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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丝,音译词,特指花边。从宫廷贵族的衣装装饰,到礼服婚纱的专用,再到日常随处可见的蕾丝时装及鞋包配饰。这个原本只做为宫廷贵族用来显示权势与地位的装饰品,已经成为现代女性衣装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之一。在这个即将到来的夏天,如果你的衣橱还缺少一件蕾丝,就等于缺少了一种时尚风格。
蕾丝起源于16世纪的欧洲,源自衣襟衣袖上装饰用的网眼结构的亚麻线手工钩花。由于做工繁复、耗时冗长、价格昂贵,使得最早的蕾丝花边成了皇宫贵族的专属。到中世纪时,蕾丝更成为身份的标志,衣服上的蕾丝使用越多,则表示身份越高贵。而且蕾丝的使用不分性别,宫廷贵族的男士在袖子、领襟、袜沿处都有使用。
将蕾丝发扬光大的,当属18世纪欧洲沙龙女王——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蓬巴杜夫人自从成为国王情妇之后,便担当起艺术女神的角色,成为洛可可(Rococo)艺术的积极倡导者。蕾丝,则是洛可可风格宫廷女装和沙龙女装中的典型装饰,充当了优雅风格的点缀,出现在袒露的胸口和手臂等处。于是,越是禁止暴露的地方越暴露,有暴露的地方就有蕾丝。作为这一风格的代表人物,蓬巴杜夫人的服饰风格更是贵族妇女争相仿效的对象,一时间,蕾丝变成了最女性化的符号,也成为一种略带“女权”色彩的,看似温柔妩媚却强而有力的攻击性服饰符号。
在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服装中,蕾丝似乎有点改邪归正的意思,它抛弃了洛可可时代的情色成分,成了理想和浪漫的象征。19世纪的淑女,无论在有产阶级妇女还是无产的妇女那里,蕾丝花边都是一种良家妇女式的纯洁、温柔和美好的象征。
到20世纪初期,蕾丝织机的广泛使用,使蕾丝不再昂贵,花样也越来越多。因为它轻快、典雅、梦幻、纯洁的特点,蕾丝更多的被使用在晚礼服及婚纱上。而麦当娜却将蕾丝演绎出另一种风格——黑色蕾丝衣衫刺激着人们对身体的窥视和形象的崇拜,蕾丝已经不在只是服装的边角料或装饰,而是正式走向时装界的中心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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