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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认识了一位到媒体来投诉房地产开发商的女人,女人讲她买的房子质量有问题,讲开发商如何不理会她,讲她赚钱是多么不容易,讲到最后,嘤嘤地哭了。
陪她来的是她丈夫,她丈夫说:“我老婆为了这套房子,天天晚上失眠,精神都有点不对劲了。”
我听了她的陈述,发现她买的房子其实只有一个小问题——屋顶漏水。她除了让开发商修理,还提出了巨额赔偿的要求。她的理由是,她几乎是倾家荡产买下这套房的,付出了许多,开发商理应赔偿。开发商当然不会买她的账,他们只答应修理,不答应赔款。
其实,屋顶漏水,只要重做一遍防漏就可以了,即使自己出钱,也不会超过一千元。这样费尽心思与开发商闹,“性价比”不高。当然,我不能这样对她说。
媒体是无法帮她解决这个问题的,她说要上法庭,如果告不赢,就一级一级告上去。
从内心出发,我不赞同她这样做。每个人的时间有限,在处理事情上,应该首先考虑最为妥当的处理办法,这绝不是软弱可欺。
我和那家房地产公司的一位副经理有一面之缘,这位副经理说,他承认这套房子有漏水问题,他们也答应了彻底维修,但她提出的赔偿要求十分苛刻,几乎是在敲诈了,于情于理都是不成立的。
现实生活中,总有许多人像那女人一样,陷入类似的情境中不能自拔,为了一个说法,或是仅仅为了争强好胜,陷入无休无止地争执中,好好的生活被自己破坏了。
是的,我们在争执中,总是觉得自己非常有道理,我们还认为自己在为社会公序而战,我们喜欢用惩罚性的要求逼迫对方就范,而忘记了公平、公正。
我不知道那女人后来有没有打官司。但她所买的楼房价格却不断飙升,按照市价,她买的房子已经涨了三十多万元。
房子这样升值,不知道有没有给女人带来好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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