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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来居伴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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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珠子 作者:波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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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6 22:41: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正文  第一章

  ①什么时候都能起飞吗?
  我怔怔地坐在电脑桌面前,脑子里突然就冒出这句话,坐在我对面的班长仍在张着两片涂得血红的嘴唇对我进行疲劳轰炸,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想是查觉到我的失神,班长有些恼怒地大声叫我:“骆琳,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啊?”我回过神,看到班长气急败坏的表情,有些茫然:“说什么?”

  “去义务献血的事啊!”班长几乎抓狂,“敢情我说了半天是在白说啊?”

  “早上不就应你了么?”我懒洋洋地把背靠向椅垫,“有钱,就去!没钱,不去!”

  不提还好,说到这个我就来气,今早仍在梦中睡得迷迷糊糊,就被她的电话吵醒。晨晨在被窝里不满地大叫:“姐,电话!”我掏出压在枕头下的CALL机,十点五十八分。见鬼!谁这么不识趣?这么早打电话来扰人清梦?

  抓过棉袄披在身上,我冲到晨晨的房间,我的房间没有装电话线,极不方便。通常晨晨不在家,而又是在我睡觉的时候打来的电话,都是响个十几声便无疾而终的。

  三月的天气仍是寒风飔飔,我光着脚踩在冰凉的木地板上,感觉脚趾有些微微的发麻。最好给我一个好的理由,我跺着脚愤愤地想。

  竟是问我要不要去义务献血?我翻了翻白眼,气得差点尖叫,这个白痴!这种问题难道不能等我下午上了班以后再问我么?非得要把我从暖洋洋的被窝里揪出来。心底顿时升起一股无名火,我拉长了脸,冷冰冰地回她,“有钱就去没钱就不去。”转而想想我的脸就算拉到泰国去她也看不见,不禁很是挫败地挂了电话。

  其实细想下来,班长此举也是无可厚非的,她平日最擅长的便是奉迎拍马,偏偏我们公司从上到下的头头们对这一套十分受用,于是在做了近两年的副职,正班长调到总公司去了之后,她便理所当然地得以晋升。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上任伊始,就接到这么一个义务献血的分配名额,自然是想做出一番“政绩”出来,讨好当权派。

  可是我已经那么明白地予以拒绝,你非要自讨没趣儿我又能拿你如何?莫非是看我平时老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样子,温顺好欺?

  “去你的!”班长翻了翻白眼,又把我从神游中拉了回来,两片薄薄的嘴唇向下一撇,把她脸上原本还有些柔美的线条破坏殆尽,“敢情你是在卖血啊?”

  “这是个商业社会。”我眯起眼,微笑,“没有东西是无价的。”

  我曾经也以为有些东西是无价的,只是,漫长的时间和现实的生活泯灭了我的天真,多少有些无情,可是我已经逐步适应。

  “现实的女人。”班长愤愤地唾骂,然后仍不死心地追问道,“真的不去?”

  “又不是非我不可。”全公司一共才五个名额,我们营业厅就已经积级“争取”了四个,莫非你要我们把它全包办了不成?我的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嘲笑,“你为何不去?身为班长,不应该身先士卒么?”

  “可是我的身体没有你的好啊……”被我一语点中死穴,班长竟然面不改色,脸不红气不喘,令我啧啧称奇,“你那么胖,抽点血也无关紧要,我流一点血就头晕,而且这是为了公司的荣誉着想,为公司吃一点亏算什么嘛……”

  好一个我的身体好!我的笑意加深了。我的身体好是我的事,我没有那么高尚,没理由去做这样无偿的奉献。为公司吃一点亏本来也不算什么,若是别人对我一分好,我便会对人一百分的好,但是别人若有一分对不起我,我只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不想跟她鸡零狗碎地翻旧账,但一旁的另一个同事老涂却忍不住插嘴道,“喝!说得好听,凭什么要为公司那些官僚挣面子,我巴不得他们全部都颜面扫地才好……”

  我又忍不住笑了。老涂这些天也是怨气冲天,献血的事不用问我也知道她是一定不会答应的。她刚新婚,上个星期才拿的结婚证,还没有举行婚礼。拿结婚证之前,按照民政局的规定,是要男女双方的所在单位打一个单身证明的。请公司给人家打一个未婚证明,在我们这些愚民的想像中本是极理所当然的事情,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公司那些“高层”们居然大打官腔,相互推诿,最后竟然不通情理地叫她到人才交流中心去打证明,简直是匪夷所思。

  敢情这些“高层”从来没把我们这些小零工当成公司的一分子,那我又何需为了这些无良的“高层”肝脑涂地?在被公司这些所谓的“高层”伤透了心的情况下,斤斤计较自然在所难免。这样的说法实在是有些斗气之嫌的,还以为自己经过这些年生活的打磨之后,棱角钝了些,哪知道还是本性难移。这实在是不好,我吸了一口气,抚顺自己的情绪,何需为了别人的错误来折磨自己?

  “老涂……”我轻声喝止她接下来的言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何况,我们这位班长也实在难以称得上是谦谦君子。

  老涂想是醒悟过来,咕哝着住了口,班长大概也因为老涂的插嘴想起了“单身证明事件”,知道在我们这里再也讨不了好去,便也识趣地住嘴,不再游说了。

  ②其实我不想去义务献血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是一个梦魇。

  还是在很多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还在深圳。有一天傍晚,在加班,忙得晕天黑地间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请骆琳小姐听电话。”

  “我是。”是一个沉稳而陌生的声音,不知为何,我的心突然就有些忐忑,“您是哪位?”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疑问,只径直地说下去,“你的朋友田妮出了车祸,现在在深圳市红十字医院,田小姐已经醒了,她想见你……”

  我直觉地以为是哪个无聊的人在跟我开无聊的玩笑,但是当对方挂上电话,我几乎是立即就冲进了老板的办公室,接下来是一连串的手忙脚乱,跟老板请假,跑回宿舍取钱,现金只有薄薄的一叠零钞,看上去不会超过两百块,我来不及数就一把抓了塞到牛仔裤里,长城卡里好像还有一千多块,我冲到街上,银行都已经关门了,幸好还能从提款机里取钱,我从来没有像那天一样对提款机充满了感激。

  大巴已经没有了,我在站台等了差不多十分钟,仍没有等到。天已经黑了下来,黑漆漆的站台只有我一个人孤伶伶的站在那里,昏黄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就像是一个畸形的小丑。

  远远地开过来一辆中巴,我眯起眼睛,模糊地看到前面竖的小牌子上好像写着“布吉”两个字,连忙伸手招呼着,车停下来了。

  上车前我仍小心地确认了一下:“是到布吉街还是布吉关?”

  “你到哪里啊?”售票的中年妇女大概是刚吃了晚饭,张嘴便是一股蒜头味。

  “布吉关!”

  “到的到的!”她满口应承着,一把将我提上车。

  坐到座位上,我对售票员的回答仍有些七上八下的,于是又不厌其烦地对售票员求证道,“真是到布吉关吗?我有急事……”

  “到呢到呢……”售票员不耐烦地翻了一个白眼,舌头在牙齿上使劲儿地卷了一下,狠狠地向窗个唾出一片菜屑。

  我只好不再说话,转过头望着窗外。窗外是一片漆黑,高速公路两旁不时有些厂房还亮着耀眼的灯光,从车内看过去,一跳一跳的,于是,我的心也跟着那些灯光一跳一跳的。

  分岔路的时候我猛地发觉情况不妙,车子没有再向前直行,而是滑下了右边的车道,向着布吉街的方向冲去,我猛地站起来,急呼道,“哎,不是说到布吉关么?你这是往哪儿开呀?”

  售票员把眼一瞪,双颊立即鼓起了两团横肉,“谁说到布吉关了?我说到布吉街,你自己不听清楚还赖我啊?”

  我气得浑身发抖,心知遇到了“拉猪仔”的黑车,这是在深圳时常能遇到的独特景观,你看着那车上写着你要去的地名,可是它其实只是经过那里的镇郊路口或者是完全不到你想去的地方,只管把你骗上车算数,等你被可怜巴巴地甩下车的时候,只得继续掏钱再坐一次车,如果你没钱?哈,那敢情好,走路回去吧,我自那时便知道,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然我现在没有心情与时间跟大家详细地讨论这个问题,我已经被气昏了,于是大声责问售票员,“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我都告诉了你我有急事儿了,你还骗我,你有没有没良心……”

  “你这人才不讲道理哟。”售票员侧过脸,把她肥厚的后背对着我,“我几时说过到布吉关了……”

  “你……”我又急又怒,眼看着车子已经开到布吉镇繁华的街面儿上,也顾不得跟她再争辩,“让我下车!”

  “有落!”售票员扯着嗓子尖叫,车靠着路边儿停了下来,我下车的时候隐隐听到售票员咕哝了一句:“弃醒!”辣妹子的火爆性子终于被她激将出来。

  “我日你先人!开出去就翻到桥下摔死!”我对着那售票员用四川话很阿Q的骂了一句,犹不解恨,又伸出脚对着车门“咚”地一声踢了过去。

  ③两分钟后,我已经坐到了另一辆开往布吉关的中巴上了,心里仍止不住地把那售票员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狗血淋头,用尽了我平生听到过和所能想到的所有稀奇古怪、龌龊肮脏的词汇。一番折腾之后,赶到医院已是九点半了,我在底楼穿了半天,没费太大的工夫,就在急诊室里看到了田妮。

  我这才知道了她因何会出车祸,起因仅仅是田妮下午在去看望朋友的路上突发奇想,一定要去市里义务献血,就在她站在站台上等公交车的时候,一辆失控的大货车将一辆黑色的奔驰撞上站台,来不及躲避的田妮当场就被撞晕过去。

  幸好肇事司机没跑,立即把她送到了医院,付了手术和住院所需的费用,我松了一口气。我对田妮伤势的关注比不上我对那些杂七杂八的费用的关心,因为我面临过没钱的窘境,体会过“一文钱逼死英雄汉”的无奈与心慌。刚刚我已经在服务台询问了有关费用的情况,仅仅是她的病床押金就要先付六千块,更不论其它了。我捏着自己裤袋里的一千多块钱不敢伸出手来,真好笑!我这点钱能做什么?吃两顿饭?喝两次茶?可它却是我全部的财产。

  强迫自己撇开那些令人不快的记忆,我越发坚定了不去献血的决心,这个世界并不若人们常说的那样,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最起码在田妮住院期间发生的故事,就已经足够让我看清这个世界的本质,金钱主宰一切。

  从底楼的服务台上来,我回到骨科的病房,才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有个男人在那里大呼小叫,“住院费交了没有?先把她推出去……”

  我急忙推开房门,只见病房里有个穿白大褂的中年医生,正指挥着护士把腿上打着石膏的田妮从病床上抬下来。

  “你们做什么?”我又惊又怒,急忙跑过去,一把推开病床边儿的一个护士,床上的田妮已经痛得满头大汗了,“你们不知道她的肋骨也断了么?这样搬来搬去想害死她吗?”

  那医生把眼一瞪,“她没有交住院费,当然不能住进来了。”

  “谁说她没有交?我们不是已经去办理了吗?”我怒斥,“你问也不问清楚,就随便搬动病人,不体量病人的痛苦,医德如此,怎配做医生?”

  那医生被我一骂,顿时恼羞成怒,“你说住院费交了?交费单拿来给我看。”

  我呼吸一窒。见鬼的那个肇事者怎么还不来?看来只得先拖住他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故作镇定地说,“在我朋友那里,他马上就上来了。”

  “那可不行,我要见了单子,才能让她住进来。”那医生见我拿不出交费单,立即气焰高涨,“把她搬出去。”

  “不准搬。”我大急,挺身拦在田妮的病床前,正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从病房外走进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西装革履,见到乱作一团的病房不禁一愣,“你们在做什么?”

  医生转头瞥他一眼,见到他衣冠楚楚的样子,眼睛微微一眯,“这个病人没交住院费,按医院的规定她不能住在病房里。”

  “谁说她没有交?”那男子气定神闲地掏出一张单子来,“这不是吗?”

  我一惊,抬眼向他望去,原来他就是肇事者。

  医生有点尴尬地接过单子,飞快地扫一眼后,堆起了笑容:“办了就好,办了就好。”然后转头对那群护士说:“我们出去。”

  “医生!”那男子突然叫住正欲行出病房的医生,待那医生回过头,才淡淡地说,“凡事不要不留余地,得饶人处且饶人。”

  那医生的脸变成了酱肝色,狠狠地推开门走了,我在心里暗叫了一声痛快,不禁对这个肇事者的印象稍有改观。

  肇事者自称姓赵,台湾商人,对我表示会负责田妮以后的一切医疗费用,我这才真正地放下心来。因为时间太仓促,田妮没有请到看护,我思忖着晚上得留下来照顾她,于是打了个电话回公司跟老板请假。

  “周生啊?是我,骆琳!”

  “啊,是骆小姐,你表姐没事了吧?”

  我老板口中的表姐指的就是田妮,其实她只是我的同乡,我们两个人以前在家乡就认识,但却是因了同在深圳打工的缘故,两人的来往才频繁起来的,反倒比在家里的时候亲近多了。田妮经常有事儿没事儿地跑来找我,在我的同事面前都是以骆琳的表姐自称。她长得十分漂亮,又善交际,弄得我公司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我有一个能说会道的漂亮表姐,在我的公司十分吃得开。

  “不,她情况很不好,现在要住院,没有请到看护,我能向您请几天假吗?”我没有更正老板的误会,也许这样更好,照顾表姐怎么也比照顾朋友听起来理所当然多了。

  “这个……这样好不好,你知道公司也很忙,你每天上午和晚上来处理一下公司的事情,下午再去看护你的表姐好不好?”

  我呼吸一窒,实在没有想到老板的回答是这样的,心中不禁对老板的不通情理有些恨恼起来。挂上电话,怔怔地坐到电话亭下,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老板这样不通情理,不如辞职算了,这么想的时候,心里真的涌起一股冲动。可是转而一忖,如果自己一辞职,无疑断了田妮和自己两个人的经济来源,又在心里暗骂自己实在太不理智了。

  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委屈和无助,即便是刚到深圳时举目无亲,找工作频频受挫的时候,也没有令我像那天一样产生走投无路的感觉。一时之间,种种充满无力感的情绪一齐涌来,我不禁有些自怜自艾,忍不住滑坐到地上,抱着头失声痛哭。

  我哭了很久,像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医院的夜晚冷漠空旷,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有,惟有大堂那盏坏得只剩两个灯泡的吊灯发出一点晕黄暗淡的光,照在我的身上。把我无助的影子拉得很长,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孤伶伶地轻晃着。

  许久,我擦干了脸上的泪,站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哭能解决什么问题?骆琳!绝不能如此软弱!你不能给人看笑话呵,田妮是那么需要你,你绝不能比她还要懦弱。

  我突然有些惭愧,一直以来,我对田妮的痛苦体会得并不多,也许那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切肤之痛,所以我并不太理会和关注,我担心的反而是像上面这些发生于我身上的细枝末节,哪怕只是一点一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多么自私的女人。

  骤然闭上眼睛,突然觉得有些累,我不是一个喜欢经常去回想过去的人,对我而言,过去没有任何意义,我一生中感觉很开心和很幸福的时光并不多,回忆越多,就越痛苦。总而言之,我是绝不会去义务地献什么血的,好人没有好报,如果那天不是田妮一时善心大发,又怎会遭受后来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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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0:04:33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二章

  ①下班的时候,经过地下商场,看到新开了家小书铺,莫名其妙的,尽管嘴里说着“不要不要”,仍是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我在心底提醒自己,这个月的工资所剩实在不多了,只准看,不准买。
  结果发现一套迟子建的新书,爱得不行。迟子建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在心里天人交战了半天,仍是被情感战胜了理智,掏钱买下的时候其实挺心痛的,两本十九元一本十六元,共计五十四元。我磨了老板半天,也只给我打了九折,老板在那里不依地嚷,“不行哪,小姐,真的不行哪,这书再打了折我就一点儿没赚了……”

  “我信你才有鬼,你们这些生意人从来都是唠叨自己不赚钱的。”我不以为然地驳斥着,不过心里总算舒服一些,九折就九折吧,总比一折都不打强。幸好兜里带着一百多块钱,本来是准备用来买鞋的,我脚上那双靴子大限已近,可是如今这样看来,只好委屈自己的脚再趿几天破鞋了。

  荷包瘪了,心情却很好,甚至让我忘了白天班长带来的不愉快。路过楼下的影碟店的时候,影碟店的老板叫住我:“骆小姐,有新片到,可要拿回家看?”

  “是什么?”我微笑,“《寻秦记》么?”

  一直想租《寻秦记》来看,但是这片子似乎俏极,总是没有抢到。我喜欢古天乐俊挺的五官和玩世不恭的笑容,令我在某些时候,会突然想到林。

  其实我几乎记不得林的模样了,四年的时光如烟,他在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像,只会在某些不经意的时候,突然会对迎面而来的一些陌生人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然后会蓦然记得,这种气质,似乎在哪里见过的,再想一想,哦,是林。

  “不是《寻秦记》啦,那个还没有还回来呢。”影碟铺老板拿出一个包装盒递给我,“是《风云》,拍得不错呢。”

  “是么?”我随意地扫了扫那个《风云》的包装盒,上面印着很英俊很朝气的两张年轻的脸,“台剧?”

  一直不喜欢台湾的长剧,剧情拖沓又罗里罗嗦,而我也早已过了只看帅哥不看剧情的年龄,影碟铺老板见我搁下盒子,不禁有些着急,“骆小姐,我不骗你啦,真的很好看呢。”

  我笑了笑,这老板真有趣,好像没看到他所欣赏的这部戏是多么大的损失,“不用了,等你的《寻秦记》回来的时候,再通知我租吧。”

  老板失望的表情实在有些好笑,可是我无能为力,这一生都在勉强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我不希望连这一点点儿小小的生活享受也被人左右和控制。

  掏钥匙开门的时候,在猫眼里看到客厅居然亮着灯,不禁一怔。

  晨晨竟然难得地在家,洗漱间里传来“哗哗”的水声。晨晨是我的表妹,从深圳回来后,因为方便工作的关系,我跟她住在了一起。我走过去,触目所及,差点昏过去,“老天!你怎么又买了一只狗?”

  “姐,可不可爱?”晨晨扬起美丽的笑脸,把那只湿淋淋的小狗举到我面前,讨好地笑。

  “不可爱。”我气极败坏,上次好不容易才把雪碧送走,如今她竟然又给我找了只麻烦回来,“我不给它洗澡,不给它清理虱子,不给它梳毛,不给它煮吃的……”

  “道明寺……”晨晨抱着湿漉漉的小狗,脸上露出一种哀伤的表情,她不看我,只抱着小狗哀怨地喃喃自语,“你好可怜哦,都没有人疼你,没有人喜欢你……”

  道明寺?晕菜!我翻了翻白眼,对她的异想天开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过佩服归佩服,我态度还是很坚决,“不准养,我可不想家里整天飘着狗尿味儿……”

  “不会的啦,我保证,它很聪明很乖很听话,我会教它在厕所里拉屎拉尿的……”晨晨把它抱到洗衣机上擦水,一个劲儿地保证,“它绝不会像雪碧一样……”

  话还没有说完,“道明寺”就在我俩的四目睽睽之下,拉了一堆屎在它身下的毛巾上面,还是稀的,成功地把晨晨没说完的话全噎进了喉咙里。晨晨瞠目结舌,我得意地冷笑,“天都不助你,明天就抱走……”

  晨晨一晚上都苦着一张脸,我硬起心肠不理她。洗完澡,那只小狗就开始呼呼大睡,以我对雪碧的恐怖经验来看,晚上必定是不得安宁了。

  为了防止“道明寺”在客厅拉屎,睡前晨晨把它关进了厕所里。果不其然,一关进去,那家伙的叫声就如同杀猪一般,绕梁三日,回响不绝,比起当初的雪碧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拉高被子蒙住脑袋,有气无力地呻吟,天啊……

  ②辗转反侧,我头痛欲裂。昨晚在“道明寺”的狂吠声中不知几时才沉沉入睡,于是整晚都在做稀奇古怪的梦……

  梦境把我带回以前在深圳打工的公司,先梦到老板,然后是会计小姐和裁床部的主管,老板给我安排了一大堆事情,统计小姐的位子上换了人,我过去一看,竟然是我的初中同学李小玲。然后就听小玲讲她的日子过得多么辛酸不幸,结婚又离婚了,老公是个坏蛋,老是对她纠缠不休,跑到深圳来既是为了挣钱也是为了躲他。随即梦到老板说要请我俩吃饭,结果我们一起出了公司门口,却不知道为何来到了荒郊野外,远处有一排长得整整齐齐的树,开满了碗口大的粉红色花朵,小玲惊奇地问道那是什么花?我答她是芙蓉。走近了我才发现那不是芙蓉,芙蓉是复瓣花,那花是单瓣的,样子与芙蓉也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我突然很肯定地对她说,那是扶桑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肯定,在梦里我忘了扶桑是没有粉红色的,也忘了扶桑是灌木,是不可能长得那么高大的。

  接下来的梦就更加离奇了,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刘生突然出来,捉了一只粘在扶桑花上的蛾子给我,还对我说那是蝴蝶,我坚持不肯接受,并一口咬定那只五彩缤纷的动物是蛾子不是蝴蝶。四周突然涨起了洪水,大老板周生突然就带了一群虾兵蟹将前来捉拿我们,原来他就是小玲的坏老公,后面的情节有些模糊不清了,好像是我催促小玲变成了一只海豚还是其它的什么会浮水的动物,让她逃过了坏老公的追捕。

  梦做到这里我被一泡尿憋醒了,一道很强的光线穿过窗帘的细缝钻到屋里,我听到珏在厕所里开着的水笼头“哗哗”作响,又听到他对着谁在嚷,“出去,不准进来。”开始还以为他是在对晨晨嚷,翻了个身才想起,大概是在跟“道明寺”说话。

  珏是晨晨的男友,两人同居在一起有近一年的时间了。珏自己开着一个不大的酒吧,没有一份铁饭碗的工作,这或许是晨晨的父母反对他俩交往的最主要的原因,不能得到父母祝福的感情是可悲的,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听到从晨晨的房间传出伤情的哭声。

  什么时候都能起飞吗?或者我?或者晨晨?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的怪梦,怎么会做那样的梦呢?这么些年过去,自己一直都不曾刻意回想过打工的那段生活。是否因为昨天白天那段不开心的回忆,也或者就是因为这句话,而唤醒了我一些潜意识里的记忆呢?

  什么时候都能起飞吗?

  我记得自己昨天并不是第一次想到这句话,最初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是好多年以前,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坐在写字楼里,脑子里也像昨天一样,突然就冒出这句话来。我本来很忙,手上积了好几套版,刚刚老板又从香港打电话过来,要我再跟一套最新款的公仔背袋。资料一传真过来我就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放工模的图纸,头也没抬一下,直到突然有人把一叠透明料丢到我的桌上:“哪——0.2的水袋料,海星的。”

  是裁床部的总管阿娟,我一抬头,就看到她把脸一扭,带着一脸的不耐转身走了出去,我突然就对眼前的图纸失掉了心思,脑子里就冒出刚刚那句话来:“什么时候都能起飞吗?”

  在这家生意兴隆的PVC软胶制品公司里,名义上,我是老板的秘书,但实际上我所做的工作早就已经超出一个秘书的若干倍,从样版的制作到车间的生产,从成品的包装到货物的装箱出货,从资料的整理到样版的管理,从产品的质量到工人的调派,老板已经习惯了事无巨细地交代给我,我也习惯了事无巨细地承接下来,这让写字楼里的另外几个先我到公司,自恃是老职员的同事非常不满。

  而那段时间我也对自己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疑问。来深圳也已经有两年了,从一个对PVC软胶行业一窍不通的外行变成如今老板的得力助手,其间我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心血只有我自己知道。当初那种“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早已被“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的慨叹所替代。原来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巨大!这就算起飞了么?这就是自己曾经一心想追求的生活么?每天的正常上班时间是从早上8:00点到晚上21:00点,只有吃中饭和晚饭的时候才各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但天知道,我的工作时间几时正常过?我真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老板会有那么多的样版要打?一套接一套,从不间断,一天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九套,每天都要加班到一两点钟,时常还得通宵达旦。工作的辛苦倒也罢了,但同事之间的排斥却常常令我难以忍受。写字楼里的女孩儿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会计小姐阿孙,统计小姐阿柳,电压部总管阿芬,包装部总管阿红,和前面的裁床部总管阿娟,除了阿娟来自海南,其他的人全是本地人,对南下打工的外来妹怀着很深的偏见,这些偏见表现在工作上就成了刁难与极度的不合作。

  我摇了摇头,想把这些恼人的思绪甩开,在床上发了半天呆,我爬起床。我不懂解梦,不知道昨晚的梦境到底有什么意义,也不去庸人自扰。走到客厅,被放出厕所的“道明寺”在客厅拉了一屋子的屎尿,我差点又昏过去。珏正在怨声载道地拖地板。上班时间快到了,我赶紧到洗漱间里梳洗,一抬眼看到镜中的女子微微泛白的脸,我伸手轻轻抚摸自己的眼角,还没有皱纹,可是眼神已经显得很苍老了,若干年前初到深圳的时候,我的眼神是那么明亮,充满了懵懂的热情与无知的天真,哪曾想到身处的环境是那般的复杂与波涛暗涌,以至如今的眼里只剩下满目疮痍。

  ③下午的天气很好,难得一个不下雨的日子,初春的阳光很慷慨地照在停在营业厅门口的一辆小车上,那车的窗玻把阳光折射进营业厅里,放射出火辣刺眼的金光,扎得人睁不开眼,一个模糊的人影在金光里若隐若现,我眯起眼,待看清那人的脸,忍不住落下泪来。

  “怎会想起上来?”我微笑着望进他的温柔的眼,他的发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在阳光下微微泛着蓝调的金属光泽。

  “想你,就上来看看。”他笑,伸出手指轻轻点了点我的鼻尖,“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没睡好。”我笑,有些贪恋他缩回的指尖传来的烟草的味道。

  我仍是这么喜欢他,杨,我懵懂的初恋。中学时喜欢上这个男生,高瘦的个子,有一头柔顺的发,在阳光下总是带着一缕蓝调的金属光泽,迷惑着我稚嫩的眼睛,于是,傻乎乎的,便有了心事。

  一个女孩儿有了秘密,又不能张扬给其他人知道,只好把它变成文字,悄悄倾诉给自己听。某一时偷偷打量他垂落眼睫的表情,某一回跟他的傻气的对话,某一天跟他去大汗淋漓的爬山的经历,某一个阳光灿烂的与他争抢花生的午后,还有某一次他骑着自行车带我去郊外的水库游泳的故事。

  我有九年的时间,可以告诉这个男人我有多么喜欢他,可是我终于没有,不去打破那份纯纯的情愫,对他或者对我,都是一件好事。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我静静的蜷伏在他的怀里,杨有些粗砺的掌心摩娑着我的肌肤,我喜欢他的吻,他的笑容,他柔软的发还有他温柔的入侵。我仍是这么喜欢他,只是那种喜欢已经变了质。

  只是渴求体温,渴求温柔,希望紧拥的时候,能将寒冷的寂寞驱离得远些。不过是这样的渴求。吻着这个男人,四肢交缠,肌肤厮磨,紧紧抱着他的双肩,我从来没有那样渴望并享受一个男人的侵略,在无比的快感中,我才能将那种没有重心的生活稍微推开些,虽然激情过去之后,这样的生活仍会如鬼魅般侵袭。

  “介意吗?”杨点了一根烟,烟头匆忙掠过的火光映照着他瘦削的侧面,也映出他额上密密的细汗。

  我喜欢这个时候。刚刚从令人窒息和晕眩的高潮下来,静静的蜷缩在他的怀里,静静的嗅着他掌心的烟味,他和我身体犹带着晶莹的汗水和空虚的满足感。

  “不。”抱紧他瘦而结实的身子,享受他皮肤光滑的质感,“也给我一支。”

  他垂下头,看我的眼睛,什么话也没说,把他手里的那支烟递给我,烟丝的味道充满了辛辣和苦涩,杨抚着我黑鸦鸦的长发:“什么时候学会的?”

  “这重要吗?”我滑下身子,把头枕到他的小腹,选择一个舒服的角度睡好,那里有些令人安心的微为凸起,我闭上眼睛。

  杨从我手指上取过那支没有吸完的烟,我睁开眼睛,看见他深吸了一口,就把它揉碎在床头柜上的玻璃烟缸里,我的手指划上他的胸膛,一下一下地弹跳着,微笑:“知道么,我们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你又不爱我,我也不爱你。”

  他笑,温柔地抚摸我光滑的脊背,一只手抓住我在他胸膛上捣蛋的手:“可是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我觉得我堕落了。”我闭上眼睛,长叹一声,“没有爱情的性,我的身体却不排斥,反而都能够逢迎。”

  “小孩子……”他听到我的话,轻笑,又轻轻点了点我的鼻尖,“尽说傻话。”

  我傻笑,闭着眼睛抱紧他,脸在他的小腹磨蹭。是的,我不爱杨,从来都没有爱过,我只是喜欢他,就像是喜欢一件心爱的玩具。我想,我于杨,也是同样。

  我们都需要温暖,都需要慰藉,都需要在这样的紧紧拥抱中产生的温暖和慰藉里,忘记掉我们各自不敢面对和想要忘记的一切。我们的爱情都很少,挥洒完了,就空了。谁也不爱我,我也不爱谁。这样很好。不曾拥有,就不再失去。这样的关系没有什么麻烦,毕竟堕落是这样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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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0:20:20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三章

  ①早晨醒来,看到门外透来很强的光线,就知道今天一定是个好天气。幸好“道明寺”在我和珏的坚决反对下被送走了,不然想睡个好觉还真是有点困难。身畔早已无人,可是枕头上还残留有属于杨的淡淡的烟草味,我闭上眼,顺手抱住枕头,就像是抱住了杨光滑结实的身体,手指碰到了什么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我摸索着抓过,眼皮微微眯起一条缝儿,是杨留的纸条。
  “幺幺:看你睡得这么熟,就不吵醒你了。我煮了皮蛋瘦肉粥,起床后记得吃。今天我要到福建出差,这次可能会比较久,回来再联络你。杨”

  我微笑,放下纸条,懒懒地翻了个身。杨永远这么细心,记得皮蛋瘦肉粥是我的最爱,真奇怪呵,这样细心且温柔又长得不俗的男人,为何我永远只是喜欢,非常喜欢,却爱不起来?

  也许正应了某些人说的,女人天生犯贱,喜欢坏男人。那又何苦整天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地抱怨,好男人都死光了,要不就还没出世云云?

  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到饭厅,晨晨和珏正埋头吃着杨煮的皮蛋瘦肉粥,不亦乐乎。见我进来,晨晨抬起眼暧昧的笑:“姐,昨晚画了几只毛毛熊?”

  珏“嗤嗤”地偷笑,我则微微一愕。低下头看到自己身上穿着的印着卡通毛毛熊公仔的棉布睡衣,才算是反应过来,顿时满脸通红,又羞又恼地斥道,“死妮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不用吐象牙——”晨晨拖长了声音,笑意自嘴角扩散,“吐毛毛熊就好了……”

  “你还说?”昨晚的狂野瞬间浮现眼前,心在胸腔里不受控制地“怦怦”乱跳,我恼羞成怒地从桌上抓起一张稀面饼,一把塞进她的嘴里。

  “咳咳……”晨晨摆脱了面饼的攻势,笑着向珏怀里倒去,“老公,有人谋杀你娘子……”

  “你是自作自受。”珏笑着用纸巾细心地擦掉她嘴角的油,晨晨赖在他怀里不依地撒娇,“不来啦,你都不帮我,刚刚干嘛笑得那么大声……”

  “我哪有……”

  “怎么没有?我不管啦,今天晚上你也要帮我画毛毛熊……”

  “……”

  小俩口当着我的面卿卿我我,对我这个电灯泡视若无睹,我摇摇头,走进洗漱间。窗外果然是一副春光明媚的模样,一连几天都是好天气,想是可以除下笨重的冬衣了。

  洗完澡,我换上一件降紫色带大毛领的T恤,一条紫红底印黑白条格子的及膝裙,头发用晨晨送我的那枝样式极美的复古发簪挽了个简单的髻。站在穿衣镜前发现自己这个冬天胖了些,之前我先试了那条深咖啡色的及膝裙,居然小了。也不知道实施过多少次减肥计划,但效果平平,让我终于不得不极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是连喝水都会长胖的女子。

  一个女子若还有心思打扮自己,说明她对她身处的环境还是十分留恋的。可我在留恋些什么呢?骆琳,其实你只不过是个胆小鬼,失去再次走出去的勇气,只想依附在亲人的身上做一朵菟丝花罢了。就像你的所谓的减肥计划,从来坚持不了一天。镜中的女人对我做了个鬼脸,我不服气地对着她耸了耸鼻子,你想照出我的内心吗?你以为你是魔镜吗?大树底下好乘凉,当一朵菟丝花又有何不好?

  “姐?你在干嘛呢?”晨晨从饭厅里走出来,看我在镜子面前挤眉弄眼,“干嘛对着镜子做鬼脸?”

  我赶紧端庄了表情,轻描淡写地回过头,“我在看是不是长了条皱纹出来?”

  “我帮你看看!”晨晨热心地跑过来,一边数落道,“你这个小气的女人,谁叫你平时连瓶护肤霜也舍不得买,老是去割那芦荟叶子来擦脸,你以为你很年轻啊……”

  “拜托,不要老拿我的年龄来威胁我。用芦荟有什么不好,多少护肤品是用芦荟做原料的啊。再说了我这可是纯天然的……”我皱了皱鼻子,被晨晨轻轻拍了一下,叱道,“不准皱鼻子,咦,好像没有耶,你眼花了吧?”

  “我就说嘛,他们那些东西哪有我的芦荟好……”我挣脱了晨晨的钳制,一把抓了包匆匆出门,“不跟你扯了,我上班去了。”

  幸而除了冬衣,走在街上我仍觉得有些热,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子都言笑晏晏,不知道哪里传来的声音提到节日什么的,才猛然想起今天是三月八日,妇女节。真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对我而言似乎从来没有在这个节日感受到一丝特别之处,我还不是一样要自己动手做饭洗衣走路上班,该做的事一件也少不了。女人就是笨,如此容易就被男人收买,有了这个节日实际上有没有改善到你的生活状况呢?你还不是一样得买米买菜搬煤球洗尿布哄小孩,还不是一样要在菜市场为了一毛两毛钱跟小贩讨价还价然后马不停蹄地回家做一日三餐再到公司上班为了每个月那点微不足道的工资被东扣西扣还得找领导上演一场惨绝人寰的大悲剧或泼妇骂街。妇女节?呵中国人真是一个懂得自我安慰的民族。

  ②看到班长的诡笑,我便知道没什么好事。

  果然,屁股才刚刚坐定,班长便凑到我面前来,一脸的谄媚,“骆琳……”

  “献血的事免谈。”我不理她,把眼睛落到电脑上,开始扎接班帐。

  “哎哟,不要这么无情嘛。”班长的笑脸热情不减,“如果有钱拿你去不去呢?”

  “是吗?”我狐疑地转过头,冷笑。莫非是天降红雨了不成?

  “对呀,都是我跟公司争取的呢,如果你们愿意去义务献血的话,我们部门可以给每个人奖励三百块作营养费……”班长极力邀功,“我知道你最近手头紧得很,怎么样,现在去不去?”

  想必是实在是找不到人去顶下最后一个名额,不得以才出此下策吧?我们这个部门的经理也算是用心良苦了,业绩做不上去,在公司里一直被老总和其它部门的员工看不起,处处都低人一等。这个公司等极制度森严,我曾笑言我们公司跟元朝一样,把人分成四等,而我们部门无可厚非的是第三等。自然是处处受气,经理主管们在老总和其它部门那里受了气,没啥好说的,自然是把气撒在更低等的人身上的,我们便是这样的四等人,如同没权没势的汉人在元朝的时候被称为最低贱的“南人”一样。

  高贵的人种不愿意把自己珍贵的血液奉献出来,当奴才的就得为主子分忧解难,没叫你去死你就该偷笑了,何况只是要区区一点贱民的血。我冷笑,却不暴露一丝上述的言论,我早已经学会了见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

  “哎呀,你别光是笑嘛……”班长捉摸不定我的表情,“到底去不去啊?”

  “去!怎么不去?”我考虑的是更实际的问题,前两天把买鞋的钱买了书,这鞋却是拖不过下个月发工资了,没钱的人没有资格奢谈傲气与尊严,人穷志不穷是哄人的鬼话,说出这样的话的人肯定没有真正地受过穷,“有钱当然会去了。”

  “我就知道有钱你一定会去的。”班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表情竟有些悲愤,“你这个见钱眼开的守财奴。”

  “是么?”我冷冷地看她一眼,淡淡一笑,“别以为我不知道卖血的市价是每200CC八百元。”

  我不会感激任何人,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法律规定不准卖血了。”班长头一次这么扬眉吐气。

  “不是还有地下血站么?”我冷眼看她得意的脸蓦地一愕。

  “你这个妖怪,小心得爱滋病。”班长愤愤地嗫喃,顿了一会儿又说,“哦,今天晚上要考试呢,就是上星期开会说的那个事儿,别迟到了。”

  我怔了怔,上星期开会说的哪个事儿?

  我努力地回忆着,忆起上星期好像是开过一次会。会议的内容我是不太记得了,会后下来好像听说是关于裁员的事吧?我当时的注意力全放到其它事情上去了,说到这里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给大家阐述一下那天开会的情况的。

  通常只是我们部门开会的话,开会的地点就一定是在那间窄小拥挤的会议室。

  房间小倒也罢了,偏偏摆在中间的椭圆形会议桌异常宽大,占去了会议室四分之三的空间。于是会议桌与四周墙的距离越发显得窄了,我用脚量了量,不足一米。坐在如此气派的会议桌的上首给人念报告,若是我也定会觉得十分有成就感,呵谁说我不理解领导?

  现在是下午三点五十二分了。会议已经开了近一个小时。每逢开会必定得牺牲掉我等小职员整个下午的时间。通常情况是一点下班,也不用回家了,为了省钱通常我是不坐车的,所以来回也要一个小半小时,匆忙得紧,还不如就呆在营业厅。两点半开始走路到公司,刚好半个小时。三点准时开会,会议一般进行两个小时。五点散会,再步行回家需一个小时,抵达家门口正好下午六点。一个下午的休息日就这么完了。

  请注意,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并非抱怨。开会算是最容易令人暴露丑态的一种活动了。例如本人,摊开笔记本像是在做会议记录的样子,其实我是在写日记;坐在会议桌上首左侧的是我们部门的副经理,他正低着头闭着眼睛打瞌睡,不时还“叭哒”一下嘴;而与他遥遥相对的会议桌的下首坐着的是公司的司机,他正在用手指掏耳屎。该君挖耳屎的动作有必要描述一番的,只见他歪着脑袋,曲起右手的尾指,轻轻地在耳朵里掏着,然后突然眯起了眼,如释重负地从耳朵深处挖出一团白色的耳屎。这时候他满意地睁开眼,把手举到嘴边轻轻一吹,那团耳屎就被他吹得四散开来,消失在会议室污浊的空气里。

  说空气污浊是因为我们的部门经理每逢开会就会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这时候的会议室就像被突然从天而降的白色云彩包围着,烟雾缭绕,煞是好看。当然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意见,坐在我对面的那个漂亮的仓库保管员小姐显然不这么认为,只见她不时地对着经理翻白眼,然后掏出小镜子仔细检查自己的皮肤受污染程度;坐在我右侧的是本该在做会议记录的经理秘书,但显然小秘书已经神游太虚了,眼神不知飘落何方,俨然一座雕像,唯一显示她还未完全僵化的动作是她的手里无意识地玩弄着一支圆珠笔,否则我还真以为她已经坐化;其余众人皆昏昏欲睡,连表情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现场唯一一位精神亢奋的人无疑是坐在会议桌上首右侧的部门经理了。他正口沫横飞地念着那篇亢长的会议报告,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支仍在不断制造毒气的香烟,念到动情处他忍不住还挥动了一下手臂,烟灰四散。

  真可惜,当时我全神贯注地观察在座诸人的神情去了,我们的经理讲了一些什么我真的是没有听见,现在还有些惭愧,觉得对不起他那么落力的表演。以上就是那天下午的开会情况,所以乍一听到班长的话,我不愕然才怪:“考什么试?”

  “哎呀,你这家伙,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搞忘的,你是我手底下的人里最不长记性的一个了。”尽管是在斥责我,班长仍是有些得意,毕竟我又满足她过了一次官瘾,于是她心情很不错地详细阐述,“开会的时候不是说了嘛,今天的考试是为了裁员的事设定的呀,我们区的寻呼网一旦跟市区正式合网,我们部门不是就要从以前的16人裁减至5人吗?这样公司才决定以考试的方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呀……”

  我笑了。我的确是不太关心裁员的问题,这份工作本就不为自己所喜,工资也仅够糊口,要裁便裁便是,至于所谓的优胜劣汰?这本是好事,但之于我们公司来讲却不过是做做样子,搞搞形式。我又不是第一天来这里上班,还不清楚这些人搞的把戏?其实要裁谁留谁都是内定的,不过是看谁的后台最硬,关系最好罢了。何必搞这么多花样来愚弄大家的感情呢?

  犹记得不久前的一场闹剧,公司的客户服务部因为人员紧缺,所以想到我们部门来抽取两名员工。录取方法也是像今天这样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当时只考了打字和普通话,但结果却是大跌众人眼镜。录取的两人中一位是打字速度最慢,一位是普通话成绩最差的。害我几乎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把“择‘差’录取”听成了“择‘优’录取”,是什么原因大家想必都心知肚明。

  其实这原因我们实际上是很释然的,并没有谁因此而耿耿于怀,我们甚至通情达理到没有一个人对那次可笑的择优录取考试表现出一丝丝责难。真的,惟一气愤的就是为什么要安排那场形式上的考试来浪费我的时间。

  今天又是一场这样的考试。我摇头一叹,自然是不得不再做一次愚民了。这次增加了笔试,题出得漫无边际,我于是答得也漫无边际,其实我很想交白卷的,但是不行。我必须得做做样子,只是我做样子不是做给领导看,不是做给同事看,不是做给自己看,只是做给姑姑与姑父看。

  我知道姑姑与姑父为我的事情也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只能借住在晨晨家里,寄人篱下的生活当然是极不便的,我不便,晨晨想必亦不便,从前段时间姑父令姑姑替我走马灯似的安排相亲就看出一点端倪来了。而我在这件事情上的软硬不吃已经令姑父大为光火,所以我不能再不知好歹,哪怕我心里巴不得这间公司快点倒闭,但在面子上也还是要做过去的,我不能让姑姑难堪,让姑姑在姑父的面前难做人。这就是生活的悲哀,你永远都不可能摆脱掉一切的束缚,不去顾忌别人的想法,做到真正的洒脱。能够自由地、不受控制地做自己喜欢的事简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人,是不能生活在幻想里面的。

  ③不知道他们的电脑装的是哪种五笔,竟然连“数字”这么简单的词组都可以打成“娄字”。倒!我翻翻白眼,收拾起漫不经心的态度,删除的时候不小心按到顿号键,反倒再前进了几格,再退回去已浪费了不少时间,打字成绩是不甚理想的。由此得出一个教训,以后遇到打字测试的时候,千万不要打词组。

  普通话由我们部门的女市场主任,也是老总的妹妹担任主考官。该女说得一口流利的川普,她的其他工作能力我也懒得置评,不过既然她作为我们普通话的主考官,就谈谈普通话好了。我们这儿流传着一句俚语,“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四川人说普通话。”足见四川普通话的可怕程度。而该女的川普一出,更是可以吓退一个加强连,无人能出其右。如此也能证明,我们公司的内部管理混乱到何种地步。

  普通话考试是一个人一个人地进行的,没有叫到名字的人只能在门外等候,从没有拉合的百叶窗中看进去,能看到我们那位女市场主任一脸严肃的表情,似乎想极力显示出主考官的权威来,可惜在我们这些知根知底的员工眼里,她此举无异于“画虎不成反类犬”。

  “骆琳。”站在我身边的同事小敏看着办公室里的画面,笑着对我说,“我好害怕哟。”

  怕?换个人来做主考官兴许还有此种感觉,就她那能力?我不以为然地嗤道,“有啥好怕的!”

  “我不是怕考试啦……”小敏笑得贼贼的,“我呀,是怕她听不出来我们发错音了。”

  我先是错愕,然后就跟一班同事哈哈大笑。呵我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小敏讲笑话是如此传神?仅一句话就准确地勾勒出目前这位考官以及这场考试的现状。

  那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不讲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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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0:28:22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四章

  ①下雨了。
  雨是从昨晚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来的,不大,但绵绵不绝。我站在窗前望着暗沉的天色皱紧了眉,我是不喜欢下雨的,因为下雨意味着我又将面临诸多不便。

  昨日我已经决定好今早起来大扫除,但老天爷却不给面子,吝于赏个笑脸。但它显然想不到我是一个极端固执的人,一旦决定好要做的事情就断然不会更改了的。我仍旧一起床就开始我昨天的计划,抹屋拖地,洗澡洗头,把脏的床单被套拆下来洗了,然后给我的床换上了干净的被褥,想来今晚应该不会再做梦了吧?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晚上总是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昨晚也是,第一次醒的时候我记住大半的情节,摸出枕头下的传呼机一看,才六点多,于是开着灯又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其实是在半梦半醒之间悠游,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做梦还是在幻想。意识根本不由自己控制,于是第二次醒来的时候那梦就忘掉了一大半。

  我很少会在梦里梦到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刚刚才来看过我,所以会做这样的梦?梦到自己似乎回到了学生时代,又似乎不是,周遭的景物确是我学生时代的教室,但学生们又似乎并非在教室里上课,梦到了稚嫩的自己,还有杨。

  杨那时候很穷很穷,而我却很爱他。讲给杨听他一定会大笑吧?我一定也会跟着他大笑,然后两个人抱在一起,笑出眼泪。

  还是说梦吧,我帮他一起创业,我们共同设计了一种饼干,又设计了饼干的包装,计划开一个快餐店,相亲相爱。然母亲极力反对我们的交往,说他是个穷小子,我则反驳曰以后他的快餐店一定会像麦当劳一样开遍大江南北。

  画面一下跳转到很多年以后,杨的快餐店真的开遍大江南北,而我早就迫于母亲的淫威与之分手。我躺在床上轻笑,我从来都是这样,对于自己的命运隐忍多过反抗,可是没想到连在梦中都如此懦弱。

  这时候又总是梦到梦之初的那间教室,然后就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在某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晚上一定要回到那间教室看一看。我打着伞站在雨中,伞根本遮挡不住这么大的雨,我的衣服全湿透了。雨雾中远远开过一辆的士,我拦了下来,坐到司机旁边一看,司机竟是我以前的男友。我笑道原来是你。他也笑着说是啊。我说要去我念中学的学校,他便开车了,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我跟他说不对不对开错方向了。他笑着说没错啊这条路一样也可以去的。

  他选的那条路上有很多人,热闹得像是赶集一样,我在心里纳闷怎么这些人全都冒着大雨在晚上出来赶集?车很难行,他掏出笔在纸上画着路线,画一点点开一点点。然后我突然听车后座传来婴儿的哭声,转过头一看,后座上果然躺着一个婴儿,刚刚拉了屎,车厢中弥漫着一股臭味,他不好意思地把婴儿抱过来说,对不起这是我的儿子。

  车开到了学校,我来到了以前那家教室,愕然发现,那间教室竟也变成了杨的快餐店,杨站在讲台上笑盈盈地看我,往事历历,恍然如昨,就像一场春梦,他缓步行来,轻轻地抱我。随后见到他的母亲,笑咪咪地走来拉着我的手,递给我一个首饰盒子,我打开一看,全是各种各样的发簪,有黄金的,木的,玉的,陶的,珍珠的……我愕然以对,不知所措。杨母神秘地低声道,我知道你最喜欢的首饰是发簪,所以一直给你留着。正说着,杨的妻寻来了,看到我手里的盒子她凶悍地一把夺过,骂着杨母道你这个死老太婆留了这么多好东西都不给我,杨母上前与之争夺,吵嚷拉扯间那珍珠的发簪被扯坏了,顿时大大小小的珠子泻了一地,像一群白发的小矮人在地上欢快地跳舞。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醒了,也许是我不想再继续做这个梦。在梦中所有的一切不合理都会变得合理,且不需要理由。其实我是不信梦能预示什么的,因为解梦的人总会找到理由来牵强附会。但有时也不免在想,如果这个梦让我来解会是怎么样?

  会是怎么样呢?骆琳啊骆琳,不过是耐不住寂寞,想找一个人来作伴吧?因为家庭的反对而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与想法,于你也不是第一次了,你是这么的怯懦和胆小,连在梦中都无法脱胎换骨。但其实你还是不甘心的吧?虽然是屈从了母亲,但心里其实一直都是耿耿于怀的,所以你才会想重游故地。至于后来遇到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也许是暗示着若想冲破家庭或环境的阻力会遇到的障碍吧?这样的解释是不是合理了呢?

  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梦,似乎没有深究其意义的必要。我翻了个身,猛然想起今天要到血站去献血的,急忙睁开眼,拿过CALL机一看,该死,九点半了,早已经超过时间乘坐公司派来送我们去血站的车了。

  真倒霉!看来我得在这阴冷的湿漉漉的雨天步行到位于四环路上的血站去了,一想到差不多要走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我就觉得自己的腿开始发软了。

  ②反正迟了,索性打扫完了大扫除再去。一路上我都不停地诅咒着,一下雨,我的霉运就来了,我脚上的靴子本来大限已近,若是在天晴的日子还可多趿几日的,但遇到下雨天想是再也无法回光返照了。果然,走在路上我的鞋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寿终正寝。然后,就有冰冷的雨水从鞋底的裂缝里“滋滋”地钻进来,再在下一脚踩落地面的时候从靴子里“滋滋”地钻出去,犹如在我的破鞋子找到了一方可供游戏的天地。

  这令我的心情十分恶劣,就连看到一辆闯红灯的的士被交警拦下来开罚单也未见好转,若是在平日我必定是要幸灾乐祸一番的。三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即使是仍下着雨,走在街上我还是觉得闷。我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夹杂了金线织的毛衣,前襟的拉链处和领口处镶了一圈儿黑色的兔毛。背心有些润了,脖子也出了一圈儿汗,我感觉胸口堵堵的,拉低了领口的拉链,顿时有一股凉风钻进脖子,才觉得气顺了些。

  脚心一受凉,两条腿的膝盖就开始隐隐作痛了。该死!连风湿也趁机跑出来跟我作怪!我在心里暗骂,果然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尽管因为风湿的发作令我走起路来倍觉难受,我仍是以比我想像中快的速度赶到了献血站,我的同事们早已一个也不见,想是卖完血后都跑了。

  一个护士问了我的工作单位和姓名,就开始为我抽血,“早上有没有吃油腻的东西,如果有的话就不能献血了……”

  “没有。”我卷起了袖子,弄出一截雪白的手臂,“我什么都没吃。”

  护士的技术不错,我没有感到太大的疼痛,她取了一小针管儿的血液样本,用棉签按住我手臂上的针孔,“你等一下,等样本的检验结果出来了,才能献血。”

  我点点头,手指按住她放开的棉签,坐到长椅上,闭上眼睛养神,耳朵里传来旁边一个男人小声的抱怨:“真倒霉,刚才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的手机掉进厕所里去了。”

  那可真够倒霉的!我微笑起来,脑子里不由想到前两天在网上看到一帖名为《手机掉到马桶里怎么办?》的帖子,里面挤满了形形色色的跟帖,极尽搞笑之能事。比起他来我今天遇到的倒霉事情似乎不值一提,呵看我是多么坏的女人,总是要拿别人的不幸与自己的不幸对比一番的,这番比较下来其实我还是很幸运的,不是吗?

  这个娱乐了我的人是谁?我睁开眼,转过头,身旁的长椅上坐着两个男人,紧挨着我的是个看起来很寻常的,长得还不错的中年男子。尽管穿着T恤,仍是掩不住满身的成熟与自信。眼神却很沧桑,还带着一点难言的忧郁,正微笑着倾听着身旁那个看起来比他年轻得多的男子的抱怨。

  他微笑的样子……和明杰是多么相像。我恍惚了一下,唇角噙起迷离的笑容。

  有多久不敢去触碰这个名字?这一生我唯一爱过的男子。曾经那么狠狠狠狠地恋着,那么放弃自我的爱着,以至于在许多年后的若干个无人的夜晚,偶一想起这个名字,仍会不由自主地发狂。

  那双沧桑的眼睛抓住了我。非常专注的。那种忧郁的,洞悉人心的眼神,使我本能的感到危险。

  情不自禁地想要躲开,用香烟的烟雾隔开所有。拿出雪白的烟,火光一闪,那男子的脸在烟雾里迷离。隔着香烟淡淡的烟雾,我看不清那双眼睛的主人,他的脸在打火机闪烁的瞬间,突然闪亮又消失。像是我记忆中面目已逐渐模糊的明杰的脸。

  总会逐渐模糊的,就像我已经不记得林的样子,明杰也会一样。再深的伤口都有愈合的一天,再痛的伤心也会结上疤痕。心里的伤谁也看不见。一切都会过去,伤心与悲哀,都会过去。疤痕只会让自己更强壮。

  果然一切,都是不值得相信凭依和永恒的。连自己都是如此,我还能再奢求什么其它?这样就好了。这样就好。

  “小姐。”眼睛的主人在烟雾里投来非常温暖的微笑,“这里是不允许抽烟的。”

  我的手顿了顿,迎上那双眼睛,那眼神竟也变得非常温暖。非常……温暖。有多少男人爱玩这样的把戏?我很清楚。冷嘲地扯开唇角,刚刚深吸的一口烟雾全都喷到了他微笑着的脸上。

  他没有暴跳如雷,笑容却从脸上隐去。不笑了?很好,不笑的时候一点也不像明杰。挑衅地瞪着他的眼,男人不说话,眼里有一丝隐忍,冷冷对峙半晌,他猛地伸手夺过我指尖里犹燃着的半支烟,丢到地上,皮鞋在地板上粗暴地一揉,那支雪白的烟就在他的脚底支离破碎。

  “神经病!”我震怒,跳起来猛地踢了那男人一脚。男人痛得弯下腰去,抓住自己的脚呲牙裂嘴,旁边掉了手机到厕所里的倒霉男子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站起来推开我,“你这个疯女人。”

  疯女人?又若何?这个世界早就疯了,又何止我一个人是疯子?

  ③“骆琳!”气氛有点僵,剑拨弩张之时,护士小姐在门口叫我,“到你了。”

  我凶狠地瞪了两个男人一眼,气势汹汹地离开。

  那男人温暖的微笑、沧桑而忧郁的眼神,都像是一条条的爪痕,抓过已经残破不堪的记忆。我不应该将自己陷落在那些痛苦的记忆里。那些不舍,那些痛楚,那些摧毁爱情也摧毁自尊与一切的日子,都该远离了。

  要学会武装自己,才能在断垣残壁的生活里重新建造自己的一切。

  从献血站出来,雨停了。地面水光荡漾。雨后的空气发出纯净的带着泥土味儿的芬芳,盈盈。

  我没有一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刚刚在里面抽血时,那个四十多岁的女医生一边抽还一边拍着装我的血的血袋满意地说,“嗯,这个血不错。”好像那里面装的不是血,而是在肉菜市场挑中的一块刮洗干净的肥猪肉。

  但是膝盖却越发地痛起来,没有一点因为雨停而好转的样子,双腿勉强地支撑着自己的体重摇摇欲坠地向前迈了几步,终于还是两腿一软,跪到地上。

  冰凉的雨水立即从厚厚的裤袜里渗进来,迅速浸透了我的膝盖。来往的行人个个都回头看我一眼,眼里有好奇和嘲笑。真丢脸!我低下头,呼出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去看别人的表情,右手撑住肮脏且湿漉漉的地面,我企图站起来,但没有成功。从膝盖涌来的寒气似乎还在身体内流窜着,我使不上力,也觉得冷。

  直到一双强健的手臂,把我从地上扶起。

  那么有力,仿佛整个世界都可以掌握在他的手里,我的身体在他的掌心,不盈一握。那种透着温暖的力度,可以抵卸任何冰冷的侵袭。

  我回头,迎上那双沧桑的眼睛。

  莫名地就生出一股怒气,为自己的身体竟然如此贪恋他掌心的温度与力度,我咬牙切齿地挣开他的手臂,“多管闲事!”

  乍一挣脱他的钳制,身体却不争气地摇摇欲坠,有力的手掌再度钳紧了我的双臂。

  “看起来我不像是在管闲事。”男人的脸色暗了暗,声音却透着坚持,“你的身体比你的嘴更诚实。”

  “你神经病。”他的力气好大,我挣脱不开,一个女人如何有能力去与男人比试蛮力,“关你什么事,我又不认识你。”

  “安然,电视台的记者。”男人松开钳住我的一只手,塞了一张名片到我的手心里,“现在我们认识了吧?骆琳小姐。”

  “这世上有很多骗子。”我看也不看那张名片,随手把它向后一扔,雪白的小卡片像只断翅的蝴蝶,在寒风中瑟瑟地下坠,“你是陌生人。”

  “刚刚在里面抽了你血的医生和护士也是陌生人。”他好整以暇地,似乎早就想好了台词,“至少我不会吸你的血。”

  “安,管她做什么?”掉了手机的男人从停车场开了车过来,遥遥地叫道,“这女人神经有病。”

  “是啊,我是神经病,你管我做什么?”我不怒反笑,嘲弄的唇角向下一勾,“你也疯了不成?”

  “我送你回家。”他专注的凝视我冷嘲的表情,眼角笑出温柔的纹路。

  “不要。”越是专注的温柔,越是印留在我心底残忍的痕迹,心会沦陷在这种不真实的温柔里,再无了归期。“放开我!”我在他的掌心不安地挣扎,“你凭什么管我,我又不认识你,放开我,你滚开……”

  他却不理,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一般的淡漠,拉着我的手就往他们的车走去,我又急又怒,本能地低下头就往他的手臂上狠咬一口,腥红的血味在我的唇齿间四散,男人痛呼一声,松开了紧紧钳住我的手腕。

  我转身便逃,膝盖不痛了,双腿突然有了力气,这个男人是头逃出牢笼的怪兽,我必须逃离。

  但那温暖的力度如鬼魅般侵袭,男人抓紧我,把我拦腰抱起,我在他怀里挣扎怒骂尖叫捶打撕咬,男人闷哼一声,双臂却如铁铸般坚不可摧。“你这个跋扈冷漠的该死女人!”他拉开后车门,粗暴地把我连同他自己一同甩进车位。

  我伸手想去抓车门,被他拉了回来,紧紧地压在他身下。我的脸贴在男人的胸前,听着他有条不紊的呼吸和心跳,强健的肌肉和温暖气息透过薄薄的T恤,我冰冷的身体仿佛也稍微有了一点温度。

  突然失去了坚持的力气。冰冷的身体,如此贪恋他的温度。怕些什么?挣扎些什么呢?顶多也不过是弃尸荒野。鱼有嗜水的权利。

  察觉到我的妥协,男人低下头看我,笑了。眼角细细的鱼尾纹深深的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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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0:32:14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五章

  ①——我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取名叫螺?
  沉默,半响QQ才响起“吱吱吱”的叫声。

  ——螺……是一种在海里活得好累的虫。

  ——累?

  ——累。

  ——人在人海,难免会有找不到自己的时候,或苦或悲,都是生活,怎敢轻言一个累字?

  打出这排字,我冷笑。

  我居然扮演起神父的角色,现实中如此灰色的一个女子,在网络中却是另一个永远不可触摸的极端。热情开朗、善解人意、妙语如珠、锐利剔透、风华尽现。

  就像一团火。恣肆着红红的燃烧,吞吐着勾引的火焰。

  ——笑……曾经有过很积极很向上的时候,虽然只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碌碌无为的小人物,但是却觉得自己有一颗与别人颜色不太一样的心,即使轮回在今生只能做一条小虫,也应该选择能努力挣扎成蝴蝶的那种。一旦展翅,哪怕大半辈子都必须匍匐于泥泞之间,亦无怨悔可言。

  我的心一颤。多么像是在说我!越是自私的人,越怕受到伤害,因为我们总是爱自己最多。呵我何偿不是一只螺,一只蜷缩在自己脆弱的壳里保护自己的小虫,尽管那壳之于现实的严酷并无多大用处。

  ——那个曾经,很痛?

  ——嗯,很痛。

  ——笑……想必累也一定是一种有着旋转形花纹的美丽硬壳,让人一旦投身进去,就化作了软体,活了畏缩,感觉困窘,遭受背负,再也做不成自己。

  我是如此深刻地理解螺的无奈,因为我曾经也很怕自己一不留神就渐瘫成一副软体,固定在一个僵壳里,成为螺。可是现在,我居然那么甘愿做一只螺。

  ——女人太敏锐,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笑,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跳跃。

  ——男人总是不希望女人太聪明,惟恐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

  ——呵呵,总是这样咄咄逼人。你呢?似乎很少提及自己。为何要叫卡门?

  停在键盘上的手指顿了顿,我点了一支烟,眼神跟着缭绕的烟雾一起朦胧。

  ——嗯……这是一个坏女人的名字。

  ——“上帝说,男人太孤单,所以创造了女人。”

  他回复我的话是我QQ上的自我介绍。我哈哈大笑。

  ——呵呵,是呵,无论好坏,没了女人这世界就再不精彩。

  ——你觉得自己坏?

  ——我为毁灭而生。呵呵,也许到最后我也会被爱我却被我抛弃的男人用刀刺死。一刀,两刀……刺在这儿,心脏……直到冰冷的血流尽。

  ——所以你用卡门做名字?为何不试着改变自己的生活?找到一个爱自己的人不容易,有了还不珍惜?呵呵。

  ——笑……我的爱情很少,给不起太多人。你不也一样么?不愿做螺,却仍然做螺。我喜欢卡门那句话,“跟着你走向死亡,我愿意,但不愿意跟你一起生活。”

  ——呵……抱抱。

  ——抱抱。^_^敲下回车键,电话在同一时间响起,我抓过搁在电脑桌上的电话,夹在耳边:“喂?”

  “骆琳,是我啦。”是田妮。

  ——对不起,我有电话进来,改天再聊。拜拜。

  ——拜拜。

  “呵?今天怎么想起来打电话给我?”我关了电脑,拿起电话,滑坐到地板上,选了个舒服的靠墙的位置。

  “心情不好。”田妮的声音怪怪的,紧跟着,抽泣声便从话筒里传过来。

  “蠢女人。”我隐约猜到是为了什么,“你又要求他跟他老婆离婚了是吧?”

  “不应该吗?我跟了他五年了,骆琳,起初我也以为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我爱他就可以了,爱情不可以计较太多,可是,我越来越……”

  “你越来越感到孤独,越来越感到寂寞,你精心做好一桌菜你的男人却不能欣赏,因为他突然不能过来,要留在家陪太太陪孩子,无数个夜晚你只有守着自己的空床遥遥地想念自己的男人,而你的男人也许正在自家温暖的灯光下听孩子说学校的事情,吃着太太煮的热气腾腾的饭菜……”我打断唐妮的哭泣,冷笑,“尤其是你发现你已经越来越老,你身边跟你同龄的女人都已成家立业有了小孩儿,每天在你面前幸福地唠叨着自己男人和孩子时你只能凄苦地笑,你偷来的温暖是虚伪的见不得光的……”

  “骆琳!你是个妖怪!”田妮在电话那头发出尖锐的哭声。

  “你一早就知道这个男人是这样的,在你还没有跟他之前,他明白地告诉你他要什么。是你自己要栽进去。”我冷酷地漠视田妮的嚎哭,像是戴着恶魔的面具,无情并残忍地道,“人要是自己作践自己谁也没有办法。”

  有这样一种男人。他想跟你做爱,然后他很明白的告诉你他不爱你,他爱他的女朋友或者老婆,但他对你感兴趣。而且他试图让你明白:你不能要钱,因为你不是妓女;你不能要婚姻,因为那样你就成了个庸俗的女人;你不能要爱情,因为那样你就不够现代;你不能跟他谈灵魂,因为那样让他觉得太累;你不能跟他谈你的将来怎么办,因为那样你就成了个阴谋家;你满脑子里最好就只想着情欲,这样子你在他的心中就是个完美的情人。他不必为你买单,不必关心你的身体,不必在乎你想什么,不必知道你最近是否要被老板炒鱿鱼。

  这样的男人,你若不叫他滚蛋,还爱得死去活来,我还有何话好说?

  “可是我爱他……”田妮狰狞地嘶叫。

  “所以他也对你不薄,最少还付给你家用。”我冷嘲地笑。

  “你这个妖怪!这么多人去死你怎么不去死?”田妮在电话里尖叫怒骂咆哮痛哭,隐约还伴随着玻璃被砸烂的声音,“你去死啊……”

  然后是长长的嚎哭,没有了怒骂尖叫咆哮,也没再传来砸东西的声音,电话那头除了嚎哭还是嚎哭,田妮的哭声像一块撕裂的棉布。

  沉默,我不再说话,掏出雪白的烟,点了一支,我的眼神跟着婉蜒的烟雾奇怪地扭曲。就这么沉默着,拿着听筒,听那片淹没我灵魂的哭声。我知道那哭声里包含的一切:痛苦、嫉妒、怨恨、厌烦、疲倦、麻木……那哭声是一个暗语,把她五年间对这个男人和这段生活的全部情感,都表达了。

  直到烟缸里的烟蒂成堆,田妮的哭声渐细。

  “对不起。”她沙哑着嗓子道歉。

  “还不错。眼泪还没流干。”我轻笑,“等到你再也不知道流泪是什么滋味,就会死心了。”

  “骆琳!”田妮顿了顿,声音突然有些感伤,“你是我惟一的朋友。”

  惟一?呵多么沉重的负担。

  “去洗个脸,喝杯牛奶,睡觉。”我淡淡地道,知道她已经没事,不过是需要找个人发泄,就像人们在失意的时候,总会暴躁地迁怒于最亲的人。

  挂了电话,我蒙住自己的脸,疲倦和厌烦席卷而来,我冲进洗漱间呕吐。

  吐太久,胸口疼痛,连喉咙都吐出血丝。

  我麻木地抬起涕泪交错的脸,怔怔的望向窗外,窗外是一片无边的漆黑。

  初春的夜,风仍是这样凄寒。

  ②豢养田妮的男人,姓赵,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撞伤她的台商。

  被撞伤不是厄运,再深的伤口都有愈合的一天,对于田妮来讲,伤愈之后,才是厄运的开始。

  医院那段故事,我知道得并不清楚。因为老板的不准假,我只能每天中午下班后回宿舍炖汤,然后坐上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到医院,陪田妮两三个小时,然后又坐上四十分钟的车赶回公司加班。那段时间自己就像是一个不停旋转的陀螺,不是不想停下来,是不能停下来,我对这样的生活充满了怨愤,对老板的不通情理充满了怨愤,对肇事的主人充满了怨愤,甚至对田妮的倒霉也充满了怨愤,觉得自己活脱脱就是张爱玲笔下的《怨女》。幸而田妮在住院的第二天请到了看护,稍稍减轻了我身上沉重的压力,可是看护并不若想像中那么尽责,我会在每天下午去帮田妮换掉被屎尿打湿的床单,打来热水清洗她身下的秽物和被秽物捂出来的疹子,即使性格火辣更胜我几分的田妮,在这个时刻也会从眼里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难堪。然而我的思想早就被这些令我疲惫不堪的事情占满了,根本没空去理会田妮的心理状况。偶尔会在医院碰到那个前来探视她的肇事者,对这个打乱我生活秩序,带给我一连串麻烦和辛苦的男人,我向来冷淡以对。我不知道田妮为什么会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爱上一个这样的男人,抛开所有不顾一切地跟着他,也许爱情真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田妮有田妮的故事,我又怎么能自以为我就一定看得最清。能够听从自己的心来过日子,痛痛快快地疯一场,是多么幸运的事情。或许我羡慕田妮。

  翻了个身,撇开这些令我郁闷的记忆。夜晚的温度骤降,窗外又开始传来淅沥的雨声,许是有风,我听到雨点乖张地拍打着玻璃窗而发出的断断续续、时大时小的纷乱的叫嚣。在这样暴戾颓迷的声音里,白天那双忧郁沧桑的眼睛燃着火苗儿在我眼前若隐若现。

  我骗了那个男人,许是潜意识里不愿跟他发生纠缠,路过广场,我叫他停车:“我到了。”

  拉开车门,我头也不回地下车,那男人猛地拉住我的手,塞了一样东西在我手里,“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给我打电话。”

  从指尖传来的温度沿着手臂一路酥麻到胸口,我捏紧了手心,不敢回头看他,迈开双腿径直地向前跑,这一生没跑这么快过。身后的视线灼热逼人,刺得我的脊背一阵发麻。我倒抽一口气,在街边随便选中一幢大厦,一头钻了进去,冲上了好几层楼梯,才气喘吁吁地在楼梯间蹲下来。

  直到呼吸不再紊乱,心跳不再狂野,我低下头,微微松开手心,静静地躺在掌心里的,仍是一张被我捏得皱皱的名片。

  展开,男人的名字在卡片上摊平,逼得我眼皮直跳。

  安然!

  这个男人有一个好听的名字。

  安然、安然、安然……我的指尖滑过那张皱巴巴的卡片,那双沧桑的眼浮出一线温暖的微笑,火苗儿更炽,我的唇角微微向上一勾。真好笑,为了怕他仍等在楼下,我居然在那幢大厦的楼梯间蹲了整整一个钟头。

  悚然一惊,骆琳你在做什么?不过是一个漠不关己的人,竟能如此强烈地影响你的情绪和你的一举一动。你一向引以为傲的淡漠冷情到哪里去了?你的冷静自制又到哪里去了?

  惊悸地倒抽一口气,我猛地抓起床头的水杯,对着那双微笑的眼砸过去。

  “叭啦!”

  火苗儿被水烧熄。水杯砸到墙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水花与玻璃的碎屑四溅,在灯光下晶莹闪烁一地,惨白的墙上留下一滩狰狞的水渍,极度凶恶地扭曲。

  那样的狰狞底下,有怎样疲惫无力的挣扎与绝望?我蒙住自己惊恐万状的脸,发出一声恐怖而尖锐的嚎叫。

  ③醒来的时候,隐约听到外面传来聒噪的人声,我头痛欲裂。

  昨晚做了一个很恐怖的梦。梦见自己被人杀死在一个肮脏简陋的小旅馆里。醒来后全身仍不停地冒冷汗,纵然我不信梦会带来什么预警,但那恐怖血腥的画面仍让我心惊胆颤。我听说若别人梦见自己被杀死是好兆头,可以为自己增寿数,但自己梦见自己被杀死,不知是好是坏。

  门外的“乒乒砰砰”的声音越发大了些,吵得我眼皮直跳,该死。是谁一大早就让人不得安宁?我甩了甩脑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骤然听到门外传来一声厉斥:“滚出去!”

  我睁开眼睛,满头大汗地猛然从床上坐起,是姑姑!

  “不要!”然后是晨晨尖锐的哭嚎,接着又是一阵“乒乒砰砰”,和着纷乱的脚步和什么东西撞击到墙上的声音,然后是“砰”地一声巨响,铁门重重地关上了。

  晨晨尖锐的哭声像扯细了的糖丝儿,袅袅地在室内盘旋,渐弱渐细。

  姑姑今天怎么会来?刚刚……被喝斥出去的,是珏吧?

  自晨晨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后,姑姑与姑父就为她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三室两厅,原本是准备给她结婚用的,哪知道晨晨坚持着要立即搬出去,父母从小便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从来都是予取予求的,哪里拗得过她,也便由得她去。

  我那时刚好自深圳回来,找到的工作位于晨晨这个区内,与自己家里隔了约三小时的车程,为了方便出入,不得不暂时借住在晨晨的新居里。幸好与晨晨的感情从小便好,且因为她从小便娇宠惯了的缘故,我的入住自然也大大方便了她,至此,以后新居的一切家务皆由我一手包办,煮饭、洗衣、抹屋、拖地……我每月交区区一百元的生活费给晨晨,而晨晨则多了一个保姆,因为有我的入住,姑姑与姑父自然也十分放心他们的宝贝女儿。

  这种情况,维持到一年前,珏住进来以后。

  珏还算是个很勤快的男孩儿,因为有他的入住,我减少了一半的工作量,于我当然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是之于姑姑与姑父来讲,珏与晨晨的同居,却是他们觉得无法容忍的耻辱。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姑姑与姑父都身居要职,在官场上晃荡久了,听惯了阿谀奉承与逢迎拍马,多多少少也不能免俗地沾染上些市侩的官僚气和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像珏这样出身寒微,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的男孩子,自然不是他们心目中的乘龙快婿。

  晨晨与珏同居的事情姑姑与姑父想必是早就知道的,但这个女儿他们偏偏又管不了,于是前段时间姑姑走马灯似的安排相亲的对象由我换成了晨晨。只是晨晨的性格,向来是软硬不吃,纵然父母反对,她仍然坚持自己的选择。前两天才听说她拒绝一个姑父很中意的男孩子,那男孩儿好像是刑警队的干警。

  “一身的油气,早就沾染上了现在这些土匪的恶习,当着我的面还跟他的朋友聊去洗头店的丑事。”犹记得晨晨当时一脸的不屑,“他们以为现在的警察,还跟他们那个时候一样啊?”

  晨晨口里的“他们”,自然指的是姑姑与姑父了。

  我不知道晨晨是怎么跟双亲谈的,总之这次晨晨的拒绝令姑父大为光火,是下定了决心要一次与女儿之间来个了断了,这大概也是支持姑姑今天上来的理由吧?他也真够狡猾的,支使姑姑来做这个黑脸人。在所有的亲戚朋友当中,谁不知道姑姑的个性莽撞,没有心机,心直口快又最不懂得谈话的技巧,常常在不经意中得罪了人都不知道,这不是摆明了陷害姑姑,让晨晨憎恨自己的母亲么?

  珏被姑姑赶了出去,晨晨还在门外哭,我则在卧室内坐立难安。走出去是万万不可的了,会防碍姑姑处理家丑,没准儿还会落得猪八戒照镜子,里外都不是人。以我对姑姑的脾气的了解,指不定她还会把珏入住的过错推到我的身上,怪责我没有照顾好晨晨,无端端地就当一回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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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0:55:53 |只看该作者
随着一声『恭喜发财』,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2两黄金。

正文  第六章

  ①尽管隔着房门,晨晨和姑姑尖锐的争吵仍是差点刺破了我的耳膜。
  “我真是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男人交往,没有工作,没有前途,你是在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开玩笑!”

  这就是姑姑了,尽管在玫府部门任职了几十年,姑姑仍然像个刚出世的婴儿一样,无知得近于可怜。表面上,她是一个拥有高学历,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份子,可是她的高学历对于帮助她如何处理人情世故,帮助她学会独立思考,却似乎没有一点用处。姑姑是个极端没有主见的人,她对于一个人的印象,或一件事的判断,完全来自另一个人对其的评价,若是他人觉得此事该做,此人不错,姑姑必定理所当然地认为此事一定该做,此人一定不错,若是中途杀出一个程咬金说这件事不对或这个人不对,哪怕他只是个微不足道,与自己一点关系也无的不相干的人物,姑姑也便认为此事一定有问题此人亦一定有问题,了解和核查对她来讲是不必要的,那太浪费时间了。能在丑态百出、人已成精的官场,找到这么样一个人,不可谓不是一件稀罕的物什。

  “没有工作并不代表他没有前途。”晨晨尖厉地嘶叫,“他一个乡下出来的孩子,完全没有任何背景,靠自己的努力也能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并且比大多数人都生存得好……”

  “你就是指他开的那个破酒吧?”姑姑也愤怒了,“那样低贱的工作你只会让我和你爸爸被人看笑话…”

  在姑姑的心目里,想必除了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之类的人之外,再没有什么高尚的职业了。

  “说来说去你们只是为了你们的面子,如果你们真有一点点关心我的幸福,就应该去了解他的为人,而不是只看他做什么样的工作就否定了他的价值!”晨晨的声音蓦地扬高。

  “我还不了解他吗?我不用了解他了!”姑姑一副不屑的样子,“上次你带他回来吃饭我就看出他人不怎么样了,在饭桌上一声不吭,还要你帮他挟菜,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哪里有男人是这样的,走到哪里去也应该是男人照顾女人的嘛……”

  老天……我哀叹,姑姑的老毛病又来了。跟人谈话的时候思维跳跃之巨,俨然一位后现代派大师,她永远抓不住重点,抓不到主题,只会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跟你无止无休的纠缠。以她的拙舌,哪里辩得过晨晨的口才。

  “你们这样就算了解他了吗?”果然,晨晨冷笑,“就仅仅凭着见过一次面的印象,你就否定他整个人!你们若真像你们所说的那样关心我,为何不花点时间去打听一下这个人的情况,问问他身边的亲人,朋友,认识的熟人,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去打听一下呀,只要是认识他的人,谁不是交口称赞他的?”

  “我不用去打听,就凭他不跟你挟菜我就看出他是不懂得体贴人的人。”姑姑像祥林嫂一般围着挟菜事件喋喋不休,“那你说,他对你好不好?对你体不体贴?”

  我差点晕倒。恋人之间,没有说谁一定要照顾谁,谁才会幸福的。大家在一起,都是互相照顾罢了,哪有谁规定了一定要给女人挟菜的男人才会给女人带来幸福?其实对很多女人来讲,能够照顾自己心爱的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姑姑不明白,她自以为咄咄逼人的质问,是多么不知所谓的废话,又是多么滑稽无力。

  “他对我好,对我体贴。”晨晨坚定地,又忽地有些嘲弄的语气,“我爱他,所以我心疼他,我愿意为他挟菜,我只能通过这个举动,在你们都摆尽尖酸刻薄的脸色给他看的饭桌上,悄悄告诉他,不要在乎你们是如何对待他,只要我心里有他。他是个自尊心那么强烈的人,我只能以这样的方式为他疗伤。”

  好半天没有听到姑姑的声音,想必是完全呆住了,过了半晌,姑姑才恼羞成怒地叫道,“他若是真的有自尊心,就不应该明知道你的家庭反对你们交往,还硬要跟你在一起……”

  “你又怎么知道,他对你们的反对完全淡漠呢?”晨晨打断了姑姑的咆哮,冷冷地道,“在知道你们反对后,你又怎么知道他没有跟我提出过分手呢?仅仅是因为他不想我承受来自家庭的这么巨大的压力,每天都这么痛苦……”

  “那为何又说分不分?”姑姑像是揪住了什么把柄,语调儿里有丝得意,“他还是舍不得,舍不得你这么好的家世,像他这样从农村出来的男孩子,以为攀上你就攀上了高枝儿……”

  “他的确是舍不得。却不是舍不得你说的那些,他只是舍不得我!”晨晨再一次打断了姑姑,冷嘲地道,“如果没有那次的分开,我们不会知道原来两个人已经离不开彼此,失去对方都会令我们痛不欲生,而我们在一起,我身上的痛苦有他会替我分担。妈妈,你是不会懂的,因为你不曾有过爱情。”

  姑姑想是完全呆住了。半晌才狠狠地道,“你是决定了要跟他在一起了,死都不改了,是吧?”

  “我希望你能祝福我,妈妈。”晨晨的语气很平静。

  “好,我告诉你,如果你一定要跟他在一起,你以后别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一分钱!”姑姑的声调蓦地扬高,自以为搁下了一句狠话。

  唉!老天!我哀叹。姑姑啊姑姑,为何你如此不了解自己的女儿?晨晨的性格是如此倔强,一向都软硬不吃,你这样的威胁,除了把母女之间的感情破坏殆尽之外,我不觉得还会对她产生什么其它的效果。

  “随便你吧,妈妈。”果然,晨晨的声音显得很疲惫,隐约还透着一点厌烦,“若是你有空,把我的户口薄拿过来,我马上就和珏结婚,搬出你们给我买的这幢房子。我相信,即使没有大房子住,即使每个月要减少一些零花,我一样可以和珏过得很幸福。”

  “晨晨。”姑姑显然无计可施了,可是向来都是受尽逢迎的她哪里受得了在女儿面前落下风,尽管她亦明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办法说服女儿了,她仍是不肯服输,“你一定要让我看不起你吗?”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谁看不起谁,谁就会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妈妈……”晨晨的声音突然显得有些诡异,“你又怎知道,你就一定被人看得起?”

  要糟!一听到这句话,我才算是明白晨晨语气里的诡异所为何来了。听了半辈子阿谀奉承话的姑姑,那份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早已经渗入骨髓,哪里堪受这样的侮辱。对她来说,这绝对是个奇耻大辱。

  “好好好……”果然,姑姑狂怒地,语无伦次地咆哮,“谁都看不起,我看不起他,他也看不起我,大家都看不起,我也不用他看得起……”

  姑姑又在迁怒了。我摇头,苦笑。这是她一惯的作派,她自然是不会怪责晨晨说错话的,怎么着晨晨也是她的女儿,她只会把过错怪责到其他人的身上,这种事情,我早已从姑姑那里领教过无数次。而她嘴里的“他”,除了珏,还会有谁?

  “你不用那么激动,妈妈。”晨晨冷冷地道,“我并没有说是珏。”

  “你不用说出来,你就是那个意思。”姑姑怒极反笑,“好好,我是管不了你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等到有一天我死了,你才会明白我是为你好!”

  这话一说出来,母女俩都沉默了。晨晨想是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过了,不再反诘。过了半晌,门外响起了细微的脚步声,然后,我听到铁门的门栓“嗤拉”一开,再“砰”地一声,一切又归于寂静。

  姑姑走了?

  我仍然坐在床上,不动,卧室外面不再有一丝声响,没有姑姑的尖厉的咆哮也没有晨晨冷淡的反诘。又过了半晌我才确定,姑姑真的是走了。

  我急忙翻下床,打开卧室门。脚上忽地一痛,像被针刺了一下,低下头,一地锐利的碎玻璃碴。

  是我昨晚砸碎的玻璃杯。

  几乎忘记了,所有平滑圆润的物什,一旦打碎,就会产生出锋利的棱角,异常的能够伤人,也异常的痛楚。

  我吃痛地扶着墙,抬起脚掌,狠狠地拨下那块深深地扎进脚心的玻璃碎片。

  血刹时涌了出来,像是禁欲已久的人突然得到了释放,那么的欢愉和肆无忌惮。

  该死!都怪那个该死的!想起那个名字?我怔忡了一下,安然……这个男人,还没有跟自己扯上任何关系,就已经在伤害我了。

  将这个该死的名字从脑海中驱离。用冷水冲干净伤口,我贴了一块止血贴在脚心,然后踮起脚尖一瘸一拐地走进晨晨的卧室。

  门虚掩着,晨晨伏在床上,头向着窗外。

  我的手抚上她的头发,她转过头来,满脸无声的泪痕。我微笑,伸出手勾掉她悬在下巴上的泪水。

  “姐……”晨晨把头埋进我的怀里,放声痛哭。

  能哭,是一件多么好的事!眼泪能把一切都释放,所有的痛苦,所有的难过,所有的委屈,所有伤心,都能通通释放掉。只要你还能哭。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起飞呢?什么时候?

  我笑,又笑。抚着晨晨的头,我望着窗外。我惟有笑,因为已经记不得自己到底有多久不曾流过眼泪。那种涩涩的,咸咸的,苦因因的味道,遗落在记忆里,我找不着,也不想找。

  窗外,雨停了。但不知道为何,今晨我反而觉得比昨日更冷。

  ②一个下午都忙得不可开交,昨晚我们区的寻呼台与市区合网,事儿特别多,公司的“高层”为了能在周六周日休息,竟然把给代销点放号的工作也交到了营业厅来做。结果忙得我们气都喘不过来,电话接二连三地打进来,常常是刚刚才挂机,手都等不及离开,铃声又响了。

  上个月售机那台电脑就坏了,搬到公司上面去修,到这个月仍未修好!于是,售机、收费、开号、查询、回访传呼全在一台电脑上操作,常常搞得人手忙脚乱。一个电话要做回访,要接代销点的电话,要回答合网问题的咨询,当然是响个不停,整个营业厅鸡飞狗跳。想起我们那些原本该上班的“高层”们,这会儿正躺在被窝里睡大觉,就十分羡慕。

  还差一个钟头下班的时候,电话才渐渐地少了,这才想起大家都还没吃中饭,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得,现在好了,连晚饭一起吃。

  老涂叫了豆花饭,我倒是头一次吃营业厅外面那家小食肆卖的豆花饭。送来的时候我不由瞪大了眼,哇!量足得是其它小店的两倍。只花一块五毛钱就能把肚子吃得滚圆还真是划算,我一边嚼着饭粒儿一边儿暗暗决定以后都光顾这家店。

  豆花饭算是我们这里的特色早餐了,饭是平常的老米饭,豆花也是平常的豆花,它比豆腐要嫩一点,比豆腐脑又要老一点,实在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其实豆花饭的不凡之处,关键在于调料上。豆花饭的调料高达数十种之多的,最平常的也有酱油、精盐、味精、香油、麻油、熟菜油、花椒面、油辣子、葱花、香菜末、蒜泥、姜汁儿、碎花生米、芝麻、榨菜、青椒等等。我是十分喜欢吃青椒的,以前老爸喜欢把青椒用干锅煎了或火烧了,混着蒜头舂成泥,加一点盐就可以用来佐饭了,滋味十分美妙,惟一美中不足的,食后口气难闻,所以之前必须得准备一块香口胶。

  包着满嘴的饭,班长接了一个电话,一听到她一连串“哦……啊……好的……好的好的……哦……这样的啊……哦,好的好的……”一类的语气词,我与老涂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微微一笑,这个电话,十之八九,是上司打来的。

  放下电话,班长一脸沉痛地宣布,“同志们,为了支援什么什么山区的什么什么扶贫的什么什么建设,公司要求大家捐款。”

  “什么什么山区的什么什么?”老涂学着她的语气,嗤道,“我说班长,你不会是接到上级的电话,激动得话都说不清楚了吧?”

  “噗嗤!”我忍不住笑出声,我们这个班长的确是这么可爱的,接上司的电话从来都是这般诚惶诚恐。

  “哎呀,你管它这么多干什么?”班长有些恼怒,“反正是要捐钱就得了,这才是重点。”

  “哎?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要我们拿钱出来,可是我们连拿钱出来做什么都不知道,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老涂跟班长较上真儿了。

  “老涂,说那些干什么呢?”我撇了撇嘴,冷笑,“你又不是不知道,中国人的扶贫救灾向来都是硬性分配,自愿这个词儿是从来都在字典里找不到的,领导需要的是必须。必须是什么懂不懂?不懂也没关系,反正交钱就行了。”

  哼扶贫!救灾!我敢打赌,在我还不知道我扶的是什么贫救的是什么灾的时候,工资却已经被扣出来了。

  老实说我这人是没什么同情心的,且不说自己的冷漠与麻木。光说这类打着扶贫救灾的幌子莫名其妙的捐款,若非硬性扣除,打死我也不会捐钱的。即便是在街上看到各式各样的乞丐,我都同样视若无睹。扶贫?呵中国人有六亿以上的人处在赤贫线以下,别说医疗、保险、养老等福利了,连温饱都大有问题,很不幸,我自己都还是这六亿人中的一分子。摸着良心说,要不是放弃尊严寄人篱下节省了我生活中大部分开支,没准我早就暴尸街头了。扶贫?哼!社会本来就是这样残酷,你适应不了,就只好沦为乞丐,我能适应,所以只能忍受扣钱。

  老涂怔了怔:“说得也是,好像我们公司每次都是硬扣的,班长,这次扣多少?”

  “这个月每人的工资扣二十块。”班长尽管拥护着领导的政策,可是想必也是有些心痛的,脸皱得像条拉长了的苦瓜。

  “什么?”老涂惨叫起来,“一扣就是二十块?这心肠也忒黑忒毒了吧?他到底知道不知道二十块可以做多少事情啊?吃豆花饭可以吃十几次了!这些当权派不管我们的死活了,每次都拿我们的屁股当他们的脸……”

  拿我们的屁股当他们的脸?我“噗嗤”一声,又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个老涂,每次的话都这样经典!我其实对我们公司领导这种做法也是深恶痛绝的。踩着我们这些小零工的血汗邀功,就像得了顽固型便秘一样过瘾。可是我就断然想不出“拿我们的屁股当他们的脸”这样绝妙的话来。

  班长没有理老涂,苦着一张脸,想是仍在哀悼自己那不幸早夭的二十块。我撇了撇嘴,淡淡地道:“算了老涂,反正也是最后一次了。”

  我指的,当然是我们就快被裁员的事。老涂怔了一怔,有些气馁了,转而又愤愤地怒道:“就是最后一次,才更气,临走都还要压榨我们一回。”

  我微笑,眼神落到街外。气些什么呢?你若不能改变现状,就只好坦然受之,否则,惟有气死自己了。中国人的忍耐力向来都是惊人的绵纫,有什么样的问题是承受不下来的?拿别人的错误来折磨自己,是多么的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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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0:58:01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七章

  ①在这样的对公司充满抱怨的日子中,终于迎来了裁员的那一天。
  真是幸运啊,我榜上有名。事实上,除了寻呼事业部的经理和我前面提到的老总的妹妹,我们那位女监考官以外,这个部门的人其实是全都遣散了,寻呼台拆掉了,营业厅更是用不着,自会有其它部门来接手,所以连班长都未能幸免于难。

  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四年,最初做了两年的寻呼小姐,然后调到营业厅,眼见着寻呼业从繁华走向衰亡,到如今离开时,心里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能有什么感觉?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零工的身份,每月拿着区区不到600元的工资。工作这么久,没跟公司签订过半张佣工合同,即使有着事实佣工的身份,却仍然没有给我们办理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甚至,竟连辞退赔偿金和工资都拒绝支付。

  接连若干天都奔波于各相关部门:劳动局、社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区政府,当然还有我们任职那家该死的国内第二大综合电信公司,只为那区区数千元的各种赔偿,你又得放弃尊严去看尽各种各样闪烁其词的嘴脸,相互推诿的丑态,满嘴放屁的官腔……简直可笑!

  这又是一个梦魇。四面楚歌,举世皆敌。

  生活就是这样,不经历这样的痛苦,就必须得经历那样的,人总是在劫后余生中一点一点地变得强悍,也一点一点地走向麻木。

  强悍并麻木着,这就是生活。

  三月在这样的奔波中度过,事情却无半分起色。万般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公司送上法庭。

  只是没想到,竟然连这样,也遇得到我不想遇到的人。

  我们在寒风飔飔的雨天初遇,却在阳光灿烂的晴天重逢。

  十六名女工因为劳动赔偿纠纷状告国内第二大电信综合企业重庆某区分公司,不大不小的一个新闻,竟然惊动了电视台。

  男人穿着简单随意的T恤,皮肤上泌出密密的细汗,在阳光下晶莹地反光,若不是见到我时脸色暗了一暗,我甚至不敢肯定。

  “为什么骗我?”他质问,“我去广场那家大厦问过了,你根本不住在那里。”

  不答腔。我倚在墙上,沉默地看他。

  这男人真的有一张不错的脸,端正的五官,温暖的微笑,沧桑而忧郁的眼神,轻易就能煽动一个女人的情绪,令逐光的飞蛾奋不顾身。

  “怎么不说话?”他默默地凝视我,久久,声音反过来柔软,“对不起,我不是在责问你。”

  笑笑,微微扯动唇角,我打开皮包,拿出一支烟。

  “啪!”火苗儿在他的手里跳跃,他把手递过来。

  “谢谢。”吐出一口雪白的烟雾,我淡淡地笑。

  “抽太多烟,对身体不好。”他收回打火机,声音很温和。

  “你一向这么爱管闲事?”我嘲笑,还是一个男人捕获女人的手段?可是,气质为什么那么干净?微笑为什么那么纯粹?

  他也笑,眼神里那种忧郁的色彩,不能不让人怦然心动。

  呵……原来还是可以心动的,为了驱除寒冷与寂寞,也仍然甘愿做一只扑火的飞蛾?

  “你的事,我可以帮上什么忙?”他微笑着低沉了声音望着我。

  你什么忙也帮不上。我微笑,这个爱管闲事的男人。自己的事从来都是自己了,我还不起太多人情,会让我觉得累。

  “我不喜欢欠人家的人情。”而且,通过金钱,或者法律都好,能解决的麻烦,通常又算得上什么麻烦?

  “你知不知道你是个非常不讨人喜欢的女人。”男人的眼神,好像有两团火焰在燃烧,“冷漠、骄傲、顽固、跋扈、不通人情……”

  是吗?我微笑。看他熊熊燃烧的眼睛,有种淡淡的,温柔的,旖旎的,不可捉摸的气氛突然就在空荡荡的楼梯间酝酿,溢满整个空间,再悄悄地渗入皮肤,渗入血肉,渗入纤维,渗入骨髓,溢满我同样空荡荡的心房。

  直到他手机的铃声,尖锐地掐断这种暧昧的气氛。

  “琪琪?”他看向显示屏上的来电,接起手机,声音蓦然柔软,“是吗?得了一百分?你这么棒啊?好好好,你想要什么奖品?……肯德基?好吧好吧……乖,等爸爸下班回来再带你去好不好……”

  我微笑,将烟蒂在墙上按熄。老天,我差点忘了,今天是四月一日,西方的愚人节。

  东方人相较西方人,幽默感似乎是相差甚远的。连愚弄别人这般可恶的行径,居然也可以弄出一个节来。我不知道别人被愚弄了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我想,只是好脾气地笑笑是挺虚伪的表现。我若是被人愚弄了,心底肯定是十分恼火的,当然,我也肯定是不会怒不可遏,拂袖而去,对某些不能得罪的人没准还会笑着说“没事没事,今天是愚人节嘛”。其实心里恨得牙痒痒,可见,我也是很虚伪的人。

  唇角勾起冷嘲的弧度,却看似挂着淡淡的笑容。转身,在他微微有些复杂的眼神中飘然离开。

  这世上的好男人,果然已经全部死光了。

  ②为了避免再次碰到安然,我不再跟着同事们四处奔忙,关于这件案子的一切大小琐事都拜托同事帮我打理。即使是听审,也未曾出席。所幸,我在公司的人缘一向不错。不过也许亦是因为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案子。不管有没有我,她们一样会跟进。

  时间突然空了下来,我琢磨着一算,从最初的一份工作起,到如今,竟有整整十二个年头了。不禁悚然一惊。骆琳啊骆琳,这十二年来,你到底做了些什么?

  做了些什么呢?不过是为了生活四处奔波,经过懵懂无知的年少,激情燃烧的青春,到如今的枯井无波,一转眼,已近三十,仍然是孑然一身,一无所有。青春越飞越远,而我仅仅只能抓住它一点点可怜的尾巴,在高空中摇摇欲坠。

  一连在家里晕睡了好几天,昼伏夜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寻求一个支点,偏激的心态,只能在这里平衡。上帝是公平的,在现实中失去的,会在网络中找回来。只是,你不能让它们在你的生命中发生冲突。一真一假,一虚一实,世界就是这样存在的。你不能抱怨现实的生活太虚假,亦不能感慨缥缈的网络太真实,这样,世界才会多一分风平浪静,生活才显得相得益彰,尽善尽美。

  ——我昨晚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怎样的奇怪法?

  ——嗯……梦的背景,好像是抗日战争的时候,梦见在外婆家的老房子里,一群日本兵冲了进来,在屋子里杀杀杀杀,鲜血在空中激溅,支离破碎的尸体横洒一地……

  ——呵,这么血腥?

  ——也许我潜意识里是很暴力的人,天生对嗜血充满狂热。温瑞安笔下的嗜血女孩儿只是表面的,形而上的,我的嗜血却是隐藏的,形而下的,不着痕迹的蠢蠢欲动,时时小小的喷发。

  ——很恐怖,呵呵,一旦巨烈的喷发,怕是谁也承受不了吧?

  ——也许,呵呵,还是接着说梦吧。真的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吧,我顾不得他们,躲避着冲到门口,可是门口早也站着一个日本兵,拿着一把长枪对着我。

  ——然后呢?机智退敌?

  ——呵那有那么英勇?你当是在拍戏啊?我于是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突然他就变成了一只老母鸡。我赶紧拿过他掉在地上的枪,对着他“砰”地一枪,正中那只母鸡的肚子……

  ——“咻”地一下飞出一只蛋?

  ——没有,呵怎么你的思维比我在梦里还要跳跃?它被弹出门外,结果一打中,又变回日本兵了,可是变成人后我发现我打中的不是他的肚子,而是男人的命根子。嘿嘿。

  ——嗯……有性了耶……

  ——你别打岔。尽管被打中了,可是他居然像没事人儿一样的,我吓得赶紧把门关上,然后到处找地方,想把枪藏起来。可是那支枪很长很长,我把它放在门角,找了很多东西,也不记得是什么东西了,想压在那支枪上。可是那支长枪不是露头就是露尾,怎么也盖不住,然后那个日本兵在外面叫,你快开门,我知道你想把枪藏起来,还藏在门角,再不开门我就怎么怎么样……

  ——笑……好像照弗洛伊德的说法,这长枪代表男性器官耶。

  ——呵呵,你不会是在暗示我,昨晚我做的是春梦吧?

  ——呵呵,算不算就不知道啦,然后就急醒了?

  ——也不是,只是后来画面突然一转,转到一个风景很美的湖边。那湖水真的很漂亮。我想从水中潜逃,然后就突然看到有三个日本兵坐着白色的小艇在水面上四处搜查。可是,湖一下子不见了,又突然变成在课堂上了。就像是在一个很大的企业里面听课,我的同桌变成我的小学同学。然后还考试,我老是做不出题,但是他却很聪明,几下就做完了,羡慕得我啊。他瞧我做不出,偷偷告诉我答案。监考官是个女人,她的脸很模糊,感觉很年轻,可是打扮就像八卦剧情里的那种阴阳怪气的更年期妇女,一把扯过我的卷子要没收,我那同学为我强出头,打了她一顿……嗯,大概的情节,就这么多了。

  ——匪夷所思。你那同学,该不会是那位面目可憎的竹马吧?^_^我哈哈大笑。他说的竹马,是跟我从小一个院里长大的邻居,名字叫做朱富贵。关于这位仁兄的趣闻秩事那就多了,就算是说个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而且绝对每一件都足以令人喷出已经吃下去三天的饭。为了各位的身体着想,这里暂且不表。

  ——去,揍你!竹马才不是我同学。螺呢?可有经常做梦?

  ——有,不过没有你那么稀奇古怪,而且总是做着同样的梦。

  ——哦?说来听听。

  ——总是梦到我一个人,在街上晃悠,缓慢的移动着脚步,似乎很沉重,有点迈不开。路人都很匆忙,从我身边掠过,灰色的,没有眼睛。车站在不远处,我想上车,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要去哪?来到窗口前,摸摸口袋,只有73块2毛。把它们全部堆在售票口里,我微笑,“就这么多了,最远能去哪?”……我上了车,出神地望着远方,可我却一直到不了终点……

  ——这个梦,发生于你的很痛之前,还是之后?

  ——呵呵……好尖锐,不予回答。昨晚,又是这个同样的梦,只是钱比以前更少了。

  ——那我猜,应该是很痛之后了。不过,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什么伤口都会好,什么痛苦都会淡漠。

  ——笑……是啊。就是疗效慢了些。

  ——也许吧。其实,即使是现在让你再和对方重来一次,我们会发现已经没有了感觉,可是当初经历的那种痛,也许好多年过去仍然记得。

  ——笑……怎可重来?此情可待,当时惘然。

  好一个“此情可待,当时惘然”。都是这样吧,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的。遥望爱情是幸福,经历爱情是平淡,回首爱情是悲伤。不同的只是中间的细节,用来区分你的,或我的。

  不过是这样罢了。尘爱千篇一律。

  ③晨晨打来电话,说她下午不用上班,约我一同逛街。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刚好看完手里的《十八春》。其实不是第一次看了,但每次重读,心里仍会产生出一种莫名酸楚的情绪。人的力量何其卑微何其渺小?根本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末了,男女主角的重逢令我的眼睛有点辣辣作烧。原来还是有东西可以感动我的,原来自己并不若自己所想的那么淡漠。真奇怪呵,尘埃落定,再忆起往事却是那么不堪忍受,自艾自怜。当初的罪啊,苦啊,受了便也受了,当时许有愤愤,许有不平,过了便也过了,只余下多年以后再忆起,才觉得委屈,那么委屈。

  明杰曾经说过,我是一个习惯生活在回忆中的女人。

  明杰……我幽幽地闭上眼睛,这一生惟一懂我的男人。

  我仍是不明白你当初何以抛下我,不明不白就远离这个城市,不给我一个哪怕是敷衍我的理由。为何?为何?为何?

  将自己置于莲蓬头下,让冰凉的冷水冻结我沸如岩浆的思潮。不能去回想,不要去回想,过去了,便永远过去了,追溯不能改变结局,所以没有任何意义。

  调整心绪,换了件黑色的紧身T恤,一条蓝黑斜条纹的及膝裙,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许是因为黑色的缘故,看镜中的自己,似乎也窈窕了几分,不禁有些微的欣喜。

  在公路边的书报亭,看到一本上期的《科幻世界》,何夕的《六道众生》十分吸引我,忍不住诱惑就站在公路边看完了。尽管觉得好看,但这样仅仅是娱乐类的杂志或书我通常是不买的,除了眼光比较挑剔,我还要顾着自己的荷包,不能让我的棺材本不知所谓的浪费掉。看完故事,猛然想起晨晨还在“乡村鸡”快餐店等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了不是一两分钟能解释的了。

  “乡村鸡”的生意似乎没有以前好,踏进大门,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临街窗边的晨晨与珏。

  自从上次被姑姑赶出去,珏就从晨晨的房子里搬走,住到了他一个朋友那里。我也有大半个月没有见过他了。这是个性格倔强,自尊心极强的男孩儿,受过这样的侮辱,想必是再也不肯搬回来住的,即使是面对晨晨的哭求。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亦都有每个人的故事。生活就是由这些故事拼凑而成的,无论你愿不愿意,你都得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怎么这么久?”晨晨抱怨,“你一定又是走路下来吧?”

  “有什么不对么?反正是逛街。”我微笑,把挎包放到身边的椅凳上,转头对珏略一颔首,“好久不见。最近怎么样。”

  “还好。”珏微笑,神情却有些疲惫。

  “他的酒吧最近在重新装修,常常忙得连我都见不到人影,好不容易才能拉他来陪陪我呢,姐你又迟到,害我们等了你一个多钟头……”晨晨不满地喋喋。

  “不是正好给了你们两个人时间,让你们过二人世界。”我微笑,叫了一份香菇炖鸡米线。

  “你又吃米线?”晨晨皱起可爱的鼻子,“拜托,姐,你不要那么小气啦,每次都捡最便宜的东西来点,你存那么多钱来干嘛?又带不进棺材里去。”

  “养老啊,我又不像你,以后有珏养着……”我一直有储蓄的习惯。为了不想再经历一次初到深圳时经历过的梦魇,再过一次那种发烧发到三十九度半口袋里却掏不出一分钱来买药的生活。

  “谁要他养我啦……”晨晨红了脸,偷偷地瞅了珏一眼。珏微微一笑,伸出手抓住她放在餐桌上的小手,不发一言。

  我浅笑,晨晨,终是未脱小女孩儿的娇俏,多么幸运。然更幸运的,是她遇到了一个值得她付出和等待的人。

  “这么难得才聚一次,干嘛叫我出来当你们的电灯泡?”垂下眼睫,不打扰他俩眉目传情,喝下最后一口汤,我才抬起头。

  “找你当然有事啦。”晨晨的手仍在珏的掌心,“姐,珏的酒吧快装修好了,但是现在有几堵墙需要画上壁画,外面请人画太贵了,一个平方就要三百块呢,那几面墙画下来,得好几千。你能不能帮帮我们的忙?”

  “要多少?”我淡淡地开口,努力了几年,几千块钱还是拿得出来的。

  “唉呀,不是钱啦。”晨晨嘟起了小嘴,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怎么这么笨,我是让你去帮他画壁画。”

  “叭”地一声,手中的汤匙掉到碗里,我的全身微微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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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1:02:07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八章

  ①“晨晨……”好半天,僵硬的身体才微微开始轻颤,我长叹一声,把全身的重量依赖于椅背,“我已经好多年没有摸过画笔了。”
  有多少年了呢?这个曾经是年少时候最令我狂热的梦想,为能完成这个梦想,我用尽我所能想到的方法,拼命拼命拼命地赚钱,甚至背着行囊独自一人去了千里之遥传闻中遍地黄金的南方。可是现在,若非晨晨提起,我居然连自己原来还会画画这件事都已经不记得了。

  “那又如何?”晨晨不以为然地道,“只要你肯画,你就能画得出来。”

  “画得出来跟画得好是两回事。”我有些冷淡,这是一块我心中永远不能触摸的伤痕,没人知道它到底有多痛。除了我。

  “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要你创作出完美无暇的艺术品。随便画点卡通啊图腾之类的东西就可以了。”晨晨嗤道,“何况,到酒吧去喝酒的人,有几个是懂得欣赏画儿的?又有谁会真正留意墙上画了些什么东西?”

  晨晨的话,无异将我的伤疤狠狠地撕开。骆琳,骆琳,曾几何时,那个全国少年美术大赛一等奖的获得者,竟沦落到为不知名的小酒吧画低级趣味、无人欣赏的卡通壁画了。

  “姐,我知道这有些为难你。”一直默不作声的珏想是看我的神情有些郁郁,轻声恳求,“这次装修已经差不多把我的积蓄花光了,一下子又要拿出几千块钱实在是有点困难,能够节省一笔开销,对我来说就已经是营利了。而且我不懂画画的事,也没多少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朋友,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帮我。”

  珏,以后一定会是个不凡的男人,尽管他现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但是处事如此沉稳,待人如此诚恳的人,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很难找得到了。晨晨何其有眼光,反观姑姑与姑父的短视,我不禁微笑。

  “好。”我颔首,为什么不答应呢?骆琳,你以为你现在画出来的画,还可以拿来叫人欣赏吗?珏说的是实话,能省一省就省一笔,自己那一笔不丰的积蓄不也是这么积攒下来的?而且,难得有机会,可以还个人情给晨晨。为何还要拒绝?搞得大家都这么扫兴,于人于己又有何好处?这年头,谁也不容易。

  ②昨夜我回了一趟梅香镇。

  母亲眉开眼笑地迎来,一个劲儿地道回来得正好我刚好给你约了相亲的人来。我无奈地叹息。不多时果然有位中年妇人领着一个男子来了,我打量那男子低着头害羞的模样,甚觉有趣,想这世上怎还会有这么纯真的人。待他抬起头来看我,我才大吃一惊,原来他竟是我童年时的好友张果。

  忍不住笑起来,自然是拒绝了母亲的一番美意。张妈妈临行前好生歉意地对母亲道,下次再多带些人来让我选。

  我吓了一跳,敢情现在的男子不甚吃香了,我这样性情古怪的女子也能挑三拣四。张妈妈果然说话算话,翌日就给母亲带来一张时间表,那上面密密麻麻地排了一条长龙,全是相亲的对象。我汗流夹背,暗想与其如此还不如就是张果好了,最起码他还是我幼时的好友咱们还一起骑过竹马,再说了张果真是一个长得十分好看的男子。

  我觉得我堕落了。看我几乎又要屈服在双亲施加的压力上,几乎又要屈从于他们替我安排的生活,真的,那一刻我真的那样想过。

  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室内的光线暗暗的,我摸出CALL机看时间,哪知没有电池了,家里本来是有两个钟的,但都死掉了,不知道是缺电池还是什么地方坏了。昨晚下了一夜的雨,令到天空灰蒙蒙的,亦令我无法判断此刻是几点。我不敢贪睡,怕误了去珏的酒吧作画的时间,便穿了衣服起床。

  起床后打了个电话到传呼台,询问了台上的小姐才知道不过七点整,今天是起来早了。我丢了两个鸡蛋到锅里煮,然后去蹲厕所。蹲下去的时候头开始猛猛地痛起来,仿佛有个小人儿在里面狠狠地扯,我就知道,又是做梦惹出来的,还以为换了被褥会睡得好些,哪知依然如故。

  母亲的电话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来的,真是母女连心,说曹操,曹操便到了。

  “琳琳,你在家呀?”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

  “嗯。”淡淡地应了一声,和双亲从来都没有太多交谈的话题,“您和爸爸还好吧?”“好,好,有什么不好的。”母亲略微迟疑了一下,“琳琳……”

  “有什么事就说吧。”若不是有事,双亲又怎么会舍得给我打电话。不过,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哪,是这样的,你表姨前两天跟我说,他们单位有一个男孩子,跟你同年,条件也不错,想介绍给你认识……”母亲的情绪很高昂,语气兴奋,“我是想问问你,看看什么时候有空儿回来一趟,跟他见个面。”

  呵……我捂住自己的额,轻笑一声,骆琳,骆琳,你简直就是一个灵媒。

  “妈,你不觉得你现在应该关心的,不是这个问题吗?”我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说。

  “哎呀看你这孩子说的,不关心这个还关心什么?这可是你的终身大事呀……”母亲开始在电话里唠叨了。

  是的,您用您的方式在关心我,我又岂能不知好歹?呵……此身已非己所有,而是属于你们的,记不得是谁说过了,孩子是父母的财产。你们都在帮我设计我的人生,以你们的方式,认为什么是最适合我的,不容我有任何的意见,以关心之名,清除所有异议。事实上,庸人才去自扰,生活本来就是如此简单。就仿佛若干年前看到的一篇采访贫困山区一个放羊小孩的报道:人活着做什么?放羊!放羊做什么?卖钱!卖了钱做什么?娶老婆!娶了老婆做什么?生孩子!生了小孩儿做什么?放羊!

  “您为什么不问问我,跟公司的官司进行得怎么样了?有没有麻烦?需不需要帮助?您为什么不问问我,有没有找到新的工作?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我深吸了一口气,强忍住摔电话的冲动,冷淡地笑,“为什么不问问?妈妈,我并不需要你们真的为我做些什么,仅仅是问问就可以了。”

  “琳琳……”母亲有些张口结舌,“我以为你根本不在意那些的……”

  “是吗?妈妈,那您认为我该在意些什么呢?”我冷笑,如果连生存的问题都不在乎了,还有什么是更值得我在意的?其实,连那放羊的小孩儿都活得复杂了,人活着可以更简单,不过是为了一天三顿饭。一切的一切,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吃饭。吃了饭,就是三泡尿一泡屎,人活着,就是造粪的工具。

  “嗯,你结了婚,自然就不必担心那些了,到时候有老公会照顾你的生活……”母亲似乎觉得这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

  在母亲的思维方式中,这也许是理所当然的吧?找老公才是女人的第一职业,才是最铁的饭碗,只要照顾好这个老板,女人定能衣食无忧。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应该照顾谁的,妈妈。”我冷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琳琳,你怎么一点也不体谅父母的心情呢?”母亲苦恼地叹了一口气,“我们对你是有责任的。”

  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自己能够早日得到解脱吧?我淡淡地牵起唇角,“妈妈,我是你的包袱吗?”

  从十五岁起,就不再伸手向双亲要过一分钱,每月准时交纳生活费,十九岁离开双亲,四处流浪,所遇到的事情都是自己独自承担和解决,我不需要谁再对我有责任,你们的这句话,说得太迟了。

  “琳琳!”母亲厉声喝止我的无礼,然后语气又蓦地软下来,“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只要一天不把这件事情解决了,我跟你爸爸就一天放不下心来……”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我一点儿也不动气,仍是淡淡的嘲讽的语气。

  “你是什么意思?”母亲怔了怔。

  “若不是你们骗我回来,也许你已经儿孙满堂了。”我嘲弄地笑。

  “你……”母亲完全怔住了。

  是呵,若是不回来,没准儿真的结婚了吧?和谁呢?林?也许。

  可以接受没有爱情的性,又如何不可以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不能是母亲安排的那些对象,最起码,虽然我没有爱过林,但的确是喜欢过他的。

  喜欢和爱,是多么的不同。喜欢,因为少了那份痛入骨髓的相思,而变得简单,变得可以随意抛舍。喜欢,必竟不同于爱呵。

  而一旦爱过,心就变得挑剔,变得不再那么容易轻易就喜欢了。

  ③珏的酒吧名叫“泡吧”,有点类似小型的迪厅,地方不太,但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装修已近尾声,我小心地迈过地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木块、钉子、砖块,避过大门口的高架梯。脑子还被早上母亲打来的电话烦扰着,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大门的上方竟也危机重重。

  一只漆桶掉了下来,险险地擦过我的肩膀,掉到地上,“砰”地一声,银亮的油漆溅了我一身。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自己被银粉漆溅得惨不忍睹的衣服,傻眼儿了,老天,这是我惟一的一套休闲服。

  “对不起,对不起……”一个不甚标准的普通话在我头顶上方响起,“小姐,没有砸伤你吧?”

  砸伤我倒还好了,只要我的衣服没损伤,我差点抓住,哪里来的冒失鬼,愤愤地抬起头:“你这个……”

  蓦然收声,高架梯上蹲着一个年轻的男孩儿,光着上身,很瘦,垂着及肩的黑发,满脸歉意地望着我。我有些微的失神,有那么一瞬,我几乎以为,蹲在上面的人,是林。

  “怎么回事?”珏从酒吧里面跑了出来,看见我满身的狼狈,立即明白过来,抬头喝斥高架上的男孩儿,“小秋,你怎么搞的?这么不小心?”

  男孩红了脸,表情越发窘迫,我拍拍珏,淡淡地笑,“算了,反正是来画画的,一会儿没准儿就给颜料搞脏了。”

  “还不快下来。”珏叫下那个正在给门框刷银粉漆的男孩,“姐,这是小秋,是酒吧的DJ.小秋,这是我姐,你叫她骆姐就好了。”

  “骆姐。”年轻的男孩儿腼腆地微笑,用着不标准的普通话,“真是对不起。”

  “算了。”我笑了笑,踏进屋内。气质这么像林的男孩子,算了。

  其实我对于林的样子,已经是完全没有记忆的了,只记得他是个长得非常漂亮的男孩子。当年回家,他送我搭飞机,出了江北机场,我竟然就已经想不清楚他的模样。分开不到两个小时,情人的脸就已经在脑海里模糊,多么无情的女人!还是……我从来都没有认真地去记忆?

  何需认真?林,不是我爱的那个人,也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即使是他的名字偶尔会闪过脑际,也只不过是因为,他占有了我的初夜。

  我在墙上划下第一抹颜色,触目惊心的鲜红,刺得我眼皮直跳,就像当年那个寂寞的月夜,林急切而粗鲁地撕裂我的身体,温热的鲜血顺着雪白的墙壁,滴红了冰凉的地板。

  小秋放了一首歌,打断了我的思绪。轻柔的旋律弥漫在酒吧昏暗的空间,使这里的肮脏与杂乱让我稍稍觉得不再那么难以忍受。是一支很有趣的曲子,把罗大佑一首很老的歌《青春舞曲》的旋律融进里面,形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味道。我停下手里的笔,仔细听那段歌词:“卡片的邮戳,来自FINLAND的问候,知道你在地球的那头。爱已飞向北半球,那里的冬天,从来没白昼。想起你说过,最怕黑夜的灯火,好像提醒你有多脆弱。握着我的手,要我给你我的承诺,说我们的爱情永远不日落。谁都没有错,只怪世界变太多,我依然是我,你却有新的追求,你说你爱我,过去种种美好过,别的那唷唷,时间改变了什么?剪下了邮戳,夹在日记本里头,我想爱过就已经足够。你的新世界,不需要我的承诺,我想你会找到你要的快乐。谁都没有错,只怪世界变太多,从你怕日落,到追求独立生活。你说你爱我,过去种美好过,别的那唷唷,时间改变了太多……”

  谁都没有错,只怪世界变太多。连歌词都这么有趣,变心的人是那么官面堂皇,没有一点负疚,这个世界果然变了。

  “小秋,这首歌叫什么?”我没有转过头,手中的画笔继续在墙上制造令人眩目的殷红。

  “是B.A.D的《青春舞曲2001》。”大概是问到他的兴趣上了,他很详细地回答我,“骆姐知道B.A.D吗?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组合,我觉得比F4要好多了……”

  F4倒是知道的,前段时间重庆台的《流星花园》播得如火如荼,B.A.D?则是闻所未闻了。老了,我自嘲地摇摇头,真的是老了,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小秋多大了?”我微笑,追星,应该是年轻人的专利。

  “今年就满十九了。”

  十九。我怔了怔,竟和当年的林一般年纪。

  ④当年在深圳,因为工作量太大,老板配给我两个助手,仍是应接不暇,整天忙得团团转,无奈之下,我只得要求老板为我其中的一个助手小辉再请一个副手。刚好老板有个朋友要到马来西亚去,临走托他照顾她惟一的弟弟,于是这个男孩儿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小辉的副手,他就是林。

  很年轻,才十九岁,出来打工的孩子,哪个不拥有如花的年纪,但是那么标致,却少见了。于是常常惹得公司的女同事议论纷纷,满口谈论的都是那孩子的美丽。

  美丽于我也许也是有诱惑力的,只是还未强烈到要把这种美丽占为己有,只是淡淡的欣赏就好。公事上我早已被工作弄得疲惫不堪,私事上我则被田妮出的车祸搞得分身无暇,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将目光投注到一个小男孩儿身上。是小孩子吧,在家人的娇惯下长大,没经历过太多人情世故,十九岁,足足小了我三年。

  也许是这样的冷淡激起了林的好胜心,十七八九的男孩子,也是反叛难懂,有着毁灭一切的冲动与欲望。在公司的周年晚宴上,他不停地找我拼酒,然酒量却浅,不过是两杯红酒下去,脸就微微地红了,不多时就醉得不省人事。

  我既然是老板的秘书,送他回宿舍的任务就自然而然的落到了我的身上,谁叫他是老板要照顾的人?何况,他就住在我隔壁。公司给写字楼的员工租的宿舍,是那种条件还算不错的三室一厅,有厕所有厨房。我们这个套间的三间房除了我与他之外,还住有工模房的师傅阿张。

  阿张在晚宴结束后就赶着末班车回了老家汕头,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就像许多一夜情的开始,我不知道林是几时醒的,少年的眼睛蒙着情欲,却分外清亮,他紧紧压在我的身体上,手忙乱地扯着我的衣衫。没有叫喊,只记得有挣扎,顽强且剧烈的,从床上挣扎到地板,再从地板上挣扎到墙角,然后被他急切地推到墙上。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当撕裂我的剧痛传来的那一刻,我的牙齿深深地刺穿了他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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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1:04:50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九章

  ①
  林一开始只是想掳获我,用他的话说,是“猎捕这个长得不怎么样,却该死地冷漠高傲的女人”。

  谁被谁掳获,还未可知?我冷笑。狩猎还未结束,你怎知你就一定会笑到最后?

  “你可以告我。”少年叛逆的眼中有倔强,甚至有期待,就是没有后悔。

  “权当被疯狗咬了一口。”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扯了扯被他抓破的衣襟。

  如果这是这孩子的挑战,我接下战书。

  “你一点都不在乎吗?”林有些吃惊,吃惊之后就是难堪的震怒。

  “老实说,我这个年纪是处女已经很难堪了。”我冷嘲地笑,忍住身下火辣辣的疼痛,慢慢地弯下腰,捡起地上的挎包,“只不过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所以你利用我?”少年暴跳如雷。

  我冷笑,这样就受不了了,哪堪做我的对手?必会死得很惨吧,栽在我的手里,我不过是输了力气,却要你赔我一颗心。

  “怎算是利用?应该是公平交易。”我翻了翻皮夹,掏出几张大钞,甩到少年的床上,做出抱歉的笑容,“老实说,我不知道外面的价格是多少。等改天我打听一下,若是少了,我再补给你。”

  “你在侮辱我吗?”林铁青着脸站起来,目光凶狠地瞪着我,然我早已清楚,他的恶形恶状不过是虚张声势,呵这孩子是只纸老虎。

  “哪里……”我歉然地笑,“我是真的不知道外面的价格,要不我明天就去问……”

  “住嘴!你这该死的女人!”林冲过来,将我猛地压倒在墙上,凶猛的吻压向我挂着冷笑的嘴唇。

  即便是在刚才,那冗长又痛楚的开始至结束,这孩子也没有吻过我的唇。我冷笑,胜利来得如此轻而易举,我甚至没有感觉过瘾。

  怎可轻易放过你?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少年气喘吁吁地放开我,霸道地命令,“不准你去打听!”

  呵,这就是男人。

  “你要我以后都光顾你吗?”我皱了皱眉,做出为难的表情,“可是,你的技巧实在是不怎么好,我不想勉强自己。”

  “你——”林铁青着脸,脖子上面青筋暴起,猛地狠狠挥出一拳,捶在我身旁的墙壁上,“你这该死的女人,我不是男妓。你再敢提一句我就杀了你……”

  该死?也许。可是可怜的孩子,谁让你来招惹这个恶毒的女人?

  脸上保持着那种淡淡的歉然的笑容,我轻轻拿开他钳住我手臂的左手,伸手拉开房门。今天已经够了,要懂得适可而止。

  而明天?我关上门,冷笑。这孩子已经没有明天了。

  ②

  “骆姐?”

  我惘然地抬起双眼,迎上小秋关切的眼神,蓦地回过神来,“什么事?”

  “你没事吧?”小秋递了一杯水给我,坐到我身边,“我看见你在发呆。”

  “没事。”我摇摇头,接过水杯,冰凉的触感透过指尖,颤悠悠地传上手臂,我淡淡地掩饰,“只是很久没有画过画儿了,似乎不能进入状态。”

  “已经很棒了耶……”小秋凑上前去,笑问,“这个鬼头是不是在暗黑游戏里找的?我见过这个怪兽。”

  “是啊。”望着那面堆满红色的墙壁,我又有些失神。红色,充满血腥、乖张、暴力、扭曲、跋扈的颜色,造就出令人亢奋的恐怖与狰狞。

  “真的很棒耶。”小秋伸手抚上墙壁,尔后很兴奋地转过头,“我过一段时间想纹身,骆姐可不可以帮我画图案?”

  “什么?”我怔了怔,举到唇边的水杯放了下来,“纹身?”

  “对啊。纹在这里。”小秋指了指自己的肩胛,眼神闪闪发亮,“一定很酷。”

  “酷不一定要用纹身来表现的。”我浅笑,果然还是个孩子,“在古代,只有囚犯和奴隶才会在脸上或身上刺青。”

  “时代不同了嘛。”小秋笑了笑,又坐回我身边,“而且,用纹身表达酷最直接。”

  我的唇角噙起一丝浅笑,不再说话,手不自觉地抚上大腿内侧,停在某处,尽管那里已经不会再有任何的疼痛,全身仍是蓦地一颤。

  在那个隐密的地方,我也有一个刺青。

  那个印记,小小的一朵红艳艳的玫瑰,盛开着妖艳与魅惑,婉转娇媚,盈盈欲滴。

  在那个狂野得令人躁动不安的夜晚,明杰一遍又一遍拥吻着那朵盛开着颓迷香气的玫瑰,虔诚得宛如膜拜神祇,他闭着眼睛,一遍又一遍轻喃,“骆琳,这个印记,代表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是,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我在汗水淋漓的激情中迷乱地喘息,甘心让这个男人在我的身体上刺下印记,甘心做那只不再躲闪的白鸟,只因为射手是你。拥着他的裸体,紧紧紧紧的,没有一丝缝隙,在高潮的余韵中,滑下一滴眼泪。呵明杰,明杰,明杰……

  早把自己关进了精致的囚牢,以爱之名。时代又怎会不同了?依然是囚徒,被烙下最痛的印记。

  ③

  生日快乐!

  早上醒来,睁开双眼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便是:生日快乐!

  又长了一岁,我知道,女人所谓的年龄危机又向我逼近了一步,几乎是老生常谈了。婚姻与爱情,孰轻孰重,看起来似乎是紧密连系的两个词,其实是可以分开的。重爱情,便应一直等待有缘人的出现;重婚姻,便可随便找个人嫁了。至于没有爱情的婚姻到底幸不幸福,却不是我这个年龄应该考虑的了。这世上的事本就如此,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你能知道你今天的选择就一定是对的,明天的结果就一定是错的?

  甩甩头,把这些恼人的思绪抛开,又说丧气话了,今天可是你的生日呢,呆瓜!

  螺送了一个绒毛足球给我,专程用特快专递在今天这个日子送到我的手上。他说,抱着它睡觉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不再觉得有那么冷。笑,真是有心。我抱在怀里试了试,果然,那种毛绒绒的触感,就像幼时,搂着外婆家的小猫睡觉一样的暖融融的感觉。很多年没有收到过生日礼物了,生日对我而言,除了提醒自己又老了一岁,跟平时的日子真是没什么分别。祝贺于我,总显得有些多余。不过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吧?能够有人记得自己的生日,哪怕仅仅是虚幻世界里一个飘渺的ID。

  去蛋糕店订了一个小小的蛋糕。紫红的酸梅浆裹在蛋糕上面,表皮还覆了一层降紫色的酸梅,已是十分诱人了,再加上蛋糕上面横着三朵黄白相间的郁金香,用果冻挤了露珠在花瓣上,更是活灵活现。

  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对自己好便够了,很多年过生日都是只有自己一个人,鲜少有人记得,甚至双亲。独自过生日已然成了一种习惯,久了,反倒成了一种享受。享受孤独与寂寞的时刻,一个人,也没有什么不好,除了偶尔会觉得冷。

  踏出蛋糕店,我看了看时间,还早,可以逛一会儿再去珏的“泡吧”。

  壁画是早就完成了,“泡吧”也早已经开始了营业,生意还不错。公司的官司仍是没有得到解决,因为整天无所事事,我每天都去“泡吧”帮忙,借以消磨不知道如何打发的时间。

  沿着步行街逛了几个服装店,看中一件“播”牌的黑色衬衣,款式十分简单大方,可惜太贵,208元一件还不打折,不以为然地笑笑,耸耸肩离开。后又在另一家看中一条“舞”牌的裤子,一看价格,差点失声惊呼,老天,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眼光,这条裤子竟然高达786元,简直是明目张胆地抢钱,把我卖了都没有那么多钱呢。宰人也宰得忒狠了点吧?

  正准备落荒而逃,这家店里正在播放着的电视却吸引了我的注意,其实并不是在放什么有趣的电视节目,只不过是屏幕下方拉了一排小小的字幕:“秀山牧场度假村招聘总经办文秘一名,限女性,年轻20至30岁之间,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当的文字功底,会打字、速记、普通话……有相关经验者优先……有意者请携相关证件到区劳动局面试……”

  区劳动局?不就在这条步行街的对面?我眼睛一亮。秀山牧场度假村我是知道的,它是劳动局出钱搞的一个度假中心,虽说离市区比较远,有差不多40分钟的车程,但因为挂着劳动局属下的牌子,倒也令不少人趋之若骛。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去看看也好。

  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那间面试的办公室,接待我的中年男人很和善,没有一点架子,我跟他说我的学历没有带在身上,他竟然也同意我面试,说以后补上学历即可,不禁对他印象大好。

  面试的过程也十分顺利,考了普通话和打字。由于有过在外求职的经历,我知道简历对求职者的重要性,所以把它写得很漂亮,面试我的男人看了过后十分满意。事实上,他能测试的也只有打字和普通话而已,而这两样对我来说都是比较轻松的。毕竟做过两年的寻呼小姐,经历过每星期进行一次的打字和语音技能考试,想在这上面挑毛病,还是有点困难的。

  只是,一问报酬方面,问题就来了。许是在外的经历让我变得比较清醒和现实了,我习惯于在找工作的时候询问自己的报酬情况。但今天的结果令我大跌眼镜,傻坐了三分钟,我几乎是从那间办公室落荒而逃。老天,每月350元工资还不包吃,且没有职工车,得住在山上。真的是中国人太多了,全是廉价劳动力不成?

  ④

  “卡片的邮戳,来自FINLAND的问候,知道你在地球的那头……”

  从劳动局夺门而出,继续在街上闲逛,街边的音像店放着前段时间听小秋放过的《青春舞曲2001》,心里不知怎么一动,情不自禁地踏了进去。

  只不过是随意浏览,不想竟会碰到熟人。

  “骆姐?”

  不甚标准的普通话。我惊讶地回头,小秋手里抱着一大叠CD,兴冲冲地跑到我面前,及肩的长发轻扬,刹时吸引了店里几个年轻女孩儿的目光,“好巧,在这里碰到你。”

  青春是如此的引人注目,我微笑,“闲着没事,出来逛逛。”

  “你等等我,我结了帐就过来。”小秋耸耸手里的碟,转身急冲冲地跑到收银台。

  我微笑,这个孩子,也应该是有故事的吧?千里迢迢从自己的家乡福州来到重庆,总是有原因的。只是不知道,为何还能如此开朗?浑身闪耀着令人眩目的活力。

  “走吧。”小秋付了款,提着袋子走到我面前,看到我手里提的蛋糕盒子,微微一愕,“有谁生日吗?”

  “一个朋友。”我淡淡地笑。不想太多人打扰我在生日时享受寂寞的习惯。

  “朋友?”小秋慧黠的双眼对着我眨了眨,微笑起来,“不会是刚好站在我面前这位吧?骆姐,你不像是这么小气的人,一块蛋糕也舍不得分给我。”

  我愕然,这孩子怎会猜到?

  微微有些发窘,“对不起,我只是……”

  “没关系啦,既然是你生日,我请你吃东西。”小秋接过我手里的盒子,抓起我的手便走,“我帮你拿。”

  “不用啦,我都不饿。”他的腿好长,我被拖着,得小跑着才跟得上他的脚步,“不要浪费钱……”

  “谁说浪费了。”他猛地转身停下脚步,我来不及刹车,猝不及防地一头撞到他的怀里,痛呼出声,“哇,好痛……”

  “没事吧?”他伸手帮我揉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走太快了。”

  “没事。”我避开他的手指,微笑着唠叨,“只是一个散生日罢了,不用那么破费的……”

  “不会很破费。”小秋打断我的话,指了指街边一个豆浆铺,笑得很腼腆,“我也没有太多钱请你吃大鱼大肉。不过是喝一碗豆浆罢了。”

  呵……这孩子,我忍不住笑着摇摇头。很少能在现在这个社会遇到这么文静、爽朗、单纯、没有心机,脾气又温和的男孩子。照说,这样的性格,与他所从事的职业是南辕北辙的,不知道他怎么在两者之间协调平衡?若是换成我,未必做得到。

  见我妥协,小秋很得意地拉起我的手,“骆姐,现在可以进去了吧?”

  他替我要了一碗豆浆,自己则点了一份豆腐脑。

  “我不知道你原来这么能吃辣。”我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往碗里加满红通通的油辣子,以前打工的时候,公司里的丝印师傅也是福建人,却是一点辣椒也不沾的。

  “我还有很多事情你不知道呢。”他有些得意,“以后慢慢告诉你。”

  确实,好端端的,放着家里那份广告公司的工作不做,却跑到重庆转行做了DJ,自然是有我所不知的原因。我微微一笑,转开话题,“你怎么猜到今天是我生日的?”

  “你自己说的呀。”他头也不抬地道。

  “我哪有?”我明明都没有承认。

  “哪,你的蛋糕,这么小,只够一个人吃。”他抬起脸,眼里闪过一丝聪敏的微笑,“送给朋友好像有点失礼。”

  我哑然失笑,好机灵的孩子。

  “呼……”小秋吞下最后一口豆腐脑,呼出一口气,用手不停地扇着张开的嘴,“好辣……”

  “哪。”我打开蛋糕盒子,把蛋糕分成两半,递给他一块,“吃下去就没那么辣了。”

  他没有伸手来接,张大嘴,微笑着看我。

  “我感觉你都快变成我儿子了。”我无奈地摇摇头,把蛋糕狠狠塞到他嘴里。

  “我才不要做你儿子。”他差点噎住,急忙拿手接住蛋糕,连着咳了好几声,“你想谋杀我啊?”

  我淡淡一笑,低下头喝了一口豆浆,抬头,看到豆浆店外面的街沿,摆了好几个小摊,一溜清一色的背兜放在地上,背兜上面搁一块四四方方的木板,然后上面放了些廉价的小饰品或生活用品,如钥匙扣洗发水之类,最显眼的却是木板上摆一个塑料小筐,里面放着些叠好的小纸片儿。

  “在看什么?”小秋顺着我的目光,转过头。

  “你有没有试过外面的那种小把戏?”我微笑,指了指街沿那些小摊儿,“那是一种骗术。摊主会拉着行人游说,告之曰此乃免费摸奖,只要你肯摸,摸中了就有有奖,摸不中也没关系,反正不要钱。行人将信将疑之际,早在一旁瞅了多时的托儿们便会一涌而上,纷纷好运气地摸到或二十或三十的大奖,在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之下,行人便会纷纷而试。”

  “结果幸运之神的眼神儿似乎不太好使,令他们的希望全都一一落空。”小秋接过我的话头,似乎知道我要说什么。

  “是。”我微笑,“当然这只是前戏,好戏此时才会上演,此时摊主就会拉着那些没有摸到奖的行人,告知,因为没有摸到奖,所以他必需买一样他摊上的物品。行人顿时觉得受骗上当,便会与之争吵不休或拂袖而去。”

  这就是盛行于本地好几年的一种极其拙劣的骗术,摊主与托儿们之间那并不高明的演技明眼人一看即穿,但是仍是有那么多人甘愿上当,世人贪图便宜的心理,也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了。

  “看你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你被骗过啊?”小秋的眼里含着一丝捉黠,微笑着调侃。

  “是啊。”我也笑,坦然地承认,毫不竟外地看到小秋不可思议地瞠大了双眼,“我在两年前也曾遇到过一次这样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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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01:07:15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十章

  ①“我才不信他真的会把你骗到!”小秋瞪了我半天,哇哇大嚷。
  “呵呵。”我笑着看他逗趣的表情,“怎么不可能?”

  “你这么聪明的女人,会上当才怪呢。”小秋做了个鬼脸,嗤之以鼻。

  “聪明?”我不以为然地笑,“有多少人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即便是瑜亮之流,也不乏大意痛悔的时候。

  “反正我是不相信的。”小秋固执地坚持,复又催促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某次与同事一起逛街,在一偏僻转角被一个这样的女摊主拦下,态度极度热情,你还没明白她在说什么,同事的手里已经被她塞进一张纸片儿。然后托儿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了,从篮子里摸起一张纸片儿就大嚷:”呀,我中了五块钱。‘摊主立即眉开眼笑地递了五块钱给托儿并一个劲儿地说着’呀你的运气真好呀……‘之类的话。“我不再与小秋争辩,微笑着继续说下去,”你说得没错,那时我也算出身社会多年,别的本事没有,察颜观色倒是不输于人,这两人的表情分明就写满了快撕吧快撕吧你这白痴。呵呵,做戏也做得忒假了一点。“

  “后来呢?”小秋来了兴趣。

  “本来是准备夺过同事手里的纸片儿丢回摊主的小筐子里的,不想那纸片儿已经被她不知何时拆开了。”我叹了一口气,“工作也没见她这么快手。”

  “呵呵。”小秋笑起来,“那不是惨了?”

  “当然啦,摊主立即心花怒放地拉住同事,说她已经拆开了,没中奖就要买一瓶洗发水,同事是个老实的姑娘,脸立即涨得通红,不知所措。”我扬了扬眉,笑道,“一切都在摊主的算计之中,惟一可惜的是,她没想到会遇上我。”

  “你怎么做了?”小秋的蛋糕拿在手里,都忘了吃了。

  “我翻了翻白眼,板起脸粗鲁地拍开摊主的手,很凶地骂:”放手!‘。就像现在这样。“我做了个鬼脸,逗得小秋呵呵直乐,”说老实话我面相生得似父亲,一脸凶相,平日板起脸来已是吓人,怒目圆瞪时更是恶形恶状,摊主儿想是怕我打她,不敢再拉拉扯扯。“

  “怎么这里有个很凶的女人吗?”小秋东张西望地四处看了一眼。

  “你有弱视。”我微笑,不理会他的调笑,接着往下讲,“虽然放开了我的同事,那摊主却嘴不饶人,念叨着没钱就别来摸奖之类的难听话。你想我可是省事儿的主儿?拉起摊主的手就非要拉她去派出所,顿时吓得她急忙挣脱我,与那托儿七手八脚地收拾摊子忙不迭地跑了。”

  “你们当时一定跟我现在一样,笑得直不起腰吧?”小秋哈哈大笑,引得豆浆店的老板娘频频回过头来看他,“其实有时候有个这样的人来娱乐你,也挺不错。”

  我敛起笑容,故意板起脸,“好笑?”

  “嗯……这是另一个骆琳,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小秋仍是收不住笑声,根本不理会我做出来的凶相,捂着肚子嚷道,“拜托,你别再装酷了。”

  我也笑了,一天的无趣似乎被什么东西赶跑了,不知为何会跟这孩子讲笑话?只是觉得跟他呆在一起的感觉很放松,很舒服。而且,我能感觉出小秋对我的纵容。

  不去深想那份纵容的缘由,享受过程就好,只要开心,就够了,只要开心。

  从豆浆店出来,我和小秋肩并肩地慢慢地向着“泡吧”走去。一路上仍不时看到刚才笑话中的那些骗术拙劣的摊主:有的正在与摸彩者又吵又闹拉拉扯扯,似乎又是一个摸了纸片儿不愿买东西的路人;有的摊主正在把三十块钱递给托儿,一边大嚷,“你中了三十元呀,运气可真好,这是给你的……”,当然他们的身边还有两三个在心动犹豫的行人;还有一个摊主正拉着一个行人热情地诱惑,“来摸奖吧,大奖一百元,摸不到也没什么关系,又不用付钱……”;只有一个摊主那里显得有些冷清,暂无行人,仅见一个托儿蹲在离他两三米远的一个花坛上,与他眉来眼去……

  如同看电影一般一路行来,小秋低下头看了我一眼,我对着他心照不宣地笑笑。他突然停下脚步,炯然的双瞳凝进我的眼睛,很认真地道,“骆琳,你应该多笑的,你笑起来很好看。”

  我微微一怔,他叫的“骆琳”,而不是“骆姐”。

  “我还没有祝你生日快乐!”不等我细想他那称呼的含义,小秋径直说下去,“祝你每年的生日都能像今天这么开心。”

  “谢谢。”即使是一个孩子的祝福,也许比很多人都来得更有诚意。有些感动,或者也只是因为刚刚的气氛太融洽,容易使人变得软弱善感。

  “我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送给你。”小秋看着我微笑,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礼物?”我怔了怔,刚刚没看到他去买了什么呀,“是什么?”

  “是……”他眼里涌动着奇异的光采,缓缓低下头,温软的双唇轻轻啄了啄我的唇瓣。抬起脸,少年微笑着,明朗的声线蓦然变得低沉暗哑,“这个!”

  我抚着唇,完全呆住了。

  ②难道连今天这样短暂的快乐,也只是一种狩猎的香饵和手段?顷刻间回神,在万分之一秒的时间内将心穿上铠甲,我淡淡地笑,“谢谢你的礼物。”尽管不适合我。

  “是不是很特别?”见我没有动怒,少年的眼睛晶亮。

  “似乎送错了对象。”我仍是淡淡的语气,神情是不可捉摸地冷漠。

  “没有。”那孩子倔强地坚持。

  “随便吧。”我皱了皱眉,不再停留原地,与他争辩。

  “我喜欢你。”见我无动于衷,小秋在我身后斗气般发出惊人之语。

  “如果十年后,不,五年后,你在面对我时仍然能这么说,我就嫁给你。”我走得很从容,既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加快步伐。

  喜欢我?也许吧,在这个特殊的氛围里,也许你是真心喜欢我的。只是,脱离了这个氛围,回到现实的生活中去,你会发现人人都是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选择自己最佳层次的配偶,这个最佳层次几乎与他和她的位置大致相同。这也就是世上绝少甚至根本没公主与乞丐联姻的原因。

  再不是游戏的年纪了,爱情不再是我的玩具。呵小秋,我不可能像对林那么对你,也不可能像喜欢杨那么喜欢你,更不可能像爱明杰那么爱你。

  男人和女人,是多么的不同。男人可以为了美而追求爱情,女人却是为了爱情而追求美。女人追求美,从外表渐渐向心灵转移,于是她们持久而执着;男人追求美,从空幻向现实坠落,于是他们短暂而可悲。

  女人,怎么敢拿自己持久的爱情去赌男人短暂的追求。

  “你为什么对所有的事、所有的人都这么冷漠?”那孩子在我背后激动地叫喊,语气充满难堪的困惑。

  为什么?呵,这个世界本就是这么冷漠的,你不过才学了第一课。我可以拿你当朋友,因为朋友可以众多,聚散没有束缚。却不能选择你作爱人,因为爱人必须是一个,并且将终生相守。因此,在质量上,爱人往往得高于友人,所以孩子,选择爱人比选择友人谨慎得多。

  这种谨慎表现得最多的形式,就是冷漠。这种冷漠,捍卫我,也保护你。如果你不能懂,又怎么能够轻易就说出喜欢我。

  等你学会了冷漠,你才能了解冷漠。

  ③“泡吧”的生意一如既往地火爆,小秋在DJ台上歇斯底里地狂摆和嘶叫,少见的激情穿过舞台五彩迷离的灯光,疯狂地在舞池爆炸,引领着台下狂野地甩动着身体的红男绿女跟着他一起熊熊燃烧。

  酒吧永远是这样,沸腾着嘶吼的音乐和堕落的荒靡,隔着烟雾弥漫的舞台,我看不太清小秋的脸,在这雷射闪烁,音响妖冶魅惑的所在,那孩子的脸竟似绝色。

  发泄也是一种疗伤的药,只要伤口能好,至于它是怎么好的,并不重要。

  “请给我调一杯‘玛格丽特’。”

  转过头,在吧台外看见那双沧桑的眼睛。他眼里的忧郁与温暖有些刺眼的逼迫。我淡淡地看他,冷笑。原来,危险并不曾有一刻真正地远去,它一直躲在墙角虎视眈眈,伺机待发。

  沉默,将冰块放入调酒壶内,注入特基拉酒和柠檬汁,用力摇晃着手里的摇酒壶。这个男人,居然会喜欢“玛格丽特”。

  传说,在1949年,美国洛杉矶一位叫简。雷特沙的调酒师,为了寄托对情人玛格丽特在他们狩猎时不幸被子弹击中而死在他怀抱里的哀思,设计成耐人寻味的“玛格丽特鸡尾酒”。

  那他呢,又想借“玛格丽特”来品味什么?男人不说话,只用那种含着淡淡忧郁的眼神望着我。避开他的目光,我用柠檬皮将鸡尾酒杯的杯口擦了一遍,杯口顿时变得湿润芳香。

  “我没想到你还会调酒。”男人看着我娴熟的动作,微笑。

  手顿了顿,我抬起脸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东西都是可以学的。”

  将杯口放到盐上转动,使之呈现一圈儿白色的盐环,我将酒滤入载杯内,推到他面前。

  “你还会调什么?”男人对我的冷淡不以为忤。

  “红粉佳人、血腥玛丽、蓝色夏威夷、龙舌兰日出……”低着头,在吧台内忙碌,我报出一连串儿酒名。

  “我可不可以请你喝一杯?”男人眼角的微笑还是一如既往地温暖。

  “请我喝酒是收双份儿的。”我把价目表推到他面前,冷淡地看他。

  “我还付得起。”男人按住推过来的表格,勾起了唇。

  不再说话,我在高杯中放入4块冰块,将量好份量的白酒和可口可乐依次倒入杯中搅拌。等到酒度达到15度,再把一小袋跳跳糖倒入杯中,插上一根吸管。

  跳跳糖在酒中爆裂,发出轻轻的响声,我狠狠地吸入一口,清甜爽口的酒液顺着喉咙滑入腹中,一时竟有些恍惚。还以为自己不会再喜欢有着美丽外表的事物了,原来并不。

  “这酒叫什么名字?”男人好奇地看着杯中的世界,轻声询问。

  “午夜星辉。”我松开吸管,杯中的酒液已消失殆尽。

  “仿若节日里群星熠熠、时有爆响的夜空。”他轻声称赞,“好传神的名字。”

  “可要一杯?风味很别致。”我又可嫌一笔。

  “好。”男人默默地看我,眼角一直泛着温柔的纹路,“谢谢你。”

  “你要付钱的。”我淡淡地一笑。真多余。

  “你与公司的事解决了么?”男人也笑,“怎会想起到酒吧上班?”

  “解不解决我都要吃饭的。”笑话!那个案子电视台不是一直在跟进么?何需问我?虚伪的男人,“我喜欢这里。”

  “口是心非的女人。”男人的语气里有了一丝丝的不认同,“这里不适合你。”

  呵!又一个自为以是的人,抱着自己的臆想妄图点评我的生活。

  “你几点下班?”男人丝毫不隐藏自己的目的,“我送你回去。”

  “客人走完了就下班。”我冷嘲地勾起唇角,淡淡地提醒,“不用你费心了,可能会很晚。太晚回去,你的太太和孩子会为你担心。”

  还是他的太太,对他太过信任?对他太过放心?呵愚蠢的女人!可以相信男人缠绵的情火热的爱,却不可以相信男人的专一和长久。因为他们心中关于贞洁的概念常常都很矛盾,有时甚至是彻底对立的。除了天性极其古板的男人,大多数男人的心都像海洋一样动荡。如果被一位美丽又富贵的女人勾引,即便是那些平时看来道貌岸然的男人也会忍不住堕落。他们一方面对其他男人拈花惹草感到深恶痛绝,一方面又期待着从天而降的艳遇;他们认为自己的爱人最美好,同又总是感到别的女人更可爱;他们偷香窃玉或者只是想入非非的时候,也仍然觉得自己的心灵十分纯洁。

  “我想你对我有点儿误会。”男人皱起了眉。

  “是么?”我淡淡地一笑,又如何?“你的事我不想知道。”

  误会?呵,请不要侮辱我的智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怎敢以身犯险?田妮的遭遇,凿凿确确。

  ④男人不再说话,沉默地喝酒,一杯接着一杯。

  激情火爆的的士高中场,有二十分钟的柔情舞曲,舞池换上了柔和的灯光。我透过安然的肩膀看向DJ台,小秋倚着墙角燃起了一支烟,黑暗的空间亮起一团小小的火星,若隐若现,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吧台尽头的电话“丁铃铃”地响起,站在那边的另一个调酒师巧儿接起电话,“骆姐,找你的。”

  我的?只有晨晨和双亲知道我在珏的酒吧,难道母亲又有事了?我摇摇头,有些无奈地接起电话,“喂?”

  “生日快乐!”

  手中的玻璃杯掉到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我同时感觉到不同年龄的两个男人传来的关切的目光,安然的沧桑与小秋的清澈。但我无暇理会,我只是震惊地捏住话筒,一句话也说不出。

  “很意外?”电话那头的声音轻笑。

  好半天,才从混沌的状态中回过神,我小心翼翼地确定,“林?”

  “是我。”

  “你怎会有这里的电话。”我疑惑。

  “我打电话到你家里,你母亲告诉我的。”林的语气里有丝责怪,“怎不告诉我你换了电话?”

  母亲竟也这么多事!微微叹了口气,我哑然失笑,怎不告诉?傻孩子,这都不懂,不告诉,就是不想让你知道。既然明知我不想让你知,又何苦打破砂锅,死死纠缠?林,依旧是小孩儿的心性,一别经年,也未曾改。

  “你最近过得好吗?”林透过细细的电话线传递他的款款温情,“我很想你。”

  从什么时候开始,掳掠和征服一个女人变成了痴缠?

  这便是我不告诉的原由了。不过是想遗忘一片狼藉的过去,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自然要斩断那些个令人不快的过去里的一切,包括物,包括事,也包括人。

  我的明天,不可能有你的空间。

  “我不想听这些。”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你有什么事?”

  当然不止对我说一句“生日快乐”那么简单。我太了解这孩子的性格了。早在四年前,就看得清清楚楚。

  “没什么事啦。”竟还是不肯说实话,“就是想跟你说声‘生日快乐’,对了小辉也叫我代为祝贺。”

  “他好吗?”我微笑起来,小辉是我最得力的助手,当初跟我的时候和林一样,也才十九岁,可是打工的经验却已经有六年了,从最初的杂工爬到后来的打版师傅这个位置,除了他为人谦虚好学之外,与老板的“知人善用”也有莫大的关系。

  就像自己,那年刚进公司的时候不也对软胶这一行完全无知么?接连碰壁两个月的自己当时不是对老板肯给自己一个边做边学的机会感激万分么?哪里会想到原来身处的环境会这么复杂和波涛暗涌?

  “很好,就快和阿兰结婚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心不在焉。

  “是么?替我恭喜他。”一直挺喜欢沉静聪明的小辉,以前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想起小自己五岁的弟弟骆琦。但洛琦却是个小人精呢,又调皮又聪明,贼得很,我不禁微笑起来,眼前浮出骆琦淘气的笑眉笑眼。

  “我会的。”电话那头的声音顿了顿,“阿琳……”

  “还有什么事吗?”我淡淡地问,耐性已被磨尽,还是不肯痛快一点?呵这孩子,这么多年也没能摸清我的个性,“没事我挂了。”

  “别……”林在电话那头急急地嚷,终于暴露出他今天的目的,“周生很想你回来帮他手,他让我……”

  “让你来当说客?”我冷笑,竟连老板,也没摸清我的性格。若是说客,叫小辉来也比林稳当得多。那般狡猾世故的人,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难不成他以为,女人一旦跟男人发生了肉体的纠葛,就会像被攻陷的城堡,永远沉沦其中,藕断丝连?

  敢情我骆琳在别人的眼里还是一个会顾念旧情的人?敢情林竟然也算是老板手里的一张王牌?呵!简直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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