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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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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用什么方式爱你
时间:
2005-8-23 18:53:05
标题:
我是谁
随着一声『
恭喜发财
』,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两黄金。
我是谁
生活在一个庸人的圈子里。加上我生性口讷,不善言辞,所以在一般庸人的眼里我比他们还要平庸。只有少数几个高人能看出我特别的悟性和智商。高来高去,陆地飞腾,我曾经常年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干一些被人们称之为违法犯罪的勾当。我作案的技巧娴熟周密,风格诡异多变。时而鹰击长空,时而鱼翔海底。时而潇洒自如游刃有度如同猫戏老鼠之游戏。
人们总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相对那些落网之徒而言的。对于我来说,这张网既疏且漏,形同于无。
我倒没有藐视法律的意思,但目前来说,我确实是逍遥于法网之外的。我尊重大盖帽上的国徽,却瞧不起头戴这顶帽子的个别人。相当年我也是戴过大盖帽的,因犯了一点“政治错误”而被强行摘掉了。其实我只是给香港的一家电台写过一封信,信中索取一本被我视为文学圣典的《圣经》全本。后来这封信被边检部门截获了,那是1986年夏天的事,“文革”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这点事居然仍被视为一起严重的政治事故——这是题外的话,不去多说。
还来说说犯罪。我一直没有系统地研究过犯罪学。我的教科书仅仅是几部国产的大案纪实之类的影视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加上我超乎常的悟性,使我的第一次犯罪实践就精彩绝伦、臻于化境。自然,在这里我不便公开具体的犯罪事实。我也不怕事后公安来找我调查。真有那一天的话,我最多借用马三立相声里的三个字:逗你玩!
现在让我细细想来,中国的影视编导们是缺乏想象力的。他们很难搞出几个像样的涉案题材的影视剧,于是就连篇累牍地炮制出一大堆“纪实”之类的破烂。因为有了现成的素材,这些不入流的工匠们搞起剧情来也可以得心应手。公安局有详细的卷宗可查,还可以面对面采访罪犯本人。罪犯实际上已经成了剧组的主要编创人员,按说也应该给人家付片酬的。
对一些犯罪手段的详尽剖析和具体演示,无形中也起到了一个犯罪教科书的作用,带出了一批又一批畜意犯罪的生力军。应该说我本人就是其中的一名佼佼者。现在我上了些年纪,不经常作案了,但也对影视界的“纪实”之风深恶痛绝。所以我写这篇小文章来抨击他们的恶劣行为。各位别笑话我,既然贪官们可以坐在台上大讲反腐倡廉,我为什么不能站出来义正辞严地揭发他们教唆犯罪的恶劣行径呢?什么精神产品?装什么大瓣蒜?屁!全是垃圾。
邓斌集资案查获以后,连续产生了几部相关经济类犯罪的连续剧。张君案告破后,有数家影视机构准备投拍。前一陈出了个吴若甫绑架案,听说十几家制作方都动了起来。有一家还准备拍成20集的连续剧。前期宣传就很热闹,号称还要在国际上如何如何。现在马加爵的案子又出来了,不知道这回可以拍成多少集?我就纳闷了;他们如此热衷于罪案题材的持续翻拍,一窝蜂地往大案堆里扎,是不是他们已经成了大案要案的期盼者,唯恐天下不乱的无聊之徒呢?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的事犯了,他们必定也会来找我采访。我的案了虽说不上惊天动地,但我作案的手法高超,有着许多与众不同的独到之处。这在他们眼里便是很好的卖点。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倒要好好地戏他一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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