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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像世界语一样的非民族的、非地域的艺术,当然更不存在没有任何民族特点的声乐。因此,我国民族声乐的定义应为:以中华民族的一种语言和音乐风格表达中华儿女思想、感情的声乐作品及其表演就属于我国民族声乐。
二、我国声乐的民族风格包含两个层次。一为民族地方风格。如各地民歌、曲艺、地方戏以及地方色彩较强的声乐创作和改编的创作。民族地方风格曲目及其演唱风格在方言基础上形成,特性和个性较强。另一个层次是民族综合风格。不突出任何一个地区的特点,而是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大风格、大气派的声乐作品及演唱称为民族综合风格。这种风格的音调基于全国的通用语言——普通话。这种风格共性较多,但对外国来讲,依然是中国的特性。
三、我反对只把民族声乐的范围划定在民族地方风格上,仿佛只有接近戏曲、曲艺、民歌风格的作品才称得上是民族声乐,而《歌唱祖国》、《黄河怨》、《我爱你,中国》等民族综合风格作品似乎不属于民族声乐,而是属于什么‘美声’歌曲。因为这不符合事实。民族综合风格的作品和演唱深受中华儿女喜爱,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起了和仍在起着巨大的作用。
四、我在民族声乐定义和范围上的观点的依据是:每一个民族的艺术风格都是由三个层次构成的。风格的核心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中坚层。中坚层上面是新生层,新生层的风格特色来自他国、他族文化的影响以及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审美观的更新。这种风格特别受青年人以及文化层次较高,对外交流活跃的人们接受。中坚层以下是陈旧层。陈旧层的风格往往受老年人钟爱。任何民族风格都是动态的,随时间自上而下的推移、演变。新生层会增加新因素,中坚层会由新生层接纳新内容,陈旧层的一些因素会逐步淘汰出局,变为历史。
五、将民族声乐只限定在地方风格,而将综合风格称作美声,将两种之间划一道粗线的作法,随着实践的体验,我越来越觉得它在理论上有一种消极后果,即它不承认我国近代百年来社会发展以及接受外来文化影响,民族风格已经注入了很多新鲜因素的事实。因分属两个种类,反倒容易去求异,去分道扬镳。所以造成了至今中、西歌唱方法未能大面积真正化合的事实。
六、目前老百姓很容易接受“美声”、“民族”分开的事实是因为目前被分开的歌手的演唱确实很不一样,而且人为地分道扬镳,一个只追求国际比赛,一个限于在地方风格上模仿,方向裂开了,有了角度,当然越来分别越大。这就是概念的力量和后果。因此我们应该看到这一点,把人为已经造成的趋势人为地拉回到殊途同归,共同建设当代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轨道上来。
七、目前对被称做“美声”的国内歌手而言,因师资质量的原因,真正学到欧洲传统歌唱优点的只是极少数。把欧洲歌唱优点和我国民族语言、风格真正结合起来的人就更少。讲老实话,多数人处于对欧洲传统歌唱的误解中。如把舌根紧、声音做作当作共鸣,把外口型的竖立当成声音效果的竖立,把喉头位置高当作声音位置高,听任自己不懂词义而演唱,把重声不重情、重声而含糊语言,面无表情等看作“美声”的原则等。误解造成百姓不欢迎,误解把很多歌手抛向外国人不承认,中国人不爱听的悲惨境地。
八、目前很多被称为“民族唱法”的歌手只是模仿已成名的大牌歌手,从不去认真学习戏曲、民歌、曲艺等民族传统源头上的风格和技术,因而营养不良,没有嘴皮子劲,不会喷口,字的过程不清楚,对收韵不讲究,润腔的工夫又很有限;标榜吸取了“美声唱法”,实际只唱了三、五首外国歌,根本没学懂,所以在他们的演唱中还存在着声音延长时的抖、摇以及喉位高、呼吸浅、高音尖而不圆润等各种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戏曲、曲艺、民歌的优秀、有代表性的唱家身上是没有的。我们究竟继承了什么?又借鉴了什么?
九、有人会讲:你把多数人都否了,那有没有好的例子,成功的例子?当然有。如活跃于上世纪五十、六十年代的中央音乐学院的声乐教师李木先就能把从欧洲传统歌唱学到的声区统一、混声均匀、整体共鸣、有弹性、能控制等优点分别用到外国古典和中国民族地方风格两种歌曲中,风格都能到位。试听她唱的歌剧《唐璜》中的“打吧!打吧!马塞托”和《四季歌》、《九里里山疙瘩十里里沟》就能清楚她所达到的中西融合。此外,臧玉琰唱的《在银色的月光下》、吴雁泽的《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刘秉义唱的《沁园春·雪》、张权唱的《乌苏里江》等都是将欧洲传统歌唱中的优点和中国传统相结合成功的范例。当代一些青年歌唱家也有些人在深入学习西方歌唱优点和认真继承我国传统上作出了引人注目的成绩。
十、上面所举的例证虽不多,但处在不同历史时期,所以完全可以勾勒出一个健康的趋势和方向。他们都在中、西两方面深入、认真地进行了学习,把两者在中国歌中化合在一起,都在实践中追求并得到了时代感和中国听众的欣赏和喜爱。这就是在近百年已然革新的当代中华民族的艺术歌唱。它既有中国民族风格又能和世界接轨,既能演唱中国作品,也能演唱外国作品,既能演唱民族综合风格歌曲,也能胜任某些民族地方风格的曲目。我们有什么理由把他们划在民族声乐之外呢?当然,这些例子的基点在于民族综合风格的层次,这个层次的歌唱可以有更多的共性和规格。在我心里总是升起一种强烈的愿望和要求:请不要把这些看作“洋”的而舍此再制造出一种统一规格的“民族唱法”好吗?请不要舍此再制造出一种拿着缺点当特点的“民族唱法”好吗?!诚然,民族地方风格曲目还需要各族、各地的众多民歌手多姿多彩的特色演唱,这个层次更不需要统一规格,更要强调百花齐放。
十一、有人问:高等艺术院校中演唱如何划分种类?我主张不要把学生隶属于“美声”或“民族”不要按此名称和概念划分系或教研室。我们可以设立不统属学生的“西方歌剧教研室”、“西方艺术歌曲教研室”、“中国艺术歌曲教研室”、“中国民歌教研室”、“戏曲、曲艺教研室”等,老师根据自己的特长分别把自己的项目研究透彻,学生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点向各教研室定课、选课,在老师的建议下自由发展。唱哪个国家的作品,就是哪个国家或民族的风格。唱中国歌,就属于中国民族声乐。系里制定出规格严格考试保证毕业的质量就是了。流行歌曲是现代的一种集创作、演唱于一体的一种艺术,应该纳入作曲或音乐学,边研究,边实践,不应为经济收入而无准备地大面积招生。
十二、有人问:比赛怎样搞?依我看来,艺术适于评论,根本不适宜分出第一、第二,更无法打出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的分来。为比赛热降降温,多提倡实实在在地、真实而无虚假地对观众的演出。当场测验观众的民意,听观众的掌声,比任何专家打分的比赛不是更真实么?如果一定要比赛,那按作品范围比,不要划分什么唱法。把用电声和不用电声的分开比就是了。分档次,不要分名次较好。
明确了民族声乐的定义、范围和层次,把民族风格既看作相对稳定的,又看作动态发展的。这样我们就能放大眼界谋求当代中国民族声乐的繁荣。我们的主张是认真学习、弄清哪些是传统中的精华,必须继承,弄清哪些是他国、他族歌唱艺术的优长,应该借鉴。实学、真学、有积累地学习才能在中国作品的演唱上把各国的优点融会、化合在一起,才能创造出具有强大生命力和优势的中华民族当代的歌唱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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