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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脸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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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celife30
时间:
2006-2-7 03:09:27
标题:
一脸坏笑
第一章 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
贝小嘉
那一年的初夏来得特别的早。
四月还没有过去,阳光就大面积地罩下来。我所居住的这座充满了垃圾和鲜花的城市,长满了茁壮的刺梧桐,偶尔会看见几只野狗四处窜动。那一年城市流行疯狗病,我谨慎地走在大街上,非常担心后面有狗来破坏我的屁股。
我一直很同情我的屁股。从七岁到念大学,我的屁股平均每星期要接受一次考验,所以它的负荷比较沉重。我的父亲在一家钢厂工作,在我的印象中,他一天的工作就是:白天在工厂挥铁锤,晚上就在我的屁股上空挥动皮带或者木棒。他的力量显而易见,手臂有我的小腿粗,拳头捏起来有碗口般大。以前学校组织我们唱歌,动不动就要唱“咱们工人有力量”,我听了就气不打一处来,为了我屁股的尊严,我就想把教歌的女教师揍一顿。但那时我胆小,不敢。后来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去问父亲,我说歌里面唱咱们工人有力量,你的力量就只表现在我的屁股上呀。结果我的屁股便立刻遭到了破坏。
其实我这人长得还不算太差劲,这是我揽镜自照得出的结论。最让我高兴的是十六岁那年,夏天刚过,走到街上,便有许多长得丰满的女人直往我瞄。那会儿我虽然还没有性爱的经验,但已经能够真切感受到那目光的含意。但要命的是那些和我上过床的女人都说我没有屁股,也就是说再合身的裤子穿起来臀部都是空荡荡的,从后面看观感很差。我起初不信,后来专门叫人照了几张关于我背影的全貌,便恨起父亲的手来,是那双打铁的手摧残了我美丽的臀部。
那一年的春天,野花开得很灿烂。
也不知什么原因,一夜之间,大街小巷便有许多野狗在乱窜。城市的人们都在奇怪哪儿跑出这么群活宝来。这些杂种四处游荡,它们哪儿是狗,活脱脱一匹匹全他妈是狼。有一天,我就读的校园来了两只狗,这两条杂种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交配,并且选择的位置是在操场中间。当时我们正在上体育课,阳光灿烂,万里无云。一个调皮的学生就指给我们看:嘿嘿……那两条狗……嘿嘿……在乱搞男女关系哩……,这家伙很有些流氓。不远处,一公一母两条肥硕健壮的狗正在青草地上兴奋着,公狗趴在母狗的后腰上,狗身还一动一动的。花裙子的女生们立刻就开始了尖叫,男生则一脸坏笑地捡起石块向狗扔去。它们怪叫着,尤其那母狗,一点提防都没有,忽然遭到袭击,便发出一连串的惨叫。立刻,整个校园便回响着它凄厉的声音。
公狗一步步地倒退,那母狗却目露凶光……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给我们上体育课的教师是一个刚从院校毕业的大女孩,纯得像一滴水,这方面的经验不见得比我们丰富多少。她长得挺高,面目文静而秀气。我们最喜欢她跑步,她一跑,胸口便一颤一颤的,像藏了两只活泼的小白兔。面对乱成一团的学生,美貌的女体育教师红了脸,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那只母狗仿佛因为我们坏了它的好事而恼羞成怒,转过头向我们冲了过来……
现在我还记得那条狗的表情,它的眼睛里有刀子的光,奔跑的姿式健壮有力,最可怕的是它的嘴,牙齿锋利如锯,舌头猩红。我们都没有料到这杂种会向我们扑来,全愣了,谁也没动。
就在此时,女体育教师一声尖叫:“妈呀”。她转身就跑,动作象一只兔子。
可惜在她身后的根本就不是一条狗,那完全是匹狼。兔子怎么会跑得过狼呢?
母狗飞快地追上了女体育教师,猛地一窜,一口咬在了她微微翘起的浑圆的臀部上。一个受伤的女高音立刻响了起来,然后,鲜艳的血染红了体育教师的运动裤。
我呆呆地看着那杂种破坏了体育教师的屁股,并且眼睁睁地让凶手逃离现场。
许多年后,当我在另一座城市东边的一间小木屋里抚摸着体育教师美丽硕大的屁股和她作爱时,心里便产生了一种负罪感。因为当时我面对那凶恶的母狗,双腿居然不停地筛糠。我为我的懦弱感到寒心。我真想把自己提起来,从五楼上扔出去。我之所以这样痛恨自己,还有一个必须要指出的方面。女体育教师的身体的确很美丽,她的皮肤像碎银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除了臀部上那两条月牙状的疤痕,她的身体可以说是完美无缺。我认为完全是我的错误造成了对她的伤害,如果当时我能够冲上去,上演一出英雄救美,大不了把我的屁股送到那条该死的狗嘴里,她的身体就不会受到伤害。要命的是:谁都知道我程西鸿以前自命不凡,以勇士自居,居然在这种场合里成了虾爬。
女教师当时只有二十岁,比我大三岁,她的名字是一首诗的名字,叫做丁香。
丁香是一种美丽芬芳的花。但女教师丁香却远远要比那种叫做丁香的花来得更为美丽,更为动人。后来每当我走进丁香在另一座城市的小木屋,我就要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上一句:'狗日的母狗。'
现在,十七岁的高三学生程西鸿走在大街上。阳光斜斜地照下来,空气里充满了甘草的味道。是早晨八、九点钟,我看见女人们的裙袂飘起来,在风中像一群五彩缤纷的气球,闪着令人慌乱的光。
抬起头,我还看见这座充满疯狗气味的城市上空升起了一轮太阳。穿过大街和那些服饰耀眼的人群,沿着一条青石板路向前,我要去附近的一所师范大学。九点钟,在这所大学开满白色花的校门,有一个少女在等我。尽管我从十三岁开始写作以来养成了星期天必须睡到十一点钟的习惯,但少女是重要的,更何况那还是一个活泼的少女。她还有一个更加活泼而且带点洋味的名字:贝小嘉。贝小嘉是我的同桌,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
我们班那位说不上太讨厌我的班主任老头那天在晚报上看到了我的文章后就觉得我还有救。
那天上课他就抚了抚眼镜,说:“程西鸿,你坐到前面来……”他指了指第一排。当时我正和一个叫芳儿的女同桌打得火热。就不太识抬举,很不情愿地瞥了班主任老头一眼,从最后一排走到了第一排。发育得很丰满的芳儿耸了耸肩,也无可奈何。
芳儿属于那种才气十足的少女,随笔写得挺棒。那时我和她都纯得可怜。有一次我和她悄悄约会,在一个公园里。那天阳光灿烂,我和她趴在公园草坪上乱侃,说的都是些瓜子茶水之类的无聊话。后来我们累了,我就把头枕在了芳儿的大腿上,半闭着眼睛晒太阳。我感到芳儿的大腿结实而富有弹性,柔软度超过了床上的枕头。我感到一缕少女的幽香突然覆盖了我,我就伸出手,我把手盖在了芳儿的肚子上,她的衣裙质地光滑,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热透到了我的掌心。就这么一个平常的动作,就让芳儿叫了起来:
“糟了糟了,我怀孕了……”她这样叫。
当时我也被吓坏了,嘴里只是念叨:不会吧不会吧。
当时芳儿认为只要哪个男人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就会怀孕。后来我们冷静下来,想到每天挤公共汽车,女人的肚子难免不会碰到男人的手,那不是每天有成千上万个女人怀孕,这样想着我们才放心了。但从此芳儿再不许我碰她,包括和她牵手。
学习委员贝小嘉最突出的特征是:眼睛大,笑的时候鼻子会先皱起来。我在老师的强迫下和她成了同桌。我刚一坐下,她就把身体挪了挪。这个动作很让我生气。
“臭美!”我在心里骂。一般来说,我上课都不会专心听讲,我的书包里全是《荷马史诗》、《泰戈尔散文诗选》,坐在后边的时候,老师在上面讲,我就偷偷地看,然后就在纸上又涂又画。现在坐了第一排,就没这么随便了,离老师太近,胆儿再大也是不敢看书的,万一被发现,写检查倒是小意思,麻烦的是书要被没收。那时我特穷,又爱看书,为着这原因,把我调到第一排的班主任老头每天都要被我在心里恨恨地骂。并且骂得咬牙切齿。
于是我就听课,或者看黑板。后来眼睛就落在了贝小嘉身上。贝小嘉听课挺专心,她有一头瀑布一样的黑发,我看着她秀气的圆脸发神。然后就想到了一个小学生的造句:小妹妹的脸像苹果一样红。有时贝小嘉发现了,脸儿微微一亮,说:看啥看。声音很低。我就立刻把目光移到她的衣服上,看着她衣服上几朵淡雅的小花,说:“花儿真好看。”“你不烦我烦。”贝小嘉有些牙痒痒的说。“花儿真好看。”我继续说。
贝小嘉气得要命。有一回她就用粉拳打了我的腿。
可惜我从小就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我立刻抓住了她的手。当时是冬天,我的手很冰。我一抓住她的手就发现很温暖,就舍不得放,就想用我的手去冰她(我发誓我那时的确这么想)。
然后我就说:“哎呀,你的手好暖和。”不过声音很小,我怕被后排的肖红听见,肖红嘴很烂,我怕她乱给芳儿说。贝小嘉的脸立刻就红得透亮,我眼睛的余光里她显得很慌乱。她用力挣,但我的手关键时刻决不会散劲。我说:“有本事你就挣开……”我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像一匹狼面对一只软弱无助的被风雪裹住的羔羊。我想我那时的表情肯定很流氓。
贝小嘉挣了几下没挣开,脸涨得更红。
“程西鸿,快放开,不然我要叫了……”她无助的样子挺可爱。
我的心里不知怎么的就痒了痒,我说我不放,你有本事你就叫吧。她果然不敢叫。我就这样捏着贝小嘉的手,后者的手的确像一个学习委员的手,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嫩。或者:软。老师仍然在上面讲课。我一脸的春风,仿佛听得很专心。贝小嘉更像祖国的花朵。她的红晕已退去,她一边听居然还一边不停地点头,像秋风里的高粱。
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她这一辈子,除了她老爸和她哥哥外,我是第一个握她手的男人。
不过她的原话不是说的“握”,而是说的“抚摸”。但天地良心,我当时的确是握而不是抚摸。至于后来真的抚摸了她,或者干得比抚摸还要出格一百倍,便是后话了。
快要下课的时候,大眼睛的学习委员忍不住了,她说:“求求你,快把我放了,别人看见……多不好……她的脸又红了,看来女人的脸红得的确很快,而且红得精彩又动人。我这才意识到此刻我仍然握着贝小嘉伤心而又忧郁的手。
“放当然可以放,但……”我的大脑里立刻闪现了诸如“帮我做作业”“考试时让我痛痛快快地抄?”之类的设想,但说出来的却是:“但……你要叫我一声程哥。”
其实贝小嘉要比我大十五天。我可能应该叫她“贝姐”才对。
贝小嘉实在是个能屈能伸的天才,她居然真的叫了个一嘴香,她脆声声地喊:程哥……
就是这一声“程哥”,把我的一生都叫到了一个玫瑰色的粉红温暖的陷阱里。
后来我就放开了她的手。但贝小嘉却不再理我。这让我感到很无聊,觉得这四十五分钟一节的课实在没有意思。我就发愣般地盯住贝小嘉,后者目光平视前方,压根儿就当没有我这个人。课堂上正在讲ABC,我一点也听不进去,我想和贝小嘉说话。
我看着贝小嘉的脸,窗外正好有阳光射进来,冬天的阳光很柔弱,它淡淡地贴在贝小嘉的脸上,看上去健康极了。我突然赞叹了一句,说:“贝小嘉,你好漂亮,我好想亲你一下。”事实上我只是极偶然地说出了这句话,话刚出口,我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贝小嘉立即有了反应,她红着脸,对我说了一句:“程西鸿,你是个流氓。”这句话让我惭愧了好几天。但第二天她就开始和我说话了,我就更加惭愧,我想她肯定是害怕我亲她才和我说话的,我就觉得自己很卑鄙。可我仍然继续干着更卑鄙的事。那个冬天贝小嘉真的对我很好。有一天,天气冷得厉害,我早上忘了吃早饭,饿得快要发疯。窗外在飘小雪,这个城市一飘雪就冻得人想把自己当做干柴引燃。
我的同桌贝小嘉那天穿着红风衣,但饥饿使我没有理由再去关注美丽。那时我的口袋里不会超过两毛钱。
第二节课后,我趴在课桌上望着外面的雪花,幻想它们是一块块馅饼。
窗外,一个穿红风衣的少女清清纯纯地跑动着,整个操场早已被雪铺满,枯草上仿佛摇动着十万张白纸。大地变得透明,平时喧闹的操场空无一人,学生们仿佛也失去了堆雪人的情趣。那个穿红风衣的少女从校门外跑过来,穿过操场和教学楼旁边那些旺盛的腊梅丛。她一路小跑,她的头上,雪像一朵朵的小花,或者像一大颗一大颗的棉花糖。红色的姿式很有力。
我觉得她非常青春。她像一团火滚过雪地,或者像一只红狐滑过。
风在吹,雪片更密,我仿佛闻到了一丝腊梅的香味。我看着窗外。我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后来那只红风衣跑进了教室,她抖了抖雪花。
我实在没有想到贝小嘉的身影会这么好看。我说学习委员一个人在雪天跑步,是早上的包子吃多了不消化吧?贝小嘉恨了我一眼,说:“你是个宝器……”然后扔给我一个纸包,说:
“给,真想撑死你……”
我打开纸包,一个烤得黄灿灿、泛着奶油清香的面包立刻露了出来。我差点就感动得掉了泪。但泪水并没有流出来,那是因为我的口水已经流出来了,我狼吞虎咽,五秒钟之内就解决了战斗。当时我觉得这个女人很可怕,她怎么会知道我饿得差点啃课桌呢。
从那以后,我就和贝小嘉很要好。芳儿就气得直哭。但我发誓我和她的的确确没有什么,尽管后来我们有了什么,但那也就是后来的事。谁会知道自己后来会怎么样呢?
贝小嘉之所以将正式成为这本书的女主角之一,我想八成是因为这个面包。那个面包实在太具诱惑力。后来有一天,贝小嘉要求我帮她找一个人补习英语。她知道我和师范大学的一群搞文学的哥们关系很铁。“向天的英语不是很好吗?”贝小嘉说。
向天是我那几个哥们中最有学问的一位,在师大英语系当讲师。那会儿我还不敢喊他天哥,我喊向老师。我说那当然,向天是英语诗歌的研究生……我一边吹嘘向天,一边给自己的脸上贴金。贝小嘉说她的英语不太好,想让向天帮忙给补补。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那会儿正是诗歌发烧得厉害的年代,向天是诗坛上叫得响的人物。我和师大那群写诗的哥们,成天提几瓶酒泡在向天那九平方米的狗窝。酒杯一端,就是“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我很快就把这事儿给办妥了。约的时间是星期天上午,九点钟我和贝小嘉在师大校门碰头,然后去向天那里。
昨天晚上我又梦遗了。我梦见丰满的女体育教师丁香对我微笑,我不知道梦里的时间是白天还是夜晚,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的胸脯很闪亮,折射的光线有些像太阳,但又有些像星光。我就对着她傻笑,就想伸手去抱她,但却怎么也抱不着……后来就梦遗了。那时我实在纯得可爱,压根就不懂得怎样干那件事。所以我的梦遗总是在一张熟悉或者陌生的面孔和背影里进行,不知不觉战斗就结束了。
我和贝小嘉约的时间是九点。但我并没因为昨晚的事而起得很迟。
我走在大街上,一不留神就碰到了丁香。天知道她这么早跑到街上干什么来了。
她现在走路很正常,依旧袅袅婷婷,丝毫不像被狗咬了的样子。
我们几个男生曾在私下里说真想看看她的臀部,究竟被咬到什么程度,因为她曾经一个月在家休养。休养后的丁香老师要比先前更有水色了。
“程西鸿,去玩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好听,还有几分醉人。我的脸一红,想到了昨天夜里美好的回忆。“去师大,借书……”我一边说一边往师大的方向走,语音有些慌乱,但我那讨厌的目光仍然挂了一下丁香的胸脯,后者高耸着骄傲地挺立,把丁香的衣衫托起两个半圆。我的心跳加速,脚步加快。
贝小嘉在师大校门站立。
她穿了白色的连衣裙,风和裙摆一块儿飞动。她的眼睛很闪亮,像两颗黑宝石,眨着星星一样的纯情。手里卷了几本书。程西鸿从阳光下走过来。
“嘿嘿,等久了吧?”我理了理自己的分头,一脸的小地痞味。其实我那天穿得很帅,白T恤,牛仔裤,像个王子。我说第一次约会就迟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程西鸿你别开玩笑……”贝小嘉有些急。她一急脸就红:“你其实并不坏,你怎么嘴这么油!”“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丢下一句话,说:“走吧,别让向天等急了。”
我们沿着校园铺满青石板的林荫道向前走。周围开了许多我们叫不出名字来的花朵,开得很白,很旺盛,很大朵。贝小嘉离我有一米远,隔得很开。我想她是把我当做坏人了。我们就像不认识一般往前走,一左一右,形同陌路。风吹过来,青石板路旁的花随着风轻轻地飘下,有几瓣便打在我们身上。阳光灿烂,夏天已经来了。向天从床上爬起来,念叨了一句话。二十八岁的向天很清瘦,很诗人味。
昨天晚上皮珊真热情,向天想:“她怎么这么主动,……但她干嘛打我。”
成都女孩皮珊正在上大三,她有着一张小巧明媚的脸。作为外语系最年轻而又是刚离了婚的讲师,向天无疑是许多学生崇拜的偶像。
向天的前妻是个优秀的女人,同时也是一个会使向天掉泪的善良的女人。
他们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夫妻两地分居。
向天考研究生之前和他的前妻是大学同学。后来他们毕业,双双分在川南小镇的一所中学教书。婚后,不甘寂寞的诗人向天便考了研究生。然后就留在了大城市教书。
分居一年半,向天很忧郁。他不愿回小城,但又没有能力把老婆调到身边来。
协议离婚那天,他俩的感觉一半是欢乐,另一半则是忧伤。从民政局出来,双方都松了口气。
“我请你吃饭,”向天说。“不,AA制,”女人说。
那晚,他们喝了很多酒。夜里有月亮,回到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已是夜半。
“我送你去住招待所,我想能找到……”向天说。女人摇了摇头,然后开始一件一件地脱衣服,她脱得很慢,但是又很坚决。她像一条大白鱼一样呈现了出来。房间没有开灯,只有月光轻轻地照进来。她洁白的身体像瓷,又像一支亭亭玉立的水仙。她的双手交叉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轻轻地来回在那光泽丰满的乳房……
向天泪流满面,他用全力把前妻安放在床上,然后他们拼命地做爱。在他们赤裸的身体上,已分不出哪是汗水,那是泪水。
“天,我会爱你,永远。”女人哽咽着,一边说一边把嘴唇贴在向天的肩上,她狠狠地咬着、咬着。向天感到一种痛和一种快乐迅速地传遍了全身。后来向天在一首诗中写道:那一夜,泪水比雨水还多。第二天上午,女人要去赶火车。向天把她送出门。刚走出小屋没几步,“哇……”女人哭着又跑了回来。
她紧紧地拥抱着向天,就像拥抱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他们又回到床上,疯狂地做爱,疯狂地流泪。
“干脆,我们--去--复--婚!”向天一字一顿。
“不--”女人坚决地摇头,说:“你会更痛苦。”
女人的声音已经嘶哑,一夜之间,她就显得苍老了。
然后,女人提着行李,冲到了外面的阳光里……她的身影,像一只受伤的蚂蚁,慢慢远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向天更加沉默,他每天都拼命地喝酒、写作。直到师大里几个文学青年和中学生诗人程西鸿在一个下午闯进他的小屋,并且成为极好的哥们,他才在和这些青年人谈到文学的时候感觉到一丝快乐。这间九平方米的小屋,从程西鸿他们踏进来的那个下午开始,便充满了剑影梅香和少年豪情。
向天对这群年青人很好,他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一些久违的令人心跳的气息。
他们有时喊他“向老师”,更多的时候是喊“天哥”或者“大诗兄”。向天不在乎这些,向天只希望他们能过得比自己好。上星期那个正在念高中的小兄弟一颠一颠地跑来,“向老师,麻烦您抽个时间帮我的同桌补补英语,我看就星期天吧。”
“西鸿,你都定下时间了我还能说什么……”向天问:“是个女孩吧?”
“是啊,她叫贝小嘉。”程西鸿一脸灿烂,丢下句“天哥,我还有事,改天喝酒”就跑了。“混小子……”向天快乐地骂。
早上皮珊从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跑出来的时候一脸潮红。皮珊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颊。皮珊的心里一阵狂跳。皮珊有时候发觉自己实在是个容易害羞的女人。“他欺负了我,”皮珊快乐地想,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还有些微微发烫,“他实在不是很斯文,”皮珊又想。
那个夏天开始的时候,皮珊就听说教他们外语的讲师向天离了婚。其实皮珊一直在默默关注着向天。瘦削的诗人向天实在太容易让女生们倾慕。皮珊对向天的感觉是:他很男人味。还有就是:很害羞。
于是,很害羞的向天很容易就把很害羞的皮珊领进了自己的屋子。
事实上,皮珊对向天那间屋子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她每次都害怕走进去,但她每次又都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 向天的房门外种了许多花。皮珊总是站在花朵旁,站了很久之后,她才会想到去敲门。在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之前,皮珊只是到向天的房间里坐坐。向天给皮珊泡茶,那种很香的茉莉。每次闻到茉莉花茶的味儿,皮珊总会感到一阵眩晕,一阵尖锐的兴奋和快乐。有时向天会给皮珊念诗。向天的诗人气质很浓,他诵诗的时候总是显得异常激动。有时皮珊就会把讲台上的向天和诵诗的向天做比较,后来皮珊得出了结论:都很男人味。向天和皮珊呆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向天总是不说话。他们听音乐,听那种很抒情的曲子……。
在皮珊和向天的交往中,他们相互感觉到有一层纸将要被捅破,或者说他们认为他们之间总会发生点什么。但他们一直没这么做,直到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
有一次他们谈到了琼瑶,和琼瑶那本以师生恋情为主的小说《窗外》。话题是皮珊挑起的。
“呵,琼瑶……”向天说:“她曾骗了我不少眼泪。”向天的轻描淡写多少让皮珊感觉到一丝隐隐约约的失望。“他怎么我不知道可以这样说呢?”皮珊忧郁地想。
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向天房里的灯光有些消瘦。向天最讨厌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夜晚总会让他想起前妻。他至今还记得那女人最后的疯狂、那充满着绝望的性爱和她无以复加的泪水。月亮很亮的夜晚,向天的情绪总是很糟糕。
皮珊在敲开向天家门之前已经在门前站了好一阵子。这是夏天,皮珊穿了短裙和一件随意的杏黄色衬衫,加上她那一头秀发,皮珊看上去非常青春。说明她青春的一个重要标志还表现在她的身体。她的臀部微微上翘,乳房像兔子一样充满活力,整个身体像线条一样流畅。向天拉开门。向天眼神里有一丝慌乱。
皮珊发现向天的脸色比较沮丧,像一个无助的孩子。皮珊说:向老师……
向天的心情仍然不太好。向天关上门,坐在床边。皮珊走过去,用手轻轻抚摸向天的头,她感到向天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正在通过向天的头传向自己的内心。
“向老师,你怎么了……”皮珊的脸开始发红。
向天突然一把伸手抓住了皮珊的手。皮珊有些慌张。
“皮珊,”向天有些迫切地喊。他抱住了皮珊,后者的身体像风中的叶片一样抖起来。向天捉住皮珊的嘴唇,疯狂地咬着。
皮珊突然感到一种惧意。向天的手已经拉开了她的短裙,他的手在她光洁的皮肤上滑行。皮珊感到自己的衬衫和裙子褪下去的时候,大脑突然出现了眩晕。
向天隐约听到了皮珊的呢喃:“我怕你的手。”“我怕你的手……”皮珊在尖锐的阵痛中一阵一阵地眩晕。
屋里没有灯,只有月光和身体。只有身体上的月光。后来,向天注意到床单上的血迹,向天有些吃惊。向天说:我……我……他有些口吃起来。皮珊穿好衣衫,心里有一丝隐隐约约的阵痛,她突然打了向天一耳光,然后从门口冲了出去。向天被这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打晕了。他觉得他看见了星星。
我认识皮珊。并且对她很感兴趣。我和我的学习委员同桌在师大长满白色花的小径上走过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了皮珊,她的头发很乱,但跑得很快。
我注意到学习委员贝小嘉的脸上有一丝紧张和不安。我暗暗地觉得高兴。
那个女孩我认识。我指着皮珊的背影说。
贝小嘉白了我一眼。她这个样子很好看。贝小嘉的脸属于银盘脸,可爱而又略带些顽皮,这是我的看法。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她的大眼睛,纯得像两盏水里的灯笼。那时我正准备着喜欢上她,要命的是她觉得我特别小流氓。
“你别把我当坏人,我在你面前会有犯罪感。”我说。贝小嘉的脸仍然胀得通红。她总是离我有一米远,这让我的自尊心很受不了。这不明摆着把我给当成了阶级敌人吗?我一直这样想。走进向天那间小屋,我好像闻到了一种香水味。贝小嘉像一只猫咪躲在我的背后。
我就把这只“猫咪”一脚踢进屋。我给他们相互做了介绍,贝小嘉的脸居然没有红,不过声音像蚊子,她喊:向老师……。
于是我又重新介绍:贝小嘉,我的女朋友。
这下贝小嘉的脸红了,用一个词语形容:苹果。贝小嘉叫:别听他乱说。她脸红的样子真好看,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九平米的房间的确很窄。向天的小家除了书架,便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写字台。加上它的零乱,这间屋子便窄得几乎连空气也装不下了。
开始补课了。向天坐在写字台边的椅子上,我和贝小嘉坐在床上。向天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叠卷子,满口不说中国话。贝小嘉把手放在写字台上,听得蛮像那么回事。
我就很无聊,坐在床边听不懂。我心里牙痒痒的,心想这不是陪公主攻书吗?
屋里很静,一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习气氛。
我觉得我实在是有些多余。于是我就准备捉弄一下贝小嘉。
我把我的手伸到贝小嘉身后,由于我和贝小嘉坐得很近,这个动作向天绝不会发现,我用我的手在贝小嘉身后轻轻拍,像哄孩子睡觉一般,然后用指头去弹贝小嘉的耳垂。我玩得很开心。不过令我气愤的是贝小嘉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于是我就更气愤。于是我就想逗贝小嘉发怒。但终于没有成功。
我后来干脆掀开贝小嘉的上衣,把手伸到了贝小嘉的背上,我清楚地感觉到她的皮肤很滑很嫩很有质感。我轻轻地抚摸着,然后开始在心里默默数她的骨节。贝小嘉仍在听课,但我明显感觉到她有些紧张。我想对她唱一首歌,叫做《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我在抚摸着贝小嘉的时候心里居然没有一丝羞愧。后来我发现我的手触到了她的一条带子。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就是女人的乳罩。我当时只是觉得很奇怪,心想贝小嘉好好的捆根带子干嘛。我抓住那条带子弹了一下,我差点笑起来,它居然橡皮筋般有弹性。优秀的诗人向天仍然没说中国话。说中国话的学习委员贝小嘉表面上仍然听得很专心。
我的好奇心和我的无知使我想进一步研究一下贝小嘉为什么要捆这么一根带子。
我的脏手于是便顺着那条带子向前摸。于是我摸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我立刻颤了一下,这一下我知道那是什么了。我觉得我的确有点流氓。但是我突然又想说一句什么话。我这人向来想说就说,很少分什么场合。“棉花糖,”我叫起来。然后立即把自己吓坏了。
向天笑起来:想吃棉花糖?他摇了摇头。贝小嘉仍在听外国话,她好像没听到我说的三个字?但我后来猜测她肯定是听到了。
我坐了一会儿,开始有点不老实起来。我居然产生了想把那条“绷带”解开的念头。可是我刚要伸手,贝小嘉却站了起来。向天也站了起来。这家伙说了句:就补到这儿吧,我还有点事情要到系上去。然后就出了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向天的确和我很哥们,他房间的钥匙我和许多师大写诗的哥们都配有一把。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要吃就吃,要喝就喝,要睡就睡。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说的是向天的一个哥们,有一天邀了一个女孩在向天房间里“干坏事”,到了晚上以为向天不回来了,就苟合在一块住,谁知向天深夜又回来了。没办法,向天只好对那哥们说:你们睡,你们睡,我去办点事。然后向天自己掏钱去开了旅馆住。
向天出门时顺手关上门。我估计他八成把我当他那哥们了。
后来向天告诉我,他真以为贝小嘉是我女朋友,补课是假的,目的是想找个地方闹恋爱。所以他没怎么专心补课,胡弄一阵就走了。但天地良心,贝小嘉在这之前绝不是我的女朋友。严格地说她是我正在喜爱的女孩子之一。
向天走出门后,我和贝小嘉坐在床沿上不知该干什么。我心里突然涌起一丝紧张,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独处一室。
我看了一下贝小嘉,她侧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她的头发斜斜地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白皙的脸上仍有一丝红晕。我突然想拧一下她的脸,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贝小嘉摇摇头,但是没有说话。这时我注意到她那要命的嘴唇,它小巧而丰满,很有光泽,像两枚沾在一起的小月亮,又像两片红玫瑰的花瓣。它轻轻地动了动,仿佛要说什么。于是我就产生了想用我的嘴唇去碰她的嘴唇的想法。我抱住贝小嘉的头,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反抗。我感觉到四片嘴唇接触到了一起。当时我几乎是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是觉得她早上肯定吃了大蒜。于是我放开她,说:“你吃了大蒜。”这时我看见贝小嘉在流泪。我这人最怕别人掉眼泪,立刻吓住了。我说:“贝小嘉,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别哭啊……”
后来贝小嘉告诉我,这是她的初吻。她说她当时舒服得快晕过去了,她说她万万没想到接吻会带来这么大的快乐。她还说她当时又快乐又激动,不知怎么就流了眼泪。贝小嘉还说她就是从那天开始喜欢上我的。
但贝小嘉当时并没这样说。她流了泪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向我妈妈告你。”
我吓坏了。我立刻想到了父亲在空中挥舞的皮带和我备受折磨的屁股。我想我今天可是犯的流氓罪,如果让老爸知道,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我连忙对贝小嘉求饶,说了一些“下次决不敢了”之类的话。谁知贝小嘉更不高兴。后来贝小嘉对我说,当时我蠢得像条哈巴狗,如果当时我说点甜言蜜语诸如“我真的好喜欢你”之类的话就万事大吉了。谁知我居然说“下次决不敢了”,她气坏了,她说这样的事她永远都乐意,但需要我的主动,我居然“下次不敢了,”你说气人不。
所以那天直到我送她到车站,她都余怒未消。临上车时我又小心翼翼地问她:“还给你妈告吗?”“要,我一定要告诉我妈。”贝小嘉回答得斩钉截铁。我差点在车站晕死过去。
那天晚上,贝小嘉在家一个人偷着乐,几次都笑出声来,在大脑里许多次出现和程西鸿接吻的场面。“嘉嘉,什么事这么开心?”她妈问她。“不告诉你,反正是好事。”贝小嘉这样回答。
那个周末我却吓坏了。晚上做梦都梦见自己犯了流氓罪被抓起来要执行枪决。想到我的一生要给毁了,我就气得咬牙切齿。女人是祸水,我想起了这句话。
但----贝小嘉的胸脯是怎么样的呢?我又死皮赖脸地想。
疯狗味道
晚上的时候,程岑在楼下大声叫我。程岑是我的初中同学,但我妈挺讨厌他,原因是我没考上重点高中。我和程岑是读初三时成为的哥们,那时大街小巷都在流行跳霹雳舞。那时程岑是我们初中班上最差劲的男孩子,所有的女孩子见了他都要吐口水。加上那时他特矮,所以班上的男生总是欺负他。但后来他成天在街上晃荡,不知怎么的就学会了一身优雅的霹雳舞技。我羡慕得要命,就求他教我。他便天天往我家跑,教我跳霹雳舞。于是我们便成了哥们,于是我便荒废了学业,于是程岑和他的霹雳舞技使我远离了重点高中。我妈评价程岑,说他是坏孩子,把我们家西鸿给带坏了。
程岑在楼下叫我,声音又高又尖。
“西鸿不在家。”我听见我妈在嚷,但我已经从我家三楼的阳台上冲了下去。
我最先还认为只有程岑一个人,谁知文青水也在。文青水是师大中文系的,人清瘦而文弱,一架黑边眼镜使他看上去很知识分子。“我们去舞厅跳舞。”程岑神秘而快活地说。我有些激动。舞厅对一个高中学生而言实在有些神秘。“舞厅?”我又有些迟疑。
“走吧,走吧,”文青水叫起来:“我还要去接个人。”
我有些害怕。我听说舞厅是一个会让人动刀子的地方。但我还是决定去。
文青水在街道的拐弯处接到了一个短发的女子。“我的同学,唐儿。”文青水这样给我们介绍。我发现唐儿实在应该算得上是个漂亮、圆润的女人。她的丰满使她看上去不太像一个大学生,严格地说有点像一个充满张力的少妇。
文青水的目光有些异样。我发现他看唐儿的眼神里好像有一团火在滚动。而唐儿则低着头,但我仍然可以看见她开得很低的胸露出来的羊脂白。唐儿似乎有些忧伤。她洁白的颈项低低垂落,像一支娇羞的荷。当时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们之间有一种伤害和脆弱存在。事实证明,文青水的青春期爱情的确是错误多于正确,尤其是他和唐儿的爱情,后来他们果然闹出一件满城风雨的事件,这都是后话了。事实上,文青水的大学生活就像他被我写进这本书的情况一样,他的出场会平添许多忧郁和坏心情。但文青水总是那么忧郁,他实在有点像一个哀乐声中的男人。现在,忧伤的文青水和忧伤的唐儿走进了我的小说。
他们走在通向舞厅的大街。我奇怪的是他们没有挽手。但我又奇怪于他们的默契。他们的皮鞋一尘不染。他们的背影被街灯拉得很整齐。舞厅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大,人多,像开大会。不知为什么,我跨进舞厅的时候心里突然冒出一种恐惧。心里乱跳,但又充满了一些兴奋。音乐蛇一样响起来,满舞厅的红男绿女如痴如醉的样子让我有些颤栗和激动。可是我不会跳舞。程岑说:“不会跳就乱跳,跳久了就自然会跳了。”我说:“你以为我是宝器?”程岑就神秘地笑了笑,然后屁颠屁颠地走开了。
我一不留神就看不见文青水和唐儿了。舞厅是个容易迷失朋友的地方。太多的疯狂的人流使我茫然如同一只被风雪裹住的羔羊。于是我就觉得自己挺无助。过了好久我才在舞池中发现了文青水和唐儿,他们的舞技谈不上太好,但跳得像音乐一样流畅。他们相互对视着,文青水的镜片有些反光。我在猜测着和一个陌生女人跳舞的乐趣。“那一定很舒服。”我这么想。程岑又跑过来。“西鸿,我给你找了个舞伴,”程岑拉过来一个女人,说:“这是王姐”。透过舞厅半明半暗的灯,我看见那个叫王姐的女人大约三十来岁,她穿得很暴露,一头的卷发。人相当丰满,尤其她的胸脯,高得让我心惊肉跳。因为灯光的缘故,我不能太清楚地感觉到她的尊容,我只看见她穿着短衣裙,裤袜是神秘的黑色。
程岑附耳对王姐说了一句什么话,王姐便吃吃地笑起来,很妖娆的样子。然后程岑转身就走了,临走时丢下一句话:“玩得高兴点。”
“不,不,我不会。”我有些紧张,声音一颤一颤的,我差点开口把那女人喊阿姨了。
王姐说:“没关系,小兄弟,来呀……”她把我拖进了舞池。由于紧张,我浑身都在颤抖。王姐抱住我,一边笑一边教我跳舞。我紧张得厉害,连续几次都踩了王姐的脚。王姐突然说:“你知道刚才程岑说你什么吗?”
“什么?”我问。“他说你是个童子鸡。”那女人快乐地叫着,有些肆无忌惮。
“妈的,发春。”我在心里骂她。
我终于逐渐适应了跳舞。王姐身上有一种香味,很醉人,很浓郁。我偶尔会触及到她的身体,丰满而又富于弹性。我的手紧紧地贴在她的腰上,她穿得很薄,是一种网眼的料子。我感觉到她的肉体在我的手掌间随着舞步在来回荡漾。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丰满而多肉,我感觉她的肉体就要通过我的手指流出来了。
曲子缓慢而沉郁,有一种晕眩感在飘动。王姐的手微微一用力,我就不由自主地贴了上去,整个身体便和她紧紧粘在一起,一种触电的感觉涌遍了全身。我的胸口所紧贴住的那一对高耸的乳房,和她那一双浑圆的大腿与我的磨擦,都使我脸红心跳,呼吸急促。要命的是,我感觉到我身上的某一个部位起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个变化王姐当然也感觉到了。“你也不老实……”她说。我的脸更红了。
突然我看见不远处搂着一个女人跳舞的程岑,他的脸紧贴在那女人的脸上,手还在那女人的背上乱摸,身子像一条软软的蛇。但我没有找到文青水和唐儿。
一曲终于完了,我被王姐拉到一个黑暗的角落。程岑也和他的舞伴走了过来。
“你瞧你那模样……”程岑搂着他的舞伴----一个风骚的少妇对我说。他是指我一脸的汗水。我想这是刚才跳舞被吓着了。“王姐,怎么样?嫩吧。”程岑说。
王姐笑骂:“滚,坏种,糠萝卜。”
我心里对王姐突然涌出一种好感。因为她能骂程岑。程岑不是个东西。后来王姐居然把我的脸亲了一下,说:“瞧这小子,多纯。”我慌得差点掉头就跑。在回家的路上,程岑说了一句非常下流的话,他说:折树要折树丫丫,搞人要搞少妈妈。
我说:“你小子坏透了,高中毕业了绝念不上大学。”他说:“呸,老子读社会大学。”
我当时就想揍他一顿。但考虑到他帮我打过不少架,就打消了这念头。
“等几天找个‘塔塔',把王姐她们邀来耍。”程岑说。
“什么叫‘塔塔'?”我问。“就是房子。”他这样解释。
那天夜里我做了许多怪异的梦,我梦见王姐的身子,还有她棉花糖一样巨大的乳房。第二天早晨我便只好一大早爬起来洗裤衩了。
文青水走到郑纤家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文青水朝天边的彩霞望了几眼,眼里有火苗在燃着。郑纤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带着九岁的小儿子住在江边一套有些破旧的房子里。文青水是郑纤为儿子请的家教。
其实文青水根本没想到要做家教。那天郑纤到师大来联系家教的时候,文青水极偶然地遇到了她。文青水对郑纤的第一印象是:郑纤像极了紫儿。尽管郑纤年龄上要比紫儿大。紫儿--一个文青水刻骨铭心的女孩子的名字。
原因就这么简单。师大著名的大学生才子文青水就这样成了八十元月薪的家教。
郑纤刚洗了头,换上一条宽松的裙子。她的头发微卷,湿漉漉地披散着。
屋里刻意地洒了一遍香水,淡淡的香,雅雅的醉。
这几天郑纤心里颇不平静。她感觉心里有一团火在热烈地烧。她知道自己实在太渴望一个男人了。离婚五年,郑纤一直是守身如玉,她的身子从来没有被除丈夫而外的第二个男人碰过。五年了,郑纤就这么过来了。
但是最近这几天,郑纤感到自己实在不行了,她越来越害怕看那些言情电视剧,她害怕自己会疯掉。
夜晚的时候,郑纤常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她一件件地脱掉所有的衣服,站在那面大镜子前,郑纤看着自己依然娇好的身体,眼泪打湿了一个又一个夜晚。
而夜晚依然漫长,并且像一个永远不能醒来的恶梦。
文青水敲门的时候郑纤正在卧室换裙子。儿子凯凯开的门。
卧室里的郑纤脸上有一丝彩霞,她微微拂了拂头发才走出来。
“小文,你来了。”郑纤微笑着。
文青水在心里暗暗地说了一句“紫儿……”心里有一种痛升起来。“郑姐。”文青水答应着。他总感觉郑纤的目光里隐藏着什么。每次他们的眼神一接触,总弄得双方都很慌乱。
窗外,有风吹进来。
文青水开始给凯凯补习功课的时候,郑纤便斜躺在沙发上胡乱地翻着杂志。翻了一阵,她的目光便落在了文青水身上,后者正在辅导孩子的功课,表情专注而投入。郑纤的心一颤,忙忙地把目光收到杂志上,但心里却有一万只蚂蚁在爬动。
对于一个师大的高材生来说,小学课本实在简单得有些无聊和可笑。文青水的眼睛里出现了郑纤,郑纤斜斜地躺着,裙边微微掀起,从文青水那个角度看过去,不仅能看见那两条洁白圆润的大腿,文青水甚至还看见了夹在大腿中间的白色的内裤和内裤上一片黑黑的阴影……
文青水的脸有些烫,小腹一阵冲动。他尽力克制住自己,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
“不行,下次得叫上程西鸿一块来,否则要有麻烦了……”文青水想。
给孩子补完课后,文青水想离开这里回学校。
“再坐会儿吧,小文。”郑纤的一双眼睛里闪现出真切的渴望。在那双眼睛下文青水的身体像钉子一样给铆上了劲:“行,反正也没什么事儿。”他说。
九点钟的时候,孩子要上床睡觉。文青水目睹郑纤为儿子洗脸、洗脚、收拾床铺,内心被一种热爱击中。“如果我不上大学,我和紫儿……紫儿也不会……”文青水的眼里有些润了。我曾在文青水寝室里翻到过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笑得很甜。我最先以为是唐儿,可后来才发现不是,我对文青水说:看,她好像唐儿。文青水有些生气地一把抢过照片,说:错了,不是她像唐儿,是--唐儿像她。
后来我才知道,那张照片上的少女就是紫儿。
郑纤的住房实在是有些窄。两间,一间自己住,一间儿子住并兼做客厅。
“到我房里坐吧,凯凯明天要上课。”郑纤说。
郑纤的卧室很雅致,两盏粉红色的灯光亮开来,映出墙上的绿色。那墙翠极了的绿,在淡蓝色的百叶窗掩映下,屋子里充满了浪漫的色彩。窗上还挂了一串风铃,风一吹,铃儿脆响,和着远处嘉陵江的水流淙淙,整间房子便有了一种梦的感觉。虽说文青水给凯凯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功课,但他还从未进过女主人的居处,在文青水眼里,郑纤的卧室完全是一个秘而不宣的精致的单位,它充满或者说涵盖了诸如温暖、柔情、甜美等等词汇。郑纤给文青水端来加冰块的雀巢。
但文青水并没有闻到雀巢的香味,那是因为这间屋子里早已充满了另一种芬芳。郑纤坐在床边,郑纤突然有一种想要哭出声来的感觉。“五年了,整整五年了,这间房子里没有出现任何男士的拜访,”郑纤说,“小文,你是第一个。”她的语气有些沉重。
文青水没有说话。文青水想起了家乡邛州那里的紫儿的小屋。紫儿的小屋更多的是温馨、简洁。紫儿也喜欢风铃,文青水仿佛感觉到他和紫儿坐在那座倚山傍水的中学校园。校园里有绿色的草,还有紫儿的白裙子……
“郑姐,我觉得你心里一定挺苦吧。”文青水的眼镜有些闪光。
郑纤没有预料到文青水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叹息了一声:“年轻真好。”然后他们就没有再说什么。窗外可能有风,因为那风铃的声音在轻轻地响,像一支断断续续的曲子,忧郁并且沉缓。文青水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看见了郑纤眼里的火焰,他觉得那火焰完全可以毁掉一百座冰山。文青水说:我真的该走了。这时候他看见了郑纤的眼泪。郑纤的眼泪像一串忧郁的紫葡萄。她那绝望的样子有些像文青水熟悉的一个人。“我的紫儿--”文青水在心里喊。他一把搂住了郑纤。
郑纤在文青水怀里像一条舞蹈的蛇。她疯狂地吻着文青水的面颊,她感到海水没顶的时刻到了。文青水抱起郑纤放在床上,他抚摸着郑纤的乳房,他感到一阵口渴。当郑纤洁白的身子一丝不挂地呈现出来的时候,文青水下意识里隐约有一丝犯罪感,但情欲控制了他,他觉得自己像一只船,而郑纤就是水。
就在文青水进入自己身体的一刹那,郑纤突然有了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就像一个走失多年的孩子突然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找到了家。而文青水大脑里却出现了紫儿的影子,还有唐儿。而风铃仍然在响。
当他们干完那件事之后,郑纤光着身子站到了镜子前。镜子里的那个女人,丰满的乳房,光洁的小腹和那年轻的闪着白皙微光的肉体,让郑纤不敢相信这一切。她用自己修长的手指抚摸着自己,红红的指尖从胸脯上划过……直到她感觉有几滴冰凉的液体滴在了乳房上,她才发现自己的泪水已经滴了下来。
这时候,文青水从后面轻轻地抱住了她的腰。郑纤闭上眼睛,她感觉文青水不算宽阔的胸膛充满了力量和博大。而文青水看着镜子里的女人瓷一样的身体,心里在猜测着这样年轻的肉体实在不应该会是一个将近四十岁女人所能够拥有的。郑纤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但它是否也会去得很突然呢?
古惑之血
我在校园里又碰见了女体育教师丁香。我在心里邪恶地把她和王姐做着比较。令我气愤的是,丁香在我心里的地位仍然大大超过了王姐。这个结果我当然很不满意,因为这个结果说明了我的失败,真是太失败了。我在心里把丁香当做女王,但我居然连她的手都没碰到过一下。
丁香在夏天的阳光下很挺拔。我看着她的身影,暗暗地吞了一下口水。“丁香是酸的,”我想。不过这几天让我烦恼的是学习委员贝小嘉一直不理我,这让我觉得上课真无聊,简直是无聊透顶。自从在向天家里发生嘴唇咬嘴唇的事情后,前几天我一见贝小嘉就心虚。我曾经递给她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尊敬的贝小嘉同学,我错了,请原谅。谁知她把纸条一扔,说了一句:宝器。我气坏了,但目前的情况是投鼠忌器,我拿她老人家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几天上课,我害怕走廊有脚步声。假如是贝小嘉的母亲怎么得了?
有一天我急了,我对贝小嘉说,你如果还生我的气的话,你惩罚我喊你贝姐行了吧。她不理我。我又说,那喊你“妈”你该满意了吧。她的嘴唇动了动,我清楚地听到她说了三个字:神经病。我彻底没招了。
我进教室的时候班里闹哄哄的。我刚到座位上坐下,正准备想办法撬开贝小嘉的嘴巴的时候,和我玩得很好的两个男生朱朱和大勇就把我给拉了出来。“刀柄,”他们喊我的绰号,“芳儿的哥哥说是今天下午要来修理你,你干脆下午就不上课了,快回去吧。”“芳儿的哥哥,为啥?”我吓了一跳。
“是芳儿放的风,芳儿说你玩弄了她又把她给甩了,”朱朱说:“要不,你去给芳儿认个错,哄哄她算了。”“对对对,”大勇说,“狗熊可不是好惹的。”
狗熊就是芳儿的哥哥,也是我们这个学校毕业的。我刚进学校就知道了他。他比我高两届,很能打架,听说这家伙现在进了钢厂,连车间主任都被他揍过。其实我和狗熊见过,还一块打过架。“放屁,”我大骂大勇,“我刀柄又不是粑角。”
高中时代我其实是个两头冒尖的人物。我在身兼学生会副主席、文学社社长、校刊主编三种职务的同时,又爱打架。常常是上午老师夸我、下午老师骂我。之所以我当了三年学生会副主席而又一直没扶正,就是因为我抽烟、喝酒、打架常被老师给逮着。
大勇叫起来:“好汉不吃眼前亏,更何况狗熊出面,谁敢帮你。”
我咬了咬牙,问:“你们呢?”他们把胸口一拍:“你说怎么办吧。”
我想了想,说:“这样,大勇下午就不上课了,你到职中去找程岑,喊他带人来,我和朱朱在学校等。”大勇说:“行,要弄就弄。”程岑读的是职高,初中毕业没考上普高线。职高离我们学校有好几站路。我从口袋里摸出拾元钱丢给大勇,说:“买几包烟去。”和朱朱回到教室上课的时候,我心里仍然有点发慌。其实任何一所中学,只要不是重点,都会发生类似情况。打架是常事。
我最先开始打架的时候是初中,当时我们班上有几个问题学生,其中一个叫暴牙,经常找班里的同学要钱,谁不给就要挨揍,有一天这种事就发生在我的头上。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被暴牙一伙堵在了校门口,暴牙一边玩弄着刀子,一边用眼睛斜斜地瞄我。
“程西鸿,站到,”暴牙喊,“拿点钱来用。”
我身上揣了两元钱,但是我说:“没有。”接着我的左脸就挨了一记耳光,暴牙用刀子抵着我:“你龟儿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的脚有点发抖,我可怜巴巴地掏出伤心的两元钱递给他。
但这事还不算完,过了几天,暴牙他们一伙又堵着我,强行搜走了身上的钱,连我捡来的半斤过期粮票也没有放过。后来这种事一再发生。那一段时间我心里恐惧极了,又常做恶梦,非常怕去上学。我又不敢把这事告诉老师和家长,我害怕被报复。夜里的梦境经常出现被暴牙他们提着刀追杀的场面。
当时电视里正在播放香港电视剧《上海滩》,剧中的男主角许文强很厉害,一个人提刀能砍七、八个人。我看了心里就佩服得不行,我想我应该向许文强学习,我想我不应该怕暴牙。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在怀念我的青春期的时候,我首先就想到了血。事实上,花季在男孩子的眼里早早就沾上了暴力,比如每一个孩子都挨过父母的打骂,再比如一个弱小的男生对强壮的男生所充满的惧意。我决定对暴牙的行为进行反抗。
那个下午,第一节课刚下,我就故意对暴牙进行挑衅。我干的方法很不巧妙,我直接走过去对暴牙说:“把我的钱还我。”“皮子痒,”他冷冷地说,丝毫没把我放在心上。
“你还不还?”我声音很大,但心里发虚。
暴牙跳起来就是一耳光,说:“老子不还!”遭受皮肉之苦的时候我心中的惧意已经被怒火代替。我抓起一根凳子就砸在暴牙的头上。暴牙当场就被我砸得冒了烟,头上流了血,他抱住头,奇怪地看着我。我居然出奇地冷静,我说:你还不还钱。
这时暴牙的几个烂兄弟扑过来,准备对我动手。我提着板凳,目光吓人,说:那个敢上我就把他打冒烟。暴牙一伙全吓坏了。后来程岑对我说:西鸿,你那天下午好提劲,特别是眼睛,像刀子一样。这件事情的后果是,暴牙一伙再不敢惹我,他们说“程西鸿是条疯狗。”还有一个结果是:我被我那有力量的工人父亲给吊起来打得一星期没能上学。班主任也挺讨厌暴牙一伙,只让我写了份检查完事。从那以后,我就学会了打架,而且从来没输过。很多老实的同学见了我就怕。其实这都是受到电视剧《上海滩》的影响。剧中的许文强头戴礼帽,身穿雪花呢大衣,梳着大包头。一夜之间,校园里的男学生便跟着效仿。我自然也不例外,现在想起来觉得可笑又荒唐。尽管我当时打架挺厉害,但内心仍然惧怕狗熊。
狗熊高我两届,狗熊很强壮。“这事贝小嘉也有份,”我气愤愤地想:“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疏远芳儿。”下午的课最末两节是自习。虽然临近高考,但班里仍然闹哄哄的。
我所就读的这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学,每年的升学率几乎为零,到了高二的时候,班里的学生大规模流失,很多都已经开始在工厂上班。但我老爸仍然对我寄予厚望。可惜我实在不是很争气,除了能写一手还说得过去的文章,几乎是一无所长。贝小嘉仍然不和我说话。她穿着淡蓝色的衣裙,眼睛依然亮亮的。我的情绪并不太好,趴在桌上打瞌睡。快放学的时候,教室门口出现一个穿黑夹克的男孩,我认识他,是狗熊的哥们,绰号叫鸭子,早就没念书了,成天在社会上晃荡。据说他打架挺厉害,下手很重。
“刀柄,你出来一会儿,”他说,“狗熊有事找你。”
我站起来的时候,贝小嘉突然拉住我的手:“别去,会出事。”她红着脸,小声说。声音像蚊子,但我仍然听见了,不过我并没有理她。我走出教室。朱朱跟在我身后,他有些紧张。
我捏了捏揣在衣袋里的猎刀,刀子冰凉。
校门外站了大约四、五个人,全是十七、八岁的学生。在大街对面,还蹲着七八个。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们。那时候打架全是这样,一般都把人分作两组,一组负责等人,另一组则散开在街对面或其它地方,一旦动手,便扑上来。
狗熊叨着烟站在校门右边。他身后的几个哥们都把手放在西服的内兜里,那里面藏着短棍或者是刀子。短棍是用青冈木做的,钉了钉子,打人一打一个血洞。刀子一般是“血龙”,即藏刀,这座城市有许多做生意的藏人,在他们手里可以弄到钢火很好的刀子,因它的血槽深,刀锋利,便被我们称为“血龙”。不过最厉害的还是要数一种三棱刮刀,这种刮刀的刀尖有些像圆锥,捅进人体后一转动,便会出现六七条口子。受伤的人到医院缝针都不好缝。我装着很冷静的样子走过去。狗熊名如其人,长得又壮又骠。
我递过去一根烟,说:“狗熊哥,难得你有空来找我。”
狗熊挥手打落我的烟:“你龟儿不要装蒜。”他边说边向我的身后瞄,看我带了多少人来。我的身后只有朱朱一个人,大勇和程岑他们还没到。朱朱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狗熊,他的左手揣在裤兜里,那里面有一把钢尺。“你龟儿也太不得了了,居然把我的妹子给甩了。”狗熊恶狠狠地说。
我有些生气:“我和芳儿什么也没干,你凭什么在这儿指手划脚。”“我晓得你什么也没干,”狗熊扔掉烟头说:“但老子今天就是要弄你。”狗熊跳起来就是一耳光打在我脸上。我立刻感到右脸火辣辣的,牙齿钻心地痛。我想我的牙齿肯定流血了。
我立刻把刀子弹出来:“狗熊,你龟儿不要提劲。”我正准备扑上去,朱朱早已从我身后跳起来,他飞起就是一脚,正好踢在狗熊的胸口上。由于朱朱长得很矮,又貌不惊人,狗熊丝毫也没料到他会动手。紧接着,朱朱的钢尺已经劈了过去。我的刀子闪闪发亮,我想要狗熊流血,这家伙太嚣张了。狗熊的兄弟伙也扑了过来。街对面的人也纷纷向这边冲。
混战中,我那冰凉的刀子刺在了狗熊的右肩上。同时,我也感到背上被重物狠狠一击。我咬咬牙,差点摔倒。“刀柄,快跑,”朱朱叫起来,慌乱中我看见他的脸上有血。
我和朱朱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周围的人见是打群架,纷纷向两边闪开。
跑了一阵,进入一条偏僻的小巷,迎面走过来八、九个人,领头的是程岑和大勇。
程岑大声喊:“西鸿,别慌。”他和大勇领着那几个人挡在我们前面。“是哪几个宝器动的手?”程岑见我嘴角流血,一脸狼狈,气坏了。
这时狗熊带着人追了上来。我看见他的衣衫被鲜血染红,眼里露出刀子一样的光。我咬了咬牙,舞着刀子又想冲过去,程岑一把拉住我:“西鸿,别慌。”
“程岑,不关你的事,”狗熊认识程岑,他大声说。他没有预料到程岑会带人来。“放屁,你龟儿也太不讲道理,西鸿是我哥们,他怎么会动你妹子。”程岑说。这时狗熊带来的人纷纷和程岑带来的人打招呼,他们许多人相互间都认识。狗熊仍然有些嚣张,他说:“程岑,你说怎么处理,你不给面子,别怪老子翻脸不认人。”
“老子怕你是马虾,”程岑一边说一边抽出一把钢尺。
狗熊身边的哥们都开始劝他。因为双方都有人相互认识,动起手来很不好看。“那有本事我们单挑,一个一把刀对砍。”碍于面子,狗熊开始说狠话。
我还没开口,朱朱就跳起来:“狗熊,有性格就把刀柄弄死,只要是兄弟几个有一个活着,就放你妹妹的血。”朱朱的眼睛已经肿了,脸上飘着杜鹃一样的血。
狗熊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朱朱比他更狠。
比狗熊更狠的朱朱后来在一次斗殴中被判了三年劳教。很久以后,当我去监狱看他时发现他变了很多。他拉着我的手说:西鸿,少年时我们太不懂事了……说着说着泪水就下来了。狗熊有些吃惊,而朱朱像钉子一样钉在那儿。朱朱的半边脸沾着血迹,模样又酷又傲。
事实上,朱朱正是凭着刚才打架时的狠劲和他对狗熊说的那番话,使他逐渐在一大群问题青年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打架机器。进而使他在以后的一次流血事件中扮演了主角,三个人的鲜血使他走进了劳教所……
程岑大概也担心事态继续发展不好收场,就开始做和事佬:“狗熊,西鸿,”程岑说:“大家哥们一场,今天就暂时把这事搁下,等几天我请大家喝酒,你们相互给个面子,大家不打不相识嘛。”当时在我们中间,只要有人摆酒叙话,什么事都能搁平。当时虽然很年轻,但很讲哥们义气。第一天下午两个人还在打架,晚上只要有人出面摆酒,双方便能成为哥们,第二天便可以一块去揍别人,其实这都是受了电视剧《上海滩》的影响,现在想起来实在是挺喜剧的。狗熊到了这一步,知道再蛮干下去也讨不了好:“程岑,这是你说的,我就放刀柄一马,大家是哥们……”他一边说一边招呼他带来的人离开。
“狗熊你放心,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程岑乱拍胸脯。
狗熊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对我嚷:“刀柄,男人的事自己摆平,别难为我妹妹。”
“我就是要难为你妹妹,我日你妈。”狗熊走远之后我说。
朱朱站在我旁边,整个人像一枚钉子。
天空堆满阴霾,窗外的雨水连绵不断。
向天在给学生们上课。他穿得整齐又干净,胡子刻意刮过,人依然消瘦如同从宋词里走出的文士。向天开的科目是英语诗歌,加上他的博学,再加上他的诗人气质,向天的课自然成了学生中间的热门话题。
向天一边讲课一边用眼睛观察,他又发现了几个陌生的面孔,他知道这几个面孔也决不是外语系的学生,而是其它系的,他们都是慕名来听他讲课的。向天心里不由自主地涌起一种成就感。向天今天讲的是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皮珊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心神郁郁的,她在听雨。皮珊把目光投向窗外,雨水像天空的眼泪,湿了窗外的校园。她看见一片青草地上,开着几朵白色的小花,朴素而又淡雅。向天的声音流畅而且极男人味地在教室回荡。
向天所讲述的白朗宁夫人,皮珊早已从向天那儿熟悉。
经过那一个月亮很圆的夜晚之后,皮珊心里一直不太宁静,皮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她觉得自己很糊涂,不明不白地就把少女的花期结束在向天那儿。
但是皮珊仍然认为自己有些喜欢向天。毕竟他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男人。
皮珊心里又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向天可能不应该是她最好的归宿……
教室里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向天开始朗诵自己的诗歌了,这就意味着又一节课即将结束。学生们都知道向天是一个诗人,所以都要求他下课前用十分钟的时间朗诵自己的诗作。你要善于等待/你不能像火焰一样把我离……向天在朗诵他最近的诗歌。
皮珊知道这首诗是献给自己的。“皮”,向天一直这样称呼她。
这几天,向天一直在疯狂地寻找皮珊。皮珊已经不再到向天的家里来,向天的心隐隐地暗痛,他宁肯在他和皮珊之间没有发生过那方面的事。向天认为自己犯下了一个错误。
在教室里,向天总不能和皮珊说太多的话。有时候一下课,向天便被学生们潮水一样地包围,但人群里总不会有皮珊的身影。当向天在茫然中回答完学生们的问题,皮珊早已从教室里消失。每当这个时候,向天的心里便如同被凿子凿了一般难受。皮珊听着向天的诗句。皮珊的眼神仍然郁郁地看着窗外。
事实上,皮珊对“性”的认识一直处于恐惧状态。大一的时候,有一个男生拼命地追她。
皮珊迫于对方的痴情,决定尝试着接触一下。有一次,那男生问皮珊敢不敢玩一个游戏。他把皮珊带到一间小房子,然后开始脱衣服……“妈呀”,皮珊一声尖叫,转身飞跑而出。她的脑海里立即一遍遍地出现很多年前的一个场面。
那时候皮珊刚上初中。有一次她在江边玩耍,偶然看到了一对男女在造爱。他们躺在江边的竹林深处,脱得赤条条的,像一大堆白花花的猪肉绞缠在一起。皮珊清楚地看到那男人压在女人身上,浑身如同上满发条一般拚命抽动,那男人一边大口地喘气,一边紧抓着那女人的胸部,脸上的表情复杂、单纯而且丑恶。更让皮珊受不了的是那女人的叫声,皮珊听来如同魔鬼。“怎么会这样?”皮珊发疯般地跑回家后想。
很多年以后,江边竹林里那个女人怪异的叫声便成了皮珊青春期的恶梦。
后来,皮珊便非常讨厌男孩子,她的整个中学时代,除了父亲,她几乎不和其他的男性说话。直到大三的时候,她遇到了大成和向天。大成是皮珊在一次老乡会上遇到的。大成很踏实,人长得很帅,在离师大不远的建大读书,学工业管理。他们认识之后,大成总是爱来找皮珊。他对皮珊从不动手动脚,两人散步也散得非常单纯。皮珊对他充满了好感。“他挺像我哥哥。”皮珊在心里这样评价大成。
但对于向天,皮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向天就像阳光,温暖而又灿烂,但阳光总有被浮云遮住的时候。在和向天有过性史之后,皮珊隐隐感觉到“性”这个东西也并不是很丑恶。
“他欺负了我,”皮珊有些快乐地想。“可是他怎么能对我这样。”皮珊又想,脸有些红。皮珊坐在教室里,风轻轻掀起她的黑发。窗外的雨下得更细更密。那几朵白色花开得依然美丽又动人,它们轻轻地盛开在雨中,又柔顺又可爱。
教室里的学生都已散尽,只留下皮珊。收拾好教案的向天一直在观察皮珊。他不敢贸然地说话,他注意到皮珊穿了碎花的衣裙,她临窗的模样沉郁而动人。
“她肯定是在等我,”向天有些快乐地想。“皮,”向天走过去轻声喊,“皮……”。
皮珊转过头来的时候,向天发现皮珊的脸上有一种茫然的美。
皮珊面对向天的时候才惊异地发现教室里的同学们都已走完,她抬头看着向天,后者的表情有些忧郁。
“皮,”向天又喊。他伸出手想放在皮珊的肩上。皮珊轻轻地躲开:“我得走了,向老师。”皮珊边说边向教室门口走去。向天有些吃惊:“皮,”他又喊。皮珊已经走出了教室。向天迟疑了一下,抱着教案也跟了出去。外面的雨水越来越密。走出教学楼,皮珊撑开伞,她的伞是绿色的,很漂亮,皮珊轻轻地甩甩头,走在雨中。向天没有带伞,他开口想喊皮珊,但终于没有这样做。
皮珊走到女生楼的时候发现了跟在后面的向天,后者在雨中显得单薄而无助,尤其他的眼睛,在镜片下充满了羞涩和点点慌乱。皮珊心里一紧,有什么东西突然湿润了她的眼睛。皮珊跑过去,把伞递给向天:“给,回去吧。”说完,她转身向女生楼跑去。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向天明显地感觉到皮珊的眼里暗藏了一丝飘忽不定的伤害。
向天目视着皮珊青春健康的身体在女生楼消失。低下头,他伸手慢慢摘掉那把绿伞上沾着的几片落叶。
“我怎么了?”向天想。
晚上的时候,雨慢慢地有些住了。
向天换了一身衣服,头发仍然有些湿漉漉的。他趴在桌上,正在翻一本艺术哲学。房间里有音乐在流淌,很沉郁,很哀婉的一曲《梁祝》。
向天甩甩头,思维实在不能集中起来。他的眼里满是一个女孩的影子。
向天实在希望那个月亮很圆的夜晚没有发生过那件事,他猜测着那次性爱带给皮珊的伤害。“她实在是个好女孩,”向天想。事实上向天只希望皮珊能够经常来坐坐,向天自己那天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干出那件事。
屋外,花开得很灿烂,皮珊站在这里好一会了。她总是感到这间小屋仿佛充满了巫气,仿佛有一种很邪门的力量在召唤她。皮珊不知道是否该敲门走进去。不过此时她又有了一种尖锐的眩晕感。她好像又闻到了茉莉花茶的味儿,那种清纯的,可以透进人全身的花茶香。
后来皮珊终于转身离开了这里,那时雨已完全停下来,并且天空有了月亮。皮珊终于在月亮下的花影里走远。
作者:
peacelife30
时间:
2006-2-7 03:11:15
第二章 禁果记忆
王 姐
文青水在女生楼下又看见了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时间是下午,天空有很亮的白云。师大校园一如继往地年轻而充满朝气。美丽的女生楼飘满了花裙子。在大学校园,女生楼实在是隐藏着太多美好回忆的地方。文青水是沿着操场走过来的。他先是站在女生楼背后大声地喊唐儿的名字。“唐儿,唐儿。”文青水一脸通红。
每次都是这样,文青水每次站在女生楼背后叫唐儿都会叫得一脸通红。他有些不好意思,更准确地说,他是有些害羞。
很多女生在谈到文青水时总会这样说:“文青水吗?那是个爱脸红的男人。”
唐儿住在七楼。她的窗台上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花,全是唐儿从老家带来的。几乎都是野花,开得又美丽又灿烂。师大的所有男学生都知道:美丽的唐儿住在那个有许多野花的窗口。唐儿实在是个有些奇怪的女孩,她每次放假回校包里总是装有许多花籽,唐儿随意地把它们种在小盆里,那是些只要有土壤就能够存活的野花。它们拥挤在唐儿的窗口,相互交杂着开放。
那个窗口,因了这些可爱而灿烂的植物,便像一个方形的花篮悬在女生楼上。“在唐儿的窗口,总能找到春天。”文青水这样说。
每次文青水红着脸站在女生楼背后,心里充满快乐地面对那个有花的窗口大声叫唐儿的名字的时候,唐儿便会伸出头来,微笑地向文青水招手。有时唐儿穿了白衣,那衣袖便鸥鸟一样飞动起来。这时,站在楼下的文青水眼里便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半空中的方形花篮,花篮里露出一张美丽的脸,还有那轻轻掀动的白袖。
“她是花篮里最美丽的花,她比花儿柔润。”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总会这样想。有时候,唐儿淘气,她张开嘴轻轻地一吹,便有几许花瓣从七楼轻轻地飘下来,有几瓣便会沾在文青水身上。文青水便感到唐儿此刻的模样就像一个散花仙子,充满了浪漫和美好。
但是,有时候面对从七楼轻轻飘下来的花瓣和七楼上那张明媚的脸,文青水心里又会生出一丝隐隐约约的暗痛,他想到了紫儿。“紫儿也是喜爱鲜花的。”文青水咬着嘴唇。
“唐儿--”文青水站在楼下喊,他的脸仍然有些红。
这时那个飘满鲜花的窗口伸出来一个陌生女孩的头:“唐儿刚下楼,你到楼口去看看吧,”陌生女孩说。文青水便从楼后往前走。
事实上一场雨水刚过。女生楼背后长满的杂草绿得发亮。这个地方是男生出没的地方,杂草中已被男生们踩出一条零乱的小路来,男生们一般都是站在这里,摆出凤求凰的姿式呼喊心仪的女生。
文青水踩着野草,头埋得低低的。四周有许多瓜果皮,还有许多草纸。他皱了皱眉,把眼睛抬起来,这时他看到斜对面有一个女生正在二楼的窗口上换衣服,那女生微曲着手,正在套一条红裙子,文青水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女生洁白的胸脯和那一对玉兔样的乳房……文青水脸红心跳地加快了步子。他突然就想到了郑纤。
自从上次从郑纤家里回来,文青水便一直没再到郑纤家里去。不知为什么,一想到郑纤,文青水便感到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骚动和原始的渴求。
转了一个弯,文青水便到了女生楼的门口。远远地,文青水就看见了唐儿。他在看见唐儿的同时,也看见了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
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常常使文青水有一种恐惧感。这是文青水第二次和他相遇。
唐儿依然穿着那条文青水熟悉的花裙子,短短的头发微微卷起一小朵一小朵的浪花。她正好背对着文青水和那男人在说话。那男人穿着黑色的T恤,他的手自然地放在唐儿的肩上,正在和唐儿说着什么。文青水感觉那男人的表情永远都是一模一样。文青水见过他一次,他的表情总是那么严肃,只是偶尔说话时露出来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他简直是个木乃伊,”有一次文青水对唐儿说。
唐儿白了文青水一眼,低下头,幽幽地叹了口气,说:他是个好人。
那男人长得还算端正,大约有一米八高,身体挺壮,根据他那件绷得很紧的T恤来猜测,可以肯定他有非常好的肌肉。文青水隐约记得唐儿好像告诉过自己他在钢厂工作。于是文青水一看到他就想到了一支叫做《咱们工人有力量》的歌,但文青水又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挺邪门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文青水又说不上来。
文青水第一次遇见那男人是在师大校门。那天他和向天、程西鸿刚参加了一个朗诵会,回师大的时候,程西鸿眼尖,他一拍文青水的肩:“青水,有人在泡你那短发妹,”程西鸿笑着说。
校门口,那男人正在把一叠钱塞给唐儿,唐儿一边摇手一边躲闪,嘴里还在说着什么。“那崽儿是个流氓,他把唐儿当什么了。”程西鸿叫起来。文青水已经一言不发地冲了过去。向天和程西鸿也跟着追了过去。“干什么,欺负人吗?”文青水跑上去拉住那男人。那男人将手一甩,文青水差点摔倒。跟在后面的程西鸿还以为他们已动上了手,奔跑中飞起一脚便结结实实地踢在了那男人的背上。他猝不及防,被踢得失去重心向前奔了几步,但并没摔倒。那男人一转身,居然拉开弓步,摆了一个武术动作,但手里仍握着那叠钱。
程西鸿不信邪,大声嚷:“崽儿,要耍流氓换个地儿去,别在这儿胡来。”
这时唐儿急得眼泪都快冒出来了,她慌忙拦住程西鸿:“你们干什么,干什么嘛,他,他……他是我的老乡。”唐儿吓坏了,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和莫名的愤怒。
文青水和向天都吃了一惊。还是程西鸿反应快:“大哥大哥,”他立马改了口:“实在对不住,我们给误会了。”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烟递过去。
那男人收起架式,有些茫然地看着唐儿。然后对程西鸿摇摇头:“我不吸烟。”
“他们是我的同学,”唐儿对那男人解释。那男人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了看唐儿,说:“算了吧,他们不知道。”然后他拉过唐儿:“你好好念书,只要能拿毕业证就行。”说完他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来,目视唐儿:“你好久没到我这儿来了。”他的口气里有一丝抑郁,后来那男人像一只猎豹般走远。
然后唐儿狠狠地白了文青水一眼,一脸幽怨地跑了开去。
有好长一段时间,唐儿因为这件事就不太理睬文青水。后来文青水急了,有一次他就气愤地问:我和你老乡究竟谁重要?没想到这句话居然把唐儿给问住了。她愣了愣,幽幽地叹了口气,说出一句让文青水心惊肉跳的话:“他重要,他是个好人。”唐儿这么说。
一想到这些文青水就生气。“唐儿是在说气话。”文青水很会安慰自己,他对自己这么解释。现在文青水又看见了那个男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他正在和唐儿说话,他的手放在唐儿的肩上。“妈的,他是个什么东西。”文青水想。他的脚用力地踩在了路边的一朵小花上。
这时那男人和唐儿的谈话已经结束,文青水清楚地看到唐儿从那男人手里接过一些钱放进自己的裙袋里。文青水皱了皱眉。
唐儿看见了文青水,她的眼神里有一束星光渐渐地暗淡了下来。
文青水和那个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文青水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那男人怔了怔,回头看了看唐儿,后者挤出一丝浅浅的微笑。
唐儿看着那男人慢慢远去,脸上的微笑被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替代。
“唐儿,”文青水的口气里有一种没来由的酸味,“你老乡对你可真好。”
唐儿不说话。她低头看着地上,地上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野花。唐儿俯下身,轻轻摘下一朵淡蓝色的拿在手上随意地玩弄。“他真的是个好人。”唐儿说,语气有些哀婉。然后她抬起头来看着文青水:“你是个坏人。”唐儿说。文青水觉得唐儿有些莫名其妙。
“你才有些莫名其妙,”程岑对着我嚷:“你又想女人又怕女人,王姐又不是鬼,她还能把你吃了?”我和程岑走在去舞厅的路上。周末我们总是很清闲,程岑一大早就跑来喊我,说王姐约我去舞厅。一想到王姐,我就很害怕,但心里又隐隐约约地觉得很高兴。
这几天王姐常常在我的梦中出现,她穿着有网眼的薄纱,丰满而多肉。她在我的梦中对着我勾魂般地笑,有时候她又像美女蛇,让我在梦中惊醒。
后来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回忆起与王姐的交往,便在一首诗中写道:喘息的母豹满眼暗色/她的容颜多么焦渴/停在慌恐的爱里,那孤单/那游走着永世停留的梦呓/惊破我们的无知。
我在程岑的游说和自己内心巴不得去的想法促使下,终于决定和程岑到舞厅去。
“狗熊那件事都还没解决,又去跳舞,万一惹出什么事……”我说:“我还是想认认真真地拿个高中文凭,上不了大学,我就去当兵。”我不无担忧地对程岑说。事实上,那时已经开始大规模流行文凭热,我对自己将来的日子实在是充满了忧患。
“宝器,我们去做业务,读什么书。”程岑一副大将风度地说。
“业务?”我对这个名词感到非常奇怪。
“就是做生意。”这小子这样给我解释。
我们吹着“业务”之类的话题在阳光下走到了舞厅。
舞厅的大门沿街而设,旁边生长了一排茁壮的刺梧桐。我远远地看见,在刺梧桐浓密的绿叶遮盖的阴影深处,站着王姐和另一个女人,另一个女人姓罗,程岑说是她的女朋友。王姐穿着一条高过膝盖的超短裙,露出两条白萝卜一般的大腿,她上身穿着一件黑白格子的短袖圆领衫,显得性感而又匀称。而我的目光选择了一个重点,落在了她胸前那两个夸张的半圆弧上。
“王姐,罗姨,让你们等真不好意思。”程岑一脸流里流气地和她们打招呼。
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傻笑,我有点慌。
那天舞厅灯黑,我看不清王姐的容貌。现在我发现王姐长得并不算漂亮,她的脸有些偏胖,仿佛还有一些雀斑。但她却散发出一种说不出来的风韵,她的身体被衣裙裹得紧紧的,像一个美丽的气球被空气绷着,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丰满欲滴。
程岑走过去一把抱着罗姐的腰,抱得很紧的样子:“几天没见,又长漂亮了。”程岑说。罗姐是一个瓜子脸有些秀气的女人,她放荡地伸手拧了一下程岑的脸。
“小兄弟,走。”王姐笑着说,要命的是她已经把手放在了我的肩上,她的随意让我不再那么紧张。走进舞厅的时候,由于户外光线太强烈,我什么也看不见。程岑说把眼睛闭一会儿就好了。这家伙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让我很受不了。
现在是中午,舞厅里的人很少,稀稀拉拉的。舞池里只有七八对舞伴在跳得如痴如醉。音乐很哀婉,以那种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港台爱情歌曲为主。那音乐声像潮水一般,飘满了所有的空间。空气有些沉闷。
我跟着王姐他们走到舞池旁边的座位坐下。这里的座位设置得古怪,一间一间隔得很封闭,有些像我小学时曾经参观过的养猪场里的猪圈。有座位的地方灯光尤其暗淡,就连星星的光芒也赶不上,只能说有一点点萤火般的东西。 我们坐下后,程岑掏出烟来散。让我感到奇怪的是王姐和罗姐都要抽烟,这很让我吃了一惊。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抽烟的女人一般只在电影里,叫做女特务,披着卷发,妖气的脸阴阴地笑着,一边抽烟一边吐出淡蓝色烟雾。现在她们居然也在抽烟,我的心里便隐隐约约地生出了一些厌恶。
但很快我的厌恶便烟消云散了,因为我闻到了王姐身上有一股迷人的香水味。那味儿浓郁而热烈。王姐一边用脚在地上合着音乐的节奏打拍子一边抽烟,烟头一明一灭,映出她那张妖艳的脸。
令我生气的是他们总拿我开心,话题挺流氓,而我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只有傻笑。后来我们就开始跳舞,由于舞池里的人少,加上我又有了曾经跳过一次的经验,便跳得有些自然,一般不会出现踩了舞伴的脚或者与其他舞客撞车的情况。
但我刚搂住王姐时,仍然有些惊慌,这倒不是因为我还不太会跳舞,主要是因为我感觉王姐的身体像带了电一般。我的手掌一放在她的腰上,心里便开始没来由地燥热起来。
“王姐实在是穿得太薄了。”我只能这样想。
“你挺聪明,”王姐笑着说,“你跳得有灵性多了。”她笑起来花枝乱颤就像母猫一般在夜晚放荡。“乱跳,我是乱跳。”我被她的笑声搅得有些手脚无措,说话的声音都变得紧张起来。音乐带着一个舞厅的人像风中的麦穗一样左摇右摆,王姐把我搂得紧紧的。她的整个身体像一大团白色的棉花糖飘在我的四周,像游泳时河水荡漾在脚边一样地浮动,我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我清楚地感到她那一双丰满圆润的大腿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紧紧地沾在了我的腿上。我想我要犯错误了,我两手用力,我也把她搂得紧紧的。
随着舞步的深入浅出,她的头发一次又一次地拂在我已经高烧的脸上,要命的是她的胸脯紧紧地贴着我,在舞步的一进一退中,那两个东西像两只水袋在我胸前打秋千一样地来回晃动。
一曲结束后,我们又坐在了那个灯光阴暗的角落。
程岑和罗姐早已坐在了另一个不被人所注意的地方。“程岑这小子太他妈坏了。”我想起我那工人父亲长期挂在嘴上的一句话:这是作风问题。
“我的作风也有了问题。”我想。
要知道,程岑这小子在初中时就成了有名的小流氓,那是因为他偷看手抄本《少女之心》被老师逮住的缘故。那时的中学相对单纯,社会上的书籍也非常正规,感觉上几乎没有什么有着大量性描写的书刊。不像现在,许多假作家、伪道学打着“文学革命”的幌子,出版一些令人作呕的书籍,大量污染这个逐渐被物化的空间。
我记得当时班主任逮住程岑后,一脸颤抖地撕着《少女之心》时的表情。她的嘴里恨恨地说:你居然看这种书,你居然看这种书……她的手指发鸡爪疯般地抖起来,那模样简直可以把程岑吓晕死。而程岑则一脸苍白,两腿筛糠,尤其当班主任说要开除程岑的时候,程岑居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尿了裤子。后来程岑虽说没被学校开除,但名声如同厕所里的大便一般臭不可闻。女同学一见了他便要对他吐口水,至于“小流氓”这三个字,初中三年便成了程岑的又一个不需要到派出所登记的名字。现在我和王姐坐在角落里,我想我可千万别像程岑那么流氓。
王姐的手绕过我的颈项搭上了我的肩,她的身上有一股浓郁的香水味散发出来,蛇一样缠住我。而她的手已经开始在我的肩上滑动起来,从肩到颈项,她的手轻轻地来回。我感觉她的手柔若无骨,像梦一样软绵绵的。我想她这样做多不好,这样想着我就伸出手想把她的手拿开。可我的手刚一和她触及,我便感到心旌一阵摇荡。
“王姐,你的手好柔。”我这时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
“你说什么?”她没听清,音乐的声音太大。
我吃了一惊,才隐隐感觉到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我说,别这样。”我有点发窘。这句话王姐听清楚了,她娇笑了一声:“有什么不好吗?”她那可爱又有些可恨的手仍然继续在我的肩上、颈项上鳝鱼一样游动。
这时,舞池中出现了一阵骚动,好像有人在打架。我以为是程岑出了什么事,慌忙站起来准备向那边走去,可刚走出两步,便被王姐一把拉住了:“傻瓜,不关你的事。”她说。我感到手里一阵软绵绵的,就愣了愣。谁知王姐这时候又用力把我一拉,我没留神她在用劲,身体晃了晃失去重心,居然一屁股坐在了她的腿上。
舞池中间,一个男人正在追打一个女人,那男人一边打一边骂:“贱婆娘,成天只知道在舞厅鬼混……”隔得很远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男人愤怒的拳头。后来程岑告诉我,这种事儿在舞厅经常发生。有很多年轻女人喜欢逛舞厅,常常被跟踪而来的老公逮个正着,于是自然要拳脚乱飞。有时候便与舞客发生冲撞,打得不可开交。
后来我就想,如果那天我和王姐跳舞的时候,她老公追来了可怎么办?“反正不是我的错,”我的想法有些幸灾乐祸。我刚一坐在王姐的腿上,就感觉那地方很有弹性并且有点像阳光下的沙滩一样充满热度,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慌乱,立即像触了电一样弹了起来。这时候我眼睛的余光正好看见了程岑,他正搂着那个叫做罗姐的女人在相互啃着。“舞厅真他妈不是个好地方。”我想。
从舞厅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
外面的阳光灿烂得大地一片炫目的光芒,这时我看见程岑脸上布满了唇膏的印迹,那些印迹非常鲜艳,在程岑的脸上像一个个由鲜血组成的半月形,又像一只只红色蝴蝶羽翼的一半。程岑随意地用衣袖擦了擦,但几乎是擦不掉。“到我家去坐,”王姐说,然后伸手拉我,我感觉到她的手汗渍渍的。我不说话,我怕她老公在家。这时我注意到罗姐和程岑的眼神有些怪异。程岑的手居然在罗姐微微上翘的臀部上拧了一把,那女人便故意夸张地叫,引得路边的行人一个个惊异不已,还以为发生了强奸案什么的。“浪什么浪,”王姐说,“要浪到我家浪去,别让人逮着罚款。”她边说话边扭着腰向前走。我有些不安地跟在她后面。这时我注意到她被超短裙绷紧的臀部显得非常夸张,我的心便有些痒。不过那时我最想知道的还不是这个……
王姐的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我很奇怪她每天这么上下楼身体居然还这么胖。“女人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我想。
我们四个人爬上八楼的时候一个个大汗淋漓。程岑直喊着腰疼,罗姐白了她一眼:“糠萝卜,这么几步路就把腰给弄折了。”王姐的屋很宽,三室一厅,地上铺了木板,屋内摆设得很豪华,但又非常零乱。她进门时候脚上的高跟鞋便像两颗小炮弹一样飞到了角落里,“妈的,这天,又要开始热了。”王姐边说边从冰箱中抓出几瓶饮料胡乱扔给我们。
“我得去洗个澡。”王姐喝了几口饮料说。
程岑和罗姐早已钻进了另一间屋,把门反手扣上。“别客气,你自己招呼自己。”程岑丢下这句话后便不见了。我一个人坐在客厅,显得很无聊。这个房间实在是有些零乱,地上胡乱扔着一些女性的衣裤。我注意到椅子上还有一条粉红色的裤衩像一片叶子一样放在那里。
屋外传来一阵阵水声,那声音有些像雨点,在我耳边轻轻掀动。我有些慌乱,我的脑海里闪现出王姐洗澡的镜头。我立即喝了一大口饮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那个夏天的阳光的确很好,但不知为什么,我一抬头看见窗外的阳光就感觉内心一片燥热,我觉得我心里也有一颗太阳在烈烈地燃。
我拿着那瓶饮料在屋里转悠,饮料很冻,但心却怎么也凉不下来,我想我可能要出问题了。后来我走到里屋,我想知道程岑这家伙在干什么。
里屋的门闭得也很紧,那门封得很好,一点缝隙也没有,这让我很失望,我把耳朵竖起来,但我什么也没听见。“这房子隔音效果挺不错。”这时候我的身后响起来一个女声。
王姐已经冲完了凉,换了一条宽大的裙子,她的头发湿漉漉的,手里拿着一条毛巾在头上擦。“小鬼头,想看什么?”王姐笑得有些诡秘。她把头大幅度地甩了甩,黑黑的头发便激荡起一些水珠,有几滴便冰凉冰凉地沾在了我的脸上。
我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显得很窘迫。
王姐向外屋看了看,说:“外边挺乱的,没时间收拾,到我屋里坐坐吧。”她擦完头,把毛巾随手一扔,那毛巾便蝴蝶一般飘落在客厅,又烂泥一般停在木地板上。
我和王姐赤着脚推开门,卧室里挂了活页窗,蓝色的那种,遮住了外边的光线,使这间屋子看上去有些阴暗。王姐关上门,她的力量很大,门在我们身后发出一声愤怒的回答。“关门干嘛?”我想。王姐走到窗户边拉开活页窗,露出来一窗口的阳光灿烂和万里白云。屋里的光线立即亮了起来。我注意到这间女性的卧室的确很漂亮,与客厅的零乱相比,它的整齐显得宝贵而重要。一套木纹的矮组合,两把小巧的雕花垫椅,软床上铺着粉红色的床单,一切都井然有序并且线条流畅。令我奇怪的是左右的两面墙上都挂了明晃晃的玻璃,还有一些热情洋溢的吉普赛女郎风骚多姿的黑白画。我还看见墙上有一幅草书,上面只写了一个字:根。
“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些诧异。
王姐突然叹了口气:“只有你注意到这幅字,”她说,“‘根’就是家的意思。”当时我并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只是觉得她这样解释也挺说得过去。“你坐。”王姐说。然后她就自己坐在床边。我注意到她身上有一种青春在跳跃。她的手放在梳妆台前。我注意到她的嘴唇丰满而圆润,像红玛瑙一般闪着光泽。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急促地跳。这时候我还注意到墙上的吉普赛女郎画旁边还挂了一幅王姐和一个男人的合影,那男人气宇轩昂,有些帅气。“他是谁?”我问。“死鬼。”王姐闷闷地吐出两个字来。
接下来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不敢看王姐,我怕。我只是把目光放在墙上,墙上的吉普赛女郎很美丽很奔放,不过我现在有些害怕奔放。
后来程岑告诉我,墙上的那个男人是王姐的老公,犯了经济案子,给判了十年。我听了之后松了一口气,心想我和王姐跳舞就安全了,因为我们跳舞时总是搂得很紧,如果被她老公发现,肯定是要动刀子的。
现在我的目光从墙上转到了王姐身上,她的脸上有一丝笑意,眼睛像钩子一样看着我。“坐这边来,”王姐指了指床,我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这样我就和她挨得很近,并且能够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我有些激动,就把手放在了她的大腿上,我感觉到一种不好的冲动。我的手在她的腿上轻轻地划动,这时我听到她发出一阵美妙的呻吟声。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说你这人挺喜剧的,你叫什么叫。
王姐不说话,她仍然继续叫。后来她一把抱住了我,她的嘴唇很有光泽,她拼命地咬我的嘴唇,我感到我的嘴里有什么东西蛇一样在蠕动,我想那一定是她的嘴唇,这种镜头我在电视上见过,但我一直认为接吻是一件很脏的事情,唾沫乱飞,挺恶心的。当初我和贝小嘉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仅仅是出于好奇,我们只是用嘴唇相互碰了碰,其他就什么也没干。
但是现在我认为接吻很有意思,而且很快乐,这个动作会让人一身酥软,并且在酥软中还带着几分紧张和不可名状的颤栗。
越 轨
多年以后,我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早已习以为常,但我总觉得这个过程里缺少了什么,严格地说,是缺少了那种少年时代的激情。其实任何一个男孩子的青春期都将是他一生中最可笑并且是最难以忘怀的回忆。那种对异性的强烈渴求和盲目的萌动,往往会表现在班里一位秘密的女性身上。
可惜我那时没有面对清纯如水的女同学。我面对的是一匹激情过剩的母豹。
事实上,直到今天我还在后悔自己的年少无知,竟然会把青春期这么快地结束在一个思春的少妇身上。
现在,王姐疯狂地给我剥衣服。我的手自然地触及到她的胸脯,后者如同棉花般富有弹性。
我感到一阵眩晕,我顺着她的乳房胡乱往下滑行,老天,她居然里面什么也没穿。
当她的身体像一丛剥开的竹笋展现出来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想喝一瓶冰镇饮料的念头。这是一个少年第一次面对一个异性的裸体,她充满了诱惑和肉欲,像一束突如其来的白光把整个屋子照得闪亮。我突然发了疯一般在她的乳房上乱咬,心里充满了破坏欲。
后来我突然看见了她的私处,那地方长满了水草,我突然尖叫起来,我觉得那个地方非常丑陋,它居然长满了动物一样的毛。再后来我便充满恐惧地想逃跑。
可是我还没跑到门边,便被王姐一把抱住了,她的身体软绵绵的,我被她抱住之后,便说什么也不再逃跑。然后我就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眩晕和空白。
这个过程我显得毫无经验,我趴在王姐身上简直不知该做什么。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王姐一个人在包办,我在她的引导下,像一个小学生面对方格纸的作业本。其结果是我终于毕业了。
在我和王姐干这件事之前,我就听说过“偷吃禁果”这四个字。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便相互觉得不穿衣服很羞耻。但书上并没说“偷吃禁果”就是指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所以我一直认为“禁果”肯定是一种吃了会让人聪明的水果。
现在我明白“禁果”的真正含义了。其实这之前我对性爱一直有一种说出来非常荒唐的认识。那时候我还小,记得是上小学的时候,那会儿我的父母两地分居,我便和母亲住在一个小县城。我们住的那幢楼只有三层,楼上有一个很宽大的楼顶,到了夏天,楼顶便用来蓄水,这样住在三楼的我们便很凉快。自然,空旷的楼顶便成了我们这幢楼的孩子玩耍嬉戏的地方。
我和母亲住的地方并不太窄,楼里的孩子们常爱到我家里玩。我家的旁边住着一家张姓三姐妹,三妹叫丹丹,和我是同学,丹丹穿花格子衣服,梳黑黑的小辫,又活泼又乖巧,我们每天结伴去上学,我很喜欢她。
我们上学要走很远的路,那条路铺满了碎石。路边常常长满许多野花,丹丹总爱摘上一把,和我牵着手飞跑,那些野花,在风中飘起来点点微光,非常漂亮。我想这就是书里说的青梅竹马吧。
有一天,住在我隔壁的大孩子吉龙和住在一楼的小女孩雨菲来我家玩,当时是星期四,下午学校不上课,楼里的大人都上班去了。
我们在家里胡乱地疯,先是在狭窄的楼道上追打,我和雨菲人小,便联合起来对付吉龙,但吉龙比我们大很多,我们绞尽脑汁也斗不过他。后来我和雨菲便往家里撤退。吉龙追了进来。我们在慌乱中笑着爬上了床。这时吉龙逮住了雨菲,他把雨菲压在身下,屁股还一翘一翘的。当时我并没发现有什么不雅,我想吉龙一定是想压雨菲,我童心大发,便扑在吉龙身上,像叠罗汉一般,“我们把雨菲压哭,”我快乐地叫。
后来雨菲走了之后,吉龙伸出手比划了几个我现在才能明白的手式。'××',吉龙吐出两个很粗俗的字眼,然后他进一步给我解释:“把你的小鸡鸡抵在她的裤裆上。”这家伙流里流气地说。于是我就对这件事抱有了浓厚的兴趣。
我小的时候很能剪一手漂亮的窗花,这是我奶奶教我的。这种技术使我们这层楼的孩子羡慕不已。雨菲就非常喜欢窗花。
有一天她就跑到我家来要,我摆架子说不给。雨菲便苦苦哀求,我眼珠一转,说:“除非你和我××。”她根本就不懂,但她还是点了点头。然后我就把她带到了顶楼,顶楼四面都是水,我就和雨菲站在楼梯口,我们飞快地把裤子脱到小腿上,然后我就把那小东西顶在雨菲的那个部位,顶了一会儿,我觉得没意思,一点儿也不好玩,就和她下了楼。
我对吉龙说:“××不好玩。”他把我的头拍了一下:“你懂个屁。”
我说你才懂个屁哩,然后就不理他,一个人去找丹丹玩去了。
丹丹和我是一个班的同学,那时我们刚上三年级。班上的同学都说丹丹是我的媳妇,我很高兴,因为我喜欢丹丹,那时太小,什么也不懂,只知道有个女孩做自己的媳妇挺好。有一次我问丹丹,我说你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子好不好,她红着脸点点头,并且和我拉了勾。
我给丹丹讲了我和雨菲的事。丹丹愣了一下说:“要睡在一起才行。”我看了看她的黑眼珠,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那我们来试一试,”我说。丹丹说行,还说她反正是我的新娘子。
然后我就把丹丹带到我的小床上,仿照和雨菲的动作睡在一起,谁知我们俩这一睡,竟然很快地睡着了。后来母亲下班回来,见了这幅模样,气坏了,把我狠狠揍了一顿,丹丹更是吓得直哭。从那天开始,我便知道了什么叫“流氓”。
后来我随母亲离开了那座县城,来到现在这座城市居住。
读初中的时候,我便对某些事情有些领悟了。那会儿家里有了彩电,电视里常常出现一些男女方面的画面,我便有些骚动起来。
我们刚搬进城时临时住在钢厂一个废旧的车库里。住得挺窄,而且光线很差,晚上有时还不敢出门,隔好几十米远都能听见孤独的脚步声。
这个废旧的车库很大,停满了花花绿绿的破车子。住这儿的只有两家人,我们一家,还有一家姓田,他是钢厂的工人,我一般喊他田叔,他和爸爸是哥们,常呆在一块喝酒。那时我最讨厌他们喝酒,一喝醉了,我老爸就要揍我,揍得我两眼昏花,金星乱冒。而田叔一旦喝醉,便要揍田姨,有时田姨就大声地叫“救命”,声音又尖又恐怖,吓得车库里的老鼠八方乱窜。
田叔有个女儿,叫田甜,比我小三岁,却发育得很好,长得和我一样高,我们经常一块玩,田甜的功课非常糟糕,她说她压根儿就不想读书。
田甜的嘴很甜,她总是叫我“西鸿哥”,叫得脆生生的,所以我常常帮她做作业。但她生气的时候,却叫我“西红柿”,我就挺讨厌。田甜更多的时候是和我在车库里玩,车库里生长着许许多多杂草,多年没人清理,还有那种能把人搔得痒痒的狗尾巴草,长得又粗又壮,足有半人高。有时候我们俩也做点坏事,就是偷偷地把车库里的废铁拿去卖。换了钱后我买书,她买零食,她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圆滚滚、红澄澄的那种。我们卖废铁的事儿谁也不知道,我们干得很秘密,否则父母知道了,便要遭受皮肉之苦。
田甜的妈妈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但她却没有工作。她经常给自己化很浓的妆,我曾经听到父亲对母亲说田姨是个坏女人,生活作风有问题什么的。
有时候田甜也学着她妈妈的模样给自己化妆,田甜化了妆之后非常漂亮,像个小仙女。一天,田甜又化了妆,她约我在车库里那辆大客车里见面。
那辆大客车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坏了,一直停在车库里,我和田甜常常在大客车里玩,那里是田甜最喜欢去的地方,有凳子有方向盘,还有她自己养的花。田甜是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女孩,她用玻璃瓶养了许多我们都叫不出名字的花放在大客车里。
一般来说,只要田甜一约我到大客车里,我就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她是想要我帮她做作业。“西鸿哥,你是我的偶像。”我一进车厢,田甜便一脸媚笑。“偶什么像,又是要我帮你做作业吧,”我装着气鼓鼓的样子说:“我自己的都还没写完哩。”我的确是带了自己的作业去的。田甜求了我老半天之后,我便开始给她做作业。她的功课很简单,我几下就给她胡弄完了。这个破客车能够写作业的地方只有售票员卖票的那个位置。
我开始完成自己的功课的时候,田甜便飞快地瞟了几眼自己的作业本,然后胡乱地扔在椅子上,便去侍弄她的花花草草去了。她玩了一会儿就觉得很无聊,便趴在我对面和我说话。
“西鸿哥,我觉得读书特别累,”她叹了口气。
“不读书你能做什么,”我一边写作业一边和她说话。
“做一个歌星。”田甜突然神采飞扬起来,在破客车里开始哼歌。我有些讨厌她在旁边闹:“你好烦,我要做功课,”我气愤愤地说。
田甜有些不高兴,“你不要凶我嘛,像我爸一样。”她的眼神有些郁郁的。
“好好好,你别吵,我几下就弄完了,”我安慰她。
她果然不再吵闹,但也只是安静了几分钟。她又开始顽皮起来,她在我耳边哈气,哈得我耳根痒痒的,但我忍住痒,不理她。她想了想,又去找来一根小木棒在我头上敲,一下,又一下,并且嘴里念念有词: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我又好气又好笑:“田甜,别胡闹,我要揍你的。”她很得意,一脸笑得很灿烂:“你打呀你打呀。”我逮住她,轻轻在她的小脸上拍了两下。“我不怕,我不怕,”她更得意了。
这时我不知为什么突然说了一句我自己都不知怎么说出口的话,我说:“你再闹的话,信不信我把你的裤子脱了。”
“我不信,”她说得斩钉截铁。我不再理她,继续埋头做功课,田甜的脸突然红了,她说:“胆小鬼,你来脱呀,怎么不敢了?”我便走过去,一把脱下了她的裤子。她吃了一惊,又飞快地把裤子拉上,然后我的脸也红了,但也仅仅是这样。
那天夜里,我第一次梦遗了,我的大脑有些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电视里的一些画面在我眼前飞快地晃动,最后我想到了田甜。
第二天晚上,天刚黄昏,天空中还游动着金黄的彩霞,我就把田甜叫到了大客车里。
我意识到我要做什么,但我又不知道我要做什么。
我便找些无聊的话乱说,逗得她用拳头捶我。我逗乐子的口才很不错。田甜便拼命地用她的拳头雨点般落在我的身上,然后我装得很不耐烦的样子说:“好了好了,别再胡闹了,否则我又把你的裤子脱了。”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我不信,”田甜依然这么说。她也许并不知道我等的就是这句话,我又把她的裤子给脱了下来,但我的手并不像昨天那么自然,而是有些发抖。
田甜刚要伸手提裤子,我就把她抱了起来,放在椅子上。然后我就把我那东西抵在她的下边。抵了一阵之后,我就站了起来。事实上,直到我和王姐干了那件事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性爱,这之前我一直认为性爱就是生殖器碰在一起就行了。
当时我顶了一会儿就觉得有些无聊,就和田甜离开了。
后来我和田甜还有过很多次类似的“玩笑”,我想尽管由于我们的无知所做出的无知的事非常不雅,但我想它也仅仅只能算是一个玩笑。
这之后,我的脸上便长了一些讨厌的小痘痘。
再后来田甜他们一家全迁走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尽管我和她在做着这种“玩笑”,但我们从没说过一个“爱”字,包括“喜欢”之类。我想,那应该只能算作一种无知的游戏。
我和程岑从王姐家里走出来的时候下午的太阳依然明亮。
我突然感到很恶心,我说:“程岑,你是个杂种。”
程岑愣了一下,说:“干嘛,过河拆桥嗦。”我苦笑,我知道他不会理解我内心的想法,我咬了咬牙,说:“我们是不是很坏?”
“宝器,”他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然后从舌尖顶出这两个字来。
程岑告诉我,王姐的老公入狱前给她留了好几十万人民币,而她又没有工作,成天在舞场混迹,遇着中意的男人就带回家。听了这些话之后,我感觉非常恶心。“这种女人肯定很空虚,”程岑说。我的眼前立即出现了那幅写着“根”字的条幅。
在回家的路上,我实在说不准自己的心情,我觉得自己太坏了,我在内心发誓决不再碰她。
当我和王姐干完那件事后,她就昏昏地睡去了,我看着她赤裸的肉体,零乱地披散在床边的黑发,突然感觉到她完全像一堆正在发臭的猪肉,充满了腐败的气息。那时我还抬头看见了镜子,镜子闪着白炽的光,镜子里的我突然变得非常陌生,我不相信那个赤裸的人就是我自己……。我差点就呕了出来。我讨厌那种来自内心的没有一丝遮羞布的肉欲,我讨厌。
程岑突然拉了拉我的衣角,“其实你可以找她要点钱来用,”他居然这么说。
“你是个杂种,”我愤怒地一拳打在他身上,大声叫道:“你是个杂种。”
丁香,我喜欢你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程西鸿提了两瓶六十度的江津白酒闯进了向天的狗窝。
老远就听见向天朗诵诗句的声音,他正在背诵诗人柏桦的《琼斯敦》:可以开始了,孩子们可以开始了/这革命的一夜……。鸟儿他们怎么还没有来?我听见屋里传出林川的声音。“鸟儿吐血去了,”白狐说。然后屋里的声音就变得快活起来。
林川、白狐、文青水都是师大中文系一个班的同学,且关系好得超过了男女关系,这让许多人都很吃惊。他们三个人都写诗,但准确地说,谁也不比谁写得更棒,加上他们三个又住同一个寝室,所以在当地诗坛便有“师大三剑客”之称。然后再加上向天和我,我们这个小文学圈子便感觉良好得如同上厕所拉屎。
我们经常像小爬虫一样四处走动,穿着风衣,头发横披地在各个高校的文学聚会上拍胸口或者跺地板。我们聚会的地方一般是在向天的狗窝,白酒、花生、猪耳朵,开口就要谈“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妈的,他们又在骂我,”文青水恨得牙痒痒地说。
“鸟儿”是文青水的绰号,而且这个绰号考证起来非常有意思,这主要是因为他的诗里经常出现“鸟儿”这一意象。文青水刚开始弄诗歌的时候弄得不好,他最喜欢的诗句是美国诗人金斯堡的名句:美国,你用你的原子弹日你自己吧。受其影响,他便开始胡弄现代诗,他写过一首标题叫做《铁》的诗,第一句就把我们乐坏了,他这样写:铁就是铁。林川立刻笑晕了,他说铁不是铁那是个屁呀。后来文青水又写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叫做“鸟儿一边飞一边吐血”,把我们吓晕了,连忙抬头,发现他仍然活得气宇轩昂,一点没有想死的模样,才放了心。
现在的文青水常常写出一些可以使人惊艳的句子来,他的诗歌遍发国内的各大刊物,但我们仍然叫他“鸟儿”,他气得不行。
“狗日的,又在背后说我坏话,”我和文青水进屋之后他便叫起来。
桌上有一些卤菜之类的东西,白狐接过酒:“鸟儿,这几天怎么老见不着人?”
“你们是上下铺关系,”向天说:“还找不着人?”
“关系稿”,林川说:“刚才还在背后骂鸟儿,鸟儿一进来就拍人家马屁去了。”
“关系稿”是白狐的绰号,其原因有二。第一是白狐刚写诗的时候,怎么也发表不了,他急坏了,后来听说晚报有个编辑是他老乡,便提了礼品去拜访,当然还顺便提了一叠诗稿,后来果真在晚报上发了一首只有七八行的诗,这便是他的处女作。还有一个原因是有一天白狐出了一个谜语让我们猜,他说:女作者和编辑睡觉,猜一种现象。我们几个想得肝肠寸断都没能想出来,然后这家伙点上一支烟,揭开了谜底,他说:谜底是--关系搞(稿)。
我们乐坏了,从此就叫他“关系稿”。“你们来晚了,先喝两杯,”向天虽然是讲师,但依然常常瞎胡闹。我们喝酒,然后谈诗论文。文青水一喝酒脸就红,他有点酒精过敏,一喝了酒,就皮子痒痒的。然后就开始脸红筋胀地背诵他的诗句。
这时候,坐在门边的林川突然叫起来,他在地上拾到一张便条,上面写了几个字: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署名是“一个女生”。纸条上有几个脚印,显然是向天自己踩的,他一向有些马虎大意,肯定没看见。林川一字一顿地念,并且学着女声“我爱你”。向天正在扯鼻毛,他一下一下地扯,正感到很快乐,见大伙轰动了起来,便立即抓过纸条,
心里希望这几个字是皮珊写的。“不是她的字”,向天心里有一层失望在掉下去。但他的脸上却红红地装着傻乐。
“艳遇艳遇,”白狐高声叫起来,这家伙是个小白脸,他说:“让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个女孩子的容貌……”大伙便七嘴八舌地描述起来。“行了行了,”林川说:“我来综合一下,大眼睛,小嘴巴,丰乳,肥臀,爱发嗲……”大伙哄笑,一个个都显得非常快乐。
向天心里正因为那纸条不是皮珊写的而有些沮丧,不知为什么,这几天他的心情一直有些忧郁黯淡。向天曾画过一幅钢笔素描寄给皮珊,他在画上这样写:“我爱的皮”。
“她收到了吗?”向天想。一群人正在向天屋里闹着的时候,屋外,向天门前的花在月亮下开得非常闪亮。一个穿白衣裙的女孩像一株小白桦一样地站在那里,她闻到了花香,但她的心却一点点地下沉。她感到有一种眩晕感在倾刻间弥漫了她整个的身体。
“我怎么办呢?”皮珊想。而月光照耀大地,初夏的夜晚飘动着花香。贝小嘉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和我说话了,但我猜测她肯定对我挺好,否则那天我和狗熊打架时她就不会喊我不要去了。
我和狗熊打架的事早已传得满校风雨。有一天我对芳儿说:我怎么你了,要这样害我。她不说话,只是用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感觉她的眼神有些幽幽的、郁郁的,像母猫的眼神。我有些心软,就拍了拍她的肩,说:“算了吧,我们是同学。”这傻瓜居然被我这句话感动得眼里有了泪花。可是我从此再不和她说话。“她不懂事的样子像只病猫,”我这样恶毒地认为。我最担心的事情是我打架的事儿被学校知道,因为我听说学校由于我在文学方面的成就正准备保送我去读大学。这一段时间我正拼命地写一些文字,然后八方送去发表,尽管我已发表了好几百篇文章和诗歌,并且还曾经被评为“十大校园诗人”,但我仍然对自己多少还持有一些怀疑态度。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以多取胜,作品多决不是坏事,我这样想。
有一天我问向天什么叫做保送,他说就是文艺方面有特长的特招生。
我就表现得很得意,故意问他:“什么叫特招生?”
“特招生就是特别糟糕的学生,简称特招生,”他居然这么给我解释。
尽管我的学习成绩有点糟糕,但我仍然渴望上大学。谁又会不想上大学呢?其实我的成绩也不是特别糟糕,主要是英语差得让人想吐血而已。
如果我打架的事被学校知道,保送的事……我简直不敢想下去。
最近这一段时间我挺老实,上课也不讲话了,班主任老头以为他的教育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快乐得都快发疯了。他在班会上还经常表扬我,他说:你们应该向程西鸿同学学习,后进仍然可以变成先进嘛……他这样说我就有些不服气,我立即举手要求发言。班主任老头还以为我要趁此机会表决心,便让我站起来说话。于是我就装怪,我说:“班主任,你用词不对,我不是后进变成先进,我是原本就先进,现在又继续先进……”班里便有人小声地笑起来,我就更得意,一副理论权威的模样,继续进一步阐述道:“请问我什么时候后进过了,我一进高中就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尽管有一些缺点,但俗话说瑕不掩瑜嘛,从辩证的角度来说……。”班主任老头气得差点在讲台上晕过去,他立马叫起来:“程西鸿,你太猖狂了。”他的这句话立刻提醒了我,我想我不是要挣表现吗,我怎么和他叫阵呢。于是我说,对不住老师,我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班主任见我这么快就承认了错误,脸上用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态示意我坐下,然后他又傻气地说:“同学们,要记住,不能骄傲自大……。”
这时候我听见旁边的贝小嘉小声说了一句:小坏蛋。我知道她在骂我,但是我就是不理她。贝小嘉依然穿着有花纹的衣裙,眼睛依然亮亮的,我觉得她现在像一个可爱到了极点的洋娃娃。
“为她打架,值!”尽管我和狗熊打架的事与贝小嘉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我偏要认为这事贝小嘉也有份。“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疏远芳儿。”我固执地想。
有一天班主任老头愉快地把我叫到一边:“你回去把你的个人材料和发表作品的情况整理一下,交到学校去。”他说。“干嘛?”我一脸茫然的样子。他干笑两声,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垢很深的牙齿:“读大学,特招生。”他快乐的样子使我还以为是他要读大学了。“我是学生会副主席,校刊主编,”我得意地想,“我是校园作家,我×××要上大学了。”我有些飘飘然,走路都一步三晃了。其实我这个学生会副主席是怎么弄来的,贝小嘉和芳儿最清楚。那时我刚进现在这所中学,中考的失利使我一直被埋在一大片黑黑的阴影中。我讨厌普高。我只想读重高。现在进了这么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我丧气得连继续念书的勇气也没有了。
刚踏进这所中学的时候,我几乎是什么也不想说。后来我想不管那么多了,听天由命吧。再后来团委的一个老师找到我,他说你文章写得不错你干脆在学生会宣传部当个宣传干事吧。
于是我便当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官。
有一天全校开大会,是选举学生会的干部。其实学生会部长以上的干部都已经定了下来,全是团委老师选的人。开会的目的无非是走走过场,也就是让那些内定的部长一级的干部们做个就职演说,然后再进行投票。而我仅仅只是小干事,连上台的资格都没有。我也有自知自明,我当然不会上台。
那些学生在主席台演讲得口若悬河的时候,我就开始打瞌睡。当时我的左边和右边分别坐着贝小嘉和芳儿。我耷拉着脑袋正梦见天上在掉钞票,我就激动地去抢啊抢……芳儿一脚把我踢醒,她说:“宝器,你别打鼾行不行。”如果芳儿不把我踢醒,如果我睡觉不打鼾,我就决当不上学生会副主席,这实在是个运气问题。
我被芳儿踢醒的时候台上的就职演讲已进入了尾声。正在进行最后一个,也就是能使我当上学生会副主席的一个项目。团委老师站在主席台上,宣布说全校所有的同学只要想当学生会干部的,都可以上来自我推荐自我演讲。他的话一说完,便有人冲上了台,我一看便知道是团委老师为了活跃气氛事先安排的。那人一上台便说“我来竞选卫生部长”。我一听就笑起来,哪里有人自愿上台去当卫生部长的呢?既然上去了,为什么不直接竞选学生会主席呢?
“真的是个宝器。”我小声地骂。
我没想到这句话却使两位女同学看不惯了。先是贝小嘉白了我一眼,然后是芳儿的一声喝问:“你骂谁?”她居然对我竖起了眉毛。“台上那个神经病。”我说。
“你凭什么骂别人,有本事你也上去。”芳儿一副主持正义的模样。
“上去就上去。”我最讨厌别人看不起我,但我又说:“我上去了赌什么?”这完全是学生时代的口头禅,没想到芳儿也生怕事情搞不大,“你说赌什么?”她说。
这时我看见芳儿一脸红扑扑的,她的身体发育得像秋天的紫葡萄,尤其她的脸蛋,柔嫩嫩的,又白又透亮。我一激动,就说,我要是上去了你就得让我拧一下你的脸蛋。
她居然答应了,然后她说:“要是你不敢上去呢……”
但我早已一阵风一般刮上了主席台。一上主席台我便发现团委老师的眼神里有一种迟疑,我为自己给他出了难题而暗暗高兴。要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怯场的人。拿过麦克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们,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叫做程西鸿,你们从现在开始必须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将成为你们的学生会主席……。
全校学生热烈鼓掌。从那一刻开始,我便成了这所学校最著名的学生。
团委老师没有料到他一手策划的秩序被我打乱。投票的时候,我的票数再一次让我证实了自己的演讲能力,我实在是没有想到,我的票数居然最多。按规矩我应该走马上任学生会主席的,可团委老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便只能随意地做了个副主席。
我一直很担心我和狗熊打架的事被校方发现。如果这样,情况就麻烦了。我一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边在学校努力装得很老实,那情况有点像一只小狼混迹在羊群中。
不知为什么,近段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某种模糊的变化。自从去了王姐家里,头几天我还一想到那事就恶心,有时候还觉得那事太不健康,并且发誓再不这么干了。
谁知道这几天内心竟对此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女人,内心就涌出一种冲动。我想冲过去,把她们搂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我不止一次地骂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到王姐,她那丰满而性感的身体,还有她迷人的微笑,都会让我的眼睛在太阳下失明,但我想我决不能再去找她,她在吸引我的同时也让我感到恶心。
我最喜欢的女人是丁香,丁香是我的体育教师,丁香很美丽。
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我慌张地跑到团委办公室,我要去编下一期校刊。
团委办公室没有人,我掏出钥匙打开抽屉,胡乱地翻出一大叠稿件。这个办公室很有可能是我们全校最糟糕的办公室,它显得非常乱。学生会的干部们都有钥匙,有的人简直不知道把这儿当什么了。去年夏天的时候,那个胖胖的体育部长居然带着一个女孩在这里接吻,那小子胆子也大,居然没锁门。当时我找团委老师有点事,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探头一看便乐了,我看见那小子抱着一个女孩正在那里啃得快活,而且一双脏手还在别人身上乱摸,我就哈哈地笑起来。
那小子吓得差点尿裤子,一见是我,腿立马软了,当即给我跪下。我也没难为他们,因为我发现那女孩也胖,两个胖子正好一对。我就对他说:兄弟,算你倒霉,明天拿条烟来吧。他快乐地答应了,并且当天晚上就把烟直接送到了我家里。
校刊一个月出两期,我只负责编,印刷则由宣传部负责,每期校刊要印二百份,每个班都要张贴,还要送与外校交流。那时候的确是个文学发烧得厉害的年代,连中学校园也不例外,后来文坛冒出个汪国真,那位大爷诗写得挺臭,但据说很受中学生欢迎。我去找来没读上三页,立即上厕所大便去了,我想这位大爷如果在那个时候走红,肯定要被那一批中学生乱扔砖头。我们校刊的来稿特别多,尤其高中部的女同胞,文章写得和人一样漂亮,我看着她们的文章常常直犯迷糊,我想她们这么好的文笔不读重点高中考大学真他妈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我坐在团委办公室看稿,看着看着我就想打瞌睡,就想烧根烟。
我慢慢地抬头看了看,心想现在是上课时间,没人会来的。这样想着便准备掏出烟来点上。就在这时候,女体育教师丁香走了进来。
丁香依然那么闪亮,她走路的时候袅袅婷婷,胸脯里仿佛藏了两只可爱的小白兔。我那讨厌的眼睛立刻不老实起来,它们居然阳光一样停在那兔子出没的地方。
“程西鸿,这期校刊编完了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甜,我立即想到了一句诗:大珠小珠落玉盘。我说快了快了,不知为什么脸就有些红:“你有什么事吗?丁香老师,办公室没人。”我对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立刻折叠到稿纸上。
丁香轻轻笑起来,“你不是人吗?”她说。这时我注意到她正在嚼口香糖。她的腮帮左右地抽动,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很好看。“我这儿有一篇短文章,你看能不能在这期发?”丁香递过来一篇文章。我伸手去接文章的时候突然闻到了她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好闻,很清新很干洁,我感觉自己内心有小虫在爬。
那是一篇文笔很纤秀的文章,标题叫做《再见,孩子们》,我没想到丁香居然会写文章。我飞快地一目十行般翻了一遍:“丁香老师,你要走吗?”我吃了一惊,心里非常慌乱和难过。丁香眼睛亮亮的,她依然美丽地嚼着口香糖:“对。”她吐出让我讨厌的一个字。
“不教书了吗?”我有些激动:“还在我们这座城市吗?”
她轻轻地摇摇头,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脸上开始升起一朵幸福的云彩。“不教书了,我要去另一座城市,明天就走。我不想现在告诉你们,我要去一家报社做文艺编辑,”她说:“我给你个地址吧,你的文章写得挺棒,你可以在我那儿赚点稿费。”
我的心里实在不是很高兴,我说我讨厌那座城市。
丁香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嚼她的口香糖,然后她趴在桌上给我写她的地址。
我看着她写字的模样,心里突然酸酸的。丁香要走了,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
“《再见,孩子们》是我写给同学们的,我想你们可能是我一生中所教过的学生里的最后一批。”丁香叹息了一声,轻声说。她的口气有些伤感和忧郁。
她写完地址,对我挥了挥手,她说:“再见了,程西鸿。”我的眼睛有些润。
丁香已经嚼着口香糖出去了。我看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消失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心里的暗痛突然强烈起来。我傻傻地呆了一会,立刻跳起来跑到玻璃窗下。我看见丁香在阳光下穿过绿色的操场,她黑黑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在她身后轻轻地飘,轻轻地飘……不知为什么,我的泪水在突然之间流满了脸颊。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短袖衬衫,我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丁香健康的身体独自穿过操场的时候风掀起了她的黑发。这个简单的场面鲜明而复杂,它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像闪亮的刀锋一样闪过我沉香的睡眠。
那一刻,我非常讨厌我作为“学生”的身份,我想假如我不是学生,我就可以用九匹马的速度像一个王子一样追上去,对着她的背影就像王子对着自己最最心爱的公主,用天使一般的声音大声喊:“丁香,我喜欢你。”
但是丁香要走了,丁香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那一期的校刊我编得非常糟糕,但是我没有忘记把丁香的文章发表出来。我手里紧紧地捏着她留给我的地址,直到它沾上了汗我仍然捏着它。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教师楼,呆呆地看着丁香屋里的灯光,躲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几次都想去敲丁香的门,直到她屋里的灯光慢慢熄灭我也没有决定下来是否该去敲门。那一夜,我在茫茫的夜色中走回家的时候,悄悄地躲在街灯下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回。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因为一个女性而伤心,而且她居然并不知道我在为她流泪。我在街灯下猜测着她现在已经安然入睡,并且有了吐气若兰的鼾声。但是我不愿意自己这么失败。后来我做出一个决定,我要在明天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拦住她,对她大声说:我喜欢你!
我为自己能够做出这么一个英明的决定而暗暗高兴,我甚至还在梦中设计了与丁香相会的场景。我想她肯定会泪流满面地扔开行囊,娇声对我说:西鸿,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你……我被自己的设想弄得热泪盈眶,兴奋不已。
第二天早晨,天刚朦朦亮,我就爬起来往学校赶。这座城市的早晨总是被大雾堵满,我手里握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我感觉我的心像这个早晨的露水一样一滴一滴地湿掉。
可是当我赶到教师楼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丁香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一座空房子。
那时候,一个人内心的秘密在一瞬间被毁灭了。
我孤独地从教师楼沿阶而下,心情仓惶。我独自走到操场中间坐下来,校园里的人很少,只有大雾义无反顾地罩下来。操场上整齐而密集地生长着纵队一样的青草,有几点露珠在闪闪发亮,我手里仍然捏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禁果记忆我伸开写有地址的纸张,那上面有几行丁香清秀的字迹。我把它一点一点地撕碎,然后把它往空中一抛,那些被我撕碎的纸屑飘飘扬扬地从空中掉下来,落得我一身都是。这时候,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大声喝问:“谁这么早跑学校来胡闹,把纸屑四处乱扔。”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管治安的王老师,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我吓了一跳,心想被他逮着麻烦可就大了。于是我兔子一样地跑出了早晨的校园。
暗 痛
黄昏,晚霞一如继往地灿烂,云朵像一大堆被谁点燃的棉花糖。文青水抬头看着天空边缘一群群斜斜飞舞的白色鸟儿,忧郁的眼神里飘动着火苗。他沿着江边的青石板路向前,他眼里的火苗,突然具有了某种充满兽性的光芒。
“我需要郑纤,”文青水的步子走得更加快起来,他每次去郑纤家里的时间都是黄昏。“人约黄昏后,”每次文青水都会想到这句词。
这一段时间,唐儿对文青水的态度如同一只装满了雪糕的冰柜。文青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想。但他立即又把这个假设给否定了,因为那个男人至少快四十岁了,而且他又那么俗不可耐,唐儿怎么会喜欢上他呢?文青水这样认为。自从他上次和郑纤有了亲密关系后,文青水一直认为自己对不住唐儿,尽管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什么约定。事实上,大学四年,直到现在马上就要毕业分配了,文青水和唐儿的关系都还没定下来。白狐、林川他们都劝文青水要速战速决,因为师大宣传部已经在找文青水谈话了,院方准备把他留下来编院报。留在这所大城市当然要比回家教书强。说话最干脆的是程西鸿,这小子说:青水,干脆你先把唐儿弄了,生米做成熟饭再说。
但文青水决不会这么做,在他的心中,唐儿洁白无瑕,唐儿是一枝未开的处女荷。
认识唐儿的那年文青水刚进校。每次在图书馆,文青水总能遇见她,那时唐儿梳一条美丽的麻花辫,穿一条白得耀眼的裙子,她笑的时候,声音又脆又响,像山间洒落的铃铛。有一次,文青水的书掉了,唐儿帮他拾起来。唐儿说:“同学,是你的书吗?”当时文青水正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埋着头划拉文学梦,他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紫儿,”文青水抬起头的时候,差点叫出声来。而唐儿手里拿着书,脸上微笑得如同握住了一束春天。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红了,然后文青水接过书,慌乱中居然连谢谢也忘记了说。
“她就是紫儿,”文青水看着唐儿白色的衣裙飘然消逝在图书馆尽头的时候想。
后来他们终于在一个同学寝室里认识的时候,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是你?”他们叫起来,大概是同时想起了图书馆里的那一幕。
很多年后,文青水仍然记得他和唐儿认识时唐儿说的第一句话,地点是在男生二舍。那天唐儿依然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裙子,黑黑的麻花辫子鱼儿一样甩来甩去。
“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唐儿夸张地叫起来,“听说你很容易脸红。”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真的红了起来,而且鲜桃一般红得很精彩。
后来文青水还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散文诗,叫做《男生二舍:最温馨的记忆》。男生二舍的几个哥们还以为这文章是写给他们的,高兴坏了,都说文青水对哥们真不错,住这么近都还写文章给哥几个问候一下。白狐对此有一个生动的比喻,他说文青水这么做是拿女朋友的屁股去给弟兄们做脸,把大伙笑坏了。许多年后,文青水仍然对他和唐儿的邂逅记忆犹新。他的眼前常常出现一个穿白衣裙梳麻花辫的女孩,她的声音脆生生地在说: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听说你很容易脸红。
然后他们一交往便是四年。现在临近毕业,大家很快就要劳燕分飞,文青水就想找唐儿出来认认真真地谈一谈,比如毕业后是否留在这座城市等等。因为现在文青水认为他和唐儿的事情大家已经心照不宣,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面对一张白纸,然后去把它捅破就行了。今天上午,文青水就是抱着这样一种想当然的美好设想去找唐儿的。可是当文青水站在那个鲜花缀满的窗口红着脸大声叫“唐儿”的时候,唐儿同寝室的女孩却伸出头来:“唐儿一大早就出去了……可能,可能……大概是去了钢厂吧。”那女孩这么说。“钢厂?那个莫名其妙的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不知为什么就显得心烦意乱。在文青水和唐儿所交往的四年中,他们一直循规蹈矩,偶尔的亲热也仅仅限于拉手,拥抱或者接吻。有时文青水激情如潮地冲动起来,可是一旦面对唐儿惊慌失措地摇手的样子,他又责怪起自己来,他恨自己那种来自内心的赤裸裸的肉欲。“她是那么纯洁,我怎么能破坏她呢?”文青水这么想。
有时候他们接吻,躲在校园的林荫道边或者向天的家里,唐儿的嘴唇一旦颤抖地碰到文青水的嘴唇,她就会泪流满面。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就会说:唐儿,你是我的神,你是我心中的女王,永远,永远……。在文青水的心目中,对唐儿的评价总是这样一个字:纯。
而唐儿每次听到文青水说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浑身如同秋风里的叶子一样颤栗。
“可爱的唐儿,她连接吻也不会呵,”文青水总是这样想:“她实在是个害羞的女孩,每次接吻她都会掉眼泪。”可是今天上午唐儿却去了钢厂。
“那个男人真的是她的老乡,她是去办事,”文青水安慰自己。“但是为什么那个男人要给她钱呢?”文青水想。然后他不知为什么就心烦起来。
其实文青水曾经好多次地问过唐儿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是谁。但唐儿总是有些神色慌张地搪塞他,有时候唐儿会生气,“他是你爸,”唐儿气鼓鼓地嚷。这是文青水第一次听到唐儿骂粗话,而且是为了一个文青水认为与唐儿毫无关系的人。
文青水自然要生气。“可能是她的继父,”文青水有时会冒出这么个古怪念头,但他不敢再说什么了,否则唐儿可能要真生气了。“唐儿去了钢厂。”文青水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
但他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没什么,没什么,”他安慰自己。后来文青水便准备到图书馆去看书或者写东西,可是他突然感到自己现在的情绪实在不适合去干这类事情,于是他决定去找兄弟们玩。
他跑到程西鸿的家,但程西鸿的母亲说他一早就出去鬼混去了。然后他又去找白狐和林川,一个也没在,向天家里也没人。“妈的,你们都忙。”文青水边骂边一个人无所事事地闲逛,后来他就买了两瓶啤酒和一斤熟菜,去向天家里开了门,向天家里的钥匙大伙都有。
呆在向天家里,文青水就着熟菜喝酒,一瓶啤酒下肚,便晕乎乎地睡过去了。睡着睡着,就开始做梦,他梦见了紫儿、唐儿,还有郑纤。她们在文青水的梦中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遥远而无法企及,她们都不理他,随他怎么喊,也不理他,坚决不。
“你们别丢下我呀!”文青水在睡梦中叫出声来。
这时候,白狐带着他的女朋友开门走了进来,文青水在梦中的呼喊吓了白狐一大跳。
文青水立刻醒过来,他发现自己一身都是汗水。“鸟儿,发梦冲呀?”白狐笑着问。文青水从床上爬起来,在一旁的桌上抓过眼镜戴上,他觉得嘴里有些渴,就端起桌上的冷茶一阵猛灌。“慢点,鸟儿,当心凉水塞牙。”白狐嚷。
“你们坐,你们坐,我得走了,”文青水喝完凉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我可不当灯泡。”他从屋子里飞快地溜走了。后来白狐一直记得文青水那打雷一样大声的梦话和出门时的那副狼狈相。“妈的,这小子又犯神经病了。”白狐对女朋友说。这时他看见了桌上的熟菜和剩下的一瓶啤酒,“鸟儿还真够哥们,”他招呼女朋友:“你不是饿了吗?来,咱们吃。”文青水从向天家里跑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在慢慢地收缩。
站在师大校园,迎面有风吹来。文青水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荒凉感,他独自走在师大开满了白色花的小径上,抬起头看了看那轮在燃烧中开始并且在燃烧中熄灭的太阳,突然之间他就想到了郑纤。郑纤在他的心中突然变得温暖起来。
郑纤洁白的身子和郑纤家里的风铃声突然像巫术一般出现在文青水眼前。
文青水内心涌出一种冲动,他想拥抱郑纤,他想在郑纤温暖的怀里死过去。
文青水走到郑纤家里的时候,夕阳即将收敛它最后的光芒。
在上楼梯的时候,文青水就听见了那风铃的声音,丁当、丁当……又脆又悦耳,还有江水淙淙轻轻掀动,如一支抒情的老曲子。
郑纤刚刚吃过饭,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今天是周末,孩子已经被他姥姥给接走了。孩子不在禁果记忆家,家里虽然少了几分欢笑,但郑纤却觉得清静了不少。这种时间对于郑纤来说实在是太少太少。她实在太希望能有一个安静的空间。
母亲在接走儿子凯凯的时候,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纤儿,另找个人成个家吧,再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一个人的日子……唉,苦哇。
母亲的叹息像刀片一样划进郑纤的心里,郑纤觉得母亲的话不无道理。自从上次她和文青水水乳交融之后,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又突然漂亮了许多,她感到那完全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我是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了。”郑纤想,但是她又为有了这个想法而害羞。
郑纤常常也会想到文青水:“小文怎么不来了呢?”
“他应该来为儿子补课的。”郑纤又想。这时候她突然感觉到自己刚才的这个想法有些虚伪,因为她发现自己对文青水的渴望远远超过了儿子。
有一次郑纤曾经问过文青水:“你们学校允许搞对象吧?”
“也没什么允许不允许,但不提倡搞,”文青水扶了扶眼镜这样回答她。
“那就是可以搞了。”郑纤那时觉得文青水很有意思,她问:“小文,那你有没有女朋友呢?”文青水的脸立即红了,但是他仍然老实地点了点头。然后郑纤便开心地笑起来,不过她的笑声里多了几分苦涩的回忆,因为她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他简直是个畜生。”郑纤一想到大学生活便在心里拼命地骂前夫。
那时候郑纤是他们那所大学里能歌善舞的校花,追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营也至少有一个连。
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郑纤的父亲那时候并没退休,他是这座城市里一个有权有势的要员。那时的郑纤美得像一根线条,美得流畅自如而又含苞待放。郑纤她们年级有一个长得挺英俊的男孩叫做康果,康果是农村人,康果很会拉二胡。会拉二胡的康果每天晚上八点半都会准时在郑纤她们女生楼下拉响如泣如诉的《二泉映月》。康果还会写情书,会写那种至少能骗姑娘五斤眼泪的情书,而且一天一封,写得洋洋洒洒风流飘逸,而且动不动就是好几千字。
郑纤立刻就被康果的二胡和几十公斤情书弄得神智不清阵脚大乱。
到了这个地步,郑纤在那个周末的下午,自然很容易就被康果带到了草丛里,并且在康果的山盟海誓下很快就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剥得一丝不挂如同一只刚出世的小白羊。康果完事后的第一句话是:“现在你是我的人了。”第二句话是:“让你家老爷子把我留在这座城市。”
康果说这两句话的时候郑纤还没从处女的阵痛中解脱出来,她一边看着康果有条不紊地穿上衣服一边看着青草地上点点玫瑰花瓣一样的血迹发呆。
郑纤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康果留在大城市里的一块弹跳力非常好的跳板。她一直认为康果是真心爱自己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子都是自信的,她们永远相信自己的美丽可以让任何一个爱自己的男孩子从十米高的楼顶上跳下去。所以当康果说出要求留在大城市这句话的时候,郑纤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直到她们结了婚,儿子凯凯都三岁了的时候。那时郑纤的父亲早已退居二线,而康果也如愿以偿地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地当上了科长。
但就在这个时候,康果居然又和某位要员的千金好上了。如果那位千金年轻漂亮倒也罢了,令郑纤气愤的是那位要员的千金不仅人长得相当困难,而且还是个精神病患者。当康果提出离婚的时候,刚刚从恶梦中醒来的郑纤还对丈夫抱有肥皂泡一样的幻想。“砍下你的小拇指我就同意离婚。”郑纤准备以此为要挟,转守为攻,转被动为主动,然后再想办法使康果回到自己的身边。
谁知康果立即从厨房里提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那家伙居然眼睛也不眨一下地砍下了自己的小手指,然后一边解开裤子用小便冲洗伤口,一边咬着牙齿恶狠狠地说:我再砍一根手指,儿子我也不要。郑纤清楚地看见丈夫的小手指在桌上蹦了一下,然后她就晕过去了。
她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康果去法院离婚。“现在,不是他要求离婚的问题,而是我要求离婚的问题。”郑纤对父母说。直到现在,郑纤对婚姻都还有一丝恐惧感。她离婚这么多年,之所以没有让任何男人再碰自己的身子,就是康果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散。刚离婚的时候,郑纤常做恶梦,她的梦境里经常出现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根沾满鲜血仍然在蹦跳的指头。
后来她就搬到了江边,再后来她就遇见了文青水。但是郑纤非常清楚她和文青水的关系,那不是爱情,郑纤知道,她和文青水之间只能叫做需要。
比如现在,郑纤就很需要文青水。
文青水在敲开郑纤家门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了几丝慌张,但他仍然把门敲得又脆又响。有两个星期没见面了,他们显得更加客气,尽管他们已经发生了不客气的事情。
郑纤把文青水让进客厅,反手锁上门,然后去给文青水冲咖啡。“小文,你坐,”郑纤说。
她的心情有些慌张,冲咖啡时不知为什么手居然不停地颤抖。“小文,喝点咖啡吧,”郑纤表面上仍然非常平静。
文青水在不知不觉中脸已经红得很灿烂了。他非常奇怪自己的心情居然像初恋一般神秘,这时文青水突然想起了程岑说过的一句话,程岑说:家的不如野的,野的不如偷的,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的。“我怎么会想起这些呢?”文青水骂自己:“越来越流氓了。”
现在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到这里来,因为这样会弄得大家都很尴尬。尽管双方都知道对方也许会抱着什么目的,但总不能一见面就宣布:走,从现在开始,我们上床。
他们不说话,一个看电视,一个拼命喝咖啡,但他们又觉得这种局面很狼狈,都想找点话题来聊聊,但又不知该聊什么。
后来还是文青水打破了双方所保持的那种特殊的沉默:“怎么没有看见凯凯?”文青水话一出口双方便都感到很羞愧:“怎么现在才想起孩子呢?”他们都想:“我的目的应该是孩子啊。”“到他姥姥家去了。”郑纤说,脸立刻红了。
这时候文青水的目光终于落在了郑纤身上,郑纤依然穿着睡裙斜斜地躺在沙发上,她的头发很随意地披散在肩上。睡裙是粉红色的,很宽大,但是领口开得很低,露出洁白的前胸和一丝乳晕,睡裙的下摆又收得有些高,露出来圆圆的膝盖,而郑纤又是斜斜的躺着,本就收得很高的裙摆被她的身体一扯动,就完全露出来那两条洁白而浑圆的大腿。从文青水坐的这个角度看过去,郑纤的姿式非常富有挑逗性,文青水感到小腹一阵冲动,他知道斜躺在对面的这个女人的身体很美丽,她的皮肤像银子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文青水突然站起来,他冲到沙发边一下压在了郑纤身上,郑纤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小文。”嘴唇便被堵住了。她感到一个微微发烫的身体沾住了自己,一只火一样烧着的手已经伸进了自己的裙子,她感到自己的某一个部位已经像青苔一样潮湿起来,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尖锐的眩晕感再次让她感到海水漫过了头顶。
那一夜,文青水没走。他们在沙发上干完那件事后都感到刚才那种尴尬已不复存在。冲了凉之后,他们回到郑纤的卧室。让文青水惊讶的是郑纤居然在夜里又两次让自己要了她,直到后半夜,他们才带着疲惫后的满足像两个吃饱了饭的孩子一样沉沉地睡去。
天快要明了的时候,郑纤突然被一阵哭声惊醒,她开亮灯,发现身边的文青水正在厉害地抽泣,“小文,你怎么了?”郑纤惊慌地问。
可是文青水不说话,他依旧睡得太沉太沉。
郑纤心里一酸,“他怎么了?”她取出纸巾为文青水轻轻地擦去脸上的泪花,这时她清楚地听见文青水喊出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紫儿--然后是他浊重的鼾声慢慢地响起。
窗外有风,那串风铃正在夜晚里轻轻地撞动,声音悠远而又清脆。丁当……丁当……而东方已经露出一点点纸张一样的白色,天,就要明了。“他究竟怎么了?”郑纤想,“紫儿?是他的女朋友吧?”郑纤坐在床边,她伸手拉了拉被子,这时候她看见对面墙上那块玻璃镜子里,一个正在慢慢恢复美丽的女人在点点灯光下肤色鲜嫩如初。郑纤知道,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就是自己。
作者:
peacelife30
时间:
2006-2-7 03:12:48
第三章 被花朵所伤
女儿瓷
贝小嘉从阳光下走过来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
我站在师大校门,我突然发现贝小嘉已经像这个夏天一样成熟了。她穿着牛仔裤,上身套着白色的蝙蝠衫,她走路的姿势很有力,阳光下,我发现她胸脯里藏着的青春很骄傲很挺拔,像白色的鹿子。
我本来打算不理贝小嘉的,起码一个月不和她说话。但是现在丁香走了。丁香和贝小嘉是我少年时代最美好的一个梦,但是现在这个梦已经毁灭了一半。
丁香走后那几天,我就像突然生了一场大病一般,整个人恹恹的,不管是谁我也不理。有一天程岑和王姐来找我。他们在楼下大声喊我的名字,我懒懒地打开窗户的时候看见穿得很暴露的王姐正在对着我眨媚眼抛秋波,我把头伸出去望了望,一句话也没说就把玻璃窗给关上了。但他们并不离开,仍然死了爹一样地在那里叫唤。后来我的母亲生气了,她老人家本来就很讨厌程岑,我那英雄的母亲就端出一盆水,“我让你们喊!”她嘟囔了一句,就把那盆水从我家五楼的阳台上倒了下去。接着程岑和王姐就妈呀娘呀地乱叫一通,他们飞快地跑了。
事实上这之前我又开始对王姐抱有了幻想。尽管我发了好几次誓就差没有写血书地决定不能再碰她。我觉得她太脏了。但不知为什么心里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骚动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渴望和她再坏一次。那情形有些像羊儿想和狼睡觉,一副强烈要求自杀的模样。那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欲望,欲望就是可以使一个人彻底堕落的东西,而且它无可阻挡。
后来丁香走了。丁香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已经把她一位痴心而又才华横溢的学生的心也带走了。丁香的离去真正使我感觉到了什么叫做“哀莫大于心死”。心都死了,还有什么欲望可言呢?所以在丁香走后的那几天,我一想起王姐就恶心。我曾经把丁香和王姐做过比较,但后来我发现,她们根本就不能比,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鲜花和臭肉都不会具有可比性。
接下来的那一段时间,我每天上课,放学,回家,完完全全祖国的花朵盛开在阳光下。班主任老头对我的进步赞不绝口:“这才像特招生的样子。”他这样表扬我。可惜后来我总是让他老人家生气。
直到那个周末的下午,我的心情都像这座城市的冬天一样总是下着绵绵细雨。
周末的下午是四节连堂的自习课。我一直趴在桌上看一页书,我的心全不在书上,我自己也不知道那会儿自己在想什么,但是我在看书,尽管整个下午我都只在看一页书。
快放学的时候,我的同桌学习委员贝小嘉居然破天荒地又开始对我说话:“喂,程西鸿,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和我说话?”贝小嘉小声问。但是我没有听见,我在看书,看那一页已经看了一个下午的书。
贝小嘉可能有些生气,她拉了拉我的衣袖:“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和我说话?”她气鼓鼓地又重复了一遍。这下我听见了,但是我又愣了愣。我看见学习委员的苹果脸涨得有些像燃烧的云,我还注意到她因为不高兴而把小嘴微微嘟起来,大眼睛水汪汪地闪。她受委屈的样子真好看,尤其她的小嘴巴,让我突然产生了一丁点美妙的设想,但也就是一丁点:“没有。”我回答她。
“那我明天得去向天那儿补课。”她似乎有些高兴。她不再委屈的模样却让我有些失望。因为我觉得她委屈的样子实在太好看了。
不过我并有把这想法给说出来。“当然可以。”我回答她。
“那你得定个时间呀,”她说。“就上次那地方吧,还是九点。”我斜斜地瞄了她一眼,说。“成啊,”学习委员快乐起来:“别又让我等啊。”她的尾音拖得很重。
当我站在师大开满白色花的校门等待贝小嘉的时候,我的心情仍然在因为丁香而忧黯。
可是当贝小嘉的身影沐浴着阳光在前面街道的拐弯处出现的时候,我的心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阳光下,贝小嘉像一颗大葱一样走了过来,她长长的头发被她自己走路时所产生的风轻轻带动起来,像一匹被撕碎了的黑纱巾。她的脸上仍然挂着精彩的红云,她走路的模样青春而骄傲,大腿结实而修长,让我想到电视里昂首挺胸的女兵。
阳光照耀着贝小嘉,贝小嘉在阳光下。那时候我不敢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喜欢上了她,但是最起码我不会对美丽无动于衷。我就差点叫出声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塞车。”贝小嘉一见到我就说。
“没关系没关系,”我发现我现在的心情出奇地好,“等待你就是等待美丽,等待你就是我的荣幸。”我居然又恢复了嬉皮笑脸油腔滑调的本色。我想贝小嘉听了这话肯定又要骂我,谁知道她居然不说话了,脸红红地低下了头,看来这话她挺爱听。“初恋的人呵……”我继续开玩笑地用赵忠祥同志的口气说话。
“哎呀,你怎么老是这样,”贝小嘉终于又开口了,但颈项仍然低垂:“你这几天一副玩深沉的模样,我还以为你是学好了哩……”但语气里好像并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她的话在一刹时让我突然想起了丁香,不过也仅仅只是想起,然后我立刻就把她给忘了。
丁香是谁?我想。
“我们走吧,”贝小嘉说。声音有些低,然后她就向前走。
我看见她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就想挽着她。于是我就把手伸过去,她立刻触电一样地叫起来:“不,不要这样。”她惊慌的模样有些像被风吹动的水仙花。我说:“这有什么,我们不是……。” “程西鸿,你不要乱讲,”贝小嘉叫。我想她是怕我说出我们接吻的事来。
“怎么,又要给你妈妈告状?”我说。其实我现在已经猜到她决不会把我们的事告诉给她妈妈,否则她就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哈哈,”我故意笑起来,“我不怕。”我的口气斩钉截铁,就像革命战士面对反动派的酷刑大声喝出一句“我不怕。”
“呸,程西鸿,你好讨厌,”贝小嘉跺着脚。
“女人对男人说好讨厌的真正含义就是我好喜欢你。”我油腔滑调地说。
但是贝小嘉坚决不再和我说话,她抱着几本书红着脸匆匆往前走,我们之间的距离立刻被她拉出一米远,隔得很开,完全形同陌路。尽管这样,但我的心情仍然快乐。我们就这样别别扭扭地往向天的家走去。
向天那间门口种了很多花的家门是虚掩着的。
我和贝小嘉走进向天家的时候向天正在画钢笔画,他画得专注而投入,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们已经走进来。他正在画一个长发飘逸的女人,画上的女人看上去非常忧郁,她的长发在明快的线条勾勒下柳丝一般停在右肩上。我看见向天正在画上写字:“我爱的皮”。他这样写。“谁是皮呀?”我嚷起来。我的声音把向天吓得一哆嗦。当他看见是我们时脸上掠过一些不自然的神色,然后他飞快地把画藏进抽屉:“你小子,鬼子进村也不至于你这么神秘。”他说。
“我们可不是鬼子,我们是良民,我们是夫妻双双来学习,”我大声说。我想贝小嘉肯定又会着急。谁知她竟然不开腔,只红着脸微笑了一下。我一发现她这表情便高兴得有些手舞足蹈起来。
“你小子,”向天笑着摸我的头。
“向老师。”贝小嘉叫。
向天对她微微一笑,说:“坐坐,小贝,西鸿这小子坏透了,别跟他一块……”他居然真把贝小嘉给当成我的女朋友了,居然开起了玩笑。“嘿,夫妻关系不合,全靠朋友挑拨,”我故意嚷:“天哥,快给你兄弟媳妇补课吧,补完了我们还得上街买菜哩……”
贝小嘉终于不依了,她嗔怪地白了我一眼:“哎呀,你……”
然后,向天就开始补课。
他们一补课我就觉得非常无聊。我讨厌不说中国话。“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光荣传统都不要了,非要去当洋鬼子,连自己的国家和民族都不要了。”这是我绞尽脑汁为自己英语差找的理由。“我是中国人,”我这样对英文教师说,把他给气坏了。我本来英文就差,再加上听说要特招我读大学,就连英文课本也送给母亲拿去熏鸡去了。
我坐在贝小嘉旁边,而她坐在床上。靠床的写字台边,向天正讲得唾沫乱飞。我基本上一句也听不懂,我当然就觉得很无聊。无聊的人便常常会做出更无聊的事。
我就开始挖鼻孔,我一下一下地挖,挖得除了能把鼻血挖出来其它什么也挖不出来的时候我就去观察贝小嘉。此刻她坐在我的旁边,好像听得很专注。我只能看见她的半边脸,她的眼睫毛很长,但我注意到她的眼角好像有一粒眼屎。
我立刻就叫起来,我说:“贝小嘉,你有眼屎。”
“神经病,”向天骂我:“你干脆睡觉吧。”这倒是个好办法,我立即向后倒,但倒下后仍然很无聊。这时我注意到贝小嘉的手伸到头上好像是准备去抹头发,但却在前面的某一个部位停留了一下,我立即猜到她肯定是在挖眼屎。后来我坐起来,我果然发现她脸上的那一粒眼屎不见了,我就暗暗好笑,我就想女人肯定是最会掩饰自己的动物。
我对贝小嘉同学继续观察,非常希望能在她脸上再找到眼屎一类的东西,可惜没找着。就在我有些失望的时候我的眼睛落在了贝小嘉的嘴角上。她的嘴角像一个动态感很强的弧,轻轻地挂在她的下巴上,红红的、又润又鲜的样子。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渴望用手指头去碰一碰它,我想我一碰,手感肯定会很好,因为它太动人了。
于是我就准备动手了。可是向天在,所以我的手刚一抬起便落在了她的大腿上。虽然她穿了牛仔裤,但我仍能感觉到牛仔裤裹住的地方所充满的春天一样的东西。
这时的贝小嘉一副听课入了迷的样子,她居然还在不时地点头,象风吹动的葵花。
我想我决不能让她这么舒舒服服地听课。我的手就在她的大腿上悄悄爬起山来,这时我注意到她脸上的红度正在向周边地区发展。然后她的手就放在了我的手背上,我以为她要抚摸我,谁知我正在暗暗高兴的时候,她居然使劲地在我的手背上拧了一下。我疼坏了。而贝小嘉脸不改色,她仍在像葵花一样地听课。
我气愤起来,然后我就想干点更出格的事。但是没有干成,那是因为还没有讲到半小时向天已经把课给讲完了。“我到系里有点事,”这家伙离开的时候又说这句话。我就很怀疑向天的智商,他居然撒谎也撒得这么糟糕。向天关上门出去的时候,我就没来由地有些激动。而贝小嘉坐在床边不说话,大眼睛依然亮亮的,又大又漂亮。
“我想亲一下你的眼睛。”我说完这句话后贝小嘉一点反应也没有,也没说“同意,请吧”也没说“不行”。我当然管不了这么多。我在吻贝小嘉的眼睛的时候后者轻轻地合上了,她的睫毛很长。我吻着吻着就吻到了嘴唇,她的嘴唇和王姐不同,最起码它非常干净。
后来我就把贝小嘉压在了向天那张破旧的床上。那时我发现贝小嘉在我身下显得非常紧张,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在一点一点地哆嗦。
我把贝小嘉压在我身下的时候本来并不想干什么,可是她一哆嗦,我身上的某个部份就开始大量供血,我就想干什么了。
其实我一直只是想了解一下她的胸脯,当我把手往那地方伸的时候,她突然抓住了我的手。但我的力量是显而易见地比她大,可是我的手还没来得及把她的蝙蝠衫揭开,我们就几乎同时听见了门锁的转动声,我们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门便开了。我早就说过,向天这间屋子只要是哥们谁都有钥匙,现在进来的是“关系稿”白狐。我就大声叫起来:“关系稿,你是不是有病,门都不会敲一下。”白狐大概还没注意到屋里有人,他正在锁孔里取钥匙,听见我的叫声他表现得非常懂事非常哥们,“对不起对不起。”他头也不抬地又关上门出去了。
这时我听见门口有一个女声在问他:“白狐,怎么了?”
“没事,里面有个哥们在演电视剧。”白狐这样回答她。
贝小嘉表现出迟疑,她张开嘴想说什么,但她的嘴立刻又被我堵住了。然后我感觉到她的身子像海浪一样波动。她是想从我身下爬出来,我当然不允许她这么做,我们的嘴唇像轻轻合上的盖子一样出现了很难分开的局面,后来她就像一匹小羊羔一样驯顺了。其实我一直只是想了解一下她的胸脯,我的手刚刚伸进她的蝙蝠衫的时候,“不要,”她突然惊慌地叫起来:“不要!”我看着她绯红的脸,“我又不做什么,我只是想看一看,”我说。她用大大的黑眼睛盯着我,像盯一只蚊子,然后就把眼睛慢慢闭上了。
当我的手拉开她的蝙蝠衫的时候,贝小嘉就突然激烈地颤栗起来。这时我清楚地看见了一个少女的上半身,她的皮肤光滑而健康,如同白玉一样的瓷。与王姐不同的是,王姐身上所充满的完全是令人羡慕的肉欲,而贝小嘉所充满的却是纤尘不染的纯洁,也就是说,王姐的身体只适合摆上街头的肉案,而贝小嘉却完全是一幅中国传统的山水画。
贝小嘉的乳房蓓蕾一样鲜艳地展现出来的时候,我感到一种口渴,一种在沙漠上行走了七八天的发自内心的对水的渴求,她的美丽正在使一个少年眩晕,并且将继续眩晕下去。我像咬一枚巧克力糖一样地咬着她新鲜的蓓蕾,我感到一种非常好闻的但又决不是香水的幽香袭卷过来,那是一种淡淡的,柔柔的,充满奶油一样的幽香……
后来我就更加冲动起来,我把手放到了贝小嘉的牛仔裤上,我想解开它。
“不要,”贝小嘉表现得非常坚决,她用力推开我,从我身下挣扎着坐起来,说:“不能这样,我对不起我的妈妈。”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妈妈要求她工作之前决不能和男孩子在一起,决不能。贝小嘉是个好孩子,贝小嘉很听她妈妈的话。
我对好孩子贝小嘉说:“没关系,闹着玩玩。”“不!”贝小嘉表现得非常坚决。
我很失望,贝小嘉说:“西鸿,等我们以后结了婚……”她突然提到了“结婚”这两个字,我觉得非常吃惊。因为我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对我而言,实在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更何况如果要真结婚,我压根就不会考虑是和她。我只是有些喜欢她。
“你还不相信我,”我觉着自己的口气有些无赖。
“不是不是,”贝小嘉说:“我们还小,我们……”她低下头,用手轻轻玩弄着衣角。
“我真的想×你。”我突然说出两个很粗俗的字眼。但贝小嘉并没介意,她主动抱住我,并且用她的嘴唇在我的嘴唇上碰了一下,说:“以后吧,以后……”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乱来吧。后来我们在谈了一大堆无聊的话题之后离开了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狗窝。走在师大宽敞而又干净的柏油路上,我又想挽住贝小嘉的胳膊。可是当我的手一伸过去,她就惊慌地跳开了,“不!”她说。我就很气愤:“这也不那也不,和你在一起真没意思。”
贝小嘉见我真的有些生气的模样,歪着头想了想,便和我挽起了手。
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少女挽着手走路,我把自己搞得非常激动,胸脯挺得高高的,神色非常得意,那模样像参加千军万马的阅兵式。
可是刚一走出师大校园的大门,贝小嘉就把手从我胳膊里抽了出去。现在她坚决不让我再挽着她,随便我怎样生气都不行。她说大街上万一碰见熟人可怎么得了。她害羞的神色让我无计可施。把她送到车站的时候我故意问她:“还给你妈妈告状吗?”她恨恨地吐出两个字:“宝器。”然后我把嘴放在她的耳朵上,也用恨恨的口气对她说:“贝小嘉,我要和你××。”
向天和我们谁也不会想到文青水会和别人打架。而且这小子挺能耐,一个打七个不说,而且还是他先动的手,尽管他人长得那么瘦,看上去跟一支筷子似的。
事实是文青水自己也没料到居然会和别人打架。
从郑纤家里出来的时候,文青水心里隐隐约约感到自己很对不起唐儿。“唐儿那么纯洁,而我居然那么无耻,”他想:“性欲是一件多么丑恶的东西。”
文青水非常清楚自己到郑纤家去的目的。他需要郑纤,就像郑纤需要他一样。他常常感到性欲就像一条毒蛇一样吞食了自己。可是一旦和郑纤干完那事,他又对此非常厌恶。文青水自己也说不准这是一种什么心态。
所以当文青水第二天早晨从郑纤家回到学校的时候,他就开始满校园疯狂地寻找唐儿的影子。他知道自己和郑纤的事肯定不能告诉唐儿,而他现在唯一能够对唐儿进行忏悔的方式就是立即找到唐儿,然后真心真意地对待她。
在大学校园,最难找人的时间是礼拜天。
这天正好是礼拜天,文青水跑遍整个师大也没能找到唐儿。他猜测唐儿可能是因为写毕业论文到市图书馆查资料去了。他干脆跑到图书馆,但找遍五层楼也没见唐儿的影子。
后来他又想唐儿是不是去找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去了,但这个想法刚一升起来他便立即对此进行了否定。“不会,坚决不会。”他想。从市图书馆回到学校,文青水两腿灌铅,一个下午他居然喝了十一瓶汽水。然后他就开始连续上厕所。黄昏的时候,文青水终于找到了唐儿。唐儿的脸色有些憔悴,她也是刚回寝室不久。同学告诉她:“那个会脸红的文青水找了你六七次了,闹得我们午觉都没法睡,他居然一点不觉着烦。”正在这时候文青水的男高音便在楼下清脆地响起来,寝室里的同学全笑起来,“瞧,这家伙又来了。”
在唐儿把头伸出开满鲜花的窗户之前,文青水已经失望了。他想唐儿一定是和朋友们逛街去了,女孩子在一块,肯定很晚才会回来,这点他有经验。他本来是想一个人去吃晚饭的,路过女生楼的时候他想顺便喊几声,谁知唐儿真的在寝室。
唐儿的头刚伸出那个开满鲜花的窗户,文青水的脸上便立刻挂满了傻笑。
唐儿幽幽地叹了口气,从楼上走下来。
“唐儿,你太难找了,”文青水一见到她就说,“我们去吃饭,或者……。”
“我好累,”唐儿秀丽的脸上挂着许多疲倦。“真的。”唐儿说。文青水的脸立刻沉了下来。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委屈:“我找了你一整天……我还去了市图书馆。”
唐儿的心里涌起一些感动:“我……”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她感到有一种刀子在心里绞割的暗痛,但是她知道这种暗痛不是关于文青水的,不是。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校园里的广播响起来,女生楼的学生们拿着饭盒去食堂,大家看着他们站在那里,脸上都挂满了微笑。尽管唐儿和文青水之间从没相互许诺过什么,但几乎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认为他们是一对恋人,而且常常把他们称作“郎才女貌”的典型校园爱情。“我们走吧,这里人太多了。”文青水说。然后唐儿便乖巧地跟着文青水一块从女生楼走出来。他们来到一个小馆子。文青水一口气点了许多菜。他高兴坏了。
“哪吃得了这么多,”唐儿说。“没事,反正是稿费,”文青水的笑容很灿烂。
“稿费也是钱啊。”唐儿说。不知为什么,她的眼角有些润。“不知道大学毕业后还有没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唐儿想,她的心情郁郁的。
文青水没有注意到唐儿的表情,也没有预料到今天晚上将有一场凶恶的打斗在等待着他。他现在想的是今天晚上一定要告诉唐儿那三个埋藏在心里发烫的字,马上就要毕业了,再不说可就真没机会了。还有,文青水想告诉唐儿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自己和紫儿的故事。
文青水甚至还想到了他对唐儿说出那三个字的时候唐儿的表情。
“她一定非常害羞,她的脸肯定会红。”文青水甜丝丝地想。
但是文青水又不知道该怎样对唐儿说。他在心里设计了好几种方案都被自己否定了。“一定要含蓄。”文青水想,“总不能严肃地告诉她‘唐儿同学,我爱你’吧。”
“不管怎样,今天晚上一定要对她表白。”文青水一副上战场的样子。
后来他决定把自己灌醉。“醉了胆量大,酒醉吐真言。”文青水这样想。
但是他没有醉。
当文青水一副豪气干云的样子喝下一杯啤酒的时候,唐儿便把剩下的啤酒抢了过去。“别喝这么多,你要过敏的,”唐儿说:“我最讨厌男人喝酒后一脸绯红。”
唐儿这句话一说完文青水便立刻不喝酒了。他放下杯子的时候表情有些紧张,他看了看唐儿,唐儿低下头正在吃饭。她吃得很慢,感觉上好像不是在吃饭,而是在干一件精细的事情。
文青水叹了口气,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不管怎样,今晚我一定要告诉她。”文青水发狠地想着的时候,脸开始潮红。
他们从饭馆里走出来,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黑下来,但是有月亮,照出路边一丛一丛的树影来。“我们跳舞去。”文青水握住唐儿的手。唐儿的手里有一层冰凉的汗,她用黑黑的眼睛望了望文青水,有些无助地点点头。文青水突然在唐儿的眼神里读出一种恐惧来。
流血的夜晚
文青水出事的时间大约是晚上九点钟。当时我和白狐他们正在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里喝酒。程岑突然像风一样把门撞开,嘴里直喘粗气:“快,文青水在‘金飘带’和别人打起来了。”他说。
“金飘带”是一家舞厅的名字,就在师大后门五十米处。从向天家到金飘带舞厅如果用短跑的方式,五分钟就可以赶到。在我的记忆中,这家舞厅的客人多以师大的学生为主,常常挤得舞厅都快爆了一般。而且那地方灯光很黑,搞得神神秘秘的,很有点“儿童不宜”的味道。程岑一边喘粗气一边说:“快……否则文青水……”
我们早就跳了起来。林川说:“你们先去,我再去喊几个人。”然后就准备往外面冲。白狐胆小,他一把拉住林川:“还是我去叫人吧。”他说,那时我看见白狐的腿已经在筛糠了。林川见白狐紧张得就像一只病了两个月的羊看见一只饿了三个月的狼,就笑起来,说:“关系稿,亏你还和鸟儿是哥们,怕成这傻样……那好吧,你快去,动作要快点。”白狐见林川同意了,脸上居然露出快乐的笑容来,然后屁颠屁颠地跑了出去。
我身上没带武器,顺手在桌上抓了一把水果刀,在手上玩了几下,感觉还凑合,只是稍稍嫌轻了点。“快走吧,快走吧,否则文青水这小子恐怕屎都给揍出来了。”我和文青水关系最好,非常担心,就大声嚷起来。
这时程岑和林川已经一人抓了一根棍子,向天却因为可以用来揍人的东西被我们拿完了而在屋里困兽一样地乱转。林川说:“妈的,天哥,这是你的家呀!你居然找不到条棍子。”“就是,就是。”向天一边说一边把床上的被子和棕垫掀了起来,他居然拆了条床板来作武器。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天哥,你就不去了,你是老师,金飘带有许多师大的人,万一碰见了你的学生不太好吧?”我说。“有什么不好?”向天的神色使人确信文青水的人缘很好。“青水出了事,我不去搁平谁去搁平?”
向天把胸口拍得咚咚响,开始给我们提劲:“我读书那时候,一个人可以弄几个……”我从未见向天动过手,对他的话有些半信半疑。
其实文青水出事非常偶然。
他和唐儿在跳舞的时候一直在内心盘算着怎样对唐儿说出那三个字。但是每次话到嘴边就像一个正准备吐痰的人突然看见一个佩带红袖章管清洁的老太太,一句话在嘴里咀嚼了老半天老也吐不出来。这么一来文青水就自己把自己给搞得特别激动。
后来他们跳累了,便找了一个角落休息。那时灯光暗淡,音乐在文青水心里变得非常煽情。文青水就想管×××,我闭上眼睛说,于是他就说:“唐儿,我爱你”。话虽然说出来了,但声音却小得连文青水自己都没能听见,再加上音乐震天般的节奏和舞厅里人们的强度肺活量,唐儿根本就不知道文青水还在说话。
虽然唐儿没听见这句话,但文青水还是感到很紧张,他把自己吓得差点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如果换一个场合,文青水肯定早就自己把自己吓跑了。
而唐儿有些懒懒地斜靠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方巾轻轻地扇风。她身上的香水味在轻轻地飘。
她或许真有些累了,整个人看上去倦怠而慵懒。
文青水紧张得就像一个小偷在潜入某间屋子里偷东西时突然发现屋子里站满了人。他努力吞了一下口水,决定把嘴巴放在唐儿的耳朵上大声喊出那三个字。而为了自己能够勇敢地这样做,他连续吐了三次唾沫和作了九次深呼吸。唐儿见文青水又是吐唾沫又是做深呼吸,还以为他病了,就说:“怎么?不舒服,可能是这里空气太闷,我们回去吧。”
“不,不,不,”文青水叫起来,“再坐一会儿,我觉得这里挺好。”
唐儿的话非常随意地把文青水的勇气削减得无影无踪,他几乎都要劝自己放弃了。“干脆明天再说吧,”文青水想,“不行不行,这事儿再不能拖了。”他又想。
后来文青水把牙一咬,心里默默地把程序温习了两遍,正准备把嘴唇送到唐儿耳边……这时候,唐儿却开口说话了:“我很口渴,去买瓶饮料吧。”唐儿说。
唐儿话刚一说完,文青水便一耳光打在了自己脸上。“我真×××懦弱。”文青水这样想着的时候就非常讨厌自己并且非常对自己不满意,于是就抽了自己一耳光。
“你怎么了?”唐儿吃了一惊,她大概很少看见谁这么使劲地抽打自己的脸。
“没什么……一只蚊子。”文青水有些不好意思。“蚊子?这里会有蚊子?”唐儿觉得很奇怪,“但也用不着这么重呀,真是个傻瓜。”她说。这时候文青水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我的确是个傻瓜,”他想:“居然打自己打得这么重。”
文青水出去买饮料的时候,又一曲音乐奏响了。一个小青年走到唐儿身边:“小姐,请你跳曲舞。”唐儿摇摇头:“对不起,我累了,想休息一会。”那小青年四周看了看,估计唐儿多半没带舞伴来,便自行在文青水刚才坐过的位置上坐下来,摆出一副半个绅士的模样,“小姐,跳一曲吧,赏个面子。”他边说边把手伸过来往唐儿的肩上放。唐儿非常厌恶,她掀开对方的手,“讨厌,我说了我不跳。”
这时那小青年好像突然认出了唐儿,“你是外语系的吧?”他说:“是不是叫唐儿,经常到我们钢厂家属区来找邓起……。”
唐儿没料到他不仅认识自己,而且还说出了那个自己非常熟悉而又想起来无可奈何并且心惊肉跳的名字,她吃了一惊,心里立即升出几股无名的愤怒和慌乱。
那小青年有些得意,他又把手伸了过来:“大家都是熟人,小姐,走,给个面子,跳曲舞,散了场我请你吃宵夜。”
“滚,”唐儿突然伸手狠狠地打开对方的手,一刹时眼里却有了几粒亮亮的紫葡萄。“神经病。”她骂。然后她站起身准备另外去寻找一个座位。
但是小青年却一把抓住唐儿:“你装什么纯洁,你和邓起的事我又不是不知道,我给你说,今天你跳也得跳,不跳也得跳!”他开始用力拖唐儿。
周围的人见这边闹腾,都快乐地围过来看。这种事在舞厅里经常发生,围观的人一般都不会去劝,大家热闹而兴奋,就像看一场精彩的电影。其实舞厅有时候总是鱼龙混杂,在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舞厅就像星星,密密麻麻地布满高大的建筑和阡陌的小巷。任何一天晚上的任何一个舞厅,人流总是多得让你感到像在开批斗会。
这座城市有许多稀奇古怪的青年,他们在舞厅里随便得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对他们准确地进行定位,可以称作“街娃”,或者“舞棍”。他们请陌生的女伴跳舞,先摆出绅士的风度去请,对方不答应跳便软硬兼施,后来干脆就喊:“跳不跳?”语气很凶狠,然后就是一耳光打去,拖着舞伴便走。但在舞厅又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如果哪位小姐带有男舞伴,有人去请她跳舞的时候,那男舞伴只需要说一句“朋友,有人”,对方便会知趣地离开。
可有时候有些人偏要“装大”,见别人有男舞伴仍要强行去请,嘴里还要说:“老子就是要请你跳!”这句话说完之后很可能就有人要动刀子了。
我所居住的这座充满了黄金和垃圾的城市,不知是为了什么,人们一个比一个火爆,街头常常能够看见拳脚乱飞,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怀疑我们可能是吃火药长大的。
文青水拿着一瓶饮料走过来的时候,刚好看见那个小青年正在用力地拉扯着唐儿。
“你要干什么!”文青水跑过来。
那个小青年大概没有想到还有谁会来管闲事,他抬起头以一副傲慢的神色用眼睛斜斜地瞄了瞄文青水。这时候文青水突然觉得他有些面熟,后来他想起那个小青年是师大物理系的,好像是钢厂家属的孩子。这些年师大和钢厂搞共建,钢厂的孩子常常是差点分数都能被录取,而他们又是一群非常野的孩子,常常混在一块打架生事。
“关你屁事!”那小青年见文青水戴着黑边眼镜,一幅斯斯文文的模样,就不太把他放在心上,“滚一边去,当心老子连你一块弄了。”
“她是我女朋友,放开她。”文青水有些紧张。
这时候有几个青年人也挤过来,文青水一眼就认出他们全是物理系的,而且都是钢厂的子弟。“是你女朋友?”那小青年冷笑起来,“我又不是不知道,她早被我们钢厂那哥们给上了……”唐儿突然大声哭起来。
就是那小青年的这句话和唐儿的泪水惹恼了文青水。“放你妈的屁。”文青水一脸激动地跳起来,手中的饮料瓶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砸在了对方的脸上。后者没注意到这个书生模样的人居然会动手,头部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老子把你弄死!”文青水大叫着,他的脸已经扭曲,而整个人就像一匹豹子一样向对方扑了过去。
那小青年的几个哥们几乎同时也向文青水扑了过来。比较幸运的是,他们见文青水是独自一个人,所以都没用刀子。
程岑和罗姐她们正好也在这家舞厅跳舞。最先程岑对这边发生的事无以为意,他还认为是哪个女人私自出来跳舞被老公给逮着了。后来他听见了文青水熟悉的声音,就慌忙跑过来,那时文青水已经和那一伙人打了起来。这家伙聪明,知道自己上去也只有挨揍的份,所以他转身就跑到向天这儿来找我们。
我和程岑、林川、向天在黑夜里飞快地跑。从向天家到金飘带只有五分钟的奔跑距离,我们的鞋子踩在水泥地面上,发出霹雳的响声。我非常吃惊向天的速度,他跑得很快,像我们三人的领队。
隔着老远我们就看见金飘带舞厅门口围着许多人。当程岑大声叫着“闪开”冲过去的时候,人群自然地给我们让出路来。这时我看见了王姐,她依然穿得非常妖艳。
“程岑,你的朋友在那边。”罗姐指着舞厅门口的右边。
这时我们清楚地听见文青水疯狂的叫声在不远的拐弯处响起来。后来文青水告诉我们,他被那伙人从舞厅一直打到街道拐弯的地方,唐儿一边哭一边跟着他跑。
“哪个在动手?老子把他弄死!”我叫起来,飞也似地冲了过去。我手上的刀子闪着冰冷的寒光。在我的身后,林川和程岑提着棍子也扑了过去。
刀子冰凉,颜色像月光。
那一伙人还没反应过来,他们的拳脚仍在拼命向文青水的身上舞去。而我的刀子已经递了出去。我一刀捅在了一个人的屁股上。后者尖声地叫起来,他已经感觉到自己流了血。
那时候我一见血就非常冷静。那时正值爱模仿的年龄,看着电影上周润发玩刀子像自己的第六根手指一样玩得极为潇洒,便每日里躲在僻静处苦练,我家后山坡的树没少遭殃。工人老爹常挥着拳头告诫我不要学坏。但我的确不知道学坏和玩刀子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而且很自信自己不会学坏。我只知道当我把手里的刀子一亮,别人就很敬重我;当我在同学们面前把刀子稳稳地扎入十米远的树身,周围发出响亮啧啧的称赞声时,我就很潇洒。于是我的刀子就玩得非常娴熟,非常有分寸,一方面我敢于动手,另一方面我从不刺对方要命的部位。我玩刀子一般只捅屁股,那地方肉多,而且结实。捅的时候要用手掐住刀子,只留出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刀尖,这样对方被捅后只感觉到疼痛,而不会受到重创,但这也足够了,谁见血了还不两腿发软呢。这种方法是一个老坏蛋教我的,他还说捅人只捅出血而不伤经脉,最多算一般的打架斗殴,拘留两天或罚点钱就完事了,更何况只要不是你先动手,那些混混屁股上流了血谁都会跑,谁还敢和你玩刀子。我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所以在那个不懂事的年龄,尽管我经常和别人打架,但却从没进过派出所,不过这也和我能写点文章并因而受到学校的器重有关,有时候他们还会为我说几句好话,否则搞不定哪天就给弄进派出所去了。
我的刀子出手后,程岑和林川的棍子早已敲了下来。
我飞快地舞着刀子,向文青水冲过去,而只要一有机会,我的刀子就会追上一个人的屁股。
虽然是一把水果刀,但效果一样,那伙人见着我纷纷躲闪,其中一个人叫起来:“是刀柄。”刀柄是我玩刀的绰号。
我不理他,我冲到了文青水面前,他一脸是血地靠在一棵树上,唐儿的头发非常零乱,抽泣得很厉害。“西鸿,弄那个穿方格子衣服的……”文青水大声叫,他的脸上和衬衫上都有血,眼睛已经变成了大熊猫的眼睛,看上去很有点触目惊心。那个穿方格衣服的人就是被文青水用饮料瓶砸了的人。他正准备跑,被我追上了,飞起就是一脚把他踢翻在地。这时候文青水已经冲了过来,他拼命用脚去踢他。唐儿哭着追过来:“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她叫着去拉文青水。“刀柄刀柄,”这时对方一个穿红衬衫的人过来大声喊我,“我们不知道是你朋友……”他说。 这时林川也认出了其中一个人,双方都停了手。
那个穿方格衣服的人躺在地上。唐儿已经抱住了文青水,在文青水怀里哭得很厉害。文青水像一枚钉子一样站在那里,眼里的光芒挺吓人。
“我要弄死你!”文青水显得很冲动,整个人就像一匹受伤的豹子,拼命对着穿方格衣服的人喊,然后他甩开唐儿,冲过来准备抢我的刀子。唐儿早已哭得像冬天的芦苇,浑身软弱无力的抱着文青水,谁知文青水居然甩开了她,她就像一只蝴蝶一样地摔在了地上,脸上的泪水汹涌而下,抽 泣得更厉害了。
“唐儿,”文青水这时候想起了刚才的举动,吓坏了,慌忙转过身跌跌撞撞地去扶她。唐儿伸出手紧紧抱住文青水,就像溺水的人抱住了一捆稻草,她抽泣着说:“青水,不要打了,我求求你,不要打了。”她的声音充满了惊慌和恐惧的色彩。
文青水刚才是被气晕了头,根本没想到自己还抱着唐儿。其实这之前,他本来没打算出手,后来听见对方的言语侮辱到了唐儿,才被迫动了手。而一动手就立刻被打得眼冒金星,肺都 快要气炸了,所以情绪显得异常激动,脑子乱得厉害,就完全忽略了唐儿的存在。现在他紧紧地抱着唐儿,嘴里慌乱地说:“唐儿,好唐儿,没事了,没事了。”他的声音里充满哭腔,但他自始至终没有掉一粒眼泪。
唐儿的头发非常零乱,她的脸上已经被泪水洗了一遍,她紧紧搂住文青水,身体在晚风中轻轻地颤栗。我看着穿红衬衫的人,眼睛像子弹一样盯着他:“你们把我朋友弄成这样,你说这事怎么搁平吧,大家好说好商量,否则,不要怪老子翻脸不认人。”我的语气恶狠狠的如同吃了烈性火药。
他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不远处便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些脚步声又急又快,像夏天的阵雨。是白狐带着中文系几个能打架的哥们和朱朱、大勇他们赶来了,密密的,大约有十多个人。白狐跑在最前面,不过我奇怪的是他的手里居然提了一把黑黑的火钳。后来他告诉我,他说 他不会打架,又不敢空手跑来,就借了小卖部煮鸡蛋那个老大爷的火钳提着来了。
“西鸿,鸟儿怎么样了?”白狐一脸担忧的神色,他和朱朱跑得最快。
朱朱人虽又小又矮,但火气最爆,我和文青水一直担心他会出事,经常劝他。谁知他后来还是出了事,但也正是因为他,才使得我真正地告别了刀子。但这都是后话了。
这时候他看见文青水一脸的血迹,立刻跳了起来:“是哪个崽儿弄的?”他大声叫。那几个人见他那凶狠的模样,谁还敢回答。朱朱见没人说话,顺手抓住一个人就是两拳,那人当场便被打出了鼻血。“老子不把你弄翻老子就不叫朱朱!”他打了人还在那里提劲。
穿红衬衫的人立刻就变得很紧张:“刀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他可能担心自己也会突然被打得流鼻血。
我不说话,只是用刀子一样的眼光冷冷地盯着他,直到盯得他浑身打起了摆子为止。然后我再转过头来看了看程岑,示意他说话,这是我们长期以来配合的结果,也就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这样吧,你们七个人,每人拿一百块钱出来给我的朋友看病。”程岑说。凭我的经验,我知道对方多半不会答应,要知道,那时的一百块钱也确实是个数目,果然, 对方脸显难色。我知道不能逼急了,逼急了他们就会跑到师大保卫科去,宁肯背处分都不愿出这么多钱。
“不行,太多了,再说大家也是哥们,”我故意装出一副挺义气的样子:“这样,你们七个人,凑个吉利数,四百。”我说:“就这么定了,否则,我倒没什么,就怕我这些哥们不买帐。”我这么说的时候,朱朱已经掏出了刀子,用刀背在自己的脸上像拉锯子一样慢慢地来回拉动。那刀光,却在月色下一点一点地闪亮。当那伙人掏出钱来给我们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看热闹的人已逐渐散去。程岑去拿了两条烟,扔给白狐和朱朱,让他们去给来帮忙的哥们散发。
这时候我看见王姐和罗姐手挽着手。王姐笑吟吟地喊:“西鸿,”她一脸灿烂地跑过来:“你好烈性,真看不出来。”我的脸上微微拉出一道弧,她在我眼里慢慢地变成了一束讨厌的火苗。“我们去跳夜场,”王姐妖气地笑起来,“或者,去我家……”我突然对她充满了厌恶, 我看了一眼她由于被夜风掀起裙角而露出来的小腿,“改天吧,我朋友还得上医院。”我尽量压住内心的冷漠,用比较随和的语气说。
程岑跑到罗姐旁边,我清楚地听见他们乱糟糟的笑声,放浪而又无聊。
后来王姐和罗姐的身影就消逝在了街道拐弯的地方。
我们分成两组,一组先回学校,另一组陪文青水去医院看看。
文青水紧紧抱着唐儿,大脑里出现一个又一个亮亮的光圈,有一种疼痛感绣花针一样袭击了他。文青水用力咬了咬牙齿,他感到自己浑身无力,身体在一阵一阵地抽动。唐儿也紧紧地抱着文青水,现在她已经停止了抽泣,但她的眼睛里有一层雾朦朦的东西,她突然之间就想起了老家,老家有许多香榧树,她现在感觉自己怀里的人就像一颗香榧树上的叶子,飘满了柔弱和温馨……。
这时候,文青水突然发出了一个坚决的叫声:“唐儿,我爱你,”他的叫声充满了兽性,他像一匹猎豹一样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叫,“唐儿,我爱你。”
唐儿听见这几个字后愣了愣,然后她就大声哭起来,她哭得双肩抽动,哭得惊天动地,我们不知道他俩怎么了,全愣在那里。而唐儿已经哭着跑远了。
她跑的时候身体一晃一晃的,我们还能够清楚地听见高跟鞋敲打地面的声音脆脆地响,像唐儿的哭声。
文青水与唐儿
文青水躺在寝室里的床上,寝室很静。白狐和林川他们都出去了,临近大学毕业,每个人突然都忙了起来,好像这已经成为一生里最后的时间,大伙都在千方百计地尽量不去浪费它。床边的破书桌上有一杯已经冷却了的牛奶和一堆水果,水果是前天晚上程西鸿和向天弄来的,牛奶是早上白狐从食堂端回来的。
对前天晚上打架的事,文青水已记不太清楚了,他只记得后来程西鸿他们把自己弄到医院作检查,好在也仅仅是皮肉伤,医生说休养几天就好了。至于对整个打架的过程,他只记得当时拳头像雨点一样地乱飞,唐儿一直在哭泣……其它就没什么印象了。
休息了两天,文青水感觉头已不那么昏沉,但浑身没有什么力气,软软的,老提不上劲来。他斜躺在床上,身上盖了条薄薄的被子。
每次看到这条被子,文青水就会想到家乡,想到在家乡邛州那个像水仙一样的女孩,她叫紫儿。紫儿的手很巧,紫儿会编织许多竹器,紫儿同样会绣被面,她会在被面上绣很大的花,很好看的水鸟,文青水永远不会忘记紫儿的泪水,也不会忘记紫儿绣的美丽的花被面。他记得离开家乡的那个早晨,有很大的雾。他刚刚走出家门,紫儿的娘就送来四床被面。“水儿,”紫儿娘说,“这是紫儿让送来的,她说水儿哥要好好念书,她说……”紫儿娘语音哽咽,她说不下去了,文青水颤抖着手接过被面,脸上的泪水一滴一滴地滑落,滴在被面上那两只快乐游曳的水鸟上。
文青水系里的很多同学至今都记得上大学报到那天,那个叫文青水的瘦瘦的男孩的声音。
那天,老师问他:“你就是文青水?你们那儿有个叫钟紫的女孩怎么没来报道?”钟紫就是紫儿的名字,老师的话刚说完,文青水就愣住了。“怎么不说话,我问你哩文青水,钟紫怎么不来了?”老师继续问。文青水的头垂得很低。
“你不是哑巴吧,钟紫和你是同一个学校毕业的。”后来老师有些生气了。这时候,文青水突然发出了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声,然后他转过头飞也似地逃走了。
每当文青水轻轻地抚摸那条绣有水鸟的被子,他的心就一点一点地痛。他永远记得紫儿娘在那个大雾的早晨的泪水。他也永远记得爹说的那一句话,爹虽然是个庄稼人,但爹是条硬汉子,他走的那天爹突然狠狠一拳打在他的肩上,爹说:“记住,水儿,好好念书,别辜负了人家紫儿。”文青水发现爹的眼里有泪光闪动:“要像条汉子一样地活,别让你老爹和紫儿失望。”爹的声音有些喑哑。现在,文青水躺在床上,他紧紧地捏着被面,他突然想要哭出声来。
“我怎么会粗鲁地打架?”他摇着头。
文青水叹了口气,从枕边的书里取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笑得很甜美,但是她穿得很朴素,她有唐儿一样的短发,但笑得比唐儿开朗。
这时候门轻轻微微地响了几下,很脆。文青水慌忙将照片夹回书中,用方巾把镜片下的泪水擦了擦,但眼睛仍然微微有些红。他在完成这个过程的时候门又轻轻响了几下,敲门的人可能是个女孩,敲得很细心很有节奏感。“谁呀?”文青水说:“进来吧,门没锁。”
当敲门人推开门走进来的时候,文青水的心跳了好一阵,他没有想到会是唐儿。
文青水还以为唐儿不会来了。前天晚上文青水和钢厂那一伙物理系的学生打架的时候,唐儿一直追在他身边哭。后来文青水不知道从那儿来的那么大勇气,居然大声地对唐儿说出了那几个字。可是唐儿的反应却让文青水沮丧得差点晕过去。“她为什么会哭着跑开呢?”一想 到唐儿当时的表情,文青水就沮丧得像一颗永远不会发芽的草籽。这两天文青水的情绪非常糟糕。“我是什么?唐儿是什么?”他想,“我实在是有些自不量力,四年了,如果她真对我好,哪儿会等到今天呢?……她一定是发现我喜欢她,又不好伤我自尊心,所以一直不好对我明说,想让我知难而退……可我居然这么傻,非要去自讨其辱。”文青水这样想着的时候,心里像被凿子凿了一般难受。“只有紫儿才真正对我好。”文青水想。他一直计划着等几天把毕业论文弄完后去给唐儿道个歉。文青水觉得自己前天非常粗鲁非常草率。“她那么纯洁,我怎么能伤害她呢?她的男朋友应该是优秀的……”文青水想:“就和唐儿做个普通朋友吧。” 唐儿仍然穿了碎花的衣裙。她的短发微微卷起来,像一朵一朵飘扬的小浪花。
文青水愣愣地望着唐儿。他的脸上突然升起了火烧一样的红,“唐儿。”他喊了一句,一种自卑的心理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唐儿的脸上挂着一丝浅浅的笑容,但那笑容里分明隐藏了一种淡淡的忧伤。
文青水在唐儿的眼里显得很消瘦。她把手里提的水果放在书桌上,然后在文青水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文青水的目光追随着唐儿一举一动,心里空空的,但好像又有一只沉沉的水桶在心里七上八下。他们没有说话,唐儿取出一把小巧的水果刀,挑选了一个最大最红的苹果,开始削起来。“你怎么会来?”文青水有些傻傻地问。
“我怎么不能来?”唐儿说。她在认真地削苹果,她削苹果的手法很巧,红红的苹果皮随着她手指的轻轻转动像一条长长的飘带一点一点地垂下来。
他们说了一句话后都不知该说什么。文青水偷偷地盯着唐儿,唐儿很专注,她在认真削苹果。文青水突然感到很紧张,连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的。
“我--”他刚想说什么,一只削好的苹果已经递了过来。文青水看着那枚多肉的苹果, 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真正的饥饿感,他接过水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苹果很脆,咬上去多汁而香甜,文青水吃得很快乐,这时候唐儿又取了一枚苹果削起来。
屋里很静,只有文青水咬苹果的声音脆脆地响。
文青水一边吃苹果一边偷偷地看着唐儿,他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张丰满而美丽的脸被窗外透进来的阳光映得圣洁而明媚。他心里生出一丝感动,他想如果能永远这样该多好。他想唐儿削的苹果真好吃。他想唐儿无论削多少苹果他都能吃下去。
但是文青水开始吃第二枚苹果的时候唐儿并没有继续削下去的意思。她开始用小刀修指甲,她的手指像葱一样白嫩,她的指甲上没有蔻丹,但仍然美丽而整齐。文青水一边吃苹果一边看着唐儿修指甲,他觉得这么漂亮的指甲根本就用不着修了,但是唐儿仍然在修,而且修得很精致。然后唐儿站起来:“你好好休息吧,我得走了。”她的口气幽幽的,像有什么心事。
文青水正在吃苹果,他吃得很香。听见唐儿的说话声,吃苹果的嘴便停止了动作。
唐儿向门边走去。文青水看着她美丽的背影,心里一阵酸楚。“唐儿--”文青水有些不甘地叫了一声。唐儿正准备拉开门走出去,听见文青水的喊声整个身体突然抽搐了一下,她站住了,但没有说话。
文青水喊住她之后又不知说什么,后来终于憋了一句:“你慢走……对不起。”这句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文青水想唐儿肯定听懂了,他前半句是指谢谢你今天来看我,后半句则是对那天打架后所说出的那句爱语表示歉意。 唐儿背对着文青水,她的身体明显地颤抖了一下,拉开门,她风一样地冲了出去。“我该怎么办?”唐儿跑出去的时候想。
我正好端着一钵鸡汤去送给文青水,我就看见唐儿飞快地从文青水房间里跑出来,一脸都是泪水。“又怎么了?”我问唐儿,她不说话,飞也似地消逝在走廊尽头。
“鸡汤,趁热喝。”我推开文青水的房门把汤放在床边对他说。
“谢谢,西鸿,”他说。我注意到他的脸上有点点泪水。
“谢个屁,咱哥们谁跟谁,”我说:“唐儿是怎么回事?”
文青水不说话,只是无力地摇了摇头。
“你是个傻冒,”我气坏了。因为上午的时候,我叫上林川曾经怒气冲天地去找过唐儿,之所以要骂文青水是我猜肯定是由于他不会说话而气跑了唐儿。
“你是不是在赌气?”我当时还认为文青水是因为前天晚上唐儿哭着跑的事在生气,我用一口老气横秋的话语说:“女孩子害羞,你当着这么多人嚷,她不跑才怪哩……”
文青水摇摇头,叹了口气,“西鸿,我知道你对我好,但这种事你不懂,”他说:“只能怪我,我哪儿配……”我不想听他说这些。我简直要被他气死了。
美丽的唐儿流着泪在阳光下的校园掩面飞跑。她的短发轻轻扬起来,像一根根断了的吉它弦。跑回寝室,她重重地倒在自己的床上,用被子蒙着头大声哭起来。同寝室里有一个正在埋头写毕业论文的眼镜女孩,见状吓了一跳,慌忙丢下笔跑过来,“怎么,唐儿,出什么事了吗?”她问。唐儿不理她,只是拼命地哭,使劲地在心里叫妈妈。窗台上,一窗的野花开得缤纷而灿烂。外面的阳光有些炫目地刺眼,但是有风,在轻轻地吹。窗台上便有许多快要枯萎的花瓣纷纷扬扬地飘落进来。落花点点像唐儿的眼泪,又像她碎了一地的心事。
上午的时候唐儿正呆在寝室里写论文,但怎么也写不下去,自从前天晚上文青水说出那三个字以后,她心里就乱糟糟的。尽管她自从和文青水认识以来,就知道这一天终将会来,虽然它来得的确不是时候。
正当她的论文实在是继续不下去的时候,程西鸿和林川的声音就在女生楼下响起。“唐儿--”他们大声叫。 事实上唐儿在下楼之前已经猜到他们为什么来找自己。“唐姐唐姐,”程西鸿的嘴很甜,“麻烦你去看看文青水吧,”他说:“那天晚上你跑……你走了之后,文青水在医院里哭得快闭气了。医生说他不能太激动。”其实文青水在医院里一滴泪也没掉,只是整个人完全像个哑巴,傻傻地不说话。而且他受的只是比较严重的皮外伤,医生也没说什么不能太激动。程西鸿这话全是假的,目的自然不言而喻。但唐儿却吓了一跳,心里慌慌的,只是在想:“这都是我的错这都是我的错……”
“他现在怎么样了?”唐儿急切地问。“现在没什么,再将息两三天就会好了。”程西鸿故意一脸沉重地说,“你还是去看看他吧,你们是同学,有共同语言,他现在需要安慰。”
唐儿松了一口气,脸上出现踌躇的模样。程西鸿看到唐儿脸色的转变,心里后悔自己把病情给说轻了。“妈的,该说他快病危了。”程西鸿想。
这时一旁的林川忍不住了:“唐儿,你讲点道理好不好,青水为什么被打成这样还不全因为你。”他嚷起来:“就算你不喜欢他,但作为同学你去看一下他又怎么了,他难道还咬你两口不成?”林川一副气坏了的模样大声地说。唐儿不说话,眼里有了几粒亮亮的星星。
程西鸿对林川做了个眼色,林川又嚷起来:“那天要不是我们去得快,恐怕……”他故意停顿了一下,又开始骂文青水:“青水也不是个东西,一个女人有什么了不起……”“林川,吃饱了撑着腰了,胡说什么,有神经病吗?”程西鸿装出一脸生气地吼林川。
这时候唐儿转身就往女生楼跑。程西鸿低声笑着说:“行了,我打赌唐儿今天肯定要去看文青水。”林川快乐地打了一下他的头:“你小子,一个字:奸。”然后他们快乐地笑起来。唐儿回到女生楼的时候心情郁郁的。她很清楚究竟谁最关心文青水,她也很清楚自己这两天为什么乱糟糟的,论文半个字也挖不出来。现在,她蒙着头大声地哭,声音里充满了脆弱和无助。她的泪光里交叉着两个男人的身影。一个是文青水,一个是一张快四十岁的面孔。“今天还得去钢厂,他的生日。”唐儿流着泪委屈地叫:“妈妈,妈妈,你要我怎么办啊……。”当唐儿赶到文青水寝室看见文青水的那一刹那,唐儿的心像白玻璃掉在地上一样地碎成了一片一片的。她从文青水躲在镜片后的眼睛里读出了一种伤害,她知道这种伤害会有多么地深,它完全可以瓦解一个人最坚强的意志,她也知道这种伤害是自己带给文青水的,“他是无辜的,他是无辜的……”唐儿疯狂地想。但是面对文青水那张消瘦而忧郁的面孔,她什么也不能说,她唯一的做法就是赶快从文青水那儿逃掉。唐儿哭了很久,她的声音始终没有停下来。寝室里飘满了枯萎的花瓣,戴眼镜的女孩傻傻地看着唐儿,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皮珊在走进教室的时候,还有十分钟这节课就要结束了。向天讲课的特点是:流畅、新鲜,永远富有吸引力。这一节又是向天的英语诗歌课。偌大的教室早就坐满了人。有时候向天的课还会常常出现学生提前占位置的情况。皮珊从后门偷偷溜进来的时候,除了向天,班里的同学谁也没发现,他们听得太专注了。
昨天黄昏皮珊从一个同学手中借到一本琼瑶的爱情小说《海鸥飞处》,谁知一不留神就看了个通宵,早晨六点多钟才昏昏睡去,梦里模模糊糊地出现一些向天和自己的美好场面……,将近中午才从好梦中醒过来。她知道今天上午最后一节是谁的课,所以从床上爬起来就飞也似往这儿跑。“我真的喜欢上他了?”皮珊有些忧郁地想。
她在往教室跑的时候眼前许多次地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
向天正在讲课,他今天讲的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智利诗人聂鲁达的名作《马楚·比楚高峰》,他用他质感而独特的声音朗诵:从空旷到空旷/好像一张未捕物的网/我行走在街道和大气层之间/秋天降临,树叶宛如坚挺的硬币/来到此地而后又别离……
皮珊跑进教室的时候,向天的眼睛微微一亮。他非常清楚一节课就要结束的时候那个跑进来的女孩的心理。如果是一般的学生,在一节课还有十分钟就要结束的时候,再喜欢的课他也不会来了。
“但是她来了。”向天想。
皮珊今天穿了一套白色的套装,整个人显得青春而活泼。讲台上的向天心里微微一震。“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更喜欢聂鲁达的爱情诗。”向天的目光仿佛不经意地停在了皮珊脸上,皮珊慌忙低下头。向天说:“比如他献给他第一个恋人的《第十五首情诗》,他写道:你沉默不语我更喜爱,像你不在我眼前/你远远倾听我的动静,我的声音却追不上你/仿佛你的眼光已经离去/仿佛一个甜吻把你嘴唇封闭……”皮珊低着头,向天诵诗的声音像金属一样击打着她的耳鼓。
教室里很安静,大家都在静静地倾听……
这一段时间,向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感到自己心里像揣了一枚找不到门的钥匙,充满了惶恐和不安。
她已经很久没有再到向天的寝室里来。“我讨厌月亮。”每次看到月亮,向天就会恨恨地说。皮珊就是在那个有月亮的夜晚离开自己的,向天想。每次心情很糟糕的时候,向天就会趴在写字台上画画,画那个神色黯然有着一头飞瀑样黑发的女孩,他总是画得很专心,而且总是画得很久,画完了之后,他就会觉得原本乱乱的心情就突然变得有些开朗起来。
“我爱的皮,”画完画后,向天会签上这几个字。然后沿着月光照耀下的校园走到校门外的邮筒,月光总是把他的身影和心事拉得又细又长。“她应该知道是谁寄的,”向天想:“没有谁能再把她画得更纯粹,她应该 知道。”
“但是--她收到了吗?”向天想。
课堂上,慌慌张张的皮珊低着头默默地倾听着向天的声音柔和地响起。
“他画了这么多,”皮珊想:“他为什么知道我的忧郁?”皮珊已经接收到向天的许多张画了。她非常奇怪向天会把自己画得这么传神,这么生动,这么忧郁。有一次她躺在挂有小布帘的床上翻看这些画的时候被同寝室的学友们发现了。“哇,好漂亮。”她们抢过去。“快还给我,唉呀你们别闹。”皮珊慌忙追过去想拿回来。学友们一边围着寝室转圈,一边把画相互递来递去。
“我--爱--的--皮。”一个女生发现了画上的字,用调皮的口气念起来,然后她开始在画上东找西找,没有发现署名。“谁画的?告诉我们。”她大声说。
皮珊光着脚在楼板上跳来跳去,但怎么也抢不着画。
“快还给我,不然我生气了。”她叫。
大伙不理她,都纷纷嚷起来:“好个皮珊,平时一副冰清玉洁的模样,真看不出来……快老实交待,这画谁画的……那白马王子是谁?”女生们的嘴像黄鹂鸟一样地打着机关枪。“我也不知道是谁。”皮珊一脸委屈。
“还装傻,”大伙不相信,就猜起来:“是大成吧?”
“决不会是大成,”一个女生用坚决的口气否定,“大成虽然长得挺不错,但他的手决没这么巧,我猜应该是……”“你说是谁?”大伙见她分析得挺有道理,几乎同时问。
“是……是……是向天老师。”她红着脸大声叫。
“呸,”大伙不相信。另一个女生说:“是你喜欢向天老师吧。”大家便轰笑起来。然后前面说话那女生便红着脸和后面说话的女生追打起来。大家便很欢乐,寝室里就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皮珊趁她们不注意就慌慌地抢回了画。这时候寝室的同学们已经把话题转移到了向天身上。作为外语系最年轻而又是单身的讲师,向天无疑是许多女学生的偶像。“有什么嘛,我就喜欢向天老师。”一个女学生嚷,“他要愿意,我毕业就嫁给他。”
“呸,不知羞。”大伙笑着骂她。
“这有什么不知羞的,想爱就要敢说出口,我们又不是孩子。”她说:“你们还不知道吧,我们班里的舒眉衣在偷偷给向老师写情书……”她神秘的口气吸引了皮珊。
不知为什么,皮珊心里一紧,眼前立即浮现出一个高个子女孩的身影。舒眉衣是外语系挺出名的女孩,她不仅仅长得美丽,还能写一手很漂亮的文章。要命的是她很活泼,胆子很大,属于那种敢爱敢恨的才女型。一想到这些,皮珊就很紧张。
“我紧张什么,”皮珊又想:“向天他……”皮珊的眼睛粘在画上,心里却幽幽地叹了口气。
其实皮珊曾经很多次地站在向天屋外开满了花朵的门前,但是她总不能伸手去敲门。在皮珊的心中,向天那间飘满了茉莉香的屋子总是像有一种巫气在吸引着她,并且让她感到一种尖锐的眩晕。可是一站在向天门前,她就会想起那个月亮很圆的夜晚……但她同时又想起了很多年以前的江边,还有江边那对男女猪肉一样交缠在一起的肉体,于是她心中一阵悸动,转身飞也似地从那个开满白色花的门前掩面逃走。
皮珊仍然清楚地记得昨天的梦境:她在梦中穿着白裙子和向天飞跑,一片青草地,万里白云,鲜花从地上一层层铺到了天上……。“舒眉衣?”皮珊又想,心里升起了一丝忧虑。但她又立即为自己的忧虑感到不安,“我凭什么呢?”她想:“那是多么脏的事情……不过,舒眉衣?”
舒眉衣是外语系的才女,舒眉衣胆子很大。皮珊知道这些。
向天的课已经结束了。教室里一如既往地响起精彩的掌声。“向天老师,我们爱你!”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来。班上的同学愣了愣,几乎同时都大声叫起来:“向天老师,我们爱你。”正在收拾教案的向天被这些动人的声音激动得有些紧张。但同时他又清楚地注意到坐在后面的皮珊嘴唇也动了动,但并没有张开。他心里微微掠过一些酸楚和失望,但是他眼里仍然有了泪花,“谢谢,谢谢同学们。”向天说。他情不自禁地给大家鞠了一躬,同学们报以更热烈的掌声。
这时候向天注意到刚才率先喊了一嗓子的女声,是她--舒眉衣,外语系最活泼最有才气的女孩子。向天的目光看见她时发现她的目光也像火辣辣的阳光一样看着自己,向天慌忙 低下头。他想到了那天自己收到的便条,“难道是她写的?”
向天非常熟悉这个叫舒眉衣的女孩,她总是能问出千奇百怪的问题来。有一次下课的时候她居然当着很多同学的面问向天:“请问向天老师,你会不会像普希金一样为了爱而去决斗?”尽管向天知道现在的大学生胆子大得惊人,但他也没料到舒眉衣会问出这个问题,因为他当时刚离了婚。“会的。”向天的回答虽然获得了热烈的掌声,但他的内心却在流血。“连夫妻两地分居都不能接受,哪里还谈得上为爱情而决斗?”向天想。舒眉衣的问题使向天内心的伤痕又深了一层。“好,谢谢向老师,我也会像你一样,为爱情而决斗。”舒眉衣的回答不仅得到了掌声,班里的男同学甚至还吹起了口哨。然后她对向天报以灿烂的一笑,转身出了教室。
“难道真是她写的?”向天想:“不会的……但如果真是她可就麻烦了。”
学生们开始陆续地散去。
向天眼睛的余光一直在注意皮珊,后者夹着书本正准备向后门走去。
“皮珊,你来一下。”向天干脆坐在讲台后面的椅子上,故意翻着书喊,“今天怎么会来晚了?”他很奇怪自己的声音居然非常的冷静。此时教室里的学生几乎都已走完,剩下的也已走到门口。他们对向天的喊声都无以为意,因为教师问某某同学为什么来晚了是件很正常的事。皮珊停了停,她知道向天喊住自己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她心里有一丝惊慌,但她仍然走了过去。不过她走得很慢,几乎是在迈着小碎步,直到教室里的学生们走完后,她才走到了讲台边。向天看着皮珊慢慢地向自己走过来,心里有一阵浪花在一点一点149被花朵所伤点地飘动。
“向老师,”皮珊把头埋得很低。“皮,”向天心里掠过一丝暗痛,“我的画你收到了吗?”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像蜻蜓一样停在皮珊的黑发上,他想伸出手去理一理,但他终于没能这么做。
皮珊点点头,然后立即又使劲摇摇头,心里湿湿的。
“皮,”向天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是呆呆地看着皮珊的衣裙,皮珊的衣裙很白,很耀眼。
后来向天终于说:“皮,中午一块吃饭好吗?”
“不。”皮珊坚决地说,然后她就跑出了教室。她跑得很快,像一个童话一样消逝在向天梦境般的视线里。空气中好像飘动着迷人的气味,皮珊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声音显得孤单而清脆。“皮,听我说……”向天一边喊一边追到外面的阳光里。可是他刚追出来,整个人就木偶般哑住了。
外面的阳光下,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正在向皮珊招手,皮珊也飞快地向他跑过去,向天可以清楚地看见她洁白的衣裙像小伞一样在旋动。然后向天清楚地听见皮珊的声音:大成,我们去吃午饭吧。
正午的阳光盛大笔直,向天看着那两个青春的背影慢慢远走,突然感到自己已经面临了衰老。他沮丧地叹了口气,整个人像一只受伤的蚂蚁一般慢慢转身,落寞地向寝室走去。
比如皮珊
下午的时候,向天从午睡中醒来,他的心情有些阴霾,整个人有些提不起劲的感觉。
他在门边又看见了一张便条。不用猜测,他也知道那张便条上写着什么。他已经连续收到好几次这样的便条。但此刻他内心却在期望着今天这一张上会有些别的什么,会不会是皮珊……但是他非常失望,纸条上仍然一如既往地写着: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向天摇了摇头。他把那张纸条撕成一片一片的,随手扔在废纸篓里。他现在基本上没有什么心情去探究这个暗恋自己的人是谁,因为他也正在暗恋别人,而且从目前的情况看,他的结局可能还有点惨。
向天没精打采地到系里去拿自己订的报刊。“《诗歌报》也该来了吧?”他想。《诗歌报》是那个时候向天他们认为最有文本价值的先锋刊物。
但是他刚走到外语系办公楼的走廊,就被系主任秦老太给叫住了。
“小向,来一下,”秦老太喊,“找你说点事。”
“小向啊,我知道你的课上得挺不错,但也要注意点影响。”向天刚一坐下就被浇了瓢冷水。秦老太说:“你的学生也太疯了,听说今天上课有女生对你说什么爱呀爱的……”
“主任,”向天心情本就不太好,就嚷起来:“什么爱不爱的……”
“不要嚷不要嚷,无风不起浪。”秦老太扶了扶眼镜,一副证据在握的模样,“你班里的学生中午都把电话打到我家里来了……”“谁?”向天气得跳了起来。
“是谁你就不要问了。”秦老太语重心长地说,“小向,系里正准备破格申报你为副教授,关键时候你可别惹什么乱子啊,否则这副教授……”
“我不希罕。”向天突然怒气冲天,转身就冲出了主任办公室。
“谁他妈这么缺德。”向天冲出主任办公室的时候已完全失去了去拿报刊的兴趣,他边走边想,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乒乓台边。他把班里的学生在脑海里飞快地过了一遍,怎么也猜不出谁会给秦老太打电话。“要不,是哪个同事在背后坏我?”向天想。
乒乓台边,几个外语系的女生正在打乒乓。白色的乒乓球在水泥台边来回飞舞,她们一边打一边夸张地尖叫着,一个个显得非常快乐。
师大没有正规的乒乓室,学校在体育方面也并不太注意,所有的乒乓台都是随意用水泥做的,零零散散,台面非常糟糕。但靠近外语系的乒乓台还算过得去,虽然四周长满了杂草和丢弃着废旧的砖头,但台面还相对整齐,所以总有许多学生爱在这儿来挥动拍子。
“向老师。”女生们发现了向天,都叫了起来。
向天正埋着头胡思乱想,听见喊声便抬起头来,他看见一群青春的少女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现在是下午,校园里铺满了金黄的光芒。向天突然感到心里一阵开朗,就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嗨,你们好。”他说。
“怎么样,向老师,敢不敢较量一下?”说话的是那个胆子很大的舒眉衣。她头上用一根彩色的绸带系了马尾,穿了一套短短的浅蓝运动装,明媚的脸上流露出青春和活力,但是眼睛里却充满了挑衅。向天走到乒乓台边,笑了笑,兴趣很高:“我用左手就可以了。”
然后他们就开始打球,向天的球打得又狠又刁,最先舒眉衣还不太适应,后来就渐渐习惯了对方的攻势。“向老师,你可不可以用右手?”舒眉衣突然叫起来。
“对对对,向老师,用右手打。”女生们快乐地嚷。
向天心里非常好笑:“就用左手,右手你们球都不一定能接住。”他边说边反抽了一板。这时候舒眉衣突然大声笑起来,“嗨,向老师右手不会打球,”她说:“他是左撇子。”
向天觉得非常奇怪,“她怎么知道?”他想。他现在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子实在是挺聪明。
其他女学生都笑起来,“向老师骗我们。”她们说。
向天的目光不经意地向对面看了看,他看见舒眉衣在奔跑中接球的姿式流畅而骄傲,尤其她被浅蓝色运动装遮住的一对小兔子,随着她的奔跑在一跳一跳的。向天觉得她很青春,同时向天又发现她的眼睛会说话。
因为舒眉衣的注意力也不仅仅在白色的乒乓球上,她眼里的余光也常常会波及到向天。向天觉得她的眼里好像充满了一种鼓励,心里就有些慌乱。“她知道我什么?”向天想。这时候向天突然发现不远的林荫处有一个熟悉的影子,那个影子手里拿着乒乓拍和一个高个子男生在说什么,然后他们望了望乒乓台的方向就转身走了。“是她。”向天对自己说,他知道那个影子是谁。向天一分神,就被舒眉衣狠攻了两板。
“向老师,你输了……”舒眉衣快乐地说。她的大眼睛仍然笑吟吟地看着向天。
“她的眼睛会说话。”向天想。
但他的目光立刻又放到了林荫深处,那里很平静,但向天的心里却流过沙沙声。
在皮珊早期的大学生活中,向天像水中央小小的塔灯,不会水的皮珊总会感到他温暖而又遥远。
她常常会到向天那间她认为温暖的小房子里去。那里有桔红色的灯光,有一个会诵诗的男人,还有那种常常能够使她产生眩晕感的茉莉花香。但是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尽管皮珊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那件事。
“他不能对我这样,”皮珊想,“那是多么丑恶的事情……但是……”皮珊又想:“这也并没有什么啊。”她感到自己心中好像被一束外来的什么阴影在罩着。
上午的时候,皮珊自己也说不明白为什么会拒绝向天的邀请,因为她是怀着渴望什么的心情跑到教室来的,但是自己却又不争气,明明自己心里愿意,但嘴上偏偏要说“不”。
她没想到自己跑出教学楼的时候会遇见大成。她知道向天会跟在自己身后,“但自己为什么要大声说和大成一块去吃饭呢?”皮珊想:“难道我是想气他,可我凭什么要故意气他呢……,”皮珊中午和大成吃过饭,心里就一直有些闷闷不乐。
后来她不想回学校,就让大成陪着她在大街上乱转,再后来她就想起了舒眉衣。
“向天老师,我们爱你。”这是舒眉衣下课时喊出的一句话。
“她凭什么可以这样喊?”皮珊想。
现在皮珊的心里丝毫没有再考虑向天。她在考虑另一个人:“舒眉衣?”她想。
事实上皮珊和舒眉衣恰好是两种性格的人,皮珊内向,舒眉衣外向,皮珊忧郁而多愁善感,舒眉衣热烈而性情奔放。这两种性格,以内向最为厉害,因为它往往会在你还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的时候,就给了你致命的打击。比如皮珊。
皮珊讨厌舒眉衣,原因简单得近乎于弱智,然而她却又干了一件弱智得连她自己也不相信的事情。那就是她给外语系主任秦老太打了电话。
她告诉秦老太今天上午舒眉衣的叫声,并且说舒眉衣爱上了向天。皮珊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报复舒眉衣,而此时此刻舒眉衣并不知道。
但是皮珊刚一挂上电话就后悔了。
“我怎么能这样做?”她想。皮珊又立即想打电话给秦老太解释什么,但她刚拿起电话就立刻放下了。她知道如果再打电话去解释情况可能会更糟糕。
“活该,舒眉衣,”皮珊想,“但是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我真爱上向天了?”一想到向天,皮珊就脸红心跳。
所以后来如果不是皮珊亲口告诉向天电话是她打的,向天打死也不会相信,这个楚楚可人而又充满忧伤的女孩会在背后捅了自己的刀子,尽管她的出发点并不是针对自己。
这个电话对向天的影响是:那一年他终于没能评上副教授。再后来向天终于弄懂了男子十八岁可以当兵而必须要到二十二岁才能结婚的道理,他说:十八岁当兵让你面对的是敌人,而二十二岁结婚让你面对的是女人,这说明,女人比敌人更可怕。向天在解释这个问题的时候还给我们举了一个例:“比如皮珊”,他这样举例。
本来皮珊在给秦老太打了电话之后心里还对舒眉衣充满了愧疚。
可是到了下午,愧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下午的时候,皮珊的心情仍然不太好,她就让大成陪她去打乒乓球,目的是想散散心。
可是刚走到离乒乓台不远的林荫深处,她就看见了向天,要命的是向天正在和舒眉衣打球。
“活该!”皮珊跺着脚在心里骂,可惜她并没害着舒眉衣,反而害了向天。因为对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而言,这些桃色新闻已经不能再影响她什么了。而对向天而言却成了一件麻烦事,因为他还将继续在这儿任教,哪个领导会喜欢一个和女学生闹出新闻来的教师呢?
皮珊一看见向天和舒眉衣在一起就皱了皱眉头,然后跺着脚生气地跑开,她跑得很快,像一个孩子遇见了魔鬼一样。
所以说少女的心是万花筒,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皮珊。
我认识皮珊非常早。而且对她很感兴趣。这并不是因为她的美丽,美丽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这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充满神秘而又奇怪的东西。
每次在向天那儿,我们遇见她,她总是郁郁地低着头,偶尔她的眼波一横,很令人觉得有一种冷冰冰的怪异感。在我的记忆中,她很少说话,一般听我们说,也不点头也不摇头。我很少看见她笑,她的笑容只是一个弧线,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她的头发很长,遮住了半边脸,所以我和文青水、林川曾在私下议论,我们觉得这女人太玄了,像美女蛇,又像神秘的女特务。但我们也仅仅是在私下里说,没敢告诉向天。我们怕向天听了不高兴,他一不高兴就要跟我们急。但是我们对舒眉衣的印象很好。
因为舒眉衣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很有点铁马美红颜、巾帼俏佳人的味道,挺对我们胃口。
我们在向天面前没有少说她好话,所以她最终在成为向天的第二任夫人也是最后一任夫人的时候,常常大鱼大肉地款待我们。我想她肯定认为在她和皮珊的爱情争夺战中我们这帮小兄弟功不可没。我认识舒眉衣就像她走进我的这本小说一样,时间有些晚。
我是在向天的狗窝里认识的她,那会儿她很快就要大学毕业了,而我也即将去另一座城市念大学。不过我认识她的时候并没准确地得知我这家伙究竟有没有上大学的福分。
那天晚上我和文青水、林川、白狐呆在向天房里喝酒。
窗外有很大的月亮。停了电,屋里有烛火。文青水因为他和唐儿的事很不开心,我们担心他喝醉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两眼朦胧,烛火映得他的脸红彤彤的,像熟透的蜜桃。
那天下午向天去打了乒乓,回来就冲了个凉。他记得自己和舒眉衣她们虽然打乒乓打得很疯,但是心里却一直在为一个女学生流眼泪。他觉得心里不痛快,冲完凉就把我们给叫了过来。我们走进他的屋子后,电已停了很久。屋里的小方桌上摆满了卤菜,还有一件啤酒。
那天晚上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都有了几分醉意。我们没有谈诗歌,我们只想喝酒。
后来向天首先醉起来,然后开始说胡话:“我他妈单身一辈子也没啥……谁这么缺德背后捅老子刀子,给主任打电话……我给他妈打电话……”
我和林川、白狐心里没什么事,看着烂泥一样的文青水和半醉的向天有些手足无措。
林川“砰”地一声砸了一个酒瓶,说:“天哥,究竟出什么事了,谁在背后整你,我连他祖宗一块儿弄。”向天摇了摇头,抓住啤酒又灌了一口。
文青水歪歪斜斜地趴在床边,听见砸酒瓶的声音,就喃喃了一句:“是过年了吗……”然后继续趴着。屋里四面八方都燃了红烛,火苗一点一点地旺,外面的月光很亮。
白狐推开窗,有新鲜空气扑来。向天家的窗子对面便是灯火闪烁不定的女生楼,那里经常挂满了花裙子和少女的心事。
林川从墙角抱起向天的吉它,轻轻地弹起来,调子悲怆而凄凉,是一曲《一无所有》。
我和白狐轻轻地唱了起来:“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向天的眼里突然有了泪花,他想起了自己和前妻美好的校园生活,他还想起了皮珊忧郁的黑发。“脚下这地在走,身边那水在流……”向天也跟着唱起来。我们的歌声悲壮宏亮,很有点窗外夜色的味道。
不知什么时候,文青水也从床上爬了起来,他没有唱歌,他只是呆呆地听着。“紫儿……”他突然叫了一声。我们没有理他,我们继续唱。舒眉衣就是这时候推开门闯进来的。
她进来的时候我们的眼睛突然一亮,歌声就被她打断了。她穿了一条苹果牌的水磨牛仔裤,套了件绿色的绸衫,一头长长的黑发被拴成一束马尾。
“嗨,诗人们!”舒眉衣像老朋友一样和我们打着招呼:“兴致很好啊。”
她大方得让大伙吃惊,因为除了向天,几乎没有人认识她。于是我们就显得有些尬尴。
“怎么,不欢迎?”她环顾了一下一屋的烛火,随便得像个节目主持人,“挺浪漫的……”
她赞叹。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理由不欢迎这样一位优秀的少女。向天的酒有点醒了,忙招呼她坐。她摇了摇头,“不了,向老师,几位诗人,很抱歉,我是代表我们女生楼来给你们提意见的,”舒眉衣一脸微笑,“你们的歌声……”她故意停顿了一下。
“对不起!对不起!”向天摸了摸头:“大家玩高兴了就乱嚷嚷,打扰你们了。”
舒眉衣笑得很甜:“那我走了,不好意思。”她对我们摇了摇手。“有空来玩。”林川大声说。她转过脸,眼睛看着向天:“我会来的,但不是现在。向老师,毕业的时候我找你还有件大事要说。”她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丝彩霞。
“什么?”向天有些木呐地问。
“现在不告诉你。”然后她就转身走了,我们看见她的背影很青春,像一枝挺拔的白木铃花。
作者:
peacelife30
时间:
2006-2-7 03:15:20
第四章 黑猫滑过的夏天
白床单
那是一幢非常陈旧的楼房,简易,甚至破败。在钢厂,这种房子屡见不鲜,它实际上是由木板和竹篱笆组合而成,顶上盖着青瓦,远远看去,像森林里的简易茅棚。它只有两层楼,加上年久失修,许多竹篱都已经剥落下来。到了夏天,这楼非常燥热,住在里面的人完全像住在蒸笼里,晚上就只好睡在木楼地板上。
唐儿每次来到这里,一踏上那残破的楼梯,心里就会涌出一种下陷的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惧。
她也知道自己的的确确不愿意来这里,但同时她还知道--她必须来这里。
不为了别的什么,只为了承诺。
现在,唐儿又踏上了这层楼。在二楼的拐弯处,就是邓起的家了。远远地,她就看见了那间她熟悉了四年的房门依然洞开着。时间是下午,阳光斜斜地照下来,阳光的重量落在唐儿身上,唐儿感到一种尖锐的眩晕在不知不觉中又一次笼罩了自己。
木楼板在唐儿的脚下咚咚地响。
从楼梯到邓起的家大约只有三十秒钟的路。
但唐儿总是走得很慢,每次都这样。从楼梯到邓起家的这个距离,总要被唐儿走得很长很长,她的速度总让人怀疑她是否在走完这段路之后就要永远地结束她的人生。唐儿永远记得她第一次和邓起的会面。那时她还小,刚上初二,有一天放学回家就看见了邓起,他很健壮,他喜欢穿黑衣服。她记得邓起看她的眼神,异样而赤红。“叔叔。”唐儿叫他。
唐儿的叫声让母亲不高兴了。“叫邓哥!”母亲说。
于是唐儿就叫他邓哥,然后邓起就微微地笑了一下,用手托起唐儿的下巴,说:“小妹妹,长大了一定漂亮。”后来邓起就放下几斤牛肉走了。在唐儿幼小的记忆中,穿黑衣服的男人邓起实在应该算是个好人,因为唐儿家穷,但只要邓起来了,他就会让她和母亲吃上甜美的牛肉……现在,唐儿走在楼道上,用一只甲壳虫的速度。远处,有火车的声音像巨大的铁器伏压下来一样地穿过,楼房开始出现明显的震动。唐儿感到耳鼓和心脏都在疼痛,她又想到了文青水。事实上,唐儿每次在走进邓起家门的时候都会想到文青水。
她越来越清晰地感到,邓起家的门槛是一条分界线,里面是一个少女青春时期的恶梦,而外面却盛开着鲜花。当每一次邓起急不可待地进入她的时候,唐儿就只能在心里一个劲地叫妈妈,然后用幻觉把邓起当做文青水来度过那破碎的几十分钟。唐儿终于走到了邓起的家门,她闭着眼睛叹了口气。“文青水,我永远对不住你!”她痛苦地想。她非常清楚自己跨进这道门之后将会发生的四年来一模一样的细节。唐儿认为这完全是个恶梦,一个地狱里也很难找到的恶梦,但是它却刚好发生在自己身上。
邓起躺在床上听音乐,他穿着黑背心,套着短裤。“邓哥。”唐儿喊,然后走了进来。
邓起从床上爬起来,一边去关门一边问:“昨天我生日你怎么没来,车间里的哥们都说要看看嫂子。”
唐儿在邓起去关门的时候心里又升起每次进门时所产生的那种颤栗。她放下包,整个人变得象个肉做的木偶:“昨天系里有事,要毕业了,事情总是很多。”她用低低的声音说。这时候邓起已经关上了门,他的肩膀很粗,上面冒出一滴滴的汗水,像蒸熟了的蹄膀上沾着几粒油珠儿。邓起不再说话。他一把抱住唐儿,嘴唇开始疯狂地咬起来。
唐儿感到邓起像一股令人讨厌的热浪一般紧紧地缠住了自己,但是她不能说话,她更不能叫喊或者逃跑,她只能忍受,只能忍受。其实夏天已经有些深了,整个小屋流动着火一样的气流。邓起飞快地把唐儿放在床上,提起她的短裙,一把扯下她的裤衩,然后就骑了上去。他连自己的背心也没脱,仅仅只是把短裤褪到小腿上就开始了动作。
唐儿闭上了眼睛。每次都是这样,她只能闭上眼睛,然后默默忍受。邓起在她的身上拼命抽动着……发着难闻气味的汗水掉下来,滴在唐儿的脸上。唐儿已经成了一具美丽的躯壳,整个人像木乃伊一样地躺在床上,她感觉这时候自己已经没有了灵魂,有的只是一副空架子一样的皮囊。而邓起一脸兴奋。唐儿知道,这一切都是成长的代价,这一切都是自己和母亲十年来丰衣足食的代价,还有自己十年读书的代价……她紧闭着眼睛,但是没有泪水,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再会为这件事掉眼泪。现在唐儿唯一能够做的是:把身上这个人当做文青水。文青水,一个让她疼痛的名字。
唐儿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那里没有电,只有油灯。唐儿长到七岁才第一次在乡里的中心校看见汽车,而她眼里的汽车,也不过是一辆手扶式拖拉机。
唐儿从小就喜欢读书,尽管她小小年纪就得走十几里的山路才能到达学校,但她的成绩总是很好。唐儿的家是用石头砌起来的矮房子,门前种了许多花,全是母亲从山上移植回来的,只要移植一次就够了,因为那是些生命力很强的野花,只要有土壤就能存活,而且每年花谢后,就会自动掉下来许多花籽,第二年春天照样灿烂得一望无际。
唐儿家的门前有许多葡萄架,月亮很圆的时候,一家人就会快快乐乐地坐在葡萄架下乘凉。
每当这个时候,父亲总是会说:“唐儿,好好念书,长大了考到大城市去,别再回咱这穷山沟。”唐儿就满脸快乐地说:“我一定会考到大城市去的,但是我念完了书还要回这儿来,我要好好孝敬你们。”她的话总是会引来父亲和母亲开心的笑声。
“我们唐儿乖,爸爸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念大学。”父亲说。
每次想到这里,唐儿就非常开心。
可是后来父亲却死了,父亲是从半山上掉下来摔死的。父亲死的那年唐儿刚念六年级。
唐儿的老家多山,山上长了许多名贵的药材。班里的老师给父亲说,你家唐儿是我们班上唯一可以考到县中去读书的学生。父亲就很高兴。但父亲知道,去县中读书要花很多钱,父亲没有钱,于是父亲便只好上山去采药材。
父亲死的时候模样很惨,他从半山上失足摔下来的时候,许多人都看见了。后来唐儿放学回来,她看见血肉模糊的父亲安静地睡在那里,身上盖着白得耀眼的布。唐儿许多次地想象父亲从山上掉下来的模样,父亲在唐儿的想象中像一只大鸟,一直停在半空,怎么也不会掉下来,他的身边应该有翅膀和白云,唐儿这样想的时候常常是在梦中,可是当她醒来的时候就发现父亲不在了,永远地不在了。没有了父亲的唐儿更加认真地读书。
母亲太辛苦了,这一点唐儿知道。为了让唐儿念书,母亲把所有能卖的东西都卖了。
那一年唐儿终于成了他们乡唯一考进县城读初中的学生。县中是重点,傻瓜都知道,只要一踏进县中的大门,就等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大学的校门。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母亲哭了。看着一只脚已经踏进大学校门的唐儿,母亲哭得很伤心,母亲知道自己没有力量再让唐儿继续念书了。母亲很美丽,母亲是一朵花。
在唐儿的记忆中,父亲去世后不久,村里总有许多母猫在叫,它们的叫声凄厉而又悠长。晚上,家门外总是有敲门声,母亲就紧锁了大门,还在门后放了石头和一把锋利的菜刀。
那把菜刀母亲每天都要磨,她磨刀的时候眼睛总是绿绿的。
“妈妈,磨刀干什么?”唐儿问。
“有强盗。”母亲头也不抬,仍在使劲地磨,磨刀石发出尖厉的沙沙声。唐儿不喜欢母亲磨刀,母亲磨刀的样子很可怕,脸色总是凶凶的。“妈妈,有人敲门。”有时候唐儿听见了敲门声就对枕边的母亲说。“别管他,外边有狼。”母亲闭着眼睛。
“我们这儿怎么会有狼呢?”唐儿很奇怪。
但母亲不再回答他,母亲只是沉重地叹息。唐儿发现母亲合上的眼睛里有星星一样的东西渗出来。“妈妈怎么了?妈妈怕狼吗?”唐儿的眼睛亮亮的,脑子里装满了迷惑。
敲门声持续一段时间后就消失了。
但有人开始在夜里往房子上扔砖头,砸在屋顶发出闷闷的响声。再后来就有许多母猫在屋顶上叫,一声,又一声,那声音尖锐而又充满了血腥,听起来很恐怖。唐儿害怕,唐儿紧紧地抱住妈妈。“唐儿,我不能对不住你爸。”唐儿考上县中不久的一天晚上,母亲流着泪说,“但我得让你继续念书。”唐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乖女儿,别怪妈”。母亲抱着唐儿,泪水像小河一样汩汩地流。母亲的泪眼慢慢地看着屋子,屋子里什么也没有了,能卖的东西都已卖完。母亲说:“唐儿,我不能对不住你爸……现在只有靠你自己了……”
后来有一个周末唐儿从县中放学回来,就看见了桌上的牛肉和那个穿黑衣服的邓起。邓起和唐儿是一个村的。在唐儿的记忆中,邓起他们家是村里人的骄傲。
因为邓起顶替了父亲的工作,在大城市的钢厂里上班。邓起的父亲是全村唯一一个进过大城市的人,村里人都管他叫邓伯。现在邓伯退休了,但每个月都会有钞票寄给他,唐儿听别人讲那些钞票叫“退休金”。唐儿就想我也要到大城市去,我也要有“退休金”。
唐儿喜欢听邓伯讲故事,邓伯会告诉她火车冒着烟飞跑,轮船在大河上开来开去,城里的人天天能吃肉。唐儿就想天天能吃肉多好。最令唐儿神往的是飞机,那玩意儿能在天空中鸟儿一样飞来飞去……
邓伯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儿媳妇。儿子邓起虽说进了城上了班,但老对不上象。城里姑娘都瞧不上他,儿子在城里又没钱又没房,顶啥屁用呢,邓伯很不高兴。邓伯就想在农村给儿子找个媳妇,不过邓伯知道农村媳妇很难转城镇户口,自己就吃了这个亏。于是邓伯就想找一个能进城的农村媳妇。
邓伯很喜欢唐儿。邓伯说唐儿长大了肯定能进城,邓伯说农民孩子进城的唯一办法就是念大学,邓伯认为唐儿能念大学。同时邓伯也知道唐儿家已没钱让她继续念书了。
于是唐儿便成了邓伯还未过门的儿媳妇。
于是唐儿便能继续念书了,于是唐儿家里就有肉吃了。
唐儿是在读高一的时候知道自己是邓起的媳妇的。
那时邓起每隔一两月就会从省城到县中去看她,邓起给唐儿买水果,还给她钱。但唐儿很讨厌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像刀子,在唐儿身上刮来刮去。
唐儿想我不愿意嫁给他。
那时班里的一个男同学很喜欢唐儿,唐儿在心里也暗暗地喜欢他,唐儿一想起他心就小鹿一样乱跳。后来他们决定考同一所大学,那男生说:“唐儿,大学毕业了我要娶你。”唐儿为这句话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可是后来这事不知怎么的被邓起知道了。
邓起身高一米八,邓起很强壮。
一个月亮很圆的晚上,邓起把唐儿从寝室叫到一个草坪上。唐儿刚一走到草坪就吓了一跳,她看见了母亲和邓伯,她还看见了那个说要娶她的男同学,他被村里的两个小伙子绑着吊在树上,他的脸上飘满了血花,眼里是惊惧和茫然的光芒。
邓起咬着牙,从衣袋里掏出一把雪亮的刀子。邓起说:“唐儿是我老婆,谁要碰她,我他妈就放他的血!”邓起用刀子在那男生的脸上拍了拍,喊村里来的小伙子把他放下来。
那男生刚一下地,两腿一软,就跪了下来。
“听着,臭小子,这次揍你算是轻的,下次再打唐儿主意,我他妈下你一只胳膊。”邓起说完,将手中的刀子猛地一甩,插在几米远的一颗树上。
那男生跪在地上直哆嗦:“大哥大哥,你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保证不和她说一句话,否则,否则你……你就把我剁了。”
唐儿清楚地看见了邓起眼里的杀机。他完全像一条狼,尤其他的眼睛,红红的,像血水。
唐儿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她感到浑身冰凉。
这时候唐儿清楚地看见了母亲眼里的泪花。“唐儿,”母亲跪下了,她的声音嘶哑,“别折腾了,要不是你邓伯和你邓哥,你哪里还能念书……娘求求你,别胡闹了……你让娘在乡亲们面前活个人样吧,娘这么大岁数了,经不起折腾了,你让娘的老脸往哪儿搁呀……如果你爸还在……”。
那个男同学早已逃之夭夭。月光下,母亲一脸的泪水,她的头发已经完全白了。晚风吹来,母亲的白发在风中悲怆地舞动着,有一些已经被泪水贴在了脸上。那一刻,唐儿突然发现自己什么都懂了,那一刻,唐儿突然发现母亲老了,她真的老了。
“妈,”唐儿冲过去,对着母亲跪下,“是我错了,是我错了,我求求你,别哭了……妈……你别哭了……”
从那个晚上开始,唐儿就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嫁给邓起,恐怕不是一条人命的问题,重要的是母亲,母亲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容易吗 ?为了母亲,就算是为了母亲,我也得嫁给他……唐儿痛苦地想:我认了。那时离高考的时间已经不远了。
填志愿的时候,邓起说:“填师大,毕业后就到钢厂子弟学校当教师。”尽管唐儿的班主任认为凭唐儿的成绩可以考一个比师大更好的学校,但是唐儿仍然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上了师大。班主任再怎么劝她也没用。接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唐儿坐在教室里拿着父亲的照片偷偷地哭了。然后她走了一天一夜的路,从县城走回了家。一路上她默默地流泪,抽泣……
回到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母亲正在喂鸡,看见她就问:“唐儿,考上啦?”唐儿点点头,一言不发地跑到屋背后父亲那长满了青草的坟边跪下,放声大哭着说:“爸,你女儿考上了,爸,爸呀,你女儿考上了……”。然后就晕了过去。
邓起是在唐儿考上大学的第七天回来的。
那天夜里天下着绵绵细雨。母亲一边流泪一边在唐儿的床上换着新床单,那床单是白色的,又白又亮,唐儿那时并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换床单,她只是想父亲死的时候身上也盖了白床单。那天夜里,唐儿睡得很沉。
可是后来她就被一阵疼痛惊醒,那时候她感觉自己已经被谁剥得光光的了,一个男人喘着粗气正趴在自己身上。唐儿吓坏了,她刚开口要叫,嘴就被捂住了。她感觉到了身上的人是谁,她也知道他在干什么,那一刻,她的嗓子突然哑了,她喊不出来,只有无声的泪水像潮水一样漫过她年轻的脸庞。唐儿就这样被邓起过早地结束了花期。
邓起完事后,打亮火机,当他在床单上看见了那片破碎的玫瑰红之后,便光着身子带着满足和胜利的微笑睡去了。
窗外下着连绵的细雨,而此刻的唐儿感觉自己的泪水比雨水还多。她恨恨而又无可奈何地看着那个睡在身边的长满了胸毛的男人,几次都想把母亲那把磨得雪亮的菜刀插进他的胸膛,但她终于没有这样做。第二天早上,唐儿的家门前挂起了那张被玫瑰血染红的床单。这是家乡的风俗,表示新嫁娘的纯洁和清白。
床单在阳光下像旗帜一样地飘动。那上面的血迹像一个鲜红的大口,在唐儿眼里充满了罪恶和厌恶。后来唐儿就进了师大。新鲜的城市和新鲜的环境以及多姿多采的大学生活终于让唐儿的脸上有了一点点光彩和笑容。她偶尔也会暂时把那个恶梦忘掉,尤其是当她在图书馆那个春光明媚的下午遇到文青水的时候,她就清楚地认识到了什么叫做青春,或者说什么叫做爱情的火花等等。
这之前,尽管唐儿还得定期到钢厂去一次,但她的心中仍然惦念着文青水。和文青水在一起的日子是她一生中除了童年而外最美好的记忆。她想在心中留住这四年,留住这充满了幻觉和诱惑的大学生活。
现在唐儿最讨厌而又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去钢厂找邓起。每次一到邓起那里,邓起总是把门一关,就将唐儿按在床上拼命地干那件事,干完之后就吃饭,饭吃完之后就离开。这已经成了唐儿去邓起那里的模式,每次都是这样。邓起偶尔也会到师大去找唐儿,送点钱或者其他什么。
唐儿好几次都是鼓足了勇气想让邓起别到学校来找她,但话一到嘴边便狠狠地吞了回去。因为她知道,直到现在,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全是这个令自己厌恶的准丈夫给她的。她知道无论如何自己这一辈子都得嫁给邓起,但她仍然希望邓起千万别到学校来找她,因为她想自己这一生最青春的四年应该多一些阳光和少一点恶梦,就算这四年的大学生活是一个肥皂泡吧,但起码它也曾经缤纷过,灿烂过,这就够了,唐儿想。
文青水出事那天,唐儿心都碎了,她一直不停地在哭,因为除了流泪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尤其是当文青水喊出那一句“唐儿,我爱你”的时候,唐儿所有的防线几乎完全崩溃。她差点就想说出什么来了……那一刻,她多么想永远在文青水的怀里死过去……但是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逃跑,或者说,只有逃跑,逃得越远越好。
当程西鸿和林川厉声质问唐儿为什么不去看文青水的时候,唐儿几乎立刻就要晕过去了。
唐儿明白文青水在自己心中的位置。她本来计算着自己和文青水的那一段双方都非常清楚而又从未公开的爱情在大学生活结束的时候无疾而终。谁知离毕业越近,她就越感到恐慌,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文青水了,尤其是当文青水为了自己而被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
在去文青水寝室看望文青水的那个下午,唐儿终于明白了自己带给别人的伤害有多么地深。
一天一夜之间,文青水居然消瘦得无与伦比,隐藏在他眼中的暗伤几乎让唐儿想跪下来,为文青水祈祷,但是她不能这样做。除了冷漠和伤害,我不能再给他什么了,唐儿忧郁地想。
“我完了。”唐儿哭着回寝室的时候只能在心里拼命地喊“妈妈”。
现在,唐儿躺在邓起的床上,像一具尚未风干的尸体。而邓起一脸兴奋。
这是一幢常常被阳光充满的屋子,钢厂那群没有结婚的单身汉都住在这里。有时候唐儿来这里,常常时逢职工们下班,他们都有很好的肌肉,结实而又强壮,但唐儿受不了他们的目光,他们的目光又热又毒,刀子一样锐利,让唐儿感到很不自在。
有时候,单身宿舍还会飘起许多异样的汗臭,难闻而又恶心的那种,让唐儿很受不了。
邓起的房间与所有的单身宿舍一样,零乱而拖沓,屋里的杂物四处乱扔,脏衣裤丢了一地。有时唐儿就会把这些脏衣裤端到洗衣间去洗,有单工看见了,就直夸唐儿勤快,夸邓起找了个好媳妇。唐儿听了这话脸上虽然挤出了微笑,但心里却在一个劲地掉眼泪。
邓起完事后,一脸满足地提起衣裤,嘿嘿直乐。唐儿早就麻木了。唐儿像一根稻草。唐儿感觉自己在无边的洪水里飘,她不知道自己还将飘到什么时候。文青水那张消瘦的面孔又出现在唐儿眼前。唐儿的心里突然出奇地平静。
“我得告诉他。”唐儿想。“我再不告诉他,我一定会发疯的。”唐儿紧紧地捏着床单的一角。
禁 地
那个夏天,天空常常出现灿烂的黄色。有时候,阳光里会有许多小黑点。
那个夏天,城市流行疯狗病。但是我很少遇见疯狗,我遇见过一只黑猫。
当时是正午,我正坐在窗台上出神,一只黑猫就在对面的屋顶上开始叫起来,它的毛黑得透亮,眼睛绿绿的。阴森而恐怖。它的叫声很奇怪,一长一短地连续着,声音凄厉而又尖锐,它这样一声一声地叫着的时候我就感到很惊惧。正当我想赶开它的时候,它就突然飞快地滑走,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我愣了一下,这时候我无意间抬起头,我看见天空布满了阳光,阳光里却有许多小黑点。不知为什么,我出了一身冷汗。
“黑猫滑过的夏天?”我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好的预感。我把这事告诉了贝小嘉。
我讲的方式很糟糕,我用了许多恐怖的形容词来形容那只黑猫。贝小嘉听了一半就差点尖叫起来,但是她终于没有叫,那是因为我们正在上课,我们的谈话声音小得我们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很困难。后来贝小嘉告诉我,遭遇黑猫不吉利。
“西鸿,最近你肯定会亲眼看到很恐怖的事情。”她居然这样说。
我觉得她的口气像一个小巫婆,就骂她是乌鸦嘴。
她白了我一眼,“信不信由你,”她说,“反正是我妈说的。”
她不提她妈倒也罢了,她一提她妈我就生气,我就想把她妈狠狠揍一顿。
贝小嘉的妈妈告诉贝小嘉,在她没有正式参加工作之前,有一件事坚决不能做。贝小嘉是学习委员,贝小嘉是乖孩子,她妈说有一件事坚决不能做她就坚决不做。
但是--我想做。现在,贝小嘉到师大来的时间很频繁。
“程西鸿,我明天来补课,”她说,“程西鸿,晚上也可以补课的……”
我又高兴又好笑,我说:“你补课怎么像拉屎一样。”
“流氓。”她骂。我很喜欢贝小嘉的苹果脸,我常常想起了就拧她一下。
我们坐的是第一排,有时候上课上得很无聊,我就观察贝小嘉。我发现夏天最大的好处就是阳光茂盛,而茂盛的阳光一贴上贝小嘉的脸,就美丽得可以让我不上课了。
老师在上面讲课。老师很辛苦。
但是我不知道老师在干什么,我只知道黑板的位置不在前方。我还知道最好的黑板就是贝小嘉的脸,于是我就一个劲地盯着贝小嘉脸上那块黑板,后来我就想拧一下这块黑板。
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我干的方法很巧妙,因为这事可千万不能让老师给发现,他如果发现一个很有可能被大学特招的学生在上课的时候居然在拧女同学的脸蛋,结果就只有一个字:惨。我先把手放在桌上托着下巴,眼睛目视前方,而观察贝小嘉的动静则是用余光。就在老师转身指着黑板的一刹那,我的手闪电一般伸了出去,准确无误地在贝小嘉脸上拧了一下。
老师转过身来的时候,我已经保持了原来的姿式,像祖国的花朵在茁壮成长。
我还偷偷转过头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了坐在后面的同学,他们居然一点也没发现。
我就差点乐出声来。但贝小嘉却吓坏了,我看见她的脸变成了白纸。
“小坏蛋,”她常给我乱改名字,“别胡闹,老师在,你找死吗?”
“不找死,找乐子。”我快乐地说。“流氓。”她牙痒痒地说。
“你不是喜欢流氓吗?你还啃流氓的嘴哩。”我一脸的小痞子相。
贝小嘉就立刻被我气得不说话了,但也仅仅只过了十分钟,她就又开始和我说话。
我当然就更加肆无忌惮,于是我上课的时候就经常去拧她的脸蛋。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我这样想。但是后来仍然被后排的同学发现了,但他们都没有去告诉老师,开始的时候他们就全当看电影,后来发现电影老这么一个镜头,他们就觉得没意思了。当然,老师一直没有看到在教室里上演的电影。因为班里的学生太多,他只有两只眼睛,又哪里看得过来?班里的同学起初也不相信我会和贝小嘉好,因为在同学们眼里,贝小嘉实在太优秀了。尽管当时早恋的现象比较普遍,但我和贝小嘉实在是有些让他们觉得不理解。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有人这样比喻。“程西鸿和贝小嘉……”有人伸出两个拇指做了个拉红线的手式,立即大笑着摇头。但我决不解释,随他们怎么说。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和贝小嘉很要好的事情几乎等于当众宣布。
那天,作为学习委员的贝小嘉在收取作业本的时候和班里的一个同学发生了争吵。那个同学叫彭文武,很调皮,成绩糟糕得厉害。但他爸开了个什么厂,有大把的钞票。本来按照彭文武的成绩,早就可以退学了,但他爸却偏要他读完高中去考大学,而且他爸说儿子很聪明,肯定能考上,于是这小子只好呆在教室里瞎混。
彭文武长期不交作业,而贝小嘉是学习委员,每天要负责收全班同学的功课本去交给老师。
“老子就不交功课,关你屁事。”彭文武骂咧咧的。
贝小嘉很客气:“你说话干净点。”她居然和这种人讲礼貌。
但这小子那天不知道是哪根筋错了位还是他老爸逼他考大学把他给逼疯了,或者其他别的什么不对劲,总之越来越不像话,句句都带了姥姥带了娘,后来居然骂出了“烂婆娘”、“傻××”、“贱相”之类的话来。
当时早自习刚过,班里的同学见有人发生争吵,纷纷围上去劝。但彭文武不买账,继续在那儿闹,贝小嘉脸都气红了,眼泪在眼眶里玻璃球一样地直打转。
我和朱朱、大勇正坐在教室的后门神侃,见吵起来了,就跑过去看。
贝小嘉不会骂人,即使骂,也顶多只能说上两句“坏蛋”“流氓”之类的语言,于是主要骂人的便是彭文武了,这小子说话像打机关枪一样地快,而且脏话连篇,像垃圾场长大的一样。不要说贝小嘉不会骂人,即使会骂,也决骂不过他,于是整个场面几乎就成了彭文武一个人的脏话表演。
我最先只听见彭文武在那儿嚣张地叫嚷,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件事会和贝小嘉有关。我和朱朱、大勇跑过去看热闹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我看见贝小嘉的眼里有了泪花,我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但我起初根本就没考虑到要动手揍人,因为同学间吵架是常事,牙齿都会有咬着舌头的时候,更何况一个班里的同学。我想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顶多劝一劝就行了。于是我过去拍了拍彭文武的肩:“你干什么,欺负女同学吗?……别吵了,别吵了。”我当时是面带微笑地在劝架,我一边说一边还拉了拉他的衣服,“算了算了,和女同学生什么气。”
谁知彭文武见有人劝,更来劲了,他甩开我的手:“程西鸿,不关你的事,老子就是要骂她。”他的话让我有些不高兴,这时候我清楚地看见贝小嘉眼里的泪珠在亮晶晶地闪。我心里的不高兴立刻就转变成了气愤,这小子居然连我的面子都不给,我想。我就开始用眼睛斜斜地瞄着他,我想看看他究竟有多能耐。彭文武嘴巴一张,又吐出一句非常下流的话来。
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更何况我决不会让我喜欢的女孩子受到委屈,尤其是在我面前受到委屈。我立刻就扑了过去,逮住他的衣领,飞起一拳就打在他的右脸上。彭文武丝毫没有提防到我会动手,脸上结实地挨了一拳,整个人翻倒在课桌上,鼻血都流出来了。我并没有就此罢手,我的习惯是不动手就罢了,而一旦动了手我就要他知道“怕”字怎么写。我追上去,一肘击在他的小腹上,彭文武立刻就痛得杀猪般叫唤起来。我本来还想再揍他几拳,被大勇拉住了,“算了,刀柄,”他说,“打得太难看了,一会儿老师来了不好说。”
朱朱一声不吭地把彭文武从桌上提下来,狠狠地说:“给你面子你不要,警防老子把你弄了。”
彭文武被我们吓坏了,但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挨揍,他擦了擦鼻血:“刀柄,你凭啥弄我?”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她是我女朋友。”我指了指贝小嘉。此刻贝小嘉眼里的泪珠终于掉了下来,湿湿地沾在脸上。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我打架,可能吓傻了。
后来贝小嘉说我打架的样子很凶,活脱脱一匹猎狗。她说以前听别人说我很能打架她还不信,贝小嘉还说我一打架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模样坏得厉害,几乎都认不出是我了。我就拍了拍她的脸,表现出很得意的样子。“求求你,西鸿,以后别打架了。”她一脸幽怨地说。但是我不理她,我只是对她调皮地笑。“打架会出事的……”,她说,但那时这种话我不爱听,直到朱朱出事以后。
我揍了彭文武之后,班上的同学都相信了我和贝小嘉要好的事。但是随即就有许多女生对她说:“你和程西鸿 ?……那小子虽说有点才华,但坏透了,你千万别上他当。”
“谁说我和他好了,净瞎说。”贝小嘉不承认,一脸红红的。
但班里的同学却承认了。
其实那会儿我自己也说不准自己是否真的和她好上了,即使到了后来我终于和她发生了那件事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得承认我的确有些喜欢她。因为当时我对爱情没有什么概念,我们对女性的评价一般是用漂亮和困难来形容,比如:这妹儿长得漂亮,想亲她一下。再比如:那妞儿长得真困难,看着就恶心,诸如此类。
后来我在一本流行杂志上读到一个狗屁作家的混帐逻辑,他说爱情一天能发生好几十次,他说当你走在街上发现某位女性长得很美丽的时候爱情就发生了,而当那位女性从你视线里消失的时候爱情就结束了,然后新的爱情又紧跟着来到,他还建议全国人民多往大街上走走。我读了之后就倒抽了一口冷气,我想如果要寻找初恋就得到幼儿园去。“×××,”我拿着杂志骂,然后指给贝小嘉看。“花痴”她说,“写文章这人该送精神病院。”
说完之后她就用眼睛嗖嗖地盯着我看,说:“你该不会是这种人吧。”我当然不是。
那时候,我和贝小嘉都很喜欢台湾一个叫夏宇的诗人的诗,他有一首诗叫《甜蜜的复仇》,很短,只有几句话:把你的影子加点盐/腌起来,风干/老的时候/下酒。贝小嘉非常喜欢这首诗,她说这首诗是她读过的最好的一首诗,并且还把它背诵下来。
但是我觉得这首诗很恐怖,像从我屋顶对面滑过去的那只黑猫,有点不寒而栗的味道。
后来我又读到夏宇一首诗,其中有这么两句:一个女人每个月/流一次血……。我虽然知道那是为什么,但我偏要指给贝小嘉看。她的脸立即火烧云一样地红,但是不说话。当时我们正在上自习课,我看见她害羞的样子又乖顺又可爱,心里就一阵摇荡,我就悄悄地捏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柔嫩而丰满,她微微用力挣了一下,然后就让我握着,我就很快乐。
后来不知为什么我就想起了王姐。
在我和王姐发生了那件事后我就发誓往后决不再去找她。可是不知为什么,再后来的几天里我一旦想起王姐我就会觉得全身象着了火一样地骚动,心里充满了五彩缤纷的幻想,而且还有一种想上厕所小便的感觉,于是我就去小便。但小便完不久,那种骚动的感觉又从心底涌出来,我感到有些恐惧。这时候王姐洁白的身子和母猫一样的叫声让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它们突然像闪电一样击中了我的脑海,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冲出去找王姐。我知道我想干什么,我想和她再坏一次。
但是我不能这么做。“即使要这么做也不能和她做。”于是我想到了贝小嘉。
贝小嘉常常和我在师大开满白色花的校园来回。校园里有许多情侣挽了手在散步,我就想挽贝小嘉的手,可她不同意,她总是跳开去,用大眼睛狠狠地瞪我一眼,好像她祖上某位长辈是被我干掉的,于是我就很生气。“还不高兴哩,”我说,“我们又不是没干过……”“干过什么干过什么 !”她嚷。我知道她是怕我说出接吻和其他什么来,所以故意打断我的话对我嚷。这时候我注意到她的苹果脸上带着几分轻微的恼怒,她的嘴角还轻轻地翘了起来。我觉得她现在的模样非常美丽动人,眼睛就牢牢地盯住她。
她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看什么看!”她的声音明显地有些害羞。
“你真的很漂亮。”我心里这样想着,一不注意就把话给说出来了。贝小嘉立即低下头,红着脸不说话。
向天现在给贝小嘉补课越补越糟糕。他常常随便补几十分钟便丢下那句“系上有事”的老话跑了,有时候我一支烟还没抽完他人影子都没了,再后来他干脆就不在家了。我猜他肯定是认为我和贝小嘉在闹恋爱,借补课的名义到他这里借地方来了。
不过我奇怪的是贝小嘉对这个糟糕的补课老师居然一点意见也没有。
她既然没意见,我就更不会有意见了。那天我和贝小嘉走到向天家门的时候向天又不在家。我掏出钥匙开门的同时心里涌出一阵窃喜,我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这之前我和贝小嘉已经有了很多次单独在一起的机会。除了第一次,现在我咬贝小嘉的嘴唇她再没哭过,相反她的神色还非常陶醉。我在咬她嘴唇的时候手总是非常不自觉,它们会绕出去揭开贝小嘉的衣衫伸到开有两个浅黄色花蕾的地方去……但也仅仅是这样。假如我的手一旦悄悄地滑向她的小腹,她就会坚决地跳起来。“不能这样,”她说,“决不能 !”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停止所有的动作,然后长长地叹一口气。
现在,我和贝小嘉又走进了向天那间由于书籍太多而显得相对拥挤的屋子。我在关门的时候被一种下意识的感觉冲撞了一下,于是我顺手扭下了暗锁。
“你干什么?”贝小嘉注意到了我的动作。
“不干什么,”我一边说一边和贝小嘉走到床边坐下,“一会儿有人来让他敲门……”
我曾经告诉过贝小嘉这间屋子的钥匙流传很广。她白了我一眼,然后把手里的书放在靠床的书桌上,“向天老师挺忙吧?”她问。“他不忙,我们忙。”我嘴里胡乱地应付着她,眼睛却放在了她的嘴唇上。贝小嘉的嘴唇总是很鲜艳,尽管她从来不涂唇膏,但它仍然红得灿烂而且炫目,像那种血一样耀眼的红玛瑙。我曾经对贝小嘉说她的嘴唇容易引诱男孩子犯罪,并把我当做例子对她进行说明,建议她戴个口罩。她却说我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贝小嘉发现了我的目光,“有什么好看。”她低下头幽幽地说。
我不说话,眼睛继续在她的脸上爬动。“狗盯人,不转眼。”她居然这样和我说话。
但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和她斗口的兴趣,我伸出手紧紧搂住她,嘴唇已咬住了该咬的地方。我感觉到她的舌头很甜,像涂了蜜水,贝小嘉的眼睛轻轻地合上了,我们的嘴唇像一颗水珠和另一颗水珠碰在一起,柔嫩而光滑。然后我就把她压在了床上。
那天贝小嘉穿着白色的短袖圆领衫和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整个人被衣物绷得紧紧的。把她压在床上的时候我感到一种健美的青春在我身下波浪一样流动并且荡漾,尤其是她的腿,隔着牛仔裤仍然能够觉察到它们结实而富有弹性,像一张刚从商店取回来的绷子床,但它又比绷子床更具有柔韧性,我立刻就感到内心里所有的泉眼都被暗流冲开了。我就把手伸向牛仔裤上面的皮带,我认为它太讨厌了,我想把它抽出来,然后扔掉。
但是贝小嘉的手紧紧地护住那里,就像一个守山的士兵,坚决不让敌人过去。我想用武力解决问题,可那一刻她那纤秀的手却突然力大无比,使我根本无法前进一步。于是我的手只好改变目标,去牵开了她的T恤衫,并把它一层层提上去,直到露出上半部分。我的嘴唇从贝小嘉的嘴唇上滑下来。停在那羊脂一样的半圆弧上,那里柔软中带着一些坚硬。在亲吻着它的时候我感到必须要干一件什么事了。我又把我的手停在了她的牛仔裤上。
“不,”贝小嘉坚决地叫,并在我身下开始扭动。
“没什么,”我说,“我喜欢你。”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吐出这几个字。我发现她对这几个字有些敏感,脸开始潮红起来,但她仍然坚决地说:“不,不行。”
“我又不干什么,我……我……只是想看看,”我语无伦次地颤抖起来,“我真的没看过,我只是想看看。”
在说出这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的表情。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我当时很紧张,声音都在哆嗦,而且一脸潮红。她说她当时最受不了的是我的眼睛,仓促,慌乱,像一匹受伤的狼。我不相信,“不会吧,怎么把我形容得这么丑陋。”我说。“真的,不骗你,”她一脸得意而又是斩钉截铁地说,“真的,像狼,一匹受了伤的可怜的狼,”同时她还加重语气,“而且是条大色狼……”
但当时她并没有这么说,而我那会儿的确又非常慌乱。
贝小嘉迟疑了一下。我又说:“我看一看,决不干坏事。”
她继续迟疑着。后来她就闭上眼睛。我想这就等于同意了。于是我便手忙脚乱地去解她的皮带,但不知是因为我太笨还是因为那皮带加了密码,随便我怎么解也解不开,我就激动得手乱抖起来,这样就更解不开了。我有些生气,就想得用什么方法把它弄断。
“笨蛋。”这时候贝小嘉说话了,她仍然闭着眼睛,我半跪在她身边,看着她的手不知怎么地一划,便解开了。我觉得这太奇怪了,就想去研究一下它的构造。“说好了的,不准干坏事。”贝小嘉说,她的脸有些发烫,眼睛合上后露出长长的睫毛。
她的话提醒了我,我这才暂时忘掉了去研究皮带的构造,想起自己该干什么来了。
但是我的手仍然颤抖得厉害。我紧张着,感觉心就要离开自己了。我一点点地褪下她的牛仔裤,直褪到她的小腿上,然后我看见了青春的白桦林和秘密的沙滩……我有些眩晕,我把自己提起来压在贝小嘉身上。“你--”她紧张地说。“我不是还穿着裤子吗?”我回答她。
这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确想干坏事了。贝小嘉在我的身下波浪起伏,她的身体充满了热度,像瓷,又像轻轻被除去外壳的嫩笋,脆弱而又充满了坚强。我的手就开始在她的大腿上弹起钢琴来,欲望的蛇就开始在我体内剽悍着扩充起来,一股比夏天更旺盛的热浪在一瞬间袭击了我……“不,不能这样,”贝小嘉涨红了脸非常无辜地叫起来,她立刻推车一样地把我推开,并且飞快地拉上了牛仔裤,“我妈妈说这样会出事。”她一脸委屈。她一提她妈妈我就很生气。我伤心地看着充满戒备的贝小嘉,我就想有机会得好好揍她妈妈一顿,不过我至今也没敢这么做。后来我一脸不高兴地和贝小嘉坐在向天的屋子里。
“不早了,我送你回去。”我没好气地说。
“你不要这样嘛,”贝小嘉见我不快活的样子就有些担忧,“等以后结了婚……”她说。她居然又提到了结婚这两个字,我就感觉到有点好笑。这时候我的脑子里突然又产生了一个古怪的想法。我立刻又抱住了贝小嘉,用我的嘴唇去咬她,然后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我故意用舌头把唾沫顶进了她的呼吸道里……“程西鸿,”贝小嘉叫起来,“你好坏。”
我已经放开了她,并且快乐地大声笑起来。
在去汽车站的路上,贝小嘉一直气鼓鼓的。我故意问她:“唾沫好吃吗?”
她的苹果脸已经涨得通红,但坚决不和我说话。
我抬头看了看蔚蓝如海水的天,我看见天空飘着五光十色的彩带,一朵朵云像白色的棉花糖,我突然对贝小嘉说:“你知道那些白色的云像你身上的哪个位置吗?”
“呸,”贝小嘉红着脸,“我妈说写诗的人全是疯子。”贝小嘉牙痒痒的模样使我认为她想咬我。
我有些不高兴她骂我们写诗的人是疯子,我说:“贝小嘉,你信不信我把你强奸了。”
她被我这句粗鲁的话吓了一跳,但她立即又大声说:“你敢!”并且把她柳叶一样的眉毛好看地竖起来。我当然不敢。
欲望之舞
贝小嘉楚楚动人的身影在我有些失望的眼神里消失的时候,我点上烟,一个人从公共汽车站沿着宽敞的大街往回走。我行走的速度很慢,那是因为我的眼睛正在迅速地加大油门,它在向四面八方出击,它们很不老实。
现在是下午,夏天的阳光让所有的建筑和流动的人群都带上了一种诱惑的色彩。尤其是那些美丽而又年轻的女性,她们花枝招展地穿过街头,像一群群闪烁不定的五彩缤纷的气球,充满了令人眩晕的空气。之所以要这么说,是因为夏天的时候,我所居住的这坐城市的年轻女性们的衣饰或者穿着非常个性鲜明,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她们除了不敢不穿,其它什么都敢穿”。所以大街上的风景有点像模特队的舞台,让所有的眼睛都鼓得超过了它本身的圆度。我一边在街上胡乱地走一边在大脑里胡乱地想着什么。
后来不知怎么的我就想到了王姐,并且内心立刻就出现了与之相关的某些细节,而那些细节像一颗颗诱惑的果子蛇一样地缠住了我。我感到有些躁热,我感到我的额上有了细细的汗水。
“我得去找她。”我想。这个念头一旦升起来我就突然感到很兴奋,不过心里仍然有一丝罪恶感,但也仅仅是一丝,它很快就被下午的风吹散了。我想到了王姐白云一样的身体和她母猫一样的叫声。所以说欲望完全是可以粉碎掉任何人的,无论他多么强大和优秀,如果他被欲望控制,他就很可能会彻底地使自己的道德观念破碎。不过我当时根本就没考虑到这些,我只想尽快地见到王姐。
其实这之前程岑很多次地来邀我去王姐那儿,但都被我拒绝了。程岑生气地骂我是宝器,他说大家玩玩又不当真,他还说了一些在当时我听起来极不高兴的话,后来我也生气了,我把脸拉下来,语气里有燃着的火药味,“滚!”我说。于是程岑便滚了。
现在一想起这些我就脸红。究竟去不去呢?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站在了王姐的家门前并且按响了门铃。门铃的声音很悠扬。我按了四次门铃王姐才出来开门。
在门铃响的过程中,我显得比较紧张,有一种仓促的不安和慌乱差点使我飞快地逃掉,就像一个学习成绩比较一般的孩子对自己即将知道的考分充满了隐秘和担忧。不过我最终没有能逃掉,尽管我的内心充满了无可言说的矛盾,但我的脚却像生了根一般,牢牢地不愿离开。
王姐开门的时候可能没预料到会是我,脸上露出母鸡一样的快乐,她穿着宽大的睡袍,赤着脚:“西鸿?怎么会是你?”她像母鸡般地笑了起来。走进她那间零乱而散发着垃圾味的客厅的时候,我整个人有些手足无措。
“坐里屋吧。”王姐说话之间把我领进了她的卧室。她卧室的墙上仍然一如既往地美丽着一大群热情洋溢的吉普赛女郎,那幅草书的“根”字在众多的美女像中明显地有些不合时宜。我感到自己有些紧张,我在靠墙的一个软垫椅上坐下来。王姐从抽屉里翻出一包圣罗兰,“自己抽,”她把烟扔给我,说,“昨天玩得太晚,今天一直懒懒的不想起床,门铃响我还以为是谁哩,没想到是你。”她说完就笑起来。
我被她那质感很强的声音弄得颤悠悠的,就像三叶草上挂着的露珠,风一吹就一晃一晃的。我弹出一支烟点上。圣罗兰是女性烟,有一股淡淡的薄荷味。
这时候王姐开始在卧室里喷香水,我看见她的软床上非常零乱,绿色的绸被像一条蛇盘在那里,床上和床边的矮柜上放着一些衣裙,同时我还看见了一对口罩一样的东西,那东西是诱人的粉红色,很吸引了我好一阵目光。王姐喷完香水,半跪在床上开始快速度地收拾那些散乱的什物。我一边抽烟一边竭力控制自己越来越躁动不安的情绪,看着王姐翘得有些不可思议的臀部随着她收拾什物的远近而慢慢地在移动。
进门这么久,我一直没看王姐的脸,因为不知怎么的我有些莫名的害羞。我不敢抬头看她,尽管我一直想全方位地观察她。
这种害羞的心情让我感到很奇怪。事实上这种心理正是一个少年对性的亲近和恐惧,但我并不知道。因为这种心理从没产生在我和贝小嘉身上,我和贝小嘉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红着脸像一枝羞答答的玫瑰,而我看见她就像看见大米饭一样平易并且简单。而王姐此时却像饭桌上一份数量不多然而又是并不经常吃的菜,我不敢夹得太多,我怕别人笑我,但同时我又非常喜欢吃它,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若即若离的害羞感。
王姐终于收拾完卧室的时候我才有机会抬起头全面地打量她。但是刚一看见她的脸我就非常吃惊,因为现在我看到的王姐已经没有了以往的炫目和艳丽,也不知道是由于她没有化妆还是夜里没睡好或者其它别的什么,总之她的脸看上去松弛得如同发酵的面粉,嘴唇上没有一点儿颜色,眼眶青青的像一个正在下沉的井眼,并且整个头部似乎还有那么一点浮肿。这让我的审美观点很受不了,尤其她脸上的几粒雀斑,在我看来就像阳光里的小黑点或者菜叶上被虫蛀坏了的部分……我觉得她有些丑陋的同时又觉得女人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我不相信美丽和丑陋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能丈量出来。我很吃惊,“上次就是和她吗?”我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不由得暗暗地生出一丝恐惧。我现在到这儿干什么来了 ?我迷惑地问自己。
而王姐对我笑了笑:“看不出来你还挺烈性。”我知道她是指我那天打架,我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
“我得去冲个凉。”王姐说。然后她当着我的面就把自己给剥得干干净净。我不敢抬头去看她现在的模样,我担心她身体的丑陋会使我的眼睛失明,直到她的脚步声从房间里一点点地远去……后来我就听见了水声。
我独自坐在卧室里。经过王姐的一番拾掇,房间变得干净整齐了不少。“女人的手总是很巧。”我想竭力地找出一些王姐的优点,来重新建立她在我仍然有些骚动的心里的形象。房间里散发着迷人的香水味,我抬头看了看窗外蓝得很高的天,那里有许多白色的云朵,一看见云朵我就想起了贝小嘉。只有贝小嘉才和云朵一样美丽,只有贝小嘉才会使我的心里飘满白云。香水味一层层地袭进我的内心深处,屋外的水声滴得轻脆而细微,我掐灭了刚刚点燃的烟头, 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从这儿跑掉,跑得远远的,永远不要回来。这么想的时候我跨出了王姐的卧室。可是我的脚刚刚伸出卧室门半步,我又听到了水声。那水声细细的,密密的,像白糖做的针尖扎在了我的心里,我的眼前突然就出现了王姐洁白的身子……我有些紧张地想不和主人打个招呼就离开不太好吧,尽管我知道这个可笑的想法很有点掩耳盗铃的味道,但是我仍然要这么想。
这时候王姐已经冲完凉走了出来,她仍然光着身子,黑黑的头发湿漉漉地靠在右肩上,整个人像一节肥胖的鲜藕一样一寸寸向我飘过来。我闻到一种清新的沐浴液的味儿和一种说不太明白的芬芳。她是个妖精,我想。而此刻这个妖精的肉体发着波光随着她左右摇曳的步子在有节奏地颤动。我激动起来,大脑出现一阵尖锐的眩晕。我感到自己像风一样吹起来,我就紧紧地抱住了她。就在我的手触及到她的时候,她又开始莫名其妙地叫起来。
我突然发现她的叫声像那个下午从我窗台对面掠过的黑猫,它凄厉而又躁动,它让一个刚刚经历青春期的少年刺激而又恐惧。
“你是个妖精,你是个妖精。”当我趴在王姐身上的时候,大脑里出现纸张一样的空白。我就大声骂起她来。我发现自己像一个机器,正在干着一件自己不愿意干而又是非常渴望干的事情。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了什么。那一瞬,我突然知道了什么叫做羞耻,什么叫做灾难。但我知道我已经不能停止下来了。那一瞬,我像一枚无助的子弹,被迫飞向了山的另一边。
当我终于干完这件事无助地躺在一旁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泪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流了下来。
我非常清楚那是因为自己内心的忏悔,我突然醒悟到是自己错了,而且是一开始就错了,并且错得无可救药。但是性欲却像毒蛇,像那种被咬了就会立即倒地毙命的毒蛇,它紧紧地缠住了我。我从王姐身上爬下来,身上全是汗水。
“你怎么哭了,”王姐说,“是太激动了吧?”她放荡地笑起来。一听见她花痴一样的叫声我就想将她提起来,从她那八层楼高的窗户扔出去。
但是我没有这样做。我抱着膝盖坐起来,点上烟,我看见对面镜子里映出的自己,零乱的头发,狼狈的模样……还有,身边一大堆本应该送去屠宰场的白花花的猪肉,他们组合在一起,让我对自己充满了失望。
然后我扔掉烟头,从床上爬起来,一件一件地穿着衣服,在这个过程中,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再看王姐一眼,而她也没有出声,我猜她已经又沉沉地睡去了。
母狗,我恶狠狠地在心里骂她。
当我离开那间飘满香水的屋子的时候,我又抬头 看了一眼墙上写着“根”字的条幅。
“‘根’就是家。”这是王姐的解释。但它决不是家,我想。
许多年后,当我回忆自己的青春期生活的时候,王姐常常会波光一样出现在我的记忆里,但那时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女人的任何欲望,哪怕一点点,包括美丽的女体育教师丁香。因为年少和无知带给我们的总是可笑和荒唐。
我想起王姐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那一幅“根”字。
许多年后我仍然不明白,那幅“根”字在王姐心里究竟代表了什么,那时候王姐已经去了地狱,因为我决不相信她会去天堂。尽管我在内心希望离开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能够进天堂,但我想天堂绝对装不下这么多人。我一直在想王姐心中的“根”字可能有这样一些意思,一方面她可能非常怀念自己的丈夫,用“根”来表示对那个破碎的家的真诚怀想,但我想这个说法不应该成立,因为如果真正怀念自己的丈夫就决不会这么胡乱地红杏出墙;另一方面我在猜想她肯定是个性欲非常强烈的女人,她把男性的生殖器看作根,然后把根看作家,她大概是想有了男人就有了家吧。其实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性欲决不是家,它是万恶的源头。当我怀着悔恨的心情离开王姐家的时候,我清楚地听见屋里传出“砰”的一声,然后是什么东西碎裂了,接着就听到王姐的骂声:“所有人都一样,发泄完了就走……我是机器……我不是人……”最后是一阵歇斯底里的大骂。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她说这些话有什么含义,那时我只认为她是一个祸水,或者母狗。 不过那却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除此而外,所有关于王姐的记忆就只剩下“根”了。
文青水怎么也想不到唐儿会来找自己。
自从上回发生了打架的事情后,文青水的心态已经慢慢趋于平静。但平静只是表面上的,因为他常常醉酒,而且醉得一塌糊涂。所以朋友们在他面前总是会谈一些快乐的话题,他们总是想避开什么。不过文青水的笑声总是很少,他开始一天一天地消瘦下去。
学校方面对文青水的印象很好。负责管《院报》的副院长已经找文青水谈了话,对他的评价很高,他大学毕业后留校基本上不存在什么大问题,只要安全毕业,这事儿就基本妥了。
向天和程西鸿对文青水留校的事情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们一个在院校任教,一个在这座城市阳光一样生长,他们都希望文青水能够顺利地留下来,这样他们就多了一个真正的好朋友。“青水,什么事现在都别往心里去,”向天传授经验:“到了关键时刻,你一旦出个什么事,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向天的语气显得非常郑重。但文青水只是懒懒地点点头。“嘿,你要听天哥的话,否则被一脚踢回老家多难受。”程西鸿见文青水不来气的样子,就显得比文青水还着急,他高声地嚷着拍文青水的肩。
文青水叹了口气,懒懒地说:“你们看我这个样子会出事?”他没精打采的样子让程西鸿和向天哑口无言。
“你这样子不会出事?”程西鸿气愤地说:“我担心你会自杀,妈的,熊包。”他骂。
文青水看了他一眼,不说话,懒懒地点上烟。
现在他的时间一般都花在图书馆、寝室、向天家,除了这三个地方,他哪儿也不去。更多的时候则是呆在寝室,有时他还写一些玻璃一样透亮并且忧郁的诗句。有时他又取出紫儿的照片,默默地叹息一阵,便流着泪昏昏沉沉地睡去了。唐儿主动来找文青水的时候是夜晚,一群人都在向天家喝酒。那晚的月色凄美迷人,林川抱着吉它在弹一曲《秋日私语》,他弹得很专心,河水一样的音乐轻轻翻卷起来,弥漫着整个小屋。大伙迷醉在他的曲子中,不知不觉就把酒给吞了下去。后来林川被一个梳辫子的女孩叫了出去,我们才从他的曲子里醒悟过来,大家就轰地一声开始划拳。那晚不知为什么文青水的心情显得出奇地好,朋友们还认为他已从那个伤心的爱情里解脱出来了,都很替他高兴。于是大伙就很快活,猜拳的音量就大了起来,像小鞭炮。
把林川喊出去的那个女孩梳着小辫,她有一个复姓,名字叫做司马杜。司马杜是师大的家属子女,父亲早早就过世了,母亲在师大物理系做教授。
司马杜很会弹吉它,弹那种忧伤而郁黯的曲子。
林川是师大文学圈子里最本份的人,他和文青水一样是农民的儿子,林川准备大学毕业后回老家任教,然后娶一个家乡的女孩做妻子,好好地孝顺一下父母。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这即将毕业的时候,一个文静的女孩司马杜带着丘比特的心形小箭敲开了他的门。
林川除了能写一手好诗,他还有一个令人惊叹的能耐,他会游泳,而且游得特棒,是师大游泳队的队长。他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绰号叫做“蝶王”,那是因为他曾经在省里的高校运动会上拿了四次蝶泳的奖牌。
司马杜认识林川两年的时候林川并不认识她。他们的爱情一开始就充满了浪漫和甜美的梦幻。
司马杜知道林川的名字是在前年。
那会儿师大校园沿街的玻璃窗里正举行“师大三诗人作品展”,展出了文青水、林川、白狐的诗歌各五首,并且登出了他们的照片。向天应邀写了前言,他在前言里对这三个小兄弟的作品推崇备至。诗展获得空前成功,当地的晚报居然也做了几句话的报道,虽然只有几句话,但却为他们赢得了“师大文坛三剑客”的称号。
举行诗展的时候,玻璃窗前总是围着许多人。
司马杜本来是不喜欢诗歌的,有一天她站在玻璃窗下等一个朋友,那朋友一直不来,她闲着无事就站在玻璃窗下看诗歌。后来她看到了一首叫做《小小的花荫》的作品,她读着读着就感动了,然后不知不觉就读了三遍。“这是写给我的,一定是。”司马杜居然固执地这样认为。后来她就去看作者的名字,“林川”, 她想:“这名字真有意思。”然后司马杜就看见了林川的照片,照片上的林川脸上挂着一丝微笑靠在一颗大树上,淡蓝色的短袖T恤随意地扎在水磨石的牛仔裤里,模样轻松而悠闲。尤其让司马杜感兴趣的是林川的胸前居然用黑红的绳子吊了一枚钥匙。“真好笑,他这么大的人居然还挂钥匙。”司马杜想。
朋友来了的时候司马杜浑然不觉。朋友连续喊了她好几声名字她也没听见。朋友只好跑到玻璃窗那儿拍了拍她的肩:“嘿,干什么呢?”
“你看他,多帅。”司马杜指着林川的照片对朋友说。
展出过了一个多星期之后,玻璃窗前的人就开始慢慢地少了。但诗歌作品并没有取下来,大学里的玻璃展窗一般都是两三个月才换一次。
但司马杜只要一有时间就往这儿跑,直到几个月后它们被换下来。
而司马杜早已背熟了林川的五首诗,尤其是那首林川认为不太好的《小小的花荫》。所以当这个夏天来临,司马杜背诵着林川的诗句走进林川的寝室的时候,林川兴奋得认为自己完全可能去拿诺贝尔文学奖了。“我的读者。”林川激动得差点喊出声来。
司马杜喜欢游泳,但总是游不太好。她常常是游一会儿就坐在师大游泳池长满青苔的台阶上休息。司马杜一直认为自己的前世是一只青蛙,否则自己怎么老游不好泳又这么喜爱水呢?司马杜游累了的时候并不回家,她就坐在台阶上看别人游。
后来她就发现了一个游泳游得很好的人。司马杜发现那个人泳技好得让自己啧舌,他在水里像一条大鱼般灵活自如,尤其他的蝶泳,速度又快,姿式又非常美妙,尤其他一连串划开水时拉出的弧度,像一个个连接在一起的小彩虹,又像滚滚的车轮在向前疾驰。但司马杜最喜欢的是他手臂带出的水花,一滴滴一路路地向四周飞展,漂亮极了。 “青蛙,活的。”司马杜快乐地想。
当那个人抓着游泳池的栏杆一步步从水里走出来的时候,阳光照在他宽阔的胸膛上,司马杜觉得他健美极了。这时候她突然惊喜地发现,那个游泳的人居然就是那个照片被贴在玻璃窗里的会写诗的林川。“怎么会是他?”司马杜惊喜地想。
“应该会是他!”司马杜快乐地想,“他的前世也应该是一只青蛙。”她几乎都要笑出声来了,然后她就开始莫名其妙地害羞。
然后司马杜就开始有意识无意识地打听与林川有关的事情。她几乎知道了林川读大学时的一切,也知道了林川是师大游泳池里的“蝶王”,并且还知道他很讲义气,有时会为了朋友打打架什么的。不过她还知道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林川读了几年大学居然没和任何女孩谈过恋爱。 师大游泳队每星期要训练两次,时间是星期三和星期六的下午。
司马杜知道这个规律后,只要是在那两天,无论自己多忙,都要抽出时间去游泳池。但是她并不进去,只是远远地站在游泳池外的矮墙下看。这样一站就是好几十分钟。她总是讨厌雨天,因为雨天就不能去看林川游泳了。
林川游泳的时候总是显得非常有激情。而且每次训练,他都要在游泳池游上二十个来回。每次游的时候,司马杜就会在矮墙下默默地数:一、二、三……他们每次训练都要比赛,最开始的时候,司马杜非常紧张,她非常担心林川游不到第一。后来她就慢慢地不紧张了,因为她知道,在师大游泳池里,林川永远是最优秀的。
但林川也有坏习惯,有时候队里的成绩很糟糕,他就会在游泳池来回地大叫大骂。不过司马杜觉得这很正常。“谁会没有缺点呢?”她想。
冬天的时候,游泳队的训练就变成了一周一次,这让司马杜有些不高兴。
“假如感冒了呢。”司马杜会这样想,后来她居然觉得冬天不应该训练了。但是她认为所有的队员中林川最勇敢,因为做完热身,林川总是第一个跳进水里去,有时候天空还在飘雪花穿着大衣的司马杜暗暗担心林川可千万别感冒了,但她立即又安慰自己:“不会的,他那么棒。”有时候站在游泳池矮墙边的司马杜会遇见熟人。“干什么呢?司马杜。”熟人问她。“不干什么,”她微笑着说:“看青蛙哩,活的。”
司马杜就这样站在游泳池的矮墙边默默地看着林川在水里翻云覆雨,整整两年。有时候她就会莫名其妙地觉得高兴和骄傲。但是有时候她又会觉得很忧郁,“他还不认识我哩。”司马杜想。
而林川仍在一如既往地写作和游泳。有时候林川也会在心里设想未来的女朋友会是什么样子,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个少女已经默默地关注了他两年,这就是校园爱情的浪漫。而当他们大学毕业后,司马杜飞往深圳,林川却远在四川的水城,这便是校园爱情的悲剧。
初夏的时候,司马杜终于决定去找林川,她知道自己如果再不去,就很可能永远没有机会了。当她走进那间她早在两年前就知道的男生寝室的时候,心里还怀着忐忑和不安。
可是当司马杜微笑着背诵出林川的诗句的时候,林川幸福得差点晕了过去。
他们的爱情来得异常而突然。而且好像一见面就曾经热恋了多年。
所以当林川第二天带着梳辫子的女孩司马杜以女朋友的身份介绍给我们几个哥们的时候我们全傻了。因为昨天这小子还在长嘘短叹地说不知回老家后该怎样去找个女朋友,谁知今天立刻就带了靓妹招摇过市。这速度也太快了吧,火箭也不过就这模样。
“好小子,真有你的。”我们对林川佩服得简直可以说是五体投地。
林川被司马杜叫出去了很久才回来。
那时候我们的猜拳已经进入了尾声,最后一个项目是谁输了谁就去洗碗。白狐的拳最臭,每次都是他当冤大头,这次他果然又输了。他一脸的丧气。
文青水正拿着本子在记录:×月×日,臭拳白狐又洗碗一次,冠军由程西鸿获得,亚军由文青水领走,向天老师为教授级指导拳。备注:林川外出鬼混,没能参加。这是我们每次洗碗的记录,在记录本的封面上,赫然是向天用毛笔写下的几个大字:“神拳谱”。向天说这个记录一定要保存好,他说如果以后大家各奔东西了,每人都复印一份带上,等我们老了的时候,把它取出来翻翻,一定很有意思。我们哄然响应,都说得好好保留它,它是我们青春时期感情和生活的见证。
文青水记录完,就大声念了起来,刚念到“林川外出鬼混,没能参加”的时候,林川就乐呵呵地跑了回来:“鸟儿,在背后骂我什么 ?”他一副高兴坏了的样子。
这时候我们全都开心地笑起来,“干什么去了干什么去了……”我们都嚷:“林川,你个坏小子,如果不老实交待,我们就把你弄了。”
林川乐坏了,但就是不回答我们,于是我们四个都站了起来,故意做出伸胳膊抬大腿的模样。“好好好,你们别欺负我了,我告诉你们,”他嘿嘿地笑着:“我们在教学楼……”“怎么样?”我们四个人异口同声。
“嘿嘿,只是啃了几口。”他有些腼腆地傻笑。他的话音刚一落,我们都欢呼起来。
唐儿就是这时候走进来的。“文青水。”唐儿喊。我们的欢呼声被她脆脆的声音打断。
唐儿站在门边,她穿着有花纹的套裙,秀气的短发卷起一个个小小的浪花,眼睛亮亮地看着我们。当她发现屋里所有的目光都在注视着她的时候,脸上便抹了一丝羞羞的霞。
文青水看见唐儿的时候脸上的笑容立即凝固了。他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他一直认为从此以后唐儿永远也不会再去找他了,永远也不。尽管文青水也爱说爱笑,但他的的确确是一个非常内向的人,他对感情总陷得很深,而且又很不容易从中拔出。本来紫儿已经是一个悲剧了……。唐儿站在门外,娇羞得像一枝嫩荷。
文青水却突然楞了,他眼睛直直地盯着唐儿,镜片在反光。
向天推了文青水一下:“傻瓜,还不出去。”听见向天的声音,文青水忙慌慌地走了出去,动作有些机械。“唐儿,”他喊,然后他们的身影就在门边消失了。
可文青水出去了大约三四分钟又回来了。
“又怎么了?”程西鸿问,大伙也显得很吃惊,还以为谁在玩什么猫腻。
文青水有些不好意思,脸涨得通红。“唐儿说要找个清静的地方和我谈谈。”他说。
“嗨,我还以为又闹妖怪了,”向天的脸上堆满了笑意,“借房子吗?有什么关系,我们立马出去……你也是,还害什么羞,吱个声不就行了。”向天的话刚一说完,我们就笑起来,不过笑的声音很小,我们怕被唐儿听见,她多半就在门外。
文青水嘿嘿傻乐,他从口袋里掏出钱来递给我们:“那我请你们去喝夜啤酒。”
向天挥了挥手,“留着吧,往后请我们喝酒的时候还多,今天算我们赞助你,”他转过头对大家说:“我们走,还是老规矩。”“AA制。”大伙欢呼一声,走得干干净净。
文青水和唐儿坐在向天屋里。 屋里有些零乱,小桌子上摆着许多刚收拾好还未来得及清洗的碗筷,地上有烟头和果皮,写字台上还有一首白狐刚写了一半的诗。
唐儿坐在写字台前,屋里大灯已经熄灭,只有窗台前那盏桔红色的台灯亮开来。
屋里安静而又充满了朦胧的色调。文青水坐在阴影里,心里的紧张已经慢慢消失。此刻,他感到有一种像蜜罐一样暖洋洋的甜蜜围住了自己。“她真是个好女孩,”文青水看着唐儿,心里默默地想。
不过现在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有台灯发出柔弱的红光。
但是文青水并不知道,唐儿此刻内心充满的恐惧会有多么地深。
消瘦的文青水在唐儿的眼里开始慢慢地模糊。唐儿感到自己的泪水已经湿了眼眶,她突然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软弱和无助……。“但是--我仍然要告诉他。”唐儿痛苦地想,内心好像有一万枚针在来回闪动,“我必须告诉他,否则对谁都不公平。”这时候,她的大脑开始出现非常严重的眩晕。“那么,我肯定会失去他……”唐儿想:“其实我和他一开始就错了……”她透过朦朦的泪光看着文青水,而文青水在他的眼神里像一支青青的翠竹,正在一点点拔高。她可以从文青水的身上感觉到他暗暗压抑的快乐,他的脸因为激动而更显骄傲,他的嘴唇在颤动,他仿佛又准备说出什么。“天啦!”唐儿在内心呼喊着上帝。
从邓起那间破旧的房子走出来的时候,唐儿就决定把所有的一切告诉文青水。因为唐儿知道,只有这样自己才会在心灵上得到一点点慰藉。但是唐儿也知道,只要文青水知道了一切,他肯定会义无反顾地离开自己。一想到这她就会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每次想到文青水,唐儿总会在内心骂自己。“都是我不好,都是我害了他,”唐儿悲哀地想,“都是我伤了他的心……”唐儿认为,现在唯一能够使文青水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方法,就是把关于自己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他听,只有这样做,才能使文青水对自己彻底死心。尽管唐儿知道回忆过去并且把它讲出来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她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她单方面地认为,这样做的结果是一个人得到解脱,而另一个人将陷入永远的暗伤……
此刻文青水的内心已经被幸福填满,他以为唐儿终于被自己的痴情打动,他甚至还在瞬间想象了一下大学毕业后美满的生活,他用激动而又满含热情的目光看着唐儿。
就在这时文青水发现唐儿的泪水已经打湿了睫毛。“你怎么了?”文青水有些紧张地问。唐儿闭上眼睛,让眼里的泪珠滴落下来,然后又睁开它:“我……我有些激动。”她的声音有些异样。
但文青水并没有发现。“她总是那么害羞。”文青水看着唐儿被泪水打湿的长长的睫毛,快乐地想。他现在的心情出奇地好,他根本不会料到,就在今天夜里,有一个悲痛欲绝的故事将笼罩自己,并且在以后的生活里,带给自己许多灾难性的破坏。
现在文青水快乐地掏出纸巾递给唐儿。唐儿轻轻摇了摇头,然后从写字台边站起来,坐在文青水身边。“唐儿。”文青水喊,把手缓缓移到她的肩上。
唐儿的身体出现了颤栗,她不知道过了今天,这只手是否还会再放上自己脆弱的肩,“青水”,唐儿梦呓般地叫,她感到泪水倾刻间已经覆盖了自己的脸,她担心自己的心事会被文青水看破。她伸出手,紧紧搂住了文青水。 文青水也伸开双臂,热情地裹住她。
“青水,抱紧我,抱紧我。”唐儿无助地叫着,她的双手死死地搂住这个梦寐以求的身体,头紧紧靠在文青水的右肩上,眼泪像秋天的雨水连绵不断。
文青水感到唐儿像一片风中的叶子一样在自己的怀里颤栗,他的内心充满了感动,“她多纯啊。”这时候他并没有发现唐儿有什么异样,因为这之前每当他要拥抱或者亲吻唐儿的时候,唐儿都会掉眼泪,所以文青水一直认为这是唐儿纯洁和害羞的表现。
后来,他们的嘴唇沾在了一起,像两片合上的花苞。
文青水一点一点地吻掉唐儿的泪水,然后把嘴唇移到唐儿的唇上。唐儿疯狂地搂着文青,通过文青水温暖而湿漉漉的嘴唇,唐儿间接地尝到了自己泪水的味道,它是酸酸的,苦苦的……而文青水的手在唐儿的肩上鱼一样游曳,结实而有力。不过也仅仅是这样,文青水决没有丝毫想冒犯唐儿的想法,尽管当他亲吻和抚摸着唐儿的时候,他有一种来自生理的渴望和冲动,但他强迫自己把它们压下去。他不想,或者说他不敢冒犯唐儿。因为在文青水的心中,唐儿是神,是圣洁的女王。
他们只是疯狂地亲吻和隔着外衣抚摸。
“青水,要我,”唐儿梦呓一样的声音响起来,“青水,我要你要我。”
“不,”文青水脆弱地说,他感到唐儿如同钢琴曲一样的声音已经触及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某个部位,但是他仍然说:“不。等毕了业……等以后……”文青水紧张地说。但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开始出现明显的变化,而且有了一种想要干什么的冲动。
唐儿不再说话。唐儿泪流满面。她变得更加主动起来,她的手已经伸进了文青水的衬衫,她的手温暖地像阳光一样在文青水的上身飘动,轻轻,又轻轻……她的嘴唇更加疯狂地落在文青水的脸上。
他们终于像两只大白瓷一样躺在床上的时候,唐儿轻轻地闭上了眼睛,几滴透明的液体顺着眼角滑了下来。当文青水慢慢进入唐儿身体的时候,唐儿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快乐和激动涌遍全身,就像她独自躺在夏天的沙滩上沐浴着天空盛大的阳光,她感到自己的骨头都已经慢慢地被阳光晒软。
桔红色的台灯发出柔柔的热度,窗外有风,隐隐约 约会听见树叶的沙沙声。不远处的女生楼,不知是谁在弹吉它,从弦上走出的声音柔和缥缈,像空中盖下的黑沙。结束这次快乐的生理旅行之后,唐儿更加悲哀起来。她想到了邓起。
每次邓起和她在干这件事的时候,邓起总是粗鲁而霸道。他一看见唐儿首先想到的总是上床,他总是毫无顾忌地扒下唐儿下身的衣裙,像一个凶狠的屠夫在熟稔地剥下一只动物的皮。然后邓起总是从裤裆小便处掏出那东西来,连裤子也不用脱就开始了。他的动作凶猛而又粗野,让唐儿感到有一种被强暴的滋味。发泄完后,邓起拉上拉链就干其它事去了,就像上厕所小便一般。而且邓起对这方面的事抱有令唐儿不可承受的浓厚的兴趣,他的性欲强得惊人,常常一天要好几次,并且有时候不讲究地方,在寝室里也好,在地板上也行。每次干的时候从不问唐儿是否愿意,只要他想干,他就会随时把唐儿扔在床上或其它地方,开始发泄起来。他力气又大,唐儿想反抗也不行,更何况唐儿对这方面的事早就麻木了。
有一次,邓起家里来了许多朋友,他们聚在一起喝水一样地喝酒。后来喝到中途的时候,邓起突然躁动起来,但家里又有客人,很不方便,他居然把唐儿拖进了走廊上的公共厕所,反扣了门,就站在厕所里强行干起来。公共厕所长期无人打扫,加上是夏天,恶臭熏人,唐儿一边被强逼着干那件事一边恶心地呕吐,但邓起毫不顾忌唐儿的反应,仍在疯狂地做,完事后就扔下唐儿,回屋喝酒去了。那天,唐儿躲在充满恶臭的厕所里哭了好久好久。后来当她走出厕所的时候,她突然看见在一个不容易被注意的角落里躲着一只黑猫。那只黑猫浑身布满了黑得发亮的毛,眼睛亮亮的发着幽幽的绿光,模样阴森而恐怖。唐儿立刻就把它当做是地狱里派来探视自己的使者。唐儿就愣愣地用眼睛和它对视着,这时黑猫的眼睛里突然闪现出一丝哀艳欲绝的疯狂,它突然叫起来,声音一长一短,凄厉而又尖锐,像孩子的哭声。然后它就从唐儿的脚下像一束黑色的刀光飞快地滑走。
那时候,唐儿觉得邓起就像那只黑猫,充满了兽性和欲火。
在和文青水有过性爱之前,唐儿总是对这件事充满了恐惧。
但是她已经习惯于(或者说必须习惯于)忍受,因为那个只有她心里清楚的原因。
每次邓起像一个庞然大物或者像一个巨大的怎么也掀不开的阴影压在唐儿身上的时候,唐儿就完全麻木了。她不仅没有感觉到性爱带来的快乐,相反,还饱受了“性”带给自己的灾难。在邓起干完那件事之后,她常常会感到下身像被撕裂了一样地阵痛,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而邓起在干这件事的时候,还双手拼命地在唐儿身上使劲捏,捏得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有时候从邓起家里回来,唐儿的乳房一个星期都在疼痛。有时候她上浴室淋浴都避着人,她怕身上的伤痕被熟悉的同学发现……。
但是唐儿仍然认定邓起是个好人。
“如果没有邓起的帮助,就不会有今天的自己。”唐儿这样想,但她同时又更希望这些事从来就没有发生,她宁愿呆在那偏僻的小山村。不过邓起除了干那件事非常粗暴之外,也并没什么太多让人讨厌的地方。他虽然年龄有些偏大,但模样还长得不错,尤其到师大来给唐儿送钱的时候,除了嘱咐几句“一定要拿到毕业证”,或者“你很久没到我这儿来”之类的话,从不多说什么,让唐儿免去了不少尴尬。所以唐儿仍然认为邓起是个好人。
和文青水经历了性爱之后,唐儿才突然发现了那件事的美妙,她感到那完全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和松弛,那完全是一种灵与肉的高度结合。在这个过程中,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和文青水的配合是多么的自然多么的天衣无缝。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快感和美丽的愉悦。于是唐儿就委屈地哭了起来。她双肩抽动,哭得非常伤心。
唐儿的哭声惊吓了文青水。“对不起……唐儿……我……我……”文青水紧张得语无伦次。
“我不怪你,”唐儿说,“真的,我不怪你。”
唐儿擦去泪水,慢慢地止住抽泣声。在这个过程中,文青水环抱着唐儿,用手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肩,像一个慈祥而年轻的父亲在静静地哄女儿睡觉一般。唐儿的抽泣声便在他的怀里一点点地隐去了。本来唐儿来之前就打算好了要把自己的身子给文青水,不管这是第一次还是最后一次。她认为自己必须这样做,她是想用自己的身子对文青水大学四年对自己所付出的感情做出补偿。但是她并不知道这件事会给自己带来愉悦。但唐儿知道这将是自己最后的幸福了。现在她从床上坐起来,她穿衣服的时候由于内心的恐惧手一直抖个不停。而文青水几下就套上了衣裤,他在唐儿的脸上吻了一下:“这里有水果,我给你削一枚。”他快乐地说。“不用了,青水。”唐儿说。这时候文青水突然发现唐儿的脸上笼罩着一层真正的可以渗进骨子里的悲哀。“青水,你坐下,”唐儿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我的故事。”她的眼泪已经流下来,声音里充满了无助的冰凉。
文青水震了震,他看见唐儿一脸的迷离和茫然。
我和林川、向天、白狐四个人躲在一家火锅馆里喝夜啤酒。
由于在向天家里才刚喝完一回,所以大家的肚子都装不下,一人抱着一瓶啤酒喝得像品茶。
火锅冒着热气。大伙都很快乐,因为文青水。我们先是猛侃了一阵诗歌,后来就把话题转移到了文青水身上。“这下鸟儿该高兴了吧,”白狐说,“你看他那模样……”
“嘿嘿,”林川笑着说,“呆会儿我们提几瓶酒回去,灌翻他龟儿子。”
他的提议得到了大伙的轰然响应。“对,他今天高兴,肯定要喝,我们趁机把他灌翻,”向天叫起来。这几天他本来心里不太痛快,但大伙的好心情影响了他,他也一脸兴奋。
当我们提着几瓶酒沿着师大铺满路灯的大道回到向天那门前种有许多花的小屋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大地在漆黑的夜里沉沉睡去,没有月亮,但星星很多,像宝石一样嵌在天空。万籁俱寂,只有我们的脚步声像木鱼一样敲响。远远的,我们还看见向天家里的窗口燃着一窗灯光。可是我们刚走到离屋子还有十米左右的时候,就突然听到文青水的叫声从屋子里传出来。“不,不,不是这样……”
我们清楚地感觉到文青水歇斯底里的声音划破了夜的宁静,传得很远很远,而且声音里充满了疯狂和恐惧,在这样的深夜听来如同鬼魅一般,非常吓人。我们全都吃了一惊,这时候文青水已经像一只受伤的老虎一样扑了出来。
“青水!”大伙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都异口同声地喊。
但是文青水不理我们,他像十二级台风一样飞快地刮进了夜色中。在那一瞬,我们清楚地看到他状若疯虎,双眼赤红得快要流出血来。
作者:
peacelife30
时间:
2006-2-7 03:17:06
第五章 在爱情的左边和右边
今天二十八号
我一直很渴望和贝小嘉坏一次。
但是贝小嘉总是不同意。我为这事很不高兴。其实我现在慢慢地发现她有些像一口粉红色的陷阱,而我正在其中越陷越深。我猜我肯定是喜欢上她了。面对贝小嘉,就像面对一树即将成熟的苹果中的一枚,我有把她咬碎了吞下去的冲动。
贝小嘉在她大学的志愿表上郑重地填上了“师大”的名称。她说她从小的志向就是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然后她问我:“你呢?”我耸耸肩,我说只要是大学,我都愿意读。其实我们这个班最有希望上大学的就只有贝小嘉和我。我是读特招,而她是凭成绩硬考,她的成绩好得让人吃惊,有一次参加竞赛,她居然还拿了省里的名次,其他几个重点高中的学生都没能考赢她。我就更喜欢她。
看着她动人的脸,被青春撑开的胸脯,我就脸红心跳,就想把她抱过来,然后和她干一点坏事。可她一直不同意。本来有好几次我的目的差点就达到了,可是一到关键时刻她就说不,她就要闹,而且声音大得如同一个好女孩在深夜十二点的时候遇见了一匹大色狼。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牙痒痒的,我就想把她咬来吃掉。后来我就失望了。我想她不同意也就罢了,难道我还敢乱来不成,那样做是要出问题的,如果因为这影响我上大学就麻烦了。谁知就在我要放弃的时候,她突然又来敲我的门。“二十八号。”贝小嘉红着脸说。“什么?”我听不大明白,我还以为她在给我玩数字游戏。
“二十八号。”贝小嘉红着脸又重复了一遍。我还是弄不明白。我望着她,望着她会说话的大眼睛和被小风吹起来的黑头发。那时候我们正走在离师大不远的大街上。
“你不是想……”她迟疑了一下:“想跟我做……那事吗?”
她这样解释我就懂了。我立刻快乐地抱住她亲了一下。我说你不是开玩笑吧?她红着脸非常谨慎地摇了摇头,她摇头的意思是说“我不是开玩笑。”否则她的脸干嘛会红得更加厉害。
我突然激动起来,但是我又想为什么非要是二十八号,干嘛不是二十七号二十六号或者就是今天。二十八号是星期天?我想。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其实她也有点想试一试,但妈妈又一再强调千万不能这样干。再后来她又想只要不怀上孩子,妈妈就不会知道。有时候她又觉得程西鸿很可怜,每次求自己的模样都很低三下四,贝小嘉不喜欢男孩子这样。
但是怎样才能不怀孩子呢?贝小嘉就不知道了。
有一天她从母亲的抽屉里翻到几本《新婚必读》,她母亲是单位主管计划生育的。书上说月经前五天和后五天干那事不会怀孕,然后又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道理。贝小嘉就有些害羞地算了算时间,二十八号正好合适。
我和贝小嘉在街上胡乱走着的时候,他一直想把这事告诉我,但她又害羞,不敢说,再后来她终于叫起来:二十八号。二十八号是星期天,我知道。
没有几天就要参加高考了。时间越来越紧,但贝小嘉好像很轻松。她说该学的都学了,该背的都背了。我问她能不能考上。她不高兴地白了我一眼,吐出两个字:简单。
我读特招的事基本上有眉目了。个人资料也交了上去,学校说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这段时间千万不能出事,否则就难说了。于是我成天就装得像只老鼠似的,走路的脚步都变轻了不少。我们的毕业考试早早就考完了。
我还记得会考物理时的模样。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物理成绩糟糕极了。当时监考比较严,而考生则是一个人坐一张桌子,好在我的右边坐着贝小嘉,不过我们中间隔着一条长长的通道。
考试前我就和她说好了,让她把答案写在纸条上扔给我。可是一到关键时候她就非常紧张,当时每个考生的考卷都是三张。在还有三十分钟就要结束考试的时候,她写在手里的答案却一直没能扔给我。后来我着急坏了,趁老师不注意,我就突然抢了一张她的试卷……
在这个过程中,贝小嘉的眼泪都吓出来了。结果是我的物理成绩终于冲过六十分大关,而贝小嘉则有好几天都没和我说话。
“自私!”她这样骂我。她说如果我作弊连累她,她也不能毕业。她说我:“你竟是这种人!”我被她数落得不知说什么好。我只有问她:“你说我是哪种人?”
“小人,自私自利的小人。”她骂,并且语带哭腔:“一点都不管别人。”
我气愤起来,我说:“你还不是自私,如果你不让我抄,我还不是不能毕业,我毕不了业还不是怪你,你只担心自己不担心我,你还不是自私。”
她被我一顿乱说气得不行。“小人。”她骂,然后不再理我。
但没过几天她又和我说话了。“女孩子总是反复无常。”我这样想。
现在,我和贝小嘉走在大街上。
其实这次在向天家我变得非常规矩,他们在补课的时候我胡乱找出一本诗集来翻,并且一点都没有动手动脚,后来向天又丢下那句“我到系里有点事”的老话跑了。他刚出门我就对贝小嘉说:“我们走吧。”我的循规蹈矩让贝小嘉有些吃惊,因为以前向天一出门我总是抱着她又咬又啃而且还提出一些非常无礼的要求。
贝小嘉红红的闪着光泽的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什么,但终于没有说。她可能在揣测我为了什么在生她的气,我们走在师大校园的时候她就主动挽住我的手,挽得很紧很亲热的样子,我就暗暗地感到好笑。但一走出师大校园她又立即把挽住我的手坚决松开,我就有些生气,但并没有说出来,我只是把眼睛在她的脸上停留了一分钟。
贝小嘉说她暂时不想回家,她让我陪她去买点东西。我说行,随便你,反正天还早。
但我们刚走了没多远就遇见了程岑和朱朱。他们身后有一大伙人,急匆匆地在往前面赶,看模样又是要去打架。“西鸿。”他们叫起来。
这时候贝小嘉突然伸手挽住了我,挽得紧紧的,好像怕我一不留神就飞了似的。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她一直不愿意在大街上挽我的手,她说怕遇见熟人不好意思,可她现在居然当着朱朱他们的面挽了我的手。朱朱是我的同学,朱朱很能打架。“出了什么事?”我问朱朱。朱朱丢给我一支烟,并且燃亮火给我点上:“去弄人,”他说,“我们去过你家,没找着你。”“谁的事,去这么多人。”我问。
“大勇的,”他说,“现在碰上你正好。”
这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贝小嘉在我的手上使劲捏了一下,她的意思我懂,她不愿意我去打打杀杀的。我有些迟疑但我又不能不讲义气,大勇是我的哥们平时对我挺铁的。
我正要开口说话,程岑仿佛看出了什么:“西鸿就不去了,我们人手又不是不够。”他一边说一边给朱朱递了个眼色。朱朱懂事极了:“对对对,西鸿不用去了。”然后他们就转身跑了。贝小嘉的脸上露出了阳光般的微笑,不过她又立刻把挽住我的手松开。我想起了什么,转头大声喊:“程岑,朱朱。”
我的声音刚响起来,贝小嘉的手又立即伸过来紧紧挽住我,脸上有些沮丧:“西鸿,你-- ”我看着她紧张得好像谁即将告别人世似的,心里有些感动,我对她摇摇头,说:“没事。”但她的手仍然牢牢地抓住我,像铸上的铁链一样。
程岑和朱朱跑过来:“什么事,西鸿?”我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拾元的人民币递过去,“拿去买几包烟。”我说,“马上就要毕业了,千万不要动刀子,出了事就拿不到毕业证。”我看了看朱朱:“尤其是你,程岑你要喊住他,不要把事儿给闹大了。”
他们答应着去了。灿烂的阳光又回到贝小嘉的脸上。我隐隐感觉到她似乎轻轻地松了一口气。然后她又把挽住我的手松开了。“你紧张什么?”我说,“关你什么事?”
贝小嘉红了脸:“就要紧张,你管……”我笑起来:“那你一会儿挽我的手一会儿不挽我的手是什么意思。”她低下头,慌慌地不说话。
“是喜欢上我了吧,”我得意洋洋地说,“这可是你要追我……”
贝小嘉使劲地掐了一下我的手,有些微微生气的模样:“你总是那么坏。”
然后我们就沿着大街往前走,后来她就喊了起来:“二十八号。”她脸上微微地红。从此以后,我都把做那件事称作“二十八号”,比如我对她说我们很久都没“二十八号”了,或者说我们去“二十八号”吧。这个隐语别人一般搞不懂,有时候我故意在许多人面前对贝小嘉嚷:贝小嘉,明天要“二十八号”,于是贝小嘉的脸就红了,而旁边人听不懂,就觉得很奇怪。他们就觉得贝小嘉真腼腆,无缘无故就脸红。
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我没有和朱朱他们一块去打架她太高兴了,她说这证明我心里有她。不过当时我并没有这种感觉,我只是认为陪一个女孩子逛街不能半途而废,更何况那时我已经开始厌倦刀子。贝小嘉还说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决定将来要嫁给我的。
我陪着一个女孩在街上瞎转,心里很快乐,因为“二十八号”。贝小嘉也没给我说清楚她究竟要买什么东西,不过这对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陪着她转就行了。
我们说一些有聊或者无聊的话,更多的时候是我逗得她鸽子一样格格格地笑。
不知为什么,我们又突然说到那天我遭遇的黑猫。
那只黑猫实在是太可怕了,它的毛又黑又亮,眼睛绿绿的,尤其是它的叫声,长短不一,像狼嚎,充满了血腥味与恐怖。
“遭遇黑猫不吉利,西鸿,你最近可能会亲眼看到一件非常吓人的事情,这是我妈妈告诉我的,我妈说……”贝小嘉又提起她的偶像来。
有一次我给她解释什么叫“偶像。”“偶像,就是呕吐的对象,简称呕像,”我这样给她解释,并且举例说明:“比如,你妈妈。”她气坏了。
“乌鸦嘴!”我又骂她:“你妈是乌鸦嘴,尽胡说。”“你不要说我妈妈嘛,”贝小嘉嚷:“你不信就拉倒,你不爱听?我还不爱说哩,你再说我妈妈我要生气了。”这时候我们走到了一片正在拆迁的工地旁,我突然觉得眼前的景物挺熟悉。我向四周看了看,发现我们居然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王姐住的地方。不远处,就是王姐住的地方--一幢高高的楼。在这幢楼第八层的一间洒满香水的屋子里,埋葬着我青春期最肮脏的东西。
上次从王姐那间屋里出来的时候,我几乎是流着泪在楼梯上飞跑。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又一次走进了她的房间,并且和她干了那件事。因为我一直认为她很脏。我想的是要干这件事也不应该是和她,其实那时我在“性”方面的思想极不道德,我认为只要是好女孩,只要她愿意就可以和她上床。这种极不道德的观念要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才会得到改正,从而使一个少年真正地对青春期进行忏悔,但这是后话,暂时不说。从王姐那儿跑回家,我关上门把自己狠狠地抽了两耳光,我对自己说如果再到她那儿去就把自己那玩意儿砍下来扔掉。“都是它坏事,”我恶狠狠地想。
当我和贝小嘉走到离王姐住的那幢楼不远的地方时,我就不想走了,我仿佛嗅到空气中飘着一股骚臭味,像动物园的狐狸发出的味儿一样。
“不走这边,”我一想起王姐心里就不愉快,我对贝小嘉说,“我们往回走吧。”
这时候贝小嘉突然发现了什么,她反手一指:“西鸿,你看,她要干什么?”贝小嘉手指的地方正好是王姐住的那幢楼。我沿着她指的那个方向看过去,我看见一个穿白衣服的人站在楼顶上,虽然隔得有些远,但仍然可以从穿戴上辨认出那是个女人。她站在楼顶上,风把她的衣裙吹得飘起来,像白色的旗帜。
“她不会是要跳楼吧?”贝小嘉突然尖叫起来。
“看看去。”我虽然有些恐惧,但仍然拉着贝小嘉往那幢楼飞跑。
楼下站了一些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大约也是被楼上的女人吸引住了。下午的阳光有些刺眼,我用手搭着凉棚眯着眼往上看,我刚看了一眼,就紧张起来,浑身上下开始直冒冷汗……。这时候,楼顶上那个女人已经坠了下来,她像断了线的风筝,更像从空中扔下的一枚肉弹,乳白色的衣裙在空中乱飞,整个人急速下坠。
只在一瞬间,地上便多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鲜血立即模糊了地面。她的头发乱糟糟地散在各个地方,还有花花绿绿的脑浆……。
整个过程唯一的响动便是她落地时的一声闷响。“砰--。”
这个声音像突如其来的一声闷炮,炸得看热闹的人群立即出现一片骚动。而一个年轻的生命已经结束。那一刻我突然发现生命的脆弱,只要几秒钟,它便可以完成从燃烧到熄灭的整个过程。“妈呀,”贝小嘉一声尖叫,她紧紧地抱住了我,整个身子颤抖个不停。
我感到自己的双腿发软。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正因为知道我才感到害怕,因为那跳楼而死的女人正是王姐。我拉着贝小嘉离开的时候还不由自主地又往地上看了一眼,王姐平躺在那里,血水惊人地红,类似于红葡萄酒的颜色。血水在她的身体旁边像一个又一个小水洼,而她的白裙上也沾着一片一片的红,尤其是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不由自主地惨叫了一声,眼前出现一瞬间的黑暗,我拉着贝小嘉飞快地跑出很远才停下来。停下来的时候我直喘粗气,双腿软软的一点力量都没有,我居然一屁股坐在了大街上。
“太恐怖了!”贝小嘉直喘粗气,浑身还在打哆嗦。
我还清楚地记得王姐从楼上坠下来的时候发出的一声闷响,紧接着她还在地上挣扎了几下,便永远地停止了下来。
很多年后,王姐落地时的那声闷响和她那双死时睁得大大的眼睛几乎成了我的一个恶梦。每次想到这个场面,我就想吐,我感觉到有一种恐惧像无边的黑暗罩了下来。
后来程岑告诉我,他说他听罗姐讲王姐之所以要自杀是因为她被别人骗了,他说王姐在舞厅里结识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在和王姐苟合着一块住了几天之后,离开时顺手拿走了王姐所有的存折,当王姐发现钱没有了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那个年轻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那些存折加起来有好几十万,全是王姐老公留给她的……而王姐早已没有了工作,全靠这些钱生活,更何况她老公刑满出狱后,她该怎么给老公交待……
程岑在给我讲完这些之后居然还附带骂上一句:“神经病,这么容易就会被人骗,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傻的女人。”我对程岑的话有些不满意,我说“人都死了,你能不能积点德。”同时我还劝他少和罗姐这种女人接触,我说:“难道你小子就不会有一点负疚感。”
“宝器。”他骂我:“关我们屁事。”
眩 晕
我认识文青水是三年以前的一个夏天。那会儿我刚开始喜欢上文学。其实我弄文学的原因非常简单。它与一个令我讨厌的教师有关。我读初中的时候教我们语文课的是一个年轻的男性教师,姓刘,这位刘老师是一个不太讲究仪表的人,常常头发乱成鸡窝,一脸眼屎地来给我们上课。有时候他讲课讲到中途的时候还要很响地甩鼻涕,恶心极了,同学们都有点讨厌他,而且他的衣服总是很脏,油光水滑的模样好像是在强迫性地告诉我们他中午又吃了肉似的。有一次上课的时候他居然连裤裆小便处的扣子也忘了扣上,露出里面红红的运动裤来,同学们又不好给他指出来,而他就这样“开着门”把课讲完,我们就对他更加厌恶。但就是这么一个令人生厌的老师居然也会发表文章。
有一天上课的时候他依旧脏兮兮然而又是红光满面地走进教室来,亮给我们一张报纸。在那张报纸的报屁股上,登出了他巴掌大的一块文章。“好好读书,同学们,长大了像我一样当作家。”他居然这样给我们说。
当时我们对“作家”这两个字一直很崇拜,但绝对没有想到像他这样的人也能当作家。我们就很气愤,就认为如果作家是他这个样子我们就坚决不崇拜了。后来我们就想到了“孔乙己”,我们觉得刘老师完完全全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对“作家刘老师”最感到气愤的人是我。因为只要一说到“作家”这两个字,我就总是把它和鲁迅、茅盾、冰心联系到一起的。“他也可以把自己称呼为作家?”我气坏了,我想:“他能当作家,为什么我就不能。”于是我就决定当一个作家。
我找出我的作文本,挑选了七八篇我自认为很够水平的作文,把它们全装在一个大信封里寄给了报社。寄出去之后没多久我就把这码事给忘了,因为那时我已经不想当作家了。
谁知有一天我居然收到一张报纸,那上面竟登出了我的作文。学校开大会的时候校长还表扬了我。我得意坏了。“×××,我也成作家了,”我想。那会儿我觉得当作家太容易了。让我更感到高兴的是,报社居然寄来了拾元钱的稿费。拾元钱对那时正读初中的我来说的确是笔不小的数目,它刚好等于两个月的零用钱。我觉得当作家真是快乐,又能得表扬又能挣钱。我就决定这一辈子什么事都别干了,就当作家吧。这就是我那会儿的想法,朴实极了。就这样我就开始弄文学。原因简单得可笑。那会儿正是八十年代,中国热爱文学的人多到不正常的地步。文学几乎成了所有年轻人的一个情结。
我们区里办了一份文艺小报,主要是发表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而且每周星期六的晚上还搞了一个文学沙龙,区里的所有文学爱好者几乎全都参加了。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我人小,在文学沙龙里基本上不敢开口说话,不过我经常给那份文艺报纸投稿。
那会儿我特别喜欢散文诗,而且动则就要写几大篇忧郁啦、哀伤啦什么的,玩得特深沉。区里的小报几乎是每期都要发表一篇。后来就有人写了篇评论,评论里还大量运用了许多我读不懂的学术用语,但我知道说的全都是好话。然后我看了一下文章的作者,是“文青水”三个字。这样我们就认识了。刚认识的时候是在文学沙龙上,他没有料到我居然这么小,于是大家都有些腼腆,一个大学生,一个中学生,感觉上好像没有什么语言可以相互沟通。可是就在文学沙龙就要结束的时候文青水突然走过来,他说:“走,找个地方侃一下。”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师大校园空空荡荡的足球场上,像一对优秀的儿童面对着美好的文学明天,开始对侃,一直侃到深夜。当两包烟都被我们一支连着一支地燃烧成灰尘的时候,我们已经成为很要好的哥们。文青水给我的印象是:老实、文弱,谈锋虽健但又有些内向,而且对朋友好得像亲兄弟一样。这样我就进入了师大的文学圈子,然后就结识了向天、白狐和林川他们。在这个圈子里我们好得就跟一个人似的。尤其是我和文青水。后来文青水告诉我,在他内心深处,他一直都把我当做长不大的小兄弟,直到我大学毕业。我记得他说“把我当小兄弟”那句话的时候眼睛红红的,我就挺感动。于是我也一直在内心深处把他当做我尊敬的大哥。
正因为这样,我就开始讨厌唐儿,因为这个女人总是让人感觉到危险,在我的印象里她和文青水呆在一块老要出事。
在唐儿把自已的故事告诉给文青水之后的几天里,文青水的情绪糟糕透了,整天沉默不语,很难听见他说几句话。人完全像一个木偶,傻傻的,连目光都变得呆滞起来。
朋友们都吓坏了,担心他会闹出什么事来。尤其是我,我很了解他,我清楚地知道文青水不仅很内向,而且一直很崇拜几个因为这样或那样原因自杀了的青年诗人,我害怕这家伙大脑一短路,就把自己给结束了。于是只要我一有时间,就往他的寝室跑,我想多陪陪他,让他散散心。但文青水却一直开心不起来,有时候他像个弱智。
“你说人的一生怎么会遇到这么多波折?”他好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好像是在问我。但我那时哪里懂这个道理,我在心里暗暗地骂他是宝器,不过嘴上仍然在劝他:“别想这么多,别想这么多……”我只能这样说。他叹了一口气,眼里水雾朦朦的。
不过让我感到放心的是文青水虽然情绪低落,但丝毫没有想去会见马克思的意思。这样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情绪低落只是暂时的,”我想,“过几天就会好了。”其实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唐儿这个女孩子就像文青水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对于文青水而言,永远是珍贵的。他的这种情结要在很多年以后才会慢慢消失。要知道校园爱情是重要的,它是一个人青春履历表上重要的一页。
这期间,我常被文青水拉出去喝酒。他每次都是大醉而归。正当我怀疑他不自杀也会忧郁成疾的时候,他又好像突然领悟到了什么。有一天晚上,月亮依旧圆润而明亮。我和文青水在一家小酒馆喝酒。他像往常一样醉得很快,脸红红的,但他仍然要喝,我怎么也劝不住他,于是就只好劝自已别喝了,如果我也喝醉了,就没人扶文青水回寝室了。可是我的这个想法一开始就错了,因为文青水那天晚上虽然喝了很多酒,但他仍然自己坚持着走回了寝室,尽管有些摇摇坠坠的。
“你是不是认为我有神经病,”文青水醉醉地说:“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糟蹋得像条疯狗一样。”我突然发现他牙齿咬得紧紧的,眼睛里有不平的光芒。“砰”。文青水砸了一个啤酒瓶子。瓶子碎裂的声音立即吸引了店老板,他赶紧跑过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我掏出钱递给店老板,“我哥们醉了,你就别管了,”我说,“他喜欢砸你就让他砸吧,砸一个一块钱,我来陪。”店老板高兴坏了,“好好好,尽管砸尽管砸,”我听见他在小声嘀咕,“今天遇到两个宝器。”我并不想和店老板计较。我当时认为文青水已经把唐儿这事给想通了,就对文青水说:“对对对,女人嘛,哪儿不能找。”其实我屁也不懂,我在乱说哩。“砰”,我的一块钱又买来一个破碎的声音。
皮珊在穿过开满白色花的师大校园的时候抬头望了望蓝得很高的天空。天空依然蔚蓝如海水,飘着一大朵一大朵的白云。皮珊觉得自己很忧郁,皮珊手里拿着一封信,她感到美丽的天空和白色的云朵全都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心里正在下一场绵绵的细雨。
信是远在另一座城市的母亲写来的,母亲在信中说她在家乡已经给皮珊联系好了一个大机关的职位,母亲说毕业早点回来,而且母亲还说她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一想到母亲和远在另一座城市的家乡,皮珊就感到心里一阵阵地发紧。
“我是应该回到母亲身边的,”皮珊忧郁地想,“母亲老了,母亲只有我这一个女儿……”“但是向天--”皮珊走在师大开满白色花的校园小径,心事像小径一样错综复杂。“但是向天?”她想。每次都这样,只要一想到向天她心里就有雨点在落。
皮珊仍然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向天。不过她隐隐感到就算是自己喜欢向天,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长的界限。“不管怎么,我得回家。”皮珊想,她的大脑已经有些乱了。皮珊的家乡离这里虽然不远,但仍然要坐好多个小时的火车。
现在向天已经停止了给皮珊寄他画的画,皮珊就觉得有些紧张,“他为什么不画下去呢?”皮珊想。但是她仍然会在夜晚的时候不知不觉地走到向天的门边去,她总是在那里呆呆地站上很久,然后悄悄地离开。
在皮珊的记忆里,那个飘满甘草气息的夏天,向天家门前的花总是开得非常旺盛非常洁白。
每次皮珊穿了有花纹的衣裙站在那里,她就会被花香弄得很忧郁,她常常能够感觉到向天屋里的茉莉花茶像巫术一样具有魔力,它们穿过那扇被灯光暗淡了的门,在不经意中就伤害了自己。每当这个时候,一种呼啸着狂奔而来的眩晕感就会使皮珊飞快地逃掉。但是她不知道那种呼啸的眩晕感具体是什么,她只是感到其中包含了只有少女才能体验到的恐惧。
“不过这与向天有什么关系呢?”皮珊有些生气。皮珊一想到大成心里就会有一种安全感。
大成是皮珊的老乡,大成很帅,大成从不对女孩子动手动脚。
“但我为什么会答应大成呢?”皮珊有些生气。
“这是我自己答应的,我生什么气呢?”皮珊又想。
皮珊答应大成的求婚是在星期天的一个下午,那天大成依然彬彬有礼地来找皮珊,然后他们就一块沿着师大绿树成荫的柏油路散步。“珊珊,嫁给我,”大成突然说。
大成在说出这句话之前的几十分钟里,一直在谈家乡的好处,大学毕业后的工作,以及大家的年龄都不小了,毕业了参加工作后的一个重要事情可能就是建立一个小家庭之类的话题。
大成在谈这些的时候皮珊隐隐感觉到大成仿佛想说什么,但她绝对没料到他会立刻说了出来。“珊珊,答应我,毕业后就做我的新娘,”大成的目光坚毅而真诚:“珊珊,嫁给我。”皮珊对大成的求婚并没有感到意外。
不过皮珊觉得她现在所面临的求婚并没有像小说中所写的那样浪漫和美丽。她隐隐有些失望。她觉得自己对大成的求婚几乎没有一点激动或者紧张或者像书中所说的快乐得发疯的样子。她觉得大成对自己说“珊珊,嫁给我”时的心情和大成说“珊珊,吃过饭没有”时的心情是一样的。她觉得大成的求婚和一句问候语差不多,而自己的表现则是无所谓,反正都一样。不过皮珊现在根本就没有打算要接受大成的求婚。
那一刻她突然想到了向天,向天有一张忧郁的脸。
其实平心而论,大成的确比较优秀,他人踏实,模样也长得英俊,而且还是皮珊的老乡,大学毕业后都将回到同一座城市。但是不知为什么,皮珊就是对他提不起兴趣来。“大成应该是我的哥哥。”皮珊一直这样想。她觉得他们之间差一些激情,还有神秘感。而这些东西只有向天才具有,可皮珊又认为向天很危险。但往往是最危险的东西才最具有吸引力。
当大成彬彬有礼地向皮珊求婚的时候,皮珊首先想到的就是拒绝,但又觉得自己不能表现出一口回绝的样子,后来她就决定以“我觉得我还小”为理由进行推托。
可是就在皮珊准备说出这句话的以后几分钟里,她突然改变了主意。
那是因为他们此时已走到了乒乓球台。
乒乓台那边,向天正在和几个女学生打乒乓球。他们打得很开心,声音很大,并间或发出几声尖尖的笑声和叫声。皮珊还清楚地认出了其中一个女孩是舒眉衣。
而舒眉衣此刻正在和向天展开对攻,洁白的乒乓球在台上飞来飞去,很是好看。舒眉衣一边打球还一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和夸张的叫声。她穿了一套蓝色的运动装,整个人青春而富有活力,像一只健美的小鹿一样在球台边来回。而向天也是一脸的笑意,他的面容依旧消瘦而英俊。皮珊突然感到一阵心痛。她发现自己已经开始生起气来。
大学四年,皮珊和舒眉衣虽然没有什么交往,但也决没有什么不快乐的事情发生。但不知为什么,现在皮珊一想起舒眉衣就生气。她觉得舒眉衣真让自己讨厌。
上次皮珊因为舒眉衣而莫名其妙地给外语系主任秦老太打了电话。其实后来她一直在为这件事后悔:“我怎么了?我怎么像个小人一样。”她想。但是现在皮珊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她活该!”皮珊想:“她才是个小人。”
皮珊这样想着的时候又隐隐觉得自己底气不足:“我凭什么讨厌人家,舒眉衣又没招惹我……,难道仅仅是因为向天……。”皮珊很不快乐,她紧抿着嘴唇。
现在皮珊的眼睛停留在向天身上,瘦削而很男人味的向天快乐地抽打着乒乓,他的眼镜微微折射出一点点光来,脸上有快乐的笑意。皮珊的心有些抽搐。
她和大成站在离乒乓台不远的林荫处。这时候乒乓球被舒眉衣打飞了,在空中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飞得远远的。“嘿,你的技术真糟糕,又让我跑长途,多和你们打几次乒乓我都可以参加长跑比赛了,”向天的诙谐引来女生们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然后向天就跑去捡球。
她和大成站在离乒乓台不远的地方。向天在捡球的时候看见了皮珊,他微微迟疑了一下,也只仅仅迟疑了一下,然后捡了球就往回走,脸上的神色有些不自然。
“我答应你,”皮珊突然说:“大成,我答应你。”
大成有些不相信幸福会来得这么突然:“什么?”
“大成,我答应嫁给你。”皮珊的声音突然很大,就像在开新闻发布会。那时候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但她没有哭,她奇怪自己的脸上居然会挤出几滴笑容。
“我嫁给你!”皮珊又重复了一遍,声音依然惊天动地,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
可是向天没有听见。最近一段时间,向天很喜欢去和系里的那些女同学打乒乓球。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会燃着烟散步到这里来,一场乒乓球打完他心里的不愉快常常就会一扫而光。有时候向天看着那些青春活泼的身体在阳光下随着乒乓球的来回有节奏地跃动,就会感到自己已经在慢慢地老去。在这个过程中,向天一直有意识地观注着舒眉衣。
舒眉衣像一团燃烧着的火。舒眉衣的眼睛会说话。向天总是感到这个女孩子有些不简单,他听说舒眉衣的父母是某个大城市的要员,但她说大学毕业后不回家乡,她说她要留在现在这座城市。“她实在是个奇怪的女孩,”向天想:“但她找我干什么呢?”向天还清楚地记得那天舒眉衣离开他家的时候扔下的那句话:“大学毕业后我有件大事要找你。”“找我?”向天想:“我能帮她干什么呢?”
有时候向天隐隐觉得留在这座大城市是自己的失误。如果回到那座小城,他想自己就决不会离婚,而且肯定会和前妻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一想到这些,向天就很难受。
自从上次遇见皮珊和大成在一起之后,向天就不再画那个长发飘逸的女孩了。
向天认为是自己该退出的时候了。他认为自己绝不应该像文青水那样剪不断理还乱,否则就会越陷越深。他不愿意那样,更何况他还是一个讲师,他还得考虑自己在其他学生中的威信。后来向天的心就慢慢地平静下来。他决定把自己从争夺皮珊的爱情中撤出来。尽管他刚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心里仿佛有九十九条小蛇在咬,但是向天知道自己必须这样做。
向天在和舒眉衣打乒乓球的时候常常会把她当皮珊,但是皮珊没有舒眉衣活泼,皮珊总是很忧郁。“皮--她不是我的,”向天咬着嘴唇想。
向天现在才知道:爱一个人虽然不容易,但是忘记一个人可以说是更痛苦。
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是阳光灿烂,不一会儿就开始飘雨了。皮珊捏着母亲的信,一路小跑地回到寝室。她的头发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寝室里没有人,皮珊把母亲的信小心地放在抽屉里。然后才开始对着镜子擦头发,她的头发又黑又长,像一帘瀑布。这时候她抬头看了看窗外,雨下得更加密起来,轻轻打在校园的柏油路和刺梧桐上,发出沙沙的响声。
现在是晚饭时间,窗外的校园亮起五颜六色的伞来,居高望去,万伞躜动,很是好看。
皮珊感到自己有些懒懒的,不想去食堂打饭。她翻出几袋糕点,一边吃着一边就躺在了床上,然后她打开了小收音机,收听当地的音乐台。皮珊睡的是下铺,床帐里挂了五颜六色的手工织品,细细地洒过一遍香水,显得温馨而又浪漫。
窗外的天一点点地黑起来,雨虽然有些小了,但丝毫没有停的样子,仍在淅沥沥地下。“这群疯丫头又跑到哪里去了?”皮珊见室友们一个都没回来,就觉得有些寂寞,因为室友们是些会唱歌的黄鹂鸟,只要她们在,房间里总是挤满了笑声。
皮珊吃完糕点的时候忽然觉得肩下有什么硬纸壳一样的东西在滑动,因为是夏天,皮珊穿得很薄。这时候她从肩下摸出一封信来,她知道那一定是室友给带回来的。
一看信封皮珊就开始心跳,她知道这是谁寄的。信封的封皮一如既往地写着皮珊的名字,那清晰的字迹陌生而又熟悉,像一枚针击中了皮珊,她的脸开始红起来。
信封里依然是一幅画,画上的那个女孩依然神色郁暗而又飘舞着一头飞絮样的黑发,整个画面充满了一种凄艳的美。皮珊看着那幅画,柔柔的眼光被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兴奋着。可是她又奇怪地发现画上的题字有了某些变化。
以前画上的落款总是千遍一律地写着,“我爱的皮,”但从未署名。而这次寄来的画上却写着:“给我的学生皮--毕业纪念。”末尾第一次署了名,是向天。
皮珊拿着画,刚才萌芽而出的惊喜已经被一盆冷水浇透。她在那一刻突然感到心里一阵阵地凉,“他怎么可以这样?”皮珊想。尽管现在皮珊已经读懂了向天那句话的意思,但她仍然觉得委屈,“他怎么可以这样?”
皮珊感到心里窝了火。她拿着那幅画又看了一会,头有点晕。突然就有了一种立刻想要见到向天的想法。于是她就捏着那幅画跑出了女生楼。外面的雨仍然在连续不断地下着。
皮珊的鞋子在雨水里飞快地踩过,一点也不怕脏的样子。
她很快就来到了向天开有很多白色花的门前。那些白色花依然开得很香,但皮珊没有理会这些,皮珊像一阵柔软但又是非常彻底的风一样刮了进去。
其实皮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急匆匆地去找向天,她只是觉得自己很 生气,原因就这么简单。可是就在她冲进向天家门的时候她就后悔了。那时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面对向天。可是皮珊已经推开了门。向天正呆在白炽的灯光下看书。他首先听到脚步声重重地响起来,接着门就开了,然后他就看见了皮珊。
“皮--,”向天有些吃惊地喊,他看到皮珊的眼里有一团火在燃烧。
“怎么了?皮。”向天平静地问。皮珊把手里的画扔过去,她的发梢上有一层密密的雨水:“你凭什么画这些画?你以为你很了不起是不是……”她委屈地喊:“你拿这些脏东西给我干什么 ?向老师,你这么做就不担心我会告诉给系主任?”向天不说话,他只是冷静地看着皮珊。
“你--”皮珊一串连珠炮般的话嚷完后,泪水不争气地开始滑下来。她感到自己非常无助,就像一只慌张的鸟儿面对一个精明的猎人。“你--”皮珊说不下去了,她甩了甩头发,转身就准备跑掉。“皮--”向天很男人味的声音在皮珊身后响起来。
他的声音仿佛有一种怪异的磁力,但又充满了冷静。“皮。”向天又喊。
皮珊不由自主地站住了,然后她在向天的视野里慢慢回过头来。这时候,向天眼里出现了一张雨打荷叶一样的脸,生动、忧郁,而又挂满了点点露珠。
向天走过去,他把手轻轻放在皮珊的头上:“怎么了?皮,”他说。
皮珊的心里有某一种东西在湿着。她忽然感到自己像冬天树上掉下来的雪片一样软弱,她就轻轻地把身子靠进了向天的怀里。向天的手伸过去抱住她的腰。向天感到怀里的身体在一点点地颤栗,他托起皮珊的脸,看着一脸泪水的皮珊和皮珊脸上那两片红红的嘴唇。皮珊眼里的火焰已经平息下来,像风暴之后的大地一样静谧安详。
然后他们的嘴唇就咬在了一起,软软的嘴唇如同温玉一样地热着。有一种眩晕围绕着他们。
而他们的嘴唇仔细而又亲切,动作尽可能地显得小心翼翼,就像一对正在做爱的父母担心过大的动作会影响到梦中的孩子一般。
后来向天的嘴唇就不知不觉地移到了皮珊的颈项上。
皮珊感到有一阵尖锐的眩晕又一次击中了自己。
她突然推开了向天:“不,向老师。”
向天被皮珊推开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再一次发现眼前这个外表总是被忧郁裹住的女孩在自己心中的重要性,尽管他一再冷静地决定要退出这场很久以后才知道是一场游戏的爱情。“对不起,皮。”向天的脸红了,声音里有明显的紧张。
向天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皮珊忧郁地摇了摇头,她的头发仍然湿漉漉的:“向天老师,”皮珊说:“我得走了。”向天呆呆地看着她,想说什么,但终于没有说出来。
外面依然在飘雨,空气中流动着冰凉的味道。
皮珊慢慢地从向天家里走出来,走到门边的时候,她又停下来:“向老师,”皮珊的声音里有雪花的颤栗,“再见了……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然后她就义无反顾地走了出去。这一刻,皮珊突然发现自己可能是爱上向天了。
但是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机会,“妈妈只有我这一个女儿。”皮珊想。
向天家门前的花朵依然美丽和动人,皮珊从这儿走过的时候感到花朵正弥漫出一种刻骨的芬芳,她的头发被带有雨点的风吹起来。皮珊感到自己的心有些冰凉。
她在雨中开始飞跑,她在心里默默地喊着“妈妈”。
向天伫立在窗前,他看见雨中的校园郁暗而又满是灰色的雾,有一些淡黄色的梧桐叶在轻轻地飘,有一片就湿漉漉地贴在了透明的窗玻璃上。“这一切去得太早。”向天想。
他知道内心有一种记忆因为刚才瞬间的情绪正在慢慢地复苏,但是向天也知道,它很快就将平息下去;或者说,它永远都会平息下去。
“这一切去得太早。”向天的神色有些暗淡,尽管他这么多天的平静仍然阻挡不住皮珊的一个眼神,但是他知道如果不放弃,一切都是徒劳。
“我实在不是很适合她,”向天想。他的心情又开始慢慢平静起来。
窗外,雨仍然下得连绵不断,像天空掉下来的一望无际的眼泪。
章 玫
章玫来找文青水的时候文青水正在睡午觉。在师大中文系万紫千红的女学生中,章玫是其中最朴素的一朵。她现在正在上大三,还有一年才能够毕业。章玫在刚踏进这所大学不久,就知道了文青水的名字。文青水和她是老乡,文青水是师大著名的校园诗人。
后来章玫就开始读文青水的诗,在爱情泛滥的校园,当章玫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开始在梦中设计自己的白马王子的时候,章玫发现自己已经悄悄地爱上了文青水。这个过程简单而又热烈,章玫暗暗地爱上了一个人,连章玫自己都有些惊异。章玫曾经很多次萌生过去找文青水的念头,但她不敢。这决不是因为没有勇气,而是她认为自己实在是长得不够漂亮。有时候看着镜子里自己小小的眼睛,厚厚的嘴唇,心里就很难受。
她想我干嘛长得这么糟糕。其实章玫长得并不是很糟糕,她只是有点普通而已。
但后来章玫仍然决定去找文青水,这并不是因为她突然对自己的容貌有了信心,而是因为文青水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那时章玫并不知道文青水毕业后将会留校,她只是担心先她一年毕业的文青水如果分不回家乡邛州而去了另外的地方,自己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天空有很亮的阳光。章玫就是在那种亮亮的阳光下走进男生宿舍的,她遮着眼睛,她感到那阳光虽然白花花的银子一般,但在自己心里却像有一种不祥的预兆。
章玫站在门前轻轻地敲门。她一下一下地敲,声音又响又脆。那时天气已经热了起来,男生们中午睡觉一般只穿条裤衩,赤条条地就躺下了,文青水也是这样。
门响的时候文青水就从床上爬起来,他以为是哪个哥们在敲门,所以毫无顾忌地只穿条裤衩就去开门了。门一拉开他便吓了一跳,他看见一个扎马尾的相貌朴实但身材挺流畅的女生站在门边。“对不起对不起,”文青水立刻红了脸:“请稍等。”
然后他又慌忙关上门,跑到床边三下两下开始往身上套衣裤。
这就是章玫和文青水的第一次见面,场面很有点喜剧性。尽管文青水那时候还不认识章玫,但章玫却一眼认出了文青水。章玫没想到双方第一次见面自己居然会看得那么彻底,文青水穿着裤衩开门的时候背有点驼,身体很瘦,完完全全像一根画上了眼睛和嘴巴的电线竿子。
但章玫仍然认为他的模样非常具有诗人气质。
文青水没料到外面会是一个女孩子在敲门。他睡意全消,并且暗暗地觉着有些尴尬。
“找谁?”文青水再一次拉开门的时候已经穿戴得象模象样了,他抬头看了看眼前那个虽然并不漂亮但也并不令人讨厌的女孩子:“请问,你找谁?”
章玫的脸上很快有了红色的彩霞。“文青水在吗?”章玫的眼睛低下来,她的双手叠在一起,一甩一甩的。这之后,文青水就和章玫走在了师大开满白色花的校园。当文青水点头告诉章玫自己就是文青水的时候,他有点奇怪章玫居然很冷静地耸耸肩:“我是大三的,叫章玫……我们是老乡,我是想找你请教几个诗歌方面的问题。”章玫平静得像面对一个熟人。于是文青水就被章玫从午睡的床上提到了校园里。
文青水实在没有理由拒绝一个找他谈诗的少女,更何况他现在的心境并不太好,他知道自己急于想找一个人来陪。不因为别的,就因为唐儿。
唐儿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自己。文青水想到这里就有些悲哀。但是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继续生活在唐儿带给自己的怪圈里。“唐儿的身上布满了太多的血腥。”文青水想。
文青水和章玫走在师大校园的时候,文青水老是在女生楼下走走停停。他想让唐儿看见自己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不知为什么,文青水发现自己开始固执地恨起唐儿来。从爱到恨的距离只有一步,文青水现在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我要气气她。”文青水想。
这个想法产生之后文青水被自己吓了一跳。“我以前是喜欢她的呀。”文青水想。
但不知为什么,文青水此刻固执地产生了一种偏激的报复心理。“我可以找很多女人,”文青水有一次喝醉了酒大声对程西鸿说:“我用四年的时间换不来一次爱情……我要找很多女人,和她们睡觉,和她们上床……我要把那浪费掉的四年时间找回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文弱的眼睛里突然产生了刀子的光。然后他就开始一连串地砸啤酒瓶子。
事实上,很多年后我也仍然无法把握文青水的心理,从爱到恨,从一个忠贞于爱情的人到一个玩弄爱情的人,文青水的转变让所有的人吃惊。这个过程恰好等同于从水到火,完全是两个极端。当文青水后来醒悟到自己因为和唐儿的爱情而造成自己尔后的一系列荒唐的畸形性爱之后,他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其结果是他将和一个他不爱的人走上结婚礼堂……文青水和章玫在女生楼附近走了几圈之后,终于没能遇上唐儿,文青水心里隐隐有些失落。
章玟实在算不上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她的眼睛小小的,嘴唇厚厚的,鼻子旁边还生长了几粒褐色雀斑。但她还很年轻,年轻即是美丽。她穿着牛仔裤和短T恤,头发细密茂盛、柔软光滑,如果不看她的脸,她仍然是具有吸引力的。文青水的眼睛就曾很多次地在她的胸部停留,然后慢慢地滑到她的腿上,她的腿结实修长,像青青的翠竹。
章玫的内心怀着甜蜜的愿望,她在设想这样的散步是否会直到永远。有时她会用含羞的眼神偷偷地望一望文青水。
像章玫这样以谈诗歌为名来找文青水的女孩子总是很多。以前文青水的态度总是冷冷的,他拒绝和她们到开满白色花的校园里谈诗歌,他的心中总是装着唐儿,他不愿意让唐儿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如果章玫再早一些时间来找文青水,她的结局肯定不一样。如果她早一点来找文青水,就不会发生后来的那些事。
章玫的出场一开始就带有了某种悲剧色彩。她一出场几乎就扮演了一个牺牲品的角色,但她乐意这么做,就像一只羊羔想去找一匹狼谈恋爱,一副强烈要求自杀的模样。不过她现在并不知道,一场悲剧将开始从她那里上演。现在她和文青水已经走出了师大校园。
这个过程中他们并没有谈到一句任何与诗歌有关的话题。
文青水努力装出一副很快乐开心的样子,其实他心里早就清楚章玫来找自己的目的。“这个傻瓜喜欢我,”他牙痒痒地想。
后来他们就走到了江边。江边的人很少,江边的青草地绿绿地铺开来,像一张巨大的绿床。文青水和章玫在青草地上坐下来。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谈了一些与校园生活有关的事,后来文青水就觉得很无聊,他觉得和章玫在一起真没意思,但他又不好现在离开。
“这阳光……”文青水望了望天空,就向后倒在了青草地上:“照得人真舒服。”
“是啊。”章玫说。
和文青水在一起的这几个小时里,章玫的心情一直很激动,就像她刚踏进这所大学时的心情一样,充满了美好的快乐和小小的紧张。以至于她后来说话的声音都有点颤颤的。
文青水侧身躺在地上,顺手扯了一根绿绿的甜丝丝的草根含在嘴里咀嚼。他眯着眼睛看着阳光,后者有很强的温度,照得他懒懒的。后来他的目光就落向了章玫。章玫在文青水身体中间部份的右边背对着文青水坐着,她的身体弓成一条优美的弧线,被牛仔裤胀得细细的腰和肥大的臀部像挤出来的青春。文青水心里痒了一下。
“躺一会儿吧,”文青水说:“晒晒太阳……大自然真好啊。”文青水知道自己内心有一个卑鄙的想法,而且他还为这个想法而暗暗高兴。如果是以前,他肯定会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而脸红,并且还要强制性地把它压下去。在大学四年的生活中,除了和郑纤和唐儿有过性爱,文青水没有和另外的异性做过这样的事。唐儿像个恶梦,他想都不愿意再想。至于郑纤,文青水认为那是理所当然。“她不是郑纤,”文青水想:“她是紫儿。”郑纤在文青水的心目中一直是以紫儿的身份出现的。“紫儿原本就是我的妻子。”他每次和郑纤作爱,大脑里就全是紫儿的影子。章玫坐在阳光下,眼前是绿油油的生长得肥沃而旺盛的青草。文青水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章玫有些紧张,然后她回过头望了望文青水,后者嚼着草根一脸懒懒地躺在后边。“他多浪漫。”章玫这样认为。
章玫想躺在草地上,但她又有些不好意思躺在文青水旁边,尽管她心里非常乐意这样做。“躺一会儿吧,阳光真好。”文青水的声音很有诱惑力。章玫终于慢慢地躺在了文青水旁边的青草地上。
他们就这样并排躺着,相互离得很近。青草在阳光下飘满了芳香。他们都半眯着眼睛,阳光暖暖地照下来,周围很静,他们相互还可以隐约听到对方的呼吸声。
章玫睁着小眼睛,她觉得自己很浪漫,像一部爱情小说里的细节。
“要是能够永远这样躺下去该多好。”她又开始做白日梦了。
文青水的眼睛慢慢移到了旁边的身体上。章玫像一根线条一样躺在那里,圆润而修长的大腿一直往上,便是白桦林一样的腰身,再往上,就是能够拉出两个弧线的半圆。章玫的身体和她身下压着的青草很快勾勒出一幅美丽的图画。文青水有些惋惜,他想如果章玫的眼睛再大一点,嘴唇再薄一点……,他这么优美的身体配上一张平凡的脸实在太可惜了。
这时候章玫的一条腿突然微微屈了起来,这个简单而随意的动作让她在文青水的眼里更富有别样的诱惑力。
文青水的心里微微一痒,他就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在章玫的大腿上。她的大腿的确很富有弹性,文青水感到手里有了一种软软的感觉。那种感觉通过紧裹住双腿的牛仔裤穿过自己的手掌,一直传到心里去了。章玫有些紧张。她没有料到文青水的手会放在自己身上。她想说什么,但终于没有开口。“其实你很可爱,”文青水说。
“我怎么会说这个。”文青水话一出口便有些后悔。而章玫闭了小眼睛,一脸潮红。她被文青水一句随便说出的话弄得很激动。她想他是爱我了吧,她想和他在一起真幸福。章玫一脸的迷醉鼓励了文青水。
文青水突然翻身压在了章玫身上,他感到小腹有一股泉水在唱着欢乐的歌。
这是章玫生平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并且是被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压着,她激动得有些眩晕,她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要飞了起来。而文青水已经开始一点一点地在剥她那条苹果牌的牛仔裤了。
在这个过程中,章玫晕乎乎的,仿佛什么也不知道。整个人就像一片云在天空中乱飞。这时候有一阵小风轻轻吹过来,章玫感到身体有些凉,她才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但她同时发现自己的牛仔裤已经被剥了下来,露出洁白无瑕的下体,她刚要喊出“不”的时候,文青水已经进入了她。
这时候她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然后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涌遍了全身。文青水在章玫身上动作着,额头有隐隐的汗珠。章玫睁着小眼睛,吃力地抬起上半身看着文青水的脸。
“他怎么在流汗?”章玫想。“你轻点,别这么累,”章玫说。她的话让文青水吃了一惊,他停下来,看了看章玫,他发现章玫的小眼睛里有一种无辜和纯洁。文青水忽然就有了一种负罪感,但他立刻又闭上了眼睛,拼命地动起来。
当文青水干完那件事之后,他在无意间就看到了章玫下体那血肉模糊的惨状,这种情况他只见到过一次,是在和紫儿干完那件事之后。文青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她是个处女,”文青水吓了一跳。“管它哩。”文青水又想。他们穿好衣服的时候都没有说话。章玫内心有一种异样的快乐,“从今以后我是他的人了,”她想。但章玫又隐隐觉得事情发展得是不是太快了,因为他们见面还没有半天文青水就要了自己。而来之前章玫还在担心文青水愿不愿和自己先做个一般朋友,然后再继续向下发展,没想到几个小时之后,文青水已把所有的事情都彻底干了一遍。
“这实在是太快了,”章玫想:“我和他还不怎么了解的呀。”
“难道他也早就注意到了我。”章玫甜蜜地想。
所以说爱情常常能够迷惑很多人的判断力,比如章玫,她现在几乎从没把文青水往坏的方面想过,她总是千方百计地找出许多理由来安慰自己,她哪里会想到文青水在经过与唐儿的恋情之后早已在心里暗藏了一个可以让任何花朵流泪的阴谋。
文青水懒懒地继续躺着,心里隐隐有几许后悔。伸手扶了扶黑边眼睛,又觉得有些无聊起来。在旁边被身体压倒的青草上,还有几滴鲜红的东西在闪亮。
“我们回去吧。”文青水坐起来。章玫的小眼睛轻轻眨了一下,点点头,没有说话。
不过文青水很奇怪章玫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地自然,而且她的脸上有一抹红霞在轻轻地飘。
然后文青水就一脚踩在了那沾着处女红的青草地上。他们回到师大,天已经慢慢黑下来。
文青水把章玫带到一个附近的小馆子里去吃东西。他想自己应该请她吃饭。在馆子里,他们几乎没有交谈什么,章玫一边吃东西一边怀揣着一个人幸福的秘密。而文青水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整个人感到空荡荡的。
后来他们从小馆子里出来,走在师大街灯微弱的校园。
那时候文青水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在女生楼前飘过。那个影子穿了白色的衣裙,短发像浪花一样飘起来,她走路的样子依旧青春而活泼,但透过朦朦的街灯,文青水仍然可以感觉得到她脸上的哀伤。“是唐儿。”文青水立刻认了出来。他突然就伸手去环抱了章玫的肩,表现出很亲密的样子。唐儿已经看见了他们,她低着头上了女生楼。
文青水突然感到内心有一种罪恶的快乐。章玫没想到文青水会突然搂着自己,小眼睛里挤出几丝激动的光。但是仅仅只有几分钟,文青水就放开了她。
章玫走上女生楼的时候文青水抬了抬头。他感觉自己和章玫在一起除了原始的冲动什么也没有,他们在女生楼下分手的时候什么话也没说。“我上去了。”章玫说完这句话后并没有行动,她想文青水应该会有什么表示吧,可文青水只是点了点头,章玫微微感到有些失望。她只好向女生楼走去。章玫根本就不会想到,这个刚刚才拿去自己身子的人现在居然在想着另一个女人。文青水在想着唐儿。不过这种想念里更多的是偏激和仇视。
文青水站在女生楼下。女生楼是一个隐藏美好回忆的地方。在女生楼的七楼,有一个开满野花的窗口。文青水看着那里亮起来一盏桔红的灯,映得窗口的野花像沾上了一片霞光。他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灯光下,窗口的野花开得更加灿烂起来。
文青水一摇一摇地走回寝室,他突然感到自己从身体到思想都有一种漫无目的的疲惫。
寝室里,林川正在和白狐说着什么。看见文青水进来,白狐就神秘地嚷:“鸟儿,”他叫:“我得到内部消息,分配方案已经下来了……嘿嘿嘿,”他阴阴地笑起来,模样如同一个半仙,然后一字一顿地说:“你崽儿留校编院报。”文青水的脸上拉开一道微笑的弧,他仔细地看着白狐在那儿一脸神秘地表演,完了就说:“又想 我请你喝酒?”白狐干笑着:“我这二两花花肠子哪能瞒得过你文大爷。”
一旁的林川心情仿佛不太好,脸上挂着阴霾的云朵。“怎么了?”文青水走过去拍了拍林川的肩。
“她要去深圳,”林川说,很不高兴的样子。文青水没闹明白:“谁呀?”他问。“就那天那梳小辫的女孩,”白狐说:“眼睛亮亮的那位,好像叫司马杜。”
文青水眼里突然就有了不平的光芒。“宝器,”他骂林川:“一颗树上吊死啊,女人多的是,还不都一样,不就是上床睡觉嘛。”
白狐和林川被文青水吓了一跳,他们像看一只怪物样地看着文青水。大学四年,好兄弟做了四年,这是他们第一次听见文青水在谈到与女性有关的话题时说粗话,而且说得又恶毒又流氓。所以一时半会竟然没反应过来。文青水丝毫不理睬他们的惊异。
他躺在床上,点燃一支烟,开始了吞云吐雾。
白狐突然惊异地发现文青水变了。因为他从文青水的眼里看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漠然的冷光,就像一只豹子面对深山里一只迷路的羔羊时所露出的轻蔑的一瞥。
禁果的滋味
二十八号是星期天。二十八号的下午,我像一匹瘦狗一样出现在街头。
我和贝小嘉约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半,地点仍然是师大开满白色花的校门。这之前我一直怀着激动的心情。“二十八号,”贝小嘉说。二十八号我们约定了要干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我认为美丽的学习委员会提前到来,但是她没有。我站在师大校门,花朵的香气在我的心里超越了其他任何一天的芬芳和甜美,沿街两边的梧桐叶金黄金黄的,风一吹就像童声大合唱般哗啦啦响。我站在师大校门心情愉快,我猜我的脸上肯定有灿烂的阳光熠熠生辉。
“二十八号,”贝小嘉说,她的脸上有鲜桃一样的红。
我们班的同学都知道了我和贝小嘉很要好的事。
管我们学生会的团委老师也知道了:“听说你和贝小嘉在耍朋友,”他说:“程西鸿,你可别害人家,贝小嘉是个好孩子。”团委老师背有点驼,他一向不太喜欢我,他喜欢那种老实得跟块木头似的学生,比如卫生部长之类的。团委老师喜欢指使人,所以他就特别喜欢那种他指东决不走西他指狗决不打鸡的人。我很调皮,所以他不喜欢我。
团委老师的话让我很气愤。我说:“报告团委老师,我是学生会副主席,我不是牛鬼蛇神,我和贝小嘉都是好孩子。”团委老师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程西鸿,你正经点,人家贝小嘉还要考大学,你缠着人家干什么。”我心里暗暗地骂他是条疯狗,我看一眼他微微驼起的山峰,就想一拳把那山峰给打下去,让他彻底摆脱残疾人士的阴影。但我现在不敢这么做,同时我也不想和他说话。可是我不说,他就更得意:“其实你脑子并不笨。”他的这句话让我很好笑,我想只有傻瓜才会认为我笨。他接着说:“不要认为自己能写点文章就不得了了,那些花花草草的东西没有意思……”这时候我的心里已经产生了想揍他一顿的想法,但我不敢。我要表现出很老实的样子,我要上大学。于是我就把头耷拉下来,做出一副“我有错,我悔过”的样子。团委老师很满意,他一满意就要笑。他笑的时候一脸鸡皮很肉麻,尤其是他的嘴,充满黑黄色的烟垢,张口的时候像一个黑黑的老鼠洞。后来他见我不说话并且像犯罪分子一样把头耷拉着,就又想安慰一下我,他教训人一般采取的比较科学的方法是打你两个耳光又给你两个甜枣。于是他开始哄我:“不过你的优点也很明显,我教育你是为你好,你也不要背包袱。”
这时候我抬起头看了一眼他背上微微升起来的山峰,突然说:“我背包袱没有你背得重。”团委老师是个驼背,他没有想到我会骂得如此恶毒而巧妙。差点气晕了,眼睛鼓得像两颗钢珠。
后来团委老师把这事告诉了班主任老头。班主任老头乐坏了。他在教训了我一顿之后又悄悄表扬我:“不过……”他说:“你的比喻很生动。”
我很得意。我突然觉得班主任老头一点也不讨厌。
这件事很快在全校师生中间广为流传。团委老师气得就差没把给我吞下去。
贝小嘉批评我:“你太恶毒了。”她当着很多同学的面说:“你就不怕烂牙巴。”
我不理她,我耸耸肩,我说:“不怕。”
其余同学哄笑,有男生鼓起掌来,于是我更得意,拖长了语调学校长的口气:“大家不要鼓掌,我还要讲一讲,关于这个这个团委老师的包袱问题嘛……”贝小嘉气得不想理我,转身就回位置上去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贝小嘉同学颇具善心,具体表现在她每次上街遇见人乞讨就要掏腰包。而且很大方,有时连过期粮票都要施舍出去,所以最先我还认为银行是她妈妈开的。而且她一般不和别人红脸,如果红了脸,她只有哭的份,她傻得不可理喻,她连脏话也不会骂。不像班上的其他女生,一开口就吓人一跳。比如芳儿,她常常骂:“我日你妈。”但我认为这决不可能,女人和女人是不能干那事的,但我从没有听见她骂:“我日你爸。”因为这样骂肯定会很吃亏。上课的时候我问贝小嘉:“我骂团委老师关你什么事,你生那门子的气。”
她白了我一眼,恨恨地吐出几个字:“你还想不想念大学。”
我立即出了一身冷汗,我想我怎么又把这事给忘了。所以贝小嘉那时很像我的助手,常常提醒我想到一些不应该被自己遗忘的大事,比如上大学之类的。但是我又故意问她:“我上不上大学关你什么事。”“宝器。”贝小嘉骂。我就快乐地在心里笑。过了一会儿贝小嘉又说:“不过我实在很佩服你,你骂人也骂得这么与众不同这么有技巧。”我就很高兴,我得意地说:“我是诗人嘛。怎么 ?爱上我了。”“呸,不要脸,”贝小嘉说。
“二十八号。”我说。然后她的脸就很灿烂地红了,羞羞的。
我在师大校门口终于等到贝小嘉的时候,我发现她迟到了二十分钟。在等待贝小嘉的这个过程中我像一匹困兽般走来走去。一会儿担心她不来一会儿又担心她万一出了事,这个过程中我抽了半包烟,但每支烟都只抽了一半就扔掉了。
当贝小嘉向我走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她来。因为她今天没有穿学生装。她居然穿了一条紧身的带红花纹的白裙子,而且还戴了太阳镜,手上拿着一个小皮包。她的皮鞋鞋跟很高,而且鞋子又黑又锃亮。整个人完全一个新潮女性。我非常吃惊她身上居然还有香水味,是玫瑰花那种,很醉人。我激动地看着她,目光呆呆的,差点流出口水来。
“傻瓜,发什么愣?”她娇羞地说。
我吞了一下口水,以防止它们从嘴角流出来。然后我说:“你太漂亮了。”如果不是在大街上,我几乎马上就要拥抱她了。
校园里的刺梧桐叶子哗啦啦地响,我意气风发地领着贝小嘉走在柏油路上。我快乐极了,我觉得和这么漂亮的女孩走在一起实在太有面子了,更何况她还要和我干那事。我一脸微笑,心里盼望着能在半路上多遇见几个熟人,我希望他们来参观。遗憾的是一个熟人都没碰上。
我的脚步第一次很绅士,那是因为我走得很慢。我不想走得太快了。我甚至还想就这样和她永远走下去。
贝小嘉拿着小皮包,高跟鞋的声音像我半夜起来拉尿的声音一样轻脆。我曼妙地走在她旁边。闻她身上袭人的玫瑰花香水味,我想到了几句词:莲脸嫩,体红香,眉黛不须张敞画……终于遇见了熟人,是林川和他的读者司马杜小姐。我神气活现地和林川打招呼。然后在心里暗暗地把司马杜和贝小嘉作了一下比较,结论非常满意:贝小嘉胜。林川傻傻地看了贝小嘉一眼:“谁?”他问。
我就是在等他问这句话。我一脸微笑,吐出一个很古典的名词:“内子。”
贝小嘉可能不懂“内子”就是老婆的意思,她居然对林川点了点头。
然后我就领着贝小嘉走了。我知道,再过一天,认识我的哥们一定会都知道了我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或者“内子”的消息。我感到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是哼着一首小调把贝小嘉领进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的。
门关上后贝小嘉取下太阳镜问:“向天又不在啊?”
“他在这儿干嘛,”我说,“难道还需要观众?”
这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贝小嘉有些紧张,她居然在发抖。我当然管不了这么多,我一把抱住了她,她身上的香水味更迷人了。
其实这之前我一直没弄明白贝小嘉为什么那天穿得这么绚丽夺目灿烂辉煌……
后来她告诉我说她是把“二十八”号当做了嫁期,她还说女人最美丽的那天就是出嫁的那天。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含情脉脉小鸟依人。其实那会儿我还没决定娶她,我怀着一丝侥幸心理问:“不一定非要嫁给我吧?”她眼横秋水而又是斩钉截铁地说:“你不娶我,我就死。”我吓坏了,于是我就把她领回了家,领回家后她就永远住在我那儿了。
我抱着贝小嘉的时候她说:“门,门没反锁。”
我说锁上了锁上了。但是她不相信,她挣开了我,亲自去检查了一下,检查的结果当然很满意。这之后我们不管在哪个地方,每次她老人家都要亲自去检查一下门的暗锁。以至于很多年后我们结婚的那天晚上她又要检查门的暗锁,像条件反射似的,当时我就骂她:“宝器,我们现在合法。”于是她拍了拍脑门,做恍然大悟状:“对了对了,今天我们结婚。”她这话说出来差点没把我气死,她居然不知道我们今天结婚。
贝小嘉同学在亲自检查完暗锁的性能是否良好后,就开始害羞地接受我的拥抱。
窗外有很好的阳光,把屋子映得黄灿灿地明媚。我抱着她坐在床边,阳光通过窗户轻轻地涂抹在她娇嫩的苹果脸上,她的苹果脸羞羞答答地美丽着,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被佩剑的王子爱上。这时候我注意到她被阳光照射着的嘴唇像一枚动感很强的红月亮,被恰到好处地沾在她的下巴上。它红红的,又嫩又鲜,像蕃茄酱,但我知道它的味道要比蕃茄酱来得更为鲜美。我立刻就咬住了它,并同时把它的主人也咬在了床上。贝小嘉开始在我的身下像风中的花瓣一样颤颤地激动着。她合上了眼睛,她的眼睫毛又翘又长,很好看。我喜欢坏了,我的手开始管不住自己了。当她的身体像洁白的瓷一样完全展露出来的时候,我的大脑里立刻出现了晕厥和飘满了朵朵白云。阳光暖暖地照在她健康、青春的身体上,像镀了一层秋天黄色的颜料。这是我第一次面对一个少女白玉一样的裸体,我感到一支刚刚出浴的水仙洁白、纯粹而又一尘不染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半跪在她的旁边。阳光像一只大手贴在贝小嘉的身体上,阳光下她的身体健康并且祥和,其中隐隐散发出一种天然的从未经过任何污染的暗香。我惊异于她的美丽和圣洁,像面对一幅优秀的油画,又像面对一串水晶一样的易碎品,我不敢染指,我害怕一伸手它就会飞掉或者破碎。很多年以后,每当我想起贝小嘉的裸体,我就感到一种神圣和纯洁,她的美丽不会使人犯罪,它的美是一种高尚的直达灵魂的艺术。
“傻看什么?”贝小嘉说,她一脸红晕。于是我就不看了。我趴在她身上,她的皮肤像丝绸。可是我刚刚一有动作,她就惨叫了一声:“妈呀,痛,”她说。我吓坏了,就不敢继续干下去了,她的叫声很惨,我认为要出人命了。“那怎么办?”我说。她不回答我,一脸晕红。我就色胆包天起来,我想管×××,出了人命不关我的事,我就又干起来,后来我就听见了贝小嘉那声惊天动地的声音。“我要死了,”她说,然后就是一声冗长的尖叫,接着她居然开始喊起她妈妈来。我心想这关你妈妈什么事。我慌忙堵住她的嘴,用的工具是我的嘴。我不知道这房间隔不隔音,我担心周围有人听到,以为这里在发生命案就麻烦了,如果再冲进来几个警察,情况就会更糟糕。
后来我发现贝小嘉一脸的泪水,黑发纷纷扬扬飘落在枕边。我说你怎么了贝小嘉,她就立刻哭出声来,眼泪像长长的细线,她说:“妈妈,我对不起妈妈。”我说没关系,我说你妈妈和你爸爸以前也这样。她不听我的劝告,她仍然继续哭。
我没办法,我只好陪着她。那时候我就感到女孩子真是麻烦,一不留神她就哭了。
贝小嘉哭完后就抱住我:“西鸿,你以后不要对不起我。”我的嘴在她的脸上刮了一下,我说不会不会。其实那会儿我也不知道我究竟会不会对不起她。
但贝小嘉是那种充满了柔韧度的女性,她认定了的事不管怎么她都要办到。比如她说她要考大学,于是她就考上了,比如她决定嫁给我,于是我只好娶了她。
我有点马虎贝小嘉,那会儿还没有确定是否应该爱她。我想管她三七二十一,先答应下来再说。因为我们刚干完那事,我总不能装傻吧。
不过当时贝小嘉并没有说要嫁给我。
我们在走出师大校园的时候她只是说了一句:“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把我吓了一跳,因为她的目光虽然平静,但我可以感到在它后面隐藏着刀子一样的东西,这表现在她往后对待我的爱情完全是“欲将剩勇追穷寇”。
于是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我打着哈哈说今天天气真不错,我们干脆再来一次。
贝小嘉对我的嬉皮笑脸不置可否。她在我的肩上使劲拧了一下,然后继续说:“西鸿,你要珍惜我。”语气仍然冷静得要命。
这句话仿佛具有某种魔力,事过不久,当我在另一座城市念大学的时候我还会常常想起它,尤其是当我在那座城市东边的一间小木屋内抚摸着女体育教师丁香美丽硕大的屁股和她作爱时,这句话常常会莫名其妙地被我记起来,弄得我一身冷汗,就差没阳痿了。
我得承认的是贝小嘉是我喜爱的女孩子之一。其实我只喜欢过两个女性,一个是贝小嘉,另一个是丁香。而她们后来都刻骨铭心地爱上了我,尤其是贝小嘉,她爱的情况到了快要发疯的地步,于是我就只有把她领回家和我永远住在了一起。至于其它和我有过什么的女性,都不重要了。因为那会儿我像个无聊而又毫无道德观念的白痴,被青春期的年少无知支使得像一条疯狗,但后来我在准备把贝小嘉领回家之后,就从此不再搞坏事,除了偶尔骂骂人和打打麻将,就没啥缺点了。现在,贝小嘉说:“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作者:
peacelife30
时间:
2006-2-7 03:21:55
第六章 是谁解开了麻花辫
再见,刀子
朱朱出事的那天中午,阳光来得异常猛烈和茂盛,像一把巨大的伞从天空黄灿灿地空投下来,照在中学校园绿茵茵的操场和古老的建筑上,发着刺目而带着白点的光。没有风,这座城市的大地被巨大的热浪笼罩,所有的一切都显得躁动和不安。
中午的时候,我正在教室翻着一本书,大勇就推开门冲了进来,他一脸的慌张:“西鸿,不好了,朱朱杀人了,朱朱杀人了……”我愣了一下,然后大脑“轰”的一声出现了空白。
一辆呼啸而来的警车尖锐地鸣着警笛停在校园的草坪上……
朱朱出事的时候是中午。朱朱人又矮又小,朱朱冲动而又喜欢玩刀。
中午的时候,朱朱去发廊剪头,我记得他曾经给我们说过天太热,他要去刮光头。我说只有犯人才刮光头。他咧嘴笑了笑,说如果被抓进局子就用不着再刮了。他这样说话的时候还一脸得意,但他决没想到这句玩笑话竟不幸把他自己给言中了。
发廊里剪头的是三个小青年。朱朱因为给他剪头的人动作慢了……可能是天太热,剪掉的头发有几根掉进了他的颈窝,朱朱就和他们大声吵了起来,后来就动了手,而且是朱朱的拳头先伸出去的。对方三个人一起上,拳脚一阵乱飞,把朱朱揍了个落花流水,连鼻血都给揍出来了。动手打架的时候朱朱的头刚剪到一半,就是说他一边头上有头发,而另一边头上却光光的,也就是阴阳头。
朱朱被揍了之后心里火气直冲,他就顶着个阴阳头从发廊里冲出来,冲到大街斜对面的饭馆里抓了两把大号的菜刀,提着就像疯狗一样地扑了回去。
饭馆的人看见朱朱的阴阳头就感到非常好笑,他们只注意朱朱的新潮发型去了,没有想到他会去抓菜刀。饭馆的生意显然不太好,有几个人在打瞌睡。当朱朱抓了菜刀冲出饭馆的时候,打瞌睡的人也醒了。他们意识到朱朱要干什么,全吓坏了,要知道凶器可是饭馆的呀,于是便有人往附近的联防点跑。
朱朱提着两把大号菜刀疯狂地冲过大街,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那时他的模样非常吓人,头发是稀奇古怪的阴阳头,脸上飘着鼻血,眼睛像电光,手里提着两把磨得锃亮的大号菜刀,他冲过大街的时候,阳光下的行人全吓坏了。
后来朱朱回忆说当时他气坏了,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弄死他们。他回忆的时候一脸沉重,那会儿他已从劳教所放出来,而我大学已经毕业,他痛苦地说当时自己太不懂事了,动不动就要弄人,为什么不有话好好说呢……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泪水都流了出来。
菜刀锃亮,在炽热的阳光下折散出白光。朱朱疯狂地冲进了发廊。
发廊里的三个人丝毫没有料到朱朱会反扑回来,他们点上烟正在那里洋洋得意地议论朱朱:“刚才那个宝器,龟儿子实在欠揍,居然想和我们三个人作对……”
这时候,朱朱提着菜刀冲了进来。刀光一闪,一刀便砍在了那个正在说话的人肩上。
其余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朱朱的刀已经追了过去。朱朱疯狂地舞着菜刀,又砍翻了一个。
另一个转身就跑,刚跑到门边,朱朱就一菜刀劈在了他的屁股上,但是他忍着疼痛仍然强撑着跑掉了。然后朱朱就开始舞着刀在屋里乱砍,把发廊里的东西砍得稀烂。
躺在地上的两个人吓得晕死过去,其中一个还尿了裤子。
这时候朱朱看见了墙上的一大块明晃晃的玻璃,玻璃里的朱朱一脸杀气地顶着一个阴阳头。
朱朱一刀砍在玻璃上,玻璃发出一声脆响,落下来纷纷扬扬的碎片,有些碎片就溅在了朱朱身上。这家伙眉头也不皱一下,继续提着刀在发廊里乱砸。两把菜刀的锋刃到刀背中间都沾着血,而朱朱像一枚钉子。四五名联防队员提着电棒和橡胶棍飞快地冲进来。“放下凶器!”他们叫,声音又大又严厉。朱朱的眼神里突然掠过一丝仓惶,手里的菜刀掉在了地上,整个人突然软了下去。
当我和大勇以及班里的一些同学喘着粗气跑到发廊的时候,我亲眼看见发廊里一地零乱的玻璃碎片,里面的许多家什被砸得稀烂,许多物件上还布满了一条条深深的刀痕,墙上和地上都沾着血迹……我吃惊地看着这一切,额头上冷汗热汗都在冒。
发廊外边围着许多看热闹的人,门口站着两名保护现场的联防。
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阳光在我的眼前全变成了一道道有着黑点的白光……
贝小嘉捏着我的手,她用方巾给我擦汗。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我感到浑身无力,心里空荡荡的,我突然发现我的内心升起来一种强烈的前所未有的恐惧。
“我们回去吧。”大勇说,他的神情也很紧张。
那一天,警车在校园尖锐地鸣响,我一直没有看见朱朱。
“朱朱脾气不好,朱朱容易冲动,他早迟要出事……西鸿,你不改改脾气,你也一样。”这是以前文青水对我说的。我再次见到朱朱是在一星期之后的全校师生大会上,他光着头耷拉着脑袋戴着手铐站在主席台一角。
操场旁边停着两辆警车,没有鸣警笛,但红色的警灯仍在不停地转动。
校长在宣布开除朱朱的学籍希望所有同学引以为戒之后,一名穿制服的年轻公安宣读朱朱劳教三年的判决书,宣布完后就把朱朱带下了主席台。在这个过程中,朱朱一直耷拉着脑袋,规规矩矩地站着,一动也不动,像一根可怜的木头。
在操场旁边,坐着朱朱的父母,他的父亲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一脸铁青,而他的母亲一直在流泪。操场很静,偶尔会听见朱朱母亲拼命压抑住的抽泣声。
程岑也来了,他一直和朱朱关系很好。程岑他们职高要早我们一些时候毕业,现在他刚拿了毕业证正准备找工作。程岑站在停警车不远的一棵大树边呆呆地望着朱朱,那里还站着一些看热闹的教工家属。
我坐在操场上,也像程岑一样呆呆地望着朱朱。而坐在我旁边的贝小嘉一直在偷偷地观望我的表情。这个星期我心情一直不太好,有时候晚上还要做恶梦,白天人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恹恹的不爱说话。贝小嘉只是陪着我,但我明显地感觉到她复习功课已不那么专心了,我知道她在担心我,可我总是提不起精神来。
朱朱被押着走进警车之前,他的母亲终于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朱朱--”他的母亲哭喊着追了过去。程岑也喊着朱朱的名字跑向警车。
远远的,我看见朱朱的母亲在阳光下哭得很伤心,她的头发几乎完全白了,被风吹拂起来,零乱地飘着。那一刻,我的眼里有了泪水……
校长正在大讲“引以为戒”,他并不知道不用他讲这些道理我们也从朱朱的身上体会到了许多刻骨铭心的东西。我突然从会场上站起来,飞快地向警车跑去。我站起来的时候吓了贝小嘉一跳,她伸手想拉,但没拉住。大勇也跟着站起跑在我身后。
“程西鸿,马大勇”,班主任老头吃了一惊,他叫。
会场由于我和大勇的突然举动引起了些微的骚乱。
我们飞快地跑到警车旁边:“朱朱--”
朱朱早已满脸泪水:“妈妈,爸爸,”朱朱大声哭着,“我对不起你们,这次我改,我一定改……”。他的父亲扶着他哭得非常伤心的母亲站在旁边,他的父亲虽然脸色铁青,身体有些微微发抖,但自始至终没有掉一滴眼泪。
许多年后朱朱告诉我,他父亲当年几乎不准备再认他这个不孝的儿子了。
两名执法人员抓住朱朱的手,“上车上车,”他们严肃地说。
“西鸿,程岑--”朱朱的声音里有一种彻底的疯狂,“不要再混了,不要再在社会上打架了……”这时候朱朱的眼里开始下一场倾盆大雨,他的声音显得无助而仓惶。
警车在阳光下响着激烈的马达声,警笛开始叫起来,声音尖锐而又充满了庄重。
朱朱坐在镶有铁条的警车后座里,脸上充满了无助,泪水汹涌如同一条永不停止的小河,“西鸿……我家里有什么事你多给帮帮……我妈她……”朱朱戴着手铐趴在玻璃上:“我妈她……老了……”阳光下,朱朱母亲的满头白发在风中飞舞,仿佛沾满了雪花的野草在轻轻地摇着,摇着……而警车开始飞驰。
“朱朱--”她的母亲发出悲凉而又是无助的哭喊,接着人就晕了过去。
我和程岑,大勇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什么时候脸上都有了泪花。
在我们身后,是全校师生惊异的目光,我没有回过头去,我的眼里是湿湿的泪水。
就在朱朱被送进劳教所的那天夜里,夏天的月亮依然一如既往地银白亮丽,我和程岑、大勇提着几瓶酒走到江边。江水淙淙,月光下的青草地有着一种惊心的绿。我们在一块石头边坐下来,一人抱着一瓶六十度的白酒开始喝。在这个过程中,谁都没有说话,大家只是抱着酒瓶往嘴里灌,一口,又一口。我们的心情都很沉重,但我们知道,那并不仅仅只是因为朱朱……后来我就有些醉,我提着酒瓶从石头上站起来,摇摇晃晃地沿着江边铺满了鹅卵石的防护堤走。程岑和大勇抬起头看了看我的身影,什么也没说,只是拿着酒瓶慢慢地把自己当做敌人一样地灌。月光照着一个人的忧郁,那么多的泪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上了我年轻的面颊。我歪歪斜斜地提着酒瓶,那里面还荡漾着一小半瓶白酒,我把它随手丢进江里,瓶子发出脆脆的冒水泡的声音一点点地下沉的时候,我感到内心也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地下沉。
我从怀里摸出从不带鞘的刀子,那是一把在做工和材料上都非常讲究的刀子,它大约有七寸长,刀身纹了花朵,薄冰一样的锋刃像霜一样逼人心魄,尤其刀尖,亮亮的,像一滴寒芒,比一枚针更为锋利。我轻轻地抚摸着刀子,就像在抚摸着一个凄艳绝伦的冰雪美人。我用手指轻轻地一弹刀身,它就会铮铮作响。它曾经陪伴我整整四年无知的青春期时光,它常常会在一场混战中追上一个人的屁股或者其他可以流血但受伤后并无大碍的部位。我捏着刀子,我的泪水流下来,滴在刀子上。刀子发着月亮一样的光。此刻它在我的心里突然就有了一种恐怖的面孔。我记得那个教我玩刀的人曾经对我说过,他说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对你自己的刀子充满了恐惧,你就千万不要玩刀了,因为那时你的心里已经有了责任和良知,有责任和良知的人是不适合玩刀子的。而现在,我对刀子产生了恐惧……
我用嘴唇碰了碰刀子,刀子伤心而冰凉,刀子上有一种痛疼的寒光,像一支鞭子突然从我的心中响亮地划过。我把刀子从嘴唇上移下来,然后使劲地捏了捏刀柄,义无反顾地把它扔进了江里。刀子划出一条好看的弧线,掉进水里溅起几滴浪花,发出脆脆的声音。
从那以后,我就非常讨厌别人叫我以前玩刀时的绰号:刀柄。因为从我把刀子扔进月光下的河水里开始,刀柄这个名字就永远不存在了。因为玩刀的时代已经从我心里死去,并且永远不会复活。
唐儿和邓起的婚期定在八月二十日。
当邓起把这个日子告诉给唐儿并同时告诉她已经发出了请柬的时候,唐儿刚刚才被邓起压在那间蒸笼一样的房间的楼板上干完那件事。“你妈妈也会来,”邓起看了一眼唐儿没有任何表情的脸,说:“怎么 ?不高兴。”于是唐儿只好在脸上拉出一丝微笑。
“八月二十日”,唐儿想,她感到心里被巨大的黑暗填满,她突然想到了文青水。
这一段时间,在师大校园,学生们关于毕业分配的去向问题像传染病一样弥漫在四面八方。谁谁谁去了哪里,谁谁谁想去哪里,大家一谈到这个话题都激动异常。在这个过程中,唐儿清楚地知道了文青水将会留在校报。
“唐儿,和你很好的那个会脸红的文青水留校了哩,”有女生银铃一样地笑着这样嚷,“你肯定早就知道了吧……”唐儿只好跟着她笑,她笑得很难过。而唐儿的去向却在她踏进大学校门之前就已经定下来了,那就是在离师大并不太远的钢厂子弟中学教书。有时候唐儿会想到逃避或出走,她想起了巴金小说中的人物,但这个念头刚一升起便熄灭了。唐儿知道自己不能摆脱命定的道路,她想自己唯一可以报答邓起的方法就是把自己嫁给他,然后按照邓起的愿望为他生下一个儿子或者女儿。
不过,唐儿一想到自己会这么近地和文青水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就会感到一点点安慰。“起码我还可以见到他。”唐儿忧郁地想。
“八月二十。”唐儿默念着这个数字走回校园的时候,心里不知为什么就有了想见一见文青水的想法。她感到男生楼有一间熟悉的房子现在像一种来自天空的魔力在召唤着她,她感到心里有一种躁热,泉水一样在流动……
文青水留校的事情已经定下来。师大人事部已经在调他的档案了。
但文青水仿佛对这些无所谓似的,他成天四处游逛。白狐和林川他们都认为文青水很快乐,尽管他的快乐里好像隐藏着一种令人不愉快的玩世不恭,但大家都认为他是在努力借这种方式来驱赶唐儿留在他心里深刻的影子,更何况他还常常和那个大三的虽然相貌很普通但身体线条却很流畅的女孩章玫在一起进进出出。于是大家都认为文青水已经快要从唐儿的阴影里走出来了。文青水对章玫几乎谈不上有感觉。章玫实在是太平凡,平凡得让人常常记不起她来。“章玫是谁 ?”当章玫的名字偶尔被朋友们提起的时候,文青水就会不自觉地说出一句:“章玫是谁?”大伙还以为他装傻,都笑起来。程西鸿以为文青水是由于章玫长得不漂亮而不愿意承认,就说:“女朋友平凡一点好,适合做家务,要这么漂亮干嘛,又不是去商店买花瓶。”大伙都附合着:“对,对,平凡一点好。”
文青水寝室的门常常是虚掩着的,并没有关上。章玫总是在中午来敲门,她总是先敲几下,然后再把头悄悄伸进门内:“文青水在吗?”她说。
这时候文青水一般都躺在床上,听见声音就机械地走出来。
章玫实在是很平凡,在文青水关于章玫的记忆中,章玫总是普通得像饭桌上平易近人的蔬菜,文青水觉得她几乎没有什么新鲜感,她永远都穿圆领衫和牛仔裤,好像从来都不会脱下来洗掉一样,尽管她的衣裤总是整洁而朴素。
文青水其实并不是真的记不得章玫,他只是常常感到心里莫名其妙地一阵烦乱,并且会出现空白和迟疑。他想我这是怎么了我不是已经忘记了唐儿吗?
但是文青水架着黑边眼镜的脸上却常常表现得很快乐,他知道自己是想掩饰什么……夜深的时候,文青水在寝室同学们的鼾声里总是很难入眠,白天的坚强在夜晚里变成一望无际的脆弱,他常常会被泪水和恶梦困惑到天亮。“这都是因为她!”文青水偏执地想,他觉得自己现在非常讨厌唐儿。
文青水在白天总是显得很慵懒,他和章玫机械地在江边的青草地上散步。每次走到那片青草地,他们就要干那件事,相互怀揣着各自的秘密。
而一旦干完那件事,文青水就会觉得很无聊,就想马上离开她,尽管文青水承认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不是太讨厌章玫,但也谈不上喜欢她,哪怕一点点。后来文青水在回忆自己和章玫那段畸形的交往中,他发现那会儿他只是把章玫当做了一个熟悉的陌生人而已。“青水,”章玫虽然是被动地干那件事,但她的激情总是越燃越旺:“和你在一起真好。”她的声音像梦呓。
章玫实在不能算一个太令人讨厌的女孩子,和文青水接触的这一段时间里,她几乎没有对文青水有过什么要求,就连说话也会表现得如同一个小孩面对玻璃器皿般的小心翼翼。而只要文青水需要,她就会像一个士兵对上级长官一样随叫随到。 章玫的话文青水并没有听见,他眯着眼躺在青草地上看着天空,天空有很亮的云。文青水感到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疲倦在围绕着自己。
章玫对文青水的态度并没有生气。尽管有几次她也奇怪文青水怎么会这么轻易地就要了自己的身子,但她很快就丢掉了这种想法,代之而来的是只有初恋的少女才能体验到的快乐的秘密。“诗人都是高傲的,对万事万物都一样,”章玫想,“包括对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她居然还会为自己能够和一位诗人爱着而害羞。所以她并没有在意文青水对待自己的态度,并且后来还慢慢习以为常。
现在也是这样,她甚至认为恋爱中的男人就应该高傲一点。章玫对刚刚经历了的又一次性爱毫无兴趣可言,她躺在文青水旁边,对文青水说:“青水,我背诗给你听吧。”文青水并没有表示同意或者说不同意,章玫就背了起来,她的普通话很有些流畅,柔柔的,像静夜里的钢琴曲。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江水淙淙如同一个个音符,阳光很好,青草地绿绿的一望无际,后来文青水就在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诵诗声里睡去了。
章玫停下正在背诵的句子,她发现文青水已经悄悄地合上了眼睛,阳光照在他青春的脸上,他的脸有红红的苹果般的色彩,嘴里还含着一根绿绿的有着肥胖枝干的青草。章玫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他真可爱,”章玫想。然后她就轻轻拿掉文青水嘴角边衔着的青草,红着脸把自己的嘴唇在文青水的唇上轻轻地碰了碰,然后立即移开。她趴在草地上,用手托着下巴,非常专注地看着文青水,好像文青水的脸上写着什么精彩的事情。文青水仍然睡得很沉,他并不知道有一个少女在梦中吻了自己。
文青水醒来的时候天边已经出现了彩霞,在落日的辉映下大气而美丽。
文青水醒来所看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一双眼睛,一双满含着痴情和平静的小眼睛。他有些不自在地站起来做了个伸懒腰的动作:“天黑得真快,”他说。文青水并不知道章玫趴在自己的身边,用那双小眼睛已经观察了自己一个下午。章玫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臂又酸又麻,她甩了甩手,说:“晚霞真好看。”
但是文青水并没有欣赏晚霞的意味。“我们回吧,”文青水面无表情地说。
章玫有些失望,她本来还打算再坐一会儿的。但她的失望并没有表现出来,她只是快乐地跟在文青水身后往回走。路上偶尔交谈什么的时候,文青水只是在鼻尖里发出一个声音或者吐出一两句简单的话。他的心空荡荡的,像吊在水井中间的一只木桶,而章玫仍然怀揣着内心美好的设想。他们一同在一个小馆子吃了些东西,文青水就把章玫送回了女生楼。
每次的整个过程几乎一模一样,碰面后先去江边的青草地或别的什么地方(有时也去向天那儿),然后文青水就发泄般地干一件事,完了就坐一会儿,然后去吃饭,最后再把章玫送到女生楼。整个过程像一条流水线一样地整齐和按部就班。章玫对这个惊人的过程毫不在意,她并不知道这将是一个悲剧的暗示,她把这个过程解释为文青水的生活很有规律。
他们的会面一般是章玫去男生楼找文青水,偶尔文青水也会去女生楼找章玫,但这种时候非常少,除非是他觉得自己很寂寞很慌乱而又不愿意独自一个人无聊地呆在寝室。
在大学,男生是不能进入女生楼的,所以男生要找女生一般只能在女生楼背后喊某位女生的名字。文青水不愿意去女生楼背后喊章玫,因为他害怕看见七楼上那个开满野花的窗口,他一般直接走到女生楼大门,让守门的太婆去叫章玫。文青水一直希望能让女生楼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和章玫要好,他想刺激另一个女孩。可是除了自己和几个很要好的朋友,谁都不会相信他和唐儿已经分了手,因为在许多同学的心目中,文青水和唐儿正好是“才子佳人”的典型校园爱情。
让文青水不高兴的是,他去女生楼找章玫的时候很少被唐儿和熟悉他的同学发现,就是唐儿自己,也只是见到一次。有时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当文青水在女生楼下等章玫的时候,居然有熟悉他的女生问:“诗人,又在等唐儿吧 ?”而面对这句简单的问话文青水常常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只有傻笑。
现在,章玫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女生楼拐弯的地方,这个过程仍然没有被任何一个熟悉的女生看见。文青水点上烟,不知为什么他就很随意地走到了女生楼背后。在女生楼背后,七楼上的一个窗口,野花开得很灿烂。
文青水站在那里,他看见那个窗口亮着一盏桔红色的灯,映得窗口的野花像沾了一圈霞光。文青水的心情突然就变得复杂而气愤,他扔掉刚燃了一小半的烟卷,并且用脚狠狠地把它踩住,就像在踩一只可恶的小老鼠,然后他大步流星地往男生楼走去。
月亮已经升起来。月光下,一窗的野花热烈而奔放。
文青水走回寝室的时候脸上已经有了快乐的笑意,尽管他的内心仍然动荡和不安。
寝室里围着几个朋友,程西鸿和向天也在。大伙不知在谈什么,一个个兴高采烈,闹得很开心,见文青水进来,白狐就嚷:“鸟儿,马上就毕业了,成天在外边鬼混,没几天哥几个就要各奔东西,你一点兄弟感情都不讲,就不兴陪几个哥们闹腾闹腾。”他的声音又高又尖。“典型的重色轻友,”林川说。文青水装出一副傻笑,踩得楼板震天价似地响,然后他就躺在了自己的床上。“累呀,”他叹息。“见着我们就嚷累,”白狐笑着说:“你小子又干什么坏事了。”“关系稿,”文青水大声叫着白狐的绰号:“你别老拿我开涮,你要记住你毕业考试抄的是谁的,警防老子揭发你。”
白狐是高干子弟,读书总是不用心,考试时常常出现翻书、偷看之类的情况。现在文青水一揭他的老底,他就有些不好意思。大伙就快乐地笑起来,声音像放飞了一群鸟儿。
白狐脸皮厚:“嘿嘿,老子以后再不抄你的答卷了,老子毕业了……”他居然一脸得意。
林川冷不防在白狐肩上捶了一拳:“感谢上帝,幸好你崽儿毕业了进的是工商局,如果专业对口当教师,恐怕不仅仅是误人子弟,那实在是有损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形象。”
林川话音刚落,白狐就乱嚷起来:“傻瓜才去当教师。”
他的这句话打击面太宽了,除程西鸿而外,其余的人毕业后几乎全都要去中学执教。
大伙闹着说:“把这龟儿弄了,他还没离开学校哩,就敢看不起教师,毕业了还得了……”向天笑着做了一个卡脖子的动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上,把白狐这坏蛋揍一顿……”“龟儿子激起公愤了,”林川叫。
然后大伙一拥而上,拉着白狐就开始不轻不重地假装揍起来。白狐慌忙装出一副落水狗的模样:“哥几个,饶小弟一马饶小弟一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这小子装孙子一套一套的。“脱他的裤子,打屁股。”程西鸿开始出馊主意。大伙哄然响应,一个个快乐地去拉白狐的短裤。白狐慌了,“嘿嘿嘿,”他傻笑着:“你们别逼我,狗急了是要跳墙的。”
“老子今天就是要打你屁股,”林川一脸奸笑地看
两手紧紧提着裤腰的白狐,“老子长期受你欺负,今天要报仇了,”他说:“你撞墙吧,你跳楼吧。”
唐儿就是在这时候踩着我们的声音出现在门边的。她依然美丽动人,短发微微卷起来,像一小朵一小朵抒情的浪花。她像一株紫苜蓿一样站在门边,大大的眼睛里闪着无辜和无助的光芒。唐儿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呆住了。白狐仍然保持着双手提裤腰的姿式,傻傻地站在那儿。“她来干嘛。”程西鸿小声嘀咕了一句,话音里明显对唐儿有意见。
向天拉了拉程西鸿,示意他别乱说话,然后就率先离开了男生寝室,大伙也跟着向天走了出来。他们从唐儿身边经过的时候,谁也没和她打招呼。程西鸿走在最后,他对唐儿的态度非常不友好,眼神冷冷的。他拍了拍文青水的肩,意思是让他冷静点。然后这小子居然吹着口哨从唐儿身边过去。唐儿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蔑视,心里的雨点就更加阴霾。
“八月二十日。”唐儿在默念着这个对自己意味着黑颜色的日子的时候,已经从钢厂那幢简易甚至破败的单身宿舍走回了校园。那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但是有月亮和星星,映出校园柏油马路两边的矮树林很重的阴影。刺梧桐偶尔掉下一两枚叶子,在唐儿身边轻轻地飘过。
这时候,唐儿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有一种忧伤已经病入膏肓。她突然就想到了文青水,并且有了立刻要见到他的想法。
淡淡的月光下,唐儿的脸上写满了怀念的病毒,她突然像一个濒临死亡的老人捂着胸口咳嗽起来。
唐儿永远记得那天晚上在向天家给文青水讲述自己的故事时文青水惊心动魄的表情。唐儿讲故事的方式非常糟糕,她讲出了所有足以伤害任何一个人的细节,后来她发现自己的声音在不知不觉中就有了某种恐怖的色彩,语音冰冷如同千年寒玉。文青水在她的故事里如同一根绝望的稻草飘流在一望无际的茫茫大海,后来文青水就开始剧烈地颤栗起来。
唐儿说:“其实我刚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道今天的结果,但我又想让自己最青春的四年大学生活多一些美丽和梦幻……我想大学毕业之后就默默离开你,让我们的故事无疾而终,我去嫁人,而你可以另外去找一个更好的女孩子……就当我们做了一场梦……”
唐儿讲到这里的时候文青水突然发出一声尖厉的狼嚎:“不,不是这样。”他的双眼在一瞬间充血,像一匹身上被射中了三支箭的老虎一样疯狂地冲出了房间。
那一刻,唐儿几乎立刻晕厥过去,她感到眼前飞动着金蝇一样的星芒,她忽然闻到了一种与死亡有关的气息……
现在,唐儿像一支阴天里长大的木兰花一样站在门边,她用无助的眼神看着文青水。文青水突然觉得心里很平静,以往无边无际的冷漠和仇视在一瞬间烟消云散。他看着唐儿的眼神,唐儿的眼神很无助。
文青水感到自己心里有一种什么东西在一点一点地下陷……他又想到了那个从唐儿嘴里飘散出来的带着血腥味的夜晚。当文青水得知了唐儿的故事的时候,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不是真的,这简直就像是一场拴着绳子的恶梦。第二个感觉是他认为唐儿很自私。“她明明知道自己是一口陷阱,为什么非要拉着我往这陷阱里跳?”“她太自私了!”文青水这样固执地想着的时候内心不知不觉中对唐儿充满了仇视,他想你可以这样对待我那我又怎么不可以这样对待别人,后来他甚至绝望地认为爱情就这么回事了。于是一个痴心而纯粹的少女章玫在莫名其妙中就成了这场悲剧的配角。
但是现在,文青水面对一个真实的唐儿的时候,他非常奇怪自己内心居然没有任何一点仇视。他用柔弱的眼睛看着唐儿。他的内心突然充满了平静,就像阳光下一池被风吹皱的春水。门在唐儿身后轻轻地合上了。
唐儿站在那里,她依然穿着有花纹的衣裙,眼睛亮亮的,显得脆弱而无辜。他们的眼睛几乎同时定格,和着寝室内乱糟糟的什物,构成一幅静物素描。在这个过程中,房间里除了呼吸声什么声音也没有,两双苍白的眼睛在相互对视,里面各自埋着一口深不可测的井。
后来文青水突然低低地轻呼了一声:“紫儿。”
再后来他们就突然紧紧地抱住了,相互用嘴唇寻找着嘴唇。他们的拥抱显得非常熟悉,就像两个优秀生面对着同样一道非常简单的练习题,而且动作流畅。他们紧紧地相拥着,脸上挂着忧郁。他们开始疯狂,仿佛都想在这个过程中永远地继续下去或者就这样相互在一瞬间永远地死过去,不愿再回到这个盛开了鲜花也盛开了垃圾的空气中去。
后来他们终于停止下来,像两枚跑掉了气的气球降落在地上。
屋里没有声音,几乎连呼吸也不存在了。只有泪水滴落下来,只有泪水在相互的身体上与汗水混在一起。在结束整个过程的时候只有唐儿说了一句话。“八月二十号我结婚。”声音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纪。
那时他们已经在各自的身体上裹了一层不同颜料的布,他们穿戴整齐地坐在床边,低下头不说话,空气显得有些窒息。不知过了多久,唐儿站起来:“我得走了。”文青水仍然没有说话,他开始吸烟,火星一闪一闪的,他仍然低着头,像在开批斗会。
唐儿走到门边又停下来:“八月二十号,”声音明显有一种弦断了的意味:“我结婚。”
文青水丝毫也没有震惊,这是他预料之中的事情。但他的眼神有些暗淡,在黑边眼镜下像两口挖开的井。他仍然低着头吸烟,直到唐儿沉重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尽头很久,他也没有抬起头来。
同学离别
那一年的夏天热得人直想躲在冰柜里永远不出来。在不经意中,文青水的大学生活就结束了。毕业那几天,阳光厉害得街上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已经完全熟透了。这座充满疯狗气味的城市除了茁壮的刺梧桐,几乎看不见什么绿色,所有的一切都被大面积的太阳罩上了一层层金黄的光。人流烦躁地涌向大街,非常渴望一场发亮的大雨从天而降。林川和白狐离开这座城市的时间是一个上午。林川被分到四川南部一个著名水城的中专里任教。火车九点半开,八点钟的时候我和向天、程岑就跑到了男生寝室。火车站离师大校园只有十分钟的路。林川和白狐的行李早已打包邮走了。
师大校园的人非常多,一个个都行色匆匆。许多人都开始忙着告别,也有一些人将要去很远的天涯海角,他们可能这一生都没有什么机会再回到母校了,所以临走的时候都想再多看看这座保留着自己青春回忆的大学。
我们走进文青水他们寝室的时候屋里乱糟糟的,地上扔满了废纸屑和不要的衣物,靠门两边的书架上空空荡荡。文青水和林川已经起了床,只有白狐穿着条裤衩还在床上呼呼大睡。向天过去踢了踢白狐:“神经病,起来了,火车要开了。”
昨天晚上我们一大群人情绪激动地在向天家里喝酒,想到这么好的朋友,明天就要相互离开,大伙的情绪都很糟糕。桌上有许多菜,一旁放着两箱啤酒。我们喝着喝着就相互搂抱着哭了,而且哭得很厉害。桌上的菜基本上没有怎么动,但酒却喝得一瓶不剩。白狐虽然平日老爱嬉皮笑脸,但一直把朋友间的感情看得很重。“哥几个,”他的语音哽咽,“哪天想到兄弟了,还是来看看我……”他说:“咱们兄弟一场,我也没啥说的……”他哭起来,声音颤抖得厉害。
林川来得很晚。他的女朋友司马杜要去深圳,坐的是晚上的火车,他和司马杜的家人一块去火车站送她。司马杜是那种外表柔弱而胸怀大志的女孩,她决心要去深圳闯荡一番,她劝林川毕业后和自己一块去,她负责给林川去找名额,但林川说什么也不同意。尽管他非常爱司马杜,但是他认为自己必须回老家去,父母都是乡下人,辛辛苦苦养育自己读完大学实在不容易,他想毕业后回老家,多照顾照顾自己的父母。两人的意见虽然出现了分歧,但暂时并没影响到双方的爱情……林川送走司马杜后就飞快地跑到向天这儿。他进门的时候两眼红红的,好像刚哭过。向天理解地拍了拍他的肩,同时递过来一瓶酒。
再后来我们就唱着歌一起走到了月光下的师大校园。这个主意是向天提的,他对林川和白狐说,“再去看看校园吧,往后我们可能没有多少机会在一起走走校园了。”于是大伙便摇摇晃晃地出了门。那时向天并没有料到他这个充满友情和浪漫主义色彩的提议,会使他和他心爱的前来和他道别的少女失之交臂。
校园里几乎所有的宿舍楼上都亮着灯。月光照耀着大地,师大校园在我们眼里一如既往地年轻。月光下,大伙都泪流满面。那一夜,我们手拉手地走过师大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一边走一边连续地唱着一支叫做《水手》的歌,声音整齐而响亮,仿佛有一种剑胆和豪情充满了所有人的心。月亮在更深的夜里水纹一样遍布大地,后来我们累了,就一起倒在师大校园绿茵茵的草坪,看月光照在相互的身体上……
我们把林川和白狐送到火车站的时候,阳光已经开始赤红起来。
火车站人山人海,这一趟车将要载走很大一部分年青的心跳。火车停在铁轨上,车门边有许多人在疯狂地挤。站台上,人群热闹而情绪波动,大家都在拼命地说话,谁的嘴都张得很快,很多人抱头而哭,很多人热情拥抱。场面很是感人。
林川和白狐在我们的帮助下飞快地挤进车门。上车的人很多,除了师大的,还有其它一些高校的学生也乘坐这次列车。林川和白狐终于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面对面坐下来的时候,我和程岑、向天、文青水四个人情绪就有些波动,而他们俩大约是为了缓和气氛,脸上出现了那种一看就知道是装出来的微笑。文青水站在车窗下拉着白狐的手,眼睛润润的……
不远处,上车的人流接连不断。车门边出现骚动,许多人在拼命往上挤,有人开始翻车窗……但更多的是乱哄哄的说话声,分贝很高。
向天的眼角像进了一粒沙子,红红的。他不愿意在人前掉泪,于是便转过头把眼睛放到人流深处。此刻,年青的人们像新鲜的血液布满了站台周围,一些人在想尽办法往车里窜,另一些上了车的人又接连不断地从车窗口跳下来和送别的人拥抱,拥抱一阵之后又翻回车窗。而进站口仍有许多人在往站台上涌。
这时候,向天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女孩从进站口飘进来,她提了一只旅行包,美丽的黑头发轻轻地飘起来,在人群中非常显眼,她还挽着一个穿白T恤的帅气高大的男孩。
“皮,”向天一声惊呼,他突然想到这趟火车是要经过成都的。而成都就是皮珊的家乡。
皮珊挽着大成,正和一些同学往这边走过来,他们走路的速度很快。向天看到皮珊的身体在人流中一点一点地向自己这边靠近,心里不知怎么的就涌出一种消失了很久的激情。“皮,”他叫。然后又立即紧张地闭了嘴。
皮珊没有听见向天在叫她。周围的说话声实在太杂太乱,皮珊根本就不可能分辨清楚某一个人的声音。她只是提着一个旅行袋和同学有说有笑地往前走,而大成背着牛仔包,一副如沐春风的模样。
其实在分配方案和火车票定下后的几天里,皮珊一直在内心考虑自己是否该去和向天道个别,直到今天早晨八点钟。
想到自己将永远地离开这座城市和离开向天,皮珊心里就很不好受。在最后一次去向天家里之后,皮珊就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确是爱上了向天,尽管那天她本来是怀着一腔怒火去的。
但皮珊知道这一切都来得太晚,不仅仅只是因为大成,更重要的是母亲。母亲几乎是一周一封信地催促着她毕了业早早地回去,母亲实在是太爱皮珊了,而母亲的身体又一直不好。
皮珊渴望走进那间充满茉莉花的房子。她想最起码我得和向天道个别吧,她甚至还设想过了与向天道别的场面。但是她又害怕再见到向天,假如向天用他忧郁的声音请求皮珊留下来,皮珊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她非常担心的一件事情是:如果向天真说出这样的话来,自己恐怕会义无反顾地留下来。她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她很爱她的母亲。母亲老了,母亲只有她这一个女儿。
于是这几天她一直徘徊着不知道该不该去给向天道别,直到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大成从建大跑过来问皮珊回家的东西收拾得怎么样了。自从皮珊答应大学毕业后嫁给大成,大成的心情好得只想天天唱歌,他还变得越来越帅气,再加上他的微笑和高大的身体,他实在足以倾倒更多的女孩子。皮珊在心里曾经把大成和向天作过比较,她发现大成实在是要比向天年轻和英俊很多,但不知为什么,她老觉得消瘦的并不太帅气的向天对自己更具有吸引力,她也说不出来这究竟是为什么。
皮珊在送走大成的时候,一个人独自走在即将告别的师大校园。她想自己明天就要走了,还是去给向天道个别吧。她想我还应该把那次打电话给秦老太的事情告诉他……她这样想着的时候就飞快地往向天家里跑。
遗憾的是向天不在家。那会儿向天正和林川他们喝完了酒在师大绿茵茵的草坪上来回唱着悲怆的歌曲《水手》。
皮珊站在向天有很多白色花的门前,失望地看着那间在自己心里充满了巫气的房子一片漆黑。她低低地叹息了一声,她好像又闻到了茉莉花茶的味儿,那种清纯的,可以透进人全身心的花茶香。她此刻非常希望能够进入这间屋子,可惜向天不在家。这时候皮珊又有了那种尖锐的晕厥感。后来她默默地领受着门边旺盛的香气,在月亮下的花影里迤逦走远。
今天早晨的时候,大成兴冲冲地跑来和皮珊一块去火车站。皮珊在寝室里磨蹭了好久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那幢自己住了四年的女生楼。她和大成走出校园的时候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下来:“你等我一会儿,”她说。大成愣了一下,皮珊已经飞快地跑回了学校。
皮珊跑到向天家的门前咚咚地敲门,那时向天已经去了火车站。皮珊敲了一阵门,没有人开,她的心里涌出一种彻底的绝望,泪水立刻布满了脸颊。后来她止住泪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自己的照片,飞快地在背面写下一行字:永远的向天和一个永远的梦--皮珊。写完她吹了吹墨迹,从门缝里塞了进去。
皮珊离开那里的时候,回过头再一次看了看向天家门前那些熟悉了很久的花,此刻太阳已经升起来,阳光下,那些花朵开得依然很白,很大朵。“我不是她们中的一朵,”皮珊郁郁地想着跑掉了。向天在火车站看见皮珊的时候眼镜上折射出一缕炙热的光。
皮珊已经和大成走了过来。“皮。”向天忍不住又叫了一声。但是皮珊仍然没有听见,她仍然在往火车的更后边走。
“皮,”向天忍不住跑过去,一把拉住了皮珊。皮珊吓了一跳,但是立刻又被向天的突然出现弄得很惊喜,她觉得自己有些紧张,但又不知该说什么。
大成不认识向天,他当然也不会知道向天和皮珊之间的故事。现在,他看见一个瘦削忧郁的男人拉住了皮珊,他很气愤,他打开向天的手:“干什么,欠揍吗?”
向天突然很冲动:“皮珊。”他伸手再次抓住了皮珊的肩。皮珊心里出现了一种颤栗,向天在她的眼睛里像一匹受伤的猎豹,但是她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用美丽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向天。皮珊不说话就使大成确认向天是一个认识皮珊的小流氓,大成突然用力把向天一推,向天没注意,几乎就要摔倒。
皮珊吃了一惊。“向老师,”她惊慌地喊。但向天并没有摔倒,他向后退了几步,站住了,眼里出现了刀子的光,他冷冷地看着大成。
“是你老师?”大成问,他没有料到事情会是这样。
我和程岑以为向天遇到了麻烦,就飞快地跑过去。“干什么干什么?想弄人换个地方去,”程岑一脸杀气地说。我跑过去:“兄弟,有什么事好好商量,别提劲,警防我把你弄了。”
但我们并没有想动手的意思。大成的运气实在是很好。如果按照我们以前的脾气,他还没反应过来肯定就已经摆在地上了。
经历了朱朱的事,我们都冷静了许多。尽管我们的口气都充满了挑衅和小地痞味,但我和程岑根本就没打算要和谁动手。倒是大成在得知向天是皮珊的老师和又看见跑出两个人,脸上出现了一丝不安。
“你们不要闹,”皮珊拦住我们,她指着大成对向天说,“向老师,这是我的未婚夫。”她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乱糟糟的。皮珊的话一说完向天的脸就有些抽搐,但是他又立刻拼命使自己平静下来。“这一切本来不应该是我的,”向天想,他突然非常后悔自己刚才的冲动,“我这是怎么了?”他问自己。
“大成,你先走,”皮珊微笑着说:“我有几句话要对向老师说。”大成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表情有些迟疑。“没事的,他是我老师啊。”皮珊说。于是大成才提着包往火车更后的地方走。然后皮珊像一株小白桦一样站在向天面前。向天的心在一瞬间恢复了平静,“皮。”他说。“向天老师,我有一件事情要对你说。”皮珊低下头,手里的旅行包一甩一甩的,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向天努力地挤出一丝微笑,“你未婚夫真帅。”他答非所问地说,口气已经变得很平静,但这句话一说完他就有些后悔,他想我干嘛说这个。
“是啊,”皮珊说:“他很不错的。”
这时候向天突然冗长而带着一点悲哀地叹了口气。“行了,”他说:“你得上火车了。”
“向天老师,我有一件事要对你说,”皮珊仍然低着头,手里的旅行包一甩一甩的,“非常抱歉,向天老师,给秦主任的电话是我打的。”她的声音有些局促。 向天本来已经把这事给忘了,虽然这事的结果最终导致了他当年没能评上副高职称,不过事情已经过了,他也就没必要再生气了。但令他惊讶和做梦也想不到的是:给秦老太打电话的人居然会是皮珊。所以皮珊的话一说完向天就愣住了,他只是低头想她干嘛要这样做?
这时皮珊已经转身汇入了巨大的人流,并成为他们中一个黑发飞扬的浪花。向天抬起头的时候他看见一个青春挺拔的背影已经成了一个小黑点。我们回到有林川和白狐的车窗下的时候,文青水正在激动地讲着什么,他的手很有弧度地在比划着。
“没什么吧?”林川的头悬在车窗中间像伸出的足球。我摇了摇头。林川说:“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如果真有什么事,我今天就不走了。”
林川的话搞得向天很感动,他吃力地伸手拍了拍林川的头。“别冲动,你往后是教师了,再说,有什么事哥几个都不在身边,自己要保重。”林川的眼有些红:“天哥,你们放心,我自己是不会惹什么乱子的。”
这时候阳光已经猛烈起来,像一把金黄的伞茂盛地撑开。我们的额上都出现了汗水。站台离车窗有些距离,站台上的人需要仰视才能看见车窗内的人。阳光斜斜地照下来,我们的眼睛开始刺痛,但我们仍然仰着头看着好朋友即将消失在铁轨尽头的面孔。
在四周,该上车的人都已经上了车,不该上车的人情绪都很激动。人群在站台前集合成一条弯曲的长龙,除开火车头,火车有多长,人群就有多长。乱哄哄的说话声越来越响,万人张口,像十万只辛勤的小蜜蜂集中在一起嗡嗡嗡。站台上所有的人都仰着头,面孔一张比一张生动,而车窗里的人都把头伸出来低着和站台下的人握手或交谈,沿路望去,就像一排排低垂着的高梁。林川和白狐的目光里有一种伤痛,脸上的笑容比忧郁来得更加悲伤。
火车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
随着这声鸣叫,所有的人几乎同时嚎哭起来。火车站立即涌现出一种悲凉的氛围。
“好兄弟--”林川泪流满面,我们吃力地伸出手想要去拉住他们。但我们的手在火车站的阳光下显得苍白而无力,像一根根无法演奏下去的断弦。
火车冒着浓浓的白烟,车轮开始一点一点地转动。这巨大的铁家伙就要带走人们的心跳,它从此将把我们隔在两边,一边是怀念,另一边仍然是怀念。
忧伤的人群也开始启动,他们跟着火车跑。
林川和白狐把半个身子都快要伸出车窗了,危险得像悬掉着的一块树木,他们拼命地挥着无力的手,随着火车的速度渐行渐远。站台上,我们四个人哭得像四个面对洪水的孩子似的。
在我们周围,是一张张鲜艳、生动而又布满了泪水的面孔。整个场面假如被一个不知内情的球迷看见,他肯定会认为中国足球队再一次让全国人民大规模地失望了。
火车像一条用一个个长方形铁盒子组成的龙,一节一节地从人们眼前掠过和消失。站台上除了工作人员几乎所有的人都把手举起来在阳光下向着铁路和远方挥动。皮珊乘坐的那节车厢经过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她一脸泪水地把头伸出车窗,手里举着一块白色的丝帕,她的黑发被火车产生的风吹得飘飘扬扬,像一个正在离我们远去的仙女。皮珊有几个分得更远的同学将乘坐下一班列车,她们也来给皮珊送行,一个个都哭得一蹋糊涂。向天早已是泪眼婆娑,他看着一点点远去的皮珊,心里的热潮又一次涌上来。“她终于走了,”向天想,“她原本不是我的。”
火车上,皮珊在空中挥动的手显得更加苍白而无助,那一刻,她终于发现向天在自己内心的位置有多么重要,那一刻,向天流满泪水的脸像一道暗伤种进了皮珊的心里。皮珊的身体有些颤栗。“珊珊,别伤心了。”一旁的大成说。可是皮珊哭得更加厉害起来,她手中的白色丝帕在无意间就掉了下去,从车窗一直往下飘,被疾行的火车产生的风吹得飘出好远好远,像仙女的裙裾被轻轻掀起的一角。
而火车正在以它无可阻挡的速度在阳光下要命地飞奔。
我和文青水、向天、程岑回到师大校园的时候脸上的泪痕已经被风吹干。
文青水显得尤其不快活,他低着头一路踢着小石子往前走。
而天空的阳光更加躁热地覆盖下来,像一只蒸笼面对着一些刚刚用面粉做成的包子。阳光下的师大校园没有了往日的喧闹,学生们该毕业的毕业,该放假的放假。校园寂静而宽敞,茁壮的刺梧桐和马路两边的矮树林依然一如既往地嫩绿。
由于昨天晚上睡得很晚,今天又在火车站哭出了太多的水份和经历了一场无助的别离,四个人都感觉很累,于是分手各自回家。
文青水一个人蔫蔫地低着头和其他三个人打了招呼,就继续踢着一枚石子往前走,他走几步踢一下,又走几步踢一下。那模样很像一个考差了的小学生百无聊赖地准备回家向父母汇报自己糟糕的成绩。文青水踢了一会儿终于觉得烦了,于是他飞起一脚就把石子给踢飞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这时候文青水才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女生楼背后。
女生楼背后依然杂草遍地,上面还乱七糟八地扔着一些五颜六色的纸张。在杂草中间,有一条被“凰求凤”的男同胞们踩出来的零乱的小路。文青水茫然地望着那片杂草,心里空荡荡的,像吊在水井中间的一只木桶,他叹了口气,抬起头来。
在女生楼的七楼上,有一个缀满鲜花的窗口。远远望去,那个缀满鲜花的窗口像一个方形的花篮停在半空,可爱而灿烂。
文青水抬起头,他看见那里的鲜花依然热烈而奔放。他就突然记起了崔护的诗句: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然后他的泪水就下来了。
文青水的眼前出现了一些美好的场景,他仿佛看见:在那个缀满鲜花的窗口,露出来一个白衣少女美丽的脸,她微笑着在向他招手,她的笑容比花儿更柔润,轻轻掀起的白袖像鸥鸟一样在风中飞动起来,有时候她淘气而略带顽皮地张开嘴轻轻一吹,便有几许花瓣从七楼轻轻地飘下来,像传说中的散花仙子。
文青水轻轻摇了摇头,以此摆脱眼前美好的幻觉,然后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合上了眼睛,有几滴晶莹的泪水乘机就掉了下来。
这时候,文青水的背后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文青水--”一个女孩子在叫。
文青水震了震,心里仿佛在盼望什么。但是他一回过头就失望了,他看见一个在夏天永远只会穿着圆领衫和牛仔裤的小眼睛厚嘴唇的女孩正微笑地看着自己。
向天和程西鸿、文青水他们分手后,一个人疲倦地走回自己的屋子。
在那间只有九平方米的屋外,白色花在阳光下像小公主的连衣裙,撑起来一小片一小片的花瓣,纯纯的香,嫩嫩地动人。
向天没精打采地打开门的时候,突然看见了地上的照片和一张纸条。他弯下腰拾起它们,心里非常平静,他知道像自己这样年龄的男人实在不应该渴望太多。
但是他拿着照片的时候心里依然出现了不小的震动。
照片上,一个长发如瀑斜斜地散落在右肩的少女微微地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枝白色的蓓蕾枝,她的面孔白皙而美丽,忧郁的目光垂垂地落在蓓蕾枝上。在照片的背面,有一行娟秀的字迹写着:永远的向天和一个永远的梦--皮珊。
向天感到心里好像有一枚针在扎,他咬了咬牙,他知道这句话的含义,“永远的向天”和一个“永远的梦”联系在一起就没有太大的区别了,虽然是永远,但仅仅只是一个梦。而梦往往是不现实的,如果解释得更残酷一点,你还可以把它看作一个肥皂泡,或者一个根本就不会存在的假设。
向天拿着那张照片,咬了咬牙,拉开抽屉,把它放进了抽屉的最下层,向天知道,唯一能够继续保持自己内心平静的最好方法就是这样:把它(或她)永远尘封进记忆。然后向天合上抽屉,拿起那张纸条。这种纸条已经持续到来了多少次,向天都已记不清楚,更何况他也不想去记。每次这纸条上总是写着“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它总会一星期一次的准时到来。向天有时也曾暗暗猜想这张神秘纸条的主人是谁,但后来他就放弃了,因为那个人对自己的称呼是“向天老师”,他实在有些害怕再和女学生交往,他不愿意自己身上总是盛产悲剧。更何况向天认为“该来的终究会来。”他想写这个条子的人早迟都会露面的,管它哩,到时再说。
向天的眼睛停在纸条上,他发现这次的纸条较之往次的有所不同。纸条上用红墨水画着两枚重叠的心形图案,在两颗心的中间,还有一枚红色的小箭,语句也有了变化: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这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张纸条,因为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向天不由自主地把这句话默念了一遍。“她会是谁呢 ?”向天想,他心里突然就有了一种紧张,并且大脑里立刻出现了一句话:敌人在暗处,我在明处。他突然发现自己很被动。
“她会是谁呢?”但是向天又想:“难道……”他皱了皱眉,“难道会是舒眉衣。”
一想到舒眉衣,向天眼前就会出现那个青春活泼,话锋机敏,打得一手很好的乒乓球的女孩子。她健康而又美丽,尤其她的眼睛,居然会说话,她的笑声又脆又响,像一只动人的黄鹂。“不可能会是她,”向天想,“听说她的父母还是高干哩。”
“但她究竟是谁呢?”向天又想。后来向天就觉得自己真无聊,想这么多干嘛,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像个半仙。“该来的终究会来,”他像一位大师一样告诉自己。
高 考
高考结束的那几天,我心里一直沉甸甸的。虽然校方说我极有可能被特招去念大学,但大学那边又一直没有把这事儿给定下来。关于我个人的作品资料校方早已送到了能够特招我的大学,可是至今还没什么动静。我猜测可能是没什么戏了,便很有些失望。同时我也知道,如果凭学习成绩去冲击分数线,程西鸿同学肯定要名落孙山了。但是我仍然走上了高考的考场。
每年的七月七、八、九三天,都被所有的考生视为既充满光明又充满黑暗的日子。“黑色七月”像一把闪着寒光的悸动的凿子,凿着所有考生内心最脆弱的防线。
那几天,这座城市热得发疯,热得人快要窒息。
我坐在考场,面对着有一半不知怎么回答的题目胡乱地做。大脑昏沉沉的。高考前我基本上没有翻过书本。那几天,在我的心中,朱朱出的事远远超过了高考的重要,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击中了我。我在恐惧和忏悔的交织下心情肯定不可能好得起来,常常拿着一本书稀里糊涂地打瞌睡。
高考是非常严格的,它不像毕业考试那样“水”,毕业考试时监考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干脆闭两只眼,更有甚者,下面抄得河翻水浪,老师却在门边抽烟,如果遇见有人来检查,监考老师就会说:“稳重点稳重点,教委XX长视察来了。”整个过程完全是足球场上打假球,两个字:放水。但高考就不一样了,监考老师不仅监考得极严,而且人数众多,稍微有个什么响动,他们就会飞马杀到,扼杀你任何一种舞弊行为。而一旦舞弊,结果就非常惨,比如说:停考一年。但话又说回来,如果监考不严,像毕业考试那样“放水”,那大学这个牌子还有个屁用呀。在参加高考之前,贝小嘉一再提醒我:“西鸿,不要乱来。”因为我们从准考证上得知,我们不仅在一个考场,而且从编号上估计我们的位置相隔不远。她说:“你可千万别又来抓我的卷子,那不仅害了你,也会连累我的,你知道停考一年的后果吗?如果停考一年,我……我都不想活了。”她这样说是有她的道理的,因为毕业考试时我就曾大张旗鼓地在考场上抓过她的卷子来抄,当时吓得她就差没晕过去了。考完后她还为这事跟我吵了一架,并气愤地骂我自私,还说她真没想到我会是这种人,弄得我无地自容而又无法分辩。
贝小嘉是学习委员,是我们班公认的“准大学生”。成绩在我们学校好得厉害。如果能够抄袭她的试卷,肯定能上大学。但我不敢,这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真被逮着,我不仅仅是面上无光,肯定还会被我那有力量的工人父亲揍个半死,至于特招读大学,那就更没指望了。所以贝小嘉在告诉我别乱来的时候,我就点着头说请你老人家放心,就是你把卷子递给我抄我也不抄。
本来这种严重打击我自尊心的问题说一次并且得到了答复也就是了。谁知贝小嘉不旦说了一次,而且还说了三次四次,有时一上午就要说两次。最先我还耐着性子回答她,后来她终于把我说得抽了冷气冒了火。
那是一个下午,当贝小嘉又一次说你别乱来考试时千万别抓我试卷的时候,我终于跳了起来,头上几乎就要冲出两朵火花,我说:“贝小嘉你听着,我如果再抄你的考卷,我他妈就是龟儿子,我他妈出门就被车撞死。”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斩钉截铁而又充满了火药味,目光凶凶的仿佛点着两束火把。
贝小嘉完全没料到我会生这么大气,立刻被吓坏了,眼里就有了泪花:“你不要这么凶嘛,”她委屈地说,“我还不是为了大家好,我们俩总得有人去上大学,否则将来……”她居然提到了“将来”,当时我对“将来”没有什么概念,我想谁会知道将来自己能干什么呢,走一步看一步吧。所以说我一直觉得自己胸无大志,由此可见一斑。我看着贝小嘉一脸哀怨楚楚可怜的样子,心就软了,尤其是看见她眼里的泪花。其实我一直是看不得女人掉眼泪的,只要她们一掉泪,我就慌得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比如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就差点把贝小嘉给扔垃圾一样扔在风中了,可是她一哭,我就把这念头给取消了。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说明我胸无大志。那时我听别人说,做大事的人是不会婆婆妈妈的,不要说流眼泪,就是流血也不眨一下眼睛。我想了想,尽管我以前在街上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也会流血,但我还是要眨眼睛的,更何况我只是表面上很凶,其实内心只是想让别人不欺负我而已。比如我玩刀子的时候只敢捅别人并不要害的部位,而且还不敢捅得太深。于是我就觉得自己肯定干不了大事,我想以后长大做小事就行了。做大事太吓人了,我这样认为。
贝小嘉眼里一有泪花我就有些发慌,我说:“好了好了,别生气了,是我不好,是我不对,你老人家大人有大量,你就别生气了。”我一承认错误,她的眼睛就亮亮的,泪水虽然最终还是掉了出来,但脸上却有了灿烂的笑容。我坐在考场,头晕沉沉的面对着一半我和它相互谁也不认识谁的考题胡乱地做。教室里很静。除了监考老师来回走动的脚步声和笔在纸上划出的沙沙声什么也没有。但是窗外有知了在唱歌,长一声短一声的,像在催命。
我做了一会儿试卷,实在是做不下去了,我就捏着笔望着监考老师发呆,而监考老师一脸严肃和正气令人望而生畏。我看着他那张绷得紧紧的脸,突然就想到了麻将牌里的一张:白板。在我斜对着的正前方,隔着一条宽宽的通道,坐着优秀的学习委员贝小嘉。她今天穿了有花纹的衣裙,正埋着头奋笔疾书,我从侧面可以观察到她美丽的脸上充满了自信,一副运筹帷幄的模样,她的笔在纸上像画画一样地飞快来回,我羡慕坏了,我就很后悔自己平时为什么不认真读书,我想贝小嘉这次八成能上大学。我想我真他妈笨,我就很悲哀。
后来我就想干脆把试卷交了走人。
但我又不愿意第一个交卷,因为现在离考试结束的时间还没进行到一半,虽然考场规定说考了三十分钟就可以交卷,但我这一交卷肯定要被别人笑话,尤其是贝小嘉。我就想等别人先交了卷我再去交。这样想着我就开始用眼睛四处寻找有可能第一个交卷的人。
于是我发现像我这样答不上题的还很有些人,他们大多都在盯着考室的天花板,专注的样子令人怀疑天花板上是否有答案。于是我也去看天花板,天花板是白色的,上面什么也没有。我在望天花板的那些人中还看见了曾因为和贝小嘉吵架而被我揍过的彭文武。
彭文武这小子的底细我最清楚,他完全不学无术,数理化常常吃鸭蛋。本来按照他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退学的了,可他老爷子是个开工厂的,很有钱,而且他老爷子认为彭文武很聪明,肯定能上大学。这小子是个“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人,学校在面临生源大规模流向社会的情况下自然比较乐意继续收留下他,更何况他家老爷子还醉翁之意不在酒地给学校提供了赞助,于是他便得以继续在学校鬼混下去,从而使他光荣而无耻地成为我们这一届进大学读书的三个学生之一。本来像他这种高中毕业都全靠一个“抄”字的人根本就没希望读什么大学的,我至今都还记得他高考所有科目成绩的总分加起来都没有超过一百分。但是他老子有钱,他那有钱的老子在给师大提供了一系列资金赞助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儿子“赞助”给了师大读自费生,并且还顺利地自费了一个大专文凭出来。
但是比彭文武和他老子更无耻的是我们学校。很多年后,当我以一个作家的身份带着爱妻贝小嘉应邀出席母校的五十周年校庆的时候,我不仅在学校“光荣馆”里看到了一些我写的一大堆鸡毛蒜皮的作品,而且还在我们这一届学生主要事迹栏里看到,本届三名同学光荣考上大学:贝小嘉、程西鸿、彭文武。当时我一看上面这些名字鼻子里就直冒冷气。“×××,他的名字凭什么能和我们排在一起!”这不仅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我们那届学生只要是回校开校庆的都这么想。其实那会儿多年的记者生涯已经使我学会了锋芒内敛,我并不是想计较什么,我只是觉得心中有气,我宁肯那主要事迹栏里没有我和贝小嘉的名字,我也不愿意和这种人的名字排在一起。
现在,我无聊地四处张望。我看见了彭文武,他的模样令人发笑。他居然在咬笔杆,他一下一下地咬,目光零乱而呆滞。我估计他的试卷上除了名字和考号之类决不会再有任何墨水的痕迹。他用的是一支金黄色的钢笔,笔帽在他的嘴里已经咬得有些扁了,但是他还在咬,一下,又一下。给人的感觉好像还以为高考的主要题目就是看谁能把钢笔咬断了吞下去似的。
彭文武咬了一阵后钢笔就残酷地变了形,同时我还看见彭文武那讨厌的臭口水居然也顺着钢笔流在了课桌上,我觉得真他妈恶心。彭文武可能也感觉到自己很恶心,他停止了咬钢笔,同时还用自己的衣袖把桌上的口水抹掉。他的举动很让我受不了,我觉得这小子实在是太丑陋了。可是这小子居然又开始挖鼻孔,他一下一下地挖,动作粗俗而恶心,当他把鼻孔挖得除了能挖出鼻血其它什么也挖不出来的时候监考老师就走过来了。监考老师的脸上露出一种不屑的表情,他轻轻地敲了敲彭文武的课桌,示意他这里是考场别当做垃圾堆。彭文武抬起头白了监考老师一眼,站起来就交卷去了。彭文武一交卷我就很快乐,我想我终于可以交卷了。
高考结束后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的情绪一直不太好,常常把自己关在家里,趴在窗边看多云的天空。七月的天空总是有一片片鱼鳞一样的彩霞,它们像金黄的花边一点一点地镶在天空,但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它们像血水在涂抹和改变我的视觉。我所居住的地方是一幢只有五层楼的老式房子,两室一厅。父母住一间,我住一间。高考完了之后,我那有力量的工人父亲一见我那死气沉沉的面孔就有些于心不忍,虽然他粗壮的手常常会来破坏我的屁股,但我毕竟是他的儿子。“算了,你干脆到我们厂里打铁吧。”他这样安慰我。语气虽然粗鲁,但丝毫没有责怪我的意思。他这样说的时候是在饭桌上。我一直在默默扒拉着碗里的米粒,听见父亲的话,眼泪就直往碗里掉。父亲见了我这种模样就有些生气:“要读书明年就再读一年,不读书就去打铁,流眼抹泪的像个熊包,我可没你这种软蛋儿子。”我不说话,流着泪吃完饭就闷声不响地回自己的房里去了。父亲想继续说什么,但被母亲劝住了。
贝小嘉这段时间常常到我这里来。她每次来总会提些水果之类的东西,她的眼睛总是亮亮的,头发长长的披在肩上。我妈和我爸对她总是很好。母亲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她对我爸说:“老程啊,”她一直这样叫我爸,“西鸿这么小谈恋爱怕不合适吧。”我父亲正在喝酒,脸红红的,“怕什么,男孩子又不吃亏。”他居然这样说。
母亲就有些不高兴。母亲说:“你这当老子的怎么能这样说,你得管管孩子,可别像楼下老周的儿子一样闹出什么事来。”母亲说这话是有道理的,因为住在我家楼下的周叔的小儿子周智勇虽然刚念高二,可是却让班里的一个女孩怀了孕。那女孩的父母找上门来,闹得不可开交。父亲听母亲这样说,就觉得应该引起重视,父亲就对我说:“你高中也毕业了,和女同学来往来往也没什么,但有一条你可得记住,千万别闹出什么事来。”
我嘴里答应着:“不会。”心里却在想你这话说迟了,因为我早和贝小嘉闹出那件事了。但这些我当然不能说出来。我只是说:“我和贝小嘉是一般同学。”
贝小嘉一般都是下午来。来了之后就和我一块关在房间里。我们说一些话,更多的是她说,而我一般都闭上嘴,大脑里一片空白地听她的声音弥漫开来。有时候她说得兴高采烈说得自己格格格地笑个不停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一脸阴郁目光呆滞,她就会停下来,用梦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说:“西鸿,你能不能开心点。”
但是我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朱朱的事情和高考的失利让我陷进了一个巨大的阴影里,怎么也爬不出来。虽然我明知道自己凭成绩很难进入大学,但我仍然对自己充满了失望。看着我那些发表的文章,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写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屁用也没有。我就很讨厌自己。
贝小嘉见我像一条阴冷的蛇一样没情绪,心里便很难过。她就常常说一些很好听的大道理来劝我。但是我一点也听不进去,有时候我甚至偏激地认为她是在讽刺我或者挖苦我,我就对她无缘无故地发脾气,并且会对她大声咆哮,我说:“你滚。”她不滚。她很忠实。
虽然她的眼里有了委屈的泪花,但是仍然拉着我的手,一摇一摇地说:“西鸿,别灰心,不是还有机会读特招吗?”我看着她美丽的脸,心里就软绵绵地叹气。母亲常常会留贝小嘉在家里吃饭。我估计那会儿母亲已经开始把贝小嘉当做自己的儿媳妇了。但是贝小嘉总是拒绝。她的理由总是很简单,每次都是一句话:“不了,我妈也等我吃饭呢!”然后飘曳着走到晚霞中。
高考成绩下来那天我没有到学校去看榜。我知道自己的成绩肯定很糟糕,去了也是白去,反正考不上。那天的天气一反常态地飘着小雨,给这座夏季总是高温笼罩的城市带来了几许难能可贵的清凉。
黄昏的时候,我趴在窗台上,内心阴霾地看着窗外飘满小雨的天空。
在我家五楼的窗台下面,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小巷,小巷边还种有几棵年轻的刺梧桐,梧桐叶子绿绿的,被雨水洗过之后,显得更加清翠和碧绿。高考之后,我常常会趴在窗台上发呆,而且一趴就是好几个小时,心里空荡荡的,好像在想着许多问题,好像什么也没想。天空阴霾如同一块重重的铅压下来。我又一次趴在窗台边,目光无神地往下看。窗下的小巷亮着五颜六色的伞,偶尔有几片叶子会从树枝上掉下去,纸张一样飞在小巷的空中,有几片便会沾在行人的伞上。我就觉得自己的心就像那些脱离了树枝的叶子,正在一点点地往下陷。这时候我看见从小巷的远处跑过来一个穿白衣裙的女孩。她奔跑的姿式清纯而有力,尤其是她的胸脯,随着她的跑动在上下跳跃,青春而健康。细密的雨水一层层盖下来,小巷在雨水中陈旧而古朴,有着典雅的味道。那个穿白衣裙的女孩就像一匹白色的鹿子,她的衣裙非常闪亮,一路小跑地穿过我窗下古朴的小巷,黑发上布满了亮晶晶的水珠,大眼睛里有快乐在闪光。后来她就跑到了我家门前,并且轻脆地敲门。
很多年后,每当回忆起我的青春时代,我总会想到与贝小嘉有关的两个身影。她的身影实在是非常美丽和动人,而且她总是在我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并带给我一些意想不到的幸运。
贝小嘉的那两个身影,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白色的。
红色的身影出现在那个大雪的冬天,那时我刚和她成为同桌不久。那天她穿红风衣,那天我饿得把天上的雪花幻想成陷饼。后来我就看见红色的风衣带着雪花把一个黄灿灿的面包递到了我饿得正准备啃课桌的嘴边。
白色的身影出现在高考成绩公布出来的那个飘小雨的夏天。那天贝小嘉穿白衣裙,那天雨水侵过她乌黑的发梢。开门的时候我看见贝小嘉一脸的惊喜。
“西鸿,你要念大学了。”贝小嘉一进门就嚷,快乐使她的美丽无与伦比。
我吓了一跳,还以为她是在逗我开心,我说:“不会吧,我的成绩我还不清楚,有几科恐怕五十分都没有。”
她拍了一下我的肩:“傻瓜,谁说是你考上的,你的考分差得远哩,”她顿了顿说:“你被特招了,A城大学中文系。”我不相信幸福会来得这么突然,我说:“你可别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贝小嘉见我不太相信她的话,声音就大起来,“是校长亲口说的, 你就安心等录取通知书吧……班里的同学都在找你,要你请客哩,你倒好,一个人躲在家里。”她这样说我就没有理由不相信了,我欢呼了一声,激动得就像捡了金子一样地在屋里跑来跑去。那一刻,埋藏在我心里的忧郁和不高兴彻底没有了,而且这些充满压抑的感觉好像从来就不曾在我心里发生过。
窗外仍然在飘着小雨,但我却感到阳光已经突然到来,并且所有的东西都被它映得金光灿烂的。贝小嘉看着我得意的样子,脸上也挂满了微笑:“看你,都快疯了。”
这时候的贝小嘉在我眼里比任何时候都要美丽。“我的确是疯了。”我一边说一边看着贝小嘉被白衣裙裹住的亭亭玉立的身体,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
从朱朱出事开始,我的心情可以说从来就没有好过,虽然贝小嘉经常来我的房间,但我好久都没有了那方面的欲望。现在我抱住贝小嘉在这个夏天一如既往的成熟的身体,我说:“我要你。”
“今天不行,”她惊慌地摇头,“今天做了坏事会有麻烦。”
我低着头在她洁白而甜美的面孔上擦了一下,我又开始笑得很小流氓,我说:“会有什么麻烦,我爸和我妈下班还早哩,我们有的是时间。”
贝小嘉微怒地推开我,“我不是说这个……”她的眼睛里流动着泉水,苹果脸红红的像一枚刚刚升起的小太阳,“今天不行,今天会怀孩子的。”她仍然很害羞,努力把这几句话说完后脸涨得更红了。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楼下周智勇的事来,我可不敢这样干。其实每次我和贝小嘉在一起,都是按照贝小嘉在她妈妈那里偷的那本书所说的时间内进行的。除了这个时间,贝小嘉说什么也不同意。我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现在贝小嘉说不行当然就不行。我可不敢胡来。我用眼睛刀子一样地看着贝小嘉,她的脸晕红而闪光。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问她,我说贝小嘉你考得怎么样。说这话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很自私,因为贝小嘉一直在关心着我的考分和心情,而我却连最起码的问候也差点给忘了。
贝小嘉的脸上有些忧郁。我吓了一跳,我还认为她没考上,我说怎么了凭你的成绩应该考得上的。贝小嘉点点头,她说她上了师大的分数线,录取肯定没什么问题。她这样说的时候我仍然发现她的脸上没有笑意。“怎么了,你不是想当教师吗?”我说:“你应该高兴才对呀。”贝小嘉的表情有些委屈,眼里泪汪汪的。“但是你要去A城,”她说:“早知这样我也填A城的大学了。”她的声音有些哽咽起来。
A城离我所居住的城市有些远,要坐一个晚上的火车才能到达。
我有些感动,我说:“没事没事,四年一晃就过去了,不是还有寒暑假吗?”贝小嘉的表情忧郁而委屈,她说:“四年,……你可不能对不起我。”
“没问题,你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再随便找一个男孩子嘛。”我没心没肺的样子让贝小嘉很伤心,她几乎是愤怒地叫起来:“你把我当什么了。”我吓了一跳,连忙搂住她,我说你知道我乱说惯了你老人家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贝小嘉在我怀里像风中的叶片一样颤栗起来。后来她说:“西鸿,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眼睛里纯洁和锐利的目光使我内心一阵一阵地寒。
晚上的时候,从单位下班回来的父亲和母亲得知他们这个可恨又可气的儿子居然特招去读了大学,激动得几乎就要晕过去了。他们在头昏脑胀的激动中疯狂地做了很大一桌子需要十个人才能吃得完的菜,我那工人父亲还去弄了几挂鞭炮放起来,就像过年一样。
我和贝小嘉在我那间屋里捂着耳朵,快乐地跺着脚,看着鞭炮炸出来的纸屑和青烟在房间里飘来飘去。鞭炮声引来左邻右舍惊异的目光:“老程,什么事这么高兴?”
“嘿嘿嘿,”父亲乐得都快傻了,“我儿子特招读大学啦。”他大声叫着,好像他儿子不仅要读大学,而且马上就可能要当市长似的。
那天贝小嘉经不住我们一家三口人的强烈邀请,破天荒地留在我家里吃饭。
我母亲一个劲地给她挟菜,眼里流动着一种只有对自己的闺女才会有的母爱的光芒。母亲文化水平不太高,比较穷于辞令,她只是说:“吃,吃。”于是贝小嘉就吃,她的碗像小山一样拔起尖来,而且碗里的菜还在不停地增加。我非常怀疑贝小嘉极可能会被我母亲挟的菜撑死。
我骄傲的工人父亲几杯酒下肚就开始满脸绯红就开始打胡乱说,“要不,我过段时间去见见你爸和他喝两盅。”他居然对贝小嘉这样说。贝小嘉的脸红得像鲜桃,但是我知道她非常乐意。我故意逗她,我说:“爸,你明天就去吧,这事要趁热打铁。”
贝小嘉吓了一跳。“等大学毕业了再去吧。”她一脸窘态地说。我就差点笑出声来。
晚饭后,窗外的雨也住了。我拉着贝小嘉的手往师大走,我说我们去找找向天吧,我说有好长时间都没去师大了。贝小嘉便乖顺地跟在了我身后。
我拉着贝小嘉从小巷穿过,我们小心地避开积水,相互微笑着往师大走。
贝小嘉一直表现得很快乐。她甜甜地说:“你爸和你妈真好。”
我乐出声来,“这么早就想嫁过来,”我看了她一眼,“程西鸿同志还不一定同意哩。”
贝小嘉白了我一眼:“你就不能正经点,老那么坏。”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洋洋得意,一脸小地痞味。贝小嘉不高兴地打了我一下:“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嫁给你。”她的语气冷静得要命。我吓了一跳。因为直到那会儿我都还没有考虑到将来是否要把贝小嘉像在单位上领福利一样领回家。我只是觉得贝小嘉挺可爱,只是觉得和她在一块还挺高兴。
我和贝小嘉拉着手走进向天那间门外开满了白色花的小屋的时候,屋里除了向天,还有一个眼睛会说话的女孩。我惊奇地发现平时像狗窝一样乱七糟八的房间突然变得整齐而温馨起来,屋里的所有东西都井然有序,空气中还流动着淡淡的香水味。
向天正在和那个眼睛会说话的女孩子一块喝茶,是那种又香又纯的茉莉。
那个眼睛会说话的女孩子我认识,她漂亮而活泼,她的胆子又大又热烈,而且她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她叫舒眉衣。
了不起的舒眉衣
舒眉衣终于走进向天房间的时候我的小说都快结束了。有时候我常常感到像舒眉衣这样的女人实在应该算得上是一种可爱而阴险的动物。她总是在很晚的时候才会在一个故事里出现,而且她的出现意外而又令人刮目,就像一匹美丽的母豹,一生中只用那轻盈的一扑,就猎获了属于自己的猎物。而且这种猎物将成为她一生的永远的食粮。我这样比喻舒眉衣她肯定不乐意,因为我的比喻太过拙劣,而且把她形容得不是很好。还有一个比喻,那就是舒眉衣像一只精心织网的蜘蛛,她一边织网一边观察,一旦机会出现,她就把那张网铺天盖地罩下来,而且一罩即中,令人防不胜防,这个比喻显得非常丑陋,但我个人认为非常形象。当然,美丽可爱的舒眉衣是非常不愿意我把她作这样的比喻的。
舒眉衣走进向天房间的时候是夏天里的一个夜晚。那天夜里有很多美丽的星星,像棋子一样散布在蔚蓝的天空深处。暑假的师大校园因失去了往日的喧闹而寂静无声。舒眉衣从校园里一条布满杂草的小径走过的时候她还看见了荧火虫,它们发着一点点的亮光小灯笼般闪烁在舒眉衣的前方。舒眉衣心情轻松如同盛夏里的晚风。她穿着一套短短的天蓝色套裙,长长的马尾被一根彩色的丝带系着,随着她步子的摆动而左右摇晃,青春而亮丽。
舒眉衣在星星的光芒下像一朵花一样飘在向天门前的时候,她突然感到心中有一种欢乐即将被撑得爆起来。她脸上有好看的微笑,她轻松得像一根流畅的线条。
向天正在屋里看书。对于这座常常被阳光笼罩的城市,夜晚显得相对重要。尤其是夏天,巨大的阳光完全可以绞碎一个人的梦想。向天很讨厌这种时刻,他喜欢除了夏天之外的任何一个季节。
皮珊走了。向天知道皮珊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这里,当他在火车站的站台上看见皮珊手里的那根白纱帕随风飘落的时候,他就知道一个或许本来就不存在的梦想已经烟消云散了。向天站在火车站的时候泪眼迷朦。他感到自己的心事像阳光下的一个小黑点,很快将会消逝得无影无踪……这一段时间,向天的小屋显得相对安静,林川和白狐已经走了,文青水和程西鸿也好久没来了。向天一个人独自坐在小屋里,一杯茶和一卷书常常会让他把一个夜晚坐穿。现在向天又开始写那些充满剑胆豪情的诗歌,有时候他也会想到皮珊,那个总是很忧郁的成都女孩,但是他的心中已经少了冲动和激情。每次想到皮珊,向天总是想拉开抽屉去找出那张皮珊忧郁着拈花的照片,可是他每次都总是能控制自己不把手伸出去,因为向天此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她是一个梦,她将永远存封在抽屉里的最深处而不应该摆放在自己目光所能触及的地方。向天甚至多次产生过想调回那座生养自己的小城,并且和前妻复婚的想法。一想到前妻,他的情绪就有些糟糕,他在一首诗中写道:那一夜/泪水比雨水还多。
前妻离开向天之前的那个夜晚就像一场刻骨铭心的电影永远植在向天的灵魂深处。
舒眉衣走到向天家门前的时候,向天一边看书还一边听见了长短不一的蝉声。但是他没有注意到有一个青春而健康的女孩正在像月光下的百合花一样地靠近自己。
舒眉衣站在门边,门没有关。屋里亮着一盏桔红色的台灯,淡淡的光芒使这间屋子有了柠檬的色彩。透过微薄的光,舒眉衣注意到这间屋子异常凌乱,书和废纸屑一类的东西铺满了地面,还有脏衣裤和水果皮……舒眉衣看着这间散发着书卷气的零乱的屋子就不由自主地轻轻笑起来,她的笑容像水一样自然,并且隐藏着一种宽容和韧性,接着她就轻轻地敲了敲开着的门。向天转过头来的时候,舒眉衣已经迤逦地走进了屋子。“你好,向天。”舒眉衣非常随便地和向天打招呼,她大方得使人怀疑这间屋子的真正主人不是向天。
向天的眼镜里出现一个活泼的身影的时候,他有些迟疑,他想她怎不叫我“向老师”而叫我名字呢。而舒眉衣已经把自己扔在了向天对面那张破旧的凳子上。
许多年后,每当向天回忆起这个细节就很吃惊。他记得那天舒眉衣所表现出来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是那么随便和自然。仿佛这间小屋和屋子里的人原本就是属于她的一样。这一切让向天感到很被动。向天还清楚地记得自己曾经出现一瞬间的尴尬,但也仅仅是一瞬间,向天就恢复了常态。舒眉衣坐在向天的对面,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仍然闪亮得一如既往。
“有茶吗?”舒眉衣说。
向天起身倒茶的时候突然感到自己对这个女孩子有一种特殊的亲近感。没有说任何一句客套话,舒眉衣就像一个多年杳无音信的老朋友突然在一个彩霞满天的下午出现了。一切都是那么漫不经心和随意,没有一点矫揉造作。
“向天,你这儿一直这么乱吗?”舒眉衣环顾了一下屋子周围说。“她居然喊我的名字,”这样想的时候向天的脸有些红。他没想到会有一个女人当面告诉他屋子很乱。他的嘴唇动了动,但没有说话,因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讨论自己的屋子是否整洁实在是一件有些尴尬的事情。但是舒眉衣接下来所做的事情更令向天尴尬。
那是因为舒眉衣居然开始给向天收拾起屋子来。她蹲在地上,长长的马尾丢在身后,蓝色的短裙映出来她丰满而圆润的曲线。舒眉衣先是拾起一本本随意乱扔在地上的书籍认真码好,然后就开始清理废纸屑和垃圾,她的动作纯熟和精致得如同一个音乐家面对自己用了多年的钢琴。
向天站在一边,呆呆地看着舒眉衣在屋子里来回打扫,他清楚地看见自己那九平方米的房间在一点一点地干净起来。这时候有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在一瞬间涌进了向天的心里,他突然就想到了前妻。而舒眉衣仍然像一个女主人一样在收拾着房间。
这就是向天和舒眉衣的正式会面。过程简单而神奇,完全就像一个不真实的传说。整个晚上,向天和舒眉衣几乎没有说上多少句话,他们在收拾屋子,偶尔的对话都是与垃圾有关,比如舒眉衣说:去把垃圾倒了。或者说:你去打桶水来。向天跑得乐颠颠的,向天感觉到自己和舒眉衣之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可能是从打乒乓开始的吧。”他想。
整个晚上,他们就像一对即将走进结婚礼堂的新人一样在以巨大的热情面对着自己美丽的新房。后来向天突然就想起了舒眉衣对自己说的话:“毕业的时候我找你还有件大事要说。”这是舒眉衣几个月前对向天说的话。“有什么大事呢?”向天想,“难道就是来帮我收拾房间?”他这样想的时候就快乐地笑出声来。“什么事这么高兴?”舒眉衣问。
“没什么没什么,”向天说。
那个夏天愈来愈旺盛的时候天空几乎都快成了一片金黄色的面包。
我和贝小嘉在那个夏天很难遇见的小雨初歇的夜晚走进向天家里的时候,我们的眼睛一亮。
因为我们惊奇地发现不仅向天那间平时像狗窝的房间变得整齐而温馨,而且一贯忧郁的向天也变得神采奕奕起来,他居然还刮了胡子,而且头发也不像往日那么零乱了。
我看着坐在一边的舒眉衣,猜测着这个女人是用什么方法神奇地改变着向天。向天一脸快乐地叫:“好小子,这几天溜哪儿去了?”我装出非常懂事的样子,用眼睛瞄了一眼一旁的舒眉衣,说:“给你留时间呀。”
向天在我肩上擂了一拳:“臭小子,敢拿我开涮。”然后他就向我和贝小嘉介绍舒眉衣。我笑起来,我说:“认识认识,不准我们唱歌的那位女生嘛,不是说毕了业还有事要找天哥商量吗 ?”我口无遮拦地嚷。那天晚上舒眉衣说那句话的时候我也在场。
向天的脸立即有些红。可让我奇怪的是舒眉衣居然一点也没感到窘迫或者不好意思。所以后来向天便成了朋友们中的笑料,我们拿他开涮,我们说他是一个“比老婆更容易害羞的男人。”
“你肯定就是那个向天常说的口才和诗一样有才气的程西鸿吧。”舒眉衣微笑着对我说,然后她指了指贝小嘉,“你女朋友?”我点点头:“也叫老婆。”我这样解释使大家都快乐地笑起来。贝小嘉也笑,并且笑得天经地义。她后来告诉我说那会儿她已经铁了心要做我老婆了。我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在那个使我即将踏进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的夏天。我和贝小嘉常常到向天的小屋去,我们四个人在一块儿总是很快乐。而且贝小嘉很快就和舒眉衣成了要好的姐妹,有时候她们俩会丢下我和向天去逛商店,那会儿正是热得人发疯的时候,我和向天就很佩服她们。“妈的,女人什么都不怕。”向天说。我很奇怪向天居然有这种理论,我问:“这是什么经验?”
向天快乐地笑起来:“你不会遇上的。”他答非所问。
在那个星星镶满天空的夜晚,当舒眉衣把向天的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的时候夜已经有些深了。
向天送舒眉衣出师大。那会儿舒眉衣已经在这座城市离师大不远的一所中学报了到,九月一日之后,她将走上讲台,成为一名美丽而光荣的教师。当时向天并不知道,舒眉衣之所以要留在这座繁华而肮脏的城市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向天只知道舒眉衣在大学毕业的时候成了新闻人物,那是因为同学们都知道舒眉衣是高干子女,可是作为高干子女的舒眉衣不仅不要求分配回家乡,反而要求留在这座城市的一所普通中学任教。
向天和舒眉衣走在夜色中的校园。月亮又白又圆,映出校园柏油马路两边的矮树林很重的阴影。有花的香气从夜晚的深处传递过来,一层层透进向天的内心。最先他们都没有说话,仿佛被青春校园的夜色所陶醉。
校园很静,只有蟋蟀在唱着一支支悠扬而低深的歌。后来舒眉衣的声音就响起来:“向天,”她大胆而热烈地注视着向天,很随便地说:“那些纸条是我写的。”
向天吓了一跳,脸红红的,好像那些纸条不是舒眉衣写给自己的而是自己写给她的,他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但是他又隐隐感到自己内心正在升起一种喜悦。“我……”向天不知道
该说什么,他被舒眉衣的大胆吓坏了,甚至不敢用眼睛去看舒眉衣。
他们默默地往前走,有一段时间内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夜晚很静,他们的脚步声敲打着地面,传出深山里泉水一样的丁咚声。晚风轻轻吹起来,带动了向天的发丝,在不远处,萤火虫像一盏盏小灯笼一样闪烁不定。
向天有些讨厌自己,他想我总得说点什么呀。于是他就想到了一个问题,并且立刻就把它说了出来:“小舒,你不是说毕业了有什么事要找我吗?”向天这句话一说出口就立刻后悔了,他想我怎么会笨得这么厉害。
这时他们刚好走到了校门的街灯下。透过街灯照射出来的那一层淡淡的黄光,向天可以清楚地看见穿着蓝色套装的舒眉衣脸上有花朵一样的笑容,而且他还注意到那笑容里有一种极难看见的羞涩。“我不是已经告诉了你吗?”舒眉衣说。她脸上的羞涩一点点增多起来,但笑容依旧闪亮,像照耀着大地的月光。
文青水已经很久没有去找郑纤了。偶尔郑纤美丽的身影在不经意中像一块锋利的玻璃划开他的记忆的时候,他心里就会掠过一丝轻微的暗痛。“我的紫儿。”文青水在心里狂乱地叫。现在文青水已经搬出了男生寝室,他去宣传部报了道,并且有了一间和向天一模一样的九平方米的住房。在师大,不管你的年龄和职称有多大多高,只要是未婚,就永远只能住九平方米的房间,文青水自然也不例外。现在,除了文青水自己,唯一一个走进这间房子的人就是章玫。
送走了林川和白狐之后,文青水就一直没有再去找过向天和程西鸿他们,尽管他在内心非常渴望见到他们,尤其是那个在文青水眼里永远长不大的小兄弟程西鸿。直到程西鸿离开这座城市去A城念书之前,文青水都没有去找过他们。他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情绪糟糕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不愿意让自己最好的朋友见到自己这种近乎于颓废的模样。“我过几天回老家去一趟,要开学才回来。”这是文青水对朋友们说的。他们当然就相信了。可是文青水并没有回老家。整个暑假,他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想问题,可是结果比较糟糕。因为他越想脑子越乱,并且会在白天看见星星。后来他就不打算继续想下去了,他去找章玫。
这个暑假章玫没有回家。她和文青水是老乡,加上目前她又一厢情愿地对文青水抱着最幸福的幻想,所以这个相貌普通但身体像线条一样流畅的单纯的女孩便决定不回家了。可是她又不知道文青水现在住什么地方,自己没法去找他。于是章玫便每天心神不安地坐在女生楼里像应聘人员等待招聘通知一样地等待着文青水来找她。
让章玫高兴的是文青水果然如愿以偿地来了。听到文青水的声音的时候,章玫几乎是用一只兔子的速度出现在文青水面前,如果不是考虑到少女应该有的矜持,她几乎就要去拥抱他了。而文青水依然是一副被章玫暗地里称之为“诗人的骄傲”的那种懒洋洋的态度。“走吧,”文青水看了一眼章玫说,然后他就恹恹地转身走了,那模样傻瓜也会看出来不像恋人。但章玫看不出来,章玫只是乖顺地跟在文青水身后。
他们像两个陌生人一样走进文青水的小屋之后,文青水便把章玫压在了床上。这之前他们并没有进行一点哪怕是象征性的爱抚,文青水就拉开了章玫的衣裙上去了。他脑子里空荡荡的,但是整个身体在拼命抽动,他内心唯一具有的意识便是他要做,做到不想做时为止。章玫不知道文青水内心的想法。章玫觉得自己很幸福。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章玫的身影就会常常出现在文青水的小屋。文青水每次面对章玫,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几乎千遍一律地是与床有关。
章玫从不拒绝,她依然常常来敲门,就像上班一样。
有时候文青水也会对章玫产生出一种负疚感,但这种感觉很快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心里总是乱糟糟的,像拴着一大堆零乱的线团,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不过郑纤的身影偶尔会像火一样闪现在文青水的记忆里。在文青水看来,郑纤已经不是郑纤了,她是紫儿。文青水曾经有好多次去找郑纤的想法,但终于没有去。那时候他突然恐怖地发现,在自己内心深处,有一个少女的身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代替了紫儿的位置,他为这个发现而感到悲哀,但是他又无可奈何。
文青水终于疯狂地冲上大街跑到江边那幢小楼里去找郑纤的时候,夏天已经快要结束了。时间是晚上,天空一如既往地挂着只有夏天才有的闪闪发光的月亮。文青水是从操场开始出发的,那天晚上他有些醉,那天晚上操场的草坪依然绿得青翠欲滴。而那天,却是文青水刻骨铭心的日子。因为那天是八月二十号。唐儿结婚。但新郎不是文青水。文青水是在黄昏的时候想起这件事的。那时他独自一人呆在房间里喝啤酒。后来不知为什么他就叫了起来:“今天是八月二十号。”他的声音非常尖厉,以至于窗外的蝉在几分钟内全都停止了鸣叫,那时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喝下了五瓶啤酒。
文青水是一个不太适合喝酒的人。他一沾酒脸就会红,而且红得很厉害,像一大朵开得很旺盛的桃花。
不适合喝酒的文青水在灌下几瓶啤酒后就有些醉了,他发现幻觉中有一个少女浅浅地笑着向自己走来,她的步子迈得很慢,一寸一寸地向自己靠近,她仿佛泪流满面而又仿佛笑容如花……窗外,月光像眩目的棉花糖,凝聚成一个弧挂在天空。文青水的眼睛里燃着几粒暗淡的星星。
“今天是二十号。”文青水忧郁地想。那时候,他突然知道这一段时间自己为什么心里总是乱糟糟的像一个零乱的线团。这一切都是因为唐儿,因为唐儿和那个该死的八月二十号。文青水觉得自己终于没能从一个陷阱里跳出来,那时候,他也明白这一段时间自己为什么从来就不曾想到过唐儿,那是因为他一直在心里试图拒绝唐儿的影子,可是这个影子却早已像他身体的一部分留在了文青水的心里。
“今天是八月二十号。”文青水默默地想。窗外的蝉声开始继续鸣叫,长一声短一声的,加重了一个人内心的烦躁。文青水感到自己如果再继续呆在这间房子里肯定会疯掉,从黄昏到黑夜,他一直在喝着伤心的啤酒,他在一瞬间充满了绝望,他想出去走走。房间里没有开灯,黑黑的,只有月光跑进来,把它的重量放在窗台上。
后来文青水就提着半瓶啤酒,像被风吹得乱飞的纸张一样飘出了房间。
他在师大开满白色花和掉满梧桐叶的小径上漫无目的地走,心里的仓惶如同一个迷路的孩子面对陌生的路口。
校园很静,偶尔从不远处的家属区传来一些喧嚣。文青水随便地走在任何一条小径上,然后茫然地往自己嘴里灌着啤酒。后来他就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师大的操场。
暑假的操场很安静。月光下,绿茵茵的草坪绿得让人心醉,操场空无一人,只有风的脚步在追赶着夜晚。文青水本来打算穿过操场,到对面的石阶边坐一坐。可是他走到操场中间的时候脚一软,就不由自主地和酒瓶一起倒在了草坪上。文青水浑身无力地躺到草坪上,像一具风干的尸体。月光照下来,草坪绿茵茵的发着甘甜的气味。一切寂静无声,文青水隐约听到草丛中几只蟋蟀在唱着寂寞的歌。远处的家属区亮着一点点星光,有细微的喧嚣响起来。文青水在一瞬间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家乡,家乡有山、有纯甜的水,还有青青的中学校园和紫儿的花裙子……。这时候,远处的家属区边有人在放收音机,隐隐约约有一阵游丝一样的歌声传来,虽然隔着寂静而漫长的夜晚,但文青水听力很好的耳朵仍然能够准确地分辨出那首歌的名字,那首歌是台湾歌手郑智化唱的,叫做《麻花辫子》。……是谁解开了麻花辫,是谁改变了诺言,让那不经世的脸,转眼沧桑的容颜……
歌声如泣如诉地响起来,曲子哀婉而沉郁,仿佛一个垂暮的老人在追忆着年轻时拈花的逸事,又像阴天里的雨滴随意滑落在一个人的双肩。弦上走出的节拍低缓而郁暗。文青水静静地听着这支突如其来的歌,不知什么时候,泪水像风中的花籽一样铺天盖地,涌上了脸颊。
通过朦胧的泪眼,文青水仿佛又回到了他和唐儿邂逅的那个图书馆的下午。那时唐儿梳一条美丽的麻花辫,穿一条白得耀眼的裙子,她笑的时候,声音又脆又响,像山间洒落的铃铛……歌声河水一样轻轻地流动,仿佛一个咳血的人站在雾朦朦的早上。在歌声中,文青水仿佛又听见了唐儿脆生生的声音在说:“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听说你很容易脸红……”然后就是一串格格格的黄鹂鸟一样的笑声。……是谁解开了麻花辫,是谁改变了诺言,让那不经世的脸,转眼沧桑的容颜……
歌声如泣如诉地延续着,文青水躺在草坪上,心里仿佛有一百枚针在飞针引线,他的泪水晶莹剔透,顺着眼角连续不断地滑下来,掉在身边的草叶上。
而月光闪亮得一如既往,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炫目的碎银。
文青水突然从草坪上站起来,发出一声竭斯底里的困兽般的嚎叫:“啊--”他叫着,声音又长又尖厉。他用手拼命地抓扯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声音雷鸣一般划开了蔚蓝的夜空,遮住了隐隐约约传来的歌声。然后他从地上拾起来那个已经没有了酒的空瓶子,用尽全身力气像扔一个既将爆炸的炸弹一样地把它扔了出去。
“砰。”啤酒瓶在远处撞击着石阶,发出愤怒的碎裂声,那些碎了的玻璃像一小块一小块的刀片一样飞溅开去,声音又尖又脆,在寂静的夜晚如同抽刀出鞘时的声响,它足以惊醒任何一个人深夜的好梦。文青水就是在这时候突然想到了郑纤。
“我的紫儿,”他这样想,当郑纤的身影像一支刚刚出水的荷花在这一瞬间浮现在文青水的脑海的时候,文青水就疯狂地叫起来:“紫儿,我的紫儿。”然后他在月光下的操场开始了疯狂的奔跑。郑纤仍然住在江边那套有些破旧的房子里。不过她很快就要搬离这里了。文青水在走进郑纤房间之前内心一直袭卷着一种冲动。他像风一样卷过几条大街,内心被一种虚拟的果子或者梦的设想所迷惑。他想在郑纤的怀里死去,尽管这之前郑纤已经不是郑纤了,她是紫儿。那时郑纤正独自一个人坐在卧室里一把别致的凉椅上。屋里很安静,陈设依旧温馨如同一只鸟儿的窝巢,房间里开了一盏绿色的灯。郑纤穿了一条薄薄的有暗花纹的睡袍,斜斜地坐靠在凉椅上。凉椅放在窗边,窗上依旧挂着一串紫色的风铃,被月光照耀得如同瑰丽的紫水晶,有风过路的时候,那风铃便轻脆地响,发出丁当丁当的悦耳声。
郑纤轻松地靠在凉椅上,她可以听见窗外江水掀动的声音像一支优雅的钢琴曲。
儿子凯凯已经被姥姥接走了。郑纤感到一个人的时间休闲而别致。这幢小楼很快就要被拆迁了,再等个一年半载,这儿将建起一座全市最大的水上乐园,而郑纤将重新拥有一套更精致的小房子。但郑纤仍然有些舍不得这里,自从和那个没心没肺的前夫离婚后,她远离尘埃喧闹的都市,搬到了这里,一住就是好多年,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对这套小居室有了一份难舍。“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郑纤想。
文青水已经很久没有到这儿来了,郑纤虽然会惦记这个年轻人但却没有丝毫的怨责。因为郑纤非常清楚自己和文青水的关系,她知道他们之间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事实上,自从和文青水发生了那件事之后,郑纤在内心一直都对文青水充满了感激,是文青水用他年轻而健康的身体唤回了她的第二次青春和激情。现在,郑纤越来越注重自己的仪表,她开始精心呵护自己的肌肤,就像小鸟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同时,在她心里,有一个简单而又略带几分羞涩的愿望已经热烈地升长起来:那就是--她需要爱。她需要找到一个自己认为优秀的男人,并且把自己的一生连同儿子一起交给他。最先产生这种想法的时候郑纤有些害怕。因为就在这个夏天之前,她还是一个准备孤独一生的女人。转变来得如此之快,她想嫁给一个男人,这个强烈而充满落差的现实让她自己都暗暗吃惊,好像一觉醒来所有的世界都具有了梦幻的色彩,可是这个念头一旦产生,她就不能控制自己了,她感到心里有一枚心形的小太阳在一点点地拔高,再拔高。母亲知道了郑纤的想法后快乐得像一株风中的老榆树,母亲说乖女儿你终于想通了……但郑纤知道这并不是自己想通的,而是一个沉淀着忧郁的青年帮助自己想通的。
文青水疯狂地从大街一直跑到江边,远远的,他就看见了那幢熟悉的铅灰色小楼。这时候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泪水,他的泪水已经被风吹掉。
郑纤在听见敲门声之前先是听到古老的楼梯由下而上地响起来咚咚咚的声音,然后她才听见自家的房门被无数只啄木鸟乱乱地敲。
其实那时郑纤也渴望再见一次文青水。因为她想在搬家的时候搬掉以前的生活,同时也包括搬掉文青水。郑纤希望自己离开这间江边的房子的时候,会走到一个新的阳光下,对这一点她像对自己儿子的学习成绩一样充满信心。郑纤想再见一次文青水,并不是像以前一样因为说不出口的脸红心跳的性欲,她是想在结束一种灰色记忆的时候最后再看一看那个记忆中唯一有些亮色的人。然后,她就不打算在任何一个时候记起他。敲门声响起来的同时郑纤突然有了一种预感:“小文来了,”她想。
郑纤拉开门,她看见了头发零乱而又一脸忧郁的文青水,她还可以分辨出他脸上曾经有过的泪水已经被风吹干。郑纤像一个大姐姐一样地看着文青水,“他怎么了?”郑纤想。
“我的紫儿,”文青水叫着,他突然就拥抱了郑纤,抱得紧紧的,就像溺水的人终于捞住了一块长方形的浮木。郑纤软玉一样的身体在猝不及防间就被一双有力的手带到了一个异性滚烫的怀中。郑纤有些无助地想挣扎,但终于没能够。而文青水的嘴唇已经雨点一样地落在了她的脸上,郑纤感到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眩晕,如同海水没顶的时刻。这时候,文青水的手已经揭开了她的睡裙,并开始爬山一样地在她的皮肤上划行。
当郑纤洁白的身子像一条大白鱼一样呈现出来的时候,郑纤突然感到事情有些不妙,她想我不能再和他这样。“不--”郑纤慌乱地说,可是她的声音却在一瞬间哑掉了。她连自己也没能听见自己吐出的几个字,文青水已经进入了她。一种久违的感觉笼罩了郑纤。文青水嘴里梦呓般地喊着另一个人的名字:“紫儿,”文青水叫着,人显得疯狂而无助,同时,他眼里有了泪水,一滴滴滑下来,掉在郑纤碎银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的身体上。当他们终于结束完那件事后,文青水看着自己旁边的裸体,眼神里又有了一种茫然。“紫儿--”他想喊,但喊出来的却是一句:“郑姐。”“她们实在太像了。”文青水想。
这时候郑纤从床上下来,去小客厅的冰箱里取过来两杯冰镇的雀巢。这个过程中,文青水的眼睛一直专注地看着郑纤的腿,郑纤的腿结实而圆润,郑纤的腿光滑而有力。“给,”郑纤递过去一杯雀巢。
文青水没有去接递过来的饮料,他仍然专注而认真地观察着郑纤的腿,像一位动物学家在观察阳光下的蚂蚁。“你的腿真好看,”文青水眼神有些暗淡地说,“但……但是紫儿,紫儿她没有腿。”郑纤被文青水的话吓了一跳。“谁是紫儿?”郑纤终于问出了那个她一直想问的问题:“谁是紫儿?”
紫 儿
事实上,当我近乎于残酷地讲述文青水青春期的爱情故事时,我突然发现了初恋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比如文青水,他的初恋几乎影响了他的整个大学生活和爱情观。较之其他人不同的是,文青水的初恋应该是比较成功的,如果不发生那件意外事故的话,他在大学毕业后很可能已经走上了结婚的礼堂。后来我曾经在一本流行杂志上读到这样一个说法:据说百分之九十的人初恋都是失败的。我就很高兴,因为我也是那百分之九十中的一个小数点,失败的人越多,就越不会感到难为情,我就幸灾乐祸地觉得失败真好。
文青水出生在家乡邛州一个环境别致的优美村庄。
那里的山是绿色的,爬满了嫩嫩的苔藓,一条小河像仙女的黑发抒情地绕村而过。村里沿着小河种了许多苍翠的青松,在河水的环绕下,村庄像水中的城堡,青松就是那持枪守城的士兵。从小到大,文青水总爱拉着紫儿的小手,沿着河边飞跑,那时的紫儿梳着两条长长的小辫,眼睛亮亮的,乖巧而可爱。
村庄虽然不大,但仍住了很多人,钟姓和文姓是村里的两个大姓,都有十多户人家。紫儿姓钟,紫儿的父亲钟叔和文青水的父亲是极好的朋友,他们一块儿扛枪当兵,又一块儿复员回家结婚生子,他们的感情深厚得使他们想把这份感情在后辈中继续下去。
文青水很小的时候,父亲和钟叔就给他和紫儿订下了娃娃亲。订亲那天,父亲多喝了几杯,醉醉地对他说:“水儿啊,喜欢紫儿不,她是你媳妇哩。”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文青水还小。
“爸,啥叫媳妇?”他用衣袖擦了擦鼻涕问。父亲就开心地笑起来:“啥叫媳妇?”父亲沉吟了一下:“反正是好事,你长大就懂了。”父亲这样给他解释。
媳妇是好事?但文青水仍然要想:“啥叫媳妇。”
紫儿和文青水同龄。他们都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念书,而且成绩总是很好。文青水一直是班里的班长,而紫儿一直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他们像秋天阳光下的两颗高梁一样见风就长,如果不发生后来那件事,他们也会同时踏进同一所大学。
念小学的时候,无论是上学还是放学,文青水总是要和紫儿结伴而行。他们手拉手背着小书包走在乡间铺满碎石子和散沙的路上。紫儿的话总是特别多,而且声音总是很脆,她老爱问这样一句话:“水儿哥,我长大了真要给你做媳妇吗?”紫儿这样说的时候眼睛总是亮亮的像两颗水葡萄。“你不乐意吗?”文青水用不容怀疑的语气吸着鼻涕问,“你说呢?”每当这个时候,紫儿总是一边这样回答,一边就格格格的笑着欢乐地往家跑,紫儿的笑声很好听,脆响着银铃一样飞在空中。
在放学的路上,有时会有班里的一些野孩子跟在他们后面唱着自编的儿歌:“文青水,不害羞,拉着媳妇到处溜”。文青水就很气愤,他就想去揍那些野孩子,每当这个时候,紫儿总会拉住他:“水儿哥,别理他们,反正我都是你的媳妇。”紫儿的声音又大又洪亮,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文青水便很快乐,他就不去揍那些唱儿歌的野孩子了。
但是后来紫儿就不再和文青水继续谈论关于媳妇的话题了。因为那时他们已经成了中学生。
成了中学生的他们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媳妇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那么轻松了。
有一段时间,他们见了面就脸红。尤其是紫儿,每次触及文青水那玻璃一样澄明的目光,就羞羞地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去看他。上学或放学的时候,他们也不一块儿走了,有时还相互躲着像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文青水就有些不高兴,他想紫儿现在不是我的媳妇了,她不和我好了。于是他开始故意有意识地当着紫儿的面和班里一些漂亮的女生玩。紫儿不生气,紫儿依然羞羞地不说话。 紫儿的手很巧,紫儿从小就能绣那种很精致的荷包。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文青水提着书包和班里的几个同学刚走到村口,就被紫儿叫住了。“文青水,”紫儿叫。她穿着白裙子站得远远的,那时正好有风,轻轻把紫儿的白裙子掀起来。文青水愣了愣,他想紫儿不是不和我好了吗?但是他仍然走过去,并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有什么事吗?钟紫同学。”紫儿不说话,紫儿只是往文青水手里塞了一样什么东西就红着脸跑开了。文青水站在村口的阳光下,身旁的小河唱着一首永不懈怠的歌,他看见紫儿像一片彩霞一样从视野里飘得远远的。那时候,少年的文青水突然真切地知道了有一种激动人心的感觉叫做青春。
文青水捏着那件东西并且打开它。那是一个绣有两只自由游曳的水鸟的浅绿色荷包,小巧而精致,并且还有花香的味道。在它的两面,都用红色的细线轻轻绣上了一行小字:我是你媳妇。这几个字让文青水清楚地听见了自己心脏的回响,傍晚的阳光用它随便的方式罩在一个少年的身上,文青水感到心里的温暖已经超过了阳光本身。
再后来他们就上了高中。那是全县唯一的一所重点中学,离家很远,要坐好几个小时的车才能抵达。但紫儿的外婆就住在离县中不远的农村。于是这对在双方父母眼里和他们心里将来都是“准夫妻”的少年,住到了外婆家。
文青水跟着紫儿叫外婆,而且叫得随便又自然,一点都没有腼腆和害羞的成分。外婆家里的房子很宽。外婆家的房子是瓦房,顶上镶了玻璃瓦和开着乡村特有的木格小窗,明亮而宽敞。他们一个住在东边的屋子,一个住在西边的屋子,而做作业都在堂屋里,因为堂屋的灯更大更亮些。那时电视还没大规模进入农村,到了晚上,一切寂静无声,只有灯光亮开来,照出两个少年勤奋学习的模样。那会儿他们都十七岁了,在一年又一年的春风里,他们像花又红了第十七次。紫儿已经出落得像一束白木铃一样动人,她总是笑得像水一样清亮逼人。晚上的时候,他们写作业或者温习功课,文青水的目光就会不由自主地放在紫儿身上蚊子一样地盯,盯得紫儿的脸一阵阵地红。“看啥看。”紫儿把头埋得很低,慌张地看着书本。文青水的目光开始像梦一样飘起来。“你是我媳妇,”他说。紫儿就更加娇羞地不说话了,她胡乱地翻着课本,样子显得很羞涩。
外婆家的房子前边和后边都是肥肥的土壤和一望无际的庄稼。文青水和紫儿每天都要经过它们好几次,早晨的时候,他们踩着单车在新鲜的空气中沾着露水往前行驶,晚上的时候,平原上夕照壮观,彩霞绚烂,他们踩着单车往外婆家不紧不慢地回,阳光就像纤夫一样拉出来两个亲密的剪影。平原总是有风,那种若有若无的风,紫儿的头发常常会在风中一点点地飘起来,并随着单车的行驶一直保持着那种飘动的姿式。文青水在紫儿的旁边踩着单车,他可以清楚地闻到紫儿头上散发出的一种淡淡的皂角香气,他还可以清楚地看到紫儿美丽的脸颊上沾着一点点阳光,有时候还会有几只蝴蝶扇动着斑斓的翅膀,高低起伏地在紫儿的单车前边引路……很多年后,每当文青水想到那个长得山青水秀的少女,这些场面就会放电影一样地活起来,在他的泪光中熠熠生辉。
文青水至今都还记得那座倚山傍水的县中校园。校园里有绿色的草,还有紫儿的白裙子。紫儿总喜欢坐在阳光下的绿草地上看书,她老爱穿白色的衣裙或者外套,一头瀑布样的黑发从右肩直直地垂下来,模样文静而甜美,像一茬正在长高的青嫩的稻秧……
后来文青水在回忆中泪流满面地写下了这样几句朴素的诗:她坐在绿色的草地上/她坐在梦想里/看见她走过家乡的平原/实在是一种幸福。
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平原一如既往地有些热。晚上的时候,文青水总是和紫儿一人拿张凉席睡在门前的小院内。由于刚刚结束期末考试,他们对即将拿到的成绩单抱有浓厚的兴趣。再过几天,拿到成绩单,就可以回乡下去过暑假了。他们对这次期末考试的成绩都很有信心,两个人躺在院内兴高采烈地猜测自己的考分。夜慢慢地深起来,他们的谈兴仍然很浓。再后来他们就不再说,都睁着眼睛望着天空。
夏夜的天空蓝得赏心悦目,星星像一盏盏灯挂在那里。月亮的光芒下,两个少男少女抬头望天,心里幻想自己即将拿到的红花一样的成绩单。四周很静,隐约可以听见屋里外婆的鼾声。蟋蟀也在低低地唱,声音一长一短的,像流行歌曲的一个个音符。
文青水和紫儿各自躺着的凉席中间隔着一条小小的通道。他们可以相互听见对方的呼吸声。在凉席周围,燃着四五支蚊香,那蚊香是乡间工厂生产的,比较粗糙,燃烧的时候会产生一种类似于巫术的说不出来的气味。他们的眼睛一开始是望着天空深处的,后来不知为什么就相互对视到了一起。紫儿依然穿了一条白裙,裙子的下摆有些短,露出来白白的飘满肉色的小腿。她的胸口上随意地搭着一条毛巾,过路的风轻轻地掀起她裙子的一角,像湖水被吹出皱纹。文青水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放在了紫儿的小腿上,紫儿的小腿像一节胖藕一样裸露着,有着优美的形状和肥肥的弧线,文青水的心像被雷击一般微微地动了动,借着闪动的月光,他还清楚地看见紫儿的胸部像气球一样胀起来,随着紫儿的呼吸在一起一伏地波动着,像河边的浪花。
而紫儿的目光却月色一样谦逊,她对视着文青水的眼睛,她看见文青水的眼睛里有一种这之前从没有过的飘满腥味的麦芒。这时候,文青水感到自己内心不知为什么就出现了一种压抑不住的躁热,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亲近或抚摸紫儿小腿的想法,他想紫儿的小腿实在是太美妙了。带着这种想法他就从自己躺的凉席上爬起来走到了紫儿的凉席上,可是他并没有像自己设想的那样去亲近紫儿的小腿,而是把自己的身体提起来放在了紫儿的身上。紫儿被文青水的举动吓得说不出话来,她感到一个发热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的同时,也发现自己的嘴唇被对方紧紧地捉住了……
天空下,月光一如既往地闪亮,四周静谧而祥和,只有蟋蟀像一支单一的乐队在重复演奏着一支古老的曲子。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文青水醒来的时候看见紫儿坐在凉席上,阳光已经升起来,但眼睛所能看见的尽头好像有一层雾在飘。紫儿坐在凉席上,微闭着双眼。
“你怎么了?”文青水揉着眼睛问。“我听见它在长,”紫儿说。
文青水没弄清楚她在说什么,他就诧异地又问:“什么?”
“麦苗。我听见它在长。”紫儿说。她的眼睛仍然闭着,脸上的笑容却在跳舞,那一刻,在文青水的眼里,美丽的紫儿突然具有了智慧的神秘。
那件事情发生后,起初他们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后来就消除了。“我是他媳妇哩,”紫儿想。“她是我媳妇哩,”文青水想。然后他们就继续读书,继续准备着大学梦,同时也偶尔会复习一遍那件事。这样他们就很快地走到了第二年阳光白得如玻璃一样的夏天。
那个夏天发展到了高峰的时候,文青水和紫儿在七月的一场大学遭遇战中打光了所有的子弹,把自己打进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上。那几天,村里的人们和他们的父母都像过节一样高兴。
一个村子同时出了两个大学生,而且还是娃娃亲,这在家乡是绝无仅有的事。但是村东头的老瞎子徐凯却老是摇头。徐凯说风水太旺不是好事,还说什么双雁不南飞,必将折一翼。老瞎子徐凯的话许多人都听见了,但村里民风淳朴,谁也不信他的话,有人就骂他是乌鸦。文青水和紫儿当然也不相信。“瞎子缺德,”文青水恨恨地说。
可是一夜之间,村里的竹子居然全开了花。
瞎子徐凯拄着拐杖:“双雁不南飞,必将折一翼,瞧,竹子开花了哩。”他站在开满花的竹林,破旧的衣衫随风乱飘,他的声音有些阴阴的,非常恐怖,他说:“出门遭凶免双腿。”村里有几个年轻人气坏了,有一天他们就把瞎子徐凯从屋子里拉出来扔在阳光下狠狠地揍了一顿,把他揍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但是谁也没想到紫儿居然会被这家伙不吉利的话言中了。
紫儿出事的那天中午天空有很亮的云。那天一大早紫儿就和他爹钟叔进城里去了。可到了黄昏只有钟叔一个人回来。钟叔回来的时候文青水正和几个村里的后生坐在村头的河边钓鱼,他的头上,太阳已收缩了光芒,有几朵乌云飘过来。
文青水老远就看见钟叔在乌云的阴影里跌跌撞撞地跑。“叔,出啥事了?”文青水叫。“紫儿被车撞坏了……”钟叔的声音嘶哑着。
文青水吓了一跳,扔下鱼竿就迎着钟叔跑,不知是因为他坐得太久而突然启动造成大脑缺氧或者其他什么,他没有跑出几步脚就软了,眼前一黑,整个人木头般栽在了地上。
紫儿出事的时候是正午,那时她和他爹一前一后走在县城的公路上,一辆货车在亮得刺目的阳光下呼啸着奔过来。车轮碾着马路,像一块巨大的铁发出狂乱的呼喊……
走在前面的钟叔在突然之间听见身后一声尖叫,他回过头的时候,清楚地听见刺耳的刹车声尖锐地响起来,然后他看见美丽的女儿像一朵鲜红的桃花飘落在有血的尘埃中。
紫儿出事的那天晚上,钟叔是回家来取日用品的。他打算第二天再赶到县医院去,因为夜里没有班车。但是文青水坚决要连夜步行到县医院,两家的亲人谁也拗不过他。
文青水一副心惊肉跳的样子,他出门的时候悄悄用报纸裹住一把菜刀揣在怀里,然后和钟叔顶着夏天的月光步行着走到了县医院。一路上,文青水一言不发,他只是紧紧地捏着怀里的刀走得像暴雨一样迅速,泪水在夜风中被吹干了一遍又一遍。
到了县里,天已经亮了。文青水发疯似地扑进医院,他看见紫儿躺在白色墙壁的病房里,脸白如纸地昏迷着,她的嘴唇没有一丝血色,除了头部而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全被白纸一样的床单罩着。而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也紧紧地合上了,只有几根长长的睫毛还有几丝青草一样的生气。外婆一脸泪水地坐在病床边。“水儿……”外婆叫了一声,就说不下去了。她神色灰暗,老人家守了外孙女整整一个夜晚,心也碎了一个夜晚。文青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外婆脸上的郁黯在加深着一个老人来自内心深处的哀歌。文青水没有和外婆说话,他茫然地抿着嘴唇,身体像遭遇碰撞一样突然出现了强烈的颤栗。上午的时候,村里的一些亲朋好友也匆匆赶来。
在主治医生办公室,当那个穿得像死亡天使一样的白衣大夫告诉文青水他们,紫儿从此将失去双腿的时候,文青水脚一软,就给医生跪下了:“求求你,救救她,她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都下来了……”医生像石头一样冰凉地摇着头,表示无能为力。这时亲友们全嚷起来:“谁是司机,把那狗日的剁了……”
文青水铁青着消瘦的脸,在亲友们的怒吼声中暗暗捏了捏怀里用报纸裹住的菜刀。亲友们的怒吼像歌声连成一片,文青水一脸的无措,但眼里却长久保持着火枪一样的光。
司机是下午和他们单位上的领导一起赶来的。当时文青水从紫儿出事到现在没有进过一粒米,除了流泪他一直守在紫儿的病房不说话。外婆急得直哭:“水儿,你别吓外婆,你倒是说句话……水儿,外婆求你,吃点东西吧。”外婆的声音无助而低弱,如同一只苍老的鸟在风雨中一声一声地叫。文青水还是不说话,他笔直地站在紫儿的病床前,像一枚冰凉的钉子。
司机走到病房外面走廊的时候,几个年轻一点的亲友就准备去揍他,但都被医生劝住了。
这时候,文青水突然从病房里冲了出来,手里高举着一把菜刀。
菜刀锋利而锃亮,暗藏了一切可能的杀机。
病房外的人此时都清楚地看见一张因为愤怒而扭曲了的脸。“我剁了你!”文青水狂叫着像一匹猎豹般地扑了过去。司机吓得转身就跑,他的速度快得像一只逃命的兔子,但文青水的菜刀比兔子更快,它闪电般追上了司机并且一刀砍在了他的后背上。司机立即杀猪般地叫起来。文青水挥舞着手里的菜刀,准备剁下对方的一条腿,结果被父亲和钟叔抱住了。他拼命地挣扎,嘴里疯狂地叫着:“我要剁了他,我要剁了他……”
紫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出事后的第四天,她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脸色苍白的文青水。“我怎么了,水儿哥。”紫儿虚弱得像雪中的小鸟,她在说话的同时还突然发现了自己身体的某一个部分已经永远没有了。文青水几乎不给紫儿想象的空间,他一把搂住病床上的紫儿,“好紫儿,你是我媳妇,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媳妇……”文青水哽咽着说,脸上的泪水像一场秋雨连绵不断。
但最终紫儿还是没有做成文青水的媳妇。不是文青水不同意,而是紫儿不同意。那时文青水已经打算不念大学了,他要伺候紫儿一辈子。父亲也同意了,父亲拍了拍文青水的肩膀,语气里带着骄傲和忧伤:“爹的好儿子,有骨气。”
但紫儿和她的父母坚决反对。紫儿不愿拖累文青水。她说文青水如果不去念大学她唯一能够做的一件事就是去吃安眠药,紫儿这样说的时候泪流满面而又一脸坚毅。
就在紫儿说那些话的晚上,文青水提着刀满村寻找瞎子徐凯,他要剁了徐凯的那张乌鸦嘴。但瞎子却早就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郑纤是文青水踏进大学后第一个知道紫儿故事的人。失败爱情的回忆对于一个人来说往往是痛苦的,文青水在叙述紫儿故事的过程中声音常常被泪水隔断。他在抽泣中时断时续地讲述着过去,回忆带给他的苦难就像一条鱼拿着刀子剥掉自己的鳞片。郑纤默默地听着。文青水讲完紫儿的故事,接着又开始讲唐儿。他就像一个隐居多年的诗人突然在一个夜晚找到了知音,他需要倾诉,他需要听众。
郑纤呆呆地看着文青水,她实在难以相信这个外表文弱的年轻人居然会隐藏着这么多坎坷的感情经历,但文青水的泪水和他叙述时所流露出的那种真诚的痛苦却又无法令人置疑。
文青水讲完这些,心里突然平静了不少。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就像一个屎胀了的人在经过两个小时的寻找后终于找到了厕所并在厕所里解决完所有的问题走了出来。也就是说,讲完两个女孩的故事,文青水感到了近日来少有的轻松。
“你很像紫儿。”文青水看了看郑纤,突然说了一句话。
郑纤的心微微一动,但随即又风平浪静。她明白自己和文青水之间的位置,同时她也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告别这幢小房子和与之相关的一切,当然也包括文青水。
夜晚已经在一个叙述者的叙述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滑走。窗外,一轮红日炭火一样新鲜地升起来。“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郑纤看着窗外的朝阳,心里产生了一种对未来的美好设想。而文青水的目光随意地落在窗台上,有着几分失措和茫然。
窗台上,那串挂了很久的风铃像紫色的水晶,在晨风里轻轻撞动,声音悠远而又轻脆。“丁当……丁当……”
作者:
peacelife30
时间:
2006-2-7 03:24:08
随着一声『观音娘娘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2两黄金。
第七章 青春的花开花谢
爱情像风筝
我跨进大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心情长久地保持着激动,但是这种激动决不是因
为我终于可以佩戴着发亮的校徽意气风发地走在A 城的大街小巷,而是因为我所就
读的A 城大学有着多得令人惊异的女孩子,要命的是她们都漂亮而青春,像多而灿
烂的甜美草根等待着有人去把她们吃光。A 城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而且它
在国内还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这所大学的学生就来自了五湖四海。她们从祖国的
各个省被火车送到这里,像一千朵优秀的鲜花被扎成一束。
那一年的女生很漂亮,每次回忆花开花谢的大学生活我就会首先说出这句话。
这句话的意义是:谁都不会对美丽无动于衷。那一年,我所就读的中文系,所有
的男生都很骄傲,因为我们系里的女生总是又多又绚丽。
女生的人数超过了男生的三倍,和我一样是凭着文学特长免试录取的章直就感
叹不已,他评价说这是阴盛阳衰。我就立刻引经据典地骂了他一顿,然后我总结说
:男生少才显得出来是“宝”。那些女生来自各个不同的省份,她们像一大群方言
不同的鸟儿,漂亮地集合在一起。又像一大群让人惊艳的天鹅,停泊在A 城大学的
校园,让所有的男生都认为A 城大学只有春天而没有其它季节。
我和章直常常在黄昏的时候趴在绚丽的窗口往下望。我们住在男生宿舍的二楼,
窗下就是食堂,每到黄昏的时候,打饭的女孩子总是特别多,她们穿了五颜六色的
花裙子浪花一样飘来飘去,壮观得像在举行青春美少女大赛。
我和章直几乎天天趴在窗口上感受美丽,这个过程中我们都不说话,只有眼睛
像机关枪一样在窗下扫来扫去。为此我们常常会错过去食堂打饭的时间,只好呆在
一块用温开水泡方便面,于是我们两个人都得了胃病。
章直是我读大学时最好的哥们,他也是弄诗歌的,那年头诗歌吃香坏了。我们
俩都有一张烂嘴,常常挖苦另外几个写小说的特招生,我们说:诗人只需要用左手
就可以写小说了。章直补充得更提劲,他说:诗人本身就是小说家,但小说家决不
是诗人。那几个写小说的常常被我们气得吐血,但他们又不好意思反驳,因为章直
以前随便乱写的一篇叫做《霍静的爱情》的小说轻易就拿了个什么奖。他们以前还
曾是章直的崇拜者,谁知章直居然一脚踢开小说写诗去了。
章直这家伙很可怜,他说他至今还没有初恋过,唯一的一次初恋(假如也可以
算的话)是读中学时悄悄捏过一个女孩子的手。我狂笑起来,我看着他的脸,他长
得有点丑陋,脸形像一个多棱体,还架着古怪的眼镜。我骂他,我说:蟑螂。然后
我给他讲我的恋爱史,有一些是真的,有一些是编的,他根本分辨不出真假,羡慕
得口水都流出来了。我们趴在窗口的时候,章直眼睛都直了。我鼓励他,我说:追
女七字诀,死皮赖脸加勇敢。我说:上。他努力地吞了一下口水,说:我不敢。
他不敢我敢。我趴在窗口上,精心打量着窗下的美丽,我就有了想要干什么的设想。
可是这个念头一涌上来,我就想到了远在家乡另一所大学的贝小嘉和贝小嘉给我说
的那句话,一想到这些,我就会有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
贝小嘉说: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我离开我所居住的那座城市来A 城大学念书的时间是下午。
那会儿已经是九月了,天蓝得有了秋天的味道。我爸我妈,还有文青水、程岑
一些哥们把我送到火车站。贝小嘉走在我旁边,她穿了浅绿色的百折裙,长长的黑
发被迎面而来的风吹得飘起来,眼睛虽然亮亮的,但写满了忧郁。我们拉着手走在
火车站,我一脸的快乐和兴奋,我想×××我真要上大学了。
向天和舒眉衣走在最前面,他们的关系发展得突飞猛进,那速度很有点昂首挺
胸走进二十一世纪的味道。“到了就来个电报,”向天转过头来对我说:“免得程
叔担心。”“我不担心我不担心,”我那曾经长时间破坏我屁股的工人父亲乐坏
了,他几乎是在唱着小调。可是就在火车要启动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眼里居
然有了泪光:“儿子,出门在外,可要多注意身体。”他说。我挥了挥手,几乎没
有一点离别的忧郁,我说:“放心放心,我都是大学生了。”我的话引来他们善意
的笑声。
其实A 城离我的家乡并不是太遥远,只需要一个夜晚的时间就可以抵达。
贝小嘉的泪水掉下来,一颗一颗地落在站台上,“给我写信,”她说。声音挺
委屈。我已经坐进了火车,我就把手伸出车窗,努力捏住她冰凉的手。其他的朋友
和我的父母还以为我们有什么情话要说,都退开了几步,想要尽其所能地给我们营
造一个说话的空间。但是贝小嘉只说了一句话:“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
命。
这时候火车就开了,它以无可阻挡的速度开始载着我飞离贝小嘉的视线。我把
眼睛伸出车窗外丢下最后的一瞥,我看见在下午的阳光下父母和朋友们都在对我挥
着手,只有贝小嘉没有挥手,她忧郁而孤独地站在最前面,一脸的无助,她的裙子
被风吹起来,像一朵绿色的浪花随着火车的开动越来越远。那时候,我的泪水突然
就下来 .
刚踏进大学的时候我想家想得厉害。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远离父母和朋友去
这么远的地方念书,就像一粒花籽离开了花朵,被风吹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只
要一有时间,我就疯狂地给家里人和朋友们写信,尤其是贝小嘉。在大学里有一句
校园俗语,叫做:大一大二信多,大三大四病多。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大一和大二的
学生还没长大,只知道给亲人和朋友写信,而到了大三大四,信不写了,课也不想
上了,还常常装病躲在寝室里睡懒觉。我就属于这种人,刚进大学那阵子,我常常
会一天收到七八封信,然后就点上蜡烛熬更守夜地一封一封地回,像得了神经病似
的。
我们寝室住了六个人,我住下铺。有时候,六个铺位都会亮起蜡烛或者手电,
大伙全趴在各自的铺位上给远方的亲人写信。有人写着写着还哭起来,弄得其它人
一愣一愣的,还以为他脑子有问题。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睡觉。我在家里的时候一个人睡一张非常宽的弹性很好的绷
子床,随便我怎么横着躺竖着歪都行。可大学里的床不仅窄,而且还是硬硬的木板,
刚开始睡的时候我不太习惯,夜晚不能入睡不说,而且一旦入睡,早上爬起来身子
就软绵绵的,腰又酸又痛,像被谁揍了一顿似的。要命的是我从小就不大会睡觉,
我的意思是说我睡觉老爱翻来翻去,床有多宽我就能翻多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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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我终于从床上翻到了地上。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都是那种睡熟后
被别人卖了都不知道的人,所以我从床上翻到地上的时候根本就没醒,我仍然睡得
香甜而快乐,估计还有美丽的鼾声。后来我终于从地板上醒过来,是因为在睡梦中
我突然感到自己被什么重物狠狠地砸了一下,结果我发现原来是睡在我上铺的章直
也从床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身体上。我气坏了,就骂了一句:我
X 你妈。然后就抽了这小子一耳光。可我这一耳光并没把章直打醒,他只是摸了摸
自己的脸,就又继续睡过去了,而且还很快发出浊重的鼾声。我哭笑不得,就又踢
了他一脚,重新爬回自己的床上睡觉去了。出了这件人压人的睡觉事件,我就一直
希望章直有一天再一次从上铺掉下来,因为上铺距离地面大约有一米五高,假如章
直再次掉下来(我当然不会又去当肉垫),结果肯定很喜剧。为了能够目睹这一时
刻,我就天天晚上盼啊盼啊……我想有了第一次肯定会有第二次,结果终于给我盼
到了。有天晚上我正朦朦胧胧地要去找周公打麻将,就听见“咚”地一声巨响,一
件物体从我上铺呼啸着滚下来。我立刻就放声大笑起来,其他室友被我的笑声给弄
醒了。大伙拧亮手电(大学一般晚上十一点熄灯,周末假日例外),看见章直痛苦
地从地上爬起来,大伙就快乐得不行。我得意坏了,我说:狗日的,这回我不给你
当肉垫了。
我们寝室还有一个写歌词的特招生叫邹化洋,这小子生得油头粉面的,常说梦
话,有时还要梦游。刚进大学的一个晚上,这小子半夜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我床边,
一边拍我的脑袋一边念叨,他说:西瓜熟了。吓得我一身冷汗。后来我把他臭骂了
一顿,就不敢再睡下铺了,我想假如这小子一边提着刀一边拍我的脑袋说“西瓜熟
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没准我正梦见和几个少女在一块打情骂俏呢就不明不白
死于刀光之下。我决定和章直换一换铺位,可我又非常担心由于自己睡觉不老实而
从上铺掉下来,那情况也挺惨的。后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中庸的办法,那就是我仍
然住下铺,但必须把寝室里所有能伤害人的铁器扔掉,包括吃饭时用的小叉子也被
我强行换成了木筷。这样邹化洋再拍我脑袋说西瓜熟了就无所谓了,起码比从上铺
摔下来感觉要幸运些。这一切都习惯了之后,有一件事情却老也习惯不起来,那就
是我实在不习惯贝小嘉不在我的身边。我非常想念她,贝小嘉在我的想念中从来没
有这样美丽过,她常常会在我的想象里(包括大白天的想象)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可
爱无比。
“有一个女孩子在身边多好。”我强烈地想。每次趴在窗口上看见那些美少女
云集楼下的饭堂,我就想把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给逮到身边来。可是我又不敢,这
并不是因为我胆小。我主要是考虑到刚进大学,得注意点影响。即使我有什么行动,
也得再等几天。
我就疯狂地给贝小嘉写信。她回信也非常勤,常常是一周两封,而且每封信都
有好几千字,我就怀疑她读大学的主要功课是给我写情书。贝小嘉在信里胆子非常
大,一改平时的娇羞和含苞待放,她的信热烈极了,她甚至在信中说想和我有一个
孩子。那时我并没打算将来和她结婚,读了她的信后就觉得她很可爱。“妈的,她
都想当妈了,这还得了。”我想。
给贝小嘉写信是我非常爱干的一件事,因为我可以在信中打胡乱说,想写什么
就写什么。比如我写:贝小嘉,我想你想得想和你睡觉。语句简明了当,直奔中心
思想。那时我晚上常常梦遗。每次都梦见我和贝小嘉在一起很兴奋,但每次在梦
中我都解不开她的皮带,一旦好不容易解开了,我又要起床了,因为我得赶紧爬起
来去洗裤衩。
后来我发现我在思念贝小嘉的过程中常常会被一种越来越强的毒蛇样的欲望控
制。我很口渴。再后来我终于在一个周末的夜晚爬上了火车,我要回家,我要去找
贝小嘉,那时我进大学已经快两个月了。
当我奇迹般地出现在贝小嘉面前的时候她吓了一跳,迷乱的眼神如梦如烟,但
是有泪水:“你怎么回来了?”她居然在师大女生楼早晨的阳光下拥抱了我,以前
她可不敢这样。然后我就把她领回了家,我爸我妈激动坏了。但我爸有些谨慎,
他小心翼翼地问:“西鸿,是……被开除了?”我哭笑不得,我说:“回来看看你
们,晚上就得走,明天还有课哩。”
我老爸老妈欢呼一声,就上街卖菜去了。
我就把贝小嘉领进了我的屋子开始干那件事。这个过程中,贝小嘉表现得非常
慌乱,她说:“今天恐怕不行,今天是危险期……”我有点生气,我说“我这么远
回来看你”就不说话了,然后她就跑过去检查了一下门的暗销是否拧上后,就任由
我把她剥得光光的。可是我很激动,三四分钟就完事了,当我从她身上爬起来的时
候,她吃了一惊:“完了?这么快?”我的脸就红了。
然后,我像打仗一样地利用一天的时间飞快地去拜会各路朋友,并邀请他们晚
上到我家里吃饭。两个月没见面,最令我惊讶的是程岑的变化,他现在在一个冰箱
厂上班,屁股后面跟了个“小鸟依人”。程岑对我说,他说自己这么大了,再不敢
在外边鬼混了,他说他现在首先得为生计奔波……自己都养不活,还混什么混……
他这样说的时候目光坚毅,一脸的劳动者形象,我就很感动。我本来还想到看守所
去看朱朱的,但时间实在太紧,晚上我还得回A 城。“是朱朱教育了我们。”程岑
说。一提到朱朱,我们的心情都不太好。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大勇他们都来了。向天和舒眉衣来得最晚。“他们要
结婚了。”文青水说。我就大笑起来,拐弯调侃他们:“结什么婚,你们现在不照
样是未婚青年享受已婚待遇吗?”大伙轰的一声就闹起来。我老爸拍了一下我的头
:“臭小子,上了大学也跟个小流氓似的。”我们开始喝酒,并谈些兄弟感情的
话,间或较量些文字。
贝小嘉坐在我旁边,她很少插嘴,只是用亮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我闻到了她
身上的一股好闻的香水味,手就不由自主地放在了她的大腿上,她的大腿依然结实
而富有弹性。
虽然只有两个月没见面,但大伙就像有好几年没见面似的,情绪都很高,一个
个喝得一塌糊涂。尤其文青水,喝酒像喝开水,话也特别多,我估计他心里可能有
事。但我暂还没有机会去问他。我乘大伙不注意的时候借收拾东西为名把贝小嘉领
进了我的那间屋子,然后就锁上了门。贝小嘉看见我的举动有些紧张,“西鸿你干
嘛,外面这么多人,”她小声说。我抱住她亲了一下,我说,“不干嘛干你哩。”
“不行,”贝小嘉叫。但声音很低,她怕被外屋的人听见。我哪里管得了这么
多,我的手已经剪刀一样划开了她的肌肤。贝小嘉软弱地推开我,走到门边细心地
检查了一遍暗锁,然后对我白了一眼,说:“你真坏。”这就表示她同意我这么做
了。我就兴奋起来,把她压在了床上。
火车是晚上八点钟的。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抵达A 城。在送我去火车站的路上,
文青水把我拉到一边:“西鸿,你这次回家不仅仅是因为想念兄弟吧。”他实在是
非常了解我,他说:“你可得好好念书,别总想着那事。”我知道那事是指什么,
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文青水使劲地拍了拍我的肩:“好兄弟,什么事都毕了业
再说……还有,在学校可别乱来,兄弟们都不在身边,有些事儿自己得好好把握。”
他有些动感情地搂着我的肩。我的眼泪差点就下来了,我不由自主地喊了他一声:
“哥,”我说:“你放心。”
火车要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问文青水:“怎么没看见章玫?”当时
我还一直认为他正在和章玫好。文青水苦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夜风里像一支
摇曳的狗尾巴草。“怎么了?”我有些惊异地问。他的脸上继续着苦笑,“以后再
告诉你吧。”他说。一瞬间他的眼里忽然就有了斑斑点点的泪光。
我们中文系的功课比想象中的要更为简单。我和章直很容易就把它给对付了。
其余时间我们就用来写信和挣稿费。
在我的大学生活中,来信最多的是贝小嘉,一周两封,其次是文青水,一周一
封,他们的时间概念都很好,准时而又持续不断。我也抱着巨大的激情给他们回信。
那个冬天开始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唐儿和紫儿的故事,还有章玫,文青水在给我
的一封长信里详细地讲述了她们。许多年后,当我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文青水在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告诉我,他说他之所以要给我写这么多信,除了我们是真正的
好哥们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实在是太需要倾诉了。他对我说,那时候他心情
只要一糟糕就会给我写信,只有把心里的难受写在纸张上,他才会如获大赦。文青
水还说:“真不好意思,我把我的痛苦让你分担了。”
其实我并没有帮文青水分担什么。当时我只是感到文青水的信总是很灰色,那
会儿我并不是很了解文青水,我只是认为我们是真正的好哥们,直到后来那个飘雪
的冬天。
我和章直除了写信,最大的能耐就是挣稿费。我们写了一大堆诗歌或者散文之
类的东西向四面八方寄出去,然后就有稿酬源源不断地寄回来。于是我们俩很快就
成了中文系过得最好的学生之一。
但我和章直都认为我们的生活还缺少点什么。后来我们终于发现我们缺少的是
爱情。因为仅有才子是不够的,还得有佳人。我虽然有佳人,可惜隔得太远了,远
在家乡的贝小嘉对于我而言,无疑于画饼充饥,尽管我有时仍然会坐着火车突然出
现在她的身边,但问题是:冬天来了。冬天来了,A 城冷得厉害。我和章直都不想
自己动手洗衣服,寝室里有女朋友的男生就表现出很幸福的样子,因为他们的女朋
友会责无旁贷地给他们洗衣服,哪个女孩子不希望把自己的男朋友打扮得漂漂亮亮
的呢?我也有女朋友,可惜她不能给我洗衣服,她离我远着哩。不过她仍然记挂着
我的衣服问题。贝小嘉在信中说:“冬天了,你可要注意卫生,遗憾的是我不能为
你洗衣服(我的衣服是妈妈给我洗哩),你总不能要求我坐火车到A 城来给你洗衣
服吧。”简直是屁话,我穿着在我众多的衣服中还算较干净的一件骂道:“妈的,
老子也不洗,让它脏。”我和章直趴在有点小雪花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被厚厚的
衣服裹住的流动的春天,就想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
我眼睛追着窗下最后几个女孩拿着饭盒远去的时候,就有点恍然若失的无聊。
窗台上不知被谁扔了一张《A 城晚报》,我拿着《A 城晚报》胡乱地翻。“看看有
没有文艺副刊?”章直见了报纸眼睛就要发亮,因为这家伙无论大报小报,只要是
有文艺副刊就会把他那些狗屁诗文寄去换钱。我揍了章直一拳:“你小子想钱想疯
了。”其实我和他的想法差不多。于是我就仔细地找,果然有一版是文艺副刊,然
后我看了看责任编辑的名字,天,居然会是丁香。我惊喜若狂,立刻叫出声来:
“是丁香。”“你认识?”章直也很高兴,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是熟人就好发稿,
稿发多了就能多赚钱。“岂止只是认识,”我想,“她还是我的初恋哩。”章直不
知道我的想法,在一旁傻快活,“改天我们去找她,……丁香?……肯定很漂亮吧,”
他说。丁香当然漂亮,丁香是一种美丽芬芳的花。但编辑(以前是女教师)丁香却
远远要比那种叫做丁香的花来得更为美丽,更为动人。
重逢丁香
文青水没有想到唐儿婚后还会来找他。那是秋天的一个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
了天空,唐儿就像一朵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那时文青水留校工作
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被留在宣传部,负责编师大校报的两个版。校报一个月出两期,
时间很清闲,而且学生来稿踊跃,工作自然有些轻松。
校报办公室在校办公大楼的五楼,位置刚好在楼梯的拐角处。这是一幢七十年
代修建的楼房,一共只有五层楼,盖着灰色的铅瓦,还吊了角,很有些古色古香的
味道。里面全是木楼板,人踏上去,就会“咚咚”作响,像急速运动之后的心跳。
文青水住的地方离校办公楼并不远。每天他都像一枚阴郁的校徽穿过几条开满
白色花的小径向办公楼匆匆走过。有时候他会在操场边停留,看那些花裙子和牛仔
裤闪亮在芳草凄凄的绿茵上,然后他点上烟,慢慢地走开,而心里却有什么东西在
一点点地发紧。
那一段时间,文青水在矛盾中拼命地写作。我在A 城大学的图书馆里,经常能
够从杂志上看到他发表的一组一组的诗句。他的诗艺日渐成熟,尤其他的语言,有
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但我老是能从中读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来,比如:黑暗,阴影,
或者夹在刀尖上的忧伤等。章玫仍然经常来找文青水,她一般是在晚上踩着星星的
光芒走来。她的穿着始终朴素而千遍一律,尤其她老穿牛仔裤,感觉就像从来没换
过一样,但她的衣着始终都干净,清洁而又一尘不染。她一般先站在门边轻轻敲几
下虚掩的门,然后才推门进来。文青水的门平常都没关严。章玫知道这一点,但章
玫仍然先要非常有礼貌地敲门,尽管他们之间早已发生了不应该客套的事情。每次
章玫走进来的时候,文青水就会感到有一种忧郁的微风轻轻刮过来,然后他就看见
了那张并不漂亮的但笑得像桃花一样的脸。
那时候唐儿结婚已经好几个月了,文青水的心情也开始慢慢趋于平静。但他仍
然有些害怕夜晚。因为夜深的时候,文青水总是会想起刚刚过去的那个非常夏日,
那里埋藏着他的痛苦和欢乐,还有他心中那支永远不会散去的忧伤的歌。
现在章玫到文青水这儿来的时候,文青水已经很少有那方面的要求了。他们呆
在一起,更多的时间是相互各拿一本书慢慢地阅读。他们依然很少交流,连谈话也
少了,而章玫仍继续天真地做着美丽的白日梦。偶尔他们也干那事,但次数越来越
少,而且相互之间都缺少性爱的激情,章玫根本就不太懂,而文青水则是以发泄为
主。每次做完,文青水还会莫名其妙地泪流满面。章玫不知道他为什么流泪,她只
是单方面地认为这是一种诗人特殊的表达方式。
夜深的时候,文青水依旧会把章玫送到女生楼下。那时校园里街灯依依,行人
渐少,文青水和章玫一左一右地走在校园的马路上,鞋子脆脆地响出单一的节奏。
他们不说话,也没有挽手,就这样形同陌路地往前走。时令已经进入秋天,校园里
的梧桐树在掉叶子,它们黄黄的从树上飘下来,零零散散地铺满了路面。
到了那幢熟悉的女生楼下,他们就会停下来。章玫的脸上挂着微笑:“我上去
了。”然后她就在文青水的目光中跑开去。每次看着章玫青春的背影快乐地消失在
女生楼的拐弯处,文青水心里就会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内疚,并且会有几许冷汗冒出。
“我都干了些什么,”他痛苦地想。现在,他已经开始一点一点地冷静下来,他
对自己给这个无辜少女所造成的无法估计的伤害而深深内疚。同时,他觉得唯一能
够对章玫进行补偿的方式就是和她分手,他甚至认为除了分手自己别无选择。因为
自己实在是不曾爱过她,这样继续和她缠下去只会对她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有早点
分手,才会解决双方的痛苦。尽管章玫现在并不痛苦,但假如她一旦知道文青水仅
仅只是因为个人的私心而和她来往并发生那件事的时候……其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那时文青水并没想到以接受她的方式来解决他和章玫之间的问题。他只是想和章玫
分手。
但是文青水又一直不敢正面给章玫讲清楚。因为他曾经试探性地问过几次章玫
这个方面的问题。而章玫的回答总是与自杀和死亡有关,文青水就吓得直冒冷汗,
因为他已经慢慢地对这个相貌平凡但身材流畅的少女有所了解了。他发现章玫不仅
仅是一个传统的少女,而且要命的是她爱自己爱得刻骨铭心。
现在,文青水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他非常讨厌夏天的时
候由于自己的狭隘和其他什么原因所造成的现在这种局面。他甚至隐约地感觉到,
自己因为章玫,将很可能失去再爱的机会。但是他又想:“我还能去爱谁呢?”后
来他就干脆不管她了,“管×××,以后再说。”他想得快要耍横了。
每次送章玫回到女生楼,文青水总会站在女生楼下胡思乱想很久。然后,他就
会情不自禁地走到女生楼的背面,这个夏天以前,在女生楼背面的七楼上,有一个
窗口总是野花灿烂。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存在了,那个七楼的窗口,月光下早已空空
如也了。
文青水在女生楼背面站立着,四周的草已经有一多半开始变成枯黄色。其实秋
天已经深了,在另一些城市,现在都开始飘雪花了。文青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清
醒的大脑微微有些沉重,他转身离开这里,往自己的小屋走回去。
街灯下,文青水的影子孤单而消瘦,在他的身后,一阵风过去,梧桐叶飘得铺
天盖地。唐儿来找文青水的时候是秋天的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了天空,唐儿像一
朵彩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这之前文青水根本就没想到过唐儿还会来
找自己。已经很久很久了,唐儿如同一柄小小的猎刀,在文青水内心深处种植着
伤害。因为唐儿,文青水几乎连梦想也没有了,尽管唐儿美丽如同百合花的面孔常
常还会飘在他逐渐发黄的灰色的记忆中,并且还会带着他在刺痛的黑夜里无边地乱
飞,但美好的一切都已过去,连同美梦和幻想,所以当唐儿像一朵云一样站在校报
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文青水就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唐儿站在门边,秀气的脸挂
着一丁点微笑,大眼睛里流动着一丝忧郁。她美丽的短发依然卷起来微微上翘,像
一小朵一小朵的浪花。
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偌大的办公室走得空空荡荡的,只留下文青水一个人。
唐儿站在他的门边的时候他正坐在办公桌前吐烟圈。他吐烟圈的技术很高,那些烟
圈圆圆的,一个连着一个像句号一样从他嘴里飞出来,一连串地飘在办公室的空气
中。
文青水在烟雾中看见了唐儿,唐儿在文青水的视线里清晰地踩动着木楼板,窗
外有黄昏的阳光照进来。文青水看见唐儿的脸上有鳞片一样的红色。后来唐儿就
坐在了文青水办公桌旁边的一个空椅子上。这个过程中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像两个
不认识的人打算就这样永远不认识下去。窗外有很绚烂的彩霞,它的余晖一点点从
办公室里移开去。唐儿坐在椅子上,她的微笑已渐渐消失,像窗外的彩霞已经被黑
夜替代。再后来文青水就把唐儿带到了一家饭馆。“我们去吃点什么吧。”文青
水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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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师大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胡乱地吃了些什么。文青水还喝了一瓶啤酒。
“别喝太多酒,男人脸红红的不好看。”唐儿说。文青水不说话,他的眼睛像刀子
一样从唐儿的脸上刮过,仰头又灌了一口酒。吃过饭,天空已经有了月色,校园里
的光线是斑斑驳驳的碎片。文青水的脸被酒精染得有些红,他和唐儿一左一右地往
自己的寝室走。秋天的校园有很重的月光。
他们走进那间九平方米的房间,唐儿抬头随便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屋子凌乱
而又陈旧,书籍和废纸扔得四处都是。唐儿小心地绕过地上的书本,把自己的身体
放到了床边。这间房子的光线不是太好,而且还有一种潮湿的霉味,但唐儿并不
太在乎这些,她想即使这间房子再糟糕一百倍,只要有那个人住在这里就行,一想
到那个人,唐儿就不由自主地拿眼睛去看他。正好那个人的眼睛也像钉子一样地钉
过来。
后来唐儿就开始脱衣服,她一件一件地脱,脱得很慢,直到自己脱得除了一尘
不染的身体什么也没有的时候,她才停下来。窗外有很沉郁的月光,顺着窗悄悄地
照在唐儿白银一样的身体上,像水弥漫着高塔。文青水有些口渴,唐儿的身体在他
的眼睛里像一大朵光滑的云在轻轻浮动。
丁香在《A 城晚报》。丁香很美丽,丁香曾经是我的一个梦想。我和章直吹
着口哨沿着雪花纷扬的大街往前走。这一年,A 城的雪来得很早,十月还没有过去,
天空就飞满了白色的眼睛。走在A 城的大街上,我的心情有些激动,我真没想到还
会和丁香这么近的再次拥有同一座城市。我本来打算独自一个人去《A 城晚报》找
丁香的。但章直这家伙脸皮厚,非要跟我一块去。他听我把丁香形容得阳光和露水
一样优秀,就满脸放光口水乱流。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曾经暗恋过丁香,这家伙
嘴很烂,老爱打胡乱说。“宝器,”我骂他,“你去干嘛。”章直无赖得像条死狗
:“鸿哥”,他这样叫我肉都麻了,“我从来没见过漂亮的女编辑。”他的样子很
可怜,我就踢了他一脚,说:“行了行了,装什么蒜,我带你去。”然后,他便屁
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往《A 城晚报》进发。
天空有许多白色的眼睛。我走在大街上,心情愉快而紧张。眼前浮动着我和贝
小嘉曾经就读过的中学校园,在那所校园里,有绿草茵茵的操场,操场上总有一位
年轻而美丽的女体育教师在领着学生跑步。她长得挺高,文静而秀气,学生们很喜
欢她跑步,她一跑,胸口便一颤一颤的,像藏了两只活泼的小白兔。
《A 城晚报》离我们学校不太远。我们很快地来到了这里,并且非常容易地在
文化副刊部找到了丁香。那时她正在办公室里编稿,还围了条白色的围巾。不过我
站在门边有点激动,慌慌的不敢进去,那感觉有点像初恋。“你不是说你和她很熟
吗?”章直一直在故意揭我的短。我的手心就有点痒,于是我就在章直的头上猛敲
了一记。这家伙还没反应过来,我就窜进了办公室。章直其实挺笨,常常被我算计,
但他还自以为很聪明,比如现在,他被我打了一下之后就没办法还手,并且还得跟
在我屁股后边往里窜。“丁香——”我肆无忌惮地大声叫,声音吸引了许多人的目
光。不过我心里有点发虚。而且我还注意到了居然没在丁香后面加上老师两个字。
我非常担心丁香会不会对我直呼其名的无礼举动生气。围着白围巾的女编辑丁香抬
起头来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她的面孔依然生动而美丽。丁香用她的大眼睛望了我
几秒钟,这个过程使我很紧张。我猜她大概都认不出来我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
很尴尬,于是我的脸就准备着要发红了。
“程西鸿——”丁香终于大声地叫出了我的名字,表情快乐而惊异,“你怎么
来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说我在A 大念书哩。接下来,丁香就像老朋友一
样接待了我,这是我始料不及的。她把我和章直带到一边的会客室,其间我们曾两
次热烈地握手,她的手又软又滑,握起来感觉非常好,如果不是考虑到失礼,我真
想多握一会儿。
我和丁香在会议室里快乐地说话,说我们的学校,也说散文和诗歌。
章直在我身边一直插不上话,心里对我充满了愤怒,因为刚才丁香指着章直问
我“这位先生怎么称呼”的时候,我非常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一个同学”,根本
就没给他们相互介绍,我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气气章直。结果我的目的达到了预期的
效果,章直果真气得不行,不过他的眼睛仍然直勾勾地盯着丁香,样子非常丑陋。
我终于把章直介绍给丁香彻底认识的时候是中午。
这之前我没料到丁香会请我们去吃午饭。“走,中午我请客,”丁香说。“不
不不,我请我请,”我说。丁香笑着扬了一下美丽的手:“下次你请吧。”居然还
有下次,我高兴坏了。趁丁香去办公室拿包的空档,章直气急败坏地对我嚷:“介
绍一下嘛,介绍一下嘛。”我不理他,但心里却一个劲地偷偷直乐。
丁香处理了一下第二天要发排的稿件后,就领着我和章直去了一个比较高档的
酒楼。
丁香要了几个非常漂亮的菜。“我们喝点酒吧,”她说:“这天挺冷的。”
我得承认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我当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要知道,美酒
伴佳人,人生一大乐趣也。只可惜章直这坏种在一边挺煞风景。菜刚上桌的时候,
他像只呆头鹅一样吃得很狼狈,丁香被他难看的吃相逗得格格格地笑。我有些气急
败坏,我觉得这家伙不仅自己斯文扫地,而且还挺丢我的面子,于是我就狠狠地踩
了他一脚。这一脚踩得有些重,我清楚地看见章直的额头上暴了一根青筋,但他没
好意思叫出来,只是拿眼睛使劲地瞪我。我就当没看见,并且暗暗发誓下次决不带
他一块儿来。不过我仍然抽了个空档把这坏种给美丽的丁香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以便他往后能有机会多赚几文稿费。
“你也是文学特招生?”丁香看了一下章直那多棱镜一样的脸,后者的脸正在
一点点发射着媚笑。丁香喝了一口酒,说:“你们可以给晚报多写文章,这儿稿酬
挺不错的。”章直等的就是这句话,这家伙虽然成天动不动就是什么“精神高度问
题”,但照我看来,其终青春的极目标就是为了赚稿费。酒是红酒,度数很低的那
种,杯子是薄薄的玻璃器皿,闪闪发亮的那种,丁香一边喝酒一边和我们闲聊。我
非常喜爱她喝酒的样子,姿式非常美丽。她用手托住杯子,轻轻地举到嘴边,酒在
入唇的那一刹那,颜色和嘴唇一样红得通体透明,鲜艳而又柔润,当她把杯子从嘴
移开的时候,我还可以清楚地看见她丰满的嘴唇上沾有几滴晶莹剔透的酒珠,像红
色的露水一样美丽。我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欣赏女人喝酒的,不说别的,仅那悠闲文
雅的姿式,就远远要比男人来得险要而独特。
那天丁香的兴致非常好,饭后,她提议我们到她家里去坐坐。我当然求之不得,
只是讨厌章直像条小爬虫一样地跟着。但我现在又不能赶他走,这样做有违朋友间
的义气。于是我就只好让他跟着。丁香住在A 城东边一个公园里的小木屋里。当我
们顶着铺天盖地的雪花走到那里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因为那间小木屋实在是太漂亮
了,漂亮得就像童话一样。它建在公园深处的池塘边,四周长满了高低不一的植物。
现在虽然是秋天,但A 城有雪,像白色的小纸片一样密密地把小木屋的屋顶盖起来,
在它的周围,除了池塘,所有的世界都是银子一样的颜色。在我这种很少看见雪的
人眼里,丁香的小木屋美丽得触目惊心,美丽得简直就是童话。
我和章直拍打着身上的雪花走进丁香的小木屋。这间小木屋并不太高,但屋子
挺宽,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没有椅子,只有许多花布做的软垫。在屋子的墙上,
挂了许多手工织品,丁香拉开灯,白白的光芒便散开来,使这间屋子看上去温馨而
又浪漫。“随便坐。”丁香一边说一边脱下外套和围巾挂起来。她只穿着一套黑黑
的针织紧身衣在屋子里来回地给我们搬运水果和咖啡。我的目光尾追着她,主要停
留在她的胸脯上,那个地方青春而又活泼,像小兔子一样上下跳跃,可爱极了。
咖啡端上来,冒着一丝丝热气。我用匙子搅动着咖啡里的方糖,内心突然产生
了一种罪恶的设想。这时候丁香已经打开录音机,有轻轻的音乐抒情而又缠绵地流
淌。我们喝着咖啡,听着音乐,间或交谈些什么。其间我还注意到小木屋的窗台上,
有一个玻璃瓶里插着几枝即将消失殆尽的枯萎的梅花,花虽枯萎,但我还是能隐隐
约约闻到它残留的芬芳。
而窗外,细密的小雪花依然铺天盖地。
从丁香那间小木屋回到学校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我梦见我和丁
香在那间小木屋里轻松地跳着一曲舞,我还梦见她的胸脯很闪亮,像太阳,又像折
射的星光,还有她的白围巾,在我的四周慢慢地飘……后来我就从床上爬起来洗裤
衩去了。“我一定要把她搞到手。”第二天早晨从床上爬起来望着窗外一直在
飘的小雪花,我心里就非常流氓地开始算计丁香。我觉得丁香实在是太美丽了,我
想拥抱她,我想……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了一旁的小柜子上放着一封信,
不用看内容,只要看一眼那浅白色信封上熟悉的字迹,我就知道这封信是贝小嘉写
的。她的信总是来得准时而又勤快。
不过现在我突然有点讨厌她的信,因为此时我的心里正装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那个女人美丽而又生动,她的名字是一首诗的名字,她叫丁香。
于是我就对贝小嘉的来信连拆开的兴趣也没有了,不仅如此,我还顺手把它丢
在了床下,就像丢一双臭袜子一样。许多年后,每当我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我真
他妈不是个东西,简直没心没肺透了,这么快并且这么容易地就准备把一个刻骨铭
心地爱着我的女孩扔在风里。就在我刚把贝小嘉的信丢到床下的时候,我的大脑里
立即出现了一双大而无辜的眼睛和一句话:你要珍惜我。一想到这句话我就有些不
寒而栗。但我立即又摇摇头,把它们扔到一边去了。
下午的时候,雪开始住了,但天上仍在掉一些小碎片。我就不打算上课了,因
为上也是白上,我心里老是在强烈地想着一个人,这种状态哪还适合上什么课。我
决定现在就去找丁香。
而且我还为此找到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那就是给丁香她们报社投稿。
我飞快地翻出两篇我自认为写得非常满意的文章,然后找出一件比较干净的风
衣来换上,还特意梳了梳头发,把它梳得整齐而又一丝不苟,像广告上那种。章直
在旁边一直默默地看着我精心包装着自己,他也不想上课了。“你要出去吗?”他
说。我正在擦皮鞋,头也不抬地答应了一声就继续着我手里认真而刻意的工作。
“带我一块去行吗?”章直可怜兮兮地说。他不说话还好一点,一说这话我就想起
他昨天中午那副狼狈的吃相。“滚一边去,”我没好气地骂道,然后扔掉手里的皮
鞋刷子,理也不理他大踏步地走出了寝室。
外面的天空有点冷,偶尔掉一些小碎片,但空气却清冽芬芳,像一个少女的初
恋那么鲜嫩如初。我打算直接到丁香的小木屋去,我是这样想的,她在家固然好,
她如果不在家,我就在公园等她。我还像个绅士一样地买了一束开得很旺盛的腊梅
花捧在手里。一路上,我都在腊梅的香气中精心设计着我和丁香的故事,而且还一
次又一次地被自己的美好设想弄得激动不已,满脸绯红。我并不知道当我第二次踏
进丁香那间童话一样的小木屋的那个下午,就会发生那件我梦寐以求的事情,我真
的不知道。
一路上,我手捧一大把腊梅花行色匆匆,心里又快乐又紧张,又希望丁香在家
又希望她不在家,就像一个怕黑的小孩子总是喜欢听鬼故事一样。我就在这种紧张
而又不安的矛盾心理中走到了丁香的小木屋。丁香的小木屋铺满了雪,依旧像昨天
一样美丽。
屋里有微弱的灯光和音乐声。丁香在家,我有些激动。我抱着一大捧开得热烈
而灿烂的腊梅花站在她的面前,不知道该不该敲门。我先是傻傻的在门边站了好几
分钟,后来我想管他呢,来了总不能不进去吧。于是我就咚咚咚地敲门。
丁香对我的到来并没有感到什么太多的意外,但她却对我手里抱着的腊梅花表
示出了巨大的惊喜。“好漂亮。”这是她拉开门说的第一句话。“送给你的,”我
见缝插针地说。
“谢谢!”她脸上的微笑在我看来要比那些腊梅美丽得多。我还注意到她今天
穿了一套小翻领的西便装,苹果色的那种,衬得她青春的身体像一滴透明的水。我
搓了搓手,表现得有点激动,像一个孩子盲目地面对自己喜爱的玩具。
丁香把我让进屋,然后就去侍弄那些梅花去了。她的屋子始终那么干洁和温馨,
流动着芬芳的音乐,我在靠窗的一个软垫上坐下来,心里保持着小鹿一样的激动。
丁香开始像风一样在屋里生动地来回,她把原先插在玻璃器皿里的那些枯萎的花朵
扔掉,重新换上水,并加入白色的盐粒,然后再插进新鲜的腊梅。干完这一切,她
的表情显得很快活,脸上的微笑纯洁而顽皮。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眼睛如同一枚
探照灯,在丁香的身体上风一样刮过。我注意到丁香的身体像线条一样流畅,她的
面孔白而透红,她胸前的小白兔一跳一跳的,生动而诱人。
我们坐在窗台边,窗台上,新鲜的腊梅花美丽得惊心动魄。
我的心里慌慌的,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在中学的体育场上曾经有一只狗破坏过丁
香的屁股。我说:“那条狗……”丁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过来,脸就有些红,
但她仍然闪亮而又文静地笑着说:“那条狗真厉害。”
我发现她脸红的样子很好看,心思就想她的脸去了,嘴上不知怎么的就问了一
句:“伤得不厉害吧?”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说错了,因为狗咬坏的地方正好是丁
香的屁股,她怎么可能随便告诉一个男孩子自己美丽的屁股伤得怎么样呢。果然,
丁香不说话了,她只是把眼睛投向窗台上的腊梅花,“它们真好看。”丁香说。
我就变得更加窘迫,心里的慌乱就像一个线团。我想我真他妈笨,说话怎么不
长脑子。后来我终于变得聪明起来,从口袋里摸出那两篇差点被我忘记了的文章递
过去,“这是我给你们报纸写的稿子,”我说,“你看看是否合用。”丁香的脸上
仍然保持着微笑,她接过文章,就开始低头看了起来。乘着她看稿的机会,我就轻
轻的在心里吁了一口气。
屋里很静,只有丁香一页页翻动稿件的声音沙沙地响。窗台上,梅花开得很灿
烂,有一种淡雅的、纯朴的、脱俗的……但却是极难用语言准确描绘的清香味弥漫
开来。我的眼睛先是停留在腊梅花上面,那是一种把花瓣伸展得像淡黄色裙袂的梅
花,我得承认它的确很好看。不过现在却有另一种花比它更好看更能吸引我的目光,
于是我的眼睛就停留在另一种花上。另一种花就是丁香。我像看书一样地看着她,
此刻她的头低低地垂下来,如同一枝有着洁白颈项的荷,她在认真地读我的文章,
表情专注而投入。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看见她美丽的黑发掩映着的半边脸,
白皙而丰润,美貌的程度如同灿烂的月色在我眼里一点点眩晕。使我眩晕的还有她
的身体。她坐在我的旁边,臀部像软软的沙在堆高,乳房像两把弯刀一样定格,整
个身体像随意落在纸上的线条一样流畅而自然。
我就突然又恢复了紧张的状态。后来我的眼睛就停留在了她的嘴唇上再也分不
开。需要说明的是丁香有两片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无比的嘴唇。她的嘴唇润润的,
微微地有些胖,像两滴合上的红水珠,又像一朵半开半闭的红得惊心动魄的玫瑰花。
我讨厌的眼睛像一只该死的蚊子,盯在一个地方老也不飞走。
这时候丁香已经看完了我的文章,“不错不错,写得真不错。”她微笑着表扬
我。但是我根本就没听见她在说什么,我只是像一只蚊子一样盯着她身体上的某一
个部位,因为那个部位要比丁香的表扬更具有吸引力。这时候丁香也注意到了有一
只蚊子在盯着她,丁香就有意识地想避开这只蚊子,可是这只蚊子在突然之间就扑
了过去。
需要说明的是我和丁香都脱了鞋盘脚坐在小软垫上,我不知怎么的就像一匹猎
豹扑了过去。
丁香一点也没提防到我居然会这样子,当即就被我压在身下。地上并不脏,铺
了地毯,其实在这种情况,即使没铺地毯,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一扑在她身上后
我就感到浑身颤栗,因为丁香的身体有一种柔若无骨的软。丁香在慌乱中只来得及
说了一句“不要这样”,嘴唇就被我咬住了。她想挣扎,但她的力气与我相比是显
而易见地弱小,后来她就不再挣扎了,任凭我肆无忌惮的亲吻和抚摸。再后来我的
手就揭开了她苹果绿的套装并在她光洁的皮肤上开始了爬山一样的划行。“别在这
儿,”丁香的声音像风中的叶片一样抖起来,“到床上去。”但我根本就没听见她
软弱的声音,我的手像拆零件一样地开始了流水线一样的工作,直到丁香像一条大
白鱼呈现出来的时候为止。可是就在我刚刚进入这个曾使我梦寐以求的身体的时候,
我的大脑里突然出现了贝小嘉的一句话:
“你要珍惜我。”贝小嘉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冷静得要命。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当我在暗恋着丁香的时候丁香是否也在悄悄地
暗恋着我,否则她怎么会这么容易地就和我做了那件事呢?直到很久以后我才从一
个朋友的口里间接知道了丁香的故事,我才很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个浪漫而又一厢情
愿的设想。尽管我在知道丁香的故事时已经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了,但我仍然有
些失望。因为丁香在我的记忆里一直都像我的中学校园一样青春和美好。
其实丁香的故事传统而又没有什么新意,就像一篇差劲的爱情小说一样糟糕,
但她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却代表了校园爱情的一个层面。
丁香是在大学开始恋爱的,而且一爱就爱得一踏糊涂爱得把什么都交给了对方。
她的男朋友叫鲁三。鲁三是一个相貌平凡但却非常精通于玩点爱情小伎俩的男孩。
他们轰轰烈烈地爱着,一直爱到大学毕业,可是毕业分配的结果却有点麻烦,因为
丁香留在了我所居住的那座常常被阳光充满的城市,而鲁三却去了A 城。尽管天各
一方,但最初他们仍然像一根细线的两头,鸿雁都被他们放得几乎要累折一只翅膀。
偶尔鲁三也坐着火车来看看丁香,和她住几天什么的,后来就不见了人影,只是在
越来越少的信中说最近太忙,一直在想办法给丁香办调动云云。丁香并不知道男朋
友的心已经像风一样刮走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还带着甜蜜的梦幻一直准备着等
下去。再后来丁香在无意间自己得到了一个调往A 城的机会,她没有告诉鲁三,她
想给心爱的男朋友一个惊喜。可是当丁香提着沉甸甸的行囊像一朵丁香花一样飘到
A 城的时候,鲁三已经挽着另一位同样年轻而美丽的女孩走进了结婚礼堂。
如果是别的女孩遭遇类似的情况,很有可能该出手时就出手了,但丁香没有这
样做。她只是流着泪水长长地叹了口气。就在A 城住了下来,开始了一个人独处的
生活,而且她很快就从鲁三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她依然文静而开朗,依然笑容闪亮
如阳光,在寂寞或者有其他什么秘而不宣的原因的时候,丁香也会和一个自己认为
满意的男人回家过夜,于是就有人说她作风有问题。再后来丁香就搬离了闹市区,
在城东边一个幽静的小木屋住下来。
我那朋友在给我讲述丁香来到A 城之后的故事时,重点放在了男女问题上,而
且他还用了一个非常恶心的词语来形容。他说:公共汽车。我就很气愤,内心产生
了一种想要揍他的冲动,但我终于没有这样做,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转身走掉
了。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把他当朋友了。我记得我转身的时候他还在背后骂了我
一句“神经病”。可是我并没有理他,我转身走得飞快。
那个雪后的下午,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缠绵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上面说的这些事情。
我只是清楚地记得事后我有点紧张和不安。但丁香什么也没说,依旧听音乐,
喝咖啡,和我说话,就像什么事儿也不曾发生一样,后来她还微笑着把我送到了外
边的公路上。她的举动加深了我对自己的信心,从那以后,我就会一周一次的准时
出现在丁香的小木屋。
丁香的身体的确很美丽,她的皮肤像流水一样光滑,除了臀部上有两条月牙状
的疤痕,她的身体可以说是完美无缺。需要指出的是,后来我每次抚摸着丁香美丽
的身体时,心里就会产生两件事情的影子:一件与丁香的臀部有关,那就是我曾亲
眼目睹它受伤的整个过程,而当时我面对那条扑向丁香屁股的母狗,居然两腿筛糠,
连“英雄救美”的故事都不会演,这使我几乎认为丁香的伤害是我造成的;另一件
则与贝小嘉有关,那是由于每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贝
小嘉对我说过的那句话:你要珍惜我。这句话对我而言完全是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
觉,常常弄得我一身冷汗,几乎就快阳痿了。
那个雪后的下午,丁香把我送出那间童话一样的小木屋,陪着我走了很长一段
距离后才独自往回走。我站在丁香身后,看着她浅绿色的身影动态感很强地一点点
向她的小木屋接近,心里就强烈地感受到了一种青春和美丽。不过有一点我将毫不
怀疑,那就是我很可能把一封信当做一枚子弹压在枪瞠里对一个无辜的少女开火。
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眼前曾一再飘浮着贝小嘉楚楚动人的身影,但那时我坏透了,
强行把贝小嘉的影子像用抹布抹桌上的水一样地给抹掉了。
文青水来信
整整一个冬天,我都和章直趴在寝室里那个有雪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厚厚的
衣服裹住的流动的春天,幻想着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尽管我仍然
时不时地往丁香那儿跑,但丁香是不可能给我洗衣服的,更何况我还发现在我和丁
香之间除了性爱好像并不存在别的什么。我多少有点失望,但仍然坚信美丽的丁香
对我有着阳光一样的倾心。不过我暂时还没有给贝小嘉写信说一声Good bay. 尽管
我心里一直在提请自己注意:程西鸿同志,分手的时候要说分手。可是一到关键时
刻我就缺乏勇气,就觉得自己真他妈笨。贝小嘉的信仍然像雪片一样地多,而且比
雪片厚重。我偶尔也拆开一两封信来看看,但更多的时候是把它们扔在床底,让它
们和臭袜子呆在一起。
我终于给贝小嘉寄出去那封几乎造成一个生命花朵一样凋谢的信,是在我终于
逮住了窗下一个美丽的春天回来给我洗衣服之后。她有一个非常好听的绰号,叫做
小玻璃。小玻璃是我们的系花之一,唇红齿白,肌肤如瓷如玉,尤其眼睛黑得发
亮黑得精彩动人,往那人多的地方一站,男生们心里直乱,都以为是在看自己。
由于有了丁香,我本来真没打算再去逮一个的。主要是我受不了章直的挖苦。
因为我曾经给他提劲说:“找女孩还不容易,我一天可以弄到两个。”我本来是在
信口开河打胡乱说,但这家伙偏偏就记住了,并且还老拿这句话当着许多男生的面
来讽刺我“装大”、“提虚劲”什么的。我就很气愤,我就想逮一个春天回来给他
瞧瞧。为了体现我的水平,我就把目标定得很高,我就决定去找小玻璃。我先是有
意识地观察了几天,然后就开始行动了。
我的方法简单而浪漫。一个有雪的下午,我到小玻璃常去的大学图书馆找到她,
装出很有风度很有个性的样子,一脸严肃地对她说:“请跟我来,我代表自己找你
谈话。”说完这些我就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图书馆。十分钟之后,小玻璃就和我
走在了飘满雪花的A 大校园。
章直羡慕得要命,从此就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一个劲地喊“师父教我两
招”。我不理他。“宝器,”我骂章直,“老子偏不教你。”我本来是为了赌一
口气才半真半假地和她闹恋爱的,但后来我慢慢地发现她的确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
孩,我就有些喜欢她了。小玻璃是一个纯得可怜的女孩。而且她非常勤快,我和她
认识一个星期之后,我就不再穿脏衣服了。在大学里,像小玻璃这样纯的女孩子
并不多。在我和她的交往中,尽管她还经常帮我洗除了裤衩之外的所有衣物,但除
了牵手,我们几乎什么都没做过,包括接吻。并不是我不想(其实我内心非常乐意),
而是她不同意。每当我要做出超过牵手范围的事,她就会惊慌地丢开我,一个人远
远地逃掉。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我就不再抱任何的幻想,但我仍然喜欢她。
我曾私下把小玻璃和丁香做过一个比较,结果是半斤八两秋色平分。她们就像
两种不同的唱歌技巧,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艺术价值。但同时我还发现一个奇怪
的问题,那就是依旧美丽动人的贝小嘉突然在丁香和小玻璃面前失去了可比性。因
为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东西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把她和关于她的记忆在我的心底彻底给
忘掉了。
那段时间A 城的雪花纷扬,但我的心情却阳光灿烂。我一会儿去找丁香,一会
儿又和小玻璃围了长长的围巾在A 大校园胡乱地转,就像一个花匠在两丛美丽的鲜
花之间来回地往返。我越来越烦贝小嘉,她的信多得让我受不了。后来我发现在不
知不觉的时候,我已经开始了一种对以往爱情的背叛和不接受。于是我就开始给贝
小嘉写一封令她柔肠寸断的信,我清楚地记得写信的时候我不仅笔走龙蛇,而且还
面带微笑。我至今都还记得自己把那封信丢进邮筒的时候天空有阴霾的雪花掉下来,
我穿着风衣走到邮筒边,居然还吹着清亮的口哨。
这个故事就要结束的时候文青水终于出了一件事。唐儿怀孕了,但孩子的父亲
不是邓起而是文青水。文青水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在冬天里的一个夜晚。这座城
市虽然不像A 城那样雪花飘扬,但空气依然阴冷而潮湿,像长满了苔藓的海边。唐
儿流着泪水,慌乱地在潮湿的空气中讲述完那件事的时候,整个人都因为巨大的恐
惧而像风中的梧桐叶一样瑟瑟发抖。
邓起很强壮,邓起很会玩刀子。
唐儿的恐惧是理所当然,因为唐儿至今都还记得许多年前发生在中学校园的一
幕:一个男生被吊在树上,邓起手里的刀子雪亮,眼睛里有野兽的光……唐儿一想
到这些就很绝望,就开始瑟瑟地抖。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邓起被钢厂派到外地去
参观学习,时间为两个月。于是唐儿便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文青水呆在一起……当邓
起从外地出差回来的时候,他惊异地发现唐儿怀孕了。但邓起不是傻瓜,他可以从
时间上推断出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尽管唐儿一口咬定孩子就是邓起的。
自从唐儿在婚后那个秋天的黄昏像云一样出现在文青水面前之后,他们就又开
始了如同大学时代的往来。不过这种交往带给两个人的东西总是痛苦远远胜过欢乐,
因为他们一旦面对相互那张熟悉而又逐渐有些陌生的面孔就会不自主地陷入美好而
悲伤的记忆。尤其是文青水,每当唐儿离开自己那间小屋的时候,他就常常会感到
一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瞬间破碎了自己。他想到过拒绝,可是一旦面对唐儿那张苍
白得有些像一卷白丝帕的面孔,文青水就怎么也说不出与拒绝有关的话来。
现在,唐儿除了脸孔消瘦而略有些苍白之外,其他方面几乎和大学时代没有什
么两样,依旧娇羞而清纯。在文青水眼里,唐儿永远都是一支含苞待放的百合花,
充满了水滴一样的柔情和阳光一样的明媚。他们常常躲在文青水那间九平方米的
小房间里疯狂地做爱。有时候他们的激情刚进行到一半,就会听见远处的走廊传来
章玫的脚步声,脚步声停止之后,就有人在轻脆地敲门。他们便停止动作,直到敲
门声结束,脚步声重新离开走廊。
其实唐儿已经知道了章玫的事情,不过她什么也没说。因为唐儿知道自己一开
始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某些方面说话的权利。现在她唯一希望的就是每周能够有一
个机会单独和文青水在一起,哪怕只有十分钟也好。文青水的房间实在有些窄,稍
不注意就有可能发出什么响动,再加上章玫的原因,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尽量显得
小心翼翼,所以一段时间以来章玫一直被蒙在鼓里什么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一直持
续到一个星期以前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
对于章玫,文青水心中一直有一种负疚感,他曾经有意识地对她提到过与分手
有关的一些话题。可是一旦文青水稍有此意,章玫的小眼睛里便会出现一大堆零乱
的灰色的星芒,像床单上即将飞升天堂的老人一样,眼神暗淡无光而又神色仓惶。
“你不要吓我,”章玫的表情非常无辜,她叫:“没有你,我真的会疯掉。”
章玫的声音常常会使文青水感到一种对自己无法宽恕的罪过。他无可奈何地拍
拍章玫的头:“不要紧张,我只是说说而已。”这样说的时候,文青水突然清醒地
认识到了这个叫章玫的少女隐藏在骨子里的忠贞很像紫儿。而章玫仍然什么也不知
道,她只是很努力地用一颗狂热的心拼命地爱着一块自己并不知道的冰冷的铁,直
到一个星期以前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距离邓起外出归来已经
没有手指数目一半的时间了。在那间潮湿的九平方米小屋,文青水和唐儿就像两个
节约时间的好孩子一样疯狂地做爱,他们仔细而投入,几乎忽略了所有的与他们暂
时无关的人物和事件。之后,文青水拉开门准备送唐儿走出开满白色花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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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刚一打开,文青水就吓了一跳,她看见章玫满脸泪水地斜倚在门墙边,汹涌
的泪水连续不断,在她波光粼粼的小眼睛里,有着一种接近死亡的星粒。唐儿也吓
坏了,她没有料到章玫会突然出现。“我先走了。”唐儿的语音明显地颤抖着,她
一边说一边飞快地跑向走廊的远处。“唐儿——”文青水下意识地叫了一声,追了
两步又停下来。
在他的身后,章玫已经像一团棉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
章玫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一直在文青水屋子里的床上瑟瑟发抖,她的泪水像一条小
河一样淌下来。文青水吓坏了,他在屋里来回地走动,不知究竟该怎么办。过了不
久,章玫又开始激烈地喘起气来,文青水满头大汗,却又无计可施。后来他就想到
了向天和舒眉衣。
向天和舒眉衣被文青水语无伦次地拉到文青水的房间的时候,全都吓了一跳,
那会儿章玫的脸色已经变得像裹尸布一样的白。
舒眉衣懂得一些粗浅的药理知识,她一边伸手去掐章玫的人中一边说:“这是
急火攻心,被气成这样子的。”她美丽的眼睛充满了猜疑,很不高兴地盯了一下文
青水:“你怎么惹你女朋友生这么大气,闹不好一口气出不来……你恐怕得负法律
责任……快,去倒碗水,放些盐进去。”文青水那会儿哪还敢开口说话,忙忙地倒
水去了。
盐水端上来,舒眉衣伸出舌尖试了试温度,然后一边给章玫一匙一匙地喂,一
边间或停下手来在章玫的胸口上抚摸着给她顺气,嘴里还黄鹂鸟一样地说着安慰人
的话。折腾了好久,章玫的情绪才算稳定下来。向天和舒眉衣离开的时候夜已经有
些深了,走廊尽头,向天宽厚地拍了拍文青水的肩:“青水,对女朋友好点儿,你
不是那种情绪冲动的人嘛。”文青水的眼里几乎就要掉出泪水,他觉得自己心里挺
委屈但又不能解释些什么,于是就使劲地点了点头。向天和舒眉衣手拉手慢慢远去
的时候,文青水看着他们亲密无间的背影,心里莫名其妙地涌现出一种涩涩的青橄
榄一样的酸楚。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文青水燃上一支烟坐在床边,“章玫,我给你讲一个真实
的故事,”他说。现在,文青水觉得到了给章玫摊牌的时候了,然后他就开始讲起
来……他的语音郁暗而低沉,他讲述着紫儿,唐儿,还有自己。不过,在故事中,
他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郑纤,还有斜躺在自己床上的另一位当事人。四周很静,只有
一个男中音轻轻地响起。
章玫沉浸在文青水的故事里,小眼睛里有了点点滴滴的星光。“青水,让它
们过去吧,”章玫听完文青水的故事,沉吟了片刻,幽幽地说,“我不怪你,让我
们重新来过,好吗?”“重新来过?”文青水想,“还可以重新来过吗?”他看了
一眼章玫那双充满了渴望的小眼睛,没有说话。“青水——”章玫叫,她的泪水
在一瞬间又流了下来,“求求你……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真的很爱你,如果
没有你,我真的会死掉的。”她的表情悲痛欲绝。
小窗外夜色深重,文青水仍然没有说话。文青水出事的时间是下午。也就是唐
儿在告诉文青水事情真相的第二天。出事的上午文青水去了一趟中文系,因为章玫。
自从那个夜色深重的晚上之后,文青水就一直没再见到她。他心里担心章玫可千万
别出什么乱子,如果这样,自己的罪恶可就更加深重了。系里的辅导员告诉文青
水,章玫病了,一个星期都没上课。文青水心里就有些沉重,他就开始骂自己:
“×××。”他想,“这都是我造成的。”后来他还是去了女生楼,站了一会儿,
头痛得厉害,就转身像匹狗一样地走掉了。当文青水知道自己和唐儿有了孩子的时
候就预感到要出事,但他绝对没料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
这之前文青水并不知道就在唐儿瑟瑟发抖着告诉自己事情真相的那个晚上,她
一回到钢厂就被邓起吊起来狠狠地揍了一顿,而且邓起还拿唐儿的母亲来威胁唐儿,
要唐儿说出“奸夫”的名字。最后唐儿终于流着泪水说出了那个令她心痛一生的名
字:文青水。唐儿软弱地说出这三个字后就晕了过去。
文青水出事的那个下午天空保持着这个冬天一如既往的阴霾。偌大的校报办公
室除了文青水只有一个三十岁的女编辑,其他的人便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时文青水正在胡乱地翻一张报纸,他的心情像一块从空中掉下来的铅。报纸
在他手里蝴蝶一样地被翻来翻去,但是他根本就没有读进去一个字。他不知道自己
和唐儿的事究竟该怎么办,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去面对……还有章玫,还有章玫那
张绝望的稻草一样飘浮的面孔……这一切都使文青水的头像气球一样被吹得一点点
大起来。
文青水翻着报纸,报纸在他手里蝴蝶一样地飞来飞去。
邓起就是在这时候风一样地冲进了办公室。这之前文青水只听见楼板像运动过
量的心脏一样从底楼一层层地往上响,对面的女编辑还骂骂咧咧地说了一句:“什
么东西嘛?连走路都不会。”这时候邓起就冲了进来,他一脸的杀气,浑身因为激
动而不停地哆嗦着。他的手放在腰间,那儿有一柄没带鞘的刀子。邓起拔刀,刀身
冰凉,折射着青铜的光。
“妈呀。”女编辑尖叫起来,她看见邓起的刀子已经架在了文青水的颈项上。
她大概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一般只会出现在电影里的场面,吓把她把手里的笔都扔了。
然后她就以一只兔子的速度冲出了办公室。“杀人啦,杀死人啦!”女编辑一边叫
着一边往楼下跑。邓起的刀子架在文青水的颈项上。邓起的眼睛有刀子的光。
整整一天邓起都没吃饭。上午的时候他叫上几个很好的哥们一块陪着他去医院
给唐儿打胎。
完了之后又把一脸苍白的唐儿送回家,然后他就开始一个劲地喝酒,酒喝到一
定程度的时候邓起体内的血就像一匹英勇善战的猎豹一样沸腾起来,他的眼睛就停
留在一把刀子上怎么也移不开……
而唐儿像一片轻飘飘的落叶停留在水面上,茫然而无依无靠,她的大眼睛像两
口陷得很深的井,一寸一寸地在往下掉。面对医院的白色墙壁和冰凉的手术器械,
唐儿没有一滴泪水,她感到自己的心已经永远不属于自己了,她躺在手术台上,像
一个刚刚过世的亡者,只剩下身体而停止了思想。在整个过程中唐儿一句话也没有
说,直到她从医院回到家里。后来她清楚地看见邓起的手抓住了一把刀子。“不要 !”
唐儿突然大声叫了起来,但是邓起已经握着刀子冲了出去。唐儿只看见他健壮的身
体在门边晃了晃就不见了。
现在,邓起的刀子架在文青水的颈项上。这之前文青水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他
只感到身后突然一片风声鹤唳,接着有一件硬物便架在了自己的颈项上,凭直觉他
知道那是一把冰凉的刀子。邓起非常冲动,“说,你给我说清楚!”他大声叫着,
捏刀的手出现剧烈的颤栗。这一点文青水感觉到了,他顺着刀锋转过头看了一眼那
张他曾经熟悉的脸孔,他的眼神平静而茫然。
邓起被这种眼神击中了,他发现文青水的眼神像一条死鱼一样鼓着,里面有幽
灵和死亡的气息。那一刻文青水的大脑里再次出现了空白,“什么事情要我说清楚?”
他用低低的然而又是非常的声音说。他的话更加激怒了邓起。邓起用力把文青水
的头按在办公桌的玻璃上,刀子仍然架在他的颈项。“我日你妈,你装什么蒜!”
邓起的脸已经烧起了云朵,他大声骂着,用粗大的嗓门叫:“你龟儿还想不想活,
你信不信老子把你剁了。”
文青水的右脸贴在办公桌的玻璃上,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玻璃的温度像颈上架
着的刀子一样冰凉。他虽然被按在玻璃上,但他仍然可以清楚地看见邓起的脸。邓
起的脸因为愤怒而扭曲,因为扭曲而显得异常凶险。但是文青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
恐惧。他只是从内心产生出一种真正的万念俱灰,他用死鱼一样的眼睛看着邓起,
“你剁吧,剁下来也就算了!”文青水说,他的声音依然低沉而平静。
邓起显然没料到文青水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激动的表情变得有些吃惊。他虽
然提刀砍人一点也不含糊,但还真没遇到过这种不要命的角色。更何况这一刀下去,
对方虽然就这样倒下了,可是自己差不多也得去公安局吃上一粒冰凉的枪子。
邓起握刀的手继续哆嗦着,他紧咬着牙关,愣在那儿不知该说什么或者该做什
么。而文青水的脸贴在玻璃上,眼睛依然死鱼一样地看着邓起。刀子冰凉,像死神
的请帖停在文青水的脖子上。他们不再说话和动作,就这样对视着过了很长时间。
后来那个妈呀娘呀一阵乱叫着跑出办公室去的女编辑又跑了回来,在她的身后,
跟着一大群手提警棍和橡胶棒的保安。
这件事情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从那以后文青水再也没见着唐儿,包括从未在
街上出现偶然的邂逅,当然也再没见着邓起。关于唐儿的记忆从此在文青水的印象
里就又多了一些由鲜血结合起来的成分。另一个是文青水的档案里从此多了一个污
点,因为这件事他被校方记了一次严重警告处分。需要补充的是,就在邓起被保安
劝走之后,文青水的头一直贴在玻璃上保持着刚才的姿式。过了很久,他才长长地
叹息了一声,把那颗经历过刀光的头扶正。
贝小嘉是在文青水出事后的第九天晚上在校报办公室里找到文青水的。那时
候贝小嘉刚在当天中午收到程西鸿从A 城寄来的那封信。收到信后贝小嘉躲在女生
楼伤心地哭了一个下午。哭完之后贝小嘉就去找向天和舒眉衣,她觉得必须把这件
事告诉给一个熟悉的朋友,否则她就很可能要疯掉,因为她心里憋得厉害。
可是向天家里没人,门锁得紧紧的,只有那些美丽的白色花仍然在开。于是
贝小嘉就想到了文青水。
上帝保佑,幸好贝小嘉找到了文青水。因为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假如那天
没找到文青水她就要去找我的父亲,并且要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他。虽然事情的结果
并不是这样,我仍然吓了一跳,因为我很了解我父亲的脾气,如果他知道了这件事,
他老人家肯定会提着一条碗口粗的大棍连夜坐火车冲到A 城来教训我这个不争气的
儿子。贝小嘉找到文青水的时候是黄昏,当时文青水像个木偶一样地坐在院报办公
室里发呆。而天空昏黄,如同文青水的表情。
这几天,文青水出的那件与暴力有关的事情已经传得满城风雨,甚至连一些学
生也知道了。不过他们并不了解内情,他们只知道有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健壮的汉子
拿着刀子要动文青水。
章玫知道内情。
但章玫仍然顽强地爱着文青水。她每天都会在黄昏的时候敲开文青水半掩半闭
的门,然后流着泪水陪文青水到夜深。文青水不愿意面对章玫,不愿意面对这个曾
经被自己深深地伤害过而又仍然勇往直前地爱着自己的女孩。但是这几天他又在考
虑一件事,这件事非常重大,这件事与章玫有关。
贝小嘉找到文青水的时候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突然见到亲人一样地放声大哭起
来。她的泪水像花瓣一样地多,手里紧紧地捏着一封寄自A 城的信。文青水吓了一
跳:“出什么事了?贝小嘉。”“西鸿不要我了。”贝小嘉一边更厉害地哭得很委
屈一边把手里的信递给文青水……那天晚上,文青水陪着伤心的贝小嘉坐了好几个
小时。那天晚上,贝小嘉拼命地讲述自己和程西鸿的爱情故事。那天晚上,贝小嘉
的泪水汹涌澎湃。那天晚上,贝小嘉离开文青水办公室之后,文青水又呆呆地坐
了好几个小时,后来他做出了一个关系到他一生的决定,后来他就给我写了那封像
一个短篇小说一样长的信。
我看到文青水寄来的那封信的时间是夜晚十点。那会儿我刚和美丽的小玻璃去
看完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我记得在走回校园的路上我还产生了偷偷地去吻一
下小玻璃的想法,但是没有成功。回到寝室的时候刚好熄灯。我点上蜡烛,我看见
枕边有两封信,从地址上我可以清楚而准确地分辨出寄信人分别是林川和文青水。
信是章直帮我取回来的。章直这段时间对我不满意,因为除了上课和写作,其
余的时候我不是去丁香那儿就是和小玻璃在一起。章直就觉得很孤单,就很生我的
气,但是他又想和我一块去丁香那儿玩,于是他就常做一些帮我取信之类的小事来
讨好我。果然,章直一见我拿着信就从上铺伸出头来,“是我帮你取回来的。”我
笑了笑,没有回答他,只是摸摸他的头以示谢意,然后就钻进被窝里,开始借着烛
光读信。我一直认为在冬天的夜里读远方朋友的来信是一种幸福,因为他们的信总
是像炉火一样温暖,像春天的阳光一样降下柔情的力度。可是这两封信并没有我想
象中的那些充满了亲切和安慰的字眼,与之相反,他们中有一封信像一支忧伤的歌,
而另一封信却更像是一本板着面孔的爱情教科书。我先拆开的是林川的那封。林川
在信中不无哀婉地告诉我他和司马杜美丽而又忧伤的爱情故事终于在这个飘雪的冬
天悄悄地结束了。要知道,深圳和水城,不说别的,就是一张往返机票也超过了林
川一个月的收入。林川在告诉我他的爱情结束的时候,也没忘记问候我的爱情,他
在信中祝我和贝小嘉的爱情天长地久。
读到这里我就笑起来,我想我是不可能和贝小嘉天长地久了,我想我得在回信
的时候告诉林川我现在的爱情泛滥得像春天,因为在丁香和小玻璃之间,我已经爱
得不知该怎样做出选择了。可是就在我读了文青水的那封信之后的日子里,我终于
没有在信中告诉林川我那荒唐的爱情。事实上,文青水那封信更像一本板着面孔的
教科书。
西鸿:见信好!
我现在心情依然不好,也就是说依然很懒,但却不能不又给你写信了。而且要
板着脸,一吐为快。我劝你还是好好听一听,更要好好想一想。首先,关于良心问
题。一个人的良心长在哪儿呢“当然是长在你的身上那个叫心脏的区域里,但同时
也长在你的眼睛里以及长在与你密切关连着的某一人的相应位置上。所以你觉着痛
的时候,别人也会痛,至少会作出反应。现在有人叫痛了,你感觉到了吗?我说这
话时你心里肯定明灯似的,早醒着哩。
记得上回你走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吗?我叫你慎重!千万慎重!你理解这两个
字吗?你哥哥我吃尽了这方面的苦头,心里苦不堪言。“慎重”二字和“稳重”二
字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叫我们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现在越来越参悟到其中的
缘由,就是因为良心。我过意不去,我决心负责到底。还知道我对你说的那句“别
蹈我的覆辙”的话吗?从你几次与我的谈话中我感觉到你没有领会我的意思,你以
为我与她只是玩玩罢了,是吗?其实不是,我始终没有勇气这么对她(自我稍露此
意,她就想去自杀时起,我已经模模糊糊地否定了我的爱情之路,那就是娶她!别
无选择)。当然,选择是惨烈的,但我已经想通,我不再后悔。
原因是唯一的,即:良心!我不能太自私,既然她已经为我献出了她的全部,
我还有理由要求于她吗?没有,绝对没有!老弟,说实在的,一个人要寻找到他真
爱的人,太难太难,这往往不是以婚姻为美好结局的,取而代之的只会是破碎和瘫
痪;而在另一方面,却有非常爱他的人,她愿为他献出一切,这是多么伟大和崇高
的牺牲啊!于是他应该满足了,应该牢牢地握住她。这就是爱情当中最普遍的一种,
是大多数人经历和实践的一种,也是我们正面临的一种。你还要怎样?俗话说“欲
壑难填”,更不可能填满。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珍惜被爱!把握被爱!(而且你
得承认你曾经疯狂地爱着贝小嘉)我们的良心要我们这样做,否则,愧为“人”!
西鸿,这就是我近来冥思苦想之所得。望你好生思量。我这个人和你一样见不
得眼泪,常规的说法是富于同情心。但这并不是说明我的软弱,唯一的原因也就是
良心——这颗跳动的心带来的硕果(尽管有人并不认为它是硕果,而以为它是毒草,
但那是因为这些人生来就没有心脏的缘故,以前我们就是这样,但现在我们显然不
属此列)。事实上,这同情心里包含着一种深沉的同时也是非常结实的爱,我们应
该意识到这一点,否则我们就不能配做一个诗人,因为诗人应该具备的最优秀的品
质就是善良。你同意我的看法吗,老弟。
关于良心,我准备就谈这么多。最后我要说的是一句带着点诗意的话:“我们
已经飞翔得太久、太高了,现在该是回到土地上来的时候了。不,是马上,立刻!
否则我们将一无所获,就连一片落在地上的枯叶也不会收留我们。”说了这么多,
你别以为我是在假装正经,兄弟。这也许是许久许久以来我都没有给你写信的唯一
原因,因为我觉得我必须沉静下来,好好地想一想未来。章攻的痴情鼓励着我去思
考,近来,你和贝小嘉的事更使我不得不加倍努力地去想。这些,我们难道忍心漠
然视之吗?我把我想的结果都写在上面了,请你一定深思,我的好兄弟!
下面我想接着谈谈责任这个话题。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从第一声啼哭开始,便得对这个世界负责了,这第一声
啼哭就是对世界宣告“我来了”,是对世界的询问和关注的负责。然后我们长大,
然后我们成人,于是我们应负的责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重,也越来越具体。这些
你肯定也很明白,我不用多说。我想多说几句的是对这具体的责任当中的一种的承
担,也就是对“被爱”负责。
我这里有一个现成的例子,说的是某女单恋某男,某一日该女对该男说出了那
层意思,没想该男说:“这是哪跟哪啊?你别做梦了。”他好像很潇洒,好像很为
自己、很为别人负责任似的。其实,去×××,他一瞬间抬高了自己,把自己放在
了爱和生命之上,忘却一个生命因爱而渴望被爱的基本权利。显然,该女如雷击顶,
经再三抗拒而不达后,愤然卧轨,香消玉殒。这某男真他妈缺德,太寒碜人啦!按
心理学的说法,这是“单思”误区之一,即处理不当;而照我的想法,该把这狗娘
养的毙了才解恨,这是对“被爱”的完全地不负责任的表现嘛!当然,你我遇到的
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因而更不能如此草率。章玫为我、贝小嘉为你付出的远远超
乎于这之上,这是女人终生的付出啊,我们该怎样审视和对待?我以为只有一个办
法:全心全意地接受!这才是我们应该而且必须采取的负责的方式。难道我们能承
认与她们在一起时心中就不曾升起过一丝爱意吗?显然不能。至少,在这中间我们
有过感激。如果我们拒绝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就真的连畜牲都不如了。兄弟,这
话也许有些过重,但我以为是值得一说,值得一听的!负责,应该是我们爱的行动,
而良心则应该是指使我们负责(行动)的最高指令,其次才是爱(关于爱情,我在
后边将要谈到)。你写给贝小嘉的信我看了,这当中有隐藏不住的厌倦,我感觉得
到;但尤其让我感怀的还是你那颗善良的心,事实上我并非只是从信中才得知这一
点的),所以我相信你会站在我的立场上来的,我的好兄弟,所以我希望你负起你
的责任!
爱情是什么?这不用我去定义,古往今来的解释与实证都不胜枚举。但我对她
最新的体验却是两个字:容忍!请注意这个双音节词,“有容乃大”、“忍为仁先”,
这不单是人生的准则,也笃定是爱情的全部内含,具体到你(当然也具体到我),
爱情就是“容忍被爱”。你容忍了,那么你就接受了,爱情就属于你了。就这么简
单。我们曾苦心孤诣,殚精竭虑,要去寻找最最圣洁和高尚的爱情,但是她在哪儿
呢?她不在人间,她只在天堂,或者在地狱,凡夫俗子的你我怎么可能拥有!当然
不是要否定“两情相悦”的可能性,我只是想说当我们面对曾经时,我们的心中难
道只有悔恨吗?兄弟,让我们认真地回想回想,好吗?跟你谈了这么多,我很累了。
这之前我们不曾因此而谈论这么多。这是我的错。作为兄长,我正在给你写这封信,
就是为了弥补我的过失,为了尽一个兄长的责任,我真心希望这弥补还不算太迟!
在我看来,我写这封信也是力图于自救,我承认我们是“一丘之貉”,那么就让我
们一起来完成这触及灵魂深处的救赎吧!
兄弟,在春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我却跟你唠叨这些,似乎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但我们是兄弟,是生死与共的患难兄弟,真心兄弟,所以我不能不说,请你原谅!
我会为你做出榜样的,请相信你的哥哥!
永远爱你的:青水×年×月×日凌晨3 :10分
事实上,谁也无法相信这封饱含着真诚和愧疚的信带给我的震憾,它就像一个
医道高明的医生,一伸手就触及了一个病人最严重的要害。
那天夜里,烛熄了又燃,燃了又熄。我一遍一遍地反复读着这封信,直到我几
乎能够背诵的时候我仍然在认真地读。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泪水晶莹剔透,我像一
个做了错事的孩子突然深刻地认识到了错误一样地流泪。后来我还清楚地抽了自己
一耳光,抽得很重,就像在抽敌人一样。第五枝蜡烛终于交付完它的使命的时候,
外面的天已经白白地亮起来。这一天刚好是个礼拜。A 城仍然在飘雪,它们一片一
片地掉下来,让我突然想念身在家乡的贝小嘉,她在收到我那封该死的信的时候,
眼泪一定也像那雪片一样密密地往下掉吧。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像有一百枚针在飞
走一样地痛。章直已经起了床。他趴在上铺把头像吊在树上的水果一样倒吊下来:
“西鸿,我们今天去丁香那儿玩怎么样?”他加重着语气,尤其强调“我们”两个
字。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坚决地摇了摇头。“去嘛……”章直还在那儿
不厌其烦地念叨。我突然就生起气来,冲着他嚷:“你个龟儿宝器,要去自己去,
我永远都不去了。”我的声音很大,把全寝室的同学都惊动了。章直吃惊地望着我,
我估计他那会儿八成以为我发神经病了。这时候,窗外响起一个女孩子甜美的声音。
“程西鸿——程西鸿——”那女孩子在叫着我的名字,声音又脆又响,像一串被风
轻轻掀动的风铃。
我趴在窗台上往下看,我看见美丽的小玻璃穿着美丽的红风衣站在飘满雪花的
楼下,动人的脸上流动着铺满鲜花的春天。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我们分手的时候,
说好了今天上午要去山那边折梅花的。“快下来呀,快下来呀!”我的头刚露出窗
台,小玻璃脸上绽放的微笑又加深一层,她快乐地挥动着手臂对着我喊:“快下来
呀,快下来呀……”
我就不下去了。
四年后一个春天的上午,阳光万里灿烂,无云的天空蔚蓝如海水,我和贝小嘉
在轻快而又庄重的结婚进行曲中走进了盛大的婚典仪式。贝小嘉披了洁白的婚纱,
脸上的笑容幸福而闪亮。我那有力量的工人父亲笑得一脸的阳光。所有的朋友几乎
全到齐了,连白狐和林川也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匆忙赶了来。向天和舒眉衣已经有
了一个两岁的胖儿子,向天这家伙给儿子也取了一个非常古怪的名字叫:向地。我
就骂他,我说:“你×××,你叫向天,你儿子叫向地,那你孙子恐怕得叫向空气。”
大伙全笑起来。向天在我肩上揍了一拳:“臭小子,结了婚嘴还那么使坏。”
婚礼进行得非常顺利。由于来宾太多,很多朋友难免照顾不周,我就很抱歉,
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初次结婚没经验,下次一定改进,一定改进。”贝小嘉就
生气地在背后掐我的腰,小声说:“什么,你还有下次?”她的手劲越来越大了。
但我这人至少有两个优点,一是看不得别人流眼泪,二是拳头从来不揍女性。所有
我就只好任由贝小嘉摧残我了。
晚上的时候,以文青水和章玫为代表的闹房游击队用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招
数来折腾我和贝小嘉,他们一个比一个“坏”,用的招数一个比一个“恶毒”。我
和贝小嘉像一对演员,而那群坏家伙却是导演,俗话说“新婚三天无大小”,我们
只好任由他们摆布。后来程岑这恶棍终于做了一回好人,他说,不早了不早了,新
郎新娘该播种了。大伙才哄笑一声快乐地离开了。
他们走了之后,新房里快乐的笑声就被两个人安静而幸福的甜蜜取代了。我看
着贝小嘉,我发现我的新娘比任何一天比任何一个女孩子都要更加美丽。我就激动
起来,我抱住她,我就准备生产下一代了。
可是我刚一有了动作,贝小嘉就从床上跳下来:“门,门没反锁。”她一边
说一边跑到门边像以前一样去检查门的暗锁是否锁上了,弄得我哭笑不得,我就骂
她:“宝器,我们现在合法。”于是她拍了拍脑门,做恍然大悟状:“对了对了,
今天我们结婚。”她这话说出来差点没把我给气死,×××,她居然不知道我们今
天结婚。
全文完
作者:
瓶子子
时间:
2006-2-7 03:35:56
好长啊 是 自己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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