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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来居伴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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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长篇推荐]不死鸟。。。(第一转贴是一朵蓝色) [复制链接]

仙来之神

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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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22:17: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首先宗宗要声明的是这篇不死鸟是由一朵蓝色发出的..宗宗要对一朵蓝色说声对不起,忘记了什么原因这篇帖子进了回收站,但是已经没有能力把它转出来,所有只有原封不动的复制一遍...包括下面的所有文字.再次对一朵蓝色说对不起...
                                                                                 -----宗宗



读这篇小说,应该是在01年,要准确的说,我已经记不清了,很多年前了。。。
只记得那天原本只是想打发中午无聊的时间,却一发不可收拾,用了一下午几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把它看完,
看着两个炽烈的爱着对方的人,却在不停的用爱彼此折磨,从胸口压抑看到心碎。。。
几年前一直自认缺少感情细胞,很难被什么打动而流泪,
而当结局赫然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播放器里正在放着莫文尉的那首《盛夏的果实》,就在那一刻难以自控。。。
另外这篇小说也让我意外的发现,故事的女主角跟我的一些丝丝缕缕的联系。。足够让我对它有种特殊的感情。。。
看着男女主人公的任性,和那份隐藏在叛逆和冷漠下深深的爱,我不知该做何评价。。。

近两年着实变得善感得多,终于显现出星座特质所赋予的本性,
于是暂时不打算再重读它,今天把它贴出来,权且当作是一张成长记忆的底片吧。。。

“宝贝别哭,你的眼泪是我的珍珠,掉一颗我都会心疼得要命的”

最后一句,引用《春泥》这首歌里一句喜欢的歌词:“让我们取名叫作珍惜”。。。


————————————————————————————————————


不死鸟
文:庄柯敏

  传说中有种不死鸟,在火焰中可以得到永生。我讲这个传说时,小冰自嘲的说:“我就是不死鸟,死都死不了。”我回头看着他隐在报纸后面的表情,颇有受伤的感觉。

  时间在那一该停止了转动,我的心跳也停止了,我闭上眼睛,那只是只飞鸟,我看到的只是只飞鸟,被枪击落时扑腾着满天洁白的羽毛。可我分明看到了他在头盔里向我投过来的眼神,澄净从容。

本文已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一章 小冰用最固执的爱情作为藉口,将我绑得一圈圈结结实实。

第二章 他看我良久,突然哑着声音问我:“我还在你心里吗?”

第三章 我不介意和高风会相处多久,所以不在意这只蝴蝶的翩翩影踪。

第四章 我将美美介绍给文伟,至少比做大人物的地下情人要好上一百倍。

第五章 小冰看我化妆的专注神情一闪而过,象镁光灯一样将过去照得雪亮。

第六章 美美开口的第一句话让我有些安心,“我怀孕了。”

第七章 我回头面对叶梓俊:“你把美美看得太没轻重了吧?”

第八章 我怒视着她,铿锵有声的说:“不,我爱梓俊。”

第九章 高风定定神,有些嗫嚅:“小笛,你想过有人来照顾你一生吗?”

第十章 男人转过身来,我赫然发现他是小冰。这令我无防备的震惊。

第十一章 爸不习惯把关心表露在嘴上,看我的眼神总是忧心忡忡。

第十二章 有人从身后贴过来,不及惊骇已被紧紧抱住,我睁开眼拼命挣扎。

第十三章 小冰的眼神象猫收缩成细细的长缝:“知道我一直住在你对面吗?”

第十四章 如果他说一句嫁给我,我不要钻戒也会答应。可是现在这个愿望象泡沫一样破灭了。

第十五章 这两个月来,我忙于工作,许多事都渐渐的模糊,可现在,从前生活中的人突然象穿越时空一般跳到眼前,我的心情十分复杂。

第十六章 挂了电话,我没法入睡,我得回武汉,二姐的话让我莫名的紧张与恐惧,这时发现家人离我原来如此亲近,牵痛我的每根神经。

第十七章 高风来送我,他啧啧称赞:“真没有想到你会这么坚强。”

第十八章 小冰的名字出现在脑子里时,我甩甩头,有些往事是连记忆都不该存的,翻出来都象一屋子凌乱的锐器,还没整理便戳得满身伤痕。

第十九章 高风不停的用手指划透明酒杯的边缘,良久才抬头问我,他的声音微微的发颤:“为什么现在考虑嫁给我?”

第二十章 乍见到她,有种酸酸的感觉直涌上来。她的长发直直的垂下来,乌黑柔软,穿了件缎质的白色睡衣,我轻声的喊:“美美。”

第二十一章 我沉默,原来叶梓俊与美美一样是性情中人,难怪他们无法自拔,但这样的结局是不是太悲怆了呢?

第二十二章 美美决心从阴影中走出来,身体渐渐康复,这段时间,为了帮助美美能彻底摆脱,我和文伟带她郊游,钓鱼,打网球,希望她能快点好起来。

第二十三章 一夜之间,成为扬点的老板,是我做梦都无法料到的事,但并未令我因此而感到欣喜,只觉得千斤重任于一身……

第二十四章 我劝着:“美美,有时失去未必是坏事,你得到这样爱你的丈夫,应该是很幸福了。”

第二十五章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了,我都感到自己快做梦了,突然被发动机轰轰的响声惊醒,我扑到栏杆向下望,果然是小冰回来了……

第二十六章 我决定留下来等小冰,此时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挽回他更重要。

第二十七章 我脸上火辣辣的疼,我恨小冰,这种感觉强烈得让我诅咒他死。

第二十八章 我渐渐的清醒过来,小冰和从前一样,没有改变,他的自尊武器在我释放柔情时,缴械投降……

第二十九章 他将我挟在臂弯里,我顺从的跟着他,我可不想让那些女孩以为我真的在吃她们的干醋,便宜她们的虚荣心……

第三十章 我低头俯在他身上:“各人头上一方天,我们平行相处,好了吗?”

第三十一章 我提着包便去拉门,他冲过来将我推到门上,狠狠的说:“你只是为了公事吗?”

第三十二章 我喜出望外的奔上楼,推开门直奔卧室,小冰在里面,还有金薇。

第三十三章 晚上我和高风去吃饭,他不停的看着我,那种失而复得的喜悦是我曾熟悉的,我喝了很多酒……

第三十四章 我的心强烈的震动,将他的脸扳正,严肃的说:“结婚吧!我要为你生孩子。”

第三十五章 他从车上飞了起来,向对面车道坠去,一辆迎面而来的货车撞上了他,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象抛物线在灰暗的天空下划了长长的一道弧…

第三十六章(大结局) 我抚摸着石碑,这里有他的气息,我慢慢的坐下去,靠着它就象从前靠在他怀里。

后记 可是宝贝,如果我不哭,便永远不知道你的珍珠在我心里到底有多珍贵,我让它一颗颗的滑出来,我要将它串成项链,和那枚戒指一同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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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有种不死鸟,在火焰中可以得到永生。我讲这个传说时,小冰自嘲的说:“我就是不死鸟,死都死不了。”我回头看着他隐在报纸后面的表情,颇有受伤的感觉。

  不死鸟(一)

  这个周六终于让我从五天里繁琐的工作解脱出来。我在这个城市一家十分有信誉的广告公司工作,压力很大,但我很习惯,我喜欢超计划的办事,喜欢时间满得需要一天25个小时,有时也被自己折腾得喘不过气,但我是那种喜欢在夹缝里求生存,并能游刃有余的人。向小冰这样自炫时,他骂我自作孽,不可活。
  小冰是湖北美院毕业的,画了四年油画,却转行从事机械。他将所有未成名但我认为精典的作品弃放在暗楼上,他说艺术只能是大漠炊烟,美仑美奂但不现实,我表示赞同是因为我无力让他实现他的画家梦。
  小冰与我认识两年了,这两年来,他是我无法摆脱的影子,用最固执的爱情作为藉口,将我一圈圈绑得结结实实。我常百般无聊的坐在他旁边,想象自己是条七彩的飞鱼,能自由的从水面跃向天空,当然我还是愿意回到水里的,因为小冰就是那片广阔的海洋。但他非要我做条离开水面就无法呼吸的水鳗。
  我天性爱抗争,渴望生在某个被压迫的年代,我相信自己绝对会成为倡导者或起义的领袖。偏偏在这个年代,我太自由,自由得无所事事,于是上天有成人之美,给我一个使尽全力来束缚我的小冰,我生活由此而变得多姿多彩。
  中午12点,肚子开始咕咕的叫,小冰已经在厨房切黄瓜,再过1分钟,他便会说:“结婚以后,你就要跟我一起下厨,再不能惯着你了。”
  在他开口这千篇一律的话题前,我将枕头盖住了脑袋,象游泳时大口大口呼吸着棉花的味道,我想起了昨晚和文伟在餐厅吃晚饭的情景,他深情的眼睛象春草一样撩拨我燥动的心。
  正在此时,手机刺耳的叫起来,我顺着声音用手摸索,将电话拖进了枕头里,文伟的声音愉快的从那端传来,“下午去海洋公园?”“唔?!”我的声音在柔软的棉堆里十分含糊。“你在什么地方?”“梦里!”文伟笑得十分开心,他似乎很喜欢我胡说八道,“我在小竹苑等你,两点。”没等我拒绝,他便挂了。
  我不喜欢海洋公园,对游动的鱼我没有欣赏的兴致,或许野兽猛禽更能鼓动我的兴趣。除了小冰,没人知道我喜欢什么。
  我攒着棉枕翻了个身,一仰脸,看到小冰站在我面前,他突然俯下身子在我颈项狠狠的吻了一下,嗅到他突然而来的熟悉气息,心里一阵悸动。可他莫名其妙的什么也没有说,就径自进了厨房。我没有什么表示,对于他所做的任何事,我都有心理准备,也可能是太久的相处,感官有些迟钝。
  在床上赖到开饭,我才起来梳洗,刷牙的时候,小冰照例过来吻我嘴边的泡沫,我恶意的撞击他的脸,让他不能得逞,他将我的脑袋扳正,用嘴将泡沫弄得我满脸都是,我推开他去洗脸,突然在左颈项上方看到一清晰触目的吻痕,十分红艳的唇印,象小冰嘲弄时的表情,更象一束火焰,将我的干草般的愤怒的点着,迅速在体内窜升,我怒不可遏的冲到客厅,喷着一嘴飞扬的泡沫屑子斥问他:“你什么意思?”
  他抬起头,微笑不语。我不罢休的冲过去,挑衅的看着他,他盯着我的眼睛站起来,我开始仰望他,没穿高跟鞋时,我矮他一个脑袋。他用手指轻柔的抹我嘴边雪白的牙膏泡,明明心知肚明,偏柔声问:“什么什么意思?”我们僵持着,他的眼神深不可测,我自觉理亏,绷紧的意志开始颓废,他将我拦腰抱进洗手间,对我说:“此时此刻你应做清洁,我等你吃饭!”
  于是整一个下午,我没有出门,对水族馆没有兴致,何况我还伤痕累累。小冰以为他的目的达到了,得意洋洋的陪我玩“管三家”,他的脸上贴满白条,有风进来时,他便象一面挂在城墙上破烂的战旗,迎风飞扬。

  不死鸟(二)
  
  下班出来时,小冰的大铁马没在公司门口,他那250CC的驾骑每天都在公司对面的喷泉处停靠着,他就斜倚着车沐浴在夕阳里。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他特别酷,酷得我看到他时便不知说什么好,只一个劲的笑。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只高昂着头,隐着嘴角的得意。他象我心理尽极叛逆却无法延伸的另一部分,我就喜欢他穿得跟个流氓似的,与众不同,让人侧目。
  可现在我最害怕他那轰隆隆的公路赛车停在门口,下班后我第一个冲出来,拖着他便走,我不想让同事老总发现我的男友象另类,至少对于西装衬衣皮鞋套裙一样不马虎的白领阶层而言,他象不可造塑的另类。既管我有时与小冰在背后说他们是“狗屎”,但仍然不妨碍我继续“狗屎”事业。
  一辆大宇车慢慢的驶过来,文伟从车里伸出头来,热情的招呼我,我没有犹豫就上车了,文伟替我系好安全带时,趁机在我脸上轻吻了一下,我轻微的躲闪。既管动作不明显,他还是感觉到,他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吻你?这就是文伟的愚蠢,男人在决定理性的事情上或许需要与女人商量,但在感性方面,根本无需多此一举,只能让本被动的更被动。
  我正想着,突然看到小冰开着大铁马从前方急速而来,我大叫“开车”。文伟慌张的将车开上了车道,在与小冰相错时,我低下头,迅速关掉了手机。等我长吁一口气时,才发觉车已开到四韦路,我回头看文伟,他说去吃潮汕菜。
  刚恋爱的男女,喜欢用饮食文化来沉甸感情,在享受精神感觉时更领略味觉给生理的满足,实际是迫切的要补充性方面的缺陷,以此找到心理平衡,特别是文伟,每次他都点肉类,牛肉、猪肉只要是肉类,我记得有本书里说人的潜意识里,肉食与肉欲是划等号的,于是文伟便成为这个理论的实践证明。在我看到文伟大快朵颐时,我眯着眼,想象自己用聚光的眼神照亮他的内心世界,揣摩他言行举止的潜台词,这几乎成为我爱与他呆在一起的乐趣。
  文伟将汤汁溅在衬衣上,他用纸巾不停的擦拭,并不时歉意的看着我笑,我想他要在自已家里,别说一滴汤汁,就是一大碗卤汁倒在身上,恐怕也无所谓吧!我不想缓解他的情绪,并且皱着眉让他更紧张,果然他开始神经质的不停擦拭。直到我说:“算了没关系啦。”他才停下。
  接下他讲了许多自觉可笑的故事,那都是办公楼里流行的过时故事,但我仍保持一种假笑直到脸部酸痛。晚9点去泡吧,我鼓动他喝烈性酒,我也喝了不少,酒精在脸上身体里暧昧流转,我媚笑着搂住文伟的腰,他兴奋得脸通红,全身发烫。我在他耳边吹着暖暖的气,他象个傻子一样任我摆布,在我叫第六杯酒时,他喘着粗气抱紧我,我们的脸一下挨得很近,我瞪圆了眼睛看着他,他的鼻翼翕动,酒气冲天,我收敛了笑容,冷漠的看着他,他只有悻悻作罢。
  过了凌晨,我独自回家,我不愿让人知道我与小冰的住所,常言说,狡兔三窟。我属兔,小冰说我是自保性最强的人,当然他是说自私与此成正比。
  我们的房子很小,仅一室一厅,我将能够用的家用电器都挪到里面,小冰对我疯狂的购买家电十分不理解,他说我是用得着的也买,用不着的也买。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去买别人认为用不着的东西。有天我搬进一台暖风机在浴室安装时,小冰站在后面说:“其实房子里有你有我便已经满载了,你还觉得有什么不满吗?”我张着嘴半天没话。
  我经常夜归,但每次都找不准钥匙孔。在我最忙活时,门突然打开了,门内的光刺住我的眼睛,我用手本能的遮挡。小冰一把拽住我的手臂,将我抛在沙发上。他在我身后重重的关上门,大步走过来,我在沙发上找了个令自己惬意的姿势,他低下头,研究的俯视我,我毫无表情的眯眼看他,我不知道他要怎样,也许会发怒,或者痛打我一顿,只有他我无法猜测。但我不在乎,他对我的束缚只能令我更向往自由,为此我愿意付出代价。
  他看我良久,突然哑着声音问我:“我还在你心里吗?”我感到象被雷击一般,犹其是心。他进房间里,拎出一个满满的旅行袋,站在大门边对我说:“今晚我睡沙发,明早我便走,或许这样你会真正快乐!”他将我从沙发上抱起来,我偎在他怀里,顿时睡意浓浓。
  第二天清晨,我被关门的声音惊醒,我知道小冰上班去了,又赖了半小时的床,才匆匆的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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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三)
  
  小冰走的那段日子,我过得很自在。在我的圈子中我认识了高风,他属熟悉稳重型的男人,开有自己的广告公司,在这个城市颇有名声。我们开始相处时,我相信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生活,音乐、画展、烛光晚餐,我陪着他出席各种场合,象淑女一样微笑,象女强人一样与人应酬,这个城市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因为高风而认识了我,他们都说我是有天赋有潜质可以好好发展不可多得的女人,我的心象正在绽放的玫瑰。那一阵子,我每天都要饱听这些人间美言,当时它成为我让我精神快乐的唯一支柱。可日子久了,我恶劣、粗俗的天性让我腻味这些象复读机里传出的声音了,我不再象可人儿一样甜蜜微笑了,我又让天生的优越感去渺视旁人,我忘了他开始期盼在这圈子里找到更有趣、更刺激的东西,
  每当有人三五成群的聊天时,我便极有分寸上前去,可听到的都是昨天的事,奇怪的是他们可以毫不疲倦的复述同样的话题、同样的赞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们能呆在这个圈子里如此之久,但对我而言,已失去了所有的吸引力。我拒绝再去参加这些所谓高尚的聚会了。
  高风有过许多的女伴,他结过婚又离了,我象所有好事者喜欢享受偷窥的乐趣,只要我想知道,便可以从他愚蠢的女秘书那里得知一切。
  女秘书安莉在我每次去的时候,都会恭敬给我沏杯茶,然后回到我对面的办公桌后,用高高的宗卷挡住偷看我的眼神。
  安莉算得上是个漂亮的女人,这段时间流型复古与超前的妆饰。城市味道很浓的高挑眉描得又黑又细,与眼睛之间的眼皮上涂满亮灼晶莹的银粉,天生的桃花眼角总挑着一抹媚气,每次被我捕捉到她来不及闪开的眼神时,她便尴尬的冲我笑笑,然后低下头飞快的用手指敲击键盘,从纷乱的节奏上就知道她心不在焉。她象旧时大上海烫着大波浪、趿着拖鞋、嗑着葵瓜子的巷口女人。实际上最有特色应该是她薄而长的嘴。她与我套近乎时说:“一年前,公司可没有现在这么忙,有时高总会与我们一起聚聚餐,哪象现在这样,唉!不过,忙可是好事,高总啊!挺能干,我们都敬重他。”
  既管她的腔调有些作做,我还是觉得她很朴实,因为她的意图言溢于表,她与高风不仅是盟友之情,还可能更有“隐情”。说这话时,她不怀好意的看我表情,一般我不太搭理她,这让她由衷的气恼,迫切渴望能有一句戳痛我,于是愚笨的越讲越多。
  她象开闸的堤,“以前我总为高总做挡箭牌,他的前妻最厉害,有一阵子,为了赡养费,把公司弄得乱七八糟,亏高总怎么能忍受这种女人?”“还有一次,运输公司的业务部经理是个女的,她是真正的女强人,哎!不说这些,我还得做事呢!”
  她耍了个欲擒故纵的把戏。她这一招十分有效,我渴盼着下句,就象非得在黑暗中点簇蓝色火焰来照亮我不辨方向的内心世界。于我而言她那张薄薄嘴唇里吐出来的是一串串金豆子,我满怀兴奋的将一颗颗往怀里捡,眼看有颗大金豆含在嘴里,她却不吐了。
  正在此事,高风送客户出门,安莉在看高风时,掩饰不住眼中的热烈。我想在办公楼里,女秘书单恋老板是屡见不鲜的,都以为老板是高枝,攀上去一定能成为凤凰。
  高风满脸微笑的转过身来,示意我进里面办公室。他径自走向安莉,透过百叶帘的缝隙,我看到高风在安莉的手臂上轻轻的捏了一把,安莉几乎是雀跃的去执行他吩咐下去的指示。
  高风进来时,我一本正经的坐在沙发上,他关上门后,凝视着我的眼睛,十分动情的在我面前蹲下,捧着我的手深深的吻下去,那种类似于不可控制的感情在他的着力表现中象河水流淌出来,我为他的精湛技艺而感动。
  在安莉敲门的一瞬间,他象弹簧一样恢复镇静。安莉端了一杯咖啡放在桌上,高风面无表情,她的唇在进门前显然精心修补过,可高风看都没看一眼,安莉退下去时,眼神幽怨。我开始可怜这个女人。
  高风从柜子里取出包装精美的大包礼品,我的注意力迅速集中起来,我喜欢感受拆礼物前的神秘与兴奋。这只是个深蓝、浅蓝交织的藤条提包,我有些失望,高风一直看着我,于是我抬起头,对他灿放笑容,我天生就知道把持各种表情的尺度,既不受宠若惊,又不至麻木冷淡。
  他将我的手握在双掌中,温柔的抚摸,他说:“知道男人爱上女人时是什么感觉?”我微笑不语,“让我告诉你,傻瓜,就是想得到你,永远不再放你走!”他的嘴唇渐渐向我覆过来,很快盖住我微润的嘴唇,我没有闭上眼睛,我想看他的表情是否很陶醉?他停止吻我,好笑的说:“傻瓜,你怎么象只金鱼?”我佯装不解,他用手划着我的脸,怜爱的说“不知道接吻应闭着眼睛吗?只有金鱼才在任何时候都不闭眼。”我哈哈的笑起来,他用手指竖在我嘴唇中间,很郑重的说:“我真的有点爱你了。”
  我相信说这话时,高风是认真的,既管他象所有男人一样,天性有蝴蝶情结,喜欢追逐散发芬芳的花朵,偶尔会出于好奇,对有异味的植物,也会嗅一下。高风就是这种人,他从前的女伴无数,但还没有留下大众情人或者花花公子的坏名声,至少证明一点,他对每个女人都认真过,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我不介意和高风会相处多久,所以不在意这只蝴蝶的翩翩影踪。

  不死鸟(四)
  
  从初夏到秋天,我一直没离开和小冰住的房子。房产证是余谨的名字(小冰的大名)。我不知道他到去了哪里,我没刻意去找过,但他这样了无牵挂的走了,可见是指望我照顾他的房子的。
  早上可以赖到7点多才起来,没有人再可恶的拍打我的屁股。刷牙的时候,也不再担心牙膏泡会涂得满脸都是,总之我很清静。
  今天是星期六,在太阳还没照到阳台时,我去浇了小冰两盆宝贝花,不知道是什么花,从小冰买回来到现在,除了一个劲的发绿叶子,连星点杂色都没见过,更别提花花朵朵。小冰爱得不得了,象伺候爷似的,随天气变化挪动它。现在我也这样,我不想小冰回来时,发现家里人烟荒芜,虽然是终归要离开的,可不能让他对枯萎的花触景生情,我是有良心的。
  美美抱了法式面包过来了,她挂名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有名无实),还是《长江日报》的记者(自由没有编制的),却是我货真价实的忠实朋友。
  我认识她是94年,她是由我们圈子里的朋友阿董带来的,那正好是夏天,她个很高,穿着贴身的黑色长裙,露着白嫩的肩,嘴唇夸张的红艳着,那时候女孩子这么打扮,除了夜总会的坐台小姐再就是新潮大胆的激进分子,她对阿董说话时嗲得让人发软,圈内的女孩对她特别不感貌,简直是不屑一顾,并且明显的流露出厌恶,她看到眼里,却也满不在乎。
  当时我对她非常好奇,她象朵罂粟花盅惑着我。有次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喝汽水,我问她读书还是上班?她冲着我唇红齿白笑:“我在拉斯维加坐台。”那句话落地后我开始喜欢美美,比起那些矫情自认清高的女孩,她可爱得超出想象。她一把拉住我的手,往栏杆上坐,“我讲我们的事给你听。”于是我知道了她父母去世,今年二十,大一便缀学,去坐台是觉得可以天天喝XO不用花钱,在灯红酒绿里搔首弄姿过足了堕落的瘾,对当时只有十九的我来说,真是刺激到了极点。后来她说不想坐台了,我问为什么?她说有天晚上,来了位香港客人,她刚坐下,客人问她坐陪小费多少?她说:“两百。”香港人端起酒杯让她陪酒,还趾高气扬的嚷:“你们大陆真是落后,连小姐的收费都低得不够买杯酒,这点钱在我们那边连小姐的裙子都摸不着。”美美毫不客气的说:“你不懂这里的规矩,坐陪两百,陪谈按句一百,陪酒按杯五百,小姐不乐意,转台费照收两百。”说完她仰头喝完酒,跟香港人算帐:“请给我1400元。”香港人目瞪口呆,大叫:“我连摸都没摸到你,你收我这么多?”美美严肃的站起来:“大陆的政策是坐台小姐的不准摸。”我笑得前俯后仰,催着她“结果呢?”她说妈咪来劝和,只拿了他八百快,我有些愦憾,但觉得很痛快。
  第二次见到我美美时,她穿着职业套装,脸上的妆清清淡淡,那时已没和阿董在一起,她对我说阿董幼稚,把她当王牌在哥们里要面子,我说以前你不知道吗?她说以前我愿意,现在不愿意了。她还说在一家外企里做秘书,我说那好啊,她开心的说,因为公司的副总是她以前的客人,不忍心看她“沦落风尘”向她伸以援手,我们都心照不宣的笑起来。自此以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有阵子,她和那副总真的搅到一起,那男人为她颠狂得快发神经,结果是副总黯然离职,我问她原因,她说无法忍受他每次喝完汤牙齿上还粘着青青的葱叶,我嘲笑的说:“是不是他把青葱叶吻到你牙齿上了。”她踢我一脚“恶心。”。这个理由听上去很荒谬,但我明白她不爱他。
  美美的男友和她的工作一样频繁换动,只到去年,她好象进入了状况,但这次她没有口无摭拦的告诉我,只透露是个有妇之夫。
  此时她将面包搁在茶几上,大叫出汗太多,要洗热水澡,我跟进浴室,对她吼:“别浪费我的水电。”她回头对我妩媚的笑,将我推出浴室,随手抛出来一张面值拾元的票子,票子在我面前轻悠悠的落下来,“这么少?”隔着门她在脱衣服,声音象被衣服闷住“不知足,可以洗半个桑拿了。”我捡起票子塞进口袋,回敬她“我哪有那么大的面子?10元钱只够洗脚趾头,换是你只怕还可以免费!”她哗的拉开门,泼了我一身的水。任我大骂大叫,她就在里面咯咯的笑得象只母鸡。
  美美从浴室从来时已过了半个钟头。我冷眼对她,她毫不介意,将浴巾抛开,换我的睡衣,我看着她光着身子在客厅里走动,结实的乳房极富节奏的颤动,肌肤上还凝着小水珠,让她看上去晶莹剔透,难怪男人会为她发狂,她背对着我弓着身子在翻箱倒柜,曲线优美的臀部象两瓣饱满的花瓣,我感到喉咙发干,尖锐的叫她快点穿衣服,否则我将门窗都打开,她吓得缩到卧室里咒骂我。
  自从她爱上那有妇之夫后,变得不再象从前放纵,每个节假日她没和地下情人约好时,都会抽出一天与我相处,小冰在家时,三人“斗地主”混混时间,现在剩下两个人,便只能呆在房间里听音乐、吃零食,我闭着眼,脑子里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我奇怪发明牌的人,不管什么娱乐,发展到武汉,便有了很深透的延伸,更富灵活与变化,麻将打出‘赖子’,风靡不久,出现了开口翻、步步倒,以至什么‘赖子痞’,为了方便每个数量不等的群体出现时都能有相应的娱乐,便诞生了一群人打晃晃、四人打麻将、三人斗地主、二人管三家,一个人还可以算算命。11点,美美的电话响起了“卖报童”的音乐,她开始在大堆衣物中悉嗦的找电话,看了来电显示后象个疯子尖叫:“贺笛,快快,关上音响。”我被她搞得惊惶失措,房间安静时,她深吸了口气才按下按听键。
  “下午?为什么?不能取消吗?”她的脸色渐渐难看,电话打了不到30秒,她就挂机了。“这么简捷?”我讥笑着,她没理我,有接近一分钟的时间狠狠的咬着一颗爆米花,爆米花被她的牙齿咬得扁扁的,我幸灾乐祸的看着她,直到她去点烟时手不停的发抖,我才感到事情很严重。
  其实我很关心美美,在她真正需要我关心的时候,多半我喜欢与她逗嘴,我们习惯以刻薄的方式相处,这绝不妨碍我们的友爱。象此时,我对她的怜惜与关切在她极为痛苦时油然而生。
  我替她点燃了香烟,她慢慢的恢复了平静,有些忧伤,使她显得楚楚动人。她说:“我知道总会招人骂的!”“谁?!”我磨拳拭掌,她苦笑:“爱人的老婆。”我无语。“很没劲,对不对?”她苦笑,吐出的烟雾笼住她的脸,我看不清表情。
  其实对她的这段恋情,我不以为然,我讨厌晦涩、阴暗、不见天日的东西,就象我对老鼠这种动物所表现出来的深恶痛绝。我不主张第三者插足,绝不为道德,只是不能容忍与人分享爱情,也绝不纵容该男人有齐人之福的帝王野心。
  美美曾说这个男人非常有名,说出来我都认识,我鄙视的说:“我可没见过认识的人里有多大出息的。”她得意的说绝对只闻其声,未见其人。我猜了半天,促狭说:“是不是市长啊!他可是这个城市里最有名的了。”美美很生气我对她隐蔽的爱人不恭,说我有侮辱人的嫌疑。我懒得与她计较,恋爱中的人是不可理喻的,我不愿插手她的私生活,各人头上一方天,只要她高兴,旁人多事为的是哪一着?现在不都跟着感觉走吗?
  美美还在努力控制自已的情绪,有时我很奇怪我们能成为知已,她能容我所不容的,可见人的弹性有多大。她哑着嗓子说:“他居然让他老婆抢过他的电话,还让她在电话里骂我。”她心里不平衡。
  其实男人有时沾花惹草作闲情逸致,关键时还是老婆第一,反正男人找情人已表明了身份立场,真相大白时甚至连歉疚都不需表示,倒是女人还执迷不悟,为这种薄情的人找藉口,愚蠢至极。
  我忍不住骂美美:“活该!”她冲着我叫:“你有完没完?”接着她哭起来,我不再作声,半晌等她的哭声低下去时,我问:“骂你什么?狐狸精?”她瞪我一眼:“是不是还要轮到你骂一场?她说我是‘婊子’。”“那还不简单,你没回她一句,‘你老公是嫖客?’”“贺笛。”美美大喝我的名字。我吓了一跳,过会,她笑起来:“哎!我真的没有想到可以这样回敬他。”“是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想开点就没事了。”她啐了我一口便笑起来,我对美美举起杯,十分惬意的躺进沙发里。
  下午,美美借了两盘恐怖片,最惊险时,文伟的电话把我们吓了半死,他邀请我下午吃饭,于是我带了美美去赴宴,起先文伟看到我带了一个人,有些不快,等到他那近视眼发现美美这个美女时,惊为天人,象通了电似的全身颤抖,激动得不能自禁。
  整个晚上,文伟都注意着美美,完全忽视我的存在,好在我毫不介意,而美美只顾埋头大吃,我最佩服她胡吃海喝不长肉,在减肥药品狂袭市场时,她屹立不倒节约了不少钱财。文伟看着她旁若无人的出神,我在桌下踢了美美一脚,美美会意得非常快,她缓下速度,优雅的用纸巾抹唇,在这方面,她深有造诣。文伟去洗手间时,我对美美说:“文伟超级优秀,可以考虑替补。”“呸!你不要的垃圾甩给我?”“文伟家境多富裕啊!人又英俊,我们是同志感情。再说他长你四岁,星象说,四年可是一吉照啊”,美美说:“让我看看你的三寸不烂之舌?”我伸出舌头,美美凑过来认真的瞧了瞧,摇头叹道:“啧啧,长青苔了,黑得发亮。”我用筷子扔她,她灵敏的闪过。
  吃过饭,文伟提议泡吧,为了让埋下去的种子茁壮成长,我欣然同意,拖着美美去了“神曲”,我怂恿他们喝酒,一个是情场失意,一个一见倾心,两人又不胜酒力,很快就嬉笑成一团。
  我由主变宾的退了场,将美美介绍给文伟,至少比做大人物的地下情人要好上一百倍。深夜我独自回家,躺在床上时,才觉得一天过得可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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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富神爷爷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5两黄金。

不死鸟(五)
  
  一大群的人围观,有人出了车祸,我拼命的想挤进去凑这千载难逢的热闹,赫然发现小冰躺在地上,那辆大铁马的发动机还在轰动,他全身上下都是血,我震惊极了,他突然睁开眼睛,笑着对我说:“嗨!又成全你幸灾乐祸的心愿!”我扑上去拼命的踢他,“你敢骗我,我踢死你!”他苍白的笑看我,不反抗,旁人纷纷拦住,大声说:“他都死了,你还踢他?”我定睛一看,他的嘴角、眼角都渗着血,还躺在地上微笑。
  我拼命坐起来,原来是场恶梦,现在是凌晨4点。我头上冒着冷汗,打开灯,找了根香烟,回忆梦中的情景,突然有些悚然。我心血来潮的想找小冰,于是赤着脚,去找提包里的电话本,我从来没有记过他的电话,电话本不在包里,可能掉在公司了,我开始竭力回忆他的电话号码,仰头看着天花板,一个个的想,1390717???,13907178633?真该死,只是过了四五个月,我居然几个数字都记不起来,于是我决定把有可能性的都打出去。
  只到清晨六点,我打了25个电话,被17个人臭骂了一顿,依然没与他联系上。太阳出来的时候,我放弃了寻找他的念头。人困得不得了,打了个电话给公司,才想起今天是周日,我重新倒下去睡,到中午12点,熬不过胃的抗议才决定起来。
  打开手机,高风的电话就进来了,他着急的问:“怎么一早都没有开机,找都找不到你。”我有些不悦,生硬的问他找我有什么事,他说难得休息去开卡丁车。我要他1点在友谊商店门口等我。
  和小冰在一起时,为了挑战小冰的严格管束,我热衷与其它的男人约会,热衷享受剪开渔网独自愉欢的刺激与快乐,而现在我彻底自由了,反而对这一切都失去了原本的兴趣。
  挂了电话,我去浴室梳洗,突然对昨晚疯狂的举动感到可笑。以前小冰说,我是恐怖电影中的猫女郎,每到夜里便本性毕露,白天不露痕迹的恢复人形。他说我是混合品,觉得我会在深夜里放纵自己的感觉,比较真实。
  对着镜子,我有些发怔,我好象在镜子里看到小冰站在门口看我化妆的专注神情。这一念头一闪而过,但象镁光灯一样将过去照得雪亮。
  我画嘴唇的时候,他总说,再窄一点,再窄一点。我的手不由自主的画歪了,我用杯子盛水泼他,叫他滚远一些,他大笑的冲过来,抱着我的腰,用头顶着我的头,摇摇晃晃的说:“你的嘴太丰满,会让别人一见就要吻下去,就要把它画扁一点。”我被他逗得发笑,他在身后搂着我,将头搁在我肩膀上看我继续化妆,他说这是幸福。
  我的唇线又画歪了,用纸巾抹了一遍又一遍,仍没有效果。眼看时间快被我折腾完了,只有胡乱的涂了几笔,便出门了。
  卡丁车场里爆满了人,我不知道会有这么多人热衷这种游戏。高风说:“我想你肯定会喜欢这里。”我挑眉看他,他解释的说:“你开太子车型的摩托车,很少见女人开这种车,应该是喜欢刺激的东西吧!”
  跨骑式太子车是小冰参谋我买的,但我很少骑它上下班。我不知道从办公楼里走出来,穿整齐套裙,怎么合适张开腿去骑车,买后我有好阵子都埋怨小冰,应该买踏板车的,他说你就是喜欢装模作样掩饰天性。为此我还狠狠的跟他吵过一场。
  不过卡丁车确实很吸引我,我玩得非常投入,成绩飞快的在场中领先,高风边向我挥手边不停的回电话,一幅生在江湖的样子。等我满脸通红的下了车,他快步走上来象拥抱英雄。
  其实我对高风不算热情,很多时候,我对高风的淡漠被他认为是稳重与成熟,或许他喜欢这样,较之他从前死打烂缠的前妻,我显出大家闺秀的风范,所以和高风之间那段始终如一的距离,他认为是现实中越来越珍贵的矜持所造成的,他尊重我并将它表现在彬彬有礼的风度上。高风对我的完美印象让我喜欢与他相处时的自己,没有压力,并一直保持着这种局面。
  美美说我在高风面前绝对矫揉造作,伪装清纯,否则高风怎会容忍我如此之久。我不承认,我没有别扭的感觉,自然不是造作。
  人就像一颗钻石,有太多棱面,反应各个不同角度的光而折射出不同的色彩,告诉美美这个理论时,她白了我一眼,说我狗屁不通,我不介意她的粗俗,因为我知道她这是赞同的表示。
  晚上我和高风吃过晚饭,便一起去听歌。坐在烛光薄酒的昏暗歌厅里,听着歌手低沉微哑的磁性声音,这种场境在想象时十分浪漫,而身处其中,又没多大感觉。
  高风挨我很近,我可以听到他轻微的呼吸,他正打量我的侧面的轮廓,对此我很自信,有次我去拍艺术照时,那个带闽南腔的摄影师,坚持要拍我的侧面,说我的脸太有霸气,侧面却正好相反,柔和温婉,我十分不悦,拒绝花几百块,连张正脸都没有。我想此时的高风,可能与那摄影师有同感,其实烛光照映下,任何一张面庞都会被烘托得美丽。
  对高风的感觉,来得太慢,日积月累才积出点点,不象我对小冰,两年前见到小冰的第一眼,我便为他倾倒。
  那天正好下雨,我在他开的车行门口避雨,他带着探究的神情从我身后绕到身前,第一句话十分的俗套:“我好像认识你。”我定睛打量他,他的牙齿白得发亮,这下真让我觉得曾经见过,其实电视广告里关于牙膏的短片太多,他的牙齿让我很熟悉。
  我的回答很刻薄,象对待众多无聊者:“你的意思是我太大众化?”没想到他十分开心的笑了:“我肯定认识你。”他的眼睛长长的,笑起来特别象古龙小说里的江峰,世间女子无人可抵江峰一笑。思想下我问:“你以为你是谁呀?”他迅速回答:“余--谨。”他对极了我的胃口,于是我们象鱼融于水,一拍即合。“贺笛,贺笛。”我回过神来,高风问:“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哦,我在想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释怀的笑起来,柔声说:“你在告诉我你对我的感觉吗?”我含笑不语,我不想撒太多谎去增加自己的口孽,我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但人不能不犯错,只是能避免时别去犯。
  整个晚上,高风兴致高昂,他上台去唱了好几首歌,他在唱歌时不停的看我,我们喝了一些酒,有些微薄的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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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六)
  
  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窗台上的两盆花还在葱葱郁郁的冒叶子,它们不停息的长啊长,让我估不准什么时候是尽头。
  进入冬季前是最广告最繁忙的时候,公司里的同事都象忙碌的蚂蚁,在电话、传真、电脑旁穿梭不息。而我需要约见的客户是平时的几倍,每次的个案分析都会让我伤透脑。
  多半的时间我不在公司,有时回办公室时已是晚上六七点,查来电显示才发现美美给了我许多的电话,我奇怪她这么急的找我,为什么不直接打我手机?我给她回电话时已是晚上十点,她一听到我的声音,便急切的说马上过来,我说我在公司,过半小时才回家。她说我在你家门口等你,说完便挂了。美美经常发神经,但象这次这么疯,我还是头一次见到。
  初冬的夜晚寒意浓浓,驱车回家时,风从头盔灌到脸上,象刀刮般疼痛。诧看到美美,我骇了一大跳,她象具僵尸,形销骨立的站在我家门口,我开口的一刹那,她象鬼魂一样飘闪进去,倒在沙发上紧紧的抿着毫无血色的嘴唇。
  趁她琢磨怎样向我开口的这个时间,我快速的洗了澡并换上长长的棉质睡袍,热好牛奶放在她面前。她开口的第一句话让我有些安心,“我怀孕了。”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太可怕,大多的女人都该有这一历程,不论是否婚配,何况美美已有26岁。我放下心来,问她:“你不想要吗?或者要为此结婚?”她抬起头看着我,坚决的表情让我有些吃惊,“我想留下。”我说你的地下情人同意吗?不是你们要结婚?“叶--梓--俊。”她低着头告诉我。我十分惊讶,看着美美不象说谎的样子,我才相信。
  叶梓俊我真的很熟悉,象美美所说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是是扬点的老总。扬点是一家规模很大的营销咨询公司,在本城十分有名气,传闻叶梓俊的点子对濒临破产的企业有起死回生的能力,并且他与新闻媒介的关系非同一般,在电视上露脸的机会比电视台的主持人还多,他的名字象热门股一样被炒作,所以不论是广告界还是从事产品营销的企业,对叶梓俊都非常熟悉。
  而现在这个传说中的神奇人物,居然与美美有这样不可公开的隐情,我感到有些莫名的愤慨,看来神话离现实只是一纸之隔,叶梓俊的赫赫名声与美满的家庭在三阳路三楼的小住房里坍塌得只剩破栎烂瓦。
  想到美美要留下腹中的小孩,我不禁皱眉:“他要你留的吗?还是他会为你离婚?”她哀怨的摇头。“你不想告诉他吗?”她又摇头。看来她对叶梓俊的认真超出我的想象,一向泼辣的美美象旧时守旧的哀怨女子,我着急起来,“凭什么?你想维护他什么?为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要付出这样的代价,你是不是疯了?”美美脸色苍白,紧咬着嘴唇不吭一声,看得出她也很矛盾,我不忍再指责她。
  我让她躺到床上去,她蜷在被子里的样子象只瘦弱的虾米,我鼻子酸酸的。熄了灯,拥着她的肩,不知道如何安慰她,深夜我被她细细的啜泣声吵醒了,我打开灯,看到美美满脸的泪水,她在灯光下将头埋进我的臂弯,感受着她在我怀中恸动,我的心象被谁久久的拧住,痛得无法吭声。
  第二天一早,我向公司请假,老板十分的恼火,他说有什么事这么急,给他一个理由,我说奔丧,他哑口无言。确实我是去奔丧,为美美肚子里不知性别的孩子,昨晚我一直无法入睡,我决定带美美去堕胎。
  我给美美端了些早点上来,她在洗手间里干呕了几次,我皱着眉等她坐下来,我问她几个月了,她犹疑的瞟我的面色,轻声回答:“52天。”这么精确?我说正好,上午别去上班了。她象大难临头的坐直了身子,惊恐万状的盯着我,我冷冷的以命令的口吻说:“打掉,你要想留下来,就马上走,再别让我见到你。”“贺笛。”她哀求着,“我不会改变主意。”她伏在桌上失声痛哭。我冷然着,但心里的痛切一点都没减。我了解美美,她自己也明白不该冲动留下这个孩子,但需要依赖我为她做决定。
  美美做手术时,我与她隔着一道薄薄的帘子,里面金属器械的碰撞声与她极度压抑的呻吟声一浪浪的向我袭来,我觉得自己与美美是连体的,她的每一声呻吟都让我如感身受,这种痛苦让我象被棉被蒙住不能呼吸般难受,我快步走到手术室外,推开临街的窗户,大口大口的呼吸混杂着被灰尘污染的空气。
  手机响起来,是文伟,他显得十分焦急,却又吞吞吞吐吐,我没好气的问他有什么事?他居然问我知不知道美美在哪?我蓦然想起那天晚上文伟与美美在酒巴里嬉笑的场景,这才意识到他们可能有很长段时间在互相联系。心念一转,我热情的对文伟说,请他到我家去照顾美美。
  文伟惊慌的追问美美怎么啦?我感到踏实,美美交付给文伟,成了我此时的心愿。但美美所承受的痛苦,应该变本加厉的还给叶梓俊,对一个从未相识的人,我狠得咬牙切齿。

  不死鸟(七)
  
  我找到叶梓俊的家时费了一番周折,幸而我从事的广告职业,这个职业让我有异于常人的敏锐与周全。11月7日晚,美美手术后的第五天,我去了东西湖的小别墅。
  保安见我开着太子的摩托车,意气风发的直驱进来,没敢拦问我。我在B区2号楼前停下来,半小时前,我让高风扮送晚报的探听叶梓俊是否在家。高风对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不以为然,他没有要我解释,但他对我要他打探一个男人的下落感到忧心仲仲。
  穿过铺满鹅卵石的小院,我在金属防盗门前按下门铃,有半分钟之久,有一个高大的男人打开门,他背着光,我仍可见他的模样,他大约有三十七、八岁,前额的头发有些稀少,但仍算十分有精神,有种慑人的气质。
  透过他身后,我看到一位身材略为富态的女人站在木质楼梯上向门口张望,屋内的装璜显得很温馨,灯光桔色,暖暖的倾泻在屋子里,这种直观的感觉刹那削减了我来势汹汹的锐气。
  他打量的着我,客气的问我找谁?他的声音低沉稳重,我回过神来,生硬地问:“叶梓俊?!”他十分敏感的站到屋外,将门掩上,沉着反问:“你是谁?”看到他将妻子保护得如此周密,我的愤慨抹掉了对他初始的好感,我转身走在院子中央,回头面对他:“你把美美看得太没轻重了吧?”他皱着眉盯着我,揣测我此行的目的,他向我稳稳的走过来,我一字一顿:“她怀孕了,是你的!你打算怎样处理?”他十分动容,有些激动,但他克制自已的感情,上前一步:“请问她在哪?”“你在意这些吗?”他有些激动:“我……不方便,但我打过她的电话。”他的反应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有些犹豫,以我的直觉,他并不象我起初想的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我不会让她留下这孩子。”我丢下一句话,便去发动车,他追上前来说不,我冷冷的看着他:“你想要美美为你牺牲多少才满意?”我将自己的名片递给他,让他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呆呆的看着我,我在他面前扬起满天的尘土,绝尘而去。
  我回家时,文伟还在。这几天他十分精心的照顾美美,我告诉他美美极度贫血,他望着沉静坐在窗台的美美,满眼的痛惜。
  文伟不象我们这么忙于生计,他家底殷实,打理着父亲留下来的家具城,慢条斯理的过着,他不算聪明,但很诚恳踏实,他父亲原来的一排老员工十分忠实的帮助他,于是生意稳稳当当的继续着。
  我将被子抱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机,没去理会在房里的两个人,现在他们关系进展得很微妙,尽管美美爱的不是文伟,但这段时间,如果文伟晚到一小时,美美也会不自觉的问一下。我不在美美面前推波助澜,这样只会令她反感。
  文伟轻悄悄的带上房门,我拍拍沙发,要他坐。他很疲惫的坐下来,头仰在柔软的靠垫上,我仍在看电视里莫名其妙的肥皂剧。他突然说:“小笛,我很感谢你。”“让你认识美美?!”他直起腰,重重的“唔”了一声,他沉呤了一会,将我手中的爆米花拿下来,我转过脸看他,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以前很喜欢你,知道吗?”我干咳了两声,他很郑重的说:“认识美美以后,我才发现爱与喜欢原来有很大的区别,以前追你时很轻松,不紧张,但对美美,我象有点神经质。”他将手插进头发里,我这才现他的头发长得很长了,比起从前俊朗快乐的文伟来说,他变得憔悴。他抬起头对我说:“其实美美怀孕的事,我很早便知道了。”我吓了一跳,文伟无奈的苦笑:“她的妊娠反应很明显,你告诉我她生病时,我便知道她堕胎了。”“那你……?”他向我露出无力的笑容,“我无法介意,如果她不能接受我,比发生任何事都可怕。你能了解这种感觉吗?”我无法成言,有谁能说爱的力量不伟大呢?
  我和文伟静静的坐在客厅里,任电视里放着没完没了的午夜节目,窗外星光灿烂,我的心情渐渐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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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八)
  
  一早,办公室主任大叫我接听客户电话,是个女人,她说:“我想约你在十二楼的咖啡厅,你有空吗?”“请问你是谁?”“我……我等你,靠窗边的位子,我戴着一顶黑色的圆边绒帽。”她急急的挂了电话,虽然不熟悉这声音,但却勾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在公司签了外出单,便乘电梯上了十二楼。
  清早,咖啡厅里没有多少人,一眼就看到女人穿着黑色羊绒套装坐在临窗的位置上,我径直走过去,她转过脸来,她的皮肤很白,五官很端正,化了淡淡的妆,年龄有三十多岁,眼角有了细细的鱼尾纹,不太明显。我不认识她。
  她看到我过来,站起身来,向我伸出手,自我介绍:“我是叶梓俊的妻子。你是贺笛小姐吗?”我不知道她找我干什么,没反应她便坐下来,她感到有点尴尬,缩回了手,咽了一下喉咙。
  “你不想问我怎么知道你的吗?”她试探的问我。我可以轻易得知叶梓俊,她自然也会得知我。“我在梓俊的衣服里找到你的名片,陈小姐,我是想为梓俊来找你的。”“我知道。”我双手抱臂看着她。
  她低下头,鼓足了勇气对我说:“你放弃梓梭好吗?我和他十几年的夫妻,从没红过脸,但为了你,他要和我离婚。”我有些震惊,叶梓俊为了美美离婚,放弃显赫的声誉?
  如果此时是美美面对叶梓俊的妻子,我想她比眼前这女子还要沉不住气。我冷静的说:“如果梓俊要与你离婚,我根本无能为力。”这是实情,我哪有能力去阻止叶梓俊?
  她受辱的看了我一眼,用纸巾试试唇,她在掩饰自己的心情。“你知道我和梓俊没有孩子,并不是我们不想要,其实……其实是我不能够生育。”我有些怜悯她,向情敌披露自己的弱点,实在需要莫大的勇气。“既管梓俊表示不介意,还安慰我,但我们感情日益冷淡,梓俊认识你有一年了,我都知道,他不善掩饰,我也没问,直到那天我看着他与你通电话那副神情,我才控制不住的抢过电话骂你。”她小心的看了我一眼,我表示大度的笑笑。“他对我发脾气,我从未见他发那么大的火,我也委屈啊!他不告诉我你的名字,直到几天前你到我们家找他,我才见到你。我没听到你们谈什么,但他进门后脸色阴沉得吓人,他说要和我离婚,还说你……怀着他的孩子。”
  她瞟了一眼我的肚子,我下意识的挺了挺,对这一轻微的举动好笑起来。“昨天我在梓俊的皮包里找到你名片,才决定约你出来。”我想了解她希望美美怎样放弃叶梓俊,于是我缓和语气问:“你想要我怎么做?”
  她犹豫半天,吞吞吐吐的说:“你这么年轻,有气质,你可以找到比梓俊更好的人,我不能和梓俊离婚呀,你也不能把孩子留下来,拿掉他吧?!”
  一种无名的怒火在我体内燃烧,眼前的这个女人自私而且卑鄙,她为了自已苟言残喘的利益,不惜牺牲别人的幸福,她伪装成最可怜模样来向对手乞饶,却是想利用别人的同情达到自己的目地。
  我怒视着她,铿锵有声的说:“不,我爱梓俊,以前我从未要求过他为我离开你,我以为你们还有恩爱之情,爱一个,进入与退出都只是为了让他幸福。而现在,你告诉了我梓俊从未说的真相,我怎么会离开他?”我很动感情,以为自己真的是美美,看着她落败苍白的脸,我兴致盎然的极恶毒的加了一句“我、梓俊、还有腹中的孩子,我们才是完整不可分割的。”
  叶太太彻底被我打倒了,她坐在我对面硬撑住我稳如泰山的压力,嘴唇却开始哆嗦,阳光照在她脸上,显得她苍老得象霜季里的枯萎的叶子。她使出了最后一招,从包里拿出一个纸包,“我会补偿你,这里有五万块现金。”她将钱推到我面前,我一怔,刚才的豪迈气慨在金钱面前荡然无存,这五万块对于我这局外人来说,无疑是种诱惑,为美美收下这五万块,总比她什么也没得到好。我仍然嘴硬着说:“原来你的婚姻价值五万块。”陈太太以为我在讨价还价,迅速从包里再度拿出一纸包,原来她也有几手准备。她急切的说“这里还有三万,请你收下。”她顿了顿“我知道钱不能代表什么,但至少可以代表我的诚意啊!”
  我反被八万块彻底打倒了,这些花花的票子在我头脑里快乐的飞舞,搅得我的理智全无,叶太太极会察言观色,趁我尚未清醒,便急急的走掉了。我揣着纸包溜进了洗手间,拆开细细的数了两遍,真的是八万块。不管怎么说,美美还算没白委屈一场。
  我将八万块交给美美时,我说:“叶梓俊补偿给你的,他和他妻子一起让我转交给你的。”美美脸刷的白了,抬手将钱打飞,我的小屋里满天都飘飞着可爱的人民币,我不介意一会慢慢的捡,反正它都在我屋子里,一张都别想跑。
  美美冲进房里放声痛哭,我倚着门框劝解:“其实他们夫妻的感情还很不错,至少叶梓俊能取得他老婆的原谅,真不容易。”美美抬起满脸泪水的脸愤慨道:“他不是说没感情了吗?”我走过去,拥着她的肩柔声说:“傻瓜,男人对情人说的都是一个模式,出事了,在老婆面前他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呵。”
  美美再次哭出声,突然她抬起头厉声问我“你是傻子啊?在他老婆面前收钱,她以为我是什么?”我赶紧解释:“我说这笔钱我替她收下,反正美美要结婚,正好当你们送的贺礼。”她呆了呆,自语道:“结婚?我跟谁?”
  “美豪家具城的段文伟吗?有名有姓,有根有据。你不觉得他很适合做你老公吗?”她急了:“梓俊听到了?”“还梓俊梓俊,他是个薄情的人,关健时候出卖你,不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为你挽回一点面子,你就死得惨了。”我生起气来:“你要去找他,你就真蠢到底了。”美美用手划着床单,咬牙回答我。
  “不,绝不会了。”我伸出手:“把你的手机拿来。”她委屈的交出电话,我铁着脸揣到口袋里,出去捡钞票去了。

  不死鸟(九)
  
  圣诞节来临前,下了一场大雪,这个冬天特别寒冷。自从托高风找叶梓俊的那件事情过后,高风对我越来越紧张,比较从前轻松的交往而言,他向前迈了一大步,而我还在原地踏步,这是我想保持而高风急切想改变的境况。
  为了订平安夜的狂欢节目,我和美美、文伟在家里打了许多电话,我提议要美美请客,因为她有笔横财尚待挥霍。文伟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我是他的红颜知已,美美是他的至亲爱人,应该由他负责所有费用,这个逻辑莫名其妙,但我不反对,只要不是我出钱都可以。
  高风在22日晚上打电话给我,他说卡丁车馆里出了位高手,我好斗的天性让我兴致勃勃的赴了他的约。卡丁车馆里确实有许多人,一直没看到高手出场,高风说他也不认识,是听朋友传说的,只知道那人的成绩目前谁都无法超越,而且每次来的时候,身边有个女孩特别漂亮,出尘脱俗。
  我顿时索然无味,我说:“想必是他身边的女孩让你们这么留意吧,什么高手。”我嗤之以鼻。
  等到晚十点,都没见到场内谁能有卓越成绩。我提议离开,高风开车从和平道走时,一辆急驰的公路赛车象暴风从我们的车旁掠过,我们连车的颜色都没看清,高风探头看反光镜,摇头说:“这样开车,真不知死活。”我有些心惊,莫名其妙的想起那个梦,一种发干生涩的苦味一漾漾的堵在喉咙。我觉得紧张,久久不能放松。
  平安夜,在高风的强烈要求下,我把这夜的活动交给了他,美美和文伟只有十分愦憾的放弃了与我同行的计划。我找了条枣红色羊毛呢的贴身长裙,披上黑色的长大衣,将短发紧紧的贴在额前,象旧时冷艳的中式女人,出门前,在镜子前反复照照,觉得无可挑剔才出门。
  街上灯火通明,所有霓虹灯都亮了,整个城市被装点得分外剔透繁华。坐在电视塔的旋转餐厅里,俯瞰全城,景致壮观。我热烈的自语:“多美呵!”高风饶有兴趣的看着我象个孩子将脸贴在玻璃上,有些失笑。我喝了一口柠檬汁,陶醉地说:“我爱这个城市!”他含笑不语。
  高风与我相处已有九个多月,我们的关系始终都是他在冲刺,而我在慢慢踱步。他在桌子上向我伸过手来,我将手放进他大大的手掌,他握紧放松,反复这个动作,并开始入神,我缩回手,瞪着他,他定定神,有些嗫嚅:“小笛,你想过有人来照顾你一生吗?”我有些惊骇,希望这不是高风的求婚,“我……”侍者拿着红酒过来倒在杯中,我盯着杯中血红的酒汁,不愿抬头面对他。
  我们沉默了几分钟,高风才开口,“我想如果你厌倦了单身生活的话,不妨考虑一下我。”我阴沉的盯着他,天知道我在想什么,我热爱的渴望的向住的贵族生活就此结束了,至少高风该从我的生活中渐渐淡去,我真的喜欢与他相处地感觉,但决不为一片芦苇地放弃闲云野鹤的日子。小冰与我两年,可从未提过结婚这类俗气的话题。
  高风关注着我的表情,他是绝顶聪明的人,至少他看出架势不对,但他不死心的拿出一个小小的锦盒,不经意的从里面取出一枚钻戒,套在我的左手中指上,象为小女孩系发结一样随意,他说:“呶,还挺漂亮,别往深处想,这只是平安夜的心意。”
  我的神情略有缓和,我在灯光下举起手,钻石趁机向我展示它独特的慑人魅力,我确实很拜金的,爱钱的时候爱得要命,就象有段日子我爱上了无花果,无论站坐睡,我都馋着那东西,还在深更半夜爬起来和小冰找通宵营业的超集市场,可不久吃腻了,就再也不看一眼。
  和爱钱感觉一样,一时一时的。象现在,正好是感觉退潮的时候。被钻石的光芒照住了眼睛,我的心情又开始豁亮。我笑嘻嘻的对高风说:“我喜欢这个剔透的石头,如果不是太让你负担不起,我就接受。”他宽容的说:“你就有让人无法左右你的本事。”
  我们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处,观夜景,喝着醉人的红酒,让时间从身边流过不理,酒精在体内象放飞的蝴蝶,我收不网,任它一只只的飞出去。我很开心,轻笑着,眼角眉梢都栖息着欲飞的蝴蝶,我鼓起腮帮子想吹开它,高风在我对面恍惚成影子,他向我举杯的动作象小冰。我说:“快快,帮我将它吹下来。”他走过来,帮我吹眉梢上的蝴蝶,他口中的热气吹到我脖子里,我咭咭的笑。
  高风将我扶起来,他的唇一直都未离开我的眼睛,记不清什么时候上的车,身边的浮化光影更深浓的加醉了酒意,一直到房间里,我还抑不住嘴角的轻笑。
  高风将我放在床上,我一下滚进柔软的床褥堆里,向上伸直腿,从下往上看自己的鞋,十分有趣。他走过来将它们取下,顺手拖下我的外套,我被翻到床边,他爬上来摸索我身后的长裙拉链,弄得我痒痒的,我笑着将身体压他的手,不让他脱裙子,他的手被我压住,脸一下扯到我无法看清的距离,我用身体去辗他的手掌,咬着嘴唇笑望他,他咽着喉咙,嘶哑着声音语无伦次的说:“你的眼睛……真亮。”他的手掌在我背心里发烫,有种灼热的感觉。
  他抽出另一手拥抱我,结果失去重心的压在我身上,令我更深的陷到床里,他的呼吸急促,一种男性身上特有的气息透过我嗅觉丰富的神经直通大脑,我的血液没有过程便开始沸腾,又那么一瞬间感到窒息。
  他还未放弃最初的念头,我的长裙折腾半天才离开的身体,他比小冰笨拙。小冰在做这些时,满天飞的都是他抛的衣物,他不喜欢床上除了我还有其它的任何东西,他几乎是在扫荡,他的眼里燃烧的火焰,可以将我整个焚化,想到当时的情景,我闭上眼睛心里象有电击过,让我一阵颤栗。
  高风的手握住我腰,冰凉的感觉让我蓦然惊醒,我挣扎着坐起身,拼命推开他,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我喘着气将被子裹住赤裸的身体,向后退到枕头上,我环顾四周以及床边衣衫不整的他,才发现这里不是我的家,高风站起来,走到酒柜旁猛猛的灌下一口酒,刚才的浪漫的氛围荡然无存,他说我到隔壁去睡后,便离开了。
  高风确实无法理解我的举动,象我们这样的关系在旁人眼里,早已是风帆历尽,而我也根本没有理由去拒绝他的要求,但不知为什么,我刻意去回避,我觉得有点对不住高风,如果他再有所要求,我想我会同意。
  我点了一根烟,让它星星点点的燃烧着,我喜欢香烟燃到尾部时吸进去的灼烫感。烟雾在无风的房间里袅袅升起,我想起小冰吐烟圈时,可以将烟圈吐得又大又浓,我总是用手钻进去,他在旁笑吟吟的说:“看到没有,其实是你自己喜欢无形的枷锁套住你,我只是满足你不能说的愿望。”他将束缚我说成是我的潜意识,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偏偏我无法生他的气,他就是那样一个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的男人。
  高风敲门进来,我有点紧张,他平静了很多,坐在床边微笑的注视我,我看着他,他用手帮我理着乱发,轻声的说:“我不能算了解你,因为你的心总是神游在别人无法触及的地方,仿佛什么事都与你无关,但我相信如果有天能触及你的内心,你便有热情如火的执著。”这些话令我为之动容,第一次发觉得他原来也会有纤细敏锐的一面。
  他拍拍我的脸,替我掖好被子,灭掉我手中的烟,一声不吭的离开了。窗外居然有焰火在空中爆破的声音,接着光亮从窗帘未遮严的缝隙里射进来,总有人去挑战规矩,看来冒险的愉悦很刺激,我面庞上阴暗的部分被照得十分光亮。我沉沉的睡着了,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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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22:19:35 |只看该作者
不死鸟(十)
  
  快临近本世纪末了,99年的元旦让人无端的伤感,高风一早就打电话歉意的向我解释今天客户在本城过节,他得陪同,我表示无所谓。文伟在公司召开新年联欢会。剩下我和美美在家里无所事事,于是赖在床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快到中午都没打算起来做饭。
  美美说:“我们认识这么久,是不是也该送点礼物互相增进一下情意?”这个提议非常好,我立刻站起身来,到厨房取来王朝干红,倒在两只高脚杯里,递给她:“为你的建议,当饮三大杯。”
  她象条斜线将床划成两个三角形。我跳到床上,在她身边一只脚蹦来跳去去,她拼命的尖叫,护着小肚子,怕我踩到她,我们疯得筋疲力尽,才躺下来,房间里又恢复了安静。
  过会美美用脚踢踢我,“哎!你住小冰的房子这么久,没有其它的打算吗?你们现在没在一起,还霸着他的房子干嘛?”我侧脸看美美,她很严肃,我转头望天花板,她又用脚踢我“你说话呀!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我不想回家,没钱出房租,你要我去哪?小冰回来后再搬也不迟。”
  “我不是叫你回去,你想过结婚吗?譬如说”她顿了一下“高风,他对你不错,其实不管你爱不爱他,至少你不讨厌他,而且找个爱你的老公也不错呀!”
  我厌恶的回敬她“你怎么不劝我嫁个我爱的人?管好你自己吧!”美美撑起上半身,用手支着头,她的长头发垂到床上,让我想起童话故事里长辫子姑娘。
  她不放过我,嘲弄的说“你爱的人不是你一直都要逃避的吗?”我狠狠的盯着她,原来这小妮子要逼我面对自己。“别以为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要过的是单身生活,逍遥自在。今天新年第一天,我要去洗澡,洗掉去年的晦气。”我赤着脚跳到地板上,美美在我身后大声说:“你是不是心理变态。”一句话让我停下来,我作势要扑过去掐死她,她眼睛闪闪亮亮,我泄气的说:“别以为自己是美女就忘了克守本分。”她不依不饶的顶我:“我的本分是让你幸福。”“呸!”我重重的啐了她一口。
  下午我们去逛电脑商场,美美被我磨菇了一早上,我央求她为我买台电脑,她大叫大嚷凭什么,我便数落她忘恩负义、吝啬、自私,她烦得不得了,冲动的决定买台电脑塞住我刻薄的嘴巴。晚饭前,我如愿以偿。
  吃饭后,我象蛀虫蛀着电脑,她在一旁唠叨:“你买这些,到时看你怎么搬家?”我一个字都没在意,折腾到晚上八点,文伟又来了,他知道电脑是美美送给我后,大叫不公平,他说美美连个吻都没送给他,怎么肯送台电脑给我,何况我这么刻薄,我摇头晃脑得意洋洋:“看见没有,美美,不是我一个人说你吝啬吧!”她将杂志砸向我,我赶紧噤声。
  九点高风打电话来,说带客户在玩卡丁车,希望我能去,我拒绝,他说求你了,算帮我一次,我连边都不沾呢。我可不想帮他应酬那个圈子里的人,美美在一旁恿怂,把她的媚眼抛尽了,我想她和文伟或许需要独处,才勉强答应。
  换上牛仔裤,重重的关上大门,留他们在里面纵情狂欢吧,站在大街旁等出租,寒风萧瑟的夜晚,有少许落寞的感觉。
  到卡丁车馆,高风如释重负的将我介绍给他的客户,那是个姓胡的年轻上海男人,难怪他会卡丁车这样疯狂的游戏感兴趣,新手对刚接触卡丁车都会很兴奋,如果他(她)喜欢刺激的话。我作为东道主的女朋友,自然也是热情表现,幸而我是从事与人相处的这一行业,纵然我不喜欢应酬他的朋友,但一握手,我便自然流露职业习惯。
  我在场上充分发挥后,胡先生迫不及待的向我讨经,我便有条不娓的讲起心得,高风突然戳我的手,小声说:“那个男的,就是上次对你说的高手。”我们都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我看到卡丁车象离弦的箭从我眼皮底下飞驰过,那速度与稳健我自叹不如,高风朝我投过赞许的眼神,至少表明他没有骗我。
  那男人刚下车,有个漂亮的女孩迎上去,能被我说漂亮的人可真不多,她很形象妲已,妩媚天成。男人转过身来,我赫然发现他是小冰。这一发现令我无防备的震惊,他的头发剪得很短,看上去精神,在这个场子里,他显得英气逼人。
  我下意识的隐到高风身后,不想让小冰在这种场合见到我,但他不同样身边挽着其它的女人吗?想到此,心口象有人痛击了一拳。这时他的目光开始环视全场,眼看就快到我,我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声,声音大得令我按住胸口,与他目光接触的一刹,我居然紧张得快叫出来,可是他象看陌生人一样从将目光从我身上滑过,停在门口张望,尔后回头与身边的女孩调笑。
  我从未有过的难堪,排山倒海的从四面八方掩过来,我甚至没有和高风他们打招呼便直奔洗手间。站在镜子前,我深深的吸气,想以此缓解正在痉挛的胃痛感。我用冰凉的水拍打前额,定睛在镜中看自己,我没有任何变化,他怎么会不认识我一样呢?他是故意的。我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时,我迅速冷静下来,是啊,如果他若无其事的上前与我招呼,那我才真的该失望,他装作视而不见,可见他心有介蒂。我的信心再度膨胀起来,理化妆,我镇静的走出去。
  可是我用目光在场上反复寻找都没见到小冰,一时间兴致全无,幸好胡先生因为人太多决定改日再玩,我们才得以脱身离开。
  下楼时,一群拎着头盔、穿着五彩缤纷的赛服的摩托车手笑笑嚷嚷的迎面上来,我一眼就瞥到小冰在人群中,我佯装不见,拉着高风搭讪,“贺笛。”他竟然喊我的名字,诧听到他的声音,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但我镇定自己不去应答,与他们相错时,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这一举动真正的惊吓到我,我没料到他有如此大胆。
  “真的是你,贺笛。”他拽着我的手不放,向他的朋友们介绍“她是我的老同学,我们有多久不见了?”他低头促狭的问我,我被他突然袭击的捉弄打得手足无措。他的睛眼流连在我与高风之间,“小笛,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吧。”小冰的挪揄落在高风眼里自然令他感到甜蜜,他受小冰热情地感染,走上前来自我介绍,并每人递上一根烟,在一瞬间友爱的氛围里,只有我和小冰弓弩相见。他终于决定放过我,在与我握手告别时,将我左手三个手指重重的捏了一把,中指的钻戒将我的手戳出深深的凹印,我疼得啮牙咧嘴。下到楼底,我忍不住回头望他,发现他满面笑容的将高风递给他的烟扔在脚下,狠狠的辗了一脚。
  凌晨才回到家,美美已睡着,我不愿惊醒她,亮着小灯坐在马桶上发呆,突然之间感到空荡,这种感觉如此强烈,象体内有千万只虫在吞噬,我抱着双臂象吸毒的人一样不停的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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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22:20:06 |只看该作者
不死鸟(十一)
  
  那晚以后,我不再去卡丁车馆。好在高风的客户及时的回了上海,天气越来越冷,正月前,又下了一场大雪,雪花漫天的飞舞,象满天的鹅毛,妙曼轻盈但落到脖子里,凉透了心。
  我已开始作年终总结的报告了,一时所有的工作都象告了段落,电话渐渐变少,同事们纷纷找各种藉口为自家购置年货,常常留我和会计在办公室里。办公室里开着暖气,我在温暖的环境里容易乏困,坐在办公桌前打盹,象只蛰伏的懒猫。醒时我便坐在窗前看雪花飞舞,有时呆坐着可以看一早上,我没想什么,只是觉得入神的看着很惬意,有天老总站在我身后半小时久我都没发现,最后他拍拍我的肩,宽容的说:“看不出你倒是诗情画意的很。”我哑然失笑。
  高风很忙,年底的盘存和明年的计划够让他操心,他在空暇时打电话问候我,我总说着说着便忘了说到那里了。最快乐要算美美与文伟,他们在计划到如春的西双版纳去渡假,我居然不妒忌不刻薄,让他们大感惊诧,反认为我很不正常,因为在家里,我无视他们的存在,静静的看我的电视,有时看悲剧时我还若有所思的微笑,这让美美很担忧。
  二姐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正好当天没事,我在下班后为爸买了套紫砂茶具,便直接回了家。我是家里的贵宾,爸妈在我到家前已烧好一桌拿手好菜。爸很严肃很倔强,但他是我年少时最崇拜的人,因为他会拉悠扬的小提琴,而且下得一手好棋,并且他是家里不苟言笑的权威,这些都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在家里是最桀骜不驯最叛逆的一个女儿,我的两个姐姐在小时候听到爸的吼声就会吓得发抖,对于我们三个小丫头来说,他简直是只硕大的老虎,凶猛暴怒,而我童年的乐趣就是拔老虎的胡须,痛得它大吼大叫,瞪大眼睛都不相信是我这嬴弱的小女孩所为,他将碎裂的花瓶及偷剩的饼干掷向我的姐姐们,并为她们誓死不认的态度暴跳如雷。
  我善于嫁祸的本领只有受害者最清楚,挨完爸的狂揍后便狞笑的向我逼过来,平日里美丽如秋水的女孩们在此时扭曲成鬼片里的画皮,我在她们还未靠近我时便放声大哭,我的眼泪从不为伤心而落下来,它是我杀伤力最强的自卫武器,爸通常会健步如飞的冲起来救我,留下我可怜的姐姐们受尽爸的惩罚。
  三个女人一台戏、世上最毒妇人心,我深信不疑。我与姐姐们明争暗斗了十几年,我成了久经沙场的老将,再多讦狡之徒于我只是沧海一粟。
  而现在两个姐姐都成家,并有了两个男孩,她们对我远不象我对她们这般刻薄,大姐贺慧依归佛门住家弟子,吃斋多年,超凡脱俗,修行甚高,况离我们距离遥远,自是不必与我这小人计较,二姐贺静更是以德抱怨,我的吃住行她都会一一过问,更象二妈角色。
  开饭时,家人陆续进门,第一个进门的魁梧男子是我二姐夫秦松,他对我是耿耿于怀,见面必会索取财物,因为我曾放下高利贷,他追我二姐时曾被我堵截门口收买路钱,当时的他低声下气委曲求全,给我的礼物与零花胜过给贺静,他们曾合计绝不再对我手软,但赖不过我的手段高明,否则他们无法顺利见面。
  现在他已是三岁男孩的爸,根基扎向土里几丈深,已无视我的存在了,还招摇得很。他一见我便热情无比“三小姐,看到我嘴上的胡子没有?”他伸长下巴让我看,我瞟了一眼:“长得象野人。”他豪爽的说:“有眼光,因为我差一个吉利的电动刮须刀,知道吧?嘿嘿嘿!”二姐端着盘子放在桌上,白了丈夫一眼:“别理他。”二姐夫大惊小怪的冲着二姐叫起来,“怎能不管呢?象三小姐这么有品位的人,怎么能让亲戚长得象个野人呢?是不是?贺总?”我笑答:“胡子拉碴流行得很,叫酷。”
  三岁的桐童跳到我身上,“小姨小姨,你看我的奥特曼。”他是最可爱的小人儿,常常语出惊人,隔壁的黄庆进来指着桐童说:“今天在班车上,陈红逗他,问你爸爸没来送你,是不是去接后妈呢?他反不假思索的对陈红说‘王宜兵不跟你在一起,是不是去找小老婆去了?’陈红气话都说不出来。”他捧腹笑,家人也陪笑,待黄庆一走,我们面面相觑,于是围绕怎样教育桐童,成了席间的主要话题。我算是吐了一口气。
  每次回来,父母都对我的婚姻大事很关注,既管我都25岁了,但在他们眼里,我仍是孩子,爸也想说点什么,但他不习惯把关心表露在嘴上,看我的眼神总是忧心仲仲。
  无论我怎么表示经济独立,向他们宣传独身乐趣,人活着不完全是传宗接代等,爸都点头但提出一点,女人在海里再怎么扬风策帆,总归要靠岸找个港湾。
  以前我还与他争执,那时候我们谁也不让谁,因为我是他的再版,他的坏毛病我都有,无法通融。其实这只是一个在表示关切,另一个不接受的推让过程,现在明白了这道理,我已伤了他很多心,他不太敢对我说什么,我反而心里酸酸楚楚,只有尽可能让他们感到我快乐,这样才会减轻两个闲极无事瑕想繁多的老天使的烦恼。
  我最怕父母留我过夜,我坚持要走,但却于心不忍妈眼里的伤感,这是最让我矛盾的时候。今天又让我受尽心理的折磨才得以离开,轻掩上房门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我真的是天生就会回避任何会刺痛自己感情的人,特别是亲情,让我负荷不起,我愿向家里提供力所能及的所有物质,但不能付出我的时间与感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最怕看到爸欲言又止的关切咽在喉咙里的样子,还有妈要我留在家里眼中的央求与伤感,每次我象逃亡似的离开那间亮着温暖光线的房子,不敢回头。回到自己的小屋,美美与文伟还在冒着热气的火锅前谈笑风生,我恢复了本来的面目与心情,愉快的加入进去。
  文伟告诉我,去西双版纳的机票都订好了,我说这么早?还有一周才过年呢?他们说怕买不到当程票。我说去西双版纳带点那边的特产回来,他们笑着问我要什么?我想了想,辣椒吧!他们说我神经病。
  我爸妈从前就是下放知青,在云南玉溪红塔山脚下,他们说那里四季如春,到三月份,就可以下湖游泳了,那可是在桃花园里洗衣服啊,这是妈感慨的。爸对那里的辣椒分外留恋,他说那里餐馆里谁的辣椒最辣,谁家的餐馆最好。后来我家迁到湖北境内离湖南特近的一个小镇,那里的辣椒又别有湖南风情,爸爱吃辣,又煮得一手好菜,我们家五口便日熏月染,个个成了辣妹子。
  可后来到了老家武汉,菜便怎么都不合口味,爸感叹外面的月亮比家里的圆。西双版纳我想也该出好辣椒吧,至少可以一慰思念之渴。

  不死鸟(十二)
  
  自从禁鞭后,过年的气氛不象前几年那么热闹,只是各大商场显得有些繁华昌盛,今天是大年三十,之前我塞给妈两千元购买年货,便开始逍遥在外,天气寒冷,但并未影响我逛马路的兴致。
  高风提出要我去他父母家时,我紧闭着唇一声不吭。他没再强求,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但这不重要,我在意自己的感受。
  回家时,全家人其乐融融,新年给了大家团聚的机会,两小男孩缠着我要利是。桐童拆之前天真的问我:“够不够买孙悟空?”我说:“还够买唐僧师徒四人呢!”
  团圆饭吃到中途,爸下了几杯酒脸已泛红,眼神瞟住了我,我低下头叫苦不迭,果然千篇一律的话题从爸威严的嘴里吐出来。
  “小笛,你个人的事情发展得怎么样了?”众人的眼光刷刷的盯住我,我只能往嘴里塞珍珠丸子,爸语重心长的接着道:“钱一生都赚不完,”其实我两手空空。“经济独不独立也是建立在家庭基础上的,你无家哪来业?女孩子二十二、三岁可以有大把的机会选择,过了25岁虽然可以同样选择,但毕竟错过了黄金时期。”焉不知此时才更成熟,眼睛才会更准。
  家人是不知道我和小冰同居的事,否则爸会被我的忤逆气成高血压,为了他的健康,我掩瞒得天衣无缝。
  我用舌尖一颗颗的数着嘴里咀嚼的糯米颗粒,珍珠丸子最实惠,有荤有素,一口口吞下去,就象往瓶子里塞石头,眼看就满了。
  “小笛。”我回过神来,爸对我的搪塞态度感到不满意,我笑着打哈哈“我想在合适的机会给你们惊喜嘛!”“去……”众人嗤之以鼻,我情急下扬起左手的钻戒,这下象炸锅一样热闹,看戒指的,刨根问底的络绎不绝,我招架不住只是笑着说保密。趁他们打牌时我溜出了家门。昨天雪刚停,道路两旁还积着厚厚的白雪,把黑夜映得明晃晃的亮白。
  三两个雪人东歪西倒的立在路边,城市的孩子童年的乐趣都十分现代,游戏机、电脑、过山车等等。不象我们童年是在小镇上长大,登山采磨菇、下河抓鱼、喝清甜的井水以及深山老林里捕蛇。我是最野的孩子,以前在家里悄悄的养蛇,把妈吓晕了。想到此我暗暗的好笑。迎面而来的一股清新的冬夜空气被我吸进鼻子里,泌入心肺,心情无端的雀跃。我打算回家洗热水澡,在温暖的房间里品红酒、听音乐,多么惬意!
  进门后我冲到浴室里打开热水器,让热气先弥漫浴室,我喜欢似幻亦真的美妙感觉。然后冲到客厅打开暖气与音响,萨克斯的浪漫如轻烟笼罩住我,关上灯,在黑暗的客厅里脱衣服。我穿着底裤进了浴室,水温正好,水拍击着我的身体,有轻微的压力与冲击,我闭上眼听着哗哗的流水与隐约而来的音乐,享受这无以伦比的快乐。
  突然有人从身后贴近过来,来不及惊骇已被那人紧紧抱住,我睁开眼拼命挣扎,水冲进眼睛里生疼,我看不清倒底发生了什么,恐惧和惊怕让我不可遏止的尖叫。
  那人将手臂用力的箍紧我,任我象只逃不出手掌的蜢蚱死命蹦弹。他将我挤迫到墙边,用一只手剪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滑到腰部撕我的底裤,有几秒钟我大脑空白,竭力用脚踢他,但都踢空差点滑到,他用膝盖顶在我两腿之间,我悲哀的觉得自己是条被钉在蜡板上的蚯蚓,任人宰割。
  他突然停下来,在我耳边喘着粗气调侃的说:“你真是性感不减当年啊!”“余谨?!”我气疯了,拼命将脸扑过去在他身上重重的咬了一口,“啊!”他负痛的松开手,我抹掉眼睛里的水,夺门而出,我湿漉漉的跳到卧室的床上,身上还滴嗒着水珠。
  我早该料到是他,否则还会有谁可以轻易的进来?只怕他一直都在黑暗的卧室里,伺机而行。刚才的恐惧虽平复下来,我的心仍然在突突的跳。
  他抚着胸口推开房门,我看到被咬的位置竟是他的胸脯,不由的暗自发笑。他赤条条的走过来,吸着气盯住我,蓦的掀开被子抓住我的脚裸,我拼命的蹬他,他将我拖到床边,压在我身上,我的双手被他按住无法挣扎,他咬住我的耳垂恶狠狠的吼:“以为我搞不定你?”我全身一阵颤栗,他敏感到后盯住我的眼睛,我定定的望着他,不知为什么,泪水从眼里滑出来,他大大的恸动,放开我,温柔的将嘴唇盖住我的眼睛,吸吮我的眼泪。
  我抽泣起来,他痛惜的说:“别哭别哭。”我梨花带雨的伤感更甚,他覆住我的唇,压住我的哭泣声,轻柔的吻着,象轻碰一件易碎的瓷瓶。他的吻那么甜蜜,我不自觉的用舌尖去反应他,他低低的从喉咙里发出声音,霍的站起来,将床上所有的被褥抛到地板上,将我平整的放在床中间,他用手撑在我上方,隔着十公分的距离,我感到他的身体火一般的烫热,我向上挺了挺胸,他无法按捺的俯下身来,吻我的唇、我的颈窝、我的乳房与我的大腿内侧,他越来越激动,象狂风暴雨一样肆虐,我体内的火苗在他身体俯向我的一刹那,熊熊燃烧。我感到口渴、舌干发燥、而且浓浓的眩晕,我不知身置何处,象溺水者紧紧的攀附他的身体。
  他用身体更深的吻我,象要碰击我的灵魂,在我们真正相融的那一刻,我感到久违的满足,他带着我的身体去撞击,由慢至快,饱含无限的激情去撞击,越来越快,我在他的掌握中摇坠得象颗骰子,我的头发乱了,我的呼吸乱了,他刺激着我:“叫吧,叫吧,我要听到你的声音。”于是我开始呻呤,我的灵魂已浮在我的肉体表面,我用手拼命都无法抓住,它在这界限里升起沉下,我受不了它穿越身体的调弄与冲击,我扭动着身体象条跳舞的印度蛇,小冰悸动的握住我的乳房,连声说:“别动,别……别动。”他用力的顶住我,我的灵魂彻底的飞了出去。
  他躺在我身边,轻吻我的肩,我仍闭着眼睛回味刚才的情形,他用手指划着我嘴边的笑纹,我侧过头看他,他的眼中溢满的柔情让我有些醉意。我满足的叹息,去吻他高高的鼻梁,他突然向后退缩,坐起身,我不无疑惑的看着他。
  他赤着身子走出去,他的皮肤光滑结实。我叫他:“你干什么?”他到浴室里快快的冲了个澡,回到床上来时,已披上了我的睡袍。
  他在我身边点了根烟,火光刹那间照亮他的脸,轮廓分明的脸庞象烙印打进我心里。我拥被而坐,问:“现在习惯事后洗澡了吗?”他吐出浓浓的烟圈,斜着眼神说:“对你是这样。”我不解。
  他露出皓齿,略有歉意的解释:“主要是我不习惯和别人共用一个女人。”我的脸刷的白了,羞辱象锯齿,撕得我全身剧痛,然黑暗适时的隐藏了我发抖的身体。刚才所有美好的气氛被他的恶毒破坏得荡然无存。
  我以为我不去计较他身边的妲已,已是表示重修旧好的大度,没料到他倒打一耙,毫不留情的对我报复。
  我不以为然的笑,淡淡的说:“幸好他也不习惯,否则我真的是分身乏术。”他的烟灰掉到身上,他镇静的弹开。好阵子我们都不说话。他突然脱掉睡袍,一件件穿自己的衣服,显得急促而慌乱,我不忍的问他:“是不是要走?”他冷漠的回答:“这里太脏。”说完头也不回的向外走,我压着心里的痛大声的在他身后喊:“陪你的臭女人去吧!滚得越远越好!”他回过头来,目光灼灼的盯着我:“所有的女人都比你洁身自好,谁臭还不一定。”“滚。”我随手拿起枕头砸向他,他轻易的接住丢回来,“这是我的家,为什么要我滚?!”他象痞子一样又回来,脱衣服躺下,将我挤到床里面。
  我伤心透顶,恨得牙齿发痒,却对他束手无策。这是他的家,该走的是我,与其留在这里受他的污辱,不如在大街上游荡一夜。我飞快的起身找衣服,他已迅雷之势抓住我将我抛回床上,威胁着说:“你跟我乖乖的躺下。”“凭什么?”我的思绪乱成玻璃碎片,动一下都刺痛自己。“凭我认识你,有权帮助你不出外夜游堕落。”我咬着唇,愤怒的盯着他,如果有把刀,我会毫不犹豫的杀掉他,还会捅得他千疮百孔以泄我心头之恨。
  他将我箍进臂弯里,我的头被迫埋在他的怀中,嗅到他身体的气息,我渐渐的平静,折腾半晚的倦怠与睡意浓浓的裹住我,我在他怀中沉沉的睡去。晚上我在梦里听到有人叹息,一句句轻喟穿透时空境界传到我耳边,有个熟悉的声音一遍遍轻呼我的名字,有轻盈的羽毛吻着我的脸,我的身体,象和风细雨令我感到温暖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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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22:20:30 |只看该作者
不死鸟(十三)
  
  早上起来时,我已不见小冰,桌边的烟缸里堆满了烟蒂。我赤着足找遍全屋,都没发现他留下的只言片语,回到床上,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怅然。
  美美与文伟已飞往西双版纳,这个漫长的假期显得寂寞无聊。昨夜发生的所有事情象影片在我脑子里一遍遍的放映,就这样躺在床上发了几小时的呆。中午时分,我依稀听到轻微钥匙开门声,我竖着耳朵,有人将门关上,是小冰吗?我躺在床上没动。
  美美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来,“你怎么还在睡觉?”我弹坐起来,美美吓了一跳:“我以为你睡着了呢!”我看到她的出现,既失望又惊奇,“你不是去西双版纳了吗?”她的脸色黯然古怪,我追问:“文伟呢?”美美没有正面回答我,她将外套脱下,换了双拖鞋,坐在床边的摇椅上。
  我的好奇心被彻底的勾起来,这是很意外的事。美美看了我半天,正色对我说:“昨晚我见到叶梓俊。”我的心咯噔一声,理屈词穷的嚷:“他还找你干什么?”
  美美激动起来:“难怪你坚持要我住你家?是怕我与他当面拆穿你?”“慢着慢着。”我从床上坐起来,“我是为你好,你和一个有妇之夫混了这么久,有什么好结果?”“你和他老婆串通一气来对付我们,你真是胳膊肘拐了360度。”
  嘿!我现在才明白夫妻吵架旁人莫劝,惹火上身自讨没趣,她和叶梓俊的感情一下升级到我与她的交情之上。我看着她激动得难以自控的样子,不知从何解释。我缓和语气:“文伟呢?”“他跟我没关系。”我一下为文伟大抱不平,这比委屈我还令我气愤,我指着她的鼻子,“弄了半天,你寂寞时拿文伟开涮,现在那个抛充你的旧情人又用甜言蜜语哄你上钩,你倒干脆一脚踢开我们,你可真绝!”美美气得脸发白,站起身吼我:“我被你开涮还差不多,你离间我和梓梭不说,把你自己不要的垃圾甩给我,如果不是我为你收尾,你能这么……”“住嘴。”我觉得心又开始痛起来,我指着门对她说:“请走好!我不送你。”她拍开我的手,冲出去重重的关上门,我大声吼:“别以为不是你家,你可以为所欲为。省点力气吧!”她回过头一字一句的说:“小笛,从此就当我不认识你。”我轻蔑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悲愤的看了我最后一眼,摔门而去。
  她走后我还站在床上,今天真是开年不利,昨晚我被人指骂淫贱,今天被人说成小人,并且都是我至亲至爱的人。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什么好想呢?
  正在此时有人咚咚的敲门,又是谁?我开了门,是文伟,他脸色更糟,整一个通宵未眠的样子。他在我身旁点了根烟,我略有意外,文伟从不抽烟,不过受到打击可不一定会一如既往。
  他猛猛的吸烟,呛得一咳一咳的,我于心不忍从你手中拔过烟,“不会抽抽什么,又不给谁看。”他抬起头,痛苦的表情。我皱着眉,“说吧,出了什么事?”他象受尽委屈要一倾为快,“昨晚我们去演舞吧,她碰到叶梓俊。”“你认识叶梓俊?”他看我一眼,“怎会不认识,他还为我公司出谋划策过。美美跟我说了再见就同他走了。之前叶梓俊写了许多单子到我们的桌台上。”“太过分了。”何止是过分,简直是目中无人。“昨晚美美就对我说不去西双版纳了,这一点我早有预料,但真的没料到她会这么直率。”
  美美遇上叶梓俊,肯定会深陷进去的,她虽是个蹩脚作家,但有着一切撰写虚构的能力,堕进故事情节中成为主人公,戏剧性的转折都会令她兴奋,何况婚外情,本就充满刺激,这种压抑的偷摸行为是人性里本就有而一直难得到发挥的,而愉情打着高尚爱情的藉口,可以正大光明的充分的享受由此带来的心理满足,所以她会万动劫不复。
  但在这游戏规则中,文伟成了无谓的牺牲品,不管怎么说,我将他推进这个旋涡,看着他在一旁受伤的模样,我却无能为力。
  小冰推门进来,他看到文伟时脸色冷峻,象结了成厚厚的冰。他的出现令我喜出望外,文伟站起来告辞,我以一种安慰的语气敷衍他,“有空我再与你联络。”他走后,小冰还在僵在门口,极鄙视的打量着我,我低头看自己,衣衫不整,还赤着脚,头发凌乱。我缓缓的抬起头,我知道已经完蛋了,无需解释,这让我泄气得要命。
  他轻蔑的说:“和你在一起时,你还有所收敛,现在可是越来越放肆了。”事已至此,我不去理会他,从他身边绕去洗手间,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手指都掐进去了,又狠又妒的低吼:“你倒底是什么做的?一个接一个不觉累?”
  我的心跟着我真是受苦,一阵阵的痛,我深深的吸气,定睛看着他郑重的说:“如果你真的这么以为,不如去另外寻找不让你痛苦的人。只要你幸福我会开心。”他十分动容,但哑着声强嘴:“你觉得我会为你这种人痛苦吗?”我了然的凝视他。他的坚硬渐渐软化,他一把搂紧我,象搂住失而复得的珍宝。所有的怨恨与猜忌象阳光下的雨渍,蒸发得无影无踪。他咬着我耳朵说:“跟我走,找个没人的地方去渡假。”我亮晶晶的看着他微笑默许。于是我们收拾行装,我抛下手机,他笑看着我,那一刻我们心里充满了柔情与甜蜜。
  他抱我上他的大铁马,车开动后,只听到耳边的风声,我抱紧他的腰,想起从前他对我所说的,这是风的感觉。
  耳边的风声停下时,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他带我径自走进一间红瓦房。房间的墙壁四周大小林立的挂满画着我的油画,笑着的、跑着的,地上沾染了斑驳的油彩痕迹以及凌乱的烟蒂,房间里充斥着新鲜的油墨味道。
  他扔下头盔,将我紧紧搂在怀中,我快喘不过气来,然而这一瞬我的心象潮水泛滥,有什么比失而复得的感觉更快乐更珍贵呢?阳光透过窗户暖暖的照进来,灰尘在光束中跳舞,十分的烂漫。
  初一的夜晚,我们象孩子一样,沿街买着小吃与烟花,在四处无人的草坪上点燃珠筒。烟火在天空中爆放,无数绚丽的星点从空而降,火光照亮我们静静仰望的脸庞。他转过头深情的凝视我,黑亮的眼眸中缀满了灿烂的火星色彩。
  所有的烟花都放尽了,空旷的草坪弥漫着硫磺的味道。他说:“走吧!小路难走,我背你。”于是不由分说的背起我。伏在他身上,我给他讲起上帝与脚印的故事,他冒傻气的问:“上帝真会在你苦难或痛苦的时候背着你走吗?”我哈哈大笑。
  满天的繁星下,他背着我在黑暗里一步步的行走,此情此景令我心中一动。整晚我们都没有说太多话,也不再去深究从前的种种,只是静静的去捕捉彼此的眼波与心灵的碰撞,那个夜晚,美极了。
  初三的上午,我们走过漫长的田间小道与高低相错的山坡,跋涉到树木环绕的一片草地,这片草地在冬日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的葱郁,眺望去,方圆数里见不到人影,不远处蜿蜒着潺潺的小溪,清亮的溪水里有许许多多花纹不同的卵石。
  我们头顶着头躺在草坪上沐浴阳光,我咬着草根问他:“那天在车馆的女孩子是谁?”他停了一会回答道:“我女朋友。”他的坦白让我有些语塞,他用头顶顶我,“不想问你是我什么人?”我象受惊的刺猬竖起了全身的刺,我不想得到任何伤害自己的回答。
  和小冰之间从来都是相融于水,反目即成仇,这种面辕北辙的距离对于我们只需一秒种便可以演变,可能是因为我们是属同一种类型的人,天生热爱挑衅,所以无法互补,我疯狂他则比我更甚一畴。我们象镜子里反射的同一个人,我的心思隔多厚的衣服他都可以读到。
  象现在我不知道他会说什么,但绝不是好话。果然他似笑非笑道:“你是我的情人。”他捏着我下巴,“或许情人你都不够格,不过你身体很柔软,还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如果没有太多人享用,我还可以考虑你做我的情人。”愤怒象无数颗钉子将我钉在草地上,我无法开口,无法动弹,象被电击一样全身颤抖。
  他捏紧了我的下巴:“是不是有点心痛?”我无法遏止的发抖,不停的深呼吸,他有些不忍心的放开我,意识恢复过来时,我觉得虚弱,象害了场大病,头脑空白,想不出什么去反击他,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可怜得象只轻轻一捏便可送命的蚂蚁。
  他居然俯下头重重的吻我,我拼命的咬了他的嘴唇。他的眼神象猫收缩成细细的长缝,尖锐而凌利,:“知道我有很长段时间住在你对面吗?”我吃惊的张大嘴,他用手指比在唇边“嘘”了一声。“我以为你离开我会想念,会后悔,会很失落,可是我每天都能够看到怎样愉悦的在过生活,有男人经常接送你,你会在下车时与他吻别,不久你手上就带上了订婚戒子……”他捏起我的中指,在阳光下细细的照耀,钻石的光芒刺得我们回避目光,他嘴角的嘲弄越来越深:“他花了这么昂贵的代价,不知道能不能容忍你现在的偷情?”
  我受辱的推开他,踉跄奔跑在田间小路上,他是摩鬼,只要离他远远,我才能平静。他没有追上来,我的脚被崎岖的小路歪倒,跌坐在田野里,我痛哭出声,我终于明白余谨来找我,只是为了报复,他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让我受到伤害,并且他做了,成功了。
  我的脚红肿无法走路,于是留在小屋里过了最后一夜,我没有任何表情的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他也不勉强,只是隔着衣服抚摸我的脊背,我硬着身子没有任何反应,他将我的脸扳过来,细细的看我,挑衅的问:“不想做爱吗?”
  再过分对我也只是今天一晚,我很想哭,但我知道眼泪只会加深他对我羞辱,想起那夜疯狂的做爱,才发现他只是在发泄,在掠夺,那些恨意的滋长让这段感情变质,焕发出腐烂的气息,他已不是我曾爱的那个余谨,我突然感到恶心,不由自主的皱起眉。
  他审视我半天,突然甩开,“算了,没意思!”他背过身去,我的眼泪就在那一刻无声的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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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十四)
  
  小冰将我送到家门口时将车急刹住,车转180度稳稳停住,我冷静的下车,他透过头盔看了我一眼,刹住车扭大油门,将车的前轮抬起向前驰出一丈远,很快消失在人流里。
  我打电话回家告知他们我要搬回来,他们高兴得合不拢嘴。挂了电话,我觉得空荡荡的,看看房子,这里有我精心装点,辛苦布置的一切,而现在我不得不离开。我潜意识中一直在等他回来,从心底我一直都挂念他,就象我没有接受高风,是想给小冰机会向我求婚。
  “结婚!”我不是一直崇尚独身吗?可在我再次见到小冰,这愿望却越来越强烈,如果他说一句嫁给我,我不要钻戒也会答应。可是现在这个愿望象泡沫一样破灭了,对于这个家,除了放弃还能做何奢求?我把钥匙挂在门后。
  我整理了房间,打电话叫了搬家公司,下午4点,我便回到家,父母惊讶的发现我有这么多家当,电脑、音响、洗衣机、暖风机、VCD、空调、沙发、床等等,爸说:“你买这么多的东西干什么?陪嫁也不必出这么多。”其实有许多小冰也出钱,我一股脑的都带回来,我知道他不会介意这些,而我要曾经与他共用过的每样东西。
  洗了澡,躺在自家的床上,却总没有躺在别人家笃定。我打开手机,半小时后,高风的电话进来了。
  “这几天去哪里了?我都没法找到你,现在你在哪?我来接你。”我倦意浓浓的说太累,不用了。他在那边有半天没出声,我也不说话,高风突然有些伤痛的说:“给大家一点机会,不行吗?”我的眼泪不争气的掉下来,为高风这句话触动了我,我吸鼻子的声音他在那边都听到,“小笛,小笛,我没有责怪的意思。”我什么都没说轻轻的关了机。
  其实人生真的很奇怪,兜兜转转,不知末了要求的是什么?偏偏如此执著,缘起缘灭身不由已,彻悟时才顿觉一切都是空的。
  春节的假日快到尾声,我被在从广州回来渡假的朋友聂明约出去,原来他在广州做化妆品牌代理,这几年很是辛苦,但创业容易守业难,考虑到我一直从事的广告,想请我去他的公司任策划部经理。
  他给我的薪水很丰厚,并且声明,朋友归朋友,事仍是需要办好的。起初我拒绝了,对广州我不熟悉,何况又是与朋友共事,俗话说朋友共事总是利益大于友情的。
  我毫不隐瞒我的顾虑,他拍着胸说,那是小人所为,我们小人不是。我笑起来,武汉已没什么值得留恋了,离开这里,就当时出去散心。主意拿定,我便迅速办完了善后的事情,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便与他飞往广州。
  初到广州,我真不太相信它是个大城市,到处可见破烂的房子在大街两旁,这一印象让我非常失望,以前总觉得武汉是个“光灰”的城市,可近几年,武汉的发展越来越有规划,高楼大厦、霓虹夜灯、街头巷尾都彻头彻尾的发生了改变,纵然仍有不足,但至少比这里给我的感觉要好得多。
  聂明说,你看的是表面,广州的生活节奏很快,你会喜欢的。他说的没错,只两天时间,我便对这里有了些许转变,特别是我迷恋这里早餐特色--粥还有小吃霜皮奶。我惊叹着广东人会吃的本事,他们将食物做得够细腻够地道。对于爱品尝美食的人来说,这里是好地方。
  聂明的公司靠近白云宾馆,对这里的路我还不熟悉,公司员工有二十四个,部门齐全,比我预想中要好,上班的第一天,公司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我站在忙碌的同事中间,几乎手足无措。幸好我在讯息最快的广告公司里呆了两年,才能与他们保持一致速度,否则我真要打退堂鼓。
  聂明带我去广州最繁华的地段逛商场,了解当地的化妆品行情,每天的工作日程被他安排得满满的,我最超计划的人都赶不上他的脚步,他对我说将日程安排得这么机械,是因为要走上工作模式的正轨。我开始将他真正当成我的上司来敬重了。
  我重新配置了当地手机,被安排在单人宿舍里,聂明除了让我更快熟悉业务以外,休息时会带我去珠江边西贡饮食文化村吃海鲜。经过了半个月的适应过程,我忙得忘记了为什么会到广州来,已很快融入到公司紧张的氛围里。聂明对我很满意,他夸奖我聪慧过人,我照单全收。
  有天我们在西贡村时,遇到公司的同行,聂明悄声对我说:“这人是我们的竞争对手之一,为人犴狡,对商场经理行贿排挤别的品牌,还将这套培训给新进公司的年青人,误人子弟。”我笑说:“你怎么愤世嫉俗起来?各人手中一幅牌,要垮的迟早要垮。你操太多心了。”
  我想这人与聂明之间肯定认识并有过结,果然那有点谢顶的男人看到聂明,大步走过来,热情的招呼,“聂总,好久不见。”聂明笑朗朗的伸出手,我随之站起来,那男人目光转向我,“你是……?”“贺笛,聂总公司的策划部经理。”他忙不迭的向我伸出手,“不错啊,年轻漂亮,这么能干。”我礼节性的笑笑。他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书着陆曲刚,斯思兰化妆品公司总经理。他与聂明寒暄了几句,打着哈哈离开了,聂明将他的名片揉皱丢到盘子里,不屑一顾的说:“不同道,不相为谋。”我觉得聂明有点偏激,故不以为然。

  不死鸟(十五)
  
  在广州呆了两个多月,除了跟家里打电话,我没有通知任何人,包括高风。今天刚好周六,公司员工都去各大商场做促销活动,××商场的业务员小朱突然打电话回公司,他对我说,商场经理周五还答应的得好好的今天可以在门口促销,但早上将展板、样品摆放时,经理突然反面。几经交涉不成,所以才回电公司。这个月订下销售任务,如果不在周末人流量大的时候抓住卖点促销,恐怕该区域的销量很难完成,××商场是这片区域的重点销售点,绝不能放弃。
  活动策划一直是由我在负责,我必须亲自去一趟。到商场时,公司的活动道具都堆放在门口,小朱还跟在陈经理后面求情。
  我迎上去,陈经理看到我,咤呼的说:“你们看,把商场秩序搞得乱七八糟,赶紧将堆在门口的东西搬走。”看他那样子,再重复业务员的话是没有意义的,我贴上前靠近他,沉沉声说:“陈经理,跟我出去一下,这里人太多不方便。”他侧头四顾了一圈,我微笑的示意他跟我走,他嘟嚷着跟我出来。
  到一个离商场较远的地方我才停下,他不耐烦的嚷:“什么事情?快说。”我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认定陈经理想受贿,我拿出两百元握他的手,他用手轻轻估测,换了态度说:“今天我可以让你摆,但明天就不能保证了。”
  他贪婪的嘴脸在阳光下暴露无遗,我拉住他,“陈经理,明天早上我没时间,明天下午我想请您吃饭谢谢你的照顾,给我一点面子?”他含糊的答应下来。今天的促销不再有问题,我知道聂明是不喜欢用这种方式打通渠道的,他认为在本来就顺理成章的事情上花费这样的投入,得不偿失,并且纵容这些人的贪婪。这点我赞成,但有时也可以变通一下应应急。
  周日,我睡到中午才起来,我打电话问小朱,促销活动进展的怎么样?他说很好,一早上便销了两千多。陈经理过来了好几趟,问你什么时候过来?我告诉他到了5点半对陈经理说我生病了,在医院打针。小朱不明所以的挂了电话。
  通常周末,聂明会去钓鱼,我没那么好静,他邀请过一次我摇头,他便再没坚持。手头的事情做完了,我突然想给高风打电话,我用办公桌上电话拔通了他的手机。
  闲声响了一会,他才接。我握着电话又不知说什么好?他喂了半天,我才轻咳了一声,“小笛,”显然他很意外,“你在广州?”“是啊,年后便过来了,我想这边的工作节奏可能更适合我。”他决心坚决的说:“我明天来广州。”我阻止他:“不要了,我都好忙,又不能陪你。”他十分敏感:“你不方便?”“不。”“那我决定了,明天过来,不,今晚就走,明早七时便可以到。这是你公司电话?”我含糊的应了一声,我又担心他真来了找不到我,只有将手机号码告诉他。挂电话后,我猜想他肯定急着找人买票。说不清是什么感觉,这两个月来,我忙于工作,许多事都渐渐的模糊,可现在,从前生活中的人突然象穿越时空一般跳到眼前,我的心情十分复杂。
  晚上聂明回来时自是带来丰硕的成绩,他说今晚可以喝鱼汤了。我们在吃饭时我说个朋友要从武汉来,他问我认不认识?我摇头,他聪明的说:“那放你的假,他不会逗留太久吧!”“三两天吧!”“那没问题!”晚饭后,我将工作又向前赶了赶,至少不让我在回公司时堆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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